“全体集合!准备出发!”
正原地修整的士兵们刷地站了起来,步枪背带与制服的磨擦声因为声源众多而被放大。丹特对这种声音很熟悉,尽管在猎龙队这样的杂牌军中并不常听到。
安德森上校走在队伍的前面,身边还有几个军官,他们都挺直着腰板,端正地坐在马上,就像画中常出现的那种军官一样。丹特走在不远处,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的指挥。一会儿,他问身边的联络官上尉:“上尉,你们跟着安德森上校多久了?”
“大概三个月吧。”
“三个月?我还以为你们是他的老部下了。”
“不,我们是为这次行动专门抽调的,大家一起训练了可能半年吧。”
“那你以前在哪儿服役?”
“我在布宁的范德堡服役,后来又到哥尔海姆。”
“你在过范德堡!那你一定和丹特森人打过几仗了。”
“是啊,我参加了范德堡战役,那时我在预备队,”上尉指着他的左耳,丹特注意到那里少了一片肉,“一颗子弹从这里飞过,如果开枪的人在准一点,我可能就不在这里了。”
丹特笑笑说:“你运气真不错。”
上尉也来了兴致:“这全靠它。”说着,他伸出右手,食指上套着一支造型普通的金戒,外行人绝对看不出它是一颗魔戒,“这是我在哥尔海姆当差时,一个侏儒商人为了感谢我替他追回货物送给我的。它可和市面上卖的那些半价货不一样,我能一直在战场上平安渡过,少不了它的功劳。”
丹特看了一下,便称赞上尉很有眼光,接着,他问:“上尉,哥尔海姆离尼兰德不远了,你参加过尼兰德平叛军吗?”
“您是说去缴灭双叶党(注1)吗,我没有,不过听说安德森上校去过,当时他还是位中校,据说是在莫拉将军的第三团。”
丹特听到这里,不再发问。
突然,上尉问他:“先生,您当过兵吗?”
“嗯……我,我没当过兵,从没有。”
“真令人难以置信,您竟然能对付像龙那样可怕的生物。”
“其实打交道多了,你会发觉它们并不可怕,相比之下,像人类这样的所谓文明生物要厉害得多。”
“快!快走!我们还有很长的路。”前面传来了安德森上校的喊声,队伍开始加快步伐。坐在马车上的猎龙人们不满起来,有人骂到:“妈的,那个杂种总是这么神气么?”
“给我嘴巴干净点!不要称上校为杂种。”前面的哈姆听见了,立即喝斥了那个牢骚满腹的猎龙人,马车上马上传来一阵哄笑。
猎龙人们挤在一辆马车上,他们穿着老旧的皮外套,扛着戟、斧子和火枪,车中间则堆着胸甲、半身甲和头盔。在车上最前面的位置,坐着两个矮人,两人都是满脸钢针般的胡须,两眼眯成一条缝,甚至连脸上的皱纹都是一样的,他们就是矮人双胞胎——霍夫曼兄弟,哥哥叫古多尔,弟弟叫古道夫,当然,人们更愿意把他们叫做老霍夫曼和小霍夫曼。两人中间是一支又粗又长的火枪,这支特殊武器的长度也许能和两个矮人的总身高相比,枪身木柄上被矮人雕上了漂亮的帕姆斯花式字(注 2)——夏雷,这是矮人给爱枪起的名字,不过,众猎龙人们更喜欢称它为霍夫曼二世,因为在斯温德兰语中,“二世”也可以指“二倍”,大家就借此拿矮人的身高开玩笑。
老霍夫曼向哈姆问到:“头儿,我们到底要去哪儿,能不能透点风?”
“到有蛛怪的地方。”
“我知道,可是在哪儿呢?”
“这不该你问。”
气氛一下子有些尴尬,哈姆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他笑着说:
“你该不是害怕了吧。”
“哦!当然……当然不!”
话题一开,立刻有人拿矮人开涮:“别担心,管他妈的去哪儿,真正战斗时只要有卡兹站在前面,你不用紧张,没有什么生物有那么好的眼力,能注意到兽人身后还有两个矮子,哈哈哈……”这个有些损的笑话把大伙逗乐了,矮人则狠狠踹了那家伙一脚。
刚才笑话中的主角卡兹没有在车上,而是跟在车旁边步行,他个子过大了点,以至车里塞不下了。那张标准的兽人面孔,使卡兹即便穿上了人类的服装,仍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绿色的皮肤表明了他纯正的兽人血统,与那些混血的半兽人相比,他的血统足令他引以为荣的了。这个为了损贬矮人身材的笑话卡兹已听过多次,但为了配合大家的心情,他也咧嘴笑了一下,下颚的两颗巨大的犬齿从嘴里凸现。虽然卡兹也不清楚这次行动的确切目的,但他对此不感兴趣。兽人对他强壮的体魄所蕴涵的力量和手中那把沉重的莫罗战斧很有信心。
注:
- 双叶党——尼兰德革命党,主要由中层贵族、商人和手工业者组成,组织并领导了反对国王的尼兰德革命。
- 帕姆斯花式字——帕姆斯文的一种艺术写法,是帕姆斯矮人艺术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