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心

故事终于讲完了。

这时,那双剥夺宾布讲话自由的手也消失了,宾布顾不上喘两口气,第一句话就挖苦盒子说:“你这是什么破烂故事?主人公的名字都照搬我认识的人,情节也似曾相识,这跟抄袭有什么分别?而且这个故事又臭又长,毫无新意,我打赌如果你是个小说家的话,那么这一定是为了凑字数而编出来的!”

盒子对宾布的指责完全没有反驳的意思,他讲话的时候总是心情舒畅,兴致高昂,他回答宾布:“这不能怪我,我讲故事的素材是来自于听众的内心。我的故事中讲述的是你的欲望和担忧,理想、希望等等等等,就像是梦一样荒诞,同时也像镜子一样真实……算了,不谈这个,现在轮到你了,把这个故事续补给我听吧!现在我是听众。”

“只要讲出结局就可以吗?”宾布谨慎地问,他之所以向盒子示弱并非是害怕被关上一百年,而是他知道自己在这里担搁得越长,攻击伯日丁的计划就会拖得越久。

“对对对,”盒子不耐烦地催促他,并且加上一句,“只不过你要注意讲故事的风格要与我类似,这样才不至于前后不协调,懂了吗?”

“与你类似?”宾布夸张地叹了一口气,他以超过自言自语的音量自言自语:“幸亏这里没有第三个听众。”

下面就是宾布对第一个故事的续补,盒子也必须承认,宾布是一个不输给他的讲故事能手,只不过……

“朗修·博罗沙从罗那夫山下来后,马上就把藏在怀里的黑夜之书卖了个好价钱。他一路上吃吃喝喝,好不快活,体重都因此增加了一倍。这一天,他来到一处旅店,这时天气阴沉了下来,一场暴风雨就在眼前,于是朗修决定在旅店里住下,明早再继续赶路。

外面到底是下起了暴雨,电闪雷鸣,朗修不由得记起了帕尔曼的预言,但是他转念一想:这个地方仅仅是一家旅店,离修道院可还远着哩!于是他放心地向老板要了些酒肉,开始大吃大喝起来。今天晚上朗修吃得特别多,因为他喝得也特别多,所以他就醉了,趴在酒桌上打起了呼噜。

可是巴马丁的盗贼之王朗修·博罗沙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睡,就再也没能醒来!

原来在这间旅店里面还住着两个强盗,一个叫阿洛尔,一个叫拿慕鲁,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坏蛋。店主和他们是一伙的,叫歌若肯,外号是‘剑下出真理’。这三个人见朗修花钱阔绰,就起了歹心,也不管朗修要不要,一味给他上酒,终于把他给灌醉了。等到朗修鼾声如雷之后,这三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一拥而上,撸胳膊挽袖子,转眼间就把朗修大卸八块,还从他的衣袋里面搜出了一大笔钱。

分了钱以后,三个人打算洗手不干。店主歌若肯隐姓埋名,云游四方去了;阿洛尔则买了一座庄园,娶了一大堆老婆,过起了花天酒地的日子;三个人里面就数拿慕鲁最没出息,他留着满口袋的钱财不用,自己回乡下种地去了,连一所房子也不舍得盖,每天晚上睡在田地里,还经常遇见帕尔曼的鬼魂,因为帕尔曼也喜欢睡在田地里……”

“等——等——”发现宾布越讲越乱,盒子终于按耐不住喊了出来,他违反自己的规定出言打断了宾布。

“你可不能胡乱讲啊!先不计较你亵渎神灵的罪过,你可要听清楚,在我的故事里帕尔曼是大陆仲裁议会的史官,他的预言是故事里的一大伏笔,你怎么可以让朗修随随便便死在一家旅店里呢!”

宾布不慌不忙地应对:“呵,这可问到点子上了。不错,朗修是死在旅店里,但是我说那家旅店叫什么名字了吗?它的名字就叫‘一所山顶上的修道院’!怎么样,这不就应验了帕尔曼的预言‘你会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死在一所山顶上的修道院里!’吗?哈哈哈,我的结尾是不是无可挑剔?”

盒子气得说不出话来,讲了几百年的故事,除了混蛋之王阿里阿米巴以外,从来没有人用如此混帐的结尾来对付他,但是宾布的续补从逻辑上来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错误,盒子只好把火气往肚子里压。

“好好好,就算你赢了!看来我今天可是遇上了一个狡猾的对手,来,来听我的下一个故事,我一定会让你被这个故事感动,因为我能从人类灵魂最深处听取你的心声!”

接着,盒子的声音变得美妙动听,好像他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声线,现在他的话语是轻柔缓慢的,让人想起桦树林中徐徐吹过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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