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散文的“罗曼史”

骑士们本身也大大堕落了。圣殿骑士团(Templars,骑士中一派的称呼,最初【约1118年;因当时的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将靠近旧犹太教所罗门圣殿之一地划与其作总部而得名】成立团体于耶路撒冷,目的在保护来访耶路撒冷圣陵的单身孤寒的教徒,因其大半和修院有关,故得此名)在当初是何等清苦,然而不到两百年,就变成了极富【按:圣殿骑士团在东方有广大的地产,以及能得到大笔捐赠,使其成为当时金融界一支重要的势力。——“它掌握着东西方的商行,就像一个拥有各式分行的机构。它接受君王定期存款,法国和英国国王就曾将御库托巴黎和伦敦的圣殿骑士团保管。它也让人存放首饰和宝物,要付利息和押金,但可从远方转交,为的是要与意大利商人竞争。总之,圣殿骑士团在欧洲的金融圈中,地位举足轻重,许多人以为它富甲天下”[引自Amenhotp的《十字军东征系列》];其实从苏美尔巴比伦人的时代开始,神殿在很长时间里就一直起着近似于银行的功能。它包括地产在内,有大量收入,支出却较少,宗教团体在信徒中间有信用,僧侣有秩序地从事工作,在政策上还有很多优惠……这样不敛钱还怎么敛钱……事实上到了后期,圣殿骑士团除是一军事团体外,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金融家的集团了】,极奢华淫侈,极骄傲强横,使得欧洲的封建诸侯也感得不安,侧目而视了。圣殿骑士团的统领也俨然是封建的诸侯,在欧洲那些小国王中间昂起了头,比谁都高些。骑士制度的原本的精神,至此时完全消亡,骑士完全成为社会上的压迫人的特殊阶级了。圣殿骑士团的末路是可悲的。在教皇的默许与民众的欢声中,圣殿骑士团的勇士都被封建诸侯杀死,财产也都被没收了【注:1312年废团;其财产移交医院骑士团Hospitallers】。只剩下少数的几个,逃到耶路撒冷,依傍在圣约翰骑士团门下。圣约翰骑士团因为是在耶路撒冷和回教徒不断的争斗,所以堕落得比较慢些。圣殿骑士团而外,许多强盗骑士在欧洲各处演着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把戏。他们都是些占据了堡寨的穿铁甲的强盗。他们和封建诸侯是通同一气的。日耳曼的小诸侯的堡寨里竟全然养着这样的强盗骑士,有规则地出去抢劫那时候新兴于莱茵河两旁的商业的市镇【按:这些强盗骑士本来就是因继承权偏后而得不到领地或者因生活奢侈导致破产而又因为不愿放下身价来从事普通劳动所以只好去以抢劫为生的贵族子弟】。这样的现象,在“散文的罗曼史”中也反映着。邓洛普(Dunlop)的《小说史》(History of Fiction)引“散文罗曼史”中诅咒骑士的话,是将Knights errant(游侠骑士)称为Arrant Knaves(大恶棍),又引十二世纪某作家的话则谓这些英雄们马上所载的,“不是铁,都是酒;不是枪,却是乳酪;不是剑,却是酒瓶;不是投枪,却是炙肉的叉”。但是在大多数的“罗曼史”中,骑士们还是侠客,是勇士。

斯科特(Scott)的《论骑士制度》(Essay on Chivalry)一文,是以后期的散文罗曼史《圣特莱的小约翰》(Le Petit Jehan de Saintré)作为根据的。这一篇罗曼史作于十五世纪中叶,多少是按照那时候的实在情形而描写,颇有些“写实主义”的气味了。作者已经从古时的传说的题材转到了在自己手边的事实中找题材,虽然他并不能看出骑士制在那时实已日渐凋落了。这一篇《圣特莱的小约翰》也暗示了散文的罗曼史如何变成更写实地,更自觉地,更技巧地,直至此一篇竟有几分近于近代的小说。《小约翰》的大概情节如下:

小约翰幼时受他的父亲的邻人,一个出名的骑士的训练;骑士是和法国宫廷有关系的。因为小约翰的脸儿好看,姿势漂亮,骑马的本领高强,所以引起了法国国王的注意,拔用他做一个亲随。他和同事们很和睦,也得亲随长的欢心,因而就引起了一位住在宫廷的年轻寡居的公主,美姬(Dame de Belles-Cousines)的痴念【……正太控……】。她的第一次“垂青”是给他一盘糖果,当他伺候国王吃饭的时候。小约翰那时的眼睛是不离开美姬的。后来美姬又在月楼上看小约翰演习武艺。他们各人眼中心中都已充满了对方的形相了。

有一天,美姬带了小约翰去打网球,教他恋爱的艺术。她迫着这位十五岁的孩子说出爱人的名字来。小约翰口里说是自己的母亲和姐妹,心里却已经是热烘烘地跳着【……御姐控……这倒还真配……】。于是这位美貌的寡居的公主就嗔怒着,说小约翰不懂事,说是非等他说已经爱着了一个好看的女郎,就不再抬举他了。小约翰又羞又怕,跪在公主的面前。公主对她的随从女官们使了个眼色,女官们就代小约翰讨情,说是给他第二次再来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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