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韵文的“罗曼史”

现在是杀人的惨剧中夹杂了恋爱的密誓和调情的趣语了。“罗曼史”的作者为的要顾全两性的利益,不得不把精神上的苦闷看得和“冒险的勋业”同样地重要而描写了。但是这些“罗曼史”虽然很写了些女人的事,却还是完完全全为男子的作品。“罗曼史”中间的女主角不是很高傲,聪明,就是很淫悍,不智。如果是写的一个好女人,那就好到天仙化人样的毫无缺点。坏呢,就坏到莫有伦比。可是不论是好女人或坏女人,她们的作用只是驱使骑士们为博她们的一粲而去冒险拼命厮打,或是做些其笨无比的事情——所谓在江湖上扬名。甚至于美人的一笑可以使垂败的骑士突然增加力气而转败为胜。如果受伤而将死,那么,美人的眼泪也可以引他们的灵魂到天堂去。恋爱的信仰代替了宗教,骑士们已经不是上帝的前卫,而是美人的前卫了。然而在另一方面看,这些天仙样的美人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骑士们的玩具。她们像名花珍禽似地被保护,然而只是“物”,不是“人”。这就是骑士文学内所表现的中世纪的妇女观。

【按:说到妇女观,不由得想起玄幻小说中的女人——如果那还能被称为女“人”的话。骑士文学虽然在骨子里把女性视作物件,但骑士们起码还真心地尊重妇女,可是对绝大多数(干脆就说“全部”算了)的玄幻来说,里面的女性算是什么呢?人们在其中看到的只是一个个粗制滥造的花瓶,每一个花瓶的瓶口都被设计用来专门给男人masturbation之用;也许,对那些玄幻而言,女性角色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在天天不断的流水帐般的连载里表演“每日H一女”吧?作者和读者都只是单纯地非理性地发泄着自己占有女性的欲望,殊不知正是这种做法和心态在使得玄幻小说越来越快地往色情文学的方向沦落着(或者我应该用完成时来表达这句话?)。现在的玄幻就是这样:处于清流的河水的沙中,只要努力总是能够淘得金子,但众所周知,在沼泽发臭的污泥里是什么金子也不可能找得到的。】

这种倾向,一直延至十四十五世纪,便在新兴的“散文罗曼史”中间有了更鲜明的调子;那时候,“散文罗曼史”便代替了“韵文罗曼史”的世界。

“罗曼史”的作者虽然应用了古时的传说为题材,但是描写的风俗习惯又往往是属于他自己的时代。他使古人披了现代的装束。所以要确定某篇“罗曼史”的造作时代,不能根据了书中的故事的时代而须考察书中的风俗习惯。因此“罗曼史”的各篇的产生时代是很难确实指定的。还有个困难就是“罗曼史”的作者往往喜欢拉长他的故事,便把别的时代不同的传说牵在一处,弄成非常的复杂错综,因而同一传说便有了许多的形式。

“韵文罗曼史”在盛行的时候,竟也有很长的作品。因为是太长了,单是恋爱不足以支撑骨骼,就有了恋爱以外的结构。这通常是讲两兄弟或父子因为久别之后各不相识,遇见在一处就拼命的打起来,结果是不分胜负,通起姓名来,认亲了事。关于这一类,我们可以举《瓦威克的盖伊》(Guy of Warwick)为例。这一个传说,现在有许多的形式。从内容看,这大概是一个英国的老传说,可是“罗曼史”中则谓是亚瑟朝的事了。最初的书面的写本是从盎格鲁-诺曼(Anglo-Norman)语译出的,因而可以想见法国的弦歌诗人(那是韵文罗曼史的专利者)也曾加进了许多修补的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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