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年以后,如果上海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的教授把现在的“新文学”的小说,——那些永远是描写得有神经质的善恋的女郎,顽固到不知所以的父亲,一心只想有真命天子出世的乡下佬,永远只知道喊口号的革命家,照例喊口号从容就义的烈士,——诸如此类的新文学,新新文学,或竟是所谓“革命文学”,教授给那时候的学生,大概教者和读者都觉得讨厌可笑,以为现在我们的“文学家”都有些神经异样罢。正象我们现在读五百年以前的小说,总觉得有些不合腔调。文学的好尚,就是这么善变的。因为文学反映着时代的思想和生活,所以时代过去了,那时代的产物的文学,也成为过去,只供文学史家的探讨了。
像这样的情形,无论东方与西方,都不是例外。五百年前的欧洲所盛行的的文学作品也绝对不是现在所风行的什么写实主义新罗曼主义或新写实主义的文学。五百年前的欧洲文学,正和我们有过的“落难公子中状元,千金小姐私订终身后花园”一类的东西,同样地千篇一例,不合理而可笑。所不同者,他们所述的,不是 “才子佳人”的千里良缘,而是觥觥武士的恋爱生涯。这些武士,在当时是一种特殊阶级,名为骑士;所以现在的文学史家也称欧洲那时候——即中古时代的文学为 “骑士文学”。
【按:现在看看,网上流行的这些垃圾玄幻小说和国人创作的那些低水平奇幻小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骑士文学尚能在人们的记忆中保存五百年,但现在网上这些垃圾能存在得了哪怕五年吗?——恐怕有很多小说连五个月甚至五个星期都保持不了吧!有时不禁会想,后世的人看到——如果这些东西还能被保留到那时候的话 ——现在这些玄幻和低水平的奇幻时,会说什么呢?的确,“文学反映着时代的思想和生活”;现在的这些“千篇一例,不合理而可憎”的网络玄幻文学也许就是反映着网络时代初期上网者的心理吧!——大概,对后世而言这些作品也只有如此的价值了……】
骑士制度是那时的封建诸侯国家内的特殊组织,虽然以“忠君、护教、任侠”为信条,似乎还不失为中国朱郭游侠的一流,然而实际上,那些“骑士”只是酗酒好色的武夫,做了封建诸侯的爪牙,借着“保护正教”的名义,任意杀人而已。在十字军东征时,骑士的风头就出的十足了,货真价实的骑士文学就在那个时代产生。
当时的各式各样的蛮族的方言(蛮族实在就是当时的新兴民族,现在的【西方】强大文明民族的祖先),和堕落了的不规则的拉丁文【即所谓“通俗拉丁语”或称“下位拉丁语”】,合在一起,形成了所谓“罗曼”文字。“罗曼”就是Romance,原是该种文字的专名。那时候的文人就用这个“罗曼”来写述骑士们的冒险恋爱的故事,以此,这些作品也称为“罗曼史”;这个名字沿用很久,直到近代,文学史家也常说“中古的罗曼史”,或又称为“Chivalric Romance”,就可译为“骑士文学”。现在我们就用了“骑士文学”这译名,因为“罗曼史”和文学上的浪漫主义【Romantic】很容易被人们弄混。
在欧洲文学史上,骑士文学是代表封建制度的文学。换一句话说,即是与政治上的封建制度相应合,或是成为封建诸侯的工具的,在文化方面,有骑士文学。现在自然不会再有人去摹拟或欣赏骑士文学(当然骑士文学亦应该在打倒之列),可是就文学史的立场而言,骑士文学是上承神话传说,下起近代小说的,所以骑士文学的研究,也不一定是多事。骑士文学的“殿军”,有名的《堂吉诃德》,是给骑士文学报了丧的,主人翁的堂吉诃德就是爱看骑士文学上了迷,发了游侠狂,硬要到各处去除邪惩恶,因此碰了许多钉子,闹了许多笑话,终于送了性命,然而真正骑士文学内的真正骑士主人翁,却都不是那样的仗义游侠,因此也就不至于那样的倒霉。在当初,弦歌诗人不过要在他的贵主的酒筵上恭尽侑觞的责任,所以便拉扯着贵主们的爪牙的骑士们的风流轶事来鬼混一番。他(弦歌诗人)把骑士们说成如何的勇敢侠义,把骑士们的恋人说成如何的“艳若桃李,冷如冰霜”,亦无非聊尽他们的善颂善祷的末技而已。他们万想不到后来竟有位堂吉诃德会因此吃了大亏。我们现在也来介绍骑士文学,敢料未必再会有第二个堂吉诃德再来上当的了。
当罗马人在高卢(Gaul)的统治颠覆后,方言的混化,是形成了两大系。在南方,流行着那较为拉丁化的Langue d'oc【奥克语】;这就是普罗旺斯的troubadours(吟游诗人)所用的文字,他们的调子,比较的更近于抒情诗的,而非史诗的。在北方,有所谓的 Langue d'Oil【奥伊语】,那是trouvères(北方的吟游诗人)们所用的工具,他们就用手边的材料以及该处地方的历史的材料来创造那些“罗曼史”(自然这是初期的韵文的罗曼史)。
前面说过,骑士文学所描写者,是骑士的生涯。所以这些故事都是颂扬某某骑士的。在当时,一个出身不低的少年想得到个“骑士”的称号,也不是怎样容易的事。他必须有过多少冒险的侠义行为(自然只是合于中古时代的封建阶级的脾胃的“侠义”),他必须杀过多少异教的“阿拉伯狗”,他必须名满江湖,然后可得 “骑士”的荣称。“罗曼史”所写者既是骑士生涯,当然的不能不写骑士们的冒险行侠。所以“冒险”是骑士文学的主要题材。初期“罗曼史”也说到骑士们的恋爱事件。但骑士们要得美人的青睐,也全赖他的侠义行径。那些美丽而狷傲的中世纪美人,是顶能够出难题来捉弄向她求爱的男子们;她们也顶喜欢看见男子们为她的爱而流血,用了任侠冒险的名义。因此初期“罗曼史”即使描写骑士们的恋爱事件时,也不是什么“月下把臂”、“花前密语”,而是打狮子、打老虎、捉毒龙、捉魔鬼等冒险的“侠义行为”。骑士必定有过无数的冒险,“罗曼史”的作者于是就一件一件挨次的然而并无什么联系地叙述着。这些冒险的动作,照例必须在神秘的环境内,古老的不见天日的大森林、迷路的堡寨、或是什么恶魔的山洞。对手也不是平常的人,而是老虎、狮子、毒龙、吃人的恶魔、千年的魔法师等等。有时也有作恶的武士,所谓Black Knight,但这也有超人的能力,已经不是凡人。对于这一切的凶恶的对手,我们的主人公的骑士,一定是极勇敢地去攻打,而且必然地胜利。他是不会失败的;他有一个什么魔法的头盔,指环或是剑,就能够永远胜利。我们看见他每天赶来赶去的爱管别人的闲事;就是这么“跑江湖”、“杀人”,末了回去和他所期待或是在那里期待他的美人结婚。这就是初期“罗曼史”的千篇一律的结构。【……R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