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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

随风飘摇

 

佣兵的生活总是四处漂泊,如果做强盗露馅就换个城邦,随便改个佣兵团的名字继续找事情做。只要规模不超过一百人,不做什么大案件,是不会有城邦太在意的。——《诺亚杂记》

“星风,别琢磨了,走吧。”随着银末的呼唤,曾经贵为阿格拉城邦二少爷,现在改名为星风的人慢慢抬起头。两个多月的佣兵加强盗的生涯让他改变了不少,满脸的风霜,原来缺乏血色的皮肤也开始变的发黄发黑了,看上去象老了十岁,右腿的腿筋被豹人挑断以后,为了不影响行动,除了拄着拐杖外,他更加专心地研究风系魔法。现在的星风已经可以将风系魔法运用自如,虽然在攻击方面与一般的磁力师还相差的比较远,但是在运用风系魔法加注到自身,从而产生防御与移动功效方面已经与一般的磁力师不相上下了。

“头,咱真搞不明白,二头为什么把分给他的那份银贝(大陆的金属货币名称)都花掉买什么战斗情报,城邦势力图?”开口的是个精灵弓箭手,岁数不大,用人类的话说还是个十五六的毛孩子,名字叫拣来。很奇特吧,根据他自己说,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个矮人收养,矮人不想给他起矮人的名字,又没念过书,不知道精灵名字该怎么叫,干脆就叫他拣来的,简称拣来。

银末笑了一下,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行装的星风,嘴上说:“你小子懂什么。”心里却暗暗感叹,‘星风是不是有些不自量力?’

入夜,佣兵团在山坳处宿营,现在的佣兵团大约有三十多人,都是近两个月来入伙的,大部分是步兵,只有七八个弓箭手,四五个战斧手,至于磁力师就星风一个人。经过几次战斗,星风已经逐渐成为这个战斗团体的核心人物,矮人的性格还是很看的开的,几次想让星风当头目,都被星风拒绝,理由很简单,当初是银末收留了他,所以只有银末适合做佣兵团的头目。

冬季的夜晚自然寒冷迫人,天空到是十分晴朗,星风的脸却在篝火映照下显得格外阴沉,银末走到他身边坐下,随手掏出个酒壶递给星风,星风没说话,灌了几口酒,对银末说:“头,我有个想法。”

银末点点头,“你说。”

“咱们这样漂泊不是办法,总该为长远打算打算。”星风看银末对他的话题有些兴趣,继续说“你也知道了,上个月熊族占领白山城邦,接着天湖城邦的烈百川、锡片被刺杀,然后阿格拉城邦”说到这里星风停顿了一下,脸色有些难看“阿格拉城邦夜袭天湖主城,确立占领权,你对这两件事情怎么看?”

“呵呵,咱是粗人,能怎么看,你想说就说吧。”银末干笑了一下,心想‘城邦打打杀杀不是经常的事情,如果那天不打了,还要咱们这些佣兵做什么?’不过他也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一般,虽然魔法用的不怎么样,但是分析情况却很正确,在几次战斗中化解了他们遇到的危机。

“我想借助混血种族的力量”星风很清淡的说。

“什么???”银末差点蹦起来,声音大到周围的佣兵伙伴逐渐围拢过来,银末看看星风,星风摇摇头,意思是:如果他们想听就听吧,我不在乎。

银末默默地叹了口气,琢磨着‘如果你说错了话,我也留不下你了。’

“不错,我们是小小的佣兵,但是不意味着我们做不了大事,”星风的眼睛开始闪光“近两个月以来我分析了大陆上各种势力,以及最近的两起城邦攻防战,看情况几乎没有我们插手的余地。但是,有一个地方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那就是——”星风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看四周佣兵们期待的眼神,接着吐出四个字:“蛮荒高原。”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星风竟然能说出这个地方。银末却心中一动,作为一名活了上二百年的矮人,他隐约体会到星风的想法。

蛮荒高原,是混血种族的聚集地,那里充满了半精灵、半矮人,半兽人等混血儿,以及被通缉的强盗、杀人犯是被大陆遗忘的角落,何况,那里是最接近魔兽入侵的地方,谁知道魔兽会不会再次卷土重来?除非是被社会排斥或者实在无法生存的人才会去那里。

“那里还没有出现统一的势力”星风知道这些佣兵多数是不会想去的,只有用未来的辉煌打动他们“只要我们能在那里宣布为混血种族的生存而战,就会聚集起人心,有了人心就有了部队,一旦能统一蛮荒高原,利用高原自己自足的经济环境,最终一定会统一诺亚大陆!”

可惜,星风仍然不是一个很好的鼓动者,多数佣兵都感觉他的办法不可行,认为没有任何希望,有的更是摇头并说出两个字:“疯狂。”

银末说话了,低沉的声音在无形中支持着星风:“这几次的收获都亏了星风的指挥,咱是相信他,如果想跟着干的,留下,不想干的,银末不强求。”

星风有些惊异的看着银末,没想到银末会如此信任他,将身家性命压在一个二十多岁的小毛头身上。

没有人出声,大家默默挖完雪洞后就睡下了。星风知道,这一夜是关键的一夜,可能天明就只有银末和他还留在原地。

清晨,晨曦唤醒万物,星风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营地里就留下五个人,一个人类士兵,一个弓箭手,还有银末,拣来,与他自己。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再崇高的理想也要有人相信并去执行才会变成现实,如果连支持的人都没有,那不过是句空话而已。

“别灰心,你的想法会成功的。”来安慰星风的自然是银末,他丝毫没有因为星风弄散了他的佣兵团而恼火,“反正人少了也清净。”

“咳”银末咳嗽了一下,“大家重新介绍一下吧,虽然都认识,不过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星风佣兵团的成员了。”

“不!”星风第一个反对。

“哈哈”银末笑了,“如果你连五个人的佣兵团都带不好,以后怎么统一诺亚大陆?”

虽然半是玩笑话,到也提醒了星风,他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第一个介绍自己:“星风,风系磁力师,成立星风佣兵团的原因是想统一诺亚大陆。”

“俺叫牛劲”一个士兵瓮声瓮气地介绍自己“人类重甲步兵,加入的原因是俺觉得星风信的过。”

“冷箭,狙击弩手”出声者是个人类,名字似乎是现起的,他看起来高瘦又不失灵活,冷冰冰地样子,几乎没话。

“拣来,弓箭手,我是想跟银末大哥,星风大哥一起去闯闯,听星风大哥说的很有意思呢。”

“银末,重装战斧手,”银末的黑脸上竟然有些发烧,还好黑红不太明显。“其实我早就想解散那个佣兵团了,弄点有前途的事情看看。”

介绍完毕后,大家不约而同地看着星风,等待他的意见。

“我打算去拉马特海港,那里有我们创业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到时候大家就知道了。”星风接着说“不是不信任大家,而是我也不知道那东西还在不在。”

在场的四个人点点头,既然是头目说话,就该遵守佣兵团的规矩,不该问的不问,大家简单收拾一下,就向拉马特海湾进发了。

路上,星风回想起父亲交给他的印章,不禁有些黯然,那是父亲在他去古特里亚学院前交给他的,凭借这个印章,可以从拉马特商会提取出风氏家族几代人积存在那里的资金,那是风氏家族保存下来以备阿格拉城邦陷落东山再起用的。

公元九七八年十二月九日,狂血腥风迈出了试图统一诺亚大陆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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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领路人多长时间没出来了?”前任熊族族长问门口的卫兵,由于熊族确定了新的领袖,他这个熊族族长也就失去了权利,改回自己最初的名字——猛猎。猛猎现在的称号是将军,领路人手下的一员猛将。

“报告将军,三个小时了。”卫兵回答。

猛猎敲敲门,随着里面的召唤,低头推门而入。

肯特尔正趴在地上看地图,他所在的书房就是前任白山城主所使用的,在接管的当天,这位领路人就命令将里面那些华丽的装饰能卖的卖,能拆的拆,只留下书籍。

猛猎一眼看到书桌上放着的羊皮卷,哑然失笑,“领路人,您怎么还相信那些由驿站所发回的消息呢?还是熊族自己的情报网更准确一些。那些夸大其词的消息只会扰乱您的视线。”

老人家起身坐到旁边的椅子里,示意猛猎也坐下,猛猎看看那单薄的椅面,摇摇头,坐到了地上。老人笑了,“最近除了我们占领了白山城邦,就是数阿格拉攻防战与夜袭天湖城两件事情最轰动大陆了,想必你也知道。”

猛猎点点头,阿格拉城邦在血战之后仅仅两个月就反击并占领天湖城邦,打破了南方各个势力长久以来的微妙平衡。但熊族的猛将却有些迷糊,他不明白老人那么介意遥远的大陆南部的战争有什么用意。

老人看出了他的迷茫,却没有耻笑他,只是用一种很清淡的语气说出一句让猛猎震惊的话来:“阿格拉城主寒霜,将是我有生之年少有的对手。”

这句话记录在老人的日记上,与寒霜城主对属下说的那句名言:“统一诺亚,必先灭熊族”只隔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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