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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兰的宠儿

devilwing

上吧,我的战士们,是活动筋骨的时间了,先拿下这个要塞再说。我指挥着手下那十名战士,一次次的试探,一次次的突击,正攻、侧袭、云梯、暗道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甚至不惜以血肉之躯撞击上去。只待杀声渐歇,硝烟散尽,我的士兵拖着疲惫的身躯退回营地,“城堡”仍是……完好无损。

妈的,这把该死的锁!我颓然坐在地上,把坏掉的开锁器扔到一边,吸了吸手指上的伤口——这是愤怒和无谋的代价;同时也证明了我没有任何兽人的血统,不可能一拳击烂一英寸的木质柜门。

月光如瀑,透过窗外瓦伦木的枝芽照进屋来,婆娑叶影犹如少女的舞蹈;风过树梢,扑簌之声宛若情人的耳语。如此妩媚的夜晚,我真应该到“提兰(1)的宠儿”去喝上一杯,运气好的话,没准那个女侍还会答应跟我出去……我猛地摇摇头,希望能把这些象矮人挖矿一样在我脑袋里叮当作响的念头甩出去,赶紧干完活才是正经的。

来吧,你这个该被处火刑的钱柜。我以誓言与契约的监督者,商人的保护神法索布雷之名起誓,如果今天我不能亲自把你的牙拔光,把你的肚子掏空,那我以后就再也不干这行了。的确,如果一个在新搬来的杜拉德伯爵门外晃悠的盗贼,被当作什么科尔米子爵的随从放进庭院,被当作某个送土豆的菜贩的帮佣拽进厨房,被当作仆人得到送餐点给老爷的差使,恰巧伯爵老爷又到前厅去迎接那个科尔米——可他却连这把猴子锁(2)都打不开的话,那他真应该直接从这4米高的窗户跳出去。窗外那棵瓦伦木上没准会有两只猴子可以当他的导师。

当然,我用不着这么冲动。毕竟,我是全城最好的盗贼。什么是最好的?对于盗贼而言,这很简单,挣的最多的就是最好的。所以作为盗贼工会十分之一的收入来源,我就是最好的。虽然我不能闭着眼睛打开一把大师锁——就算睁着也不行;我也不可能蹑足潜踪地走进别人家中而不惊动一粒灰尘。但是我有自己的绝技,比如炎炎夏日躺在树荫下,一面睡午觉,一面等着某个倒霉鬼把我拽到他家去,再指出钱柜的位置。没错,我就是天生好运!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虽然途径千奇百怪;只要是我想做的事,也都会成功——虽然方式匪夷所思;就连从树上掉下来都会被恰巧经过的干草马车接住。城里所有没本钱的“物流商”都称我为“提兰的宠儿”,说我上辈子一定是某个虔诚的圣徒,所以才会得到诸神庇佑。当然我也知道他们背后叫我“提兰的爱人”,说这个连猴子都不如的蠢货一定是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哼!我倒希望有那个魔鬼能跟我谈谈这桩买卖,也好让我过上几天舒心的日子。要知道,运气这玩意就像是个往你手里塞金币的家伙。偶尔一两次你还可以把它当成是某个神经不正常的富商在做善事。但是如果一个礼拜里,你碰上它五回,再外加一脸谄媚的表情,那这事就怎么看都是个圈套。你得成天提心吊胆,生怕什么时候会有个满脸横肉的兽人扑面而来和你算总帐。另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你永远不会知道明天还有没有金币。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自己竟没有发疯,只不过是和睡神约会的时间比别人少了一半而已。

窗外飒喇喇的风声渐大,间或带来几声渡鸦们关于晚餐菜色的讨论。南面下城区的茅草屋和小棚子,不停在风中抱怨着自己的身子骨。这一切的声音在空中遇在一起,挤成一团,钻进我的耳朵里,化作一首名为嘲讽的诗歌。我站起身,举起左手冲窗外做了个猥亵的手势,找出另一个开锁器,准备再来一仗。我把它拿起来,碰了碰额头,开始为它祝福。

“好了,伙计,拿出你的本事来吧。瞧啊,这活儿简单透了。你只要到城堡里去和猴子——啊不,是和美丽的锁公主跳支小步舞,然后再打开她家的城门就大功告成了。然后我给你放长假,你想怎样就怎样,我还可以给你找个性感的开锁器作伴。”

再说一次,我不是疯子。给开锁器祝福只是我的一项仪式。所有压力过大的成功人士或多或少都有些仪式。在非得开锁器出马的情况下,为它祝福就是我的仪式。事实证明这很有用,仪式之后如果我再在屋里转一圈,就有一半的机会发现可爱的钥匙。另一半吗,嗯,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就是不喜欢给钱柜上锁。

我把左手撑在柜门上,右手握着开锁器开始干活。但是马上发现不知是因为天冷还是紧张,我的手抖的厉害,开锁器在锁眼中只能不断发出牙齿打颤的声音,更甭提什么开锁了。我用力握紧拳头,以至于关节都开始发白。好,它总算安静下来了。不过还是不行,因为这样一来它笨拙的就像个初次约会的毛头小子。我放下双手,站起身,深深地吸了几口气。默念着“没问题,我是城里最棒的盗贼,而它只是把猴子锁。”虽说这两点加在一起并不能得到我想要的结论,但还好——它们都是真的。

过了一会它终于不抖了,我在衣服上抹了抹手心的汗,再一次为开锁器祝福——仪式就是仪式,然后把它送进城堡。我倾听着它和公主间的甜言蜜语,感觉到它在城堡里四处游弋。那么是先到这边和王爷问声好,还是到那边跟管家聊聊天呢?又或者和厨娘搞好关系才是幸福生活的关键?我努力回忆着在酒馆听来的各种开锁秘诀,不过想起来的全都是些细枝末节。这很正常,我从来就不关心这些事。在我的小间谍第三次去马厩看望公主的坐骑时。咔哒一声,哦,它终于被接纳了。不过看上去它似乎是想入赘王家,不准备再回来……

我狠狠地把只剩一半的开锁器扔在地上——还好那上面铺了厚厚的地毯。这次行动的唯一收获就是锁眼四周留下的条条划痕,我死死的盯着这个锁眼,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慢慢地这些划痕幻化作无数咧开的嘴,嘲笑着我的无能。我转过身靠着钱柜滑坐在地,双手搭上膝盖。在凄清的月色下,它们显得苍白虚弱,就像刚被冲上岸的海难者。突然,左边的这个颤抖着爬了起来,变成一只鸟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落在我的上衣口袋里。等它出来时,嘴里多了个亮闪闪的东西。

钥匙!钱柜的钥匙。是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的钱柜钥匙。我说过的,为开锁器祝福的仪式很管用,它可以帮我打开柜门——用钥匙或者什么都不用。但是今天我所希望的是撬开,用开锁器撬开。要知道,最近我一直努力着像一般的盗贼那样靠手艺吃饭,而不是提兰的施舍,因为我越来越无法忍受好运的折磨。

三个月前,我不小心抢了一桩萨德兄弟盯了很久的买卖——这也怨不得我,谁让那个商人把东西直接塞在我手里呢。为这生意他们已经准备了好几个星期,却被我这么一下子给毁了,这把他们气的要死。萨德家都是些穷凶极恶的混帐东西,手里总有几条人命。一次我在“提兰的宠儿”撞见汤姆和鲁尔,被揍了一顿,他们还扬言下次要把我做掉。三天后,汤姆·萨德做生意时被人抓住,打了个半死。一周后,鲁尔·萨德想从树上拜访克利男爵家二楼的书房,不小心踩到一个蜂巢——从男爵家那美丽的花园来看,我估计这是全城最大的蜂巢。等卫兵把他拉走时,鲁尔已经变成一头乳猪。

自那以后,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魔鬼。而我也感到不堪重负,失眠地越来越厉害,还经常被噩梦惊醒。我想这样下去,就离疯子不远了。这三个月,我尝试着过正常盗贼的生活,哪怕只是一点点。我做了六次生意,发了六个誓,弄坏了六个开锁器,最终还是用了那六把钥匙。背弃誓约对我而言无关痛痒,毕竟自我干盗贼那天起,就已经和商人的守护神关系不睦。不过无法违背运气的安排让我坐卧不宁。这是第七桩买卖,七是我的幸运数字,而这又是把猴子锁,我本以为……

我紧紧的握着钥匙,感受到它陷进手掌带来的钝钝痛楚。猴子锁、猴子锁、猴子锁、猴子锁、猴子锁、猴子锁、猴子锁……我心里不断地重复这三字魔咒,右手狠狠的捋着头发,散乱的目光漫无目的地在四壁游移。对于伯爵这样的身份而言这是个朴素到家的房间,屋里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出实用主义的风格。只有墙上的紫荆勋章和佩剑证明着主人旧日的辉煌。

剑!我蓦地跳了起来,不顾那一阵头晕脑胀的感觉,三两步就走过去取下长剑。看得出它被保养的很好,剑锋依然锋利,剑身反射着月光令人目眩。我猛地转过身,举起长剑,直指钱柜。以手中的剑起誓,我要打败你。骑士们就是这么说的吧,我压抑着笑意,努力把它限制在嘴角的抽动中。现在我向你正式宣战。

这时,走廊里响起一阵脚步声。我吓得愣在当场。自我做盗贼以来,帮人搬家时还从没遇到主人的款待。难道说我今天执拗地拒绝赏赐,惹恼了提兰?难道说我的好运就到此为止?哦,提兰啊,请原谅我,从今以后我一定遵照您的安排,绝不会再起背弃的念头。

我不住的颤抖着。脚步由远而近,就像踩在我心里,每一步都让我浑身上下为之紧缩。冷……冷静,我对自己说。他不……不一定是要来这里,我是提兰的宠儿,这只不过是他对我的一个小小警告,不要怕,不要怕,别让你的心跳声把那家伙引来。五秒钟后,脚步声来到门前,接着又过了五个世纪它才慢慢走了过去,逐渐变小了。我闭上眼,极力平抚狂乱的心情,放松、放松……

一声闷响自脚下传来,我睁开眼,看到地上的长剑。脚步声停了下来,接着又开始向这里移动。我惶恐地环视四周,寻找着藏身之处,不过这个实用主义的房间中并没给我预留包厢。

“比尔,是你吗?你又跑来偷我的剑玩吗?”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他的剑!这么说这个人就是这佩剑的主人,紫荆勋章的持有者了。哦,我的爱好里可没有跟战功卓著的圣骑士搏斗这一项。

我的目光落在窗口上,此时的瓦伦木随风摇摆有如在向我招手的鬼魅。好,不管是什么买卖,成交了。我冲向窗口,祈祷着提兰能像十五年前那样给我准备一个干草垛。

门开了,在冲出窗户的一霎那我回头看了一眼。月光照在一张英俊而坚毅的脸上,粗糙的皮肤,薄嘴唇,英挺的鼻子,以及……在双眼的位置上那一道骇人的伤疤。

接着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团坚硬的红色。



提兰:幸运之神,酒神,是盗贼和赌徒信奉的神祗。在传说中提兰总以一个秃顶,酒糟鼻的胖男人的形象出现。


猴子锁:盗贼们一般将锁具分为三类:学徒锁,行家锁,大师锁。还有超越这些分类的神锁和……猴子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