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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半年多没来了,没想到居然会有回复;感谢LS提醒。其实这篇是我一时的吐槽文,嗯嗯。
另外,LS也是上海的咩?!
至于那部电影,老实说还真是没有看明白呃。
话说,最近我也在看呃!
奉上日志一篇,争鸣一下。
《暮光之城—暮色》—灰姑娘与吸血少年的凄美爱情童话
老实说,当初在图书馆借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抱多大希望,无非是看在新书的份上才想借回去消磨一下时间。主要是对所谓的畅销小说不太感冒,至于那些媒体的推荐语和褒溢之词更可以直接无视掉。
要说吸引人,倒是要归功于这篇小说的序幕:
我从未多想我将如何死去,虽然在过去的几个月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即使我有想过,也从未想到死亡将如此地降临。
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
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这应该算是死得其所。
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来福克斯的话,此刻也就不必面对死亡。但是,尽管我害怕,也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当生活给了你一个远远超过你期望的美梦,那么当这一切结束时也就没有理由再去伤心。
猎人带着友好的微笑,从容不迫地走向我–来了却我的生命。于是,问题来了。
我是谁?
我钟爱的人是谁?
猎人是谁?
我所钟爱的人是猎人吗?
我为什么要来福克斯?
为什么尽管我害怕,却没有后悔当初的决定呢?
这究竟是怎样一个故事?(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我最后会死吗?(当然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
所有一切谜团的就将在书中逐渐展开,当然也是让读者带着这些许问题来阅读本书,或许这就是作者的聪明之处。
当然有不少读者认为本书情节拖沓、语言啰嗦,不久之后就放弃继续阅读下去。老实说,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不过我倒是觉得本书的语言非常朴实,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缘故,基本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就像是一个人对你娓娓讲述自身非比寻常的经历,抑或是一个自我编织的美梦。这本来就是以第一人称写作的小说吗!
这倒是更像一个童话故事,一个灰姑娘遇到了一个英俊的吸血鬼少年,冲破了人鬼殊途的界限,相爱在了一起。呃,光是这个就够让人浮想联翩了吧?
当然,既然提到了吸血鬼,就不能不谈谈安妮·赖斯笔下那位忧郁而又超级自恋的吸血鬼王子—莱斯特。比起本书中那位青涩少年爱德华来,我更喜欢有着哲人般气质的莱斯特。
好吧!我是鬼迷心窍了。
当生活给了你一个远远超过你期望的美梦,那么当这一切结束时也就没有理由再去伤心。
我最终无可救药地迷上了这句话。或许,这一切只是一个美梦。
这个,这个,得到真相也太容易了哈!!!!
@MyriadStars wrote:
@Tormentlife wrote:
感谢评论!其实是想听听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
如果一定要提意见,我感觉似乎人物比较多,而且在到结尾之前没有明显的主次人物之分,对短篇作品来说,这样刻画人物比较难。
一点意见,不一定正确。感谢给予意见,其实本人也是第一次写较多人物的短篇,也算是一种尝试吧!
其实一定要说主次的话,那些“有罪”的人不是一直处在恶魔的掌控之中吗?呵呵~~~@霉女贩卖基地 wrote:
挺好挺赞!
至少一直保持着看下去的兴致..:)感谢评论!其实是想听听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
呵呵!这里的确人烟稀少,偶尔上来看看也不错啊!
呵呵!MS大人好眼力!本文的确是受了阿婆《无人生还》的启发,只不过本文中只有7个人,是否也有点像《七宗罪》呢?!
其实,作为邪恶化身的恶魔来惩罚那些为非作歹的人,这本身难道不是一种强烈的讽刺?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很多具有讽刺意味的片断。
最终, 害人者终害己!附:宴会座次安排图
貌似还是不行,算了,反正这样也看得懂。
To:torments
感谢您能够抽出时间评论本人的拙作。不过有个问题想请教阁下。
既然无所谓美丑,又何来非美非丑之说?岂非自相矛盾的悖论?其实本文并非想界定什么。如果看了有关店主和城堡女主人的描述,就会明白本人没有去判定这二人的善恶,因为没有人能够讲的清楚。呵呵!不过,经您的提醒,有关天鹅和乌鸦那段描写似有不妥之处,有机会必改之。
世人常被表象所累,又喜以自己的好恶来评判这个世界。谁又能具有透过表象看到真实的慧眼呢?即便看到了真实,是否能够相信呢?无论相信与否,又该做些什么呢?
年纪大了,废话自然也多了,望勿见怪才是。
To: MS大人
万分感谢您的帮助!不过原先的ID真的找不回来了。以前注册用的邮箱在etang网上,后来它取消了免费邮箱业务,所以即便有密码也没有办法再用原先的ID了。
以前曾经来过几次,没有想到现在这么冷清。
换了个ID,也算是新人吧!
至于以前的那个ID,#$*&%@!,以下省略字数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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