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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5-4

      赵高欢天喜地地修改了诏书,写了一份“丞相斯受始皇遗诏”,讲立胡亥为太子,然后也给扶苏写了一封假信。随后,就把老秦的body装车运走。
      老秦也许非常不满于赵高、李斯、胡亥的大逆不忠不孝之举,于是在车里使劲散发出二氧化硫、硫化氢、有机酸、尸胺、腐胺、多氯联苯等腐败有机物的味道,把赵高、李斯一行人醺得够戗。大臣们还不知道秦始皇已经死了呢?纷纷想走过去请安,但又被二氧化硫顶了回来。众臣屏住呼吸、满脸狐疑。赵高于是找人弄了120斤咸鱼(古代叫鲍鱼),装在车上,利用咸鱼散发出来的恶心人的甲基吲哚,以毒攻毒,以乱其臭。
      整个车队变成一个大猪圈。
      (秦始皇的body到底会冒出什么气体呢?我问了学化学的人,他说:二氧化硫(SO2)是有机硫化物较为彻底的氧化产物,需要较强的条件,如加热,燃烧等。像老皇上那样被日头暴晒,强度还不够,我估计得指望赵高他们来放把火才行。应该是冒出其它含硫化合物。有机硫化合物是世界上最臭的一系列化合物――“猛臭”。几滴硫醇可以把整个煤矿的人熏出矿井。所以作为矿山紧急疏散之利器。
      他认为,应该主要冒出尸胺、腐胺,举一个例子就知道这俩个东西有多臭了。某学校化学系的几个教授没事要合成个什么东西,需要几毫克的腐胺,结果就着通风橱做了起来。尽管采取了很多吸收的措施,但是就是泄露出去的那一点,就让整个化学系大楼封了三个星期。走过的时候,人人掩鼻。真是臭不可闻,说顶风臭出十里也许太夸张,但是百米之内绝对是无敌杀手。)

      有句话叫做“咸鱼翻身”,比喻死灰复燃。但老秦躺在自己的猪圈车里,再也不能翻身了。老秦也属于兢兢业业,他这最后这一次巡游旷日持久,将近一年,五十岁的他,也可谓不畏风霜劳顿了。如今我出差两天,就觉得浑身疲累。古代旅途中的艰辛颠簸、水土不服,以及古代微生物、瘴气、细菌和非典病毒,终于把这个原本曾经三十几岁的陕西壮汉,一剑而刺倒义士荆轲使之身被八创的秦王政,如今的秦始皇,掀倒在夏日的热风里,再也不能咸鱼翻身了。秦始皇也算是因公殉职的吧。
      若不因为劳顿而死得这样仓促意外,秦王朝的寿数也许不会那么促然短暂。凭着秦始皇扫清六合、一统华夏的赫赫声威和海内名誉,只要有他活着,人们就不敢轻易造次。要是他多活几年,把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过渡做的更扎实一些,六国的凝固力更强一些,并有充裕的时间把接班人问题做好,接班人未来新政策的调剂方向争取,那也许情况就会不一样。总之,秦始皇算是早殇。须知,刘邦仅比秦始皇小三岁,这时还没登上历史舞台呢。连诸葛亮活的都比他长(54岁)。

      公元前210年的沙丘路上,飘散的满是历史的遗憾、迷乱和惊诧的不祥的气息。
      随着老秦的车子离去,吱吱扭扭地慢慢赶路,我们留在原地停会儿,谈一下哲学吧(因为我们待会可以坐飞机走,追得上他们)。
      这里我们说一说“势”。
      商鞅讲“法”,申不害讲“术”,慎到讲“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古人多富于原创精神啊,谁跟谁互相讲的都不一样)。韩非子生的晚,只好整合了“法术势”,作为法家的集大成。
      法和术,我们都明白。法,就是明赏罚,用趋利避害来调动人。术就是监察,国君最好隐密着,不露声色,表面上装作不听、不看、不知,让下边人捉摸不透。其实暗下里搞些手段监察测试着下属。
      那么,势是什么呢?势是啥意思啊?
      其实语言已经不易触及和描述之了。我们只能作比喻。
      李斯小时候曾经上厕所(当然,这个习惯他后来也没有改)。只不过,李斯小时候上的厕所比较差――因为他那时候还是上蔡县的一个布衣小吏,和萧何这般人一样,住在闾巷里。闾巷的公厕跟现在一些胡同厕所差不多,常有大耗子横行。所以李斯常牵着狗去。大耗子还真给面子,见着狗就跑。
      李斯一手牵着狗脖子上的绳,一手帮自己解开下裳蹲下。狗虎视眈眈地盯着耗子,旋及又看看李斯屁股。不管怎么样,大耗子是被吓得战战兢兢,不敢来侵犯了。
      接着,李斯又去粮仓里行走(行走就是办事的意思,现代叫跑腿儿,因为李斯是个小吏),他看见粮仓里的大耗子则简直好比――你想像一个大富翁的样子――仓里的耗子就好比那样,拥坐粮堆,大腹便便,皮毛油光贼亮,而且泰然不惊。你还不敢拿烟熏它,除非你想把粮仓也点着。这位耗子生活在严重超好的福利社会,锦衣玉食,不沾风雨,还有仓库主任给他保安站岗。
      总之,李斯长叹一声:“人啊,全看你是在什么处境下了。”
      好,我们的比喻讲完了。
      这位粮仓里的大耗子,就算是处了势了。在这个“势”里,哪怕你是笨蛋,是不贤的蠢笨如牛的耗子,也一样脑满肠肥。而失去了“势”的耗子――比如沦落到了厕所,则就算你技压群芳、善蹿能跳长于思考,八项全能,是天才级的耗子,你也一样不免饥寒交迫,吃的东西不卫生,生的孩子闹畸形,还被大赖狗凌辱。
      所以,法家说,君主一定不能失去自己的“势”,也就是说权柄(即赏罚等等)。如果你把赏罚、授官、考课等等大势,授予了别人,那你会死的很难看,会被臣子驾空了你。所以,君主一定要仅仅攥住自己的“势”。
      不光君主有“势”,人臣也有自己的势。李斯就是凭借秦始皇的“势”,老秦给他荣华富贵和煊赫权力。如果换去了扶苏的朝廷里供职,那他就算是没有“势”了――就像赵高一样被去势了。因为,扶苏不会借势给他,而只会借势给蒙恬。
      赵高也要有自己的势――虽然肉体上被去了势,但他还是有志气,要打造自己的势。所以他哄抬胡亥登上君位,就算是为自己造出来一个势。往后就可以站在这样的“势”上(借着胡亥的权威),安全而且富贵,乃至可以作福作威了。
      “势”就好像一个土台子,你自己没有土台子,或者土台子不够好,你可以像赵高那样搭一个出来,造一个势给自己用,站上去就舒服了。吕不韦包装子异,也算是为自己造一个势的台子,让自己最终当了相国。还有“红顶商人”也是这样。这就是所谓“造势”,基本属于自力更生。实在造不出来,还可以借别人的势,即借别人的土台子,上去站站,也满舒服。譬如一个企业,比如你资金和技术不行,可以借某个高校的名义,借了这个势,出去骗客户,就容易多了。否则的话,光有本事和技术,累得半死,终好比厕所里的耗子,辛苦也吃不成大胖子。
      而一个饭馆,挂几张领导人握手题词的照片,也算是基本小打小闹的借势了吧。
      “势”对任何一个人都非常重要。在不同的经理岗位上,有的人就能发大财,有的人就拮据得要命。不是他们智力不一样,而是所处的岗位、所处的势不同。不在于你个人本事怎样,智力如何,学历是否高,相貌是否酷,关键是你处在什么样的“势”上。所以你一定要设计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寻找到你所可以站上去的势。找到之后,你就算是可以“乘势”了。若实在你没有“势”,你就可以去趋炎附一个势来。哈哈。比如娶个名人寡妇什么的。女的就嫁个珠宝商。这种趋炎附势,实是属于借势。陈胜起义,也要借了公子扶苏的势,以扶苏为号召。项梁则借楚怀王的势。这都跟娶名人寡妇差不多。而蒋介石依托英美或者苏联,也是为了乘势。不“乘势”则不足以“成事”。
      所以古人云:“君子终日而行,不离辎重。”就是说,君子一定要紧紧抓住自己的势,站在势上,轻松而且无往而不克,终日而行,绝不能一时一刻丢掉自己的势(土台子)跑下来。
      “势”有好坏高下之分,你尽量要处在好的和高的上去。譬如,大耗子,最好就去仓库这个好势上去生存,不要去公厕那个坏势。
      “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好的势可以转化成坏的势,有势又可能变成无势。譬如说,一旦秦始皇驾崩,原本有“势”的李斯就算没“势”了。原本他是丞相,站在秦始皇这个大“势”上,呼风唤雨,全国皆惧。现在老秦这个“势”台子崩了,他就要重新考虑自己的“势”的问题了。接下去,他是要站在胡亥的台子上呢,还是扶苏的台子上呢?
      不需要多作分析,扶苏的台子即便好,他肯定也上不去――因为蒙恬家族的人已经站在上边了。只有积极帮助胡亥,将来获得胡亥的感激,胡亥允许他站在胡亥的台子上去,也就乘上了势了。
      李斯于是也就这么决定了。
      这就是李斯的“仓中鼠”理论,也可以叫“势理论”。不在于你贤与不贤,更主要在于你站在哪个“势”的台子上――譬如对老鼠而言,是站在仓库这个势的台子上,还是公厕这个势的台子上。
      不过,李斯还是忘记了一条。胡亥这个“势”的台子上面,已经站了一个赵高了。赵高允许李斯也站在这个台子上平分秋色吗?事实最后教育了李斯,赵高还是把他从台子上踹下去了。直摔得身败名裂,三族无遗。
      唉,李斯真的是没办法啊。扶苏的势台子上,已经站着蒙恬;胡亥的台子上,站着赵高。去哪里都不好办!如果你是李斯的幕僚,你该怎么建议李斯的去就呢?
      李斯好想到火星上去啊。或者帮个火星人搭个台子,扶那个火星人为君,然后好让自己也站上去。
      我们也确实奇怪了,早在秦始皇还健在的时候,李斯就应该考虑未来出路的问题,提早找到未来的势,提早搭台子。李斯不知未雨绸缪,没有事先找到自己的下一份奶酪――有远见的大臣,应该在君主的接班人身上早相插手,当然这样做也是风险极大――终于陷于被动。在沙丘宫里他左右为难,无势可乘,坐困愁城。
      到这时候再着急,已经晚了。李斯的悲剧,这时候已算是揭开序幕。他这个肥老鼠,原先居住的仓库,突然失火烧毁了。好可怜的无家可归的老鼠啊,只好借挤赵高檐下,

      潇水曰:今天看到新闻,饶颍也开始要演电影了。此亦善于借势者也。从老赵那里借来了势台子用用。虽然只借了一阵儿,收效居然亦这么不俗。老饶可算是善借势者也。
      靠,如果生活再挤兑我,我也要出去借势去!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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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5-3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
        沙丘野外的离宫皆建在平台上,平台高高地。从平台上的宫廷大门(宫门)进去,是空旷的庭,庭很高(因为是在平台上)。
        庭上,左右点着柴燎的火光。这就是庭燎。站在庭上,凭着火光向远眺望,落寞的大地夜凉星稀。
        赵高,穿过红光摇曳的庭――这个庭,如果是供平时上朝人经过,就叫朝廷――转弯走到李斯所在的宫室。登堂之后,俩人发生了一段秘密对话,据《史记》记载一共700个字,往复六个回合,唇枪舌剑,繁绕周章,颇费理解。人生苦短,我们就摘其梗要而谈吧。
        赵高首先开口道:“上已经驾崩了!授书给了太子扶苏。”
        这个李斯当然知道,此时李斯已七十来岁,是个老干部,他清清喉咙回答说:“嗯――啊――,牟~~~,这个呢,I已经 know了。好!”李斯名字带个斯,像外国人,作为一个博学的丞相,他个别字爱用英文来说,这样还省嗓子,嘟囔就行,适合老年人。
        “我们打算把诏书改了,改让胡亥当接班人。”
        李斯大变色,惊叫道(一激动说了一整句英语!):“Are you sure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咯――咔――咳••••••这不是大逆不道吗!!――”他脸蛋通红,好似炉炭冒着浓烟,浓烟就是胡子,胡子的火箭筒,瞄准了赵高。
        “不必这么激动哪,这事只在君侯与我之间就能定下。”
        “你这真是亡国之言啊!不要再提了。”
        “只要你答应了,改一份新诏书,一切就算定了!”
        李斯不由自主抬高了声调:“拜托你不要再打我的主意好不好!我的回答就是一个字――No way!对不起,一个字就是――Idiot!Get out of here! Shut up!Stop!Cut it out! Enough!”李斯把各种同义词都用出来了,万分激动,跪坐的身子也耸起来了――抬起了屁股。
        李斯虽然闹得凶,但赵高并不气馁。李斯这些年啊,已经少了年轻时候上《谏逐客疏》的锐气了,逆龙麟的事少了,苟且顺应秦始皇的事例多了,譬如关于郡县制的辩论、焚书的倡议,他都有意无意地站在秦始皇的立场上,颇有迎合上意的特点,而不像个耿骨老臣。说得刻薄一点,他就像IBM电脑一样,因皇上而变。也就是说,他不太会坚持自己的原则。
        赵高说:“hoho,提问!以君侯的能力(这里李斯被称为君侯,因为他是秦二十等级爵中的最高一级――侯爵,称‘通侯’),与蒙恬相比,在功劳、谋化、popularity(百姓口碑)、liaison with Fusu(与扶苏的铁杆关系度)四个方面,谁强谁弱?”
        李斯吭吭了一会,撅着胡子说:“似乎都不如蒙恬。”
        “哼哼,是啊。公子扶苏继位以后,必定任用蒙恬为丞相。那么,我怀疑君侯你终不能怀揣通侯之印(金的)而耀归乡里了。”
        “嗯?”李斯倒吃了一惊。确实,一旦扶苏称帝,李斯保不齐就要让出相位。从前李斯上厕所,看见厕所的老鼠穷困潦倒,而粮仓里的老鼠脑满肠肥,于是李斯总结说:“人哪,是贤还是不贤,就譬如这老鼠,看他处在什么生态环境。”这话颇有道理:不在乎你本人绝对意义上是贤还是不贤。若处在扶苏的朝廷里,蒙恬就是头一号的贤人,自己就不显得贤了,成了穷困的老鼠(公厕中的)。若处在胡亥的朝廷上,胡亥又是李斯改诏拥立的,李斯于是就是头号的贤人了,成为富翁老鼠了(粮仓中的)。所以,贤与不贤,看你处在什么环境。李斯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做个仓中鼠比较好。
        但他随后又转变主意,觉得即便扶苏、蒙恬用事,自己也不至于那么惨,即便那么惨,那也认了,随它去吧,倒霉就倒霉吧,毕竟这也算是秉承落实了秦始皇的遗命,作为宰相,难道能抗主子的遗命吗。他想了半天之后,疲倦地吐了口气说:“呵,老夫奉主之诏,听天之命,未来爱怎样怎样,并无二话可讲!”
        “您的见识实在是太短了!现在,您看似很安全,其实很危险,安危都不能自主,何以算是圣人。”
        “够了,够了――Enough!你不要再说了。”李斯生怕他再说下去,自己会改变立场,“你快回去吧,Give me a break,你再说,我的高血压就要犯了。你看,已经到一万八千毫米汞柱了。
        赵高看着李斯矛盾痛苦的样子。李斯脑袋似乎真的疼起来了,赶紧吃了一些风湿止痛膏,这才平静下来(因为太激动,吃的药也选的不太对)。李斯喘了一会儿,说:“你啊,你算了吧,你这不是人臣该打的主意啊。你听我说,从前,晋献公更易太子申生,晋国三世不安。齐桓公兄弟争位,爆发流血冲突。纣王杀自己的亲戚,社稷变为废墟。这都是上天在惩罚他们的逆天行为,我李斯不过是个human而已,如何能拧得过上天的意志?”
        赵高闻听李斯的话,感觉对方立场已经松动,只是在提技术上的难题了,于是微微一笑:“We are partner,对吧?只要我们通力合作,扶立胡亥是很容易的。从此,保您长有封候,世世称孤(侯爵、王爵可以自称孤),富贵无边。否则,如果你不听我的,扶苏、蒙恬来了,我跟胡亥是没前途了,你自己也得被蒙恬挤下岗,你一下岗,子孙也就难保了。总之,扶立胡亥这事你一定要帮我。你忘了电源上常说的一句话吗――If I lose,you lose;If I win,everything keep spinning,and you win too!”
        赵高终于说出了大反派在电影上要挟对方时的经典台词。
        李斯没有话可说了。赵高说得很有道理啊:扶立胡亥,胜利了,李斯赵高都能成为受益者(winner)。否则,胡亥若立不起来,而来了扶苏、蒙恬一派,则赵高成了没用的太监,李斯也变成过气的老鼠,俩人都是loser。
        李斯和赵高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啊。
        李斯该怎么办呢?
        事关自己的未来和家族的前途利益。
        经过翻江倒海的思想斗争,李斯最终屈服了――与其说屈服于赵高的胁迫,不如说屈服于自己对丞相一职的恋栈和持续荣华富贵的欲望。李斯走至宫台凭栏处,站在黄昏掀起的风里,不禁垂泪太息,哭叹道:“嗟乎!我李斯遭逢乱世,夷陵直至今天,既不能以死,安托命哉!”李斯这时候已经精神错乱,他最后的这两句话,已经超出我们的理解能力,无法翻译了。大约意思就是说,真不如死了啊,可是我还得活着,活着就得为接下去打算,为接下去打算就得背叛主子的遗嘱,这可又真不如死了啊,到底怎么“托命”啊。李斯果真感觉到了to be or not to be的生死皆难的沉重了。
        但李斯的垂泪,也等于答应了赵高,因为,无论如何,他还要活下去,除了为他自己,还必须为子孙后代。
        李斯无法克制自己持富保贵的欲望,这就是他的无奈。一个有欲望的人,会变得软弱。于是顺从赵高的主意,而置帝国的未来于危险。也许他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太息垂泪。他的垂泪,大约是对帝国未来命运的提前吊亡吧。
        他的私欲的达成,是以国家的命运受挫乃至毁灭作为代价,作为一代丞相,倘有一点良知,怎能不为此垂泪呢?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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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5-2

          秦始皇的病情迅速加重,疾疾向东驾去。他的路程走了不到一半,就在河北省的“沙丘”这个地方,实在没有力气再走了。
          沙丘,其实是个风景旖旎的地方。我日前驱车曾绕看过。那里从前曾是商纣王的一个古代苑囿,位于河北省南端的邯郸平乡县,商纣亡曾经命男女裸奔其中的。后来,赵武灵王在纣王的苑台遗迹的基础上,增建了楼堂馆所,流水花园,作为干部疗养开会的基地,并且自己被饿死在那里。这是一个美丽的要命的地方。赵武灵王死后一百年后,秦始皇也带着要死的病慕名而来了。
          我曾经驱车在平乡县野外绕了半天,但并未见到任何沙丘的模样,也没有苑台的遗迹,只觉得春天的风卷着细细的干土面,从大平原上稀疏的小麦苗地里卷来,飞打到车窗上。车窗外的老农都仿佛不胜风尘的扑打,用白毛巾裹了额头。我想,在这小风沙中出去裸奔,一定会弄一屁股土。
          两千多年前的沙丘,也许是很好的,至少还有一些可以安排秦始皇住宿的离宫别殿。
          赵高这时候出场了。
          赵高的打扮比较特别,腰带上挂着一把小刀子――叫做削,这代表着他是智识阶级,每当皇帝有什么旨意,他就拿出木板,用毛笔必恭必敬地写下来。如果写错了,就拿小刀削去重写――这大约就是刀笔吏一词的来源。磨小刀的小石头叫做“砺”,也挂在他的腰上。但是毛笔,则一般插在右耳朵旁边。
          秦始皇叫赵高过来写字。赵高的字写得不错,出过字帖,叫做《爰历篇》,和李斯的字帖一样,是全国基础教育的小篆样本。
          病榻的几案上放着砚台。当时已经有砚台了,阿房宫就有砚台。目前有一块阿房宫砚台在日本被发现,据说是徐福带去的。砚台里漂着墨,赵高捏着毛笔蘸饱,听写秦始皇的话:“我快不行了,我命令,公子扶苏把兵事暂交蒙恬,速来咸阳会葬,把我埋了••••”
          赵高听写着,按照当时习俗,是写在木板上,叫做 “牍”。这个牍是一尺或两尺见方的木板(所以尺牍就是书信的意思)。
          赵高在牍上写得有点慢,妇女画眉一样描着小篆,一个字描半天。秦始皇说:“你快点写耶――,我还等着咽气呢!”赵高赶紧改用隶书,就快了很多。
          信写好了,还要拿官印蘸一蘸墨汁,盖上去。
          战国后期开始有了印泥,所以赵高可以蘸着印泥盖在木板上。这是最早的印刷术。赵高使用的官印不一般,是玉制的。从前的老百姓只要有钱,都可以用玉作印章,现在秦始皇制定了新规矩,只有天子可以用玉。王公将相最多用黄金的印。所谓“怀金垂紫,揖让人主之前”,就是怀揣着黄金官印,腰里垂着紫色的印的纽带――像BP机的链子那样,这是很高的官了,如王离(武城侯)、李斯(通侯)就带这样的金印。
          银印、青色纽带则是九卿的级别,如九卿的少府章邯就应该是银印、青绶。而皇帝最大,是玉的印(玉玺)、红色纽带,没法比了。
          信写好了,玉玺也盖上去了。再把牍的外面用上下两块木板夹住,为了防止邮递员在路上私拆,木板外面再用丝绳十字交叉捆上,绳子打结处压上封泥。封泥压上去以后,按照当时通行作法,赵高又从腰里摸出BP的链子,捏着链子顶上的玉玺,往封泥上边又扣了一个印――这就万无一失了,绝对保密了。
          秦始皇见万无一失了,这才高高兴兴地死去。这位五十岁的中国首任皇帝,第一次把中国的广袤国土真正统一成一个帝国的一代英豪,功盖五帝,泽及牛马,人迹所至,无不臣者的秦始皇先生,终于在河北沙丘的离宫里,一命呜呼了,留下一个风雨飘摇的王朝和一班面面相觑的大臣。
          随着秦始皇魂魄渺渺而去,我们该如何评价他呢?到底是“躁急、专独”,还是“残暴”呢,不再絮叨。有趣的是,历代儒家学者们对秦始皇的评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来讲,唐朝以前,把秦始皇一般说的比较差,唐朝以后的知识分子,从柳宗元开始,则把秦始皇说的比较好,越到近代则是越好,直至开始出现“千古一帝”的美谥。
          赵高的官职是“中车府令行符玺事”,所以玉玺挂在他的腰里当作宝贝存着。他把密信带回胡亥的办公室,用手把木板丝绳上的封泥掰碎了,胡亥连忙大叫:“Oh my God赵老师!你要犯罪啊!你怎么敢利用职权把它捏碎了?!”
          赵高笑眯眯地说:“没有关系,这是我的hobby来的,我最喜欢拆信看了(就跟邮局里的人喜欢拆别人信一样)。拆完信,看一看,再封上,最有益于调节内分泌了。反正我有玉玺,在封泥上重新盖一下玉玺,就行了。”
          赵高把信给胡亥看毕,胡亥愣愣地说:“这很有道理啊,我爹让扶苏当继承人,理所固然啊。知子莫如父,知臣莫如君。我爹让他接班,我有什么好说的啊!”
          赵高说:“不然,现在天下的权柄,就在你我手中。我只要把信的内容改了,让你接班,然后再重新封上封泥,天下就是你的天下了。”
          “可是,我作为弟弟,跟哥哥抢位子,属于不义。我爹死了,我窜改我爹的遗命,属于不孝。我本事一般,才能谫薄,勉强当皇帝,属于无能!我这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胡亥能说出这番话,说明他平时所受的教育,并不全是法家赏罚趋利的学说,“孝”、“义”、“德”三个字在他的话中铮铮作响,而这三个字全是儒家的核心概念。秦王朝对贵族子弟的教育,也是含有儒家思想的啊。
          “呵呵,”赵高说,“制人与受制于人,岂可同日而道哉(给别人磕头和让别人给你磕头,肢体的感受可不一样)。”接着赵高又列举例子教育胡亥:“商汤和周武王杀了他们的主子,天下却称赞他们有义(意思是你抢你哥哥的位子,也是义的!这里赵高把扶苏比作桀纣)。至于你说的孝,卫国国君杀他老爹,孔子照样认可他,也没有说他不孝。你就不要犹豫了!”
          (注:赵高举的第二个例子,比较含糊其词,有虚构的嫌疑――卫君杀父的事,孔子没有明确的态度。但他毕竟还以孔子为喻。可见,秦的高官,也是要谈孔子的,甚至是推崇孔子的,把孔子的价值观作为辩论时的理据。可见秦朝并不要坑儒,只是坑“意见不合者”。)
          胡亥看赵高把孔子都搬出来了,好像孔子都赞成违背老爹(当然这个观点是赵高故意塞给孔子的),于是脑细胞开始不够用了。倒底要不要造大哥的反呢,要不要违背老爹临终意愿呢?胡亥累死了很多脑细胞之后,终于喟然长叹,答应了。但是他说:“如今我老爹的body还在那里停着,丧礼也没有办,就开始闹,不好吧。”
          这孩子还真实够孝顺的,还知道等着安顿完老爹再跟哥哥掐。可敬啊!
          不但胡亥孝,扶苏就更孝了――秦王朝是非常强调孝的,在云梦出土的秦法令竹简里,同样的打架犯罪,如果是子女对亲长的,要格外严判。这说明对于“孝”,老秦是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所以,后来扶苏一看见老爹发信来让他死,他就说道:“爹让我死,我有什么可说的呢?”二话不说立刻就自杀了,孝得无以复加了。这是秦王朝“孝建设”狠抓狠落实的成效啊。以前我单知道“我大清”以孝治天下,其实秦也非不是啊。而孝,又是儒家的东西。秦,也是用了一些儒家思想的。
          赵高说:“时乎时乎,间不及谋。”意思是,您不要再等安顿老爹body了,现在就要行动,time不等人啊。
          怎么行动呢?赵高掉头出门。
          赵高去找李斯,因为这事没有丞相协助,是不行的。假如丞相李斯给扶苏发一封信,揭发赵高捏碎封泥、篡改诏书的阴谋。扶苏得信,知道诏书为假,必不再奉诏书而自杀,而赵高就得畏罪自杀了。赵高若偏不自杀,而是据咸阳拥胡亥为帝,扶苏带着边防兵杀过来,诛一个赵高如切鸡。

          潇水曰:种种迹象表明,儒家思想还是不同程度地影响、渗透、运用在秦统治阶层的脑子中了。
          最后罗嗦一下封泥。
          始皇的遗嘱信,外捆美丽的丝绳,丝上有可爱的封泥,又加盖了宝贵的玉玺。这种封泥,上加盖官印的,是满有趣的古物,现在也有人收集,不贵,才几百块钱一个。但若是这封秦始皇宝贝遗嘱信上的封泥,恐怕就价值百万了吧。不过放心,没有人能发这个财,因为它已经被赵高捏碎了。
          秦朝短促,公认的秦朝封泥只有十枚左右,但是在秦始皇办公室(章台附近),有一个叫路东之的家伙,一下子弄到了一千多枚封泥。一下子发了。而且这些封泥就是秦始皇亲自使用的。我们知道,秦始皇非常勤勉,一天看120斤奏章,每份简牍都要事先除去封泥,于是他的办公室附近发现了类如今天废信封或废邮票性质的大量封泥,上边净是“丞相之印”、“左丞相印”、“右丞相印”这样的高级别大员之印迹。而且,仿佛是为了便于后人收藏似的,这些封泥都没有被捏碎,而是拆开时小心地用刀剪剪断封泥两边的丝绳,所以完整无损。
          我们谨借这两千两百年前的珍贵封泥,向勤勉工作的秦始皇先生,献以由衷的敬意。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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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5-1

            李斯这个人,字写的不错,算是中国书法的鼻祖。他研发出了小篆,还写了一个字帖《仓颉篇》,里面都是小篆,供士民学习,用来统一六国文字。小篆成为了秦王朝的官方文字,现在的印章上还在用。
            小篆最革命性的特点是“方圆绝妙”――从前的六国古文字都是扭扭歪歪、拳打脚踢、东长西短、大大小小,像蝌蚪一样。惟独从李斯小篆开始,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方块字形,各个字都一样大,所谓“方圆绝妙”,这可以从泰山石刻的小篆上得到印证。李斯也就因此成了小篆书法的泰斗。杜甫有诗曰:“况潮小篆逼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意思是李潮兄的篆书逼近李斯先生――这是夸李潮呢――而且他写得小篆字样快剑长戟,显出了先秦人的刚猛凌厉。
            不过,拳打脚踢、歪歪扭扭派的六国古文字并没有因为李斯搞出“方块字”的小篆而灭绝,它们的笔意被另一个人继承下来,形成了所谓隶书。这就是当时秦政府里有一个小公务员,叫程邈,这家伙喜欢描描写写,于是把拳打脚踢派的六国古文字升华成隶书,与李斯的小篆分庭抗礼,互相辉映。小篆方圆绝妙,强调的是方块对称的静态美,隶书没有统一的外轮廓,强调的是波折弹纵的动态节奏美。
            从此,小篆成了正式公文的书写体,隶书则成了日常文字的书写体――比如写日记写博客的时候用隶书,给新开张的饭馆题字的时候写小篆。
            泰山是上帝驻人间的总办事处,公元前219年,李斯陪着秦始皇来到这里,并且立了一块泰山石刻,歌颂老秦的丰功伟绩。石头三面刻字,一共147字,都是李斯的小篆,虽然是方块字,但其势飞腾,显示着秦人一往无前、吞并六合、势不可挡的气魄。到了宋代,欧阳修、赵明诚收集了该刻石的拓本,但仅存47字。到了清乾隆年间,仅存29字。后来这石头干脆被火烧了,烧断的残石也不知所去。后来有人在泰山玉女池得残石两块,上边只有10字,于是把它保存在泰山岱庙,坏蛋够不着的地方,还作了个亭子护之。但是作亭子的时候一不小心,又把它损掉了一个字,于是现在就剩9个字了。唉!
            类似的石刻在别的地方也有发现,上面还有一个“德”字,可见秦始皇也是讲“德”的。所谓“德”,就是德政,为政以宽,省刑罚的意思。通常说起秦始皇就是“残暴、暴虐”,好像他一瞪眼就要杀人似的,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认为。李斯后来快完蛋的时候,从狱中上书,自陈七条罪状,其实都是表其七项功劳的,最后一条说:“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这条“罪”紧接着前面统一度量衡的“罪”,都是表功的。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材料,说明秦统一之后,曾实行“缓刑罚,薄赋敛”的德政,最后还被李斯列为了狱中求生的理由(功勋)之一。
            “缓刑罚,薄赋敛”这大约也是泰山石刻上所说的德吧,同时也属于典型的儒家思想。明朝状元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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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4-4

              紧跟着焚书,又发生了坑术士的事。
              当时有侯生、卢生两个骗子,是给秦始皇弄仙药的,但是弄不来,于是想到了逃跑。逃跑倒并不打紧,但是俩人临逃跑前还说了很多话,都是诽谤圣上的,给秦始皇提了很多意见,诸如“贪于权势”(喜欢独裁)、“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不肯授权给百官)、“上不闻过而日骄”(皇上听不进不同意见)什么的,并且传遍了咸阳。这就要严办了!因为这是对皇帝进行人身攻击,不是神药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了。于是秦始皇警觉起来,认为这个政治事件一定是代表了一批人。
              秦始皇说:“我前一时间刚刚收缴了天下的书籍。但是侯生、卢生这帮人,弄不来仙药不算,还临走诽谤我。”秦始皇的话里的逻辑很古怪,收缴书籍和弄仙药有什么关系啊!晕!
              其实很有关系。侯生、卢生的诽谤使秦始皇警觉起来,他意识到:虽然前面收缴焚烧了民间书籍(目的是钳制舆论、禁止议论与诽谤朝政),但这个工作并不很成功,侯生、卢生不还是在这里诽谤吗?秦王朝最忌讳的是诽谤皇帝和非议朝政了。
              任何统治者凭着常识都会进一步意识到:侯生、卢生的诽谤朝政绝不会是个别现象,类似的诽谤者在天下一定还有。那该怎么办呢?天下那么大,不可能短时间内挨个排查,但咸阳就在脚下,如果排查出一些造谤份子,然后用重刑杀掉,就可以起到“以惩后”的作用,即震慑全天下的诽谤份子从此三缄其口,不敢再诽谤议论时政。所以杀的时候必须用极刑,而且杀得热热闹闹,用坑掉这种不常用的极端残忍的作法最合适不过了,可以起到触目惊人、以儆效尤的打广告的作用。
              于是,他下令在咸阳的“文学方术士”(即颂太平和炼丹药的人)里进行排查,查出了四百六十个“妖言以乱黔首”的人(即散布诽谤朝政的言论的人),坑掉了,算是给天下所有的政治异见分子打了广告。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史记》上管它叫做“坑术士”。但后人出于对秦帝国的怨恨,或者借喻以说教当政者的需要,而把“坑术士”讹成了“坑儒生”。这是会误导人们对这个事件的性质的认识的。
              当然,被坑者中间也会包括一些儒生,但他们被坑不是因为他们是儒生,而是因为他们的政见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合,所谓“议论不合者”。这些人被坑掉是因为跟政府不唱一个调子,而不是因为他们学儒家。
              焚诗书、坑术士这两件事一前一后地紧随发生,之间大有联系,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改造旧的分封制体系的意识形态,向皇权专制的意识形态转型,倒不是和儒家过不去。而且,从史料上看,坑术士也好,坑儒也好――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坑意见不合者――并没有扩大化。
              对于秦王朝的“焚书坑人”,后代皇帝官僚们不应该整天咒骂它。它替后代君王做了思想向皇权专制开始转变时难免要做的事情,虽然手段或许不如董仲舒建立一个从先秦儒家修正过来的新儒家作为皇权时代主流思想以完成思想转变来的高明。但在那个来不及有董仲舒的时代,而强项的先秦风骨的人又很多的情况下,也许这么做是客观上的被迫选择。后代皇帝,吃水不要忘了挖井人,吃饱了不能打厨子。

              秦亡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总结起来合计四个:
              第一是急于事功。急于事功,大兴建筑,征用民力太多,直接导致民生凋敝,“欲为乱者,十室而五”。
              第二是,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过渡过于急剧。单一的郡县制,而没有适当杂以分封,在技术上有许多弊端,更主要的是违背了当时人们的普遍心理,造成了中下层社会的动荡。分封制的长期历史惯性和反弹,酝酿成了一种巨大的反秦政治势力。一些中层的精英豪杰,都普遍与秦为难。
              第三是,向皇权专制社会的思想形态过渡过于急剧,手段流于粗暴,导致“焚诗书、坑意见不合者”现象出现,一定程度地激化了中层精英与皇帝的矛盾,并且导致言路断绝,讲假话现象。
              第四是,忽视礼仪教化而专任刑罚。秦人重实干,但少理论,不善于思想工作。虽然儒家的思想和儒者,在秦统治集团里确实参与了一定作用,但实际还是弱势的。单用刑罚是不行的,必须常给人作作思想工作,他就舒服了!
              法家是,鼓励专任刑罚而忽视教化,这也就导致了秦的忽视教化。像韩非子,是非常轻视教化作用的,认为老百姓是不配接受教化的,你就拿法约束他就行了。我们说,教化作用确实不能夸大,像说周文王、商汤是因为仁德的思想教化对下面做的好,最后王天下了,这是儒家者在吹牛。但是呢,教化也能多少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所以,儒法兼行,一个长于做事,一个长于教化,虽然这显得有点“中庸”或者“乡愿”,但似乎却不失是个最终的选择。
              以上秦亡的四条原因,单独一条都不足以导致秦亡,其中重点是第二条。
              后代皇帝在学习中进步了,他们不会一次犯太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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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4-3

                新旧时代,确实有很多思想上的不同。譬如说,忠君这个观念,分封时代下也是讲忠君的,但是它是有条件的,就是君主对待臣子要符合礼仪和道义,所以伍子胥敢于鞭打楚平王的尸体,但是没有人非议他是不忠。但是,在皇权专制下,忠君是无条件的了,是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的了。仅仅这么一条变化,对于那种很有独立人格、个性精神的先秦时代过来的人,就是几乎比登天还难(想想董狐等等这种不怕杀头,宁死也不改变自己信仰原则的人吧),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秦王朝面临的思想改造任务是多么的艰巨庞大了吧。
                于是,虽然有了焚书,但作用仍是有限。
                事实上,思想意识形态向皇权专制转化,是花了几百年的时代,直到唐宋才慢慢有了进入皇权时代的感觉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觉得秦汉时代的人,仍然是有很多骨气和古气的,还没有像附会皇帝、放弃自我意识的宋明清人那样。
                所以,这就是鄙人说的,中国人有两个祖先。秦汉时代,正式这两个祖先的嬗变过渡时代。
                并且我们也得到这样的结论,人性不是主动的,是由社会结构强烈影响的。社会结构是专制还是民主还是什么,这个形势大于人,形势改变和影响人的品性和价值观,包括因此形成的社会风气。
                从某种意义上讲,为了完成分封社会向皇权专制政治思想观念的过渡,以及推行帝国新政,巩固统一,阻遏“以古非今”的逆流,焚书作为一种见效速度快的政策,在短的一定时期内使用,也是必要的。这就是毛主席所说的:“焚书事业要商量”――意思是不能把“焚书”之事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
                但是焚书的负作用也是非常明显,出现了一个“人们不敢讲真话”的局面!
                《史记》中说,当时“天下畏罪,莫敢尽忠”、“群臣恐谀”。意思是,大臣们不敢讲真话,不敢从忠于职业的角度来提意见。因为你讲你真的思想的话,一旦与当前要求的意识形态不符,你就是“以古非今”、“诽谤时政”,就有一家子掉脑袋的危险。李斯说,“以古非今者族!”
                但是请不要把这种悲哀的局面仅仅想象成是秦时代的灾难,其实,所有皇权专制时代都是这样的。后面之所以被族被坑的事情比较少,不是因为后代的皇帝们心软了,仅仅是人们已经学乖了,适应了,不再像秦朝时候的人刚刚从分封制过来,还那么耿介有个性呢。
                不管怎么样,“人们不敢讲真话”的局面出现了。
                是凡钳制舆论的时代,就会出现一个“人们不敢讲真话”的局面,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当然这也反映了思想改造工作的初步成果已经出来了。皇权时代的思想改造,不就是为了让人民放弃自己的大脑和思想,接受皇帝的大脑和思想吗?人人不讲真话,都讲皇帝所倡导和宣讲的话了,这不正是这场焚坑运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吗?
                于是,万马齐喑的局面出现了――连马这么爱叫的动物都不敢发声音了(更爱叫的驴则早被杀光了)。臣子“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下(臣子)慑服谩欺而取容”。司马迁把秦朝走入皇权专制之后的这种情况记录在《史记》里,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因为秦朝结束而终结,即便司马迁本人,他的残废不也是因为不讲上边要求讲的话弄的吗!
                从此,秦王朝真话消失、言路断绝,飘扬在朝野上空的到处是假话,秦始皇听到的是一片歌功颂德之声,他似乎更加觉得自己一贯正确了。天下大事就是秦始皇一个人作主,丞相大臣都是顺着他的意思去说去办。总之,一人之心,天下人之心,秦始皇像一头失去控制的航天飞机,听凭自己的热的脑袋把这个被取缔了发言权的帝国臣民带着东扎西撞。
                汉朝人张释之对汉武帝说:“秦以不闻其过,天下土崩。”确实有道理啊。只不过皇权专制的体系不改,汉朝的皇帝也一样避免不了走到这样的局面,虽然他的臣子们这么苦心积虑地拿着前朝皇帝的覆辙来劝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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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4-2

                  秦人一向是非常自信的,对于自己搞出的郡县制、兴事功、专赏罚等等一系列前无古人的“新政”,非常自矜。毛主席说:秦始皇是个厚今薄古的专家。说的很对!
                  秦人从中国西部崛起,身上传统的包袱少,所以向来蔑视传统。分封制就是一种传统,是历代帝王治国之术的根本。但是秦人不以为然。分封制原本在秦国根基就不深,又被商鞅革命给狠狠地革了,如今,他们要把职业官僚郡县制广泛地推广到全国。
                  这当然不是坏事情,但是他们也许忘了,商鞅在革命的时候,自己落的是被五马分尸的下场,现在向全国输出对分封制和相应的贵族政治的革命,自己又会落的怎样呢?
                  反抗的力量已经被感受到了,端倪就是淳于越的发言。
                  针对淳于越的分封意见的发言,李斯做了反驳性的发言,李斯说:“现在地面上出现一种很不好的势头,就是一些人整天借着古代政令思想非议时政。他们挖苦当局,惑乱人心。每当朝廷下达政令,他们就都拿一些古书上的教条,对政令议论纷纷,引经据典,以古非今,抨击造谤。”
                  李斯的话说的含糊其辞,那些人议论抨击的是什么呢?李斯没有说明,我私下估计,不外乎两方面,第一是类似淳于越这种有“齐独”思想的人,和中央唱着反调,要回复分封或者部分分封的政治结构。第二类是针对秦王朝急于事功、轻用民力的,这个东西折腾得大家很凶,自然有人会提意见,出来抨击。
                  李斯接着说:“这帮提意见的人呢,他们入则心非(在肚子里否定),出则巷议(在街上“大鸣大放”)。他们如果结成党,君主的势力和政治主张就要滑落了。所以对他们应该打击。我建议,把这帮人所引经据典使用的那些古书都烧了,看他们再还怎么议论。《诗经》《尚书》一定要烧,他们主要就是根据这俩本书上的古代教条思想,来非议和诽谤今天的时政的。诸子百家之语,也要烧,因为它们也会教人胡乱议论。”
                  当然官府里的这类藏书李斯没有说要烧。为什么不烧呢?我估计因为统治集团的人还是要研究和借用这些书中的治国之术的,虽然是对它们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要烧只烧民间的――这不但可以减少民间借之以抨击时政,在法理上也符合法家、儒家、道家在先秦一贯提出的“弱民”思想。
                  “我们把民间的思想书都烧光了,”李斯说:“让民间的黔首们没有书看,变成了榆木脑,也就啥都不懂,再不能造谤议论了。”――这些书籍,现在我们当文学书看,当时是政治书,饱含了种种与新时代――皇权专制时代所不能相容的政治观念、价值观和文化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控制这些书籍,确实是会影响皇权专制社会。
                  所以,焚书,并不是秦政府要和文化作对,实是政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需要。
                  “他们想学点东西的话,就学政府法令,这样就对我们新时代的政治思想,扎根吃透了!”
                  秦始皇对李斯这个主意大加赞赏,于是焚书运动就开始了。
                  李斯命令:“如果谁在烧书命令颁布三十天内不烧,相关责任人就脸上刺字,派作城旦。”
                  李斯的作法,好比鲧先生的治水,用堵和压的方法,而不是疏导。当然他也疏导了,他让人们看含有现时代新的政治思想(皇权专制取代分封)的书籍。
                  但是,光用疏导是不行的。你可以组织大家学习新时代的文件精神,谁不同意,就给他不停地学。谁受不了了,表示完全接受新时代的文件精神了,算是过关。这样,开它两年的学习班,思想就扭转过来了。或者开科取试,谁接受我们的新时代的政治观念,还论述的特别好,我就录取你进入富贵行列。这些都是好的疏导的办法。
                  有这样的疏导,干吗烧书啊。
                  但是,不行,烧书似乎还是必要的。这跟当时的士人民众脖子比较硬有关。这些人习惯了从前分封制下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思想,恐怕一般的学习班是改造不了他的。闹不好,他倒把学习班上的老实给辩倒了。所以李斯针对这种人,采取了法西斯的手段,除了烧书,李斯还说:“谁敢聚众研讨《诗经》《尚书》这些古东西,就杀头!(因为研讨透了,就有可能借着书中观点来非议时政)。而其它形式的敢于直接以古非今、诽谤朝政的,就灭族!”
                  看得出来,焚书只是手段,禁止提意见、禁止非议新时代政治、统一大家思想才是根本目的。
                  于是,秦始皇第九年的时候,书是开始烧起来了,郡县农贸市场空地上燃烧着竹板儿。统一思想的工作用这种方式开始了,这是两千多年先秦历史上几乎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居然有人要统一大家的思想,是啊,时代变了,可以有多元思想并存的分封时代已经翻为美好的从前,现在是皇权专制时代了――火焰吞吃着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单烧掉是不可以的,还要建立。只不过秦王朝因为寿命太短,没来得及建立。在下一个汉这个皇权专制时代,属于皇权专制时代的思想被建立起来了――那就是董仲舒修改了先秦百家思想而建立起来的、作为皇权专制时代代表思想的“新儒家”。两千多年的分封历史这才真正被翻为了一去不复返的从前。
                  向传统的旧时代思想开战的气味儿是那么的强,无疑也影响到了在沛县当警察的刘邦。刘邦看到政府在烧传统文化的书,在反从前分封制下的旧思想,刘邦也许不懂得其中奥妙,但他不免有一点幸灾乐祸的快感,因为他本来就是个不爱读书的人。不过,刘邦脑子里其实也全是传统文化思想,比如他特崇拜从前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一副仗义江湖的豪迈。这其实在皇权专制之下,也是需要被禁止的思想。在皇帝这个一元的统治者驾下,只有忠君这一条出路,养门客和养士,本身就是分封时代的特征,也是应该在焚烧的行列。
                  不管怎么样,刘邦感到一种无名的高兴,好像阿Q看见了革命时的那种心情,奶奶的,我也要去革那些老时代家伙们的命。于是,每当他见到一个传统旧时代思想观念比较多的人――即儒生,都要笑嘻嘻地把对方的儒冠抢下来,问道:“它漏不漏?”人家说不漏。于是他就把儒冠放在地上,往里边撒尿。

                  受烧书影响,刘邦也就没学什么文化――这里我们必须插说一句,由于秦王朝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新时代的全套的思想体系,所以它的民众就没什么可学的,等汉朝建立了“新儒家”,人们就有东西学了,所以我相信秦王朝的人没什么文化可学,是个短暂的阶段,如果它寿数足够长,建立起那些供老百姓学的东西(譬如“新儒家”)以后,它们会让老百姓有“文化”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汉初几十年,在“新儒家”出台以前,政府照样是延续执行了秦朝的禁止挟书令,这实在不是秦始皇好坏的问题,实在是皇权专制时代的历史要求,不过还要指出的是,在法家、儒家、道家这种都强调“弱民”、“愚民”的统治技术的学说指导下,即便有了“新儒家”可学,可以让民众有“文化”了以后,大约也是限于部分人,多数人还是没有必要让他学的――后来,刘邦同志当了皇帝以后,对自己没文化的历史非常懊悔,常以此警戒教育儿子辈要多读书。史料记载,刘邦常自叹道:“秦始皇不许挟书,唉!都是秦始皇耽误了我! 导致我写文章很差!”――哼哼,这个习惯现在人也有,明明是自己不努力,却常把责任推给四人帮!
                  其实,秦始皇焚书的时候,刘邦都四十多岁了,早就过了启蒙学习阶段了,你写文章差,能怪得着人家吗?
                  刘邦接着对儿子们说:“由于秦始皇耽误了我,导致我写文章很差。可是,我看你们写的东西,还不如我呐!我认为啊,你们可得努力了,不要老找人代写啊!”――看来这是一家子两代人都不爱读书写文章,不论老的和小的,这是基因有问题,怪不到秦始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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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扭动分封到专制的脖子

                    秦王朝也是有有识之士的,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先生在秦始皇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很突然地提出了一个很政治的话题。
                    淳于越说:“传统的商周君王,都把王族子弟分封出去,让他们的封国像树枝一样扶助着中央。现在陛下广有海内,但是您的儿孙们,却没有像从前的周朝那样分封出去当诸侯。一旦国家出点乱子,比如出现田常、晋六卿那样的权臣,那将以何种力量来营救皇帝呢?如果有分封出去的王子作为诸侯,就可以引兵回来相救。可是,您却没有这么做,将来谁当树枝来支着您呢?”
                    说这话的时候,外面大约正是冬季,粘了灰星的窗纱隐隐透露出冬天的坚固景色。唉!淳于越这个讨厌鬼又把分封制这个谁也说不清的问题再次提出来了。
                    分封制虽然似乎是落后的政体结构,但分封制却也有分封制的好处:
                    第一,分封王子可以壮大皇族势力,也就是淳于越所说的。我们说,皇位是个脆弱的东西,很容易被异姓的人夺去。举些例子来讲,汉刘邦驾崩以后,她媳妇吕雉的吕氏家族几乎取代了刘姓,控制了中枢。但是由于刘邦实行的是“郡县、分封双轨制”,他分封了一些“王”去统治齐楚等地。刘邦的孙子齐王刘襄从齐国举起大旗,向吕氏搞军事演习。朱虚候(不是王,是侯,刘邦的另一个孙子)则伙同大臣为内应,干掉了吕氏。终于王朝统治权回到了刘姓手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大大提高了汉王朝的皇帝的成活系数。
                    而一旦没有封王,恶例就频频出现了。譬如秦始皇死后,赵高专权,指鹿为马,直欲篡秦自代,但由于秦皇族孤弱,只能看着赵高任意胡为。唐朝时候,李世民把李氏封王的权限也压到了最低,终于出现武则天“篡权”的恶果。看着武大姐尽诛李姓子孙,外边竟无一人能救。曹操没有大封宗室,也导致驷马懿很快篡权,也是一个道理。
                    总之,单一的郡县制导致了皇族的孤弱,容易被郡县大吏或者朝廷野心家所劫持。
                    这就是后人所说的:“三代封建而长久,秦孤立而速亡。”
                    汉朝人总结秦亡教训的时候还说:“内无骨肉本根之辅,外无尺土蕃翼之卫。吴陈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就是专指取缔分封制的失误。
                    当然,随着皇权专制的加强,皇帝搞专权的本事和技巧也越来越强,最后他们保住皇权的办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比如借助着普及专制意识形态和儒家的皇权忠孝意识与法家的驾驭约束官僚手段。到了唐宋明清,没有太多的分封王子,也照样可以保护皇权了。但这在秦朝初试皇权专制的时候,还得有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呵呵。
                    分封制的第二个好处,适当满足人们对传统分封制的怀念,减少遥远地区的政治动荡。
                    我们说,有个成语叫“鞭长莫及”,以当时较低的信息调查流动反馈速度、命令执行能力和落后的物质技术(没有卡车、装甲车和铁路),中央对遥远地区的控制难免力不从心。不如派一些封王过去就近治理,他们比郡长官更有责任心和对帝国的认同度。通过高效的直接管理,灵通的信息,因地制宜的政令,也许可以把当地统治得像王畿地区一样太平安定,不致于闹出大事。即便出了乱子,封王坐镇当地,及早捕获信息,采取消弭手段,竟也许可以把动荡扑灭在失控之前。
                    事实上,秦王朝正是因为没有在其力量薄弱的边远地区分封诸子以为诸侯王,直接对当地进行管理,遂让六国贵族后裔在那些地方有了充分发挥的余地。若干年后,秦末最先起来造反的,就是楚、齐这些遥远难控地区,最终导致了秦帝国的崩溃。
                    历史进展是需要一个渐进型的过渡的,对于东方的齐和南方的楚来说,分封制是有两千年历史的为人们长期习惯的政治结构,突然一朝全部改掉,人民心理上是不能接受的。他们实际上非常不肯纳入郡县制体系,秦始皇出游也主要是为了去那里弹压。
                    对于齐楚这样的遥远地区,派一个王子过去,既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当地分封制的历史怀念,又可以加强秦势力在这些地区的直接渗透和控制。如果是任命官僚去齐楚的话,郡县制的官长,毕竟不会像皇族子孙那样对中央忠心耿耿。事实上,反秦大运动开始以后,吴越地区的郡守――名叫殷通,居然要主动率民造反,攻击中央。如果是派皇子赴当地为王,当不至于此。
                    分封制的第三个好处,可以起到反独裁的作用。我们说,反抗独裁不能靠君王自己发善心或者用思想学说教化他,而只能依靠客观力量。在分封制体系下,有两个反独裁的孔道。第一,在其它诸侯国的干预下,一个诸侯国内也不能对民众过于暴虐残毒,否则必然遭到外力军事打击与干涉。春秋战国时代那些被灭的小国,通常都是因为小国国君过于对本国民众昏暴所至(譬如梁伯就是因为喜欢大兴土木,最后民怨沸腾,秦人趁机灭了它)。也就是说,有敌国的存在,可以制约本国君主不敢对民众肆意妄为。而一旦没有敌国存在,“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语)。这个道理在现代社会也起着作用,很多国家不敢对民众太恶,就是因为国际势力的存在。
                    皇帝的暴脾气,全是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后,给养出来的。
                    在没有诸侯国或敌国可以制约皇权的皇权时代,皇帝老子一人独大,没有什么客观力量制约他(除了最后同归于尽的人民起义),他为所欲为,又严又暴,脾气大急了,被形容为“老虎屁股摸不得”以及“伴君如伴虎”的老虎,随时就要咆哮,随时就要吃人。他的金口玉言等于绝对圣旨,往往独断专行,任意宰割天下,形成极大的独裁。在这种情况下,臣子们失去了春秋战国时代的士人风格,而沦落为战战兢兢没有骨头的“奴才”,也就毫不奇怪的。
                    分封制下,制约国君,还有一个孔道。就是在一个诸侯国内,权力和城邑也是再次分封给卿大夫家族的,我们管这个叫小分封。这就形成了一个“多家族联合体执政”,带有“贵族民主政治”特点。譬如晋国就是六卿就是轮流合作执政。如果这种多家族、贵族的联合民主执政继续演化下去,有可能就形成贵族的议会,成为西方的那一套。西方的封建时代,就是在这种分封机制下,产生了贵族联合体的议会,议会对王权进行巨大限制,从而最终走上了西方的民主。
                    所以,整个皇权时代出现那么多昏君和暴君,即便不是昏君暴君,也一个个威严专肃,但分封制时代的国君则随和得多。这就是因为分封制下的天子被诸侯制约着,诸侯国君则被其它诸侯国以及国内卿大夫们所制约着,使得他们施政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克职尽责,举动合规,以求本国壮大。他们对士人也被迫恭敬延引,谦虚容让,所以才有了春秋战国士人很man的风格,很牛气的气节。
                    总之,秦王朝之所以出现轻用民力、大兴事功导致荼毒海内这样的错误,跟郡县制促成皇帝独裁、一意孤行、不受制约,不能说没有关系。(另外,假如秦始皇把齐、楚分割封王而治,封王也许在辖区采取不同于秦始皇急于事功的错误作法而另选因地制宜的合理之术,就不会闹的全国一盆炭火,以至全局不可收拾。)
                    分封制的第四个好处,减少大规模人民起义:我们说陈胜吴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而在此之前的商周一千多年,很少闻说有如此炽热、广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是因为在从前的分封制下,各个诸侯国直接管理地面,民生参差不齐,有高有低,但不会处处都低。即便哪个诸侯国出了乱子,也会是局部地区政策不当导致的,不会天下各个诸侯国都乱,形成全天下范围的大起义。
                    中世纪的西欧也是一样,其人民起义数量远远少于同期中国,规模也远远小于中国。这就是因为它们当时也是分封制社会。即便爆发起义也只是反对个别残暴的领主,很难发展为反对国王的大规模运动。
                    所以,分封制下会较少全国大起义,是中西方历史所共同证明的。而郡县制下就不同了。郡县制下,皇帝一人独裁,全国政令统一,一旦皇帝发了疯,错误政策就通过郡县制波及全国,造成广泛的风险,农民大起义也就成为了中国历史周期性的恶梦,实不足怪。
                    这是从地理因素的角度来解释,分封制下,两种势力对国君独裁的制约,也是减少人民起义的重要因素。
                    分封制的第五个好处,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劳役奔波。
                    在分封制时代,一个人出远门――譬如服兵役,最多是跑到本诸侯国的边境上,足迹不出一个省。而现在统一成一个大帝国了,出远门的机会也就多了。比如说刘邦往中央送犯人,就要一路从苏北走到陕西去。交公粮也是如此。农民们交公粮,要在地方官的组织下,雇车运输到中央去。以当时落后的交通手段,向中央运输公粮和木材皮革等等物资,动辄一两千里,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运输价值一钱的物资给中央,需要耗费几十个钱的人工和路费。中央所得的甚少,而民间受其毒苦已深。这些送公粮和物资的农民走在路上,衣服和口粮都得自我解决,走不到半道,新衣服就已经破旧了,其它费用也一样高昂,所以人们受不了,干脆纷纷逃亡,有的则怀念起分封制时的美好,喜欢有个本地的诸侯王,可以让自己服兵役或者交公粮什么的,足不出“省”――这大约也确实是分封制的一个好处吧。确实,以当时相对落后的技术手段,庞大的中国硬要从分封制统一成一个大帝国来运转,成本一定会提高,效率却未必提高。
                    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秦王朝偏偏特别喜欢这种“宇宙流”的大调动,用汉朝人的话说,秦喜欢“转海濒之粟,致于西河”,也就是把东海之滨的粟,转运到陕西去,这不是故意折腾老百姓吗。
                    人们饱受秦王朝这种不科学的“计划经济”的毒苦,所以离开家门的时候愁眉苦脸。后来汉朝人贾宜提议在距离中央较远地区譬如淮南曾设了一些诸侯国,从而让人们就近建设本诸侯国,减少人们的长途奔波。汉文帝接收了这个提议。

                    所以,对于一个脆弱的新建王朝来讲(说它脆弱,是指它是从两千年的分封历史习惯上转折建立起来的),适当分封诸王子出去,以浓于水的血亲关系作为保障皇族势强,二世、三世不断传下去的 有力措施,确实如淳于越所言,能够起到中央的枝辅的作用。
                    总之,对于一个刚刚建国十几年就由于急于事功闹得风雨飘摇、民怨并起的秦王朝,从医得眼前疮,安定当前局面的角度看,搞一点分封制(不是全盘的分封制,而只是把一些王子封到边远齐楚地区去,是部分的分封制,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分封制中的积极因素),不失是一种短期救弊的急药,大有裨益。淳于越的这一“分封王子去远方”的建议,即便在最慎重和挑剔的人来看,也是应该被采纳的!
                    可惜,秦始皇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他宁愿要百分之百的纯郡县制!
                    后代的王朝借鉴了秦亡的教训,在分封制的历史惯性还很大的专制时代前半期,多数是改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譬如汉就是这样,从而大大提高了王朝的成活系数。
                    不过,光讲分封制的五大好处也不算“讲理”,分封制的坏处似乎并不比它的好处少。那些被封出去的浓于水的“血”(皇族子弟),随着世代的传延间隔,终于会淡得比水还淡。他们翻眼不认人,势力坐大,从开国之初的枝辅作用,慢慢变成了威胁中央的割据反叛势力。这就是为什么汉朝后来出现七王之反,晋朝有八王之乱,明有靖难之战,而春秋战国的诸侯王们更是混战不休,把老周天子根本不当正经对待。总之,一句话,分封的诸王在开国初期的枝辅积极作用随后又会变成离心的反作用。
                    秦始皇和李斯,就是看到了分封制会带来割据混战、天下苦于战斗、相攻击如仇雠的恶果,所以终于一棒子把的淳于越的“部分地区分封制”的合理化建议给打下去了,秦王朝从此走向了一维郡县制的不归路。
                    淳于越踉踉跄跄走出朝堂,他感到岁月悠长,但是所余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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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3-4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秦王朝时代的强盗,到底有多少呢?
                      应该不会太少,有一次秦始皇微服出访,夜里走到咸阳护城河边,居然在这非常敏感的王畿地区,还遇上了强盗。把老秦吓得“大惊”。全靠着有几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才击杀了强盗脱险。
                      出土的秦简也给了我们暗示:“楚盗”、“群盗”、“关东群盗”这样的字眼常出现在简策上,使人感觉这些强盗就像虱子一样,随处夹藏秦王朝这件日渐捉襟见肘的大衣缝子里。
                      但我们又有理由相信,秦始皇时代强盗数量又不是太多。以刘邦、彭越、英布等知名强盗团伙为例,都不过百人规模而已,而且法律上把“群盗”的标准定为5人,而不是一千人,可见形势尚不严重。比起汉武帝晚年的“群盗满山”,要乐观一些吧。
                      秦始皇虽然大搞项目,但他懂得不直接扰民。秦始皇这人有特点,他总是征用罪人、亡人、商人、赘婿,让这些人去干项目。譬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征的就是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修秦始皇陵,也是用刑徒,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对纯民夫的正常农业生产的骚扰。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诸大项目都是这么安排的,那么董仲舒所说的当时“力役三十倍于古”则可能是不实之词。很多知识分子在劝谏当朝皇帝的时候,不敢直话直说,就恶搞秦始皇、纣王这些“失败者”。他们说的秦始皇时代的情况,其实恰恰可能是当下(譬如汉武帝时代)的客观现实。
                      罪人、亡人、商人我们都明白,什么叫赘婿呢。赘婿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姜子牙就曾经当过。
                      譬如说古代一个男子穷的不行,就选择倒插门到别人家里当女婿,就叫赘婿。他没有权力继承这家财产,地位接近奴隶,是个可有可无的累赘,叫做“赘”。所以首先征发这种赘婿――秦始皇这么作,也是出于好意,一方面阻止奴隶数量增加,一方面避免侵夺有生产资料者的农时。这要谢谢秦始皇的好意了。
                      当然,秦始皇也不可避免地征发“纯农夫”,但他先征“闾右”的富农夫(富强人家住在闾的右边)。这帮人家底厚,即便出去劳动几年,也不至于家里一下子破产成流民。而且家底厚,顾忌多,不愿多闹事。于是秦始皇虽然屡兴事功,但还能相对保持国本。
                      是到了坏小子胡亥当政以后,形势才进一步恶化,胡亥变本加厉,大兴刑罚,动用民力比老爹还狠,“闾右”的富农征发完了,把“闾左”的贫民也都征发了!
                      这帮“闾左”的穷棒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因为家里啥东西都没有,所以造反的雄心气冲宵汉,一点犹豫都没有。谁要是敢把他们惹了,就跟谁拼命!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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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3-3

                        就好像黑帮老大在一条街上收的保护费太重,就会使这个街越来越萧条,黑老大也就没有财源了。我们在时代看到的也是这个情况,老百姓没有活路了,于是纷纷从大秦朝这条“街”上逃跑。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百姓散亡”(董仲舒语)。
                        人都“亡”了(跑了),黑老大没法在这条“街”上收税了,所以他必须不许这些人跑。于是当时就出来一个法律叫做“捕亡律”。派亭长、警察们去抓“亡人”。亡人被抓住以后,怎么处罚呢?如果换了现在警察抓住了“三无人员”,据说就扔进车里,让他筛沙子,直到攒足路费,让他回家。
                        秦朝时候不一样,抓住以后要“笞五十”,就是用竹板揍他五十大板,打的位置视不同时代施刑者的兴趣而定(在中国历史上,有的时代流行打屁股,有的流行打脊背)。笞五十的处罚,以古人的眼光来看,似乎也不算怎么太严酷。
                        但是,这些有了逃亡前科的人,下次再征夫和征兵的时候,首选就征他们。比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就是征这些有逃亡前科的人(罪人、亡人、商人、赘婿)。
                        如果一个亡人逃亡的时间比较长,跑了一个月才被抓住,那就要罚一个盾。如果这家伙比较厉害,跑了一年才被抓住,就要受耐刑了,也就是剃掉他的胡子和两鬓。如果一个光着下巴的男人走在秦朝大街上,大家就会指指点点:“耶!这小子是个逃亡份子被捉来的!”
                        看的出来,不管是笞五十,还是罚一个盾或者剃胡子,秦王朝对于刑罚的使用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么残酷。后人误会严刑峻法导致秦王朝覆灭,其实是不实之词。也许到秦二世修改法律,刑罚就严酷了,但似乎先前并非如此。
                        插一句的说,周文王也曾经发布捕抓“亡人的命令,可见所谓周文王也不是行仁义来的,一样是拼命收税,而且不许纳税人逃跑,跑就抓捕你,凭着这个路子积累了军费以及兵源才开始对商王朝动武。
                        虽然秦国法律对亡人抓住以后,处罚得不苛,但是如果亡人是在服兵役却逃亡的,那一旦抓住了,就要处以极刑。因为逃兵实在是古今中外一致严打的对象,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譬如同期的罗马逃兵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陈胜吴广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去服的是兵役。
                        亡人长期逃跑在外,总得吃饭吧,可是他们失去了户籍和生产资料,没法生产作业,如何营生呢?
                        战国时代的高渐离,作为荆轲的朋友,受连累,曾经“亡去”――脱离了户籍,改换了名字,去一个酒馆里当了酒保,由于工作太辛苦,后来又改拉小提琴(古代的)。我想亡人们大约从事五花八门的服务类工作,也包括最重的采矿,或者给地主打工,还包括乞讨,总之没有太体面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总有一些亡人,或者未亡人为了贴补家计,偶然要做些盗窃的事情。
                        现在我们说说秦王朝的强盗大哥们生活吧。
                        按出土秦简记载,这些强盗(其中女的很多)一般是偷马,偷猪,偷牛,偷羊,偷桑叶,偷钱,还有偷公共财务的,多数是单个干,也有一家子起上的。
                        如果这位强盗大哥――应该是大姐,正在偷桑叶的时候被抓住了,按秦律规定,要罚她作30天劳役。如果所盗窃物品价值不足660钱,就脸上刺字,再去劳役。超过660钱,就割鼻子,再去劳役。若偷一头牛,则是囚禁一年。
                        这些处罚其实不算苛刻,换了17世纪的英国,偷一只羊就要吊死了。
                        有人说,偷一头牛就囚禁一年,还不苛刻啊?――老大!秦朝时代的牛的相对价值就等于现在一辆的卡车啊。
                        但秦朝对强盗不会处以极刑。
                        当时处罚最重的不外乎对于“群盗”。五人以上算群盗,群盗危害性大,所以处罚的也重:群盗被抓住以后,每人脸上刺字,斩去左脚趾,发配去当“城旦”(修长城什么的)”。即便群盗,也并不杀头,只是作“城旦”,而城旦的劳役期通常不过是四、五年,不是终身的。
                        总之,秦法并不像各种书上异口同声说的那样,那么“苛”,至少在秦始皇时期还没有滥用刑罚。是秦二世后来修改法律,才把敌国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和屠宰场。
                        我们不要把秦始皇时代想象成抓住一个强盗就要砍脑袋,甚至随便抓一个老百姓就砍脑袋。
                        提问:强盗被抓住了,斩去左脚趾,脸上刺字,发配去长城脚下当城旦,如果不好好干活,那能不能鞭打他呢?
                        哈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了。
                        或者,干脆会不会有哪个拎着鞭子的官吏,看他不顺眼,上去就抽他一顿呢?像电影上演的那样。
                        回答是:如果劳改犯在劳动过程中犯了法令条文上规定的错,那是可以打的!
                        譬如,法律规定:城旦在劳动中破坏了公物,无论是瓦器、铁器、木器,还是折断了大车,都估价折以笞刑。价值一钱就笞打十下。如果价值二十钱以上,就“熟笞之”,意思是放手打个够,直到把他打熟了冒泡为止。有的时候还要饿他,每天减少半斗口粮,一天天递减。但是这种处罚决不是随意来的,至于对什么样的错误行为可以给予饿他的处罚,饿多长时间,限于资料,现在尚难于弄清。总之,可以打但不等于可以滥打。
                        另一个出土秦简上的实际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个大夫,无故鞭打了一个鬼薪(劳改犯),导致该鬼薪逃亡。那么,按法律规定,这个大夫必须受罚,要在官府服役,等待逃亡者被捕获。如果他服役期间敢逃跑,被拿获后罚他一个盾。如又逃亡,处以耐刑(就是刮去胡子再去服役――我们知道,胡子是当时人的脸面,是做官的凭证,刘邦就特意有一副美须髯的)。
                        所以传说中随便就把万喜良杀了,尸体添在长城缝里,是绝不可能的!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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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3-2

                          人类劳动创造出的多余财富,总要再把它花出去才好。你就是拼命地吃,拼命地穿,所用也是有限,多余的怎么办呢?只好用在项目工程上,以泽被后世。秦王朝大修长城,大挖秦始皇陵,隋炀帝大修运河,把当时不能长时贮存的粮食,转为不朽的长城和运河,化成持久的能源,留到后代慢慢使用,也是好事啊。所谓“楚人遗弓,楚人拾之”,对丢弓的楚人来讲,是个大遗憾,对整体的楚国,并没有什么遗憾和损失。同样,修长城和秦始皇陵,对于当时的人是个痛苦,对于后代的我们,则是得弓者。所谓害在一时,功在百世。就好比埃及的金字塔,在当时修时未尝不是件痛苦的事情,现在却细水长流地为埃及人挣着旅游的外快。
                          至少比一整个时代的人胡闹,什么正经事都没干出来强。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秦王朝的这些泽被后世的项目,当时的代价也很大,甚至以亡国为代价。
                          在从前的商周时代,法律规定成年男子每三年去给国家干一个月零三天义工,从23岁一直到55岁为止。而秦王朝加码成每三年平均服役两年零一个月,具体来讲是这样:第一年先在家生产,弄出些粮食(以供应这三年的需求),但必须出去服劳役一个月,接下来两年则全是服劳役。如此不断循环,三年一个周期。而且服役年限也拉长到16岁到60岁。也就是说,秦王朝的农民如果活到60岁的话,要合计给国家服劳役及兵役10250天,即――他有28年要在工地上渡过!而商周时代则是297天(不到1年)。所以,董仲舒说,秦朝的力役是“三十倍于古”――当然这不排除董仲舒危言耸听、以古讽今的可能(编排秦王朝以劝喻汉武帝,汉武帝也是大兴事作)。如果老董说的是真的,那么人生一半时间都去外地筛沙子、砸石头了,这种沉重的劳役只能搞得“海内愁怨”。
                          而那些留在家里种地的人,日子也不好过。种地需要交粮纳税,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开酒吧、开发廊需要像黑社会老大交保护费一样,但关键是交多少。交多少才能既让黑老大满意,发廊女也不至于不赚呢。经过历史的磨合,中国农业传统的税收标准是十分之一,有时候遇上仁慈的皇帝就只有三十分之一。但是秦王朝标新立异,达到了三分之二(“收太半之赋”,据汉朝人伍被讲)――这简直是没天理了!高达传统水平的7-20倍,所谓“二十倍于古”(董仲舒语)。人们真是没有活路了。所以秦国“男子力耕不足粮晌,女子纺织不足衣服”,人们累死了也养活不起自己,更交不完这天文数字比例的税。于是“秦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群盗并起,死者相望。”――人们交不起税,只好逃亡当强盗.
                          注意,这个税收百分比不是按实际产量算的――那还就好了,我不干活,也就少交税。它其实是按土地的一般产量,由政府估算一个产额来收税的。不管你这个发廊本月盈利好坏,都按这个月额交!哈哈,那简直要气死了!但千万不要以为这是秦始皇坏,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是这么算的。
                          可是,为什么秦皇帝定的税率定得非要比别的皇帝高二十倍呢?他不知道“保护费”收多了,发廊女们都要逃亡,逃到别的老大的地盘上去干吗?或者没得地方逃,发廊女们就会起义!
                          秦始皇也是没办法啊。你想,他搞了那么多国家大项目,都需要花钱,长城、驰道,八十万战士,需要消耗多少物资和粮食啊。
                          可是为什么秦始皇非得“强力疾作”,搞这么多大项目呢?少搞一些项目,不就缓解了人们的焦苦和怨恨,退一步而海阔天空了吗?唉,没办法,秦人非得搞这些项目!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这也是出于一种无奈。
                          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王朝的建立者,秦始皇有很多难言之隐和巨大挑战:秦王朝虽然形式上统一了中国,但六国之民并不服气,而且他们习惯了长期分裂的历史事实,对统一的好处还很朦胧,对新的社会体系犹疑不定。分裂的历史惯性是如此强大,以至有人刻下“秦始皇死而地分”的回复从前的口号。这就要求新政权必须有所作为,以树立在民众中的权威。统一王朝首要做的就是有所造就,修长城、造陵墓、击匈奴,树立政府的成功伟大形象,刹住历史的分裂惯性,巩固新王朝的命数。这就像新中国在1949年统一以后,在国际上被敌视,很多国家尚不承认中国政府的合法地位,所以当时需要大炼钢铁,搞原子弹,给外边人看看,“赶英超美”,获得国际承认。还要发射卫星上天,制造万吨水压机什么的,以便加强民众对新政府的信任力。
                          秦始皇修的陵墓,不单单是为了个人享受,也是如史书上所说的“非壮丽无以壮威”,是为了给六国之民一种震慑和信心,以便接受“壮威”新的政府,领着他们在统一的路子上坚持地走下去。我们不能单纯说秦始皇修陵墓宫殿、兴建作,纯是为了满足个人贪图享乐的私欲。“残贼天下,以奉个人之欲,荒淫暴虐”,这样简单地把问题归结到个人品行上,是不公正的,也是浅薄的。
                          秦人强力疾作,大搞项目,除了为了树立政府权威,也跟秦人传统的“事功精神”有关。
                          秦国历来是个务实干的雄心勃勃的国家。他们最初是偏于西陲的蕞尔小邦,却变法奋强,志在天下,以赏功原则作为激励官吏与民众的手段。在历代秦政府的强力引导下,执着进取的“事功精神”漾溢于庙堂之上,播散于乡邑之间。所谓“事功”,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作事立功”,必有所为的意思。以功取荣,搏取田宅爵禄。
                          对事功目标的执着追求,使秦国全社会能量高度迸发,聚焦出极大的社会效率,终于通过长期竞争战败了六国。到了秦王朝建立以后,秦人的“事功精神”没有泯灭。但是没有什么仗可打了,人们怎么“做事立功搏得爵禄”呢,那就搞大兴修建和对外扩张吧。于是就大兴造作和军事行动,终于要干的事情太多,失去了控制,到了帝国和民众所无法承受的地步,乃至帝国迅速崩溃。
                          事功精神与秦王朝的兴亡,可谓成也由之,败也由之。
                          同时,也可以说,秦始皇及其政府急于兴作,好大喜功,也是秦民族事功精神的总代表。
                          另外,并吞六国这件丰功伟绩,也进一步刺激了秦始皇的胃口。当时人们议论他:“秦皇帝在吞并天下以后,意得欲从”――就是想干什么,什么就能实现,于是胃口被撑大了。秦始皇以为想干什么,就一定能干成,用从前的话讲,大约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吧,终于轻用民力,大搞长城、阿房宫,击匈奴,攻五岭,结果搞得天下枯竭,海内仇怨,民生疲敝,天下汹汹可危了、
                          我们说,秦始皇热衷“事功”没有错,这总比啥都不干整天泡妞强吧。但秦始皇违背了“量力而行”这条基本规律。在一个久经战乱才建立起来的王朝初年,本应该休息养民,他却大兴事功,真是求死有道啊。
                          秦始皇大约万万想不到自己贪于事功、大兴民事军事项目的后果会如此严重。我们管这个就叫做好大喜功吧。
                          汉武帝也是一样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竭尽财力,终于人口锐减一半,盗贼满山,,若不是汉武帝晚年下“罪己诏”及时刹住了“大跃进”的歪风,以及汉武帝的接班人也赶紧“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王朝差点步秦的后尘.
                          总之,假使秦始皇当初能够体恤民情,休养生息,则秦王朝断不会如此短命了。
                          同时我们看出来了,秦皇、汉武这些大牌皇帝,是凡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丰功伟绩的痕迹的,就得冒着竭尽天下财力乃至动荡社稷安危的风险。看来,当名人也不容易啊!物质也确实是守恒的啊,不付出就没有收获。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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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如果我们翻翻出土的秦简,看见很多抓强盗的案例!就连一个派出所长刘邦,却也有幸被逼成了秦王朝时代的强盗,隐藏在砀山一带,永远不敢回家。
                            这我们就奇怪了,为什么一个政府职能如此高效的秦王朝,却迫使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当强盗呢?
                            唉,这事就要怪秦始皇没搞好了。
                            秦始皇本人,是古来罕见的工作狂,《汉书》作者班固说他白天开会,夜晚批文件,都是亲自动笔。至于臣民们,那就像大跃进时代的中国老百姓一样繁忙了。忙什么呢?搞工程。秦始皇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搞工程。
                            第一,修长城。因为修长城,征发的民夫常在三四十万之间。长城这里可不是人待的。有时候民夫累了坐下来喘气,他的工头就会走过来质问:“你干吗不干活?”
                            “刚才干完活以后,我累得双手发颤。”
                            “手颤正好,那你去那边筛沙子吧!”
                            这种惨无人道的对话在当时随处可见,把施工现场变成了人民大众的阎罗殿。终于长城脚下“死者不可胜数”,“尸骨相支柱”,甚为悲壮。最终,通过巨大的代价,创造了世界第八奇迹一一中国龙。
                            第二项,修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修出四通八达的驰道,供马车奔驰,其规格是路宽70米,路面用夯土砸得很实,下雨也不起泥,两边每隔七米种树,向西最远到甘肃,东到海滨,北到内蒙古,南到湖南、安徽、浙江等地。此外还有一条军事专用干道,叫做“直道”,全长700公里,宽三十多米,而且它像高速公路那样也高出地面一米多,整个工程仅用两年半完成。该道从咸阳出发,向北直通匈奴地区,用以支持蒙恬大军。一旦北方有警,一周内军队就可以从咸阳地区动员完毕,直抵前线。虽然比起罗马人的石灰混凝土道路有点逊色,但地面也夯得非常坚实,许多路面一直保留到了今天,至今坚硬的路面上长不出杂草。
                            第三,造宫殿。当时没要申办奥运会,但是秦始皇还是启动了阿房宫工程,其主体建筑内可坐一万人。宫门是用磁石作的,防止恐怖分子带着铁兵器进入。宫殿前立着十二青铜巨人。据说阿房宫“复压三百里”,这不太可能。但是,以阿房宫为中心,秦王朝的宫殿群向四个方面铺展开来,东到骊山温泉,西到雍城老祖宗吃食堂的地方,北过渭北咸阳原,南到渭南终南山,全是秦王朝的建筑群落,合计三百所,基本遍布关中核心地区,足以覆压三百余里。后来项羽入关,烧了三个月,才把关中这些宫殿烧完。当然关外还有四百所。
                            这些宫殿也不仅仅是供老秦一个人享乐用的,《史记》上说的很清楚,他认为“咸阳人多”,所以开始大修宫殿,并且移了八万家住进去,看来这属于秦时代的“安居工程”吧。
                            前三个项目都是公益性的,这第四个项目却是给老秦一个人用的――修骊山秦始皇陵。(老百姓就是再没房子住,估计也不能住这个里面去。)
                            秦始皇陵,据说三国时候尚高120多米(比胡夫金字塔低二十米)。如今这个小土山经过历史力量的剥削,尚高65米,上边草木青葱,底边周长一里。当初秦始皇为了尽可能减少扰民,在给自己修陵墓时用的是劳改犯(“刑徒”),而不是征发民夫,民夫尽可能留在其它国家项目和农田上,这也算是先公后私吧。(刘邦的陵则也在不远处,今高32米,吕雉的陵也是32米,汉武帝的陵高47米。修这些陵都是皇权时代免不了的项目,就像它们免不了要被盗一样。)
                            除了上述四大土木项目,秦始皇还有两大军事项目:一是蒙恬先生带领三十万军马在北方驱赶匈奴,夺得河套及以北大片土地;一是“尉屠雎”带领五十万大军分五路攻击岭南,乃至占据了越南北部地区。但是岭南的土著越人很快打起了游击战:平时藏在林子里,伺机就杀出来,搞得尉屠雎一帮人三年不敢解甲,一直保持战斗姿态。受游击队攻击,总计秦兵伏尸流血牺牲数十万人,最后才勉强攻占了广东、广西地区,把秦王朝的版图扩大到了南海之滨。
                            可以说,秦王朝为了求得中国的统一,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代价。
                            据汉朝人淮南王刘安说,尉屠雎的这只军队,外出旷日持久,消耗严重,去的人都回不来了,很多人都开小差当了盗贼。所以后来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秦王朝居然无法调用这只军队回来镇压。北方抗匈奴的军队,同样也被消耗得很厉害,至少是被牵制着,想全身而返也不可能,最终导致秦王朝土崩瓦解。如果把他们布置在相对新占领的尚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的齐楚地区,至少可以起到威慑和阻燃作用。
                            可是秦人却贪图对外扩张。秦人这种贪外虚内的军事布置,派南北方两只大军,远远地到外面去抢摊,所得不多,家里却没人管,代价极为严重,属于错误决策。
                            其实,像打匈奴这样的事,完全可以把它的priority 放后几十年,等民生富厚、国内安定了再说。总之,上述两大军事项目和四大土木项目,都是招致秦朝亡国的不急之务。

                            (注:南北两只大军的这八十万人马,实在数目庞大,相当于现代中国现役军人的三分之一,美国军人的二分之一,而当时秦朝的人口尚不足现代中国的3%(只有三千万上下,相当于重庆地区人口数量)。如此庞大的兵役,只能加重人民的劳苦负。
                            但是,反过来看,用区区重庆地区人口,却完成了北驱匈奴、南括五岭,以及修长城、驰道的浩大工程,无论如何,秦时代从政府到人民的进取精神,也实在可嘉。)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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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2-3

                              被推择为吏以后,刘邦进入了他的试用期,也就是史书上他所谓“试为吏”。他的试用地点在沛县郊外的泗水亭上。亭是修在交通要道旁的古代派出所,每十里一个,亭长的主要职责是抓捕恐怖份子――盗!
                              刘邦担任亭长,下边管着两个“兵”:一个是亭父,负责洒扫,属于内勤;一个是求盗,负责出去抓坏蛋,类似民警。刘邦的上级主管是亭啬夫。如果说刘邦的“亭长”相当于设在乡镇的派出所所长,那他的上级“亭啬夫”就是县里的警察局局长。
                              当时虽然没有雷达,但是可以占卜。占卜者摆弄一些草棍,然后抬起头来,告诉警察(“求盗”先生)往哪个方向,在那一天行动,可以抓到强盗。有时甚至可以预测出这个强盗是缺几个牙的老人。这是根据出土的一本《日书》,所告诉我们的。
                              如果不是刘邦所抓的这些盗改变了这位捕盗者的命运,刘邦未来的职业生涯可能最高也就停留在一介亭啬夫(县警察局长)的水平。
                              有一天,刘邦带着自己的求盗,押送一批劳改犯去骊山那里(去给秦始皇修陵墓)。这些劳改犯成份复杂,按我的估计,他们中间有犯法的老百姓(比如偷了牛的偷牛贼),有曾经逃避兵役或者劳役的“亡人”,有聚众讨论《诗》《书》的反动学术权威,还有不小心没完成考核任务的饲养员什么的。总之,是一帮可怜人。
                              这些人走出了沛县境界,进入邻近的丰县地区,中间一些武林高手觉得去骊山不爽,就施展轻功逃跑了。刘邦手下的求盗可能只有两三个人,根本抓不住。随着队伍渐行渐远,劳改犯也越跑越少。刘邦估计,等到了陕西骊山,可能跑得就剩我和三个求盗了,这可怎么向秦皇帝交差啊?干脆我跟三个求盗互相捆绑起来,直接去骊山修陵墓算了。
                              刘邦这个人很有政治野心,这不怪他,都是当时一些人忽悠得他。刘邦常在王媪开的酒吧里喝酒,但是身为试用期的警察系统官吏的他,根本没有什么钱,于是他就使出了现在某些坏的派出所所长常用的伎俩,故意假装一模兜,叫道:哎呀,我忘了带钱了!等年底一起算吧!
                              王媪早有准备,走过来嗤笑着说:你是新警察吧,怎么喝完了还撒谎说忘带钱啊!人家老警察都是喝完了直接摔瓶子的!
                              刘邦方才红着脸承认自己是新警察,出道浅,还在试用期哩。于是王媪说:既然是新警察,年底一起算帐吧。
                              不料,有几次,刘邦一高兴喝多了,躺下呼呼大睡。王媪看见这家伙身上,居然趴着一条鼾声如雷的黄龙。更奇怪的是,这样的天日里,来的顾客就各位的多,销售额数倍它日。王媪觉得,有老黄龙派人给刘邦送酒钱来,到了年底,就部说要他钱的事了。所以,刘邦长期白喝王媪的酒。在一个叫做武妇的人的酒馆里,也是如此。(看来当时的酒吧都是女老板。我要是身后跟着这么一条帮我付房屋案接的龙就好了。)
                              还有一次,一个老头子看见了刘邦的媳妇,也就是吕雉(由巩俐扮演)正在农田里干活,于是惊叹道:“哇噻!这个小娘子乃天下贵人之相啊!”又看了刘邦的两小孩子――俩正帮着妈妈在田野里给庄稼苗粪:“喔靠!这俩都是大贵人的命啊!一个公主,一个皇帝!”
                              吕雉拉着俩孩子,也没心思苗粪了,赶紧跑回去向刘邦汇报。刘邦一听,马上去追上老头问:“咨询师先生,麻烦您再看看我的贱相如何?”
                              老头瞪着眼,看了只一瞥,狂叫一声,吐血三斤:“Oh, my Godness! 刚才的夫人和孩子,都是人君之相,至于您,更是贵不可言啊!这么办吧!这本《太公兵法》我本想带进棺材的,我便宜点,我十块钱卖给你。你回去好好研读,学成了可以直接当帝王啊!”(他又跑这儿来卖了!从下邳过来的!带着货过来的!)
                              刘邦听了这些话,从此有了远大理想,而且常常窃喜,变得更加乐观,对前途无比愉快。心情好的人,又有远大理想,平时就很幽默:刘邦作泗水亭长期间,经常跟县里的官吏们搞乐――也就是“狎侮”――估计用胳膊夹住他们的脖子按在办公桌上使劲逼他们喊爹,司马迁说,他对每个官吏无不如此,反应了刘邦愉快自信的心情。
                              有远大理想的人都不计较寻常得失。刘邦看看这回劳改犯们都跑了一半儿了,就干脆把他们聚集在一起,用公款请大伙痛吃了一顿。求盗问他:“亭长先生,这盘缠是两千里路用的,您一把都给吃光啦?”
                              “不要紧,吃光了咱们就散伙。你、你,还有你,你们这帮劳改犯也都不用劳改了,干脆我这官也不干了,你们也都走散算了!”(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
                              其中有十个壮士,觉得刘邦很有江湖大佬的风气,都说:“四哥,我们几个不走了。看您这么豁达有度,仁而爱人,江湖上真实南寻第二。我们给您当小弟吧。”
                              “可是我怎么养活你们这帮满能吃饭的小弟呢?”
                              “附近的芒山砀山连绵一片,有泽有岩,我们就跟着您上山吧!”
                              于是,仁而爱人的刘邦喝了个大醉,带着这十个弟兄,往芒砀山方向去当山贼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去了。
                              他们走到一处泽边,忽然大蛇当道,弟兄们吓得面色苍白,纷纷要求倒车。刘邦说:“不要倒车――壮士行路,焉有畏惧!待我前去观看。”说完,他按着腰中青铜宝剑――这是这十个人惟一的一把武器,伸着脑袋往前走去。
                              就见一头巨大的白蛇,正盘在路中,喷着芯子,对着太空练气功呢。刘邦趁着酒意,拔出腰中宝剑,就听虎啸龙吟,一剑挥去,但见白光映耀群星,登时白蛇斩为两截。蛇血蹿起来,溅湿了这帮上帝的选民的袍襟,蛇血也落在了人们的嘴唇上,舔一舔,味道就好像这帮人的命运,有点甜,也有点苦。弟兄们都一起高呼:“Beautiful! what a decisive cut!――喔靠!”
                              从此,前沛县泗水亭试用期派出所所长刘邦同志,脱离了组织关系,转而走上了一条布满草莽荆棘的不平凡的道路。这就是高祖斩蛇起义的故事。这个白蛇,代表着西方的秦皇帝。

                              附记:李自成曾在对明朝开战的檄文中这样控诉:“皇上并不太坏,但总是被蒙蔽着。臣下全部结党营私,绝少有公正忠诚的。百姓的脂膏都被这群黑帮化的官僚榨干了,财货都进入这帮官僚集团的私人腰包。”
                              李自成反的是这些黑暗的官吏集团。
                              但是秦王朝的情况则有不同。秦王朝的各级官吏都战战兢兢,奉公办事,被各类考核指标约束着,没有贪官污吏横行的场面。从侧面来看,秦朝的吏治还是好的。譬如,刘邦作为派出所长,去王媪、武妇开的两家酒馆喝酒。喝了一年的酒,但不敢说不给钱――后来是王媪她们看见他黄龙附体,才主动不收他的钱的。在酒馆老板看来,派出所长也算是有点实权的,但刘邦不敢赖帐。可见当时的官吏,还不敢借势压人、白吃白拿的。
                              刘邦押送劳改犯去骊山,中间跑了几个,他自知官法严厉,无可通融,只得自我了断,主动逃职,可见当时没有私人请托,找找上级通融通融,送礼免罪的路子。
                              按道理,皇帝对于自己的官僚团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秦始皇对自己的团队格外严格,他曾经把一批判案不直的官员发配去修长城,这大约也是古来绝无仅有的事情。
                              在这样的严苛要求下,我们有理由认为,秦王朝的吏治颇好,从地方征收汇向中央的财富,官吏们应该是不敢从中截取,或者巧立名目额外盘剥的。秦政府从民间掠取的财富,直达中央的高端。这些财富除了被最高统治者个人消费外,大量是投向了开疆辟土的战争和帝国扩张,而在长的时空历史视角来看,秦帝国一统天下、大兴事功是一件大好事。他敛了钱毕竟是干了事了,相比之下,后代比如明朝候方域说:“明朝的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老百姓受盘剥,刮出来的钱干吗了呢?其实还不如老秦能用于扩张和兴造,明朝从老百姓搜刮来的大笔财富,是塞进了个大小贪官如刘瑾之徒的私人腰包。明政府军的兵员和粮晌却根本不够。明朝偌大的政府的对外功业,却不出老秦区区两千万人的帝国。明朝政府从民间敲诈勒索敛来的钱,都用来了奉养这些寄生者的奢侈生活,对社会毫无意义,最后死掉腐烂照样变成肥料了事。
                              但是,太“廉明”了也不好,秦皇帝刚刚尝试皇权专制没有经验,过多地对官吏团队苛察严求,使得这些官员在压力下无利可求,最后使得他们与专制中央之间发生离心力。在后来天下大乱的时候,秦朝设在各郡县的官吏,往往成为反秦的主力和首倡者――比如刘邦和他的同僚萧何、曹参等人,乃至刘邦所供职的县的县令,都是如此。所以后代的皇帝学乖了,在人民大众和官吏层之间,他们只惹一个群体,有了官吏层们拥护保着自己,遇上哪怕像黄巾起义、太平天国这么轰轰烈烈的运动,一样可以通过官吏们把它镇压下去。
                              后代的皇帝儒法并用,在用法家这套苛察考核以驾驭官吏的同时,也讲“仁义道德”,那就是对官吏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许他们呈现一种“大面积低度腐败”,只求他们有忠心和遵守所谓官场体系下的道德,业绩与廉洁守法和能力反在其次,也就是用儒家思想治官吏(治国家就等于治官吏,主体是治官吏)。于是官吏层就和皇帝绑在一起了。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作者潇水,堪称国内趣味历史写手第一人。以“反无趣”和“反没智慧”为口号,用诙谐的语气演绎历史而不忘尊重史实。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头像kaikai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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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一梦2-2

                                作为一个吏,想通过考核,“积劳”而升成官,其实满不容易的。我们说说啬夫的考核指标吧。
                                秦王朝有许多“啬夫”,这是秦国最不好干的基层岗位,类似现在的“主任”,都属于“吏”,有很多种:仓啬夫、库啬夫、亭啬夫、发弩啬夫、苑啬夫等等。
                                我们说说田啬夫吧。
                                本朝法家政府规定,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其中正月的考核是大考,如果某乡镇的牛饲养得最好,赏赐该乡镇田啬夫一壶酒、十条干肉,而田啬夫以下主管养牛的吏,可加劳三旬(劳是按日子算的)。而一旦考核第末,该田啬夫要遭到叱责,下属主管养牛的吏要减劳两个月。
                                ??至于养牛的饲养员,也要被考试,如果他养的牛腰围减瘦了,每瘦一寸,笞打该饲养员十下――随着牛越来越瘦,人却被打得越来越胖。如果他养的牛比较性无能,十头大牛没有生出四头小牛。于是这些性无能的牛不但害得饲养员先生受罚,还连累了主管养牛的啬夫(主任)被罚款一个盾。放牧时牛死了,要立刻报告主管养牛的啬夫,啬夫再报告县里的吏,县里的吏派专业人员验尸,看是怎么死的,是月经不调还是食物中毒,根据相关死因,追究相应人责任,按照不同价格率赔偿。如果不抓紧上报,导致牛没等验尸就腐烂了,那就不管是有没有责任,都按鲜牛肉价格赔偿。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你是个不称职的吏,管着一帮不敬业喜欢偷牛饲料的饲养员,早晚就会弄死几条牛,那就等着倾家荡产去赔吧。如果赔不起,其实也没关系,可以把你抓起来,称作刑徒,俗名劳改犯。本朝有很多施工项目等着劳改犯去修,都穿着国家发给的工作服(叫做“赭衣”,也就是囚衣啦),你作为新刑徒,也穿着囚衣去干上几年,每干多长时间就折合多少劳(男同志一天比女同志一天折合的劳多一点)。经过若干年月,你积累的劳够了――够赔偿你弄死的那几条牛了,就可以宣布刑满释放啦!
                                后来天下大乱,这些刑徒被释放出来,编成平叛军,他们作战勇敢,因为砍了敌人人头是可以折合“劳”的,用这宝贵的“劳”,就可以赔生产队的牛了!也许有人等到秦王朝崩溃烟飞了,生产队的牛还没有赔够!哈哈:)。
                                事实上,去当这种劳改犯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工资,但国家每天给管饭。
                                下面说说发弩啬夫。发弩啬夫是军队里的吏,如果他管教的士兵用弩射击,不能达到法令规定的准确率,那么他就要受到处罚,罚他交两个盾,说明他教的不好。
                                战马也需要人喂养和训练,如果考核的时候该马“奔腾不如令”(不听人指挥),达不到考核要求,该县的司马要受到处分,甚至县令、丞也都要分别受处分:如果马的质量太差,罚司马两具皮甲,并免除职务,县令、丞也要受罚甲两具的处分。
                                下面说说管理采矿的官吏,两次评为下等,罚主管采矿的主任(啬夫)一副甲,副主任(佐)一只盾。三年连续评为下等,罚主管采矿的啬夫二甲,并永远撤职。
                                最后说说仓啬夫,这是秦朝各种啬夫里边最苦命的一种。仓库啬夫――也就是仓库主任,管辖的仓库门缝不得“容指”,如果门缝大到可以伸进一个指头,或者窗户缝大到“禾稼能出”,那就等着挨罚了。门缝、窗户缝弄好了,还不许有老鼠洞,按法律规定,如果发现有两个以上的老鼠洞,仓啬夫和上级官吏就要受训斥,三个以上老鼠洞,他就要罚交一个盾了。如果有一百个老鼠洞,那么除非他是大款,否则逃不掉当刑徒修长城的命运的。所以这位仓库主任必须天天祈祷,哀求老鼠们放过他的仓库。不过,即使弄好了老鼠洞,仓库的温度、湿度也是个问题,如果不小心粮食发霉了,粮食的自然损耗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十分之一,那就不但要追究他的责任,连上级县令都要负责赔偿。所以这个仓啬夫是最难干的职务。
                                如果他胆敢有失火,那就更是重罪,县丞都要一道承担罪责。如果丢失文书、契券、印章、量器,那也要处以刑罚。贮藏的皮革被虫咬坏,罚他一个甲,县令、县丞一个盾。
                                此外,对于主管户籍的官吏,找借口,拖延不办户籍,罚他缴纳两副皮甲。拆开伪造的文书却未能察觉,也是罚两个甲。而管理劳役的官吏,当服役人员逃亡时必须自己追回,否则要代替逃亡者服役。公家器物要加标识,不加的话,主管器物的啬夫要受罚一个盾。器物上的编号与记录本上不合,大的器物要罚器物啬夫一个盾,小器物则可免罪。马牛身上要标号,标错了次第,也罚一个盾。

                                我们有理由相信,修长城的未必都是穷苦人,秦朝法令约束的更多是诸如啬夫这种官吏,那些不合格的官吏们去撅着屁股修长城的大有人在。事实上,出土的秦律规定,官吏受贿一文钱,就刺字去修城墙。挪用公府里的公款,以盗窃罪论处。甚至你使用公家的马驮运自己的行李(公车私用),就要被处以流放的刑罚。官吏徇私枉法、隐瞒曲报、不执行中央政策、不务正业、皆权势干坏事,都要被处以含撤职、流放在内的各种刑罚。《史记》上就清晰记载了秦始皇曾专门下令把一批审判刑事案件时候徇私枉法、判决不公的官员,发配去修长城。
                                看得出来,在秦王朝作官,实在是不容易。官不好当,是一个社会政治成熟的标志。如果一个社会,做官是件非常舒坦和没风险的事,那其实不是个好社会。秦王朝就是凭着这个一丝不苟的法家政府,获得了战胜六国的伟业,并且在随后的短短十五年中,完成了长城、驰道、秦始皇陵、兵马俑等等宏伟工程。
                                秦政府各地的田啬夫驯养出膘肥体壮的公牛,农业啬夫精心选制出优质的种子(种子发芽率是考察他的指标),负责器用制造的啬夫打造出精致的工具(工具们都有误差检测标准),最终使得这个王朝有着傲人的农业成就,可以供应蒙恬四十万大军长期奔腾在广漠的北方,还有五十万大军戍守战斗在苍茫的南方,以及建筑工地上无数施工者的口粮。最终,各类啬夫兢兢业业积累出的粮食,堆积在诸如敖仓这样的著名大仓库,一直到了秦王朝灭亡都没有吃完,一直到了西汉建立初年,还在持续供应着天下。(据说,栎阳的仓库是两万石一积,两万石一积;咸阳的仓库是十万石一积,十万石一积,一积就是一堆的意思。规模宏大,显示了秦人发达的农业经营水平。)
                                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充满着高效管理和精湛法治的两千年前的王朝,充满着由衷的敬意。

                                此文转自潇水网站 http://www.xiaoshu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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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56年,战国时代,秦赵邯郸大战完后的第二年,有两个重要人物的生死,振动了和将振动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一个是为国八百年的赫赫大周王朝最后一任天子――号称羞赧之王的周赧王,因为年岁太大,在这一年很羞赧地驾崩了,姬姓周王族彻底终结。而另一个刘姓的英豪,却呱呱地在这一年一个泗水郡丰邑农民刘执嘉家中降生了。由于已经有了三个很能吃饭的男孩,喜添新口的刘老爹根本没有兴趣给新生的儿子取一个正式名字,索性就叫他刘季,也就是刘老四的意思。
                                  这个刘老四比秦始皇小三岁,长着龙的鼻子(龙准),左大腿上有七十二个黑痣(龙鳞?),若干年后,他和长着马蜂鼻子(蜂准)的秦始皇还在咸阳城里曾一度邂逅。当时,秦始皇正在万众瞩目的七彩云端接受群众们的山呼和舞拜,而刘老四则手持电焊枪像建筑工地的民工那样,扬着头在人缝中傻傻地观望――他当时正按法律规定在咸阳城里服徭役,秦始皇很炫很炫的排场深深振动了他。他丢掉了电焊枪,用鼻音很重的龙鼻子喟然太息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这位地位低贱的刘老四,不久即扔下电焊枪,换上三尺剑,提剑以取天下,革了秦王朝的命,这是后话不提。协助他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的,还有其他一些混世魔王。这些人多是在公元前256年秦赵邯郸大战前后,哇哇堕地,纷纷来到这波澜壮阔但却人烟越发稀少的人间舞台的。

                                  刘老四的学名叫做刘邦,不过这是他当了皇帝以后才取的,以前他就叫刘季,所谓“伯仲叔季”,意思是刘老四,但也不排除是刘老三――因为有时候第三也叫季――比如“季军”是比赛中的第三名。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按照历史习惯,叫他刘邦吧。刘邦长着一副美髯,性格乐天,常喜欢欺负人(他后来去衙门里当吏,衙门里的官吏们,他无不嘻嘻哈哈地狎侮涮开玩笑,有时候他也往儒者的帽子里尿尿)。刘邦对酒和女同志尤其感冒,平时也爱施舍。至于念书,据他事后讲则是非常头痛,而读书以外的一般凭力气吃饭的生产作业,他又拼命地瞧不起,所以这样的人只好去县政府里吃饭了。刘邦当了个小官,可以混工资。
                                  当时的官我们需要好好说说。韩非子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作为韩非子的fans,秦始皇杜绝了春秋时代依靠血缘关系而当官的悠久传统,采取了推择和考试两种从基层布衣选拔官吏的伟大程序,从而从技术上实践着韩非子的学说。
                                  官和吏,其实还不一样,得禄多的叫做官,得禄少的叫做吏,而不得禄的叫做士。士和农工商一起,都是白身了。
                                  要想当官,先得当吏。吏这里又有个别号,叫做“亲民之官”,意思是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相接触,比如夹着包收电费的。总的来讲,吏是给官当跑腿的。当吏的第一个办法是被“推择”,也就是荐举。如果你家里比较有门面,又认识政府里的人,就有可能被推举到县里当吏了――我有几个高中同学,最不好好念书的,毕业后没有太大出息(也许这么说不太合适),但家里面还行,爹妈是政府里的人,终于经过“推择”,都进了县里各个局里养起来――当吏了,负责填表啊、盖章什么的。当然也颇有权。
                                  秦王朝被“推择”为吏,条件要求跟现在差不多,首先要有“善行”,另外“家贫”也不行。不过这两条其实是一条,只要家里不贫,招待得起当时的“媒体”(就是一些嘴巴很大很能吃也能说的人),经过这些人一嚷嚷,也就有了“善行”了!
                                  有了“善行”,就可以被“推择”了。譬如,离刘邦老家不远向东南,在江苏淮阴有一个叫韩信的年轻人,由于“贫”而“无行”――既穷又没有善行,终于没能被推荐当吏,只好在大街上闲晃,饿得不行的时候就找洗衣公司的“漂母”蹭饭吃。
                                  刘邦比较幸运,因为家里还属于准的中产阶级,于是很爽地经过运动,被推择为吏了。有人说刘邦是流氓,这是不对的。他从成人起,一直在“县政府”工作。
                                  除了被“推择”以外,秦王朝还有考试一径也可以入选作吏――这有点类似现在考公务员。考试之前有辅导班可以上,叫做“学室”,里面的老师都是现任的吏们。吏们教得都是国家的法令的详细条款以及实施时的各种解释,所谓“以法为教”。这样,大家只学习法令而不学习《诗》《书》,就能脑子里清晰干净、简直划一,也叫统一思想。本朝的统治者认为民众脑子里越简单――所谓“民弱”,那么就好管理,国家就会“强”。相反,“民强”了,国家就会“弱”。这早在本朝所奉行的法家学说的先驱者商鞅先生的著作里就鲜明论述过了。
                                  不管怎么样,在“学室”里听吏们这些老师讲授国家法令,如果学得好,能背诵九千字以上,品格各方面又没有太大问题,就可以去县各政府里当吏了。
                                  吏当久了,就可以当官了,就意味着可以领到几百石、几千石的俸禄(一半给付粮食,一半折合成钱来给)。那么,如何由吏而变成官呢?有个成语叫做“积劳成疾”,在秦王朝,“积劳”可以“升官”!
                                  “劳”,是考核吏们的一个得分表。每次县内作考核,完成指标最好的人(比如某个吏负责收电费,他收的电费非常多,一年把五年的电费都收上来了!),那么他就叫作“最”,就可以得到若干“劳”。如果他收的电费少的可怜,一年只收上来一个月的,成绩相比同事排在最后,那就叫做“殿”(所以你明白殿后是什么意思了),那就要扣他若干劳。
                                  积“劳”就可以成“官”,从而实现了吏到官的转换。而一再扣“劳”,那就没有前程了。
                                  看得出来,两千年前法家政府的这个职业官僚体系,虽然是刚刚肇始,但其精密科学,已经不比现代外企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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