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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颤巍巍老大娘,冷不防从路旁闪出,把莫名其妙的可怜主角揪回头:
“哎呀,终于给我逮着你啦~~说啥你也是我生哒~~~来!让我摸摸……摸摸……”………………
😀
广州好像没有旧书市,但是在某些偏僻陋巷紧邻菜市场会有些旧书店,逛那些书店真是一场奇妙的旅程啊。过期杂志、老旧画册、早期漫画、落色画片,和一些被年月薰得黄黄的书……那些味道也是沾满了故纸堆,带点霉气,真是能够找回旧日记忆的场所。
后来大多以卖盗版为主,中西奇幻也无所不包,曾经看见一整套《银英》加外传,及田中各种出名不出名的东西,《罗德岛》,《高达》等也有,国产网上大热之作,西方奇幻如《魔戒》《龙枪》《冰封谷》《黑暗精灵》《冰与火之歌》《新世纪的晓光》等等等等,估计有几十种吧。那时感叹盗版商挺有眼光的,更奇妙的,我凑齐钱去买时又在一夜之间无影无踪。后来就再也没有这种“齐聚一堂”的辉煌现象发生,估计是周围大盖帽突然增多了。
当然在盗版书里往往会给旧书空出个位。我买过斯威布的《希腊神话和传说》,学校图书馆里常见的旧版本,还带插图,个人如获至宝一般,可惜他人当草卖,一套厚厚两本6快钱,上面还有老辈的藏书印,肯定是哪个不肖子孙拿出去贱卖的。
还买过《茶花女》的旧版,1.5元,雨果《悲惨世界》,也是图书馆里常见的版本,一套5本还是6本的样子,黄绿封面,扁扁的繁体字,2元一本,藏书人梦寐以求的版本跟价格。
铜版纸外国画册,我买过一本德文的,小小一本在手,大字不识一个,里面的水彩画很美!
总之是越来越爱卖旧书的地方,越来越爱那些随便把家中极具收藏价值的旧书贱卖的人呢。
我最爱的纳尼亚!
从小学看到如今,整整n年,百读不厌。
终于守得见云开见月明了!!一个铁杆纳尼亚迷开始扳指头:
我永远的纳尼亚
初识纳尼亚,是在一些世界经典童话集里看过它的简写版,以及其中个别篇章。后来看过一套世界儿童文学名著连环画丛书(是制作很严谨优美的书,其中的画都出自专业人士手,黑白印刷,拿上去厚厚好几本)上收录了第一个故事的连环画,画得比刘易斯本人还要精美,并附有另外几个故事的介绍,当时非常向往整套书。
那个王国令我心醉神迷。但当时无数书本都不厌其烦地只登载《雄狮、女巫和大衣柜》这一个起始之旅的故事。在四年级的时候,终于看到收录纳尼亚故事的完整版本,哪个出版社忘了。分上下两册,上册封面为浅蓝色,下册封面粉红色。上册收《雄狮、女巫(其实写的是妖婆,但我很不喜欢这个翻译)和大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者号远航记》和《银椅》;下册收《能言马和王子》、《魔法师的外甥》、《最后一战》。封底均有剧情简介。
当时向父母吵着要买这本书,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买这种对学习毫无帮助的“不务正业”的书。
六年级时,在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发现这套版本的书,欣喜若狂。以后在整个初中阶段不厌其烦把这本书借了又借,因逾期还书被罚款几十块,我一学生囊中羞涩,后来被逼得走投无路,索性交还了借书证,把当初办证时的押金拿出来才凑满抵债的金额。当然也不免想这笔钱已经相当于丢书的罚金了,把书扣下向图书馆交丢书钱好像更划算,不过贼心受到良心的谴责,因而作罢。
思念它的日子里,每天在宿舍絮叨书中的话,大意为在纳尼亚度过一个小时也胜于在别的什么地方度过一生。(好像是战马布里的话。)
回忆它的日子里,每天伸直双臂,手掌朝下,喃喃念:“阿斯兰、阿斯兰,请把我带到纳尼亚去吧……”
看到《魔戒》声名鹊起,不免想到托尔金的好友刘易斯,想到同样在一个圈子里被品味过的《纳尼亚》,如今却鲜为人知,心里竟然有点酸。
幸好借着《魔戒》与《哈利》的风潮,《纳尼亚》终于被引进了,那时好像是高二,听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奔到书店抱了一套回家。译林版,新的版本五颜六色,字体变大了,还加上插图。但我发现,它的文字,竟然和我以前看过的那个版本毫厘不爽,连译者的名字都没有改变。新版本里改正了旧版里因为译者不同而译名前后不一致的错漏,又添了些新的错漏。但对我这久旱逢甘露的人,只要再把那些故事拿到手就别无所求。
但我仍然怀念过去那个红蓝二色的版本,尽管它封面装帧都不如译林版,但它朴实地把纳尼亚作为一本真实的作品去印刷,那些文字在手里有厚重的感觉,细小的五号字密密麻麻,在略微泛黄的纸页里,品读起来更有味道,而不是后来给它j加上童稚包装哗众取宠时,苍白的光鲜。
于是才发现,自己已生存在一个什么都要靠包装的社会。于是听有些人说,纳尼亚幼稚、完全是给小孩子看的书。
可这部幼稚的书,却让我数年如一日地如痴如醉。
它为一个孩子的童年带来奇异缤纷的幻想,传奇的笔调,从教育压迫灰色的天空里,撕开一个梦幻的世界,先于任何炙手可热的奇幻作品。那时我如饥似渴地寻找类似题材的作品,却怎么也找不到。
直到我开始长大,世界突然在一时间改天换日:有了《魔戒》,有了《哈利波特》,各式各样的奇幻作品纷至沓来,书店里也开始摆满本土的外来的幻想传奇。
有人说,一个奇幻的时代已经来临。
我却迷失在这阵风掀起的狂热里。人人开始追奇幻、写奇幻、研究奇幻。幻想加幻想大行其道。在我身边,纳尼亚却依然默默无闻。
如果说我爱它胜于《魔戒》《哈利波特》,远超此“龙”彼“龙”,此“战”彼“战”,此“记”彼“记”,此“传奇”彼“传奇”,一定会遭来耻笑的眼光。但我依然要说,我爱它胜过世上一切幻想,你可以说我幼稚、可以说我没眼光、落伍,可以说我品味差不值一提。我的回答是,喜欢就是喜欢,世间fans就是这样,执著而不可理喻。
有时想起人类60年代的科幻狂潮,也是无数作品峥嵘的时代,但曲终人散之后,如今流传最广的,竟然还是最早科幻开山时凡尔纳的作品。无数大师、无数天才、惊险、精彩纷呈、煊赫一时的作品,在岁月中,竟然都销声匿迹下去,慢慢被淡忘了。
当树木的枝叶凋零,繁华不再,只有根系能够生存和茁壮。当浩浩江河在某些地域搁浅干涸时,它的源头依然拥有充沛的活力。虽然树根和源头总是被人遗忘。
有些作品会在繁盛的尽头凋落,而有些作品,那些朴实隽永的奇迹,却会永远流传下去,不随物换星移、世事变换而湮没。
我不知道纳尼亚是一部怎样的书,我只知道它和《魔戒》一样经过半个世纪,仍然没有被遗忘。
于是才明白,为什么这些故事,虽然鲜为人知,却依然在世间流传。
那是因为世上有和我一样爱着它的人们。
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发表意见哦,(感动)!首先检讨:我确实不知道潮水到底是哪里来的……汗!似乎以前看过一个讲北极的故事里也有什么春潮之类的东西,大概是洋流吧。
写这篇文真正的目的是想写北欧风情的故事,因为那个民族令人着迷。但现在看来似乎做得不太成功啊。写的时候也一直因为行文的风格而困扰着,后来又由于写得太长怕没人看得完,就大刀阔斧地乱删,把一篇东西删得像拔了毛的鸟似的。现在发现诟病最多的就是人物了。当然还有语句,其实并不太像本人的风格,因为有意要造成一种由别人讲述故事的感觉(听吟游诗人弹唱?),到头来却有点弄巧成拙的感觉……,有人看了说像翻译风格的文章。因为是传说所以写成平铺直叙的故事。
原本没删的故事里老海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甚至精通当时流行的七大才艺(具体哪七大忘了,好像包括射箭、写诗什么的)北欧上层贵族们都以自己掌握这些才艺为荣。现在发现这话删不得,因为一删之后大家就都觉得他是个赳赳武夫了,也就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能把话说得像唱戏了。
本来想把老海勾勒成那种老当益壮又因为年老而有些自负的角色,当然关键时刻不乏老谋深算。还写过埃吉尔如何从桀骜不逊到向权力屈服,以及居达的任性、骄傲、英雄崇拜,少女的幻想和破灭。但倒霉的是我当时对这些并没有重视,而是把重点全放在描写景物和风俗上,现在看了论坛的帖子才发现自己本末倒置,后悔也来不及了。:(感谢各位指点!
里面提出的问题我的确没有注意到喔。只是偶尔从书里看来一个传说就按自己想象蒙头大写而已,看来其实我对中世纪的欧洲文化还不是很了解,小说也写得不熟练。
但是用中文怎么表达外国人的“语法错误”呢?
还有里面出场的主要人物应该都有受过良好教育的说……最近奇幻世界的冥界好像新添了一位知名成员:
天狼星布莱克
伸冤未捷身先死
人生也够“黑“的😮
首先冒着危险问一个小小的问题……
既然雷斯林的沙漏之眼能够看见鲜花凋落,时光流逝
甚至亲人在眼前化为白骨……
那么为什么克丽珊娜在他眼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上述情况?
始终是那么美丽,迷人
难道说是爱情的力量
还是帕拉丁的力量?
书中是否忘记解释这一点?有谁还记得罗宾汉?(原名:罗宾汉大冒险)
好象也带上了奇幻色彩。
神秘的舍伍德森林,弓箭和十字架的红宝石 、白鹿……
中世纪高脚杯、骑士的玫瑰、风中的希望,阴谋、爱和救赎
永远在回忆中再现……
🙂和日本某抢钱女之称的漫画团有惊人相似
包括给人的感觉
某些台词
有些滥调的思想(指漫画,特指抢钱女的漫画,算了,拿一个出来,丁和庚二姐妹vs卡索和樱两兄弟)
不过里面至少还有我喜欢的东西:o纳尼亚!
(虽然在这里时常被当儿童文学)
🙁 死忠的悲叹凤凰令(如果我的英文还有明天)
…………
…………
(斗胆问一句)西游记算吗?还有罗摩衍那?……😀
雪上飞(好像)压死的那个
古有的卢马,更古又有雪上飞
一个名声不好却莫名其妙救了主人
另一个名声不坏却莫名其妙妨了主人
:rolleyes:罗德岛里的贝鲁道,大概也算吧(被卡拉钉死的版本)
纳尼亚,我从小六看到现在,几乎都六七年了。很多人不喜欢觉得节奏慢。我小学时开始耐着性子看,后来就迷上了。感觉是要看许多次才能真正感觉到趣味的东西。而且不愧为经典,给人完全真实的感觉,好的幻想作品应该给人真实感,纳尼亚只要你不用幼稚童话的视觉去看,还是很有真实感的。至少我那时常念叨:宁愿在纳尼亚生活一天,也胜过在现实世界过一年。
罗琳和她女儿都很喜欢这部作品呢。如果主角不死作者大都恰到好处地交待了他的结局,(就像描绘一段美满姻缘多半只把读者带到婚礼堂)使人往往忽略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如果他不英年早逝,他就会变老,最后还是会去的,除非他长生不老,除非他是精灵或跟精灵有点关系。一般人是尽量不去想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当然,前提还是要平凡,神威过头的不提)的主角变成白发老翁的样子。岁月不饶人哪!其实就像戴妃某种方面说也不错,永远美丽,不用让我们看到她美人迟暮。
其实生命的流逝本身也是一种美,只不过真正接受的人不太多,我看《魔戒》也是,想起那些曾经“年轻的人们(刚老伯不算),想起迟暮最后接受召唤的阿拉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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