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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至: 北洲货币及相关设定讨论贴 #18985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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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行,都是咱师傅,一个比一个厉害

      回复至: [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1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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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蔽机动、快速行军和突然打击历来是作战取得成功的关键。在风云二十年里,诺亚三名将虽然在表面上创造出各种战略战术,但是实际执行中不约而同地抓住了这三样因素。――《诺亚杂记》

        在诺亚风云二十年之前被称为血腥年代的六十年里,有很多小城邦消失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残存下来的大城邦几乎都有自己的老对手,比如白山城邦和神狱城邦,阿格拉城邦与天湖城邦等等,或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没出现两个城邦连手瓜分另一个城邦的情况呢?那种事情在血腥六十年中并不罕见,但是现在的大城邦都明白,每个城邦的势力都差不多,如果出现消耗战,那怕是二对一的优势战,都有可能引来其它城邦的攻击而灭亡。况且在多对一的战斗中,攻击的多方因为都不想消耗自己兵力而缩手缩脚,很难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所以在风云二十年的几场揭幕战中,那种速战速胜,尽量减少损伤的战略思想占据了绝对上风。

        熊族的领路者可以说是一名正统的用兵家,与寒霜城主那种为求胜利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法不同,在后人的评论里,也有人这样写道:“如果拉达夫。肯特尔在其优秀的佣兵韬略之上再点燃枭雄的火焰,冷血冰霜是不会那么容易与之抗衡的。”正统的用兵家并不意味着必须与敌人堂堂正正的决战,只是不屑于用比较卑鄙的手段而已,拉达夫。肯特尔被称为名将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的政治手腕也相当有韧性,正所谓参政如用兵,两者需相辅相成才可为大事。

        而现在的拉达夫。肯特尔却为如何训练熊骑兵发愁,熊骑兵不同于一般的马骑兵,灰熊的组织纪律性很差,也很难训练,加之灰熊经常用嗅觉及体味判断自身的占领范围,这是动物的天性。如果想集合大量的熊骑兵作战,恐怕还没开始行军,灰熊就因为互相之间难以相处而发怒攻击了。如果从刚断奶的熊崽开始训练,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种灰熊在攻击性上势必就要降低数个层次,而且要等足够的熊崽成年并装备部队,这段时间对于六十岁的老人来讲还是太长。

        如何在短期内训练出精锐的熊骑兵呢?

        俗话说敌人的忧愁就是自己的喜悦,神狱城邦的城主铜金可没白活四百多年,熊族的缺点他是了解的,因此他制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又十分合理的进攻计划,打算趁熊族立足未稳加之熊骑兵训练不精,一举吞并白山城邦。

        值得一提的是,对阿格拉城邦攻占天湖城邦这一著名的历史事件,后世历史学家手中的资料多数不是来自参加战斗的双方,更不是来自幸存者的回忆录,而是一位远在神狱城邦的人物,当时担任神狱城邦护卫长一职的狼踪。

        狼踪是少有的几名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豹族,也可以说是唯一一名作为护卫长而不是刺客生存在乱世的豹族,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的养父,神狱城邦的城主,外号“老糊涂”的矮人族族长铜金。

        狼踪是一名孤儿,自少被铜金收养栽培,铜金并没有因为他是“二等种族”(注一)而歧视他,反而给了他应得的地位与荣誉,这也使铜金成为诺亚大陆上最安全的人之一。

        闲暇时刻,铜金最喜欢和狼踪谈论诺亚大陆所发生的事件,也不反对狼踪将其见解记录下来,作为一名统治神狱城邦达二百年之久的老矮人,他的分析往往独到而一针见血,自然,狼踪流传后世的手稿也就成了历史学者研究风云二十年中前几场著名战役的依仗。

        狼踪在手稿中这样写道:

        得到消息的第二天,我被城主召唤到他的书房,进门后,发现书房中摆放着一个刚刚做成的沙盘,按照城主以往的习惯,我立刻明白那是城主亲自做的地形图。矮人族的巧手不一定会出现在每个矮人身上,不过这句话显然不适合比喻城主――沙盘做的十分精细。

        “狼踪,你来看。”城主的声音透露出一丝兴奋,这让我感到惊讶,以城主的城府,有什么事情能打动他?

        “天湖城邦作为最难以攻克的几大城邦之一,主城竟然在一夜之间陷落,你有什么想法?”城主虽然对我说话,目光却始终盯着沙盘。我随着城主的目光看去,沙盘中央用蓝布围着小区域里插了两只兰色旗子,而蓝布边缘代表阿格拉城邦的军队也不过是三支旗子,双方力量对比是一比一倍半。

        “除了偷袭和潜入,我想不出其它方法。”我很老实的回答。

        铜金城主笑了,那是赞赏的笑容:“如果是你,你将怎么做?”

        “尽力隐藏一切行踪,并尽最快速度行军,在敌人发现前潜入或强攻。”我尽量做出自身所能做的最好的判断。

        铜金城主感慨,“其实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但是没想到阿格拉城邦的领兵者竟然采取了非常手段迷惑对手。”

        “什么?”我有些好奇。

        “如果你是天湖城主,自己的大将被刺杀后,会做怎样的判断?”铜金城主问我。

        我皱了皱眉,“血战阿格拉刚刚结束两个多月,阿格拉想进攻天湖城邦,只能是偷袭,傻子才会做出这种令城邦警觉的事情,如果手下被刺杀,从战略方面我可能会感觉安心,这说明阿格拉因为本身的实力不足,只能以这种方式回击天湖城邦。”

        看见我恍然的样子,城主也笑了,“没错,阿格拉的新城主很会钻对手的心理空子,刺杀了负责侦察工作的烈百川和负责魔法侦察的锡片,不但没有让天湖城主警觉,还以为那是阿格拉城邦的报复手段而加紧了对城邦内部的搜查与防御,进而放松了对主城外围的警戒。”

        “更绝的是阿格拉城邦竟然冒着腹背受敌的危险孤军深入,直接偷袭主城,然后利用主城强大的防御机制击溃赶来增援的外围部队。”铜金城主感叹道:“即使我们想明白阿格拉的作战方法,也只有精灵族可以重复使用,因为能让天湖城邦那些活动城墙叛变的,也只有精灵族中有祭司资格的人。”

        “对手难得啊!真希望我能统兵与其一战!”老城主两眼放射精光,豪迈一如往昔。

        城主对我挥挥手,示意我离去。

        在关门的一瞬间,我瞥见了一个背影,一个老迈矮人的背影,与刚刚的城主截然相反的背影,是我的错觉么?

        白茫茫地雪地,参差嶙峋的山崖与树木,星风与两个佣兵已经在大山里转悠了三四天了。这里就是星风哄骗两位佣兵的“藏宝地点”,靠近千里大戈壁的荒山里,说起千里大戈壁,据说还在当年断绝之战以前的古大陆时期就已经是戈壁,后来众神为显示自身的力量,将四块大陆分离并重新组合,本来不该出现在寒冷北洲的戈壁滩也就出现了,而且堂而煌之的将诺亚大陆西北海岸线与内陆隔离开。

        星风知道自己再骗不了这两个家伙多久了,他也明白牛劲和冷箭已经开始怀疑他,但是两名佣兵的经验实在比他丰富太多,星风一直找不到脱身的机会,更别说杀死二人了。就在日近黄昏,星风无记可施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山洞,其实他们在荒山里转悠的时候,见过不少山洞,有些还是野兽的巢穴,但是多数都不大。由于星风谎称祖先的藏宝图就埋藏在一个深邃的洞穴中,他们几乎把附近的山洞都查探了遍。

        “这次是不是?”牛劲已经开始心烦了,星风感觉脖子后面有些发凉,赶紧将那张画拿出来装模做样地摆弄。然后很肯定的点头说:“没错,就是它!”其实让星风下决心的原因是放眼望去,山洞很深,不知道通向那里,再者,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冷箭看了星风一眼,冷哼一声,先向洞口的地面看了看,由于刚刚下完大雪,地面上看不出什么,洞口里面也没有动物的脚印,这才朝星风的屁股猛踢一脚,意思是说:‘你前面探路!’

        星风接过牛劲点燃的火把,蹒跚地向洞里走去。

        别看洞口不大,这个山洞还真有藏宝洞的样子,走了半天也没走到尽头,而且山洞十分曲折难行,最终他们走到了一个岔路口,一共有三条路。冷箭和牛劲没了主意,两个人盯着星风。

        星风因为连日折磨,嗓音嘶哑,低声说:“地图就到这里,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走了,其中一个山洞的尽头有我们家族的标志,还有用密语写成的藏宝图。”

        “会不会有陷阱?”冷箭问星风。

        星风当然知道答案,很肯定的摇头,他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趁两个佣兵不注意弄灭火把,然后利用山洞里回音大,不好判断声音方向的特点逃脱两人。

        冷箭和牛劲对视一眼,三个人决定先走最左面的路。然而三个人都没有想到,洞口没有痕迹不代表洞内就没有野兽,三人的脚印掩盖了一些细微但绝对不应该忽视的痕迹――一个巨大的动物爪痕。

        写后语:应朋友要求补充写完阿格拉攻击天湖城邦的战斗描述,由于是被迫地,所以感觉放在这里未必合适,以后有机会再重新安排一下段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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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为什么在风沙满天的沙漠里会有那么长的头发露在外面?
          问题二:如果是在户外,她的皮肤用了什么化妆品完全不怕晒出皮肤病?

          回复至: 求助!!! #1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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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喝酒多了,回寝室踢门,当年我们的寝室还是木头门,结果他一脚下去,门没开,只多了个洞。后来人送他外号――一脚洞。

            回复至: 金庸迷水平自测 #1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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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分,惭愧。手边有金庸的书成绩还是这样。

              回复至: 救命啊!!救命啊!! #1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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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情况没说清楚,年龄,一侧肩骨的长度,注意是骨头长哈,还有身高。

                回复至: 世界地图(合并)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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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鸟 wrote:

                  不过这里面好像还没加入海洋的设定吧?
                  我记得原来海洋的设定又集中海洋生物是不是可以用作地图的装饰图案呢?因为天人的海洋设订里好像没有人鱼吧?难道把东州的鲛人贴上?

                  嗷呜~~~~~~~~~~~!北洲也要人鱼!北洲认为人鱼是必不可少的种族,不然海洋就太寂寞了。

                  回复至: [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1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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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者

                    城邦主将统治权交到亲族手中,几乎是个惯例,但是多数子女都是在一种比较优越环境下长大,这就意味着他们处理事物的经验相对欠缺,很多时候幼稚的要命,这也是为什么在诺亚大陆上几乎找不到一个可以稳定统治某一城邦的人类家族,原因就是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政权移交十分频繁。――《诺亚杂记》

                    “风哥,”拣来还是那么顽皮“你到底藏了什么在拉马特海港啊?”

                    星风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到是银末开口了“别随便乱问,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拣来吐了吐舌头,躲到牛劲身后默默赶路。

                    星风低声对银末说:“你是不是对他太严了一些?”

                    “这个世道,你也知道,拣来本身就是个孤儿”银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悲伤“虽然他跟着我们以后开朗了不少,可以万一那天咱们都不在了,他要是还这样不懂事故,该怎么办?”

                    星风点点头,没有说话,大家继续赶路。

                    拉马特海港在每年年初都举行一周封港后的庆祝活动,即使是在战争年代也未曾中断过,星风一行五人恰巧在那一周到达拉马特海港的外部地区。本来星风想让所有人和他一起进城去取东西,但是暗地里银末却阻止了他这么做。毕竟牛劲和冷箭都是刚加入,小心点好,何况冷箭这个名字根本就是假的,叫人不得不提防。

                    星风也就听从了银末的建议,一个人进入拉马特海港。回来的时候还特意按照银末的吩咐改变路线,由于事情办的比星风想象的要顺利,虽然雪下的很大,风挂的也很猛,他还是提前一个小时就回到了宿营地。

                    星风的宿营地建立在树林边上,周围都是茂密的灌木,又可以挡风雪,如果不点篝火,外人很难从远处发现这里还有人宿营,所以说,选择好的宿营地是佣兵生活最重要的一环。

                    靠近营地时,星风用手摸了摸怀里的“东西”,还有给拣来买的小玩意,这些天来,佣兵之间的兄弟情谊,让他感觉到了那种久违的温暖,即使是下这么大的风雪,星风仍然感觉心中暖暖的。

                    为了躲避风雪,营地里的人都蜷缩着,星风走到营地边上,还没有人看到他,这时候,一阵大风带着雪花刮过,竟然将篝火扑灭了。

                    “他奶奶的!老子装幼稚都装恶心了!”一声咒骂让星风一愣,这是拣来的声音,印象中拣来当着银末的面是从不骂人的。“老大,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你陪那个小子玩了两个多月的过家家,到底图什么?”

                    星风的心直沉了下去。

                    “你小子懂个屁,打见面的第一天,咱就瞧着这小子不地道,看他那副二世祖的样子,傻瓜都明白这小子有来历。”银末的声音在风雪里听起来是说不出的阴险。

                    “你就不懂了,老大先收留他,再看他是不是有啥油水。”牛劲的声音还是那么大 “陪他玩的这段时间,好把这小子的来历查的一清二楚。”

                    “我知道他是风家的二少爷,可是风家早就不存在了,你还指望他能弄出什么好东西?”拣来的声音充满不屑。

                    “你小子还真是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风家肯定存了不少财产在外地”银末嘿嘿笑着“这小子还真好骗,只不过两个月,就带我们来取宝了。”

                    听到这里,星风现在连恨他们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想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尔谀我诈的世界,可惜,他还是太幼稚了。

                    一把冰冷的匕首放到了星风的咽喉上,背后响起冷箭那冰冷的声音:“想走?你以为老大真会让你一个人去城里么?”

                    看到星风被冷箭押到篝火边,银末嘿嘿一笑,“你刚到咱们就知道了,但是有些话还是不方便当面讲,毕竟咱们是兄弟啊!”

                    银末不理会星风怨恨的眼神,扭头问冷箭:“他取了什么东西?”

                    “什么也没有。”冷箭回答。

                    “什么?不可能!”银末蹦了起来,瞬间,一把匕首从他的侧腰扎了进去,那是重装盔甲少有的几个弱点之一。

                    “即使有也没你的份了,哼哼”下手的是拣来,银末感觉到伤口的麻木迅速传变全身,匕首没萃毒才奇怪呢,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拣来,嘴角随即渗出黑血,忽然银末笑了。

                    拣来被银末笑的有些发慌,狠狠地一拧匕首,“叫你笑!三个人分总比四个人分好!”

                    银末一头载到在地上,临死前只说了一句:“两个人分……”

                    “总比三个人分好!”还没等拣来反应过来,牛劲的战刀已经砍下了拣来的脑袋!

                    短短两分钟,营地里就多了两具尸体,牛劲和冷箭却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把星风捆在树上,然后将银末和拣来搜了个精光。牛劲看着手里的四五个金贝和十来个银贝嘀咕了一句“还不错。”

                    冷箭推推牛劲,“搜搜这小子吧,他从拉马特商会拿了一个盒子,里面没准是高级磁石呢。”

                    牛劲提起战刀,却被冷箭拉住,就有些不高兴的问:“干啥?”

                    “先别杀他,看看盒子里的东西再说。”冷箭的心思还是很细密的。

                    冷箭和牛劲没费什么劲,就从星风身上搜出一个很不起眼的盒子,刻着一些花纹,看起来有些破旧,打开一看却直了眼睛!里面竟然真是十几块最高级的磁石,黝黑的石头没有一点光泽,将它放在篝火边上,火光映照下竟然显的更加黑暗,仿佛能吸收光线一样,这正是最高级磁石的特性:吸光性。

                    “找个磁力师鉴定一下,这些石头值不少钱呢。”牛劲看的嘴都合不上了。

                    冷箭却皱皱眉,嘀咕着:“不该就这些吧?”忽然发现盒子底垫着的那张纸有些奇怪,忙抽出来端详,上面扭扭曲曲地画着几个图案。却不知道是什么。

                    冷箭这才笑了,转身先狠踢了星风一脚,疼的星风弯下腰去,然后抓起星风的头发,盯着星风的脸逼问他:“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星风看到这张发黄变旧的纸,不禁悲从中来,差点哭出声。

                    “你小子哭个屁!真是个少爷,眼泪不值钱!”牛劲看着不爽,给了星风一个耳光 “快说,这上面是啥?”

                    ‘那是我小时侯的画,连我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画的,没想到父亲竟然象宝贝一样藏着。’星风这样想,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因为他再傻也清楚,一旦说实话,就会丧命。

                    “那上面写的是一个地点,埋藏着我们家族的藏宝图,根据藏宝图就能找到我们家族的宝藏。”星风回答的到不慢。

                    冷箭和牛劲虽然精明,毕竟出身佣兵,并没念过书,对字迹是一点不会鉴别,也就当真了,让星风拣回一条命。不过星风也知道,如果他们发现自己在骗他们,一定死的比银末和拣来还惨。

                    “那好,你带我们去,要是敢耍花招,小心老子宰了你!”牛劲回头对冷箭说:“老规矩,先把东西分了。”

                    “好”冷箭很麻利的将磁石分成两份,一份给牛劲,剩下一份连盒子带纸张都塞入自己的行囊里。

                    星风借口说藏宝图放在离拉马特比较远的一个山区里,靠近大陆中部,那里是他祖先发家的地方,冷箭和牛劲到也没怀疑。

                    接下来的日子,星风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做生活。吃、穿、用、住、行都是最差的,牛劲和冷箭心情不好的时候对他就随便打骂,好的时候就以戏弄他为乐趣,星风几次想去死,但是却坚持了下来,他身体里的那种血性已经再次被激起,无论如何也要想方法逃离或者杀了这两个王八蛋!

                    一个瘸腿,又失去磁石的磁力师,在旁人眼中几乎就是个废物,星风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的头脑。然而接下来的一件事情几乎将他击垮,由于冷箭认为押着一个人去村镇投宿太古怪也太显眼,这十几天来他们走的都是山中小路,牛劲虽然尝惯了苦生活,可是让他十几天冒着风雪在大山里赶路也是受不了的,终于有一天牛劲大发脾气,一定要找个暖和的地方住一夜。

                    冷箭也感觉这些天过的太累,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泻到星风身上,对星风拳脚相加,现在的星风身上青紫遍布,走路几乎都走不动了,冷箭看星风这个样子,怕他挺不到藏宝图的埋藏地就会一命归西,可是去旅馆带着一个被捆绑的人,总要有个理由啊。

                    冷箭嘿嘿一笑,想到一个主意,让牛劲按住星风,在星风的惨叫声中,用匕首在他的额头上刻下了一个所有城邦都承认的,令星风终身耻辱的罪犯标记――菱形刀疤。星风,一个曾经生活优越,身为古特里亚贤者学院的毕业生,又是阿格拉二少爷的年轻人,就这样成为了一个瘸腿惯犯。

                    回复至: 定…………. #1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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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者

                      @暗黑之精灵 wrote:

                      形势所迫,机械设计必须日益复杂,以图服人。。。。。。。:D 😀 😀

                      关键是找准机械复杂性、线条流畅感、使用真实性,三者的交叉点,这样才会有好作品吧?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x.x wrote:

                        没办法了,到底不是专业的,手里的资料都容易偏差。

                        闪之前再反复一句:大概就是这次开始暴雪不负责服务器维持,所以让公司里面几个精英看不惯了。

                        不过我到现在都没想通,过去要靠他们自己维持bn需要多大的代价,真想看看他们的商业报表。

                        算了 不谈就是。

                        其实从技术角度来说,多数运算都放在客户端了,真正放在服务器端的程序小的可怜,具体多大不清楚,不过据说没到10m,因此bn的维护从根本上不需要多少工作量,因为当时的游戏规则,物品,等相关的东西都由玩家自身的机器负责处理。bn上最需要空间的恐怕是玩家的资料数据库吧。内部运做很难打听详细,以上是根据当年维护文字mud服务器得出的一点推断。
                        至于现在的图形mud,不论是2d还是3d,为了安全和运行修改方便,大量运算由主机承担,客户端基本上就是图形处理和信息反馈,因此服务商所需要的维护量就要大的多。这也是暴雪找代理的根本原因吧。

                        回复至: 世界地图(合并) #20104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五十弦 wrote:

                          看了的,东西洲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但南北洲呢?既没有人知道,他们也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啊。

                          新北洲本身就是在断绝之战后,神为了惩罚反抗它的种族而建造的,上面的种族知道自己处于四大洲里最北方的大陆并不奇怪哈。设定里虽然没明确写,但是可以推论的。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同意楼上,译林的说好听点是用另一种方式贴近大众,说不好听一点就是――:confused:中国人看不懂,外国人看不明白。

                            回复至: [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13268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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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兵的生活总是四处漂泊,如果做强盗露馅就换个城邦,随便改个佣兵团的名字继续找事情做。只要规模不超过一百人,不做什么大案件,是不会有城邦太在意的。――《诺亚杂记》

                              “星风,别琢磨了,走吧。”随着银末的呼唤,曾经贵为阿格拉城邦二少爷,现在改名为星风的人慢慢抬起头。两个多月的佣兵加强盗的生涯让他改变了不少,满脸的风霜,原来缺乏血色的皮肤也开始变的发黄发黑了,看上去象老了十岁,右腿的腿筋被豹人挑断以后,为了不影响行动,除了拄着拐杖外,他更加专心地研究风系魔法。现在的星风已经可以将风系魔法运用自如,虽然在攻击方面与一般的磁力师还相差的比较远,但是在运用风系魔法加注到自身,从而产生防御与移动功效方面已经与一般的磁力师不相上下了。

                              “头,咱真搞不明白,二头为什么把分给他的那份银贝(大陆的金属货币名称)都花掉买什么战斗情报,城邦势力图?”开口的是个精灵弓箭手,岁数不大,用人类的话说还是个十五六的毛孩子,名字叫拣来。很奇特吧,根据他自己说,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个矮人收养,矮人不想给他起矮人的名字,又没念过书,不知道精灵名字该怎么叫,干脆就叫他拣来的,简称拣来。

                              银末笑了一下,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行装的星风,嘴上说:“你小子懂什么。”心里却暗暗感叹,‘星风是不是有些不自量力?’

                              入夜,佣兵团在山坳处宿营,现在的佣兵团大约有三十多人,都是近两个月来入伙的,大部分是步兵,只有七八个弓箭手,四五个战斧手,至于磁力师就星风一个人。经过几次战斗,星风已经逐渐成为这个战斗团体的核心人物,矮人的性格还是很看的开的,几次想让星风当头目,都被星风拒绝,理由很简单,当初是银末收留了他,所以只有银末适合做佣兵团的头目。

                              冬季的夜晚自然寒冷迫人,天空到是十分晴朗,星风的脸却在篝火映照下显得格外阴沉,银末走到他身边坐下,随手掏出个酒壶递给星风,星风没说话,灌了几口酒,对银末说:“头,我有个想法。”

                              银末点点头,“你说。”

                              “咱们这样漂泊不是办法,总该为长远打算打算。”星风看银末对他的话题有些兴趣,继续说“你也知道了,上个月熊族占领白山城邦,接着天湖城邦的烈百川、锡片被刺杀,然后阿格拉城邦”说到这里星风停顿了一下,脸色有些难看“阿格拉城邦夜袭天湖主城,确立占领权,你对这两件事情怎么看?”

                              “呵呵,咱是粗人,能怎么看,你想说就说吧。”银末干笑了一下,心想‘城邦打打杀杀不是经常的事情,如果那天不打了,还要咱们这些佣兵做什么?’不过他也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一般,虽然魔法用的不怎么样,但是分析情况却很正确,在几次战斗中化解了他们遇到的危机。

                              “我想借助混血种族的力量”星风很清淡的说。

                              “什么???”银末差点蹦起来,声音大到周围的佣兵伙伴逐渐围拢过来,银末看看星风,星风摇摇头,意思是:如果他们想听就听吧,我不在乎。

                              银末默默地叹了口气,琢磨着‘如果你说错了话,我也留不下你了。’

                              “不错,我们是小小的佣兵,但是不意味着我们做不了大事,”星风的眼睛开始闪光“近两个月以来我分析了大陆上各种势力,以及最近的两起城邦攻防战,看情况几乎没有我们插手的余地。但是,有一个地方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那就是――”星风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看四周佣兵们期待的眼神,接着吐出四个字:“蛮荒高原。”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星风竟然能说出这个地方。银末却心中一动,作为一名活了上二百年的矮人,他隐约体会到星风的想法。

                              蛮荒高原,是混血种族的聚集地,那里充满了半精灵、半矮人,半兽人等混血儿,以及被通缉的强盗、杀人犯是被大陆遗忘的角落,何况,那里是最接近魔兽入侵的地方,谁知道魔兽会不会再次卷土重来?除非是被社会排斥或者实在无法生存的人才会去那里。

                              “那里还没有出现统一的势力”星风知道这些佣兵多数是不会想去的,只有用未来的辉煌打动他们“只要我们能在那里宣布为混血种族的生存而战,就会聚集起人心,有了人心就有了部队,一旦能统一蛮荒高原,利用高原自己自足的经济环境,最终一定会统一诺亚大陆!”

                              可惜,星风仍然不是一个很好的鼓动者,多数佣兵都感觉他的办法不可行,认为没有任何希望,有的更是摇头并说出两个字:“疯狂。”

                              银末说话了,低沉的声音在无形中支持着星风:“这几次的收获都亏了星风的指挥,咱是相信他,如果想跟着干的,留下,不想干的,银末不强求。”

                              星风有些惊异的看着银末,没想到银末会如此信任他,将身家性命压在一个二十多岁的小毛头身上。

                              没有人出声,大家默默挖完雪洞后就睡下了。星风知道,这一夜是关键的一夜,可能天明就只有银末和他还留在原地。

                              清晨,晨曦唤醒万物,星风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营地里就留下五个人,一个人类士兵,一个弓箭手,还有银末,拣来,与他自己。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再崇高的理想也要有人相信并去执行才会变成现实,如果连支持的人都没有,那不过是句空话而已。

                              “别灰心,你的想法会成功的。”来安慰星风的自然是银末,他丝毫没有因为星风弄散了他的佣兵团而恼火,“反正人少了也清净。”

                              “咳”银末咳嗽了一下,“大家重新介绍一下吧,虽然都认识,不过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星风佣兵团的成员了。”

                              “不!”星风第一个反对。

                              “哈哈”银末笑了,“如果你连五个人的佣兵团都带不好,以后怎么统一诺亚大陆?”

                              虽然半是玩笑话,到也提醒了星风,他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第一个介绍自己:“星风,风系磁力师,成立星风佣兵团的原因是想统一诺亚大陆。”

                              “俺叫牛劲”一个士兵瓮声瓮气地介绍自己“人类重甲步兵,加入的原因是俺觉得星风信的过。”

                              “冷箭,狙击弩手”出声者是个人类,名字似乎是现起的,他看起来高瘦又不失灵活,冷冰冰地样子,几乎没话。

                              “拣来,弓箭手,我是想跟银末大哥,星风大哥一起去闯闯,听星风大哥说的很有意思呢。”

                              “银末,重装战斧手,”银末的黑脸上竟然有些发烧,还好黑红不太明显。“其实我早就想解散那个佣兵团了,弄点有前途的事情看看。”

                              介绍完毕后,大家不约而同地看着星风,等待他的意见。

                              “我打算去拉马特海港,那里有我们创业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到时候大家就知道了。”星风接着说“不是不信任大家,而是我也不知道那东西还在不在。”

                              在场的四个人点点头,既然是头目说话,就该遵守佣兵团的规矩,不该问的不问,大家简单收拾一下,就向拉马特海湾进发了。

                              路上,星风回想起父亲交给他的印章,不禁有些黯然,那是父亲在他去古特里亚学院前交给他的,凭借这个印章,可以从拉马特商会提取出风氏家族几代人积存在那里的资金,那是风氏家族保存下来以备阿格拉城邦陷落东山再起用的。

                              公元九七八年十二月九日,狂血腥风迈出了试图统一诺亚大陆的第一步。

                              ******

                              公元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领路人多长时间没出来了?”前任熊族族长问门口的卫兵,由于熊族确定了新的领袖,他这个熊族族长也就失去了权利,改回自己最初的名字――猛猎。猛猎现在的称号是将军,领路人手下的一员猛将。

                              “报告将军,三个小时了。”卫兵回答。

                              猛猎敲敲门,随着里面的召唤,低头推门而入。

                              肯特尔正趴在地上看地图,他所在的书房就是前任白山城主所使用的,在接管的当天,这位领路人就命令将里面那些华丽的装饰能卖的卖,能拆的拆,只留下书籍。

                              猛猎一眼看到书桌上放着的羊皮卷,哑然失笑,“领路人,您怎么还相信那些由驿站所发回的消息呢?还是熊族自己的情报网更准确一些。那些夸大其词的消息只会扰乱您的视线。”

                              老人家起身坐到旁边的椅子里,示意猛猎也坐下,猛猎看看那单薄的椅面,摇摇头,坐到了地上。老人笑了,“最近除了我们占领了白山城邦,就是数阿格拉攻防战与夜袭天湖城两件事情最轰动大陆了,想必你也知道。”

                              猛猎点点头,阿格拉城邦在血战之后仅仅两个月就反击并占领天湖城邦,打破了南方各个势力长久以来的微妙平衡。但熊族的猛将却有些迷糊,他不明白老人那么介意遥远的大陆南部的战争有什么用意。

                              老人看出了他的迷茫,却没有耻笑他,只是用一种很清淡的语气说出一句让猛猎震惊的话来:“阿格拉城主寒霜,将是我有生之年少有的对手。”

                              这句话记录在老人的日记上,与寒霜城主对属下说的那句名言:“统一诺亚,必先灭熊族”只隔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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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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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弦 wrote:

                                  感觉上战争的描写粗略了一些,如果可以增加点细节描写的话,熊骑兵一定能给人留下更加震撼的印象。

                                  五十兄说的是,只是我太着急了。。。。。。总想把前面的铺垫快写过去。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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