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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就是讲一种事情的肯能性,而不是讲必然性。
嗯,白丁是否是这样想的呢?我并不觉得这篇文章空洞,只是觉得太意外,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我接受你的观点。你讲的只是一种可能,但并非事实。
叙述者苦沙弥家的那只猫,最后竟然淹死了,我不喜欢这种结局。
不过,其中一首俳句我记忆犹新:
你唱歌,
我跳舞,
猫儿之春日日无辛苦。
哗,真可爱!咖啡很淡,情意却浓。嗯,好诗。:)
@白丁居士 wrote:
老师不会吐血
因为我没写完就已经吐血了。偶记得偶小的时候
偶爷爷就给偶讲这个故事,说做人要讲信用
所以我经常像那个抱柱的傻子一样,
傻不愣登的等别人半天,也许别人已经把事忘了。可怜那
(白丁泣不成声)
得了吧,上次明明是你自己不遵守约会地点,才傻不愣登地等了半天。不过,你好歹是在原地歇着等啊,我却为了找你而跑了几千米,烈日当头啊。
你还喊冤!?
To:十二龙骑
芥川的作品果然好,不过,我更喜欢夏目漱石的小说。另外,我觉得你把它放在这里不太合适呀~:D@白丁居士 wrote:
21岁有一年的工作经验不算什么
我虽然年纪不大,但工作经验也有几年了
如果捡破烂卖钱不算工作的话
那我在报社当实习记者可算是工作经验了吧?真的吗?佩服,佩服啊!
书生为了意中人,痴痴等上一天的行为我可以理解,但是宁愿淹死也不离开桥墩一步的原因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轻生呢?单单是为了不让意中人伤心吗?这里缺少感情上的铺垫,因为那位女子是个妓女啊,一个妓女似乎不会给书生多少爱情,让书生连等人都会舍生忘死吧。
另外,我觉得如果以 诚信 为题的话,最好不要选此材,因为读者很容易就会把书生的死因归于爱情范畴。像故事中“她会不高兴吧~”等句,好像跟诚信没多大关系。
加上一句,如果书生只是被妓女的美貌吸引,而舍生忘死的话,我就不说什么了。
。。。。。。。。。
嗯,比起“舅舅”来,我更喜欢“叔叔”这个代词,其中包含了作者在读音语感上的偏爱。
一篇小习作,我没太在意称谓上的问题。(哎,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惭愧惭愧)
读者感到很别扭吗?嗯,下次我会注意的。
:o:o中国电影啊,何时也能加上那种档次的电脑特技?!
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幽灵公主》?:)这篇文章写得真不错!嗯,嗯,很佩服!不知楼上那位是不是白丁,我就接着她的话说了。
悲剧嘛,白丁平时写得不多。突然认真地揣摩起悲剧人物的心理,可能不太适应,所以对自己没信心。
咳,我只是猜猜,不知道说得对不对。
😀Quote:晚凝 在 06-07-2003 08:21 AM谈到:对金夏感到很抱歉,在主题下回了太多不相干的东西。不,各位说得每句话都值得我认真思考一番。
谢谢大家对我的教导,我的确受益匪浅。
另外,我在描写风景时候,是想先写近处的,在写远处的;先写与我最亲近的(村民,家畜),再写比较疏远的。我想,当一个人站在一个地方不动时,熟悉的事物会更吸引她的目光。联系大家近几天回复的贴子,我听到了弦外之音,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直觉对不对,但我还是想说――咳,各位前辈放心,金夏不是那种听了几句好话就找不找北的人。对于白丁的文章,金夏自有看法,不会因为几个无聊或有聊的贴子就改变自己的想法。
的确,现在的金夏并不像白丁那样坚强――金夏是那种容易当真的人,所以有些话对我触动的确不小。另外,有些想法只要心里清楚就好了,不必要说出口~今天早上,我们这边的天气非常好,阳光像金子一样漂亮。夏天和金色的阳光,这不正是属于金夏的季节吗?充满热情的夏天来了,金夏也会打起精神来,继续努力的!点点头,对着蓝天默默说道:“相信自己,相信别人,相信自己,相信别人”
🙂大家的意思金夏都明白了,金夏会好好考虑的。
另外,谢谢各位提醒。呼,金夏去找薄荷茶喝,降火。:)
By the way
什么样的作品是“对得起自己”的作品呢?“比这比那”?我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呀?
我只不过想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更何况白丁居士是我的好同学。
楼上那位“世外高人”的意见我绝对虚心接受,但是,请不要给我的斗志泼冷水呀。我写的东西,不光是发泄自己的感情,也是要给别人看、和别人比(尤其是同龄人)的,这样才有意义。
哎呀,金夏说得太多了。也许是因为天气热,金夏的脾气也见长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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