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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过来就是“武侠小说”……
比如前些年当红的《卧虎藏龙》……
为了让死去的人安息而避免移动他们的尸身无论中外都是一样的,这是对死者最基本的尊重。在中世纪时,死者是可以审判的,而审判的结果则直接在尸体上实施,以为惩罚。
你认为将尸体当做道具使用的人是不是神圣的呢?
说句难听的话,这比挖人祖坟还卑劣,对死者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了。
这个……英语词组chinese fantacy story翻译过来……
就是……
吸血鬼不该放灵长目下,应该是某种病毒。(根据其表现形式判断)
原来是这样……
是我孤陋寡闻了,实在抱歉。
恩,是跑题了……
不过文章成功与否和设定没关系,在DND问世前有设定一说么?
难道DND问世前就没有成功文章?
文章好坏只取决于作者的世界观以及写作技巧而已。
最后要对NTRPG说的就是,现在的TRPG网站几乎没有讨论DM技巧的,如果他里面的帖子文章有10%是讨论作为DM应该如何设置剧情、如何在游戏中不动声色的解决已经产生的平衡问题、如何调动玩家的积极性的问题的话,我绝对会承认他是大陆第一的TRPG网站,如果这些文章是我自己疏忽没看到的话,我道歉。
那就奇怪了,我认为他只是SOSO是我的主观想法,难道我非要和你统一思想么?
你认为大陆最好是你的事,我管不着,最多和你商榷一下表示看法。
而我认为只是一般,你就给我一连串反问?
那我回答吧:
他们是为了玩才在一起的,有义务为你服务吗?
答:没有,而且我也不要求他们为我服务,我只是旁观者。不为你服务就是不好?
答:不是,我只是认为不是最好,不好我就不去看了,既然我还在那里旁观,他自然有他好看的地方,是不是最好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对于上帖中“一帮苦力翻译在辛勤的劳动……”,我主要指的是白猫,我和他熟所以说他苦力他不反对。
对于无意中涉及到同是做翻译工作的 erwin及其他人员,我表示道歉,万望海涵。
请问楼上我拿一个词或者哪句话的含义及其引申含义对NTRPG不尊重了?
没事不要乱扣帽子。
@努塔瑞 wrote:
然则大人没有看见他们论坛的名字叫NTRPG吗?本来就是游戏为主的站,根本就不是文学站啊……他们也没有自称奇幻很强,只是说DND很强……他们的DND水平确实是大陆最高的了
不过,我看他们主要聊的都是战斗技巧亚……
战斗外的东西很少涉及,这样就说水平最高是不是有些牵强呢?
法师塔里面感觉很好,一帮苦力翻译在辛勤的劳动……
大凡是TRPG的网站,多少都要讨论崔斯特的。
但是讨论的内容几乎全是:从数据上看,崔斯特和恩崔利谁更厉害;崔斯特打败恩崔利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之类的东西,而崔斯特作为一个黑暗精灵在地表上的感受、对地下同类的看法、地表人对崔斯特的感觉到底是什么、人们的观点究竟是如何逐步转变的这样的话题,我还真的从来没在TRPG的网站上见过。
说到底,TRPG终究是游戏而非文学,龙枪黑精灵终究还是DND同人。同人写的好的有,但不能说写同人质量一定好,设定和文学本来就不相干。
右手的小指太长了吧?
哎呀……
那罗德岛也是DND罗?
什么叫只有两个?
DND只是票友们玩票的一种手段罢了,没必要上升到救世主的地位。
再说,DND也有“日屠一龙”的时代啊……
新浪时评:艺术与色情的“分水岭”
http://www.sina.com.cn 2003/04/09 15:36 新浪观察作者:周士君
时下,当色情被披上了“性文化”的外衣之后,便常常能沿着这道特别的掩体,一丝不挂地冲进文化艺术的殿堂,并旁若无人地为“快感”而大声“叫喊”了。于是,这种情形又常常会给人一种错觉,就是一旦没有“性文化”出马凑趣的的艺术作品,便仿佛属十足的伪艺术作品似的。当然,艺术作品也并非对所有的“性”元素绝然排斥,二者结合的最高境
界就是能做到情景交融,互为衬托,浑然一体,艺术既不假借“性”元素而大声叫卖,“性”元素也不靠艺术的载体而胡乱发泄。但即便如此,在真正的艺术与赤裸的色情之间,仍横亘着一条能区分其究竟属真善美还是属假恶丑的“分水岭”。真正的艺术中的“性”元素,是“真情”发展的内在流露及含蓄表达,而不是艺术作品中可有可无的点缀和饰品。而假若当“性”元素成为作者手中的“胡椒面”,作者每一次将其洒出,就是单纯为了刺激观众的感官,就是单纯为了唤起一些人的兽欲,就是单纯为了其作品在市场上的叫座和热销……这样的“性”元素,镶嵌在再高档的艺术载体中也难掩其色情本色!浙江《今日早报》4月2日曾报道,杭州某度假村地下娱乐城就上演了一场被主办者称为“雅俗共赏”的“人体彩绘秀”表演,所谓的“人体彩绘秀”,竟然只是在出场的女子身上涂了几道并不清晰的彩绘条纹而已。而与之相配套的“激情舞蹈”,竟也全然变成了纯粹的挑逗。如此“人体彩绘”,究竟是艺术还是色情?其实是一点也不难分辨的,它甚至连“畸形的艺术”都不是,而是十足的猫叫春式的色情叫卖。表演者身上的“彩绘”,说到底只是一种用于遮丑掩臭的借口和托词而已。
其实,时下一些打着“时尚文学”旗号,专门以满足某些特殊层面读者或受众感官刺激为己任的另类作家的作品,同样也难经受住艺术良知的拷问,他们要么以头顶“美女作家”和“另类作家”的“桂冠”为荣,要么干脆以自己的“身体写作”为快,但是,不管其花样如何百出,却都难掩其欲与“性挑逗”保持“零距离”的真实目的。这些人的作品,题材多栖息于酒吧、乱性、同居和婚外恋等性敏感地带,或将他人的作品经过“触电”的时尚化改造和操作,然后为寻得的“快感”而“叫喊”,为赢得有钱人的眼球而献媚!这些从“时尚化”的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所谓艺术产品,早已将艺术的审美价值抛置脑后,而艺术的道德追求和作家的使命感,也已然在“时尚化”的臭水下被稀释和淹没得无踪无影了。
因而,要在艺术与色情之间划分出一条区分两者身份的“分水岭”来并不难:真正的艺术,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大众,真正的作家,肩负的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感,故而他们的作品中不会人为地将“性”元素作为调味品来赢得一时的“快感”;而兜售色情的“另类作家”则不然,他们两眼紧盯的是能给其自身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中等收入阶层,他们叫卖的永远是从富人们的“爱情荒芜地带”滋生出的毒菌,并以吸毒、性爱、反潮流和反规则的情节与语言为载体,向暴富的肥佬和叫春的怨妇送上媚眼和食粮。故若将这道“分水岭”简而化之的话,也不过仅仅乃“名利”二字而已!
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作者自身阅历不够造成的无法驾御,所以要么任其放纵,要么自己充电。
其实,人物性格的转变常常由于作者自己设置了一个自己阅历无法解决的难题,是自己不知所措,只好使人物折衷妥协而慢慢使新性格展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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