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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小津安二郎编者:此文属永远的光荣社区-小津安二郎原创,转载请一定注明!
中古欧洲航海技术的进步
从古代开始,欧洲船一般都是沿岸航行。这样一来,沿海水域就比较繁忙,而且沿岸海域暗礁浅滩等航行障碍物也比较多。为帮助船员辨认船位、航行顺畅,许多人造设施如灯塔、航标灯等航路标志便设立起来。在西班牙的拉科尔纽,至今还留有大约在三千年前建造的灯塔。
中世纪盛期,地中海各城市的商人船只大多还是沿岸航行。从西地中海沿岸出发的商船,一船都是沿意大利半岛南行,通过墨西拿海峡,再环绕希腊半岛,沿干地亚北岸驶向罗得岛和塞浦路斯,再直航到叙利亚海岸,尔后沿岸南行到达提尔和阿克尔等地。那些从西北欧来的船只,在通过直布罗陀海峡后,也不是向东直航,而是沿着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的地中海海岸作迂回航行。总之,没有一个船主敢冒险出海到望不见陆地的洋面上去,因为他们认为,那碰到暗礁和浅滩的船难危险,总不如沉没在大海里的可怕。不敢穿洋直航,有三个原因:一是怕迷失方向;二是害怕远洋中的风暴;三是害怕遭到海盗袭击。但归根到底还是第一个原因。因为在导航技术进步了的后一时代,虽然仍有第二、三个原因的存在,但船只却敢作穿洋航行了。
因此,在远洋航行中,确定船只的方位是第一位的。这在西欧有许多经验型的作法。同阿拉伯的“卡玛尔”、中国人的牵星术一样,欧洲人很早也知道了测量天体角度来定位的原理。古代希腊人称之为“狄奥帕特拉”。中世纪早期北欧海盗通常也这样做。他们在航海中可以利用任何简陋的工具,哪怕是一只手臂、一个大姆指,或者一根分节的棍子都行,来使观察到的角度不变以保持航向。约在1342年左右,这一原理用到了地中海的航海中。这里的航海家使用一种很简单的仪器来测量天体角度,称之为“雅各竿”。观测者有两根竿子在顶端连接起来,底下一根与地平线平行,上面一根对准天体(星星或太阳),就能量出偏角。然后利用偏角差来计算纬度和航程。
比雅各竿要先进一些的是十字测角器(cross staff),其应用大致是中世纪后期的事。观测者将竖杆的顶端放到眼前,然后拉动套在竖杆上的横杆(或横板,一般也有好几块),最后使横杆的一端对着太阳,另一端对着地平线,这样就得出了太阳的角度。另一个更先进的观测仪器是星盘(astrolade)。据说哥伦布航海时就带了这两种东西。星盘是一个金属圆盘,用铜制成,上面一小环用作悬挂用。圆盘上安一活动指针,称照准规(alidade),能够绕圆盘旋转。照准规两端各有一小孔,当圆盘垂直悬挂起来时,观测者须将照准规慢慢移动。到两端小孔都能看到阳光(或星光)时,照准规在圆盘上所指的角度也就是星体(或太阳)的角度。这种星盘虽然在中世纪后期才普遍应用,但实际上8世纪法兰克著名文学家圣路易就已在祈祷文中进行过描述。
确定纬度是比较成功的,但确定经度却非常困难。因此,“纬度航行”的方法在西欧也很普遍地采用。早期的北欧海盗虽然还没有纬度的概念,但也已懂得利用天体偏角原理,把自己置于与目的地相同的纬度线上,然后保持在这条线上航行,直到目的地。这一方法沿用至15世纪都没有多大改变。甚至连哥伦布的西航也采用了这一方法。他先南下到自认为与印度相同的纬度后,再直线往西航行。
除利用日月星辰等天体现象导航外,风向也是帮助确定航向的重要方向标志。在古希腊人那里,“风”与“方向”是一个同义词。他们为四个主要风向取了名(东、南、西、北),还标出了另外四个次要风向。现存于雅典的八角形风塔,建于公元前2世纪,今天仍能指出八个风向中每一个风向的生动特征。希腊人还懂得利用印度洋上的季风来进行航行。著名的印度洋上6至10月间的西南季风称为“希帕路斯风”,正是因为一个公元前1世纪的希腊航海家希帕路斯曾说明可利用这一季风驾船从红海到达印度沿岸。指南针时代到来前,几乎全欧洲的航海者都认为“方向”就是“风向”。虽然日耳曼人并不很正规地只标出四个主要风向名称,但用标有4个、8个、甚至12个风向的“风向蔷薇”卡片来导航,却在西欧非常普遍。同样,对风的崇拜程度也不亚于东方,连圣母都成了“顺风圣母”。
欧洲北部的北海和波罗的海水域,则更多地利用地文导航。早期的北欧海盗在航行时,船长是十分熟悉海面和海中自然物的,如鸟类、鱼类、水流、浮木、海草、水色、冰原反光、云层、风势等。9世纪时,北欧著名航海家弗勒基,还曾从船上放出一头渡鸦,引导他到了冰岛。西北欧沿海大陆架形成的浅海非常宽阔,海员们便主要通过了解海水深度及海底状况来找准航向。他们用铅和绳来探测海底,用一块涂上动物油的铅块放到海底来测水深,同时从海底取出沙泥样品。既使是指南针出现后,西北欧洲的海员们还没有抛弃这种传统测量方法。现存最古老的一本英国航海指南(15世纪中期),指导英国海员这样从西班牙返回英国的布里斯托尔:“当你们离开菲尼斯特雷角(西班牙)时,可定东北航向。如果你们估计已完成了三分之二的航程,那么你们应该向北偏东航行,直到进入浅水处。如果你测出水深为90至100英寻,那么应继续北航,直到水深72英寻的淡灰色沙层为止。这就是克利尔角(爱尔兰)和锡利群岛间的海角。然后向北,直到测出淤泥,再向东北或东偏北航行”。
真正改变欧洲航海水平的还是指南针的应用。指南针约在12世纪里传入欧洲。李约瑟认为,中国的磁罗盘先由陆路传到西方,后来又由欧洲的航海家改造成“指北”方向。欧洲记载中第一次提到指南针,是巴黎大学的学者亚历山大・内克姆。他在1180年左右的一篇文章中说:“在阴沉的天气或晚上,当水手们不能看清太阳,也不知道船首驶向何方时,他们就把针放在磁石上,针便旋转到指向北方而停住”。但欧洲人最早使用指南针的时间,应该比这更早一些。一般认为大约在1150年左右,意大利人开始在海船上使用指南针。
欧洲最早的指南针是磁罗盘蔷薇,类似于以前的风向蔷薇,但标有16个或32个方向点。罗盘卡起初是圆形的,刻有风向蔷薇图案,平放在桌上。旁边放有装满水的碟子,一根简单的磁针放在一小木片上浮之于水面,领航员不断根据磁针所指而转动卡片。后来,又把针附在卡片之下,卡片随指针浮动而转动,这就能始终显示正确的方向。到1250年左右,航海磁罗盘已发展到能连续测量出所有的水平方向,精确度在3°以内。
但磁罗盘并不很快地为欧洲人所普遍接受。由于人们还无法科学地解释指针为什么能“找到”北方,因而很具有神秘色彩,一般的航海水手都不敢使用。那些大胆而又谨慎的船长也只敢暗暗地使用,把它装入一个小盒内,不让别人看到。因此,指南针在欧洲广泛使用,是13世纪后期的事情。使用指南针前,地中海航行因为气候关系而大受局限。每年的5至10月是天气晴朗的季节,海上盛吹着北风和西北风,利于船只从西北的意大利向东南的埃及航行,但对从埃及返航的船只就很困难了。航船先要绕道到塞浦路斯,再折向西行。而在所谓“天气恶劣”季节,即每年的10月到第二年的3月,虽然仍有顺风,但海上阴沉多云,海员不容易辨别方向,航船只能停泊。意大利城市大量记载了冬季停航的情况。往地中海东部去的船队,一般每年只能往返一次。要么是在复活节前后离开威尼斯,在多云季节来临前的9月份赶回来。要么是在8月份离开威尼斯,9月份抵达目的地,然后在那里过冬,次年5月返回威尼斯。实际上,这些商船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停航。
指南针的使用,大大改变了地中海地区的航海形势。阴沉多云的天气虽然存在,但再也不是航海的障碍。全天候航行成为可能,越洋跨海的航行也成为可能。而且,有正确航向的越洋航行,也使航程大大缩短,节省了许多时间。到13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里,一艘船完全可在一年中绕地中海两次环行,甚至在冬天里也能开船。到1300年,意大利船只可一年四季都在海上航行了。
与此同时,其他一些航海仪器也相继投入使用。如测量船体运动速度的“水钟”(waterclock)采用后,便可以计算航行的距离。有系统的航行方向记录,也有为航海而编制的三角函数表,还有将尾舵安置在船的中心线上以控制方向的新技术,等等,这就使航海家们特别是意大利商船能及时标出其所在的方位了。
15世纪,葡萄牙人在航海技术的提高方面又做了一些新贡献。1420年后,葡萄牙人开始在西非进行探险活动。相对以往的航海活动来说,葡萄牙人的这一航海活动面临着两个新的难题。一是中部和南部大西洋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海域。二是向南航行后,天体现象发生了重大变化。大西洋洋流和磁场的变化,使航海家们经常搞错方向。对此,航海天文学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从1450年起,他们用象限仪测量了一颗星体的中天高度。船只南行越过赤道、北极星已不可再见后,他们便测量太阳的子午线顶垂线,这样及时校核已计算出的南北方位。同时,水文部门也提供了航海图、仪器、星表、航行方位图等充足的资料供航海家们使用。这样,南航便能顺利地进行。
欧洲的航海者从很早起就注意搜集航海资料。大约在公元前6至5世纪时,有些海员就把地中海的一些路标、海岸特征,以及有用的经验记载下来。这种记录称为“环航”,后人称之为沿海领航。其中最早的一部是公元前6世纪西拉克斯所作。他在航行日记中详尽记述了地中海的各处危险海域和航道,记载每次航程在风向和天气良好时所需要的时间。譬如他记载道,“由海格立斯之柱(即直布罗陀)到塞尔内岛,全部沿海航程需要12天。塞尔内岛以外的海域内有浅滩、淤泥和海草,不再适合船只航行。这种海草有一手掌那么宽,顶端锐利刺人”。不过,这些古代的航海指南主要是文字记录。由于绘图技术还不发达,更由于航海者往往出于商业竞争需要,对航道要保守秘密,因此,直到14世纪以前,欧洲都没有一本航海图留传下来。
大约从1300年起,欧洲出现了“第一批真正的地图”即地中海沿岸航海图。这些海图在意大利常常被称为“港口指引”或“指南手册”,提供了许多详尽的航海资料。这些资料直到16世纪时还成为地图学家们的可靠资料来源,甚至还曾是荷兰航海人员的航行指南。
现存的这些14世纪地图中,最著名的是《加泰隆地图集》。这是一个叫亚伯拉罕・克雷斯克斯的犹太人为阿拉贡国王绘制的,现存于巴黎国家图书馆内。它将自东向西的世界中心地区(自印度至西班牙)绘成12幅地图,装订在木板上,可以折叠展开,基本上是一本沿海航行地图集,参照了世代航海家们所记录的无数资料,比较准确地绘出了黑海、地中海和西欧海岸。而且东边也第一次把印度当作一个巨大的半岛来表示,西边也显示了当时还不大为人所知的“西方海洋”(即大西洋),这确是一大进步。中世纪欧洲较为典型精确的沿海航行图,其特点是表示了风向与气候关系的几何图形,形状恰似蔷薇花。海图上一般有一个中心点,周围有一个圈,圈内又有8至16个点,每个点都有不少线条向四处放射。这些射线既显示了风向,其中许多实际还标志着航线。这些海图在宏观上有实用价值,但难以确定船在航行过程中的具体方位。而且,这些图大多为手工绘制,没有一幅图是相同的。因此,到15世纪时,随着托勒密地理地图学说被欧洲人所重新认识,航海家们很快就采用纬线与子午线座标系来绘制海图了。加上印刷术的应用,标有方向线和距离的几何结构海图,开始在欧洲广泛流行。
主要参考书目:
1.《丹麦王国史》
2.《工业革命以前的欧洲经济和社会》
3.《世界探险史》
4.《黄金时代的安特卫普》
5.《发现者》此次战役的另一个版本和战役地图:
http://tesun.myetang.com/02WGZZ/01GUDAI/new_page_7.htm推荐:
军事战略:
克劳塞维茨《战争论》
马汉《海权论》
巴兹尔・亨利・利德尔-哈特《间接路线战略》
《孙子兵法》
《孙膑兵法》传记:
《拿破仑传》
《罗马十二帝王传》
《战略之父汉尼拔的军事生涯》中国历史最好看《二十五史》(毕竟是正史,非野史)
军事普及读物:一本老书《影响世界的100次战争》,从古代说到近现代战争。
以上这些网上应该都有下载。
最近在书店里看到一套关于世界各帝国史的书:
《奥匈帝国》,《波斯帝国》,《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帝国》,《拿破仑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等,写的不错。上海徐家汇美罗城4楼书店有卖顺便问“夕”一下,哪里有大小艾达的中文版?
我将陆续上传《西方军事史》。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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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sun.myetang.com/求助:关于古代欧洲战争中的阵型的资料,不甚感激
作者:不详 转自:轻兵器
西班牙骑兵Ginete 16世纪初
1492年,哥伦布的远航队在中美洲附近的洋面上发现了一系列群岛,今天的海地和古巴沿海岛屿,他将其命名为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并且以西班牙王室的名义占领此地。
19年后,大名鼎鼎,或者说恶名昭著的西班牙军官荷南・寇蒂斯(Hernán Cortés)到此服役。
1518年,这位了不起的探险家带着570名士兵、10门炮和16匹马踏上了征途。他的前面是墨西哥,更远处的广袤大地从未被欧洲文明翻种过,一切都蒙着神秘的面纱–阿兹特克帝国。他们使用的马匹是从欧洲运来的,原产自西班牙南部行省安达卢西亚,那里是欧洲马、非洲马和阿拉伯马血统混合的地方。寇蒂斯有11批公马(其中2匹是如图的杂色马),5匹母马。这些马属于军官和轻骑兵Genetes(也作Genitors),这个名字来自他们使用的摩尔风格的生殖器型(Genitor蕴含这个意思)的皮盾。他们使用的武器主要是直剑和长矛,也有人装备着十字弓。铠甲以轻装为主,少数军官有胸甲,士兵还是鳞甲,或者就是图中这种内部缀钢片的袄甲,戴着壶型头盔(Morion)。
1521年,寇蒂斯成功击破了当地人的抵抗,他称这些土著为印第安人。凭借着游说、欺骗、分化、屠杀,西班牙的殖民者终于站稳了脚跟。当然,要归结于火药武器的使用和骑兵的威慑力。须知,在此之前,中南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从不知马为何物,骑兵在他们眼中简直是半人半马的怪物。第二年,他得到了增援,850名士兵、15门炮和86匹战马加入了远征队。于是西班牙人征服了今天的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地区,这块领土被称为Nueva Espa?a,即新西班牙,寇蒂斯被任命为该行省的首任总督。
1533年,他的继任者弗朗西斯克・皮萨罗(Franciso Pizarro)带着180人、2门炮和27匹马挺进秘鲁,彻底摧毁了印加帝国。1538年Gonzez de Jeliauesada征服了哥伦比亚。
虽然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彼此敌对,他们在战斗中注意的重点倒是相同的:一方尽量保护骑兵;一方竭力想俘获这种奇特的动物。印第安人最终还是得手了,1598年,当Juan de Ornate穿过今天美国的新墨西哥州来到堪萨斯的时候,他没有看到一匹马。但短短五年时间后,差不多所有印第安战士都骑在马上作战。最强大的两个部落叫做阿帕奇(Apache)和科曼奇(Comanche),熟悉直升机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特别中意花斑马,哪怕是纯色马,也硬是被绘上花哨的图案。
黑衫骑士 16世纪中期16世纪中期,施瓦兹堡(Schwartzburg)的图林根领主冈特(Günter)建立了他的骑兵队,叫做Schwarzern Reitern,即黑衫骑士。他们几乎就是近代骑兵的原型,强调火力和机动性。在德语中,Ritter(Reiter)是骑者的意思,但很快就成了骑兵雇佣军的代名词。16世纪50年代,曾有不少人被德国的容克贵族雇用,随着宗教战争的扩大,西班牙、意大利、法国也相继出现他们的身影。
亨利八世也曾经雇用过这些骑兵,在英语称为Swarte rutter。他们穿轻便的盔甲,使用武器最早是3米长的骑枪,顶端是宽刃的枪尖,下方有条横向的小枝,类似我国钩镰枪的原理。备用武器轮机枪,算是德国人的发明。这种火器很快成了骑兵的主要装备,一直到16世纪为止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黑衫骑士的作战单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队,排成紧密队形,保持20-30的横列。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发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由于是雇佣军,黑衫骑士没有固定的穿着方式。可以简单的披件锁子甲,也可以穿厚重的全身甲;可以戴图中这种轻盔burgonet,也可以戴无面甲的morion。装备的手枪尺寸较大,称为Faustrohre式样。在德语中,faust指fist,拳头形状;rohre即tube,管状。Faustrohre就是握把球形,枪管圆筒状的手枪。枪管长50公分左右,重3公斤,发射的铅弹重30克。有效射程在20步以内,当然,子弹在45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的。
每名骑兵通常携带两到三支手枪,两支插在马鞍前桥旁的枪套里,一支挂在右腿上。正规雇佣兵使用的数量翻倍,马鞍旁四支,两边大腿各挂一支。他们常穿着黑色的盔甲,倒不是为了什么威风煞气,而是为了防止擦得满身锈迹,黑衫骑士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火绳枪骑兵 16世纪火绳枪arquebus是从14世纪的手枪发展来的,拉长了枪管以增加射程与精度。这个名字来自德语中对火绳枪的称呼hakenbuchsen,直译的话,应翻成勾枪。关于这个来历,通常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最早的火绳枪长两米,重30公斤,专门用来防守城池。使用时勾在城头挂着的圆桶上,以减小后坐力。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当时许多轻型火器的握把弯成勾状,由是得名。俺这里只加介绍,不作评论。
16世纪早期盛行的火绳枪如图所示,枪托用胡桃木、桦木或者枫木加工而成。枪管长1.5米,最早用青铜铸成,后来改良成铁制。枪机很简单:一个S型的钳子夹着火绳(在硝基类溶液中浸过的麻绳),绳头正对一个扁平的火盘。弹药通用的口径为12-20毫米,早些年用的是石弹,后来改用铅,再后来用铁。就图中这种长身管的步枪而言,使用的弹丸是铁芯的,外面包裹铅衣或者销制过的山羊皮,以便装填。但即便如此,最熟练的工匠每小时只能装填40发子弹。盒装火药的问世简化了这个过程,每名士兵随身携带12个小木盒,每盒装着供一次发射的火药(12这个数字据说象征着耶稣的12门徒)。起爆火药则装在牛角或者细颈瓶中,挂在火枪手腰间。通常两个人才能伺候一杆火枪,后来慢慢的,一个人也开始勉为其难……
最好的火枪产自德国,射程远达400步。当然实战中的有效距离要小得多,撇开它有限的精度、笨重的设计,火绳枪的侵彻力远在长弓或十字弓之上,被欧洲各国的君王所关注。于是在骑弓兵,骑弩兵之外,出现了火绳枪骑兵,他们使用的枪械更加轻巧,赋予的作战使命是辅助进攻,或是掩护撤退。
由于他们在远距离作战的特性,这些骑兵的防护向轻型化发展。最早有头盔、胸甲、护鼻、护腿,到17世纪时,就只剩下头盔而已。与骑兵部队一样,他们佩带一柄直剑作为近身防护。转战各国的雇佣兵相较之下是不折不扣的军火库,除了长长的火绳枪之外,他们还在腰间或者马鞍上挂六把手枪。
图中的枪手穿着胸甲,这种款式同样是德国人的发明,叫做pferdschützenharnisch。肩膀上的褶块叫做tauplbrust,是那时流行的做法,据说可以防止跳弹。
英国准枪骑兵 1550年从表面上看,英国在百年战争(1339-1453)中占据更多的上风,但连年的战争亦掏空了国库。一直到全面内战(1642-1648)爆发为止,英军装备的发展始终落后于欧洲大陆国家。这种落后主要体现在骑兵身上,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经济拮据,另一方面也因为长弓威力太大,守旧的英国人到16世纪末期还死抱着不放。以至于1544年,野心勃勃的亨利八世踏上法国的土地时,发现自己的队伍中只有73名装备完善的骑兵,121名军士!另外的4000名大小贵族无一例外轻骑兵打扮。须知,当时法国德国瑞典西班牙的国王随便振臂一呼,就能召集上千名重装骑兵的。
早在1512年,英国曾从佛罗伦萨的商人那里购进2000套完整装具,叫almayne ryvettes式样。这种盔甲是当时德国长矛兵才使用的,包括一顶轻盔(sallet),护喉(gorger),背甲,胸甲和一对护臂。每套价格16先令(难以想象的便宜),于是英国人第二年又从米兰购进了5000套。
以此为蓝本,英国的单兵防具开始统一化,步兵盔甲基本与轻骑兵是一样的。中型骑兵在英国被称为准枪骑兵(demi-lancer),因为他们装备的长矛较轻,不用专门的托架。他们的盔甲用流行说法是three-quarters,四分之三甲(德语harnash),防护仅限于膝盖以上部位而已。从16世纪中期开始,头盔上的面罩也去掉了,他们与步兵的差别就在于坐骑而已。与其他欧洲国家的轻装骑兵不同,人家的轻骑是指只穿胸甲、扛着长矛和卵形盾的骑兵。相比较英国人的这种准枪骑兵又偏向中型化,一句话,就是不得已之下重骑兵的替代品而已。
1660年,这种骑兵占英军全部骑兵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他们逐渐放弃了长矛,开始改用手枪和火绳枪。
匈牙利轻骑兵 15-16世纪匈牙利的历史学家在整理古代宫廷纪录时,曾发现一张有趣的清单,上面罗列着十五世纪后半期,匈牙利国王马希亚斯一世科维努斯(Matthias I Corvinus 1458-1490)的雇佣军名单。里面提到一种轻装骑兵,装备长矛、剑、合成弓,坐在东方风格的马鞍上(继承自安瓦尔人),穿着文艺复兴时代色彩绚丽的外套,高冠上插着羽毛,左手持泪滴型的盾牌,这种军人被称作Hassar。
其实类似装备的骑兵很早之前就出现了,不仅仅在匈牙利,还有波兰、立陶宛、波希米亚等东欧国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呼。就匈牙利而言,Hassar原指响应国王征召的战士,只在马希亚斯一世统治期间,这个名词专用于轻装骑兵,于是约定俗成,周边国家都接受了这种称呼,Hassar就专指轻骑兵。
至于这个单词本身从何而来,有很多种猜想。有人说是安瓦尔的功绩,有人说是拜占庭的遗产,不一而足。许多历史学家相信,这个词来自匈牙利单词husz,即二十。根据当时的规定,每个贵族在战时必须根据农奴数量的二十分之一提供士兵,同样道理,二十个自由市民中必须保持一人服役,二十个渔夫中必须有一个加入海军。马希亚斯一世废除了这种不可靠的拉壮丁制度,用雇佣兵为主体建立起匈牙利的军队,其中包括波希米亚的步兵,德国的重骑兵,更多的就是匈牙利轻骑兵Hassar。
虽然匈牙利在整个欧洲战争史中并不占据很重要的席位,但值得指出,没有哪个别的国家同骑兵的联系有匈牙利来得密切!这块土地被称作欧洲的门户,一支支游牧民族从这里进入欧洲腹地,匈奴、安瓦尔、马扎尔、鞑靼,每个种族都在这里留下优秀的战士和作战技巧。匈牙利并没有众多山岳河流,地形一马平川,自古以来,所有的征服或保卫都是在马背上进行的。代代累积的经验,极大影响了轻骑兵的作战特点,快速、迅猛,一旦加以数量,匈牙利轻骑兵可以成为中世纪的战略性打击力量。
Stradiotti轻骑兵 16世纪十五世纪的威尼斯是个富裕的共和制城邦,控制着亚德里亚海的航线和东岸的广袤地域,这要归功于她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强大的海军。1453年土耳其人攻克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倾覆。善于钻营的威尼斯人乘机攫取了爱琴海上的众多岛屿,进一步稳固海上防线。此刻威尼斯的势力达到顶峰,城邦有二十万公民,而整个统治领地下共有二百五十万人口。因为她的富庶,威尼斯可以毫不费力的保持一支常备军,并在敌人登陆之前就将其摧毁。
土耳其人的西进不可阻挡,他们有两种应付手段:首先,把舰队交给强大的海盗指挥,这是自古以来陆上强国对抗海上强国的良方妙药;其次,鼓动巴尔干地区的众多弱小民族沿陆路寇边劫掠。主要有阿金希人(Akinci)、德里人(Deli)和鞑靼人(Tartar),威尼斯不胜骚扰,无法应付数量众多的轻骑突袭,于是决定”以夷制夷”。1470年,他们开始雇佣希腊和阿尔巴尼亚的轻骑兵Stradiotti(也作Estradiotti,stradiotos在希腊语中是战士的意思)。这些人懂得游牧民族的惯用战术,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各中高手。
Stradiotti被组织成100-300人不等的小单位,分布在各个城镇,潜伏在土耳其人可能入侵的路线上。他们的行动快速果断,成功阻止了西罗马的厄运在威尼斯重演。随后,意大利众金融城邦如米兰、热那亚、比萨、希耶那都组织了这种轻骑兵部队,统一称为Stradiots。成员除希腊人和阿尔巴尼亚人外,还增加了克罗地亚人和匈牙利人。
这些雇佣兵在此后的意大利战争中大放异彩。1495年在Fornovo,2000名Stradiots从后方突袭,全歼了法国人的后勤和后卫;1509年在Agandello,轻骑兵最大的一股包括多达3000名Stradiots;1525年在Pavia,500名Stradiots从法军左翼突入,从而赢得了正常战役的胜利。当然,雇佣兵的忠诚总是维系在金钱上,没钱支付工资的城邦就得用另一种方式赔偿。1480年,那不勒斯的1500名土耳其籍雇佣兵哗变,在城中大肆劫掠后离去。
他们的装备很杂,因为来自不同国家,只有克罗地亚人坚持使用当地的一种宽刃剑叫sciavona,别的雇佣兵则有什么用什么,盔甲混合了东西方的特色。长矛是标准配备,此外有人用东方的合成弓,有人用威尼斯产的枪弩;有人用西班牙式的直剑,有人用叙利亚风格的马刀。当时的意大利是民族的大熔炉。
阅兵用铠甲 1560年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马克西米利安款式的铠甲风行一时。受晚期文艺复兴的影响,铠甲的装饰也越加复杂,每个部件都被重彩描绘。骑兵铠甲根据不同的用途,渐渐分成三条支流:战斗用,枪术比赛用和游行阅兵用。
与前两者相比较,阅兵铠甲使用的甲片更薄,以便后期加工。分量减轻了,穿着也更舒适。为了装饰,可以说动用了当时所有的工艺手法:首先是雕凿,直接用尖头的工具在铠甲表面镂出图样;然后是蚀刻,用于细部加工以达到圆滑的边缘效果,当然,要保留的地方事先须涂腊;接着是浮雕,用锤子上上下下敲出凹凸错落,使花纹更有立体感。图中这具盔甲看似银黑相间,其实那种黑色是金的镀层。当时还没有电镀;为了防锈,德国的工匠发明了黄金的搪涂法goldschmeltz:
首先用高温融化铜锌合金(少量),并不断加入水银搅拌均匀,最后混入研细的金屑(大量)。然后把这种金属浆液浇在盔甲表面,使其顺着纹理自然流淌,等水银全部蒸发,合金就形成坚硬的镀层附在盔甲上,由于在这过程中需要不断加热,所以金色并不明显,往往呈深蓝或是黑色。最后在凸出的花纹上裱以银箔嵌上金线,并用麂皮打磨抛光,整个过程才算大功告成。
这种精细的工艺品是中世纪宫廷仪式上的一道亮色,也是骑士贵族化的象征。比如1560年布伦兹维克(Brunswick)大公与布兰登堡的海德薇格(Hedwig)公爵家联姻,提前两年宣布婚礼,西班牙、奥地利和德国的作坊一起开动,生产总共100套这种奢侈的铠甲,其中甚至包括了给小孩子量身定做的装具!制造这些铠甲的都是不折不扣的大师,如Jorg Sorg(1517-1564),他的作品基本全是欧洲君王的收藏,就连他当年的草稿和素描都是今天拍卖行中的珍品。
图中这具盔甲在因斯布鲁克被发现,还只是半身而已,作者Kunz Lochner。
奥斯曼帝国骑兵Sipahi 15-16世纪在土耳其奥斯曼帝国中,骑士制度也是建立在封邑的基础上。他们的骑士叫做Sipahi,从苏丹手中接过土地,附带接受的条件就是战时必须响应征召。随从、马匹和武器自备,年纪大的,可以用一定数量部下代替服役(数量取决于领地大小及土地上税收多少)。无法履行义务的领主将被剥夺封地。
较小的领地,年产1,000到20,000银币(当时土耳其的通用货币叫akchy)的称为timar,领主叫timargi;年产20,000到100,000银币的称为zeamete,领主叫zaim。根据收入的多寡,领主须得征募相应数量的随从。Timargi每收入3000银币,Zaim每收入5000银币,领主们就必须拥有一名手下并提供装备。这种随从被称为gebeli,大多来自战俘和死刑犯,也有领主们购买来的奴隶,这点同埃及的马姆鲁克骑兵相似。由于根据财产收入募集军队,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军力总是超过实际需要。因此,当主君死后,他的领地一部分由子孙继承,一部分则派给他的部下,这些翻身的咸鱼渐渐成为新的领主。
从十五世纪开始,随着土耳其人的西进,有些帝国疆域内的天主教徒也成了领主。1469年,在波斯尼亚行省(其实应该是sancak,当时帝国的行政单位),共有111名天主教的timargi;1476年,在Smederevo行省,信奉耶稣的领主比信奉安拉的还多;在十六世纪早期,黑塞哥维那行省中有3000多名天主教领主。这些数字在不断增长,偏偏这些区域都是战事频繁的火药桶。奥斯曼苏丹毫不妥协,在反复的严令下,大多数领主最终皈依伊斯兰教,不愿服从者也有,带着发的战争财悄然引退。
这些领主组成帝国军队的中坚力量,十六世纪时,共有四万名领主登记在案。他们的作战单位叫alay,大概一千人左右;长官叫alay-bay,掌管全队的名册,在每次战斗前点名。十分之一的领主可以轮到不用出征,负责维护后方的治安并打理同伴的领地。
最精锐的部队当属六千人的王室部队(alti boluk),以不同颜色的三角矛旗为标志,分成六队:左右两翼贵族旗队(ulufeciyan),左右两翼外国佣兵(querba),重武器队(silathar)以及精锐中的精锐–全由领主子弟组成的sipahi oglan。
莫斯科Boyar骑兵 16世纪末期十五世纪后半期开始,俄罗斯军队的成分渐渐由武装农奴变为世袭贵族(Boyar)。与西欧一样,这些职业军人同样为他们的领地偿付着义务。部队中的贵族体系在伊万四世(1530-1584)统治期间达到顶峰,沙皇对广大中小贵族承诺领地,从而控制军官队伍。 在1550年,1078名贵族被赐予莫斯科近旁的领地,这些领主号称“特选千人众”,对沙皇宣誓永久效忠,中高级军官便来自这个阶层的贵族家庭。其他地方的贵族构成军队的主体,但多为下级军官。
这种贵族组成的骑兵部队,十六世纪末大概数量在25,000人左右,当然只是指常备军。一旦需要,这支队伍随时可扩充至40,000到50,000人。他们使用的装备具有浓烈的东方特色:外面穿锁子甲,拜占庭风格的尖顶头盔,前臂戴着护臂。贵族的铠甲上常常镶金嵌银,装饰着毛皮和宝石;扈从则没有这些防具,穿着打泡钉的衣服,勉勉强强能抵挡弓箭。他们使用的武器有长枪、标枪、弯刀、钉锤,到十六世纪末期逐渐开始装备手枪,但最基本的武器还是合成弓。
俄国人骑马的姿势类似今天的赌马比赛,马镫高,双膝也收得高。这样的姿势很适合射箭,却不利于抗击长枪的冲击。并且,俄国马相对来说体型较小,所以俄国骑兵尽量避免正面突击,采用的战术更多是突袭或以多取胜,将敌人包围起来,从四面射击而不用正面交锋。与欧洲的骑兵部队相比,俄罗斯骑兵的编织比较松散。百人为中队,千人为团。若干个团组成骑兵师(polk),全军六个师,分成前卫(perodovoi polk)、左翼(levoi polk)、右翼(pravoi polk)、主力(bolsoi polk)、预备队(smorozevoi polk)和斥侯(ermaulni polk)。每个师使用不同颜色的矛旗,但图案多为圣乔治十字。
瓦拉几亚骑兵 1575年罗马尼亚的原住民来自何处已不可考据,他们自称为Valchs,这个单词在塞尔维亚语中,指的是牧牛人。不管怎样他们先后建立起三个国家:1324年开始的瓦拉几亚(Wallachia);1359年开始的摩达维亚(Moldavia)和15世纪初开始的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吸血伯爵的故乡)。但国力过于弱小,打一开始就是匈牙利的附庸,后来成了匈牙利、波兰、奥地利和土耳其逐鹿的战场。
15世纪初,奥托曼帝国把爪子伸向瓦拉几亚,当地老百姓由一位王子带领进行抵抗,与童话中主人公应当具备的贤明无缘,伐尔德・特皮斯(Vlad Tepes 1418-1456)王子号称刺穿者(Impaler), 他把战俘和反对者统统穿在木桩上,看他们慢慢在痛苦中咽气。土耳其人很快学会了这招,广泛报复到天主教徒身上。最后提一下,上述王子正是吸血伯爵德古拉(Dracula)的原型,想想《惊情四百年》片头交待的背景吧。
最后瓦拉几亚还是被征服了,反抗活动时有发生,大小领主拉着队伍跑山里打游击,这种韧性维持了好多年。一直到1595年的Calugareni战役,他们终于赢得了胜利,此时游击队已经全由骑兵组成,从16世纪后期的一些雕刻中,可以大概估摸出瓦拉几亚骑兵的外貌。
他们大多是轻装骑兵,衣着类似俄国人或匈牙利人,留圆胡子,高高的皮帽上缀着羽毛,少数人有锁子甲和小圆盾。装备与马术基本是向土耳其对手学的,除了训练战马漫步、小跑、疾驰之外,罗马尼亚人发明了独一无二的马术:一般的马总是四蹄交替前进,他们的坐骑可以同时迈出一侧的两条腿,就像骆驼一样。这种恶形恶状的习性至今还能在罗马尼亚山民的牲口中看到,其用途不明。
从16世纪末期开始,瓦拉几亚骑兵成了雇佣兵。一部分在土耳其军队中服务,一部分效忠于土耳其的敌人–波兰、匈牙利和俄国。他们用牛头做标志,以中队(sotnia,在俄语中是百的意思)为单位,波兰军队中最多曾有20个这样的中队。与土耳其人一样,他们在很长时间内拒绝使用火器,装备长矛、马刀、合成弓。
帝国胸甲骑兵 1630年长达41年的战争结束了,西班牙与荷兰终于在1609年达成脆弱的和平。相当一部分荷兰的富裕省份如尼德兰从此获得了独立,荷兰人在战争中成长起来。为了对抗当时欧洲最强大的西班牙方阵,荷兰人在摩利士将军(Maurice of Nassau)的领导下,加速完成骑兵部队的改建。为数1200人的11个支队全部换装热兵器,8个支队使用手枪,3个支队使用火绳枪,重甲骑兵甚至放弃了长矛。这种革新在1597年的Turnhout战役中取得了回报,依然使用骑枪和长戟的西班牙人被打得溃不成军。
当时的中欧,从荷兰到波兰之间的广袤疆土中,散布着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众多半独立联邦,一直以来听命于维也纳的君王,史称神圣罗马帝国。嫡系的士兵为了与地方部队相区别,在腰部或肩上披一条鲜红的绶带,在头盔或帽子上插一段橡树枝。他们骄傲的自称Imperialists,帝国军。
注意到荷兰邻居的巨大成就,帝国胸甲骑兵也放弃了笨重的长矛,代之以两把手枪。此时的火器更轻巧更可靠,步兵编制也发生变化,一半装备火绳枪,另一半装备六米长的枪戟,用来对付骑兵冲击。
日尔曼人的装甲技术始终走在全欧洲前面,此时的铠甲去除了多余装饰的部分,重点加强胸、背和头部的防护,由于冶炼技术的进步,总体重量反而有所增加。现存最重的铠甲收藏于奥地利格拉兹的Landeszeughaus博物馆,足有42公斤。这些盔甲表面不再修饰,也不像过去那样要求密不透风,因为最大的威胁已不再是近身的刀剑,而是日益精确的火枪。
这些胸甲骑兵在三十年战争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古斯塔夫二世太过强大,他的光芒使同时代的名将们黯然失色。帝国军最有名的元帅当属帕本海姆(Gottfried Pappenhaim 1594-1632)和华伦斯坦(Albrecht Wallenstein 1583-1634),他们虽然在吕岑会战败北,但并不是种耻辱。帕本海姆往往将一千人的骑兵分成十列,缩小突击正面,力求达到更持久的突破效果;而华伦斯坦则把千人的骑兵排成六行,放在队伍最前面加强首次突击的力度,这种做法更为成功。
龙骑兵 1630年17世纪上半期,30年战争的瘟疫在欧洲肆意蹂躏,哈布斯堡王朝和心怀不满的英法之间,终于爆发全面大战,雄心勃勃的古斯塔夫二世带领瑞典踏进欧洲腹地,加尔文派和路德派的教徒在四处发难,土耳其贵族的内讧日益严重,俄国熊从波兰手中抢走了乌克兰。就在这样混乱的舞台上,龙骑兵作为新生力量开始确立自己的地位。
这个兵种最早出现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意大利战争,法国人占领了皮特蒙德(Piedmont),为了对付随时可能在后背出现的西班牙人,当时的法军元帅de Brissac命令他的火枪手跨上马背,于是就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机动步兵。当然这种步兵只是把马用作运输工具,作战时依然徒步,正是今天机械化步兵的原型。至于龙骑兵dragoon这个词的来历,则有两种说法:较流行的一种认为,当时该兵种使用的队旗上画了一头火龙,这是从加洛林时代(或者更早拜占庭就有)开始的传统,龙骑兵由是得名;另一种认为,当时他们使用的短身管燧发枪被称为火龙,龙骑兵来自这个典故。
荷兰人在1606年就组建龙骑兵部队,瑞典人则在1611年,但成团建制的龙骑兵肯定是在30年战争中诞生。他们的编制和装备与步兵并无二至,须知,当时骑兵以中队为最小单位,每个中队都有旗手和号手;而龙骑兵和步兵则以连为基本单位,有各自的旗手和鼓手。每团龙骑兵有10到15个连队,每连100人;这样一个龙骑兵团比普通骑兵的编制大很多,后者的团很少超过500人。
17世纪上半期时,龙骑兵的装束与步行火枪手相差无几,把鞋袜换成了靴子马刺而已。依然带着帽子,因为不用进行马背上的格斗。只有军官才有手枪,士兵除了火枪之外,就只有一柄直剑护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装备中包括一把小鹤嘴锄,步行时用来钩住缰绳。奥匈帝国的龙骑兵部队直到1625年还编有骑马的长戟兵。他们使用的坐骑也矮小、廉价,比不得正式骑兵的高头良种。在训练科目中,很少有教马上射击的,更不用说冲锋突刺了。
唯一的例外就是古斯塔夫二世的部队,其作战使命就是为骑兵部队提供延伸的火力支援,所以瑞典龙骑兵很少下马作战。
克罗地亚骑兵 1630年奥斯曼帝国咄咄逼人的北进在十六世纪末到达了巅峰,与神圣罗马帝国以militargr?nze相隔,这条军事上的分水岭沿着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边境构成,维也纳的皇帝早在十五世纪就开始建立这样的外线防御。基本的思路是这样的:沿着边境分布众多坚固的城堡与支撑点,一旦土耳其人大举入侵,克罗地亚的贵族和老百姓就能依托城墙坚守,并在防守战中消耗对方的机动力量。
1527年,匈牙利大公斐迪南一世当选成为克罗地亚国王,他向贵族们保证,会在克罗地亚驻扎一支常备军(在此前都是民间义勇军),包括1000名骑兵和200名步兵。当时情况是这样,不断来犯的土耳其人虽然无法占领克罗地亚,但已有很大一部分边境居民被捋走成为奴隶,农田被践踏,市镇被烧毁,当地经济近乎崩溃。奥地利皇帝则让逃亡来的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瓦拉几亚人定居在这些边境省份,于是这些民族自发建立了类似义务兵役的动员体制,从18岁到60岁的男子都要接受军事训练。作为回报,他们得到居留权,得到房屋和土地,以及免交赋税的待遇。他们参加的队伍有两种,一种叫Vojna Krajina,即边境守备队,是常规部队;另一种就是民兵。
守备队大多由克罗地亚人组成,骑兵则由大量的外国人和克罗地亚贵族组成。尽管常年争夺与拉锯使这片土地贫瘠不堪,面积也减小不少,克罗地亚还是成了一个巨大的要塞。所有平民都被武装起来,频繁的战事让农民们学会了突袭和伏击,还建立了对维也纳的绝对忠诚。渐渐的,这个地区所有百姓,不管祖先来自何处,都被称为Croat,即克罗地亚人,德语中的Croaten。
凡是奥地利在欧洲参加的战争中,都能看到克罗地亚人的身影。三十年战争中他们充当雇佣兵,大约有一万名左右骑兵装备火枪为皇帝效力。后来克罗地亚骑兵就成了哈布斯堡军队中轻骑兵的代名词,此时来源已经驳杂很多,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甚至波兰人都加入进来。1638年的时候,总共有19个“克罗地亚骑兵营”,人数在25000-30000。
这种骑兵以快速迅捷、勇猛果断著称,常参加一些地下活动,如侦察偷袭破坏敌后补给线,所以在西欧军队的说法中,克罗地亚人也有掠夺者的恶名。1635年,路易八世也建立了几个克罗地亚营――the Royal Cravats,皇家旗队。
瑞典骑兵 1632年三十年战争开始于1618年,以“掷出窗外事件”为标志(皇帝的钦差被捷克新教徒扔出窗口)。斐迪南二世与天主教同盟在开始阶段节节胜利,1629年,丹麦都被打败。哈布斯堡王朝开始在波罗的海南岸建立海军,这严重影响到瑞典的优势地位,在英法的一再劝说下,北方雄狮参战。1630年,伟大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as Adolphus)率领15000人的瑞典部队在波美拉尼亚(Pomerania)登陆,两年时间内横扫德境未逢敌手。天主教的垄断被打破了,日尔曼也脱离了奥地利的控制,这样的战功连拿破仑都为之心折。并且,这位国王拥有每个军人都羡慕的归宿。1632年当他在吕岑战死后,他的部队狂热报仇,赢得了会战的胜利,那时候已经有十五万人在瑞典的旗帜下战斗!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写道:“古斯塔夫是天生的军事领袖,他对军队的合成、调度和系统运用能力至今无人能出其右,撇开战略层次,他在组织和战术领域显然更加出色。”瑞典的军事改革深入彻底:实行义务兵役制,组建训练有素的常备军;压缩部队编制,把步兵团从2000~3000人减至 1300~1400人;改进武器装备,部队装备先进的轻型铁炮和火枪,并建立团属炮兵;改行新的军需供给制。早在1617-1629年对波兰的战争中,这种体制就表现出极大优点,成了后世欧洲军队的模本。
当时的欧洲共有四种典型的骑兵,最重型的是穿四分之三甲的胸甲骑兵,古斯塔夫认为,相较其表现来说,这种骑兵太过昂贵;轻骑兵在与火器的对抗中已显得力不从心;火绳枪骑兵主要为胸甲骑兵提供火力掩护,数量较少不能独当一面,价格也较高;倒是龙骑兵,古斯塔夫认为这种骑马的步兵有更大的潜力。
于是瑞典骑兵部队就两种骑兵组成:龙骑兵取代了火绳枪骑兵,提供延伸的火力掩护;轻骑兵则成为突击的主力,装备剑和手枪。当然也有少数的瑞典贵族穿着胸甲,但不足以引起整支部队的面貌。
这样,瑞典骑兵就是所谓的中型骑兵,他们穿简单的皮甲,戴一顶壶盔。装备两把手枪,使用的直剑也比别国的长。他们冲锋时规定用佩剑,第一列的骑兵才允许使用火器,最后一列骑兵作为预备队。每个骑兵营由8个连组成,每连125人。实际上,每个营总是从4个连到8个连不等。
瑞典骑兵部队中最好的士兵来自芬兰,被称为Hakkapelis,这个名词来自他们在战斗时的呼号(大笑),意思就是”把他们剁成排骨!”
英国保皇党骑兵 1642年英国内战爆发的原因,主要源于王室与中产阶级的严重对立,更具体说,就是君主地位与议会权力之前的矛盾。查理一世需要更多的赋税,而议会不加批准,于是冲突逐渐升级,当然此外还有外交和宗教政策上的种种对立。
为了保卫他”神赋的君权”,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召集他的军队,他的外甥,莱茵的鲁普特亲王(Prince Rupert of Rhine 1619-1682)来到英国,带着八个骑兵连,总共五百人。于是他被任命为骑兵的总指挥官。早在1618年,三十年战争在大陆肆虐的时候,古斯塔夫二世的骑兵战术运用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为各国所接受和效仿。鲁普特曾经在瑞典军队中服过役,于是把这些实用的技巧带到英国。
第一次战斗发生在1642年9月23日,在波维克桥(Powick),鲁普特凭这点兵力击溃了埃塞克斯公爵的前卫部队,共计骑兵8个连,龙骑兵10个连,杀伤150余人。(似乎小打小闹……注意:当时虽然都用连作单位,但称呼是不同的,骑兵连称为troop,龙骑兵则用步兵连的叫法company)。这些保皇党的骑兵使用瑞典人的作战方式,但素质跟国会军一样低下。一旦接战就自行其是,根本不理睬指挥官的号令,追击的时候总是拈轻怕重,追着人家的辎重队穷追猛打。这种恶行终于在1945年的纳斯比会战中遭了报应,鲁普特的骑兵过早脱离战场,断送了查理一世以后的声名。
保皇党的骑兵大多由英国贵族组成,就个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相较国会军而言)。埃吉山的战斗以王军的小胜告终,从而打开了通往伦敦的道路,举国震惊。当时克伦威尔写信给约翰・汉普顿上校说:”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而敌人的部队都是绅士出身的青年人。你想这些卑微的人在精神上敢向那些具有荣誉、勇气和决心的绅士们挑战么?”
王军的骑兵全是轻骑兵,装备与大陆的标准相符。基本武器是一柄直剑(tuck),不少人还带一把细细的长剑(rapier,当时他们使用的款式叫做Pappenheimer,可能是纪念在吕岑战死的帕本海姆元帅)。两支手枪插在马鞍旁的抢套里,有燧发枪也有轮机枪。浅黄色的皮外套是标准穿着,外加一件胸甲,软帽下面有铁箍的护头,腰带红色或者玫瑰色。
每个骑兵团有六到八个连,总共三百人左右。依照标准的话应该有五百人,实际上只有少数精锐部队达到满员,比方说福斯伯爵和莫里斯亲王的卫队,以后有机会再介绍。
克伦威尔铁骑军 1645年在英国内战中,西北的省份大致拥护国王,而东南方商业和制造业发达的省份则站在国会一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北方的一些大城市也在国会的控制下,而南部的贵族大多支持国王。总之,全国六分之七的人口向着国会,包括几乎所有的中产商人,这些人担负着主要的财政税收。于是叛军占有财力物力上的优势,可以轻易的招募军队,哪怕是雇佣军。
在埃吉山失利后,克伦威尔这么告诉汉普顿上校:”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所以你首先应使部队具有精神,否则失败是毫无疑问的。”(Your troopers are most of them old decayed sevingmen and tapsters and such kind of fellows… You must get men of a spirit that is likely to go as far as gentlemen will go, or else I am sure you will be beaten still…)
1944年的冬天,已经被任命为骑兵总指挥的克伦威尔开始重组他的部队。骑马的火绳枪兵,或者说马上的长枪手差不多完全被裁撤了。他们的打扮与王军相差不大,皮衣外面罩着胸甲,戴壶形的头盔。使用单面开刃的长剑,有时用传统的战斧。装备手枪,偶尔有军官扛着一杆长长的马枪。
铁骑军最大的优点就是纪律严明,这个绰号(Ironside)是鲁普特亲王送给克伦威尔的,后来成了他部队的称号。倒不是指士兵穿的铁甲,而是指他们的坚定顽强。在单打独斗中这些人也许不是正规骑士的对手,但作为一个整体却行动得更有效率。加入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虔诚,于是铁骑军以清教徒为主,任何时候都被克伦威尔牢牢抓在手中。
darkwave
哪里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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