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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骑兵Ginete 16世纪初

        1492年,哥伦布的远航队在中美洲附近的洋面上发现了一系列群岛,今天的海地和古巴沿海岛屿,他将其命名为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并且以西班牙王室的名义占领此地。

        19年后,大名鼎鼎,或者说恶名昭著的西班牙军官荷南・寇蒂斯(Hernán Cortés)到此服役。
        1518年,这位了不起的探险家带着570名士兵、10门炮和16匹马踏上了征途。他的前面是墨西哥,更远处的广袤大地从未被欧洲文明翻种过,一切都蒙着神秘的面纱–阿兹特克帝国。

        他们使用的马匹是从欧洲运来的,原产自西班牙南部行省安达卢西亚,那里是欧洲马、非洲马和阿拉伯马血统混合的地方。寇蒂斯有11批公马(其中2匹是如图的杂色马),5匹母马。这些马属于军官和轻骑兵Genetes(也作Genitors),这个名字来自他们使用的摩尔风格的生殖器型(Genitor蕴含这个意思)的皮盾。他们使用的武器主要是直剑和长矛,也有人装备着十字弓。铠甲以轻装为主,少数军官有胸甲,士兵还是鳞甲,或者就是图中这种内部缀钢片的袄甲,戴着壶型头盔(Morion)。

        1521年,寇蒂斯成功击破了当地人的抵抗,他称这些土著为印第安人。凭借着游说、欺骗、分化、屠杀,西班牙的殖民者终于站稳了脚跟。当然,要归结于火药武器的使用和骑兵的威慑力。须知,在此之前,中南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从不知马为何物,骑兵在他们眼中简直是半人半马的怪物。第二年,他得到了增援,850名士兵、15门炮和86匹战马加入了远征队。于是西班牙人征服了今天的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地区,这块领土被称为Nueva Espa?a,即新西班牙,寇蒂斯被任命为该行省的首任总督。

        1533年,他的继任者弗朗西斯克・皮萨罗(Franciso Pizarro)带着180人、2门炮和27匹马挺进秘鲁,彻底摧毁了印加帝国。1538年Gonzez de Jeliauesada征服了哥伦比亚。

        虽然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彼此敌对,他们在战斗中注意的重点倒是相同的:一方尽量保护骑兵;一方竭力想俘获这种奇特的动物。印第安人最终还是得手了,1598年,当Juan de Ornate穿过今天美国的新墨西哥州来到堪萨斯的时候,他没有看到一匹马。但短短五年时间后,差不多所有印第安战士都骑在马上作战。最强大的两个部落叫做阿帕奇(Apache)和科曼奇(Comanche),熟悉直升机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特别中意花斑马,哪怕是纯色马,也硬是被绘上花哨的图案。

      侦察任务一般由轻骑兵担任,但在西班牙,这一工作也常常由全身披挂的重骑兵来干。
      下图16世纪的西班牙轻骑兵,手持带有摩尔风格的圆盾

      黑衫骑士 16世纪中期

        16世纪中期,施瓦兹堡(Schwartzburg)的图林根领主冈特(Günter)建立了他的骑兵队,叫做Schwarzern Reitern,即黑衫骑士。他们几乎就是近代骑兵的原型,强调火力和机动性。在德语中,Ritter(Reiter)是骑者的意思,但很快就成了骑兵雇佣军的代名词。16世纪50年代,曾有不少人被德国的容克贵族雇用,随着宗教战争的扩大,西班牙、意大利、法国也相继出现他们的身影。

        亨利八世也曾经雇用过这些骑兵,在英语称为Swarte rutter。他们穿轻便的盔甲,使用武器最早是3米长的骑枪,顶端是宽刃的枪尖,下方有条横向的小枝,类似我国钩镰枪的原理。备用武器轮机枪,算是德国人的发明。这种火器很快成了骑兵的主要装备,一直到16世纪为止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黑衫骑士的作战单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队,排成紧密队形,保持20-30的横列。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发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由于是雇佣军,黑衫骑士没有固定的穿着方式。可以简单的披件锁子甲,也可以穿厚重的全身甲;可以戴图中这种轻盔burgonet,也可以戴无面甲的morion。装备的手枪尺寸较大,称为Faustrohre式样。在德语中,faust指fist,拳头形状;rohre即tube,管状。Faustrohre就是握把球形,枪管圆筒状的手枪。枪管长50公分左右,重3公斤,发射的铅弹重30克。有效射程在20步以内,当然,子弹在45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的。

        每名骑兵通常携带两到三支手枪,两支插在马鞍前桥旁的枪套里,一支挂在右腿上。正规雇佣兵使用的数量翻倍,马鞍旁四支,两边大腿各挂一支。他们常穿着黑色的盔甲,倒不是为了什么威风煞气,而是为了防止擦得满身锈迹,黑衫骑士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16世纪,纽伦堡出现了第一支燧发枪――转轮枪,我觉得这对骑兵来说应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刻,从此骑兵的作战方法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燧发枪的诞生,骑兵终于拥有了能够在飞驰的马背上射击的火器。转轮枪诞生之初,并不是作为军队的制式装备(这很正常,事物的发展总要有个过程吧),只是一些贵族骑士用作防身武器,最先大量列装转轮枪的骑兵,可能正是这些黑衫骑士。作为雇佣军,他们的装备很杂,几乎不存在装备制式的问题;又由于以战争为业,使他们很快认识到转轮枪的价值,因此,转轮枪能够迅速在他们中间传播开来。

      黑衫骑士的盔甲没有统一标准,个人按习惯装备。即有如图这种披一件简单的锁甲,也有穿全身甲的,但他们几乎都配备有多把转轮枪,少则四五把,多则七八把,俨然一座火药库。

      匈牙利轻骑兵 15-16世纪

        匈牙利的历史学家在整理古代宫廷纪录时,曾发现一张有趣的清单,上面罗列着十五世纪后半期,匈牙利国王马希亚斯一世科维努斯(Matthias I Corvinus 1458-1490)的雇佣军名单。里面提到一种轻装骑兵,装备长矛、剑、合成弓,坐在东方风格的马鞍上(继承自安瓦尔人),穿着文艺复兴时代色彩绚丽的外套,高冠上插着羽毛,左手持泪滴型的盾牌,这种军人被称作Hassar。

        其实类似装备的骑兵很早之前就出现了,不仅仅在匈牙利,还有波兰、立陶宛、波希米亚等东欧国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呼。就匈牙利而言,Hassar原指响应国王征召的战士,只在马希亚斯一世统治期间,这个名词专用于轻装骑兵,于是约定俗成,周边国家都接受了这种称呼,Hassar就专指轻骑兵。

        至于这个单词本身从何而来,有很多种猜想。有人说是安瓦尔的功绩,有人说是拜占庭的遗产,不一而足。许多历史学家相信,这个词来自匈牙利单词husz,即二十。根据当时的规定,每个贵族在战时必须根据农奴数量的二十分之一提供士兵,同样道理,二十个自由市民中必须保持一人服役,二十个渔夫中必须有一个加入海军。马希亚斯一世废除了这种不可靠的拉壮丁制度,用雇佣兵为主体建立起匈牙利的军队,其中包括波希米亚的步兵,德国的重骑兵,更多的就是匈牙利轻骑兵Hassar。

        虽然匈牙利在整个欧洲战争史中并不占据很重要的席位,但值得指出,没有哪个别的国家同骑兵的联系有匈牙利来得密切!这块土地被称作欧洲的门户,一支支游牧民族从这里进入欧洲腹地,匈奴、安瓦尔、马扎尔、鞑靼,每个种族都在这里留下优秀的战士和作战技巧。匈牙利并没有众多山岳河流,地形一马平川,自古以来,所有的征服或保卫都是在马背上进行的。代代累积的经验,极大影响了轻骑兵的作战特点,快速、迅猛,一旦加以数量,匈牙利轻骑兵可以成为中世纪的战略性打击力量。

      16世纪的匈牙利轻骑兵,其使用的武器就是战锤,这让他在近战中能与重骑一较长短。他的盾牌属泪滴形,这种形式流行于东欧、巴尔干和土耳其。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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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雇佣兵 14世纪中期

          从14世纪到16世纪,意大利有众多雇佣兵队伍,抱着祖传的枪戟或是十字弓,纷纷到西欧撞运气。最大一个跨国公司叫compagnie di ventura,他们出租的士兵叫做condottieri,后来变成了雇佣兵的代名词。这个单词最早来自拉丁语的condotta,指的就是佣兵公司与各国权贵签订的合约。热那亚、威尼斯和米兰的商人可谓无孔不入,他们不仅提供士兵,还包括扈从、装备、马匹和资金,只要能换回更大的利益。

          Condottieri与别的公司略有不同,他们的老板自己就是雇佣兵。成立者是德国来的骑士von Urslingen,普罗旺斯的教士Franciscan Fra Moriale,和一位英国冒险家Hawkwood(其人最早是个伦敦的裁缝,后来居然受勋成了爵士)。闲话不说,他们最早为教皇效劳,在意大利北部打了一仗,战胜了加斯科涅和布列多尼(都是法国地方)贵族的佣兵部队,获得一定的名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书,这场战役1380年发生在Mariano of Alberico da Barbiano,拗口的很,据说是为了收回几笔烂账。

          为了财富或是荣誉,佣兵们转战各地。他们的雇主大多是一方领主,虽然拥有自己的部队,但多数由农民组成,战斗力一般。于是转向雇用职业士兵。而公司负责佣兵的选拔和训练,并从雇主手中接受佣金,这笔钱用于支付工资、购买装备、公共基金,最后剩余的存入银行。雇主可以指挥佣兵作战,要承担饮食起居,但完全不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合同是双向性的,佣兵们有权选择主顾。合同上必须注明有效期限、佣金额度和服务项目。

          比方说,1448年,米兰公爵签了一份八个月的合同。上面注明,公司会提供700名枪骑兵,500名步兵,每个月必须定期支付6000福林(当时国际上通用的一种钱币,今天匈牙利的货币单位)。此外,每个枪骑兵的装备需要40个金币。 Condottieri公司与别的外国雇佣兵队伍不同,他们有良好的军纪。因为长期在固定的地区活动,需要当地人的支持,所以他们禁止任何扰民的举动,保持着良好的声誉。

          当时米兰是欧洲最大的盔甲生产地,出产的盔甲被称为米兰式样。当时雇佣兵身穿的盔甲多半都标着米萨利亚(Missaglia)家族制造的字样–遍布米兰大街小巷的车间一大半是这个家族的产业。

          1420年,第一批量产型的骑兵全身甲在此问世,今天已是收藏者追寻的珍品。15世纪中期雇佣兵把种种新型的装备介绍到世界各国,无形中推动着工业的发展,刺激了科技的进步。

        图中这名骑兵的头盔形式较简单,米兰式也有带活动遮面甲的头盔。

        蒙古骑兵 公元13世纪

          蒙古民族是匈奴民族的后裔,不知道什么原因和什么时候,改称蒙古。他们居住在以不儿罕山(肯特山)为中心的荒漠地带,四周有斡难河(鄂嫩河)、怯绿连河(克鲁伦河)、土兀刺河(土拉河)。广袤无垠的草原和恶劣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极其伟大的战士,每个蒙古男子都是优秀的骑士和箭手。沙漠地带,水草有限,为争夺牧场,部落间不断的攻杀和劫掠,每个孩子都掌握了娴熟的马上本领和作战技巧。与欧洲同时期的骑士相比,蒙古骑兵有项素质最为可贵:协同与合作。

          这点从狩猎上就能看出来,冬天快来临时,整个部落的男子被组织起来参加捕猎。每个人都无条件的服从首领的命令,为避免惊走野兽,整支队伍保持绝对的沉默,所有交流只能通过眼神或者手势,这样可以持续好多天。发现了猎物也是有计划的从四周围拢,不慎放走野兽的人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蒙古族从15岁到60岁的成年男子必须参军,自备马匹、武器、粮秣、装具,甚至随身携带帐篷,渡河用的羊皮气囊。蒙古的长弓初速高,射程远,在远距离给人以巨大杀伤,使以近距格斗为主的欧洲军队无法抵挡。他们乘骑的蒙古种野马身材矮小,跑速慢,越障碍能力也远远不及阿拉伯马。但却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的马,对环境和食物的要求极低,可以长距离不停地奔跑,而且无论严寒酷暑都可以在野外生存。每人有三到五匹坐骑,可以长途奔袭,有时也是食物来源。他们在战争中获得财富,平均分摊战利品,攻城掠地的成就感保持了旺盛的斗志和近乎无限的征服欲望。

          蒙古骑兵的战略战术先进而明确,即大规模大纵深的分进合击,穿插迂回。这恰巧是欧洲沿用几百年的步兵方阵的克星–队形严整的方阵虽然具有强大的正面攻击力,但机动性极差,从侧后方施加一次突击即告土崩瓦解。并且,蒙古人从中原汉族那里学会了火药武器的制作工艺。他们用发石车与火炮对坚固据守的城堡轰击,一炮击碎襄阳的城楼,至于不知火药为何物的欧洲人就更加惊慌失措。

          所有这一切锻造出13世纪最令人生畏的军队,蒙古精骑一时所向无敌。从华北平原到高加索山脉,从阿拉伯半岛到多瑙河流域,从临安到巴格达,从地中海到爪哇岛。铁蹄所到,当者无不披靡。
        见图

        枪术比赛用铠甲 16世纪初

          关于这种枪术比赛的起源还是扑朔迷离,一般认为,这种比赛起源自罗马军人的比试,Ludus Trojae,在这种比赛中,两组士兵进行模拟的格斗。

          枪术比赛在英语中有两个单词,一个是Tournament,一个是Joust,这个概念困扰了我很久。前不久终于明白,前者指的是多人对多人的模拟对抗,后者指的是骑士一对一的单挑比赛。

          枪术比赛常常是表演性质的,用于重大的节日庆典,国王或者大的贵族都有举办比赛的权力。最早于九世纪出现在法国,关于这种比赛的种种规则也由法国的骑士Geoffroy de Preuilly创订,很快这种宏大的场面被各国的贵族所模仿,流传到德国、英国、甚至拜占庭帝国。参加的人数没有上限,记载中最高多达2000人。时间也没有限制,大伙儿尽兴而止,可以延续数日。开始时,使用的盔甲和武器与军人的标准配备并无二致,直到13世纪后半期,专用的铠甲才问世。

          如同神话小说中的场景,这种比赛常常在城堡前的空地上进行。划成长方形的场地事先用篱笆围起来,参观的宾客四下团团围坐,特邀的贵宾有专门的帐篷或包厢。举办人和裁判则站在城堡上,居高临下的观看整个赛事。事先有人检查参赛者的装备,然后掌旗官唱出姓名,骑士们鱼贯入场。先是单人的打斗,然后是双人的对抗,最后众人一拥而上。

          他们的武器被称为Courtesy Weapon(谦恭的武器),减小了杀伤力,骑枪取下枪尖,刀剑没有锋刃,即便钉锤等打击武器也要去掉尖角。比赛到一方落马即可,当然,掉地上的那位如果不服,有权要求徒步战斗,直到失去战斗力为止。胜利者从皇后,或者列席者中地位最高的那位女士手里接过奖品,无疑是种莫大的荣耀。

          虽然处处小心,伤亡还是频频发生。为此教皇和国王时时颁布禁令,停止枪术比赛,尤其在十字军时代。但始终没能全面停止这种比赛,为了减少危险性,14世纪的比赛场用众多纵向的篱笆隔离,两名骑士在相邻的长条形场地中面对面冲刺,用交错的瞬间决出胜负。

          尽管如此,灾祸还是发生了:1559年,法国的亨利二世在比赛中不幸身亡。对手的长矛刚刚好穿过头盔上的眼缝,这位国王痛苦的呻吟了四天,最后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被利器穿脑而死。

          此后,除德国外,枪术比赛在欧洲大陆几乎绝迹。值得一提的是,枪术比赛的许多项目倒是在以后的骑兵训练中保留了下来,如在飞驰的坐骑上射箭、砍木桩,用骑枪挑圆环,等等。正式的比赛到17世纪才稍有复苏,但这个时代更加讲究敏捷的身手与优雅从容的气度,力量型反而落了下品,枪术比赛渐渐被马术比赛所取代。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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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姆鲁克骑兵 公元13世纪

            北非的法蒂玛王朝,我国的史书称之为”绿衣大食”。最后一任国王死于1171年,其后的继任者,Salah al-Din Yusuf ibn Ayyub,欧洲称之为萨拉丁,在埃及建立起阿尤布王朝(Ayyubid)。

            萨拉丁释放了相当一部分奴隶和囚犯,自由的代价是在军队中服役,这种军事力量称为马姆鲁克,此外还将战争中俘虏的男孩送进专门的学校接受训练,皈依伊斯兰教后,也能成为马姆鲁克骑兵。

            由于埃及本身人口稀少,萨拉丁和他的后任不得不依靠马姆鲁克的力量。他们购入库尔德人和叙利亚人,接受流亡来的土耳其人和土库曼人。其后很长时间内,10000名左右的马姆鲁克骑兵一直是埃及军队的中坚。这些奴隶出身的士兵有权利选举军官,并且根据军衔的高低获得领地和赏赐。众所周知,萨拉丁是个慷慨的人,以至国库几乎空空如也。随着对十字军作战的节节胜利,马姆鲁克取得了更高的声望与影响力。他们渐渐进入统治高层,最终接管了埃及的权杖。

            从1250年起,埃及总共有过24位马姆鲁克出身的苏丹。这些下层出身的国王确实做出了杰出政绩,1221年的曼殊拉法战役中,全歼担任后卫的圣殿骑士团,重创医院骑士团,两个总团长一起做了俘虏;接连收复雅法、安条克、耶路撒冷、阿克,将十字军的势力彻底逐出巴勒斯坦;在1260年的艾因贾鲁(Ain Jalout)战役中,他们甚至战胜了不可一世的蒙古远征军!此后在安纳托利亚两次战胜奥斯曼土耳其,挫败其登陆埃及的企图;不过1517汹涌而至的土耳其人最终还是在开罗附近击败马姆鲁克,征服了埃及。
          见图

          俄罗斯公国骑兵 公元13世纪

            1236年,蒙古大军在拔都率领下进行第二次西征,历时七年,横跨亚欧平原,征服东欧,包括不里阿耳(伏尔加河中游萨马拉市)、斡罗思(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拔都在伏尔加河下游,建萨来城(今阿斯特拉罕市),作为封国首都,称钦察汗国。

            俄罗斯众公国不得不沦为附庸,虽然保持了自己的社会制度,但军队的组织方式完全模仿蒙古。除了每年向钦察汗国进贡之外,北方还有虎视眈眈的瑞典、立陶宛人和条顿骑士。只有较大的公国,如诺夫戈罗德和波斯科夫等有能力抵御频繁的侵袭。

            此前,俄罗斯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众公国的集合体,虽然11世纪的时候已经有了系统的封建经济模式,但与西欧的并不相同。后者的土地归国王所有,领主拥有的不过是使用权和征收赋税权;俄国的骑士同样从主君的手里领取封地,但有完全的土地所有权,即使转投别的领主,他的封邑会一起转入新的公国领下。毕竟在西欧耕地面积极为有限,而俄罗斯实乃苦寒之地。

            在蒙古西征前,各公国骑兵部队叫做Druzhina,据说这名字最早来自某位王子的近卫队,不可考。其成员叫做Druzynik,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但到12世纪的时候,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大贵族根本不去部队报道,学徒兵反成了主力。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十人为班(desiatniia),百人为排(sotnia),千人为连(tisiach),其中基辅、诺夫戈罗德和莫斯科公国拥有最大的兵力。

            俄罗斯的敌人主要来自东南方,亚洲草原上诸多的游牧民族时不时来劫掠一番,即使在蒙古征服后依然如此,所以俄罗斯骑兵的装备更加向东方靠拢:带头巾的锁子甲,外披打泡钉的硬皮鳞甲,但头盔的式样来自拜占庭,图中这种叫做kapalin。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俄罗斯贵族的因循守旧,这种装扮从13世纪到16世纪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基辅罗斯与拜占庭相邻,各方面都受到它的影响,从骑兵装备来看,尖盔、大盾、鱼鳞甲,都能见到拜占庭骑兵的痕迹。在战术上,罗斯骑兵不仅学习拜占庭,也向他们的中亚对手学。在基辅罗斯强盛时期,它的军队成为抵挡中亚游牧势力向拜占庭和欧洲渗透的一道屏障。其实我觉得罗斯骑兵在对付游牧骑兵时还是有经验的,他们与勇猛的突厥部落(如佩奇聂格、波洛伐奇等)没少交手。13世纪,由于连年内战,国家几乎崩溃,又遇上当时势头正猛的蒙古人,结果大部地区被蒙古占领。不过在这一时期,罗斯骑兵在楚德湖仍然击退了条顿骑士;北方,在诺夫哥罗德也击退了瑞典人。

          见图

          勃艮底骑弓手 公元1475年

            中世纪快结束的时候,法国的工业中心已经转移到佛兰德尔,勃艮底地区不再像过去那么显赫。1472年,当公爵想召集人马的时候,他只得到了2524名骑兵,此外还有807名贵族穷得没钱购置马匹。当时大胆查理尽量想重整声威,加强封建集权的力量,一系列徒劳无功的努力之后,他决心效法先人,组建一支常备军,Compagnies d’Ordonnace。

            此项计划1471年开始筹划,1472年动手实施。根据法令,征召1200名武装骑兵,3000名骑弓手,600名骑弩手,1000名徒步弓箭手,2000名长枪兵和600名火枪兵,共8400人。但是,因为预算严重超支,这种构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于是,他只能对现有部队进行改编。

            1473年,新法令对部队的编制、作战方式重新进行了整理。规定了部队中最小的战斗单位叫做分队(lance),由六名骑兵(矛、剑、扈从各一,骑弓三)和三名步兵(弩、矛、火枪各一)组成。六个这样的分队组成一个小队(chambre),四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squadron),四个中队组成一个连队(company)。一个满员的连队应该有900名士兵,其中600名是骑兵。

            事无巨细,士兵的装备也有严格规定:分队中的枪骑兵应当准备三匹马(另两匹给扈从和用剑的骑兵),必须自己购置马鞍和坐骑护头的马盔(chanfron),马鞍和马盔上要装饰有蓝白色的羽毛图样,自己的铠甲上也要标上朱红色的圣安德鲁十字。骑弓手自然要有弓,此外要有30支箭,一把双手剑,一把匕首。弓箭手身穿蓝白相间的夹克,同样要画上圣安德鲁十字。

            这项法令还规定了大伙儿的工资水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骑士的工资是15法郎(包括他的两个侍从,不算在战斗编制中),骑弓手5法郎,火枪兵和弩兵4法郎,长枪兵2法郎。

            从一定程度上,这项法令提高了军队的正规化,1475年勃艮底公爵手下有1741名骑士和4062名骑弓手(其中1377名是英国人)。这支部队取得了不少胜利,但1477年的南茜战役标志着他们的没落,一千多名骑弓手由于大胆查理的胡乱指挥而丧生。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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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曼骑士 公元11世纪

              北欧维京人应该是日尔曼众部族中的一支,他们又被称为Norman,原意North Man,即北方来客。他们居住在相对隔绝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恶劣的天气和贫瘠的土地养成了彪悍的民风,每个男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和水手。9世纪起,原本有限的耕地再也容纳不下膨胀的人口,诺曼人开始沿着欧洲的海岸线南下,寻找更好的生存空间。

               海盗们最早占据了塞纳河谷,法兰克人无法阻止他们。911年,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三世不得不将诺曼底地区划给诺曼人定居。在那里他们成立了自己的城邦,并且在富饶的土地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经济运作体制,将收益用于扩军备战。虽然同样的进程在欧洲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诺曼人将侧重点放在骑士和骑兵上。

              诺曼的骑兵攻击是极其可怕的,此后整整四个世纪之内,欧洲没有那支步兵是他们的对手。这要归结于一系列军事技术上的革新与改进:诺曼人的马鞍用木头制成,并且加高了前桥,虽然不如以往皮革的舒适,但使骑士坐的更加稳固;马鞍下有两条宽肚带,一条束在坐骑前胸,一条捆住腹部;两个皮制的马镫坠在马鞍下,诺曼的骑兵在欧洲最早使用马镫。使他们可以在马上站直身体,用两臂和躯体加紧长矛,借着战马的速度和重量来冲击敌人。在那以前的骑兵虽然也用长矛,但多半是靠肩膀来挥动,力道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所有这些使诺曼骑兵一时所向无敌。

              此时的梭子甲也加大了尺寸,下摆垂到膝盖,衣袖也延伸到手腕,重达15公斤。马鞍后方挂着鸢形盾,比传统的小圆盾提供更有效的防护,但是因为分量增加,所以用手持的时候时候还要在肩上斜跨一条背带。

            见图

            塞尔柱王朝轻骑兵 公元13世纪

              土耳其人最早出现于中国的史书中,被称为突厥。希腊语的发音则是Turqos,来历不详。其后一直向西迁徙,公元9世纪辗转至小亚细亚,在那里与阿拉伯民族接触,并接受了伊斯兰教。当时的土耳其人多在东阿拉伯帝国哈里发麾下充当雇佣兵。

              公元10世纪,酋长塞尔柱・本・杜卡克(Seljuk ben Dukak)在位时,土耳其人与邻近的Oghuz部落合并,整个部族用塞尔柱作为统一的称呼。下任酋长托格兹(Tughril Beg)自称苏丹,趁着阿拔斯王朝势力减弱的时机,一举征服了阿塞拜疆、米底亚和伊朗。1055年攻占巴格达,建立起塞尔柱土耳其帝国。其后一个多世纪中,统治着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土库曼斯坦之间的领土。

              托格兹的继任者穆罕默德(Alp Arslan Muhammad ibn Dawud 1063-1072在位)于1071年的曼兹科特大败拜占庭帝国重骑兵,从此东罗马帝国只剩下君士坦丁堡一座孤城,名存实亡。1076年,塞尔柱土耳其占领耶路撒冷,全面禁止基督徒朝圣,引发了十字军东征。虽然他们在第一次东征中被逐出了圣地,但好歹此后堵住了十字军从陆路的进军(红胡子淹死倒是意外)。

              此时,在土耳其人发迹的老家中亚,民族融合也在强制中进行,他们征服了土库曼人,并且胁迫其西迁。为了防止生事,塞尔柱统治者勒令土库曼人居住在帝国北部边境,于是他们与十字军不断发生碰撞冲突。土库曼人最擅长的还是游牧民族的一击脱离战术,他们的装备依然以弓箭为主,但较多采用了阿拉伯的装饰风格。其中最精锐的穆斯林战士自称Ghazi,今天还有许多极端组织以此命名

            见图

            法兰西骑士 公元1370年

              整整一千多年的时间内,骑兵的盔甲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虽然款式稍有不同,但无外乎三种:防刀剑砍劈的链环锁子甲;防弓箭投射的鳞甲;以及防护躯干的胸甲。但随着各种加重的长矛与弩弓频繁的使用,这些防护措施已显得力不从心。于是14世纪后半期,遮盖全身的大白盔甲横空出世。

              最早的纪录来自狮心王的一次决斗,理查一世那时还是伯爵而已,他在锁子甲外面套了一件铁制的胸甲。从13世纪的壁画和雕塑上可以发现,到1250年以后,不仅胸甲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护喉、胫甲、护臂也相继问世。这些防具一般穿在锁子甲和外套之间,14世纪30年代之后,长可及膝的外套变短了。1361年维斯比战役(Wisby)后,不少哥特兰战士带着盔甲落葬,这为考古学者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他们发现,胸甲是由22块铁片用铆钉固定在一起的,内外用布蒙着作为衬底。

              14世纪后半期,带活动面罩的头盔问世了,叫做bascinet或者honskull,德国人的款式称为klappvisier。现代军礼来源于此,右手举到帽檐致礼的动作,本是骑士掀起面罩向长官问好的方式。这时期的法国骑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精良的士兵,但也是延续400年之久的法国骑士制度的尾声。

              1302年,克泰尔战役(Curtrai)中,重型骑兵首次败于佛兰德尔步兵之手;此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Crecy),1356年的波尔多(Poitier)战役,”法兰西之花”屡屡败给英国的长弓手,威尔士长弓射出的可以在较远距离上射死战马,在20-30步的距离上可以直接贯穿骑士的胸甲。但法国人丝毫不吸取教训,作战方针和方式没有一点改变,倒是骑兵的装备竞赛始终在进行。

            14世纪的盔甲已具备了全身甲的雏形:带活动面罩的头盔、胸甲、护臂、护腿等防护装具已经出现,但各部分间仍以锁甲相连,这是一个薄弱环节。

            下面这幅图就是当时的法兰西之花,带戴着有锥形面甲的头盔(它有个搞笑的名字叫猪头面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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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者 前 言

              《尼伯龙人之歌》(Das Nibelungenlied)这部史诗已经有中文译本,关心中世纪德语文学的读者可能早已熟悉。以往将书名译为《尼伯龙根之歌》,但从字面上看,“尼伯龙根”指的是人还是物,是城市还是河流,并不明确。在北欧冰岛歌谣集《埃达》(Edda)里记载,古代勃艮第国有一个王族称尼伯龙(Nibelunge),相传,他们确实拥有一大批宝物。后来有人将这个传说与在北方流传的另外一个关于尼德兰英雄西格夫里特打败尼伯龙和希尔伯两个王子占有其全部宝物的传说融合在一起,创作了这部史诗DasNibelungenlied。在中古德语中尼伯龙人称der Nibelunc,复数加词尾e,即die Nibelunge。按照通常习惯,像这样名词的复数词尾是不需要翻译的,也很难翻译,譬如derDeutsche德意志人,复数是die Deutschen,翻译成中文时依然是“德意志人”。同样,尼伯龙人一词的复数即die Nibelunge翻译成中文时也不需要将其词尾翻译出来,译为“尼伯龙人”为宜。根据构词法的要求,dasNibelungenlied是现代德语的Nibelungen加lied组成的复合词,以往所译的根字只是音节gen的译音。此外,在这部史诗中虽然“尼伯龙人”不再仅仅指勃艮第国的王族,而是宝物掌握在谁手里,谁便是“尼伯龙人”,但作品的内容讲的都是这些“尼伯龙人”从兴盛到衰亡的故事。因此从内容上看也可以说,这部史诗就是一首对于这些“尼伯龙人”悲壮命运的颂歌。出于上述考虑,我将这个译本改名为《尼伯龙人之歌》。

              《尼伯龙人之歌》又称《尼伯龙人的厄运》,大约写成于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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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译本前言

                (冰岛驻中国大使)奥拉夫・埃吉尔松

                1971年初春,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的港口出现了也许是世界历史上未有过的一幕:冰岛政府全体内阁成员率领成千上万各界人士在这里集合,热烈欢迎丹麦军舰公羊星座号护送的两部古老的文学手抄稿本从哥本哈根回归。虽然不是一点没有压力,但它们终被礼数周到地送回到本乡故土物归原主了。这是1944年6月17日冰岛重新成为共和国的结果,从而完全割断了它同丹麦几乎长达六个世纪的宪法所规定的一切关系。

                这两部分别在13世纪末和14世纪抄写在小牛皮上的手稿本是《雷吉乌斯经典》(雷吉乌斯经典为拉丁语,意为《王者之书》,成篇于约1270年,是冰岛古手稿本中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其中汇集了大部分的埃达诗篇。此经典为时任冰岛大主教的丹麦教士布吕恩约尔弗・斯汶森发现后,于1643年将此书送往哥本哈根呈献给丹麦国王克里斯钦四世(1588―1648)。1945年后,冰岛共和国政府多次向丹麦索讨这部古手稿本,1971年丹麦将它归还冰岛。――译者)和《弗莱特岛记》(弗莱特岛为冰岛西海岸布雷达岬湾的一个岛屿,因发现古手稿本而出名,在该岛上发现的手稿本遂被命名为《弗莱特岛记》。这部稿本成编于十三世纪末期。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挪威国王萨迦、编年史、年代记等。稿本篇帙浩繁,抄写得精致工整。这部手稿本于1662年被送到哥本哈根交给丹麦王家图书馆收藏。1945年后冰岛向丹麦索讨古手稿本,《弗莱特岛记》名列榜首。经丹麦最高法院判定,丹麦政府内阁会议1971年决议将该书连同《雷吉岛斯经典》一起归还冰岛。――译者。),它们是冰岛保存的卷帙浩繁的古代经典中的珍品。冰岛的手稿本大部分以冰岛语(有时亦称为古挪威语)抄写,虽则那时有学问的人主要使用拉丁语作为他们的表达手段,结果证明这对于保护民族语言和特性是无比重要的。这也有助于使得手稿本的内容,亦即《埃达》和《萨迦》,长久地受到公众喜好,因为能识字看书在他们中间是十分广泛的。在冰岛,不少著作是在修道院里写成,然而更出人意外的是这个国家各地的农庄上也在写书,后者的情况可以举出《弗莱特岛记》为例。这部著作是冰岛手稿本中篇幅最长的(共450页,需要用不少于113张小牛皮)。冰岛最主要的著作者斯诺里・斯图拉松(1179―1241)是个未任神职的世俗学者,他的文学成就有诗歌、神话和历史的煌煌巨著。中世纪冰岛文学遗产被公认为世界文学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石琴娥女士翻译、译林出版社出版的这部著作标志着诗体《埃达》亦即神话与英雄史诗汇编,首次以汉语亮相问世。本书中包括的《瓦洛斯帕》(女占卜者的预言),学者们一直把它列为斯堪的纳维亚诗歌中无法超越的最卓绝者。它的主题完全是北欧较早时代里所盛行的思想,诸如世界的创造、异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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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 德 之 歌

                  (西班牙史诗)

                  佚 名 著 屠孟超 译

                  序 言

                  《熙德之歌》(这部史诗的全名是《我的熙德之歌》(POEMA DE MIO CID)。“熙德”源于阿拉伯文,是对男子的尊称。“我的熙德”即“我的主人”或“我的先生”。)是西班牙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史诗。它本是一部游唱诗,作者是谁,已无从查考。有的文学史研究家认为是教士所作,有的认为是游唱歌手的作品。盛行于十二世纪的游唱诗均是一些不知姓名的游唱歌手创作的。他们生活贫困,四处飘泊,或在街头广场,或在酒肆旅店,或在贵族府第卖艺度日。当时西班牙民众都不识字,他们为了娱乐,同时,也为了得到一些历史知识,很爱听游唱诗人演唱或朗诵。《熙德之歌》是迄今保留最完整的一部游唱诗,写作时间一般认为在一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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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 兰 之 歌

                    (法兰西史诗)

                    佚 名 著 马振骋 译

                    序 言

                    以帝王将相武功为内容的叙事诗,在欧洲称为纪功歌,跟《奥德赛》、《伊利亚特》一样,起初都是吟游诗人在深宅大院、通衢大道吟唱的歌谣,后来才编写成书。一般来说创作年代不确,故事内容与史实颇不一致,作者的身份也很难弄清楚。

                    法国欧洲中世纪历史学家约瑟夫・贝蒂埃(1864―1938)说:“提到《罗兰之歌》,就像提到平达的《特尔斐皮西亚颂歌》或亚里士多德的《诗论》,即使有了第一千零一版,也会再发行第一千零二版,自有文人才子读了觉得,若不是第一版,也是第九百九十版更为可取。”

                    罗兰的传奇在吟游诗人口中吟唱了一百多年。在十一世纪出现了最初的抄本。现存主要的有法兰西、英格兰、意大利、尼德兰、日耳曼、威尔士、斯堪的纳维亚等文字写成的八种版本。历代评论家一致认为牛津收藏的一种抄本,其价格超过其他各版的总和。牛津抄本用盎格鲁-诺曼语写成,共4002行,包括学者根据其他抄本校订后补上的四行。每行句子十个音节,每一节内句数不等,同一节内每句句尾用半谐音一韵到底。根据安德莱・布尔日的研究,成书年代约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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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ngela 文章出处:魔神大陆

                      HARPE~切落梅杜莎首级的佩耳修斯之剑
                      所有者:佩耳修斯 时代:古代希腊
                      地域:西腊 出典:西腊&罗马神话

                        佩耳修斯因为击败梅杜莎和救助少女安德罗墨达而被大家所熟知。在他的手中握有奥林匹斯众神赠与的名剑,这柄剑帮助他取得了众多的胜利。

                        在希腊神话中与赫拉克勒斯并称的著名英雄佩耳修斯是宙斯和美丽的达娜厄所生的半神。

                        达娜厄的父亲阿克里西俄斯听到预言说自己将会被达娜厄的儿子所杀,为了不让女儿生育,阿克里西俄斯将她关进地牢里。但是,仰慕她美丽的宙斯化作金钱雨来到她的房间和她幽会,并且与其生下了佩耳修斯。“佩耳修斯”这一名字就是“金光闪耀”之意。

                        阿克里西俄斯知道这个消息后将达娜厄母子装在箱子里投入大海,后来他们被鱼夫狄克梯斯所救。后来佩耳修斯被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收养,渐渐长大。

                        佩耳修斯成人的时候波吕得克忒斯想将她的母亲列为王妃,因而对片刻不离其左右的佩耳修斯心生厌恶。得知了国王对自己厌恶之情的佩耳修斯请求国王给他一匹马,做为报答他将取回梅杜莎的首级。

                        梅杜莎是有着蛇发的丑恶魔女,是戈耳工三姐妹中最小的一个。她们三人原本是非常美丽的少女,但是她们的美丽遭到众神的嫉妒,把她们身心都变化为丑恶的形态。

                        神的儿子佩耳修斯得到了奥林波斯众神的帮助,他先找到了合称为格赖埃的三个白发女妖,她们也是梅杜莎的姐妹。格赖埃三姐妹共用一只眼睛,一颗牙齿。佩耳修斯先用巧计把她们共同的牙齿和眼睛偷来,迫使她们说出寻找一位女仙的道路。他从女仙那里得到了登云鞋、隐身盔和神囊( 据另一传说,则是格赖埃有此三宝,佩耳修斯偷了她们共用的眼睛和牙齿,把这三件宝物换到手)。赫尔墨斯将能杀死魔怪的曲折圣剑HAR PE交给佩耳修斯使用,而女神雅典娜将表面发光的内含雅典娜画像的盾牌赠给了他。

                        当佩耳修斯找到梅杜莎的时候,她正在睡觉。因为任何人看到梅杜莎都会石化,因此不能接近她 。佩耳修斯用哈德斯之兜隐身,并利用雅典娜的盾牌照出梅杜莎的所在,用手持的曲剑砍下了她的头颅。

                        梅杜莎虽然死了,但是她的头颅仍然不安全,佩耳修斯将她的首级放入神囊之中。

                        佩耳修斯踏上了回家的路途,途中他来到了埃塞俄比亚海岸,在这里他发现有一位少女被铁链锁住。少女的名字叫安德罗墨达,她是因为母亲得罪了波塞冬而被拿来向海怪献祭的。佩耳修斯用他的H ARPE砍断锁链救她出来,并且将海中出现的巨大怪物杀死。

                        就这样,安德罗墨达安全了。佩耳修斯向她求婚,两人一同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两人回到故乡,佩耳修斯的故事也被传扬开来。

                        但是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不相信他能经受住考验,因而对他的功绩表示怀疑。国王说:“如果你真的击倒了梅杜莎,拿出证据来给我看”。

                        佩耳修斯大怒,他从神囊中将梅杜莎的首级取出朝向国王,于是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变成了石头。

                        佩耳修斯与安德墨梅达结婚并在婚后过着幸福的日子,他将令人恐惧的梅杜莎的首级和神圣的盾牌一起献给了雅典娜。雅典娜将首级嵌在盾牌的中间,并把它做为自己的标志。那把曲折的圣剑H ARPE则还给了众神,此剑在后来也曾被赫拉克勒斯使用过。

                        佩耳修斯用来割下梅杜莎首级的圣剑HARPE在传说中被描绘成各种形状,在有的传说中记载其剑刃是像镰刀一样的弯曲,但也有的故事说它的形状像弯月……

                        这把HARPE大概并不是希腊人常使用的双刃直剑,而是单刃的曲剑,这样形状的剑在古代的英雄传说中很少见到。在罗马时代土耳其剑士所持的弯刀,形状像鹰鹫捕食时伸开的利爪,佩耳修斯的剑大概就是仿照这种弯刀而被描绘出来的吧……

                      回复至: [合并]神之乐章1.5―2.1 #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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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点符号那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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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羽毛框架

                          国内知名黑暗音乐网站黑水仙的创建者MURK曾经说过:“我估计中国人听音乐

                          会经历一个黑暗历程”。果然如其所言,中国摇滚乐迷们经历了金属的洗礼和朋克的泛

                          滥之后,又迎来了歌特音乐的全面入侵。在网易为数不多的几个音乐论坛中开设了与金

                          属和“摇滚”并列的歌特专版,盗版商们在THE CURE和COCTEAU TWINS身上赚足好处之后

                          开始觊觎PROJEKT,在打口店中更是陈列的极为热销的刻盘中,低调后朋、黑浪潮和黑金

                          属占了九成,宿舍走廊里面常听到的“单身情歌”居然在某日变成了歌特金属的女高音

                          和重型和弦,网上还有人说LACRIMOSA连他老爸都爱听呢。真可谓口味多样,老幼咸宜,

                          歌特音乐已逐渐成为广大另类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中国的另类音乐爱好者们

                          也终于在十几年的恶补之后跌跌撞撞揪住了西方地下音乐文化的尾巴。新一代人的音乐

                          概念不再是BEATLES、ROLLING STONES,GUN&ROSE和NIRVANA也已经成为远去的话题,他

                          们纷纷匍匐于低调的灰尘中并为老炮们所鄙夷。在激昂、叛逆和躁动之后,我们开始面

                          对黑暗,无奈地感受着西方文化对炎黄后裔的又一次冲击。

                          然而对于文化经历了数次阉割和重创,并经历了一段比之黑暗更为恐怖和痛苦的真

                          空之后,国人已经很少能用沉静和成熟的心态来坦然面对文化风潮的兴起了,在每一次

                          的运动中我们都能看到无数的煽动者,投机者,起哄者和跟风者,以至每一次都显得如

                          此的突如其来和莫名其妙。世界在没有准备好的状态下突然变得无比喧嚣,每个人都身

                          不由己的热情投入了,然而,没有反思的热情,注定是悲剧。

                          歌特,你、是谁?

                          两种音乐被包含现在歌特音乐的主流定义范畴之内:从后朋克衍生出来的歌特和继

                          承了中世纪精神的黑浪潮。许多人称这是歌特音乐的两个分支或流派,这显然是不恰当

                          的认识,它们的源头,不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相去甚远,我宁愿将它们看成毫无关联的

                          音乐。如BAUHAUS 、SISTER OF MERCY、MISSION这样的歌特巨擘,实际上和JOY DIVISI

                          ON开启的后朋克音乐一脉相承:传统的四件套、简约有力的配器、空前突出的贝司和鼓

                          ,追求音乐的狰狞和机械,以及沉重压抑的IAN CURTIS式嗓音。他们的音乐仍然传达一

                          贯的朋克主题:城市青年的恐惧、工业文明的压抑、人与人之间疏离的痛苦以及青春的

                          躁动和不安。这些乐队是朋克歌特风格的先行者也是保持者,除了THE CURE乐队外,我

                          们很少见到哪支乐队对自己的音乐风格尝试过重大的突破。

                          黑浪潮则发端于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他们之异于后朋克正如黑天鹅和蓝树精的丛

                          林异于钢筋水泥混凝土的都会。无疑他们追求的是一个更飘渺的音乐情景,他们从现实

                          中脱离出来,到中世纪精神之中去汲取虚幻的歌特风光。黑浪潮是真正的厌世者,不象

                          后朋克们仍然在离弃之中透露出无限的尘世情结,他们否定了文艺复兴以来的一切人文

                          情怀:人性应当被压抑,对神性的渴求和尊崇才是高尚的。这种精神上对黑暗世代的回

                          归强烈地体现在音乐形式的复古倾向上:黑浪潮大量使用弦乐和钢琴以及古典吹奏乐器

                          的音色,组织音乐以旋律为核心,注重丰富的层次感和气氛的铺陈,对人声,特别是女

                          声的锤炼达到圣咏式的高度,并在音乐构造手法上表现出强烈的自我克制。与摇滚乐一

                          贯的张扬奔放截然相反,黑浪潮在新音乐中的节制和冷静达到了顶点。从这里他们和朋

                          克、乃至整个摇滚乐划清了界限。也正是基于此点,他们更多地被评论界称之为“新古

                          典”。

                          虽然后朋克的黑暗乐队们在先以歌特被命名,但黑浪潮乐队冠以歌特一词似乎更为

                          合适。后朋克的“歌特”是评论的结果,他们的音乐动机与此无关,歌特在这里不过作

                          为一个简单的形容词存在,如SISTERS OF MERCY,虽然被尊奉为歌特三巨头之一,却从

                          来不曾承认自己是歌特乐队。而对黑浪潮音乐而言:歌特时代是他们直接的出发点,他

                          们的音乐灵魂就寄托在那些尖顶大教堂、神迹圣歌和古堡幽冥之上。所以当美国校园枪

                          杀案发生后,歌特音乐因对少年精神的负面影响遭受舆论指责时,虽然矛头指向不相干

                          的MASON,PROJEKT的发起人兼BLACK TAPE FOR A BLUE GIRL的核心人物SAM还是站出来为

                          歌特辩护了。

                          我总以为许多中国乐迷对两种音乐风格同时付出同等程度的热爱是毫无理由的,是

                          “歌特”这个暧昧的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了,实际上二者的源头、器材、表现手法、构

                          造方式乃至精神内核都是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关联。黑浪潮发端时,原始意义

                          的歌特运动已经走向没落,也很少见两派音乐的创造者彼此间相互欣赏。也许喜欢音乐

                          的确不需要理由,只有感觉是最真实的。但是如此多的人不约而同地选择迥异的两种音

                          乐风格,并如此集中、心无旁骛地将热情投注其上,不能让人不怀疑:这感觉是一种伪

                          饰,是分类学以及模糊定义的恶果,而根源是盲目的歌特崇拜和狭隘的另类欲望。

                          歌特=黑暗?

                          也许许多乐迷对我上面的问题还有以下的答案:黑暗是他们同时喜欢这两种音乐的

                          唯一理由。而且黑暗,也的确成为我所见到的大多数歌特乐迷的选择标准。然而,当将

                          一种音乐用一个视觉概念来限定时,我们已经先失一着了。我们在讨论音乐时的一个巨

                          大问题就是不用音乐本身来解释音乐,而必须归结到文字或形象上,所以有人说中国人

                          对音乐的理解大多数还处在卡拉OK的水平上,仿佛它不是独立自足的艺术,而是必须依

                          赖其它形式才能被表达的寄生物。

                          我们可以说黑暗是一种象征,是压抑、神秘与庄重的象征,在某些方面这个词的确

                          极好地解释了歌特音乐。但是,许多名噪一时的歌特乐队绝对没有达到这种高度而被黑

                          暗爱好者们尊崇备至;还有一些歌特乐队从黑暗以外的途径达到了同样高深的艺术境界

                          ,譬如NICK CAVE,他依靠的是音乐中强烈的戏剧化冲突和锐利恶毒又不失高度的叙事态

                          度,加上他的诗人情怀,成就了他的音乐艺术,在他的音乐,尤其是中后期的作品中,

                          我们如何在SHEP SONG和INTO MY ARMS这样的歌曲中觅到黑暗的痕迹呢?“黑浪潮”,这是一个被引起更多误解的音乐名词,它在这类音乐发生之初被固定下来

                          ,但已远不能涵盖它走过十几年历程后衍生出的所有音乐类型,现在它的功能仅仅是一

                          个偏离了原始意义的便利通用语。我们以为某些乐队黑暗也许仅仅是因为它附属的流派

                          、它所在的厂牌,或者仅仅是它名字中的一个“黑”字和乐队人物的特异举止。实际上

                          ,黑浪潮乐队中,中世纪情结最深的往往偏执于宗教观念,表达高洁和神圣的意图在他

                          们的音乐中体现得十分明显,因此音乐也不失明朗和开阔;而在世俗化一些的乐队,又经

                          常会出现温馨恬静,类似民谣和夜曲的作品,对这类音乐,与其说是黑暗,不如用MURK

                          形容BLACK TAPE FOR A BLUE GIRL的一个词更合适:“典雅的忧郁”;而如MIRA这样的乐

                          队,发掘民歌更成为他们的重要目的,那些凯尔特民族曲风,又能和黑暗有多少亲缘?

                          HYPERIUM的“仙音”,又有几个达到了优美与沉重并备的境地?

                          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初听歌特者的困惑:在听过朋友热情推荐的“黑暗音乐”之后,

                          本来打算迎接黑暗吞噬的他却为音乐摇篮曲般的甜美和安详而大感意外。是他没有领略

                          到黑暗的精髓还是歌特迷们在先入为主的黑暗观念之中欺骗了听觉呢?我宁愿相信那双

                          没有受到任何资讯污染的纯洁的耳朵。“黑”浪潮中实际不乏静谧的谣曲、仿古典或氛

                          围音乐,与黑暗并无瓜葛。然而资讯力量的强大竟然压垮了音乐本身,“黑暗”们一词

                          被严重地泛化和曲解了,那些泛滥成灾直至腐朽的普通悦耳旋律一概被封为黑暗,冠以

                          仙音。实际上厂牌成为衡量黑暗的标准,而黑暗又成为衡量音乐的标准,乐迷对厂牌前

                          所未有的倚重和偏执使歌特成为一个狭隘和孤僻的黑暗领地,虽然这黑暗的感觉经常源

                          于自我的伪造。

                          歌特,没落中的神殿

                          从产生的那一天起,歌特一直就是意识大于技术的一种音乐形式,然而从JOY DIVS

                          ION起,歌特乐队们一直是摇滚乐形式突破和创造的中坚力量,他们将朋克的叛逆指针从

                          社会转到音乐本身,以撼动和颠覆传统为乐。后朋克引爆了全面的音乐革命,曼彻斯特

                          撒下的种子也在欧美遍地盛开邪异的花朵。

                          但是,颠覆一旦成为传统,结出的将是更无味的果实:歌特音乐的低技术成分决定

                          了他们只适于充当伟大的破坏者――意识惟有通过突破性的创造才能开花,因此而导致

                          其极易被复制的特性也为无数的效仿者大开了方便之门。那些在开端极富生命力的重复

                          乐句和段落在给将要窒息在重金属和弦中的摇滚乐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后竟迅速地被自我

                          所禁锢,简约成为单调,冰冷成为机械;蜂拥而起的低能投机乐队更加剧了传统歌特的

                          腐朽,使之变成枯燥乏味的公式化催眠工具。

                          黑浪潮进一步拉大了技术和意识之间的差距,一个不会任何乐器的人想做音乐?可

                          以从黑浪潮开始――这绝非戏谑。黑浪潮中电子乐占了绝对的主角,电子乐本身的冰冷

                          气息以及一些极方便采用的音效甚至使阴暗成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音乐气质,也使实验

                          成为一种本能。而大部分此类电子乐的制作技巧和音色要求甚至比舞曲还要简单得多。

                          虽然他们被称为“新古典”,其实大部分只是指他们运用的音色和和声而言,在作曲结

                          构上,虽然体现出了同样的自我克制和深思熟虑,但黑浪潮中极少有具备真正古典音乐

                          观念和高度的作品。尽管很多黑浪潮音乐家不乏古典音乐的背景,有人亦能请到古典乐

                          团或音乐家与之合作,但却走不出嫁接和翻版的尴尬境地,直接翻奏古典曲目已令人称

                          奇,更遑论创造和突破。所谓的“黑暗交响”除了少数的伟大作品外,更多的是成为大

                          众古典和金属及电子的庸俗结合品。四平八稳的特效旋律氛围背景,悦耳的钢琴和弦乐

                          音色交织,间或夹杂一些唾手可得的“工业”音效,几乎成为黑浪潮经典的创作模式,

                          它比后朋克更易被效仿和复制的特性也决定了黑浪潮音乐中天才的比例更低:黑浪潮只

                          能有一个BLACK TAPE FOR A BLUE GIRL,正如后朋克只能有一个JOY DIVISION一样,而

                          如GOETHES ERBEN这样奇思迭出、才华横溢的乐队更是难得一见,我们更多地听到的是平

                          淡无奇的旋律流行乐,绝对的地下姿态虽然增加了他们的神秘孤傲的色彩,却难以提升

                          他们音乐的光辉。

                          当然,歌特在形式上的腐朽决不意味着其精神的没落,此刻我们更应该期待的是特

                          立独行的创作者的出现和下一场形式上的革命,将歌特音乐带出这让人昏昏欲睡或只限

                          于精神亢奋的沉寂之地。

                          歌特,生命还是死亡?

                          我的回答绝对是前者。

                          一切音乐皆源于旺盛的生命力和激越的本能,当生命萎靡的时候,音乐也就死亡了

                          。对歌特音乐而言,谁能说BAD SEEDS压抑中蕴藏的暴戾和激情少于那些嚣张的前朋克?

                          真正的低调音乐同一切艺术一样意味着天才的爆发,惟有蓬勃的精神与生命才能支持这

                          澎湃的才情,即便这才情释放的是无尽的痛苦。NICK CAVE说,他在JOY DIVISION的音乐

                          中听到的是快乐;而IAN在死前不久听过了德国的实验电子,他对乐队的成员说:“这是

                          我们以后的方向”――他的精神一直未曾停止过探索。他死了,JOY DIVISON也就不复存

                          在,因为真正的JOY DIVISION需要的是充满生命力,连癫痫也无法阻挡的IAN。而决不象

                          有些自欺欺人的煽动者一样,说IAN活着做出了死人的音乐。

                          我们不会回避歌特中众多的死亡主题,但这死亡一向是用生命来支撑的,我们看到

                          NICK CAVE在吟唱地狱和死亡时高傲的强者姿态,就能明白优秀的艺术家从来都不是感情

                          的沉溺者。他们裁减生命的片段并予以强化和放大,但他们的音乐绝非就是他们的生命

                          本身,而是打磨雕琢之后的产物。正如RADIOHEAD的吉他手说:他们从来不会悲丧,相反

                          ,享受工作,精力充沛,随时愿意尝试新的东西,没有时间来烦恼。但他们同样做出了

                          抑郁沉沦、催人泪下的音乐。

                          音乐是艺术,不是生活,正如鲁迅所言,戏台上的关公决不会拖着青龙偃月刀一路

                          咿咿呀呀唱到家里去。歌特音乐的创造者们绝非嗜血者,绝望者、濒死者,那是他们对

                          生命的诠释方式,而音乐向来都是情感的高度放大和扩张。所有这些决不应该成为听者

                          萎靡和堕落的借口,但可悲的是那些懦弱无聊、顾影自怜的城市畸零青年们,幻想着自

                          己的生活与偶像的音乐重叠,成为自欺的剧中人,竟相攀比着颓废和堕落的速度,玩弄

                          生命衰弱的障眼术。

                          每当我读到那些感情泛滥的歌特作文,我感到强烈的厌恶,那些没有节制的矫揉造

                          作在炫耀着彼此的生命是多么的颓丧和无聊。其实我想说:

                          歌特,从来就不是生命的真相。

                          头像法力路
                          参与者

                            我是银狼法力路(圣斗士星矢),记得好象没写过这篇文章嘛(搞笑)

                            头像法力路
                            参与者

                              作者: Angela 不详 来源:NEW TYPE
                                
                              其他的名剑

                                除了精灵锻造的名剑之外,故事中还有几把魔剑登场,其中包括勇者之剑和恶魔之剑等等。在《指环物语》中,它们是力量、荣誉和恐怖的象征。

                              阿拉格伦之剑安多利尔

                                阿拉格伦绰号“风之子”,是人类国的王子。他在指环战争中有很活跃的表现,他使用的是名为安多利尔的名剑,这把剑是由矮人锻造的。

                                此剑的前身在很久以前是与撒隆战斗的阿兰德尔国王所持的叫做那鲁西鲁的名剑,在与撒隆的战斗中剑折断了。阿兰德尔国王的小儿子用断剑割下了魔法指环,但指环后来消失了,可断剑却一代一代传到了阿拉格伦手里。

                                这把断剑在支配世界的指环出现以后变得又可以被重新打造。阿拉格伦将其修复,并取名叫做安多利尔,意思是“西方火焰”。阿拉格伦在指环战争中凭借此剑取得了胜利,后来更成为人类国家的统治者。

                                在安多利尔的剑刃上刻有太阳、弯月和七颗星星,在周围还有古代北欧的文字。

                                《指环物语》描写了冒险与战争、力量与支配、欲望与权力斗争的故事。其中对古代日尔曼和凯尔特民族的传说做了全新的描绘。登场的人物在现代人眼中看来有些好战和过于理想主义,但是古代的英雄人物也许就是这个模样。人类的历史不正是在这样的对暴力的崇拜和恐怖的传说中渐渐发展进步起来的吗?

                                贯穿故事情节的“支配世界的指环”象征着对权力的欲望,这是人类无法抗拒的弱点。另外,故事肯定了为了排除邪恶、实现理想,英雄可以手持宝剑使用暴力,这也是此类传说的特征之一。当然,手持宝剑的英雄形象也可以视为人类对于强大力量的崇敬与向往……

                              Stormblinger~拥有生命的黑魔剑
                              所有者:艾尔里克 时代:现代
                              地域:英国 出典:Stormblinger及其它

                                英国的作家玛考克描绘的幻想世界给人以黑暗颓废的现代文学感觉,在他的故事中登场的武器和恶魔的造型继承了古代至中世欧洲神话传说的传统。

                                麦克尔・玛考克(1939年~)的一系列幻想小说“艾尔里克”、“艾莱克泽”、“克尔姆”、“HAWK MOON”都具有独自的剧情,但又因“永远的战士”这个大的主题而相互包含关联。

                                不同的主人公诞生于各自的剧情,他们超越时空又在别的故事中出现。每一个主人公都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他们都是永远战士的化身,不停地变化着姿态。

                                这个永远战士中的一个――《艾尔里克传说》的主人公梅尔尼波奈国的皇子艾尔里克所携带的佩剑就是故事全篇乃至整个系列的象征――令人恐怖的魔剑S tormblinger。与传说之王亚瑟所佩的Excalibur一样,这把被称作“呼风唤雨之剑”的魔剑绝对称得上是现代幻想故事中最知名的武器。

                                梅尔尼波奈的皇子艾尔里克的故事是从他的族弟开始叛乱,使他失去王权被迫踏上流浪之旅开始的。

                                他所统治的梅尔尼波奈从太古时代开始就位于世界中心,那里的居民是被称作巴德哈的优秀民族,与周围的蛮族相比他们拥有值得夸耀的文明,尤其是他们的魔术、操龙、呼唤恶魔和精灵的高超能力都使他们远远超越了其它民族。另外,在这个国家中还有两柄具说可以带来灾难的魔剑存在, 这就是Stormblinger和与它相对的Monblade。

                                但是拥有如此发达文明的梅尔尼波奈也在逐渐地衰败,而本作的主人公艾尔里克本身则正是颓废的梅尔尼波奈文明的象征人物。

                                艾尔里克生来病弱,肌肤雪白,目放红光。他虽然擅战但是每次出战都要借助古怪的药力。艾尔里克每日忧愁,他所考虑的事情就是不断恶化的祖国的现状。

                                这时艾尔里克的族弟依依尔昆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想要取代艾尔里克统治梅尔尼波奈,并且他企图强迫艾尔里克美丽的妹妹赛莫丽尔为妻。于是,大规模的叛乱开始了。艾尔里克出阵讨伐依依尔昆,他追赶依依尔昆进入了被称作“影之门”的异世界,通过“影之门”的艾尔里克又进入了“沼地的地下道”,最后到达“麦达洞窟”。

                                在那里,手持黑魔剑的依依尔昆正在等他。

                                两人站在一处,艾尔里克用Stormblinger与依依尔昆Monblade相对抗,场面十分激烈。最后艾尔里克的Stormblinger击败了依依尔昆的M onblade,Monblade也消失不知去向。

                                黑魔剑Stormblinger是接近两米的大剑,刀刃闪耀着漆黑的光泽,黄金的剑柄从剑锷到尾端有40厘米以上,上面装饰着闪耀的宝石,这柄剑具有不能用常识评判的恐怖魔力。

                                这柄长剑的使用者不需要很大的气力,所以据说并不是使用者用力使剑,而是剑给予使用者力量。在战斗中,Stormblinger按照使用者的意愿自由挥舞,从某种意义上讲剑本身也具有思想,可以说S tormblinger嗜血的本质伴随着使用者的求生欲望而发挥着威力。

                                Stormblinger是一柄有战斗欲望的剑,剑拔出来之后如果不沾血就不可以入鞘。剑的拥有者必须尊重剑的意愿,不然魔剑就会背叛主人、任意杀戮。因为这个缘故,后来艾尔里克将自己的爱人和亲友等周围的人一一杀掉……

                                艾尔里克与依依尔昆战斗的时候,两个人所使用的魔剑为报答主人而作战,这是剑与剑的争斗,艾尔里克与依依尔昆此时不再是剑的使用者,而只是胜利一方的剑的战利品。

                                另外,据说这柄剑可以将死者的魂魄吸入到剑内,被Stormblinger杀死的人会体会到比死和疼痛更加恐怖的经历,这些相传的故事使魔剑具有了更加神秘诡异的色彩。

                                通过吸取死者的魂魄,他们的生命力被剑的拥有者吸收,因此Stormblinger的主人越战越勇、越杀越强,病弱的艾尔里克就是通过剑吸收他人的魂魄来支撑自己生命的。

                                拥有如此威力的魔剑可以杀伤通常武器无法杀害的恶魔和怪物,连拥有破坏一切力量的混沌众神也心怀恐惧。Stormblinger对满足它杀戮欲望的主人十分忠诚,就算是在战场上失落,S tormblinger也会几经反复回到主人的手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黑魔剑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杀戮的欲望而寻找适当的主人。

                                Stormblinger不仅给艾尔里克带来了胜利,也使艾尔里克失去了很多……

                                艾尔里克利用这柄魔剑杀死了无数的敌人,但是也杀死了他的族弟依依而昆、赛莫丽尔、情人扎罗基尼娅和亲友门格拉姆。黑魔剑的杀戮欲望远远超过了主人艾尔里克的意志。

                                魔剑帮助艾尔里克取得战斗的胜利,却也灭亡了他的宗族并最终毁灭了世界。最后,这柄破坏杀戮的魔剑也送掉了他的主人艾尔里克的性命。

                                消灭了包括艾尔里克在内的一切后,Stormblinger消失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也许它正在等待着新的牺牲者的出现吧。

                                玛考克的幻想作品深受凯尔特和日耳曼神话传说的影响,或者说是这些神话传说的现代版本。
                                Stormblinger不吸血不归鞘的特性和消灭主人的命运,与北欧传说中登场的Tyrhung极其相似。但他并不是借助一个简单的道具来叙述传说,而是将简单的民族神话传说上升到了寓言的高度,借以阐述自己的观点。

                                Stormblinger的主人借助剑的威力成为无敌的战士,但是另一方面却失去了自己的意志。手中持有这柄魔剑就无法逃脱战斗和杀戮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体现了作为武器的剑的本质。

                                武器反映了主人的心意,他是人类潜在原始攻击冲动的体现。也就是说剑的主人通过挥剑来释放心中的欲望,这时他们已经忘记了用剑来维护和平和保卫自身的真正目的。

                                艾尔里克故事给人的印象是秩序与混沌的对立。所谓秩序是指一切归于统一、没有变化的静止状态,最理想的统一状态就是虚无和静寂。而混沌的力量则是将一切成形的东西不断地破坏,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在变化中向不存在状态过度。而S tormblinger就是这一混沌状态的仆人,这种力量是没有善恶之分的。

                                Stormblinger和Monblade并不是重复破坏和杀戮的邪恶存在的象征,他们拥有消灭混沌和一切存在的力量,也可以说他们就是“力量”本身。更进一步说,人类的破坏欲望也许并不是邪恶的,这也只不过是一种能量而已。

                                玛考克的作品中没有善与恶的绝对对立,善和恶以及一切其它的存在都是相对的,所谓的善恶只不过是有关人的立场而已。Stormbli nger以它纯粹的力量在故事中登场,用它的力量左右周围的人,从这样的描述之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到作者的思想与Stormblinger的剑刃一样,闪动着黑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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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gela 来源:NEW TYPE

                                  精灵之剑(ELEVEN SWORD)~在《指环物语》中登场的魔剑
                                所有者:很多 时代:太阳时代
                                地域:大陆中心 出典:《指环物语》等

                                  作家J.R.R.德尔金拥有很多作品,其中比较著名的是《THE HOBBIT》、《THE LORD OF THE RINGS》和《THE SILMARILLION》等,它们多取材于古代凯尔特和日尔曼民族的民间传说、神话和英雄故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发表的《THE HOBBIT》以来,他作品中的巨大场景描绘给英美作家带来了强烈的冲击,甚至对现代的幻想电影、小说和游戏等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可以说,这些故事是古代传说和现代连接的桥梁。

                                  J.R.R.德尔金的系列作品记载了从世界创造到人类时代到来的漫长时期的事件,在这里我们无法完全反映它们的原貌。然而,其中的《T HE HOBBIT》和《THE LORD OF THE RINGS》只是记载了这漫长历史中的一段――“指环战争”的详细情况,剧情大致如下。

                                  世界在过去只有众神居住,众神创造了精灵族(ELEVEN),用削下的石头创造了矮人族。

                                  从此,世界由精灵和矮人来统治,但这个时候邪鬼和巨人也出现了,他们为了争夺地上的统治权展开了激烈的战争,最后以精灵和矮人的胜利告终。

                                  之后过了很久,人类诞生了。人类的力量增长很快,并且迅速地威胁到了精灵和矮人的统治地位,而就在此时,精灵创造出了拥有支配世界力量的魔法指环。

                                  原来,有个叫做撒隆的黑暗神灵,就是他欺骗精灵创造出了魔法指环并又抢走了它。精灵和撒隆开始了战争,精灵虽然最后取得了胜利,但是魔法指环也跟随撒隆不知去向。

                                  在这场指环战争结束以后,矮人族创造出了HOBBIT。在HOBBIT人中,有个名叫比尔博・巴金滋的人,他劝说魔法使甘达尔夫与矮人一起去消灭巨龙斯姆格。在他们的冒险途中,那枚丢失的魔法指环再度出现。巴金滋发现了这枚指环的恐怖魔力,于是命令自己的外甥夫罗德将指环扔到死火山的山口里面。

                                  夫罗德和伙伴们带着戒指出发了,但是撒隆和他的黑暗军团又一次出现,并且与精灵和矮人以及人类展开了战争。

                                  这场战争席卷了全世界,最后夫罗德成功地将指环扔进了火山口,撒隆灭亡了。而精灵和矮人也踏上了去往永远之国的旅程,世界变成人类统治的地方。
                                精灵之剑

                                  在世界上还没有出现人类和HOBBIT的时候,精灵为了与邪鬼作战而锻造了很多魔剑。这些剑在战斗中失去又出现,几经反复。这里介绍的几柄剑就是在指环战争中英雄们所使用的名剑(E LEVEN SWORD)。

                                格拉姆德林

                                  引导HOBBIT的比尔博和夫罗德的魔法使甘达尔夫也是与邪神撒隆相对抗的人类的指导者,他在与比尔博冒险的途中发现了这把叫做格拉姆德林的剑。格拉姆德林的意思是“斩断敌人之剑”,是过去精灵首都贡多林国王的佩剑。但是随着王国的灭亡,这把剑也消失了。而甘达尔夫在机缘巧合之下,在一个隐秘的洞口发现了它。

                                  格拉姆德林在敌人眼里是恐怖的象征,当敌人出现时剑会发出夺目的光华,变得更加锋利。在剑的柄上装饰有宝石,剑鞘也十分精美。

                                  甘达尔夫与比尔博一行踏上破坏指环的旅程,途中他们在一个洞窟附近被敌人包围,同时还出现了守护在这里已经200多年的魔怪巴鲁罗格。魔怪从鼻子喷出火焰,手里还拿着一把燃烧着火焰的长剑。

                                  甘达尔夫用格拉姆德林迎战,魔怪的火焰剑碰到他的长剑后变成了碎片。甘达尔夫想要把魔怪刺落谷底,但是他自己也不慎掉了下去……比尔博和他的同伴无奈之下,只好又踏上了旅程。

                                  甘达尔夫再次在故事中出现已是不死之身,全身闪耀着白光。他手持精灵之剑参加战斗,在最后也踏上了去往永远之国的旅途。

                                奥鲁克里斯特

                                  与比尔博一同去杀龙的矮人特林在与甘达尔夫同样的地方找到了另一把精灵之剑。特林是流浪中的矮人国王。奥鲁克里斯特与格拉姆德林一样是在精灵的都城锻造出的名剑,这两柄剑是一对,如同兄弟一样。

                                  特林拿着这柄剑杀死了斯姆格后得到了大量的财宝。但是得到消息而来的很多人开始袭击和抢夺。掠夺者和守卫者间开始了激烈的战斗,最后特林被长枪贯穿而死。

                                  在他死后,矮人将宝剑插在他的坟墓上。因为这柄剑有敌人逼近时会发出耀眼的光华,所以矮人只要看见长剑发光就可知道有敌人来袭。

                                贯穿之剑

                                  这是HOBBIT人比尔博的外甥夫罗德所持的宝剑,它是比尔博在发现奥鲁克里斯特与格拉姆德林同样的地点拣到的,另外这把剑也会在敌人靠近的时候发出光华,通知主人防备危险。

                                  在比尔博得到指环回来后,他对这把剑十分珍惜,在让外甥夫罗德外出冒险时郑重地把剑交给了他。

                                  这把剑也是精灵锻造的名剑,比格拉姆德林剑刃稍短,不过对于身材矮小的HOBBIT人来说可能是比较合适的规格。就这样,这把剑成为了夫罗德的佩剑,在冒险的过程中一直守护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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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gela 来源:NEW TYPE

                                    Mystletainn~杀死巴鲁特罗的寄生树之剑
                                  所有者:郝兹 时代:北欧神话
                                  地域:北欧 出典:Edda

                                    奥丁的儿子巴鲁特罗做梦知道自己将要死去,众神为此非常不安,用尽一切方法想要保护他的周全。但是在背叛之神洛基的阴谋下,巴鲁特罗最终死在了自己弟弟的手上。

                                    巴鲁特罗在北欧神话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有关他的故事却十分少。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关于他身死的插曲。他的死预示了众神的末日,在神话即将结束的时候有着详尽的叙述。

                                    巴鲁特罗的父母是北欧主神奥丁和弗丽格。他们生有很多孩子,但是只有巴鲁特罗因为十分美貌,并且正义公平,因此而受到大家的喜爱。

                                    他有着金黄色的头发,而其智慧则可以和父亲相比,在他的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的缺点。

                                    一直过着幸福生活的巴鲁特罗某天晚上做了一个恶梦,一个恶魔想要熄灭他的生命之光。

                                    第二天得知消息的众神十分不安,商量对策。最后他的母亲弗丽格让这世界上的所有生物宣誓绝不伤害巴鲁特罗。森林里的动物、岩石、树木、疾病都跟随众神宣誓,除了偷偷生长在神国边缘的一种寄生树。

                                    在得知巴鲁特罗被祝福不会受到伤害以后,众神用各种武器攻击他来试验是否真的有效。结果没有人可以伤害他,众神无比欣慰。

                                    但是,心怀叵测的洛基却变化成老太婆的形象去巴鲁特罗的母亲那里探听是否真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伤害巴鲁特罗,弗丽格并不知道这个老太婆是洛基变化而来,于是告诉他只有生长在神国边缘的一种小寄生树没有起誓。因为它太小了,没有起誓的必要。

                                    洛基立即去将这种寄生树的树枝折来,并去找巴鲁特罗的弟弟郝兹。

                                    因为郝兹看不到东西,所以没有参加试验。但是洛基将树枝交给他并说自己可以帮助他,引诱他参加试验。郝兹按照罗奇的说法掷出树枝,于是树枝化成了利剑刺入了巴鲁特罗的后心,巴鲁特罗倒在地上死去。

                                    众神震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马上他们就知道了这是洛基的阴谋使然,众神愤怒了,但是在试验的祭祀场所不允许使用暴力,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对洛基报仇。

                                    巴鲁特罗被隆重地埋葬,踏上了去死亡之国的路。众神为了让他返回,于是也去死亡之国与死亡之神交涉。

                                    死亡之神说如果这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爱巴鲁特罗的话,那么可以允许他回去。如他所说,这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深爱着巴鲁特罗,除了一个人――洛基。

                                    因为洛基的缘故,巴鲁特罗终于没能生还。而他的死也正预示着众神与巨人以及魔物的战斗就要展开,众神的末日到了。

                                    在以前北欧的歌谣《Edda》中,寄生树经由郝兹的手变化成了枪或者箭的形状袭击巴鲁特罗。但是同样在北欧的传说中却有名为“寄生树”的名剑登场,从寄生树和郝兹的关系里,可以得出结论,这柄剑拥有可以杀死巴鲁特罗的威力。

                                    在神国的角落里生活的一个孩子和远在边境的无人注意的寄生树,这两者间有着共同点,也就是寄生树其实象征着郝兹的处境。

                                    寄生树是一种常绿树,它是年轻、发展、变化的植物。如同寄生树的郝兹杀死了永远平安的巴鲁特罗,也就是说能够破解巴鲁特罗不死之身的正是这种持续不断生长、变化的年轻。

                                    众神们因为自己的永远性而停滞不前,最终灭亡,在他们身后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类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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