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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至: 第三十万棵竹子(引子) #1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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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白丁你对文字的把握其实比金夏要好,

      对情节的构思与搭配更是常常让人眼前一亮。

      只是棱角太过分明罢了。(是说你的为人不是文章)

      所以一些“前辈”对你很不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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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撒 wrote:

        独角兽――女性的最爱,性质和F4差不多……

        独角兽=F4?差太多了吧。

        小时候看过一个动画片叫最后的独角兽,很长一段时间都好想自己养一只。

        我是男的。

        回复至: 金夏短篇作品集 #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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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我没有用读者的多寡来判断作品的好坏。

          第二:你的观点我基本同意,我的观点你可能没看清楚,如何让自己作品拥有更多的读者,让更多的人喜欢是才是我所想表述的。当然,对此目的不噱一顾的大可将我的观点驳为垃圾。

          第三:套用努塔瑞的话“寻找一个平衡,为读者和为自己的平衡。光抒发自己很有可能造成阅读困难,而光为了读者会流俗。”

          第四:希望作者与读者是相互理解而不是对立的。

          第五:我在此贴的观点已经表述完毕,如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文学研究区大家心平气和的讨论。

          完毕

          回复至: 金夏短篇作品集 #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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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所多玛的羔羊阁下

            第一:我对事不对人,还要谢谢上次阁下不辞辛苦的解释词句的意义,观点如有顶撞,请你包含一二。

            第二:冲田阁下的回复我觉得才算是实际的指点。

            第三:对实际和大话的定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衡量尺度,我也许不同意您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您说话的权利。

            第四:对金夏感到很抱歉,在主题下回了太多不相干的东西。

            回复至: 金夏短篇作品集 #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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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作者花自己最大努力来完成的小说,投入自己最多感情,认识和精力。”我承认这样的文章是对的起作者自己了,可这和读者是不是喜欢看有个屁关系?

              第二:作者没有义务为了读者的需要而改变自己的创作思路和原则。自然读者也没有必要去迁就作者的思路。

              第三:一道菜有人喜欢吃有人不喜欢吃,文章也一样。

              第四:文字从被创造出来开始,就是一种交流的工具,不是用来区分贵贱和高雅于庸俗的。毕竟文章是写出来给人看的。“你的文章太难读懂了。”“我的文章用的词没一个错的,只是你不翻字典通常看不到,而且我的每个句子都是通顺的,只是需要你自己着出其中的关系来,没看懂是你水平不够。”这样的作者也许觉得当年推行白话文的人都该拉出去枪毙了。

              第五:作者创作的目的无论是什么,都是付出了劳动的,也许不对你的口味和爱好,但是却依旧值得尊重,喜欢看请给予孤立,不喜欢看,请给予实际的指点。(只会说空话废话的不算再内)否则,请你闭嘴如何?

              第六:各位所说的,写文章对的起自己就可以了,我觉得无非是自欺欺人的说法。一篇文章没人看,不从自身检讨检讨,一句对的起自己可以了就把一切蒙混过去了。我相信各位作者都是希望自己的故事能有更多的人看,更多的人欣赏,更多的人分享,否则,你贴出来干什么,回家自己看好啦。

              回复至: 《第二把匕首》主题系列 #1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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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idolon wrote:

                  

                  “愚蠢的家伙我已经提醒你了要顾好第二把匕首,再则我是杀手不是战士,你说是吧我亲爱的弟弟。”贝斯特拾起了地上的匕首对着影子说道,回应他的是一阵高兴的笑声。

                  如果以这样的句式来写长一点的文章,可能会让人打瞌睡了。
                  
                  这样或许会好一点:

                  “愚蠢的家伙。”贝斯特拾起了匕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这就是战士跟杀手的差距――是吧,我亲爱的弟弟。”他以没有人能听得到的声音对着自己的影子这样说道。
                  

                同意,一般人如果真象文章中这么讲话,要嘛肺活量特别大,要嘛因为以外窒息挂掉。

                回复至: 金夏短篇作品集 #1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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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开头开的很漂亮,紫荆泽兰和迷跌香两个亮点很好的组合在一起,成为吸引读者的要素。

                  第二:之后的过程有点流于平庸,情节松散,没有高潮和秩序感,或者说不够曲折。

                  第三:怎么感觉好象故事化的游戏攻略。

                  回复至: 《第二把匕首》主题系列 #1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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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文章的开头让我想到了恩哥哥。

                    第二:开头的交代画蛇添足,

                    “每个看过伤口的人都认定贝斯特的武器是匕首两把不同的匕首,造成那些令人疼痛但不致命的伤口匕首并不让人害怕,真正让人害怕是另一把,它造成的伤口在每具尸体上它只出现一次但却是致命的。 ”

                    一般人看到这句之后直接拉到你的结尾看看第二把匕首究竟是什么就可以扔了。

                    第三:战斗方面的描写不但没能弥补情节上的缺憾反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两个主人公的描写没有做到平衡。

                    文字运用方面我是白痴,就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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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gerNailan wrote:

                      批评一下,楼主的习惯很不好。。。会让读者觉得矫情的
                      强行控制情节是写不出好作品的
                      小说的戏剧性固然重要,但也要在合理的前提下

                      我有点疑问,就是,强行控制情节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我觉得小说的情节如果是无序的,应该会让作者自己都感到难以控制,说实话,纯用文字来吸引读者,天人这里大概还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大多数读者看书也只局限与对情节的爱好。

                      情节的控制我个人感觉是必须的,而且也必须是强行的。

                      第一:情节是如何吸引读者的?

                        首先就是悬念的制造,大凡人都有一种对为知道事物的好奇心,“从前有个山,山上有坐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一般听到这里大多数的人都会问然后怎样,如果你回答说然后没有了,多数会被打吧;) 这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了,不过大凡种种都脱离不开这样的套路,给出一个环境几个人物,然后是一件突发的事情做为开头,然后就是等着读者的上钩啦。

                      第二:如何制造一个悬念。

                        悬念的制造其实是没有固定的套路的,可以是渐进式的,也可以是倒叙式的。冒险故事如《龙枪》(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讨论了。)《黑暗精灵》等等,都可说是渐进式的代表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一个或者几个不平凡的人,自然会有不平凡的故事,具体是什么故事呢?听作者慢慢告诉你吧。而倒叙式也是常用的。“XX在婚礼上杀死了新娘然后逃跑了。”这本身就是一个悬念,XX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故事,想知道?听作者慢慢告诉你吧,当然这种手法常常被表现在侦探小说和悬念小说里。这里指出的只是最常见的两种情况,此外,大的悬念套用小的悬念,比如在杀死魔王的道路上碰到一个陌生的人,或者多个小的悬念构成一个大的悬念,比如若干的战斗造就了一个伟人等等等等。

                      第三:如何让自己的悬念吸引读者

                        酒馆这个地方一度成为冒险奇幻小说必然的开头,我看过很多这样的文章,其实说内容,不可谓不精彩,说情节不可谓不曲折,可是,在这样的开场白泛滥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可能会看看开头就说:“怎么又是这种东西啊”而把文章丢开。我觉得很可惜。现在网络文章的流行造成了这样一种风气就是开头决定一切。《银英》的开头其实很平淡,金老爷子的武侠更不用说,但是当年可都是花了钱买的啊,不看下去亏大了。但是作为一个网络写手,样想自己的文章不被淹没,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吸引住别人的眼球才可以,或者又额外的突发事件来提高自己文章的知名度(比如12龙骑的北辰转生)。具体如何操作我作为一个不入流的小作者就不阐述自己失败的做法了。

                      第四:情节的紧凑有序

                      PS:打字打累了,就废话那么多,各位有空的话,来上几砖砸砸我这个没见过世面满口废话的小子,在下一定甘之如饴。

                      回复至: 金夏短篇作品集 #1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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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雷诺斯 wrote:

                        我的疑惑是:

                        无意中碰掉了放在床头的画册。那是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画册。画册上面讲的是:一只愤怒的羔羊如何杀死了一只狼……

                        这本画册是如何来到这里的?珍贵到被卖时都随身携带的话,为什么会随意的放在床头呢?

                        鸡蛋里挑骨头:D

                        珍贵的东西放床头很正常啊,我GF的照片就放在我床头。

                        回复至: 十八岁读的书 #1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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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穷的学徒 wrote:

                          一般十八岁开始,梦境到达了最高潮。

                          有的人进了大学,梦还可以做下去,然后大学毕业,开始面对生活,梦醒了……

                          有的人进不了大学,早早的开始面对生活,于是梦醒了……

                          当然,还有些人,面对生活后,发现现实果然残酷,于是死赖着不肯醒来,于是就一直处在半梦半醒间徘徊,如我……

                          说的好啊,说的好,阁下的语言概括能力让我佩服不已啊。

                          回复至: 《第二把匕首》主题系列 #1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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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看了回复再看文章是我的失误。

                            被各位的回复先入为主了,

                            只能说文笔不错,

                            此外无他。

                            回复至: 金夏短篇作品集 #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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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塔瑞 wrote:

                              她文章中写到狗熊的……:rolleyes:

                              体型象狗的一种小型熊科动物,

                              大法师,对小妹妹,宽容一点吧,

                              拿魔印~~拿魔印~~~拿魔印~~~拿魔印~~~

                              回复至: 十八岁读的书 #1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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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歌瑞斯 wrote:

                                我无奈了
                                顺便告诉搂主,你18岁的时候(正常情况来说)应该正在高三,你看的书不是复习资料九是习题集、报考指南之类的。如果想看什么的话,推荐你看看银和英雄传说,因为那本书20岁以后看就没意思了。

                                切…………银英里有多少东西是18岁就能真正理解的?其中很多对战争和平的理性思考都是值得反复回味的。

                                18岁的时候我在看哈尔罗杰历险记,这种书倒是最适合那种朝气和热血的年纪,现在再看,已经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

                                回复至: 白丁居士短篇作品集 #1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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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歌瑞斯 也是哈尔罗杰的读者吗?

                                  我很喜欢看这部小说,

                                  但是这毕竟只是小说,

                                  其中的错漏依旧是非常之大的,

                                  有很多情节甚至是完全虚构的,

                                  想了解野外探险的知识还是去看一些科普教材为好,

                                  小说始终只是小说。

                                正在查看 15 个帖子:76-90 (共 150 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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