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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一万年的老坑了……最近自己才想起来。
今天把前三部分的修改版贴上来,后半部分马上就传上来吧。
20岁以前的岁月就剩下一个月了……
要老喽!!流汗十五秒……
……………………(流汗中)嗯,这一篇新生已经完结啦……后面的就不再继续了吧……
另外,我叫冲田啦!
不过,名字这个东西,怎么叫也无所谓啦,田~~~~冲!是西方名前姓后的叫法吧。
最近很少写短篇了,看见这个被大家翻出来……突然又想重新的再写几个出来呢!总之,谢谢大家啦!!
这个……应该是不能叫奇幻了。
所以,斑竹看着不合适的话,就帮我删掉吧!我被偷了!
真没想到,搬进新居才不过是这两天的事情。甚至还没有任何一个亲戚朋友来做过客,就引得梁上君子光顾。说实在的,这也要怪我自己过于大意。自从国家宣布停止纸币流通,统一改为使用磁卡货币以后。我就觉得“盗贼”这个职业,就像中世纪的魔女一般的永远尘封在老掉牙的历史当中了。
事实证明,我的这种判断是过于轻率了。
从房间里的情况来看,那个罪该万死小偷显然是趁我在卧室熟睡的时候,从窗户翻进来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对我那些中古的破烂家具电器没有任何的兴趣,而只是拿走了我的钱包。
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生活态度过于大大咧咧的人。如果我能够稍微的小心谨慎一些的话,也许我会把自己的财产分别存到几张现金卡当中,妥善的放置在不同的地方;也许我会把我的身份卡、保险卡等从钱包中拿出来,放进衣柜里;或许我还应该把装着我所有磁卡的钱包贴身保存,就连睡觉的时候也不例外……
可现在,现实的问题是,我失去了所有的磁卡。
好吧,好吧!不就是把磁卡丢掉了么,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我甚至用不着到公安局去报案,那个小偷是不是能够被绳之以法也没有什么关系。我的现金卡有额度的限制,如果一次性的消费200元以上,就要输入密码。我就不相信,最多一个晚上的时间,那个小偷会挥霍出什么令我心痛的数额。
从十年前这个国家建立起完备的电脑网络开始,每个人都可以简单的使用一张现金卡完成所有的买卖交易过程。在此之后,纸币就完全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被废止使用。正因为这样,也解决了大到非法的地下交易,小到找不出零钱之类的许多问题。虽然我一直觉得,在讲得出来的这么多好处里,有不少是某些官僚为了显示出自己建立现金卡交易网络的成绩,而找人来歌功颂德的产物。但今天,我却也要为现金卡而高呼万岁了!
现在需要我做的,只是到随便哪家银行去挂个失,就可以让那张被盗的现金卡成为不折不扣的废物。
所以,根本不用像老电影里那些被盗了以后歇斯底里的女人一样慌乱。我先到盥洗里梳妆打扮一番,甚至难得的刮了刮那杂乱的胡须。穿上了笔挺的西装,打好了领带。我可不想让银行里漂亮的女职员认为我是一个邋遢的人。
当一切准备停当了以后,我准备去出门到银行去了。
嗯……出门到银行去……如果我能出得了门的话。
我的房门是最新型读卡式安全门,只要将购买它时办理的识别卡插进卡槽中,它就会伴随着悠扬的音乐自动打开。而如果没有识别卡,或是识别信号与主人不符的话,就说什么也别想打开。按照广告上的说法,它是绝对安全可靠,防盗性一流。
可是现在,我的家依然被盗,而这个有三层钢板的蠢货,却将丢失了识别卡的主人,死死的关在了里面。想要打电话向厂家求援,却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失去了磁卡以后,我的电话也已经不再为我工作了。
“好吧,好吧!既然贼们都可以从那里出入,我为什么就不可以!”我一边在心里诅咒着那个把我害得这么狼狈的小偷,一边向着窗口望下去。
我的家住在三楼,从窗口到地面也就是十米左右的高度,如果有绳子的话,从这里下去也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开始为买这间房子的时候,没有接受售楼小姐的建议,而购买二十楼以上的高层而感到庆幸了。
没有找到绳子,我狠着心把刚买来几天的床单撕成布条,系在窗框上。就像电视剧里逃出城堡和心爱的人私奔的公主一样,从窗口向下爬。可当双脚一腾空,我马上意识到了,原来做这码子事并不容易。
大概是从学校毕业了以后,一直就缺乏锻炼的缘故。还没有“走”上几步,两只手就感到了麻痹,几乎要抓不住绳子了。
不!不行呀!要是从这里掉下去,纵然不会粉身碎骨,受伤总是免不了的。要是因此住进医院而耽误了去银行挂失现金卡的时间,那损失就会一点一点的增加起来。
可是,无论我怎样挣扎,坚持不住就是坚持不住了……
我从两三米的高摔下来,“碰”的一声掉到了地上。虽然疼得入心入肺,幸运的是好像并没有受什么大伤。我足足用了好几分钟才喘着大气从地上爬起来,弹弹裤子上的土,正了正领带。不管遇到了什么情况,还是要注意自己的仪表。
好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止我去银行。然后,我就可以办回我的新卡,过回平静的生活。无论如何,那个应该打进十八层地狱的小偷给我造成的麻烦,应该到此为止了。
可是,我想得未免也过于简单了。
去银行的路上就遇到了麻烦,没有识别卡,我打不开车库。没有现金卡,也没有办法乘公交车,原因就是无法支付那只有一元的车票费。算了,距离银行也只有几公里路而已,反正我已经对今天可以按时去上班不抱任何的希望了,索性就请一天假,把这些麻烦事都办完算了。
走了大约有三十分钟后,我来到了金卡银行第十三区支行。银行里柜台小姐都和我很熟络,不要瞎想,我可不是爱拈花惹草的人。因为没搬家之间,基本上每周我都会到这里来处理一些事务,时间长了,自然会比较熟悉。
“杨先生,今天您是要缴纳什么费用吗?”柜台小姐带着可爱的微笑问道。
“不,不是!我是要……”对着漂亮的女孩子,我的话未免多了些,不仅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还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当然,这里面省去了那些狼狈的过程。
“这样呀,真是不幸呢……”她同情的望着我,“不过,新卡很快就可以办好,请您输入密码吧!”
我在键盘上打下了一个熟悉的数字,“这样就可以了吧。”
“接下来,请您出示身份卡。”
“身份卡!我刚才不是说了,我的身份卡也和现金卡一起被偷走了吗?”
“那么,您怎么能证明,您就是杨先生本人呢?”柜台小姐的笑容不变,但在我眼里,却觉得别扭了许多。
“见鬼了!你刚才不是自己也叫我‘杨先生’的吗?”我控制不了情绪,双手重重的拍向桌子,咆哮起来。
柜台小姐顿时被我的态度吓住了,虽然她受过良好的训练,但还是显得很紧张:“就算我承认也没有用处呀,没有身份卡,系统是不会确认你就是杨先生,我也没有办法……”
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当人类还是非洲古猿的时候,就已经会利用对方的面貌、声音来确定对方的身份了,这种方法一直沿用了数十万年,也没有出过什么乱子。进入到近代以后,人们开始使用身份证来标示身份,但还是要靠着上面的相片和自己的面貌是否一致来证明。没想到到了现代,却完全要靠着一张巴掌大磁卡才能证明我是我自己,脸长成什么样,却好像一夜之间变成了没有意义的事情。
这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人们把什么事情搞错了。不过,这显然不是在我面前的这位小姐的责任。
“那么,我要怎么样才能够得到新的现金卡呢?”
“您首先要拿到自己的身份卡,大概您住处管区的派出所可以提供给您相应的帮助!”
派出所距离我的住处同样只有两三公里远,但却是和银行完全相反的方向。
“好吧,我先去办身份卡,一会儿再过来。”我站起身,准备离开。
“杨先生,请等一等!”柜台小姐把我叫住,从工作裙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这是我的现金卡,杨先生要是有急用的话,就请带着吧。”
“不用了!”老实说,我心里还是对刚才的事情有些不痛快。柜台小姐碰了个钉子,脸一红,低下头不再看我。
这样对待人家的好心,我真是罪大恶极。不过,我很快就受到了惩罚,在银行门口的台阶上,我一脚踏空,摔了个结结实实,身上的西装又沾满了灰尘。算了,由他去吧,我现在只想快些办好我的那些身份卡、现金卡、识别卡还有其他那些见了鬼的磁卡。
等走到派出所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从早上开始就一直东奔西走,什么也没有吃,我的两个膝盖早已经累得生疼,肚子也饿得直在抗议了。
你永远也别想指望着警察可以像银行职员那样对待你,现在在我面前的女警官虽然长相很漂亮,脸上却是一幅冷冰冰的表情。
“上午的办公室时间已经结束,下午再来吧!”
这句话像把我打进了冰窖一般,我几乎是哀求着向她说明了自己的窘况,她这才很不耐烦的答应马上为我办理新的身份卡。
繁琐复杂的身份确认工作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我几乎是做了一个全身的体检:指纹检测、眼纹检测、声纹检测、血液DNA检测……还有许多叫闻所未闻的奇怪检测。直到女警官手里的那张鉴定磁卡,最后一次通过表示“相符”的刷卡机后,我才像是得到了大赦一般。
“好了,身份已经确认过了!”
我的一生中,还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动人的言语,我几乎是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现在,你只要交150元手续费,就可以领到新的身份卡了!”
“我……”好似晴天一个霹雳,我刚才为什么不接受银行小姐的好意呢?
这次,无论我怎么哀求,怎么说等办好了现金卡以后一定回来补交手续费,女警官都摆出一幅不容商量的面孔。我心里虽然生气,但胆子还没有大到敢在派出所里闹事的程度。
于是,我再度两手空空的从派出所里走出来,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游荡。要是现在再回银行找柜台小姐借钱,等再回派出所的时候他们也该下班了。更何况,刚才已经那么粗鲁的拒绝了人家,现在,我又怎么好意思再向她借钱。
现在的我,即回不了家,身上又没有哪怕是一分钱,连电话都打不了。想要去找朋友借钱,那十几公里的路程又怎能靠着双腿来承受。
不知不觉中,我居然本能的走到公司来了。
“真是个笨蛋,怎么早就没想到!”我一拍大腿,咒骂起自己的愚蠢。我早就应该到公司来,同事会借钱给我。就算没有人肯借钱,工会也可以预支一些工资。虽然以前我每个月都是让他们把薪水直接存到我丢失的那张现金卡当中,但其实让他们给我一张新卡也完全可以。
有了那张新卡,我要找一间餐馆大吃一顿,我要找一间旅馆大睡一场。我已经累得像是那些从矿井里刚爬出来的劳工,饿得像是非洲的难民一样了。办那些该死的卡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情突然像出了一口恶气一样,快步走到公司里去。
距离下班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所有的人都还在工作。可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实。
我居然一个同事也不认识。
每天早上,用自己的职工卡打开办公室的门,在自己一人专用的办公室里为老板设计程序,和其他同事的交流完全依赖于电话和网络,这就是我全部工作的内容。
说起来,我已经为这个公司工作了三年,虽然和我同是程序员的人我都叫得上名字,甚至可以说,了解他们的性格。可我却完全不认识他们的脸。想必,他们也一定认不出我来吧。
这样看来,唯有找工会一条路了。说实在的,我只是印象中在公司的简章里看到过“工会”的存在,一直也没有和他们打过交道。如果和他们联系也只能通过电话或电脑的话,那我就完蛋了!
好在,经过了一番波折之后,我还是找到了工会的工作人员。
“先生,你有什么事情吗?”
“我是这家公司程序开发部的……”我迅速的将这一天的遭遇向他陈述了一遍。
“嗯,那么,杨先生,你提出的预支工资的事情,完全符合公司的制度。现在,你只要凭着自己的职工卡,就可以领到新的现金卡了。”
“不要说废话了,如果我有职工卡的话,我又为什么来找你们这些蠢货!”我再也压制不了自己的怒气,所有的怒火都在一瞬间爆发了。
“可是,你总要证明你是本公司的职员。”他倒是脾气很好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和我吵架的意思。
“这是公司统一的西装!”我大喊着站起来,指着污迹斑斑的西装胸前的徽章。
而他,却只是用看什么奇怪东西的惊讶眼神望着我!
我无力的坐回到椅子上,我明白了,连我自己的脸都无法证明我是我自己,一件衣服又怎么可以呢?
“对了,根据电脑的资料,那位杨先生已经有6个小时无故旷工了,如果2小时内他再不来请假的话,明天将会被解雇……”他又补充道,但却像是对着一个不存在的人说的一样。
听了这样的话,我已经生不起气来了。我现在就在公司里,但我却无法为自己请假。那么,我只好静静的等待着最后两个小时过去,什么也不能做。然后,明天从公司里滚蛋!
我把西装扛在肩上,重新回到了大街,向着空旷的广场走去。喷泉边街头艺人的鼓点杂乱的响着,不知道他是要发泄什么样的情绪。现在好了,我没有了家,没有了财产,连工作也没了。我变成了一个不名一文的流浪汉,也许只有这个地方,才能让我凑合的过上一夜。
这个时候,连那件西装也顺着肩膀滑落到了地上。
街头艺人的鼓声停歇,他好奇的打量了我一下,对我说:“小伙子,你掉东西了!”
“那有什么!”我转过头,回答道,“我把自己都丢了。”
今天把最后两章作了一定的修改,这就算是决定版了吧。
狂汗,
是因为我的文章有脂粉气还是什么,
总有人当我是…….新生
安菲尔托是一个小到了在地图上找也找不到的村庄。一到了夏天,这里绿荫葱葱、河水清澈。当地的居民可以亲手去采摘野菜和野果。如果是小雨过后,还可以到树林里去采集肥大的蘑菇,到处都是一派浓郁的乡土气息。对于喜欢平静祥和气氛的人们来说,这里无疑是一片乐土。不过,村东头的一间小屋却好像总是和全村的整体感觉不太搭调。从外形上看,它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那里却经常会传出一些令人不愉快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是什么动物的狂嗥,却也有些像是人类撕心裂肺的叫喊……
更奇怪的是,这里的人们好像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不管里面叫得再怎么凄厉,甚至都不会有人好奇的去看上一眼。
“喂!是男子汉的话,就不要发出这种像杀猪一样的声音!”
说话的是一位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乌黑的短发整齐的剪到齐颈处。轮廓分明的脸庞和五官虽然还没到给人“惊艳”感觉的程度,但要说可爱是一点也不过分的。从她那非常有精神的声音中,可以感受到她全身上下充满的活力。
“可是……梅儿,实在是太疼了……”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满头都是豆大的汗珠,一脸可怜巴巴的样子,想必是刚才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折磨和摧残。
“做出这种样子,也不会有人可怜你呀。我劝你还是乖乖的听我的话,把嘴张开的好,不然我就要用撬的了!”梅儿的脸上露出一丝带着些许残忍的微笑,令那个男人不禁打了个冷战。
“不要!不要呀!”男人已经是在求饶了,然而梅儿却丝毫不为所动,拿起一把铁钳伸进了男人的嘴里。
接着又是一声惨叫……之后,一团血糊糊的东西被从男人的嘴里拽了出来。
“好了啦!”梅儿伸手擦了擦头上细细的汗珠,带着些许责怪的表情,冲着那个男人说道,“以后就再也不会疼啦,早就说过要你注意保护牙齿,每天刷牙。等到了这个样子才来找我,当然只能拔掉啦!要是早听我的话,刚才也不用叫得好像是给你上刑一样。”
作为一个医生,这么和病人说话,行为实在是有待于检讨。一个女孩子做事这么风风火火,也确实是令人头痛。
梅儿是村中唯一到城里上过医学院的人,成绩一直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要是留在城里的话,大概会有光明的前景吧。不过一毕了业,她就坚决的要求回到安菲尔托,为了那里的乡亲们去做村里唯一的医生。失去了这样一名优秀的学生,医学院的教授照理应该是很失望。不过具体到梅儿身上,倒不如说他们是松了一口气才对。
在医学院主修的科目是外科,可以到到了只有她一名医生的安菲尔托村。无论是那个村民感冒发热或是谁吃坏了肚子,甚至像刚才那样拔牙的事也都要梅儿来负责。好在她也通晓各门医术,除非是极特殊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应付不来。只不过,要找她来看病,也需要一定的勇气吧。
不管怎么说,自从梅儿回来以后。村里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因为得不到正确及时的治疗,而耽误了病情的事情。而且,经过梅儿的诊治,大部分人都能很快的恢复健康。所以,村人们都很喜欢梅儿。只是,还没有哪个小伙子敢大着胆子去追求她而已。
除了给人看病以外,梅儿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到村边的树林中去采一些蘑菇回来。由于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这里的蘑菇不仅个大,味道也非常的鲜美,是梅儿最爱吃的东西。送走了那个来拔牙的男人,看看再没人来看病,外面又是个好天气,梅儿就换了件衣服,拿个篮子,走到森林里去。
可是今天,她的运气实在是不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的太晚的原因。大个儿的蘑菇几乎都被人采完了,至于那些小个的,梅儿可不舍得采。以她的话来说,把还小的蘑菇采来吃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那么等它长大了再来吃它就不残忍了么?
“嗯,谁让它把自己生得这么好味的嘛,也是它自己的不好!”梅儿是这样解释的。
正当有点沮丧的梅儿低着头,想仔细看看能不能好歹有点收获的时候。却忽然听见了一阵嘈杂的马蹄声和人们的叫喊声,抬头一看,有几名骑士正骑着马向这边鱼贯而来,嘴里还喊着“抓住他”、“别让他跑了”之类的话。
领头的骑士也看见了梅儿,一拉缰绳在梅儿面前停了下来,低头问道:“小姐,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兽人从这里过去。”
“兽人?”梅儿摇摇头,“从没有见过……”
看梅儿一点也不像说谎的样子,骑士点了一下头,说道:“好吧!可要是看到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们,那个家伙非常的危险。”说完,他对这后面的骑士们一挥手,“这里没有,我们到那边去找?”
看着骑士们渐渐的远去,梅儿才转过头。刚才和那名骑士说话的时候,她就发现身后的树丛中有动静。她也猜到他们所说的那个兽人八成就藏在那个地方。不过要是说出来的话,那名兽人恐怕是难逃一死。至于说自己为什么会去维护一名兽人,还真是说不出来,只是自然而然的这么做了。可真等那些骑士们走了,她心里不免又有一些紧张起来,不知那兽人是不是真的很凶残。
梅儿小心翼翼的一步步向着那树丛接近,当离那里只有两三步的距离的时候,突然一阵树叶响动,从树丛里窜出一个兽人来。
看他的身上,多处都有被刃物所伤的痕迹。有几个地方流着暗红色的血,右臂上还插着一支箭。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脸上是无比狰狞的神色。
“人类,杀!”从他那泛着血沫子的嘴里,发出了含混不清的声音。他挥动着那只能动的左手,向梅儿扑来,非常的突然。要不是因为受了伤造成了身手有些迟钝的话,梅儿是绝对躲不开这一下的。但这回,梅儿侧身闪了过去,有些狼狈的她,稍稍的调整了一下姿势后,嘴里念动了一个咒文。
“沉寂的夜精灵,倾听我的召唤,敲击他的眼帘,赐予他安宁吧!”
咒文念完,兽人只觉得眼皮像灌满了铅一样,一股无可阻挡的睡意,占据了整个脑海。只是挣扎着摇晃了几下,就倒了下去。
“呼!”梅儿拍拍心口,长出了一口气,“受了伤的人,真是容易狂躁呀,这种时候,还是镇静的魔法最管用了。”
再去看看痕累累的兽人,梅儿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走过去,把他架起来,背在背上……
过了大约半天的时间,可能是魔法的效力过去了。兽人慢慢的醒转过来,一看见守在床边的梅儿,他立即从床上弹坐起来,想做出一个戒备的姿势。然而,浑身上下缠满的纱布却限制了他的活动,失去了平衡的兽人一下子又倒回到床上。
“你干什么!”梅儿双眉紧锁,眉心好像蕴藏着巨大的怒气,“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要闹,知道为了给你包扎伤口我费了多大的工夫嘛?伤口再裂开,还要我重新包扎,你就不能少给我添些麻烦吗?再这样的话,我就要把你捆起来了!”
似乎从来就不懂得恐惧为何物的兽人,也被梅儿的气势所压倒。乖乖的老实了下来。说起来的话,无论是多么强大的战士,兽人也不会惧怕半分。但眼前这位有着恐怖魔法的人类少女,不是自己可以对抗得了的。想到这儿,兽人有些丧气的把头偏了过去。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看见兽人安静了下来,梅儿满意地笑了笑,少女特有的好奇心开始表现出来。
兽人没有理睬梅儿,虽然是没有办法反抗,但他总是不想就这样顺从了这个人类。
“嗯,没有名字吗?那么我来给你起一个吧。”梅儿一只手托着她那形状姣好的下颚,作出一幅沉思的样子,“有了,叫大毛好不好!”
“大毛!”听上去怎么也像是狗或是猫的名字,要是再不说话,恐怕就要蒙受奇耻大辱了。
“我……我叫鲁迪!”
“原来是有名字的呀……”少女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不能叫大毛吗?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可爱的名字来的。”
也不知道可爱在那里?这个人类女孩奇怪的思想令鲁迪有点无所适从。但她对自己那大胆而直接的态度,却好像和以前自己印象中的人类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对了,鲁迪,吃饭了!”梅儿一边说一边把放着做好的食物的桌子拉到床边来,再过去想要扶鲁迪起来,鲁迪赶紧自己做起来。他对梅儿还是有些恐惧,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用什么魔法。
也不是说肚子不饿,但看看桌子上的东西,鲁迪还是一下也没有动。蘑菇、萝卜、番薯……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兽人吃素的。
“吃吧,不用客气的!”看看那边鲁迪为难的样子,梅儿尽量使自己显得和蔼可亲一些,但这个恐怖的木魔法师勉强出来的笑容是一丝一毫也不能让鲁迪感到安心的。
“我明白了!”梅儿的脸一沉,“鲁迪,不可以挑食的,什么都吃,伤才会好得快。你要是再不吃,我……”
毫无办法,惹火了她,自己一定又会被施什么奇怪的魔法。心有余悸的鲁迪不得已的去吃上两口。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些自己从来碰也不会碰的东西。味道竟然出乎意料的好,大概是这个人类女孩的手艺比那些兽人族的女人要好得多吧。
梅儿的厨艺到底好不好呢,吃过她做的饭的村民客观的评价是:你总不能指望一个精通各种医术的医生在其他的方面的才能!
鲁迪就这样住在了梅儿的家里,或者是说被梅儿拘禁在自己家里更准确些吧。梅儿依然天天给村民们看病,也就是说,每天依然有许多人来梅儿家里。他们当然会看见鲁迪,但和鲁迪想象中不一样的是,尽管他们乍一见自己都会有些惊讶,但谁也没有什么不友好的行为。时间长了,有人还和鲁迪混得非常的熟络,甚至还有人请自己去喝酒。当然了,旁边的梅儿自然不会同意伤还没好的她去喝什么酒。看看梅儿那样像是要吃人的表情,鲁迪自然也不敢答应。
到后来,连那些开始一见鲁迪就吓得往大人身后躲的孩子们也和他混熟了。最令鲁迪难以忍受的是,那些孩子最喜欢在自己毛绒绒的身体上摸来摸去,弄得自己浑身上下奇痒难耐。到了这种时候,鲁迪真是恨不得咬那些精力过剩的孩子们一口。但梅儿总是说,“对待小孩子一定要温柔。”鲁迪也不得不耐着性子,应付那些难缠的小孩子。
自己是什么时候那么听梅儿的话了呢?说起来的话,自从住到梅儿家以来,没经过几天,鲁迪就发现,其实梅儿根本就不会什么恐怖的魔法。即使是那个催眠的魔法,也不过是个半吊子,只要注意一些,避开也不是困难的事情。但好像是形成了习惯一样,只要梅儿一瞪眼睛,或是大声地喊上两句,自己浑身上下就涌起一股寒意,然后就没出息的照着她所说的话去做。
不过,这个梅儿呀,也不总是那么凶的。自己的伤好得这么快,除了因为兽人族特有的超强恢复能力外,还多亏了梅儿的治疗法术。每天给病人们看完病以后,一脸疲惫的梅儿还会给自己进行一个小时的魔法治疗。温暖柔和的白光会驱走身上所有的伤痛,但每次治疗后,梅儿都是脸色惨白,满头虚汗。鲁迪真是不好意思再让这样的她再来照顾自己,可只要他一有什么推辞的动作,就准会招来梅儿的一顿暴风骤雨般的骂。
其实,不仅仅是梅儿,连那些村民们也把自己当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一样。有个老人要是钓到了鱼,总会送来两条。还会装作很懂得样子说:“兽人是不吃素食的。”话是没有错,可兽人又不是森林里的黑熊,同样是不会吃鱼。还有个小女孩说鲁迪整天躺在床上会无聊,非要来教给自己玩翻花绳的游戏,可是兽人是只有四根手指的呀……
自己还恨人类吗?
每当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鲁迪都一遍遍的告诉自己,自己是个兽人,兽人天生是应该和人类为敌的。他也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着,想从那些给了他身体几乎致命伤害的骑士们身上找到仇恨的火种,但他突然发现那些骑士在他的印象里是那么的淡漠。与之相比,那些村民,还有梅儿确是如此的鲜明,自己再也没有办法仇恨人类了,但要是这样,自己不就背叛了兽人族了吗?
鲁迪暗暗的下了决心,明天要离开这个村子了。其实伤早就好得差不多了,可每当自己想走的时候,心里总会自然的涌起一种反面的情绪,让他好几次都到了嘴边的告别的话又咽了下去。但这回,他是非走不可了。要是再待下去,他恐怕真的再也不能回到兽人族的军队里去了。
鲁迪强压下心里所有不想离开的情绪,走到梅儿面前。他打算和梅儿告个别,明天天一亮就离开村庄。
梅儿也看出了鲁迪有什么话想说,一双明眸盯着他的脸,等着听听鲁迪要说什么。
“梅儿,其实我……”一向豪勇的兽人战士突然间变得如此吞吞吐吐,象是被什么东西埂在了喉咙。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鲁迪去开了们,一个满头大汗的农夫闯了进来。从他气喘吁吁的样子来看,一定是拚命的跑过来的。
“梅……梅儿……我老婆……要生了……好像……好像是……难产……”
“什么!”梅儿马上作出了反应,“鲁迪!有什么话一会儿再说。”话音未落,她就急抓起外套,匆匆地跟着农夫出了屋门,鲁迪在慢了一拍后跟了出去。
农夫的家并不远,三个人跑了几步就到了门口,可以清晰地听到屋里面孕妇痛苦的呻吟声。
梅儿已经判断出来,现在的情况已经非常的危险,容不得半点耽搁。她回过头对鲁迪喊道,“你也要帮忙,快去烧开水。”然后,就拉着农夫进了屋子。
虽然不知道烧开水是要做什么,但鲁迪知道这个时候是一定要听梅儿的,他进了厨房,架起了大锅开始烧水。
情况似乎是糟透了,梅儿进去了这么长的时间,孕妇的叫声却还是一声比一声更加的痛苦。那种叫声,就好像是皮鞭一样,一下一下的抽着鲁迪的心。他从来也没有见过那名孕妇,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却在担心她的安危。
孕妇生下来的孩子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呢?很有可能穿起铠甲,成为人类的战士,再将屠刀挥向自己的同胞吧。鲁迪突然发现自己在做着一件很愚蠢的事情,自己竟在帮助敌人!
干脆不要管他们,一走了之吧!
想到这里,鲁迪向着门口走去,可刚出了门,却又有一种相反的想法涌进了他的心头,使得他停下了脚步。
也许,那个孩子会象安菲尔托的村里的那些孩子们一样活泼可爱,像那个给它送鱼的老人一样善良,或者,象梅儿一样……不,还是不要太像梅儿的好。
鲁迪又转身回到了厨房里面,往灶台里又重新添了一把柴火。
鲁迪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上什么忙。只有按照梅儿的话,一锅一锅的烧着开水,烧好的水已经盛满了几口大缸,前面的凉了就重新再烧,他在以这种方法来帮孕妇使劲。
破晓的第一缕阳光,从东方远山的山顶洒向大地。一个新的生命也在这时发出了第一声啼哭,清脆的哭声传来,鲁迪不知道因为什么心底涌出了难以抒发的激动。当梅儿过来想叫他看看小孩儿的时候,一进来就惊的目瞪口呆。她看见鲁迪一个人在雾气缭绕的厨房里又蹦又跳,他的前面是几口冒着热腾腾蒸汽的大缸。
“鲁迪……这些是……”
“开水呀!梅儿,应该够用了吧?”
“你这家伙,还真是个……傻瓜……”破例的,梅儿没有大声骂人,只是微笑着轻骂了一句,就拉着鲁迪走进了正房。
房间里,孩子的妈妈安详的在床上躺着。只是因为劳累过度,脸上没有什么血色,但显然是平安无事了。而孩子则抱在喜不自胜的农夫手里。
“鲁迪先生,你也来抱抱孩子吧!这孩子能平安无事,全靠了梅儿和鲁迪先生你呀!”农夫一边把孩子抱到鲁迪面前,一边说。
鲁迪象是征求家长意见的孩子一样看了梅儿一眼,梅儿甜甜的微笑着点点头。
得到了许可,鲁迪接过了孩子,原以为孩子没准儿会被自己的模样吓哭,却没想到他却冲着鲁迪天使般的笑了起来。
顷刻间,鲁迪感到了一种比在战场上杀死任何一个强大的对手都强烈的多的快感,是一种毫无保留的,自然的,源于生命的快感……
鲁迪终于要离开安菲尔托了,但他却有了新的目标,他要回去和兽人的大族长谈一谈。兽人和人类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了,也许自己能说服族长结束这场战争。然后,他也要去医学院学习,希望可以拯救比他以前所杀戮的更多的生命。这也算是去寻找自己的新生吧。
“鲁迪,有时间一定要回来玩喔!”面对着鲁迪的背影,眼睛里满是泪花的梅儿一边拼命的挥手,一边喊着。
鲁迪没有回头,他怕一回头就再也恨不下心离开。只是暗暗的苦笑了一下,心里默默地说:“希望我再来的时候,你变得温柔一些才好!”
自己呀!
应该是正派反派都没能力当的跑龙套角色。
比如:被英勇的男主角一刀砍死的士兵甲,被“万人迷”的女主角迷住的一万中的一个等……这个,数码相机地不衬,照片地没有…………
吟游诗人之梦
“啊!伟大的英雄王手持着宝剑,意志无比坚强。美丽圣洁的女祭司高举双手,祈祷着神降下圣光……”
在城门边的一个角落里,稀稀落落的聚集着一些人。他们中间的一块可能是用来让大牌的骑士们上马的石头上,站着一个拿着竖琴的草原精灵。从那纯熟的竖琴演奏技法来看,原来他大概是一个优秀的吟游诗人。然而,那是过去的事情了。无情的岁月不仅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头发和眉毛上染上了凝重的寒霜,还夺走了他那曾经浑厚且富有磁性的嗓音。
再加上表演的内容就和他的人一样,是老掉牙的英雄战记。尽管这个老精灵声嘶力竭,使尽全力想让他的长诗富有激情一些。但从台下为数不多的那几个观众昏昏欲睡的样子来看。要不是实在没有事情做,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的。即便是这样,这些人也没有坚持到最后,陆陆续续的带着索然无味的表情离开。人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是走光了。
说是几乎,原因是在离老精灵站的那块石头很近的地方,有一位一直竖直了耳朵,瞪圆了眼睛,专心致志的观众。看他满脸都是密密的短绒毛的样子,没错,那是一个兽人,而且还是个孩子。
居然最后只剩下了一个最不懂得欣赏艺术的兽人做观众,看来我真的是不行了。老精灵心头泛起了一阵凄凉的感觉,琴音也嘎然而止。
“老爷爷,这段诗还没有唱完呀!为什么不唱了呢?”看见心灰意冷的老精灵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要离开的样子,小兽人着急的一边跳上石头一边叫着。
“不会再演了,不会再有人看了……”自言自语般无奈的回答,表明了老精灵已经不打算继续自己的吟游诗人生涯。
“人家会听!人家一直都在很认真的听!”小兽人退后一步,下了石头,盘腿坐在地上。带着一脸恳求的神色,眼巴巴的望着老精灵,“爷爷,唱嘛,唱嘛……”
老精灵没有说话,但在他脸上刚才那冰结般木然的表情融化开来。他重新拨动琴弦,悠扬的乐声再度飘响在两个人之间。虽然已经决定明天就不再做吟游诗人了。但今天,就为了这一个观众,也要把这最后一场演完。虽然,年轻时他从来也没想过自己退休前最后的观众竟会是一个兽人。
此刻,在老精灵心中,那些兽人完全不懂得欣赏艺术之类的传言完全成了不负责任的妄语。台下的那个小兽人,是他所见过的最好的观众。他会随着诗歌中人物命运的沉浮兴奋或悲伤,从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完全融入诗中的世界。
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连续表演了,可老精灵一点也没有疲劳的感觉。闹市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没有人去注意他们,而他们也不会被从身边经过的人们打扰。咫尺之隔,却分明是两个世界。随神畅游,只有他和台下那唯一的观众。
夕阳西下,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西方的天际。老精灵一曲演毕,满足的扶了扶手中竖琴的琴身。那个现在还坐在地上愣愣出神的“知音”,已经让他对这把跟随他大半辈子的竖琴再无遗憾了。
“孩子,告诉我你叫什么。”
“迪恩!”刚从那英雄的世界中醒过神来的小兽人答道,他的声音清脆豁亮,完全没有大多数兽人那种沙哑的感觉。
“好!迪恩……”老精灵用温和慈爱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这个年龄大概只有自己十分之一的小兽人,“爷爷有东西送给你呦!”
“真的吗?是什么呀!”迪恩的眼睛闪闪发亮,小孩子听到有人要给他礼物总是会迫不及待的想得到手里的。
“就是这个!”老精灵把手里的竖琴递了过去。
出人意料的,迪恩并不是老精灵想象当中又蹦又跳的兴奋样子,却好像是面对着一件神圣的物品一样,伸出双手,稳稳的把竖琴接住,抱到怀里。
老精灵欣慰的笑了笑,他知道,这个小家伙不是像孩子一样喜欢,而是像成年人一样地爱上这把竖琴了。
自那以后,城外兽人村落的家里。从早到晚,就几乎没有一刻不会传出叮叮咚咚的琴声。一开始,当然是不成曲调的音节,但没过几天,居然就像模像样了起来。几个月后,无师自通的迪恩的竖琴演奏技巧,就已经可以和一般的吟游诗人相媲美了。
从表现出的才能看,迪恩确实是一个天才。可是看到他整天抱着竖琴的样子,迪恩的爸爸蓝德的心里总是不大痛快。他是这个村子里最豪勇的战士。在他的观念里,兽人族的男人,就应该去做一个勇猛顽强的战士。就像是一个人类,就要去做骑士或法师。一个矮人,就应该做工匠一样。什么吟游诗人,那是那些孱弱的精灵们为了填饱肚子才在街边蒙人的活计。迪恩弹奏出的琴声再美妙,在他耳朵里,也只是令人软弱、消沉的怪音罢了。在他心里,一直盘算着,怎么把这个不务正业的小子拉回到正路上来。
迪恩对音乐、诗歌的痴迷很快就感染了弟弟妹妹,小妹妹整天就缠着迪恩“哥哥弹琴,哥哥弹琴”的叫唤。而更小的弟弟虽然还不怎么会说话,但一到迪恩弹琴的时候,他也会兴奋的拍着小手,咿咿呀呀地跟着节奏哼哼起来。
“好!你们两个座好,哥哥要开始弹琴了。”迪恩边说边从自己亲手制作的琴盒中像珍宝一般的取出那把古旧的竖琴。两个刚才还打打闹闹的小家伙听见了哥哥的话,马上安静了下来。并排在长椅上坐好。
“迪恩,过来!”正准备弹奏,突然门口传来了叫喝的声音,回头一看,父亲正一脸严肃的站在那里。
对于这位严厉的父亲,迪恩还是有些惧怕的。看父亲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很不高兴,不知自己又做错了什么。迪恩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低着头,不敢看父亲。
“这么大人了,一点也不会帮我忙干活,就知道成天的贪玩。去!到门口把柴劈了!”
“是!爸爸。”嘴上是不敢有一点异议,但迪恩心里却有点糊涂,明明一大堆劈好的柴像小山一样的码在外面,还要劈柴干什么呢?
等迪恩出了门,蓝德转向了他另外的两个孩子:“以后不许你们再听什么琴!”
“可是,哥哥……琴……好听!”迪恩的妹妹断断续续地说出一些词,而这些词包含的意思把蓝德惹得怒不可遏。
“还敢顶嘴!”他走上前去,劈手狠狠的抽了自己的女儿一记耳光。小女孩被打得眼泪直往下掉,但看见父亲愤怒的样子,却被吓得不敢哭出声。倒是她旁边迪恩的弟弟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因为听到了屋里面声音而跑进来的迪恩看见了这个情景,也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蓝德看见了迪恩在后面站着,阴沉着脸径直走过去,一句话也不说,重重的把迪恩一推。走出了门,拿起了斧头,像是要把压抑在心头的怒气发泄到那些无辜的木头上一样。
经过了这次的事情以后,弟弟妹妹再也不敢缠着迪恩要他弹琴了。然而,迪恩自己对音乐的热衷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不仅如此,他的兴趣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弹琴上了,他也开始自己写诗,把自己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头脑中的奇妙幻想记叙下来。虽然不像英雄史诗那样波澜壮阔,但迪恩的诗仍然是文辞优美又富于活力。每天晚上,迪恩都会跑到村东头的那个大树桩上,表演他新作的诗歌。一开始还只是那些孩子们会去看。渐渐的,有些大人也被那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故事吸引,驻足在迪恩的周围,忘记了还有什么事情等着自己去办。以至于到了后来,一到傍晚时分,迪恩自己还没有去,全村的男女老少却已经自发的聚集到大树桩的周围,等待着过一会儿陶醉于迪恩所营造的如梦如幻的世界。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迪恩的爸爸蓝德就从来也不会去看自己孩子的表演。尽管因为全村人都喜欢,他也不好坚决的反对,但他依然认为,迪恩还是应该像他的祖辈们一样,去做一个战士,而不是什么吟游诗人。
此外,还有令蓝德很不满意的事情。就是迪恩不仅仅是在村子里表演,还经常跑到别的地方去找精灵族的吟游诗人们求教。虽然现在已经早就不是精灵和兽人战争的年代了。但无论如何,在蓝德的头脑里,还根深蒂固的存在着精灵们都是些自高自大,不可理喻的家伙的观念。现在自己的儿子总是跟在那些以前经常被自己打得跪地求饶的精灵后面,低三下四的求教,这让他比什么都难受。
其实,迪恩想跟那些精灵们学习,何尝不是困难重重呢。在精灵们的印象里,兽人都是些粗鲁的生物,打打仗也许还可以。弹竖琴?恐怕他们那粗糙的手一碰到琴弦就会把琴弦磨断。朗诵诗歌?兽人那样的嗓子除了吼叫还会发出别的声音吗?
乍一听说这个兽人少年要做什么吟游诗人,精灵们只是嘲笑而已。但当迪恩拨动琴弦放开喉咙,那种嘲笑马上就变成了惊叹。这个兽人少年出色的技巧,连精灵们也不得不为之叹服。他们渐渐的把迪恩当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员,愿意和他共同交流新创作出来的诗歌。而这个兽人少年进步的速度也令他们吃惊。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就一个吟游诗人的素质来讲,迪恩已经不比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差了。
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迪恩成为大陆上最优秀的吟游诗人了。但无论他的诗歌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却始终是无法让自己的父亲对此产生共鸣。蓝德始终对迪恩做吟游诗人抱持着不满的态度。
在兽人村里,每年最重要的节日就是年末的“地母祭”。兽人并不崇拜任何神灵,但却崇拜着养育了他们的大地母亲。每年“地母祭”的活动中都有一个最重要的项目,叫做少年勇士会。其实就是让村中适龄的少年们互相比试武艺,决定出最强的一位,授予他“少年勇士”的称号。这种称号在尚武的兽人族里是一种无上的光荣,每位被授予“少年勇士”称号的人都会被当作全村的骄傲。蓝德年轻的时候,就曾经连续四次蝉联“少年勇士”。
当然,他也对今年已经可以参加少年勇士会的迪恩抱着极大的希望。
然而,迪恩自己,对参加这种比武大会之类的活动没有丝毫的兴趣,要不是父亲硬拖着他来,估计他自己连报名也不会报。在选手准备区里,别的人要么是紧张的一遍一遍的检查自己的武器。要么是仔细的观察着对手的状况。只有迪恩双手托腮,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呆呆的出神。他满脑子都是一首在白天没有写完的诗。那是一段描写英雄与恶龙搏斗的史诗。连他自己都觉得,开头真的是很棒。但写到了英雄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的时候,却卡了壳。灵感好像是枯竭了一般,再也想不出只言片语。为了这个,他已经苦恼了一整天。即使是现在,他也没有任何心思去管除了这首诗歌之外的事情。如果旁边没有人提醒他,恐怕他连该自己出场比赛都不知道。
仓促的上了擂台,那幅慌里慌张的样子,看得台下的父亲直皱眉头。对手倒是早就准备好了。迪恩定睛一看,是邻居家的孩子,无论从身高还是体形上,都要比迪恩小上一号。看起来,迪恩应该是可以轻松的获胜才对。
可是,真一动起手来,却令许多人大跌眼镜。迪恩无论是在身体的灵活性上还是在格斗技巧的熟练程度上,都和对方相差甚远。仅仅是凭借着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天生的力量优势,勉强的和对方战个平手。看到这种情景,台下的蓝德脸色已经有些不好看了。
迪恩在台上,面对着对方挥舞出来的一片刀影。感觉到了逼人的寒气,同时也体会到了面对威胁的那种心情。忽然间,他想到了那首没完成的诗。他知道该怎么去描写英雄面对危险的心情了。
“我知道了!”突然停下了所有的动作,站定在擂台上的迪恩兴奋的大叫。这种反常的举动,着实吓了他的对手一跳。然而,对手很快的就恢复了过来。趁机一脚踢中了迪恩的脚踵,迪恩就以一个狼狈的姿势直直的倒在了擂台上面。
台下的蓝德脸上一阵青一阵红,两要像是要冒出火来。他难以相信台上的那个窝囊废就是自己的孩子,觉得自己一生的脸面都让这个不争气的混小子丢尽了。台上的迪恩微笑着爬起来,很有风度的象对手祝贺,这赢得了台下的一片掌声。但在蓝德眼里,那完全是不顾廉耻的表现。十个手指被攥得毕毕剥剥的作响,他恨不得马上跳上台去揍迪恩一顿。
“迪恩这孩子,看来真的不适合当战士。其实,还是吟游诗人更符合他的性格吧。”
旁边友人善意的劝解,在蓝德听来,完全成了刺耳的侮辱。我蓝德的儿子不适合做战士?成不了优秀战士的就不是我蓝德的儿子!他拨开了人群,走到了迪恩跟前,一把揪起迪恩的领子,把他拖回到了家中。
进了屋子,先把迪恩的弟弟妹妹哄到外面去。然后,蓝德把屋门反锁。从墙角抄起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棒,冲着迪恩没头没脸的打了下去,吓坏了的迪恩拚命的呼救,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然而,两只眼睛已经因为充血而发红的蓝德根本不管迪恩怎么求饶,也不管门外迪恩弟弟妹妹的哭叫和好心赶来的邻居们的劝解。像是被愤怒的精灵支配了一样,一次次的狠命把棒子打向已经遍体鳞伤的迪恩。
终于,连棍子也承受不住,“啪”的一生断成了两截。但蓝德并没有因为这样就消了气。突然,他看见了几乎已经被打得晕死过去的迪恩手中紧紧攥着的竖琴……
他一把把竖琴从迪恩手里夺走。因为这个动作,神志已经很模糊的迪恩突然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不……爸爸,不要!”发现了父亲想做什么的迪恩拚命的大叫着,几乎要把自己的喉咙喊破一般。
然而,已经太迟了,那把竖琴已经被砸到地上,摔得粉碎……
此后的几个月里,傍晚的村口,再也听不到迪恩吟诵诗歌的声音。兽人村又恢复了像以前一样的安静。但很多人都觉得,村里有一种死气沉沉的气氛。
迪恩去参了军,成了一名真正的战士。村民们都知道,迪恩是不想做战士的。但他们也知道,迪恩不敢违抗他父亲蓝德的命令。因此,他只有去参军,走他父亲曾经走过的老路。
几个月后,兽人族和人类之间,再度爆发了战争。战事非常的惨烈,无数的战士在这场战争中丧生,兽人村也接到了一则唁告。
迪恩战死了!
乍听到这个消息,蓝德一时间整个人都呆住了,平时总是精力充沛的眼睛,刹那蒙上了灰色的色彩。
“好、好,这才是我的儿子!”蓝德呓语般的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
…………
十年后,有两名吟游诗人几乎把足迹踏遍了整个大陆。他们是一对兽人族的姐弟,每到一处,在演唱正式的曲目之前。他们总会先念上一首名为《吟游诗人之梦》的短诗,据说,那是他们哥哥的作品。
“虚幻的荣光,失败般沉重的梦想。
化作碎片,随风而逝,归于那无限的迷茫。
咀嚼着一生一世无尽的惆怅,
回味着万语千言欣慰与凄凉。
英雄的传奇,帝王的伟业,如果过眼烟云般散尽,
在落满尘埃的史书中埋藏……”
生存的痕迹如此简单的磨灭,缔造的成就如此容易的消亡。
为何还要努力的证明自己的价值,
为何还要拼命的实现自己的理想。
因为你的事迹将流传下去,把有缘人的心灯点亮。
因为轻柔的季风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荡漾,
因为吟游诗人的吟唱在无拘无束的飞翔……”汗……原来是……
我知道了终章 你是我的奇迹
曾经因为自己的犹豫不决而失去了那个红头发少女的海德,决不愿再重复以前的错误,他也知道,自己的生命会比蒂芬妮短很多,但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障碍。他要抓住眼前的幸福,要让美丽的精灵女孩成为自己的爱人。
银白色的月亮从云端露出半个脑袋,偷窥着世间。顽皮的海浪一波波的冲刷着银色的海滩,但它们发出的声音却没有破坏大海边的宁静气氛。
“这么晚了,究竟有什么事情嘛?”
跟着海德默默的走了一阵子之后,蒂芬妮终于忍不住的问道。
海德的那只红色的眸子里,闪现出从未有过的强烈光华:
“我想……虽然我们的旅行已经到了终点,但还是可以继续下去的吧。虽然我注定只能是你一瞬间的回忆,但我也希望,那段回忆对我来说就是生命的全部……从小时候起,我就已经习惯了孤独,蒂芬妮,但自从遇到你以后,我就开始害怕起寂寞。所以,你愿意陪我继续旅行吗?”
听到了海德爱的表白,蒂芬妮毫不做作的点了点头,心情很好似的的笑了起来。
“海德,你知道吗,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所以,其实我早就做好决定了呦……”
虽然,在场的并没有第三个人,但无论是月亮还是大海,都可以为他们作证。
从这一天开始,蒂芬妮做了海德的妻子。
结束了这段难忘旅行的海德和蒂芬妮,按照早就做好的约定,回到了星塔城,并且定居了下来。他们合力开了一家医馆,清晨的时候,两个人就手牵着手到森林里寻找稀有的草药。蒂芬妮的医术很好,但他们既无意赚钱也不精于理财,日子过得很清苦。不过星塔城的居民毕竟见过世面,并不像海德出生地那里的人们一样的迷信,又多多少少的收到过这对医者夫妇的照顾,对他们很友善。小两口的日子过的幸福而祥和,又在爱情之光的沐浴之下,倒也其乐融融。
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短暂,转眼间,又是三年过去了。
直到有一天海德发现,蒂芬妮本来就有些单薄的身体,最近越发显得消瘦。他有点担心,因为精灵是不轻易生病的,身体有问题的话,那就是大事情了。
当海德终于忍不住去问蒂芬妮的时候,得到的回答却好似晴空中一个炸雷一般,将他的整个头脑都炸的嗡嗡直响:
蒂芬妮怀上了自己的孩子!
在此之前,海德并不知道“妖瞳”和精灵生下孩子会怎样,但看着蒂芬妮的样子,他知道了在这个他深爱着的精灵腹中孕育着的生命,对蒂芬妮来说是致命的。而且,蒂芬妮根本就是知道这件事还故意要这样做的。
“妖瞳”虽然有一半的精灵血统。但和人类一样,如果和女性的精灵有了子嗣,同样会使那名精灵失去她那永恒的生命。
“不!蒂芬妮!不要……”海德有些失控了,他绝不容许就这样发展下去。不管是什么原因,他也不想让自己和蒂芬妮之间变得和自己的父母一样……他不想让象童年时候的自己那样的孩子再诞生到这个世界上……他不想失去蒂芬妮!
“亲爱的……”自从结婚以后,蒂芬妮那原本俏皮的笑容就融入了丝丝的温柔,现在尽管她的脸上缺少些血色,但却依然美丽得令人心动,“听我说完好吗?”
“我们精灵和人类不一样,有着永恒的生命。我们每天只是任凭着时间流逝,而不会去珍惜它。因为我们不会死,所以也不会生。精灵之间是用不着也不能结合生子的。因此,精灵之间也不会相爱的。我们从那棵精灵之树中诞生,然后,就面对着永恒却无聊的生命。
我一出生就是这个样子,过了两百年也还是这个样子。实在无聊了,我就想出去看看别的种族的生活。亲爱的,你还记得草原精灵的‘生命圣坛’吗?那是我们精灵建造不出来的建筑呀!可在人类眼里,那算不得什么,这是因为,人类比它们更伟大呀。
虽然只有短短的生命,能力也远不如我们精灵,但人类可以创造‘奇迹’。做出我们精灵永远也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想要看看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想要体会它们的生活。”
“可是你不是已经在体会人类的生活了吗?”
“不是的!”蒂芬妮摇摇头,“只是生活在他们中间是不够的,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情,却没有时间的压迫,就永远也不能像他们一样激发出超越自身的力量,就不能创造‘奇迹’。长老告所过我说,人类是神以自己为蓝本创造出来的,他们才是最接近神的存在,现在,我已经体会到了。那是因为他们理解两样我们精灵不理解的东西,那就是‘爱’和‘生命’。
海德,你知道吗,我是那么那么的爱着你……真的好爱你……见到你之后,我已经体会到了什么是‘爱’。现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来看看什么是‘生命’吧!”“我不明白”海德可以明白蒂芬妮的话,但他却还是接受不了,看蒂芬妮坚决的样子,令他更加激动了起来,“你们精灵有永恒的生命,真的一定要放弃它才能体会什么是‘生命’吗?生命的意义难道在于死亡吗?你想让一个孩子被叫做‘要了妈妈命的妖怪’孤单痛苦的生活着吗?”
“亲爱的……你孤单痛苦吗?你为拥有‘生命’而感到遗憾吗?”
“我……”
海德孤单过、痛苦过,怀疑过自己的生命,也想到过死。但也品尝过更多的幸福滋味,他并不会为拥有‘生命’而感到遗憾。
“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生命是为了苦难而降生的,体会了生命就体会到幸福了呀!
无论是一百年还是一千年,对于我们精灵来说都是一瞬间的事,根本没什么区别。那种无限的生命使精灵永远也不会理解生命是多么的可贵,精灵永远也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奇迹’。生命之所以宝贵,就因为它是有限的。不过,虽然人类是唯一最接近神的生物,虽然我们精灵不懂生命,没有爱情,更不能生育。但只要体会了‘爱’和‘生命’。我们一样也可以创造‘奇迹’。”
蒂芬妮用手指了指海德的眼睛:
“你们‘妖瞳’就是我们精灵用‘生命’和‘爱’创造的奇迹!”
当象征着黑夜的最后一颗星斗消逝,就是太阳升起的时候。千百年来,无数游吟诗人的长诗中都是将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和破晓的第一缕阳光作为生命和希望的象征。当这两样东西同时出现的时候,没有理由不相信未来是更加光明美好的。
现在,海德和蒂芬妮同时聆听到了那种希望的声音。
蒂芬妮的脸白的像透明一般,但眼睛却发散出从来也没有过的光华。也许是海德精灵血统的作用,她并没有在分娩后立刻死去,而有机会看到了自己的孩子。她兴奋的凝视自己生下的那个漂亮的女婴。
孩子长得很象蒂芬妮,而她的两只眼眸……左边是热烈的红,而右边是深邃的蓝。
“她的眼睛……好美好美……海德,我现在知道创造奇迹的感觉了!”
“是的,你做到了。”海德走过去,吻了吻蒂芬妮。
蒂芬妮的表情,依然是海德自从认识她以后就再也熟悉不过的,春风一般的微笑。
春风般的精灵女孩已经静静地睡着了。
海德抱起孩子,小家伙有些好奇的同父亲对视着,父女俩有着同样的“妖瞳”。在这一瞬间,海德明白了为什么“妖瞳”们的两只眼睛是不一样的颜色:
因为那里记录着一个精灵对于“奇迹”的追求,对于自然的领悟。
红色代表的是‘生命’,而蓝色代表‘爱’。
海德决定把孩子带在身边,等她长大一点,懂事了以后,要告诉她一个故事。无论她以后的人生道路会是什么样子,她应该会为她的“妖瞳”而感到自豪。
第四章 感受的旅程
虽然海德早就对蒂芬妮见到人类的建筑时夸张的表现,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出现现在的情形,却还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还没有进城,蒂芬妮似乎就对星塔城的城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瞠目结舌的望着那在她看来是高耸入云的石头城楼,不时地发出赞叹的声音。
这个样子,不仅已经引起了过往路人的围观,连守城的士兵也注意到了。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一会儿就有麻烦了。
“喂,蒂芬妮,我们进去好不好。”海德过去拉了拉蒂芬妮的手。
“不要,再多让我看一下嘛。”
“不过,城里面可是有比这还高得多的石塔和宫殿,要是不快点进去,恐怕就来不及看了呦。”
“真的!”兴奋的神色荡漾在蒂芬妮的脸上,“那还等什么,我们快一点进去!”
话音未落,迫不及待的蒂芬妮就迈开轻快的步子向城里走去,海德赶紧从后面跟了上来。
奥路王国的首都星塔城,不愧是黯虹大陆上最大的城市之一。熙熙攘攘的人群摩肩接踵,路边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而稍微像样一点的店铺中的橱窗里,摆着琳琅满目的货物。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要数城中央矗立着的观星塔。
所有的一切,对蒂芬妮都有着无法抗拒的强烈吸引力。海德跟着她从城东头跑到城西头,又从西头跑回到东头,来来回回好几次,直到蒂芬妮精疲力竭的再也迈不动一步为止。
“好累呦……”清秀的精灵女孩坐在海德的身边,整个后背靠在海德的身上,她那细微的喘气声,清晰的传进海德耳朵里。蒂芬妮一边用手揉着发酸的膝盖,一边说道,“不过,真的是太棒了,那座观星塔,简直比山峰还要高,海德,那真的不是神迹,而是人类自己建造出来的吗?”
“是的!”海德自己从来也没有认为过那座观星塔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地方,即使是当初自己和姑姑一起到星塔城,第一次看到观星塔的时候,也只是觉得它挺高而已。不过,现在却好像是被蒂芬妮感染了一样,他也忽然觉得,那座观星塔确实是很伟大的建筑。
“人类真是了不起的生物,在我们精灵看来,他们创造出的,简直就是和神一样的奇迹。”
蒂芬妮的眼睛里,流露着憧憬和向往的眼波。那样的眼神,好象好象一个人,就象是韦罗妮丝望着自己的模样。
那个红头发少女的音容相貌,至少仍然清晰的留在海德的脑海里。尽管为人处事应该寻求快乐,伤心的往事要尽快忘记,但谁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
“海德,我们到那边去!”
蒂芬妮春风般的声音打破了海德的愁思,在她的身边,你永远也不会长久的陷入痛苦的回忆。她的欢乐情绪,会驱散你所有的悲伤。
“嗯!”海德微笑着点点头,跟着蒂芬妮,向着她所指的一家服装店走过去。
蒂芬妮身上穿的衣服,似乎总是那件翠绿色的短衫。其实不只是她,在海德的印象里,几乎所有的精灵都是这样的“标准打扮”。想必蒂芬妮对人类那种各式各样,色彩鲜艳的服装喜欢的不得了吧!
这只是一家小服装店而已,现在在店里的,除了海德和蒂芬妮,以及看店的中年胖大叔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而且,店里的货品也称不上繁多齐全,仅仅是有一些普普通通的旅行装而已。但即使只是这样,也让蒂芬妮高兴得象是发现了最美丽的宝石一般。
她从衣架上取下这件比一比,又取下另外一件试一试。精灵的身材比普通人要更加的纤细一些,合身的衣服并不多,这让蒂芬妮稍显失望。
忽然,她眼睛一亮,从摆在角落里的衣架上取下了一件黄色的连身长裙,这条长裙做工精细,款式也很特别。最重要的是,就好象是为蒂芬妮特别定做的一样,看上去应该完全合身。
“海德,好不好看?”蒂芬妮拿着长裙比在身上,笑盈盈地问道。
“好……好看,当然好看!”海德有点慌张的回答着。
“都没有仔细的看,可有点口不对心呦!”蒂芬妮微微地撅起了嘴,有点不满意地抗议着。但马上就又恢复了满脸的笑意,对着店老板说道:
“大叔,我可不可以去穿穿这件衣服试试看?”
“当然可以,试衣间就在后面。”
“谢谢大叔!”
蒂芬妮拿着那条长裙,蹦蹦跳跳的向着试衣间过去。等他走后,海德有些不好意思的向店老板问道:
“要买那件衣服要多少钱?”
“四个银币。”
果然不出所料,这远远不是海德可以支付的起的价格,至于蒂芬妮,身为精灵的她更是连一个铜板也不会有的。
海德犹豫了好一会儿,下定决心般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黄金制成的吊坠。
“大叔,我要是用这支吊坠换那件衣服可不可以?”
这支吊坠是海德十岁生日的时候,姑姑花掉了自己半年中给别人做工的所有报酬买给海德的礼物,那也是童年的海德得到过的唯一一件礼物。海德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最保险的地方,视若珍宝。除了拿给韦罗妮丝看过一次以外,甚至从没给其他任何人看过。
一个人下定决心放弃自己的宝贝的时候,一定是发现了更值得自己珍惜的东西……
老板接过了吊坠,用手掂了掂分量。虽然不是很重,却也足足的抵得过四枚银币的价值。
“小伙子,这件东西对你很重要吧!”
“……是的!”
“那为什么要把它给我,去换那件衣服呢?”
“因为……”
海德有点窘迫的半低下了头,老板的脸上,露出了他那个年龄的人特有的慈祥笑容,把吊坠重新塞回到海德手里。
“小伙子,把你的宝贝收好吧!”
“可是……”
“那件衣服,就送给小姑娘好了。反正,也差不多不会再有人穿它那么合身了。”
“为什么……”海德的“妖瞳”中,写着一种疑惑与感激交织着的情绪。
“因为呀,我也是从那个年龄过来的,虽然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老板背转过身去,伸了个懒腰,一边向着海德的反方向走,一边自言自语的说道,“年轻真好呀!”
也许是因为看惯了蒂芬妮一身绿色的装束,当换上了新装的她重新的出现在海德面前的时候。“妖瞳”的青年第一次出神的盯着这个精灵族的少女。蒂芬妮就象是一朵娇小可人的迎春花一般,散发着特别的芬芳魅丽。
“好不好看!”蒂芬妮轻灵的在原地旋转一周,她的动作,比起最好的舞蹈演员也毫不逊色。
“小伙子已经把这件衣服买下来送给你了呦!”老板略带揶揄的对着蒂芬妮说道。
“其实是……”海德想向蒂芬妮解释事情的原委,却只说了几个字就停了下来。因为那个老板正冲他挤着眼睛,更因为蒂芬妮脸上,美得可以令人忘记一切其他事物的笑颜……
…………
“海德,以后我们一定还要再回这里来玩!”
落日的余辉给整个大地罩上了一抹艳丽的色彩,金色的大道上,一身新装的蒂芬妮和海德肩并肩的走在一起。
对于海德来说,这次来到星塔城,有着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感受。具体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因为以前和姑姑一起来的时候自己还小的缘故吧。不过,海德觉得,年龄并不是主要的原因。
“一定会的!”海德望着春风满面的精灵女孩,很认真的保证着。
离开了星塔城之后,“妖瞳”青年和精灵族女孩继续着在大陆上的旅行。他们穿过了北方最严寒的克隆特山谷,经过了广袤的帕斯平原,从“通天之河”赫尔路江顺流而下,还拜访了比星塔城更加繁华的“千年古城”拜伦……
旅途中也不乏艰险,海德和蒂芬妮也曾经被上百只饥饿的哥布林包围,还深陷过魔龙的火山口。在那充满了新奇与刺激的三年中,他们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黯虹大陆的每个角落。
三年的时光在蒂芬妮身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她依然是和海德初次见面时的那个春风般的少女。而海德却比三年前更加的成熟,那双动人心魄的“妖瞳”中,再也没有了那种忧郁的色彩。取而代之的,是鲜艳而明亮的颜色。
“红螺镇”是黯虹大陆最西端的一个小渔村,过了这里,就是一望无际的浩瀚大海。海德和蒂芬妮的旅途到这里就将是终点了。在这里,有着蒂芬妮最后想看的海精灵遗迹。
然而,两个人在红螺镇却连一点海精灵的踪影也没有见到。这里有的,只是人类的渔民们辛勤劳作的景象,却没有一丝一毫海精灵的痕迹。
“看来,他们真的是全都灭绝了……”蒂芬妮罕有的露出了悲伤的表情,眼角隐约的有泪光在闪动。
“海精灵……是什么样的种族呢?”
“他们和我们森林精灵一样,是从这块大陆诞生的时候起就存在的种族。而且,他们的生命也应该像这块大陆一样长。我小的时候,还经常会有海精灵的客人到我们森林精灵里来,虽然他们那些一成不变的海洋故事听多了就会让人倒胃口,但那个时候,我还是很盼望着他们来讲故事呢?”
“那他们怎么会灭绝呢……他们不是有着永恒的生命的吗?”
“这个我也不知道,村里的长老说大概是因为气候变化之类的原因吧。”
海德和蒂芬妮正在说话间,忽然看到海滩上一群渔民正在忙碌着,他们把海水引进挖好的大坑,在旁边的几个相似的坑中,都装着一层白色的颗粒。
毕竟,蒂芬妮是不适合悲伤气氛的少女,看到了令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便拉着海德小鸟一般的飞到了那里去。
“老伯,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呀?”蒂芬妮伸手抓了一把那些白色的颗粒,一边好奇的用手拨弄着,一边问道。
“就是在晒盐嘛,你们精灵还真是少见多怪呀!”回答的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渔夫,但他那紫铜色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皱纹。发出的海浪一般厚实的声音中,蕴含着和他脸上同样盈实的精气。
“盐……”蒂芬妮侧着脑袋,并没有因为被说成是少见多怪而生气,“晒那么多盐有什么用呢?”
“咱们这里的海呀!和别处都不一样,到了冬天的时候,可是会结冰封冻的,到了那个时候就捕不了鱼了呀。可日子还得过,所以现在就晒些盐出来把鱼腌成咸鱼,虽然不怎么好吃,但总算也能过冬了!”
“咸鱼……”
“还真是麻烦呀!”老渔夫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把蒂芬妮往旁边一推,“一会儿到我家来,让你们吃个饱吧,现在可不要碍着我干活。在不加油干,到时候大家就都没有鱼可吃了!”
说完,老渔夫再也不理会蒂芬妮,径自回去干活去了。
“了不起……”蒂芬妮嘴里喃喃的咕哝着,突然转过头,对海德大声地说道,“真是了不起呀!”
海德摸了摸脑袋,他并没有明白地芬妮在说些什么。
“你说什么东西了不起呀。”
“那个老渔夫……不!是所有渔民……不!是整个人类都好了不起!”蒂芬妮可能是因为过度的兴奋,话说得有一些语无伦次,“我们精灵一遇上环境突然的变化就束手无策了,甚至会像海精灵那样灭绝。可人类就不一样,总能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真的是很了不起!”
“海德!我们也去!”蒂芬妮拉着海德的手,冲着那名老渔夫喊道,“老伯,我们也来帮忙!”
“真想要帮忙也可以,”老渔夫先是一愣,接着带着点苦笑回答道,“不过,别指望我会给你们工钱。还有,不要给别人添麻烦。”
“没问题!”蒂芬妮痛快而爽朗的回答道。
天色已近黄昏,夕阳将西方的天际染的一片火红,让无涯的海面和天空之间的界限相容。蓝色的海和红色的天交织出一幅异常美丽的图画。
蒂芬妮遥望着远方的海平线,脸上不禁露出少女兴奋的笑容:“好美呀,海德,和你的眼睛的颜色是一样的。”
看着蒂芬妮清丽的倩影,海德在心里默默的下了一个决定。第三章 命中注定的邂逅
或许,比起一般的人类来,“妖瞳”的生命力要顽强许多。使得即使是受到那么严重的创伤,海德也没有立刻就失去生命。不过要是就那样放着他没有人管的话,那他也就死定了。
也不知是昏迷了多久,总之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吧。中途好像因为全身上下针扎一样的刺痛迷迷糊糊的醒来过几次,但也可能一直就没有醒过,只是做过一些内容相同的梦吧。
不管是什么,海德记得,他的眼前总是出现一个模糊的女孩影子,是韦罗妮丝吗?有些像,但总感觉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海德不止一次的想努力看看她是谁,但每次他那勉强维持的一点意识,都很快的重新被一片混沌所占据。
终于,海德清醒了过来。而且,他确定了,那个倩影并不是自己梦中的幻象,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存在。
那是一张自己从来也没有见过的清丽秀美的面容。她有着一双像春日里荡漾的湖水一般碧绿的眼底,有着细细的眉毛,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则是那一对尖尖的长耳。
这是一个精灵族的女孩。
精灵女孩娇小的身躯使得她看上去似乎年龄要比海德稍小。但海德知道,对于不老不死的精灵来说,他们生命的一瞬就比自己全部的光阴要长的多。眼前的这位精灵少女在世上经历过的岁月恐怕至少是自己的十倍。
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位精灵女孩很快的产生了自然而然的亲近感觉。没有什么说得出来的理由,就是一种从心底涌出的感觉。这种共鸣,是不是因为自己身上里流着的那一半精灵的血呢。
海德挣扎着想坐起来,但稍一动弹,就牵动了身上的伤口。那种痛楚像毒液一般的迅速流窜到全身,这使得他不禁闷哼了几声,也让精灵女孩注意到了他的异状。
“不要动,身上的伤口很容易再裂开的,快躺下!”精灵女孩用自己纤细的手扶住海德的身体,使他不至于再因为活动而对伤处产生什么损害。
“你……是谁……为什么……”
“我的名字叫做蒂芬妮。”精灵女孩清了清喉咙,开始报上自己的名字。说起来,虽然已经是17岁了,但这还是海德第一个记住的由女孩自己报上的名字。
“我呀!原来是住在精灵森林里的呦,那个地方,真的是很美丽。”蒂芬妮神采飞扬的说话的时候,完全没有一般的精灵给人的那种内向、孤傲的感觉,“每天早晨,极乐鸟们都会唱着欢快的歌曲,流过我家门前的无名小河也会为它们叮咚叮咚的伴奏,总之啊,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呢。”
海德没有回话,其实,他对蒂芬妮自顾自的说话内容并没有多少兴趣。但看见蒂芬妮兴高采烈的样子,他就自然而然的感觉到听这个精灵族的女孩子说话实在是一种享受。那种春风一般的欢乐情绪,也深深的打动着他的心。
“可是呀,那个地方也实在是太无聊了,每天的生活几乎都是一个样子的,几十年也没有一点变化。所以,我就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就瞒住村里的长老,一个人跑出来啦!”蒂芬妮吐了一下舌头,做出个象是恶作剧被抓住一样的可爱表情。
“啊,真糟糕。”蒂芬妮轻轻的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光顾着说话,忘了该给你换药啦!”
说着,她从身边拿起了一株形状奇特的草来,把它放在嘴里轻轻的咀嚼,从蒂芬妮微微蹩起的眉心可以看得出来,这药草的味道不会怎么的好吧!
但它确实是很有效的药物,当那带着少女唾液温度的药草涂到海德身上的时候,那种暖暖的感觉,立刻把大半的痛楚驱除得无影无踪。
从来也只是听说,但这一次海德真是见识到了精灵对于草药的独到认识。在蒂芬妮称得上是细致入微的照料之下,海德很快就恢复了健康。而且,似乎和蒂芬妮一开始接触就有一种很熟络的感觉,仅仅只是经过了几天以后,两个人就好像已经是相处多年的知己一般。
看到海德的伤已经基本好了,迪芬妮就对着海德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主张道:“既然我治好了你的伤,救了你的命,那么你就应该报答我才对呀!所以,你要跟在我身边。至少,在我旅行的过程中,你要负责拿行李才行。”
面对着俏皮的精灵少女有点任性的要求,海德难得的以自己的微笑作了回答。
从此,蒂芬妮的旅行就不再是一个人。她的身边,多了一个叫海德的“妖瞳”青年。
一月,是整个黯虹大陆上最为温暖的季节,从北方海洋上刮来的夏季风带来了充足的水气。加上一天可以维持十四个小时的日照时间,使得草原上的草到了一年中生命力最为旺盛的时节。
草原也有精灵,和蒂芬妮他们森林精灵相比,两者在面貌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但要是说起身材来的话,和森林精灵修长和身体相比之下,草原精灵就显得实在是太矮小了。也正是因为这样,草原精灵并没有那种高贵优雅的感觉,而只是给人一种很可爱的印象。
在这片整个南大陆最广阔的大草原的中心地带,有一座几乎不为人知的圣坛。草原精灵是一个好客的种族,他们并不排斥其他的种族进入他们的聚居地。但这片草原实在是太大了,又没有人类所必需的耕地。因此,这附近几乎是没有人类居住的。所以,这么著名的草原精灵圣坛,却没有几个人知道,也不是什么令人奇怪的事情。
对于跟着蒂芬妮来这个地方参观的海德来说,这座圣坛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建筑。虽然规模也不能算小,但要是和小时候自己和姑姑一起进城看到的那些塔楼相比,草原精灵的圣坛也实在算不上什么。海德有点索然无味的看了看蒂芬妮,却见蒂芬妮是一脸感动的表情。
“了不起……实在是了不起!”蒂芬妮的双手交叉在胸前,眼睛瞪得大大的,那种兴奋的模样,没有一点象是装出来的感觉。
看见蒂芬妮这个样子,海德不禁又仔细的看了看这座草原精灵的圣坛,但无论怎么看,它也就是用经过了处理的方形石块垒成的一座圆台。和海德见过的其他建筑相比,即算不上精美,更谈不上宏伟。而且,也看不出有什么类似具有魔力啦之类的特殊之处。海德皱了皱眉头,用颇感怀疑的目光看看蒂芬妮,真不明白她这么兴奋是因为什么。
“海德,你不觉得草原精灵们真的很了不起吗?”没有发现海德的态度,蒂芬妮依然在为见到这座圣坛兴奋不已,“在我们那里,可没有这么壮观的建筑呀!你不这么觉得吗?”
“是呀,是呀!”虽然心里不以为然,但海德也真是不想破坏蒂芬妮的良好心情,就随口应和了几声。但转念一想,也许这座圣坛真的有什么特殊之处是自己看不出来的,就转口问道:“蒂芬妮,这座草原精灵圣坛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嗯……说到这个,原来草原精灵和我们一样,都是生活在森林里的。其实,根本就和我们是同一个种族。后来,一些人迁出了森林,到这边的草原上生活。不知道为什么,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就成了这般长不大的模样。而且,更可怕的是,他们的生命再也不是永恒的了。过上三四百年,就会因衰老而死去。所以,他们为了纪念生命,就修建了这座圣坛。因此,这座圣坛也叫“生命圣坛”。
如果只是有为了纪念生命的象征意义,那岂不是说他没有什么现实的特别力量。如果是那样的话,真是不能理解这座“生命圣坛”有什么地方值得蒂芬妮像这样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
或许是森林精灵的建筑水平实在是低得离谱,所以蒂芬妮真的没有见过这样的建筑吧!当然,海德的这种感想,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告诉给蒂芬妮知道的!
可能是运气真的不错,海德和蒂芬妮来参观生命圣坛这一天,恰好是草原精灵们“夏日祭”的日子。这是一年当中,草原精灵们最重要的节日。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精灵们,只要是有可能的话,就一定会在这一天赶到生命祭坛的周围。他们的总数虽然不多,但两三千人聚集在一起,倒也显得非常的热闹。
热情的草原精灵们自然邀请了海德和蒂芬妮参加他们的节日,他们拿出了最好的浆果和珍藏的小麦酒来招待远方的客人。乐手们拉起了风琴,吹起了风笛。草原精灵们乐器的乐声较为悠扬,因此奏不出非常欢快的音乐。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整个会场的气氛,反而消除了过于热烈而产生的噪杂感觉。
草原精灵的性格真的是非常的活泼,不时的会有人出来搞笑。连例行公事的长老致词也演变成了一场浆果大战。到后来,连蒂芬妮也参与了进去,把葡萄浆打得海德满脸都是,海德最后也“不得已”的反击。等到事后一想起刚才的疯狂劲头,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是自己做出来的。
一个节日的高潮自然是出现在最后的舞会上,草原精灵的舞蹈是一种两人的牵手舞,节奏不快,动作也很简单。其实,大家一起跳舞的时候,是不是跳得好看那是次要的。重要的在于跳舞者的心情,每个草原精灵的小伙子都会趁这个机会邀请自己心仪已久的姑娘。也许,在“夏日祭”以后,就会有许多对儿新的情侣诞生吧。
“海德……”蒂芬妮的脸有些微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喝了些麦酒的关系,“我也想跳舞。”
“那你就去……”说了一半的话,海德才明白了蒂芬妮的所指,和蒂芬妮跳牵手舞的话,那些草原精灵显然是太矮了……
“那我们就去吧!”海德大着胆子牵起了蒂芬妮的手,向着舞场的中心走去。
一开始总会有些不习惯,而且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两个人都有些放不开的感觉。但关键的问题是,怎么每次都是海德踩蒂芬妮的脚?
海德被弄得尴尬不已,但蒂芬妮总是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加上那微红的面颊,使得她看上去更加的妩媚动人。
好在没有多长的时间,两个人就逐渐的适应了起来。他们两个的舞姿,当然是远非那些矮小的草原精灵们能比的。渐渐的,吸引了所有草原精灵的目光。他们一对对的停了下来,到最后所有的草原精灵都停了下来,围成了一个圈专注的看着两个人的舞姿。然而此时,无论是海德还是蒂芬妮,居然都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两个人只是一直忘我的继续着舞蹈,直到一曲结束,周围草原精灵们的掌声响了起来……
整个的“夏日祭”的一天过得虽然很快乐,但是等到了两个人告别了草原精灵们的时候,最令蒂芬妮念念不忘的却还是见到“生命圣坛”的情景。
“蒂芬妮,你去过人类的城市吗?”
“没有,其实呀,我也真的好想看看人类的城市是什么样子的。”
“那么,我们到星塔城去看看怎么样,那可是这个国家中最大的城市呢。”
“好呀!好呀!”蒂芬妮一兴奋起来,就像个小姑娘一样拍起手来。不过,说像也许不准确。因为从精灵族的角度看,蒂芬妮确实还是一个小姑娘的年龄。
至于说蒂芬妮见了那些真正称得上宏伟的人类建筑之后会有什么样的表现,海德心里已经有了个腹案。不过会不会真的是那样,那可是只有到了那里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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