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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和我的不少观念还是不同,随风飘摇兄啊,在下还是在天人的世界设定外头晃荡吧。
又及:努努的设定的确不错。好了好了,我已经没有和你抬杠的力气了。
理论工作并不是一定那么空泛的,中国奇幻文学同样需要奠定它的理论基础,先不论别人怎么看,至少首先要为健康的人性写作。
要反对YY小说首先要从他们的反面起步,那么,理论工作也是必要的。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接不接受,是别人的事。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自由。看法可以相左,但是彼此应当尊重彼此的自由。@苏菲娅 wrote:
包子的文字我没什么可说的,:)
这样的奇幻设定……我个人是不太容易接受,不过这只是第一感觉而已,到底能不能接受还得看下文才行啊。
这段话里流露出的思想,我倒是能感受到一些,但是我不喜欢……现在的奇幻原创里人本位的东西太多了,把人类的黑暗面写到极至的东西也太多了,我希望看到更成熟、更独特些的思想。
同感
不管怎么看,我还是觉得这是玄幻。
1.能够接受这样的奇幻世界设定吗?――以前有人写过类似的小说,但我不喜欢。当然这是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2.能够接受这段中的透露出思想吗?――如果是那个总统的思想,我无法接受,人类典型的自以为是,套用《龙族》的话说“人类是唯一一个站在大地上却狂妄地看着天空的种族”――“既然它们在进化的过程中走错了路,这个世界又没有替他们选择的力量,那就由我们人类来替他们选择吧。”人类没有权力为其他种族决定未来,这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当人类妄想成为神的时候,也是世界面临危机的时候,这世上的许多罪恶往往都是自以为可以成为救世主的人所犯下的――高尚的目的往往比罪恶的妄想造下更多的罪孽,比如苏联的“大清洗”,比如中国的“文革”。
一个种族无权决定其他种族的命运,不论是人类还是矮人、精灵、侏儒、半精灵、半兽人、半身人。
以上。在格林童话里,圣彼得的复活术:
把死者的尸体放到锅里去煮,然后把骨头全捞出来,以某种次序摆到长餐桌上,然后说:“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死去的人,站起来吧。于是死者就复活了。不要惊叫,我知道这很像亡灵法师干的事情,但是格林兄弟就是这么写的。大概那些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让那个精灵牧师复活的。
仙术师:位于遥远东方的华原大陆的民众们对当地术师的称呼。仙术,源自古代那些隐居在森林、山地等地方的隐士和仙人们,这是一种和巫师使用的魔法截然不同的法术体系。
根据现存资料,仙术最初同“用咒语来控制爱情、生长、运气、健康和财富等的行为”也就是原始巫术有关,经过古代隐士和仙人们的研究和改造,成为一种哲学意味颇浓的法术体系。仙术与西方同行使用的魔法一样,也是带有机械性和直观性的,但是仙术作为一种信仰,而特别带有哲学色彩。比如说,用他们的话说,应用仙术应“酷热时将自己化为酷热,寒冷时把自己化为寒冷”,这和应用玛那干涉自然力的魔法原理就有很大差别。以上摘自《神秘的东方:每个旅行者都应了解的东方世界常识.第五章,东方魔法》
仙术师等职业的服饰纹章是区别术师阵营的标识,同时又是一种纹章符咒,纹章 饰于长袍上,可以对术师施法起一定的辅助作用。现在正在读《中国后神话研究》和鲁迅全集还有《堂诘诃德》。觉得要振兴中国奇幻,首先我们自己要提高素质。
感觉很像冲田 的《吟游诗人之梦》,但是看起来更具普遍性和代表性,描写和语言很有表现力。努力吧。
@GELEN wrote:
我?能帮什么忙??
走来?
怎么走?难道是用尾巴一跳一跳的?呵呵~~~~~~~`
为了爱放弃尾巴……
也要他来个割舌言志?
沙滩上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裸男,你回来救他回家吗?狂汗、暴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GELEN 你能否帮我绘制仙术师等职业的服饰纹章。。。。因为看你绘画水平蛮不错的说。。。“沙滩上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裸男,我回来救他回家”这个提议当然也。。。。(脸红,仓皇四顾,我怎么会。。。逃跑ING。。。。)@乌雷诺斯 wrote:
史东的离去……
汗……
我看了两三遍,还是不觉得那里有什么感人的啊……只觉得那里对奇蒂拉的塑造有一些帮助,这是那个倒霉骑士最后的贡献了吧……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嘛,麻烦提一点建设性意见。
好歹你也说几句吧?
言归正传:
中国古代真正的冒险者比如侠士,那是更加没有社会地位可言的,汉以后的侠客形象要么是带上非人的元素(比如吃人肉、身怀异术等等)要么是和盗贼划上等号。至于金庸小说中的门派形象――太美了,也太不可信了。所谓的门派今天看来,无非是邪教、黑帮、秘密结社而已,根本不值得提倡。
关于阵营、立场,那是无法让人表达一丝一毫赞美之情的――一切立场只是别人告诉你的立场。所以服不服膺真理,尊不尊重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要坚定!并不是自我立场,而是强权者(或权威)强加的立场――这也是中国量产精神奴才的不二法门。换言之,只要手中有权(强权或话语权),我就是绝对真理,至于思想自由、尊重人权什么的,对不住,听不到。这样的强盗逻辑在国外奇幻中不怎么见到,倒是在中国玄幻主角那屡屡得到忠实体现。
这样一个社会体系真的引入奇幻世界,恐怕本质上与玄幻们津津乐道的东西就没有两样了。
因此,东方时候体系(特别是中国社会)因为其全民惰性和缺乏冒险精神而不适合直接搬入以冒险和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等人文主义为特征的奇幻世界,必须予以整体改良才行。放到资料区或设定区不更好?
如果还对东方魔法规范化设计感兴趣,看看我的设定对龙兄有没有帮助。http://www.trzj.org/bbs/showthread.php?s=&postid=23217#post23217@努塔瑞 wrote:
说的有理啊,其实和设定的关系不大吧。莫非大家认为用DND设定就不能写色情文章?也可以的,很容易。关键在于读者的心态(我觉得关键在于读者,读者培养了作者)
说的没错。和伪奇幻或玄幻争夺读者意义是不大的。一个为刺激而去读书的人,你能指望他为了史东的离去而落泪吗?奇幻文学是给心智正常的人看的,不是给性妄想者看的,更不是给施虐狂看的。一个有正常审美观的人不会也不屑去读它们。我们应该为正常的人写作,为不沉湎于文字垃圾的人写作。作者取悦读者当然是本分,但是我们没有扮演鄙俗小丑的义务。
我们不考虑时刻等着被刺激的过于敏感者,我们只考虑正常人。
其次,从文化心理上讲,先秦以来儒道两家都带有明显的复古主义倾向,向往上古至世的心态一脉相承,直到清末康有为改良还要向孔子和上古“大同”社会那乞灵,最明显的例子是,每当乱世,中国人就一个劲说先王如何如何,文人们则一致追忆无怀葛天的时代,至于未来则不敢想也不愿想,因为未来的不可预期、成本太高而不打算为之做些什么,冒险精神自然几近于无。
还有中国整个社会生态的不宽容,中国的社会生活类似于犹太民族的全民戒律生活,三纲五常则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守则,而维护它们的则是中国整个士绅阶层,作为中国整个社会的传统价值取向而具有比犹太祭司更强大的习惯力量。因此国家行政力量反而不及绅士阶层力量的那么无孔不入。在西方,异端审判也是法律的授权下进行,在中国不少案件则只要族长一类人物认可,就可以沉塘活埋。可见中国人治大于法治是怎么样的了。因为社会传统势力的强大,(伦理观念、抑商主义)都要求个人永远待在小地域的家族圈子里,偶然有走出去的,社会一致称之为“浪荡子”除非进入权力机构上层才能幸免。这样,又有多少人能去冒险,敢去冒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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