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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尽自己的能力对前面几章做了些修改,希望大家多多指教,另外希望斑竹可以将我文章的题目改为《傀儡》,那个“传”字现在看着就觉得碍眼。
恩,谢谢MS大,我争取在近期就对它进行修改
暴汗ing,当时正在看亚尔斯兰,把亚尔斯兰第一次打仗的情景借用了,结果……
jinmozhen一贯都是很负责的说,不要生气啦。
“元帅阁下,我们现在离珀勒夫城还有大约八舍里(一舍里等于大约三公里),据探子回报:土匪尚未攻破珀勒夫城,现正驻扎在珀勒夫城南门外。现在天色渐晚,不易贸然进攻,我们还是先在此安营,商量一下对策吧?”阿修斯的传令官埃斯特向他建言道。
说什么“商量一下对策”,根本就是靠我一个人在想办法。这一路赶来,我就好像这个傻瓜的保姆一样。如果阿修斯会读心术,他将从埃斯特的心中听到上述内容。但是幸而阿修斯并非一个法师,所以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对埃斯特的建议表示了赞同:“好啊,就按你说的做,让士兵们开始吃晚饭吧。”从阿修斯脸上单纯的笑容里,可以看出他对埃斯特是充分信任的。作为一个在只有自己和养父的两人世界里长大、接触社会不到四个月的年轻人,他还无法理解人性有着黑暗的一面,即便是遇到了目前这些奇怪的事情,他也是始终在朝着“也许宰相大人真的看出我有什么过人的才华吧”这个涂着美丽童话色彩的方向去想。
“不过单就听取建议这方面来说,这个家伙也不算太笨,只是不知道如果我建议他去自杀,他会不会也点着头说好呢?”抱着这样的想法,埃斯特下去传令了,而一个主意也在此时渐渐在他心里浮出水面。
在用木架和麻布搭起的简略营帐里,一个微型的军事会议正在召开。参加会议的人除了阿修斯和埃斯特以外,还有一个人――年仅二十四岁的千骑长德劳普・尼尔,如果除开阿修斯,他是伦斯特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高级军官。德劳普身材修长,脸庞轮廓分明,双目炯炯有神,在他右边眉毛的顶端,有着一个三角形的伤疤,因其形状酷似毒蛇的头部。
据说在他参加的最近一次战争中,他率领两千轻骑兵配合主力的攻击,突入数量至少是他二十倍的敌军侧翼,像旋风般从另一边杀出,然后转头再次杀入……将敌军的阵形搅得七零八落,致使敌军几乎全军覆没。那些见过他头上的伤疤而又幸存下来的敌人便送给他“嗜血之蛇”这个雅号。埃斯特这次也是特意调用了他的轻骑队,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埃斯特绝非普通传令官的水准。
“对于目前的状况,不知道元帅阁下有什么看法?”千骑长德劳普首先对阿修斯发问了。虽然这极不合规矩,但在营帐里的三个人却无一对此表示异议。
“还是先听听埃斯特卿的意见吧。”阿修斯习惯性的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埃斯特。
“我认为虽然在人数上敌军略站优势,但我们却有三个必胜的原因。”
“哪三个原因?”德劳普对眼前这位传令官也并不熟悉,只是从一路上行军调度的情况来看,并非泛泛之辈。
“其一:文兰山区的土匪全部是步、弓兵,他们擅长的战斗方式是凭借森林的掩护,在山区打游击战;而在山区,我国强大的骑兵无法发挥优势,这也是几次围剿他们都没有成功的原因之一。但这次,他们主动放弃了山区的优势来到了平原上,在这里,帝国的骑兵是占有绝对优势的。”停顿了一下,埃斯特看了看阿修斯,他似乎听的非常专注“其二:”埃斯特又开始接着往下说“土匪以往袭击城市,都是采用突袭的方式,一旦得手,立刻带着抢到的物质撤回山区。但这次,他们却采用了强攻的方式,我想他们大概是妄图建立自己的国家吧。但他们却没有想到德劳普久攻不下,而从他们出兵到现在,是第九天,恐怕他们的战斗力已经快到极限了。”
“很好,还有第三个原因是什么呢?”德劳普赞赏的看着眼前这位年轻俊秀的传令官,虽然这些原因他早已看出,但一个传令官也能有如此见识,就不能不让人佩服了。
“我知道第三个原因是什么。”阿修斯突然插了进来“第三个原因就是:我们!当我们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会给他们的士气带来沉重的打击;而城守军的士气则会大大提高,此消彼长,土匪们恐怕无心恋战。嗯?怎么这样看着我?我说得不对吗?”发现四道目光会聚在自己脸上,阿修斯紧张起来。
“元帅阁下说得完全正确,就是不知道阁下有什么方法可以把我们的优势转化为胜势呢?”阿修斯刚才的一句话让埃斯特差异非常。
难道这个家伙并非像我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纯粹白痴?再试试他。就这样,埃斯特向阿修斯提出了问题。
“那个……我……还是听听两位的高见吧。”在灵光一现之后,阿修斯又恢复了那副一无所知的表情。
“我看就趁夜发动突袭吧,主力从正面进攻,同时负责吸引敌军的注意力,派一支两百人的精锐抄小路到敌军背后放火,然后突入敌军的中心地带,引发敌军的全面混乱;主力只需要适时跟上掩杀就应该可以大获全胜了吧。”德劳普提出了他的意见,这也是他最拿手的战法。
不愧是德劳普,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埃斯特在心里这样想着。
“这样的话,那支精锐的责任和危险都相当大啊,不知道元帅阁下打算交由谁来带领?”其实在心里,埃斯特早已确认德劳普是最合适的人选,而且德劳普在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就应该是把这个任务留给他自己的吧。埃斯特的如此一问,不过埃斯特却有着他自己的打算。
“在下官看来,这个任务由元帅大人亲自来完成比较合适,因为这样更容易使元帅大人赢得自己的武勋和威望。这将对元帅大人今后统兵带来莫大的帮助啊。”就用这个不算太困难的的题目来考考这位“帝国元帅”吧,埃斯特将他在黄昏时分想到的主意付诸实施。
埃斯特的话让德劳普吃惊不小,他诧异的看着阿修斯和埃斯特。但脸上却没有显出任何表情。
“自己的武勋”,这个词对阿修斯产生了巨大的诱惑,他在心里反复思量着:这绝对是一个检验我从戈尔夫那里学来的兵法的机会,不过是一群土匪罢了,应该没有问题的。但愿是群笨土匪。
“我想由我来完成这个工作吧,主力部队就交给你们俩了。”阿修斯终于答应了下来。
就让这个他去吧,失败了说明他的确是个笨蛋,以我的能力,利用剩下的军队打败那帮乌合之众易如反掌。这样的想法同时出现在埃斯特和德劳普两人的脑海里。
“元帅阁下真的决定了吗?”德劳普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毕竟相处这几天以来,阿修斯并无让他特别反感之处,同时,阿修斯的能力也实在让他放心不下。
“应该没有问题吧。”阿修斯抓了抓头发“其实戈尔夫叔叔以前也教过我兵法,只是从来没有实践的机会,不知道运用到实战中会怎么样。但如果是突袭这样的事情,以戈尔夫叔叔教我的骑术和剑术应该足以应付了。对了,德劳普卿,还请你帮我点齐两百精兵,并且让他们全部在马蹄上裹上厚布,用皮带勒出马口,出发的时候每人发一片树叶含在嘴里,凡失落树叶者,斩。”在说这番话的时候,阿修斯的眼睛里,充满了活力,这将是他第一次上战场。
眼前这个阿修斯和埃斯特这几天以来看到的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虽然不知道他的那个戈尔夫叔叔是谁,但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埃斯特在心里思索着。
德劳普的轻骑队已经进发到离珀勒夫城不到半舍里的地方,从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土匪已经在城外建起了一座颇具规模的营寨与珀勒夫城对峙着。
“好了,我们过去吧。”德劳普一挥手中的长剑,轻骑队缓缓向着营寨挺进。
“有帝国的军队来了,是骑兵!”负责了望的土匪发出了警报。
“什么!有帝国的援军来了吗?”
“是骑兵!我们赢不了的,还是快撤吧。”
……
营寨里一片慌乱。“慌什么?能够来得这么快的,绝不会是重骑兵,轻骑兵有什么好怕的,各自准备好长弓,守好自己的位置。只要他们敢进入到射程内,就让他们尝尝弓箭的厉害。”一个看上去是匪首的大块头男人很快就控制住了混乱的局面,从他发布的命令来看,也绝不是无能之徒。
“停。”看到营寨里那无数箭头的反光,德劳普停下了轻骑队,他没想到土匪里也有如此人物,现在,他只有等待……
“怎么样,他们不敢过来了吧。”大块头得意的大笑起来。他的应变能力确实值得称赞,但他今天遇见的对手却没有给他放松的机会。
“火,后面起火了。”
“什么?有人偷袭!”
阿修斯终于成功的抄小路绕到了土匪营寨的后面,他劈开营寨的一角,杀入寨中。沿途用长剑挑落了所有的火把。瞬间,营寨里就燃起了熊熊大火。
阿修斯率领的精锐骑兵向着营寨中心杀去,他第一次和敌人面对面战斗了,一个握着长枪的土匪朝着他刺来。阿修斯让马的前蹄高高扬起,躲开了这致命的一枪。当马蹄重重地踢在地上的一刹那,他挥出了长剑,剑在略微感觉到一些阻力后又开始继续流畅的运动,匪兵的头颅飞上了半空。
在这最初的一击后,阿修斯对战争的恐惧渐渐从心里褪去,对自己剑术的信心也慢慢建立起来,他指挥着两百轻骑兵在营寨里左冲右突,纵横驰骋,匪兵一片混乱,不知道有多少骑兵杀了进来。
“上啊。”看准时机,德劳普率领的主力也加入了战斗,匪军立刻就崩溃了。这时候,看到援军到来,士气大增的珀勒夫城守军也冲了出来。
“杀啊!”他们终于可以报仇雪恨了。
这强大的气势压迫着匪兵的神经,他们不知道究竟该应付来自哪个方向的敌人,对他们来说,败北已成定局,下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逃命。
“想不到那个家伙还有点本事,看来我以前的确是小瞧他了。”埃斯特感叹着。
而德劳普似乎也正想着同样的问题。
“好了,穷寇莫追。”德劳普制止了还想继续追击的部队,和阿修斯会合到一起。
率领两百轻骑兵不损一兵一卒,大破匪寨,在阿修斯为自己赢得了第一个武勋之后,珀勒夫城救援战宣告结束。
参战的四千匪军,战死者超过两千八百人,在珀勒夫城守军的疯狂报复下,没有一个土匪成为俘虏;阿修斯率领的三千轻骑兵,仅有二十三人阵亡,五十八人受伤,可谓是大获全胜。
但这次战斗历史意义却不在于此。随着阿修斯在实战中的快速成长和他与埃斯特、德劳普的结识,历史的车轮开始加速了,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求欧洲中世纪的军衔制度,谢谢
好东西,收藏:D
突然发现上面的文字应该从右向左写吧。
伦斯特帝国元帅阿修斯・艾尔明在胯下的战马跨出王都瓦尔赫伦城门的瞬间,闭上了眼睛,茫然与迷惑的感觉将他包裹着,整个人仿佛陷入到无限的虚空之中。但很快就骑兵队整齐的马蹄声就将他拖回到现实里。
这个黑发的年轻人,就在三天以前还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流浪汉,但如今,他确是伦斯特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帝国元帅。
身后三千轻骑兵以及至少超过这个数字十倍的平民,他们的生命都将由自己来负责,阿修斯・艾尔明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褪去这身挂着元帅绶带的军服,我应该还是几天前那个连肚子都填不饱,被人叫做小鬼头的家伙吧。”这样想着,思绪飞回到两天前,他的生活就是从那天起发生巨变的吧:“什么!让这么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小混混接任奥拉夫逊元帅的位子?我实在无法赞同!”
“帝国元帅这个位置是需要实绩支撑的,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是我国的军官或者说军人!”
“由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的年轻人来担任伦斯特帝国军队的总指挥,且不说他的能力能否胜任,恐怕就连起码的人望都不足吧!”
……
听到宰相莫达・埃斯特里德逊宣布由阿修斯・艾尔明出任帝国元帅,除了莫达的亲信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反对,但莫达只用了一句话:“难道各位大人想要反对国王陛下吗?”就将全部的意见都压了下来,阿修斯也就顺利的成为了帝国元帅。
原来都是一些稍稍遇到威胁就会立刻放弃自己原则的人,难怪宰相大人的权势会这么大。但他为什么要推举我来做帝国元帅呢?阿修斯百思不得其解。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报――紧急情况,文兰山区的土匪发动了叛乱,已经攻下了斯耶德城,现正逼近邻近的珀勒夫城,估计土匪数量在四千左右,珀勒夫城内仅有不到一千守军,情况危急,请速发兵救援。”一个浑身上下都为泥水和汗水所浸透的骑兵带来了这个让所有人都为之一震的消息。
文兰山区地处伦斯特帝国的西南部,是伦斯特帝国和阿特兰斯帝国的天然分界线,历来都是强盗土匪聚集之地。伦斯特和阿特兰斯都曾发兵围剿过,但是当伦斯特的军队去的时候,土匪们就钻进阿特兰斯的原始森林里;而当阿特兰斯的军队前往剿匪的时候,他们又会躲入伦斯特领土。虽然大家都知道只要两国不联合起来行动,文兰山区的匪患就无法铲除,但要伦斯特和阿特兰斯的军队联合行动,恐怕在见到土匪之前两个国家间就要先爆发第九次文兰会战了。(两国在近百年的历史上曾经爆发过八次文兰会战,虽然两国都取得过辉煌的胜利,但从整体上看,这八次会战除了给两个国家制造了数十万计的战死者和数百万计的孤儿寡母外,并未产生其他效果)
“居然刚好选在奥拉夫逊元帅去世的机会发动叛乱,不知道有谁可以出征啊。”
“这里不是刚好有一个合适的人选吗?”
“啊,新任的阿修斯元帅大人,由您领兵出征恐怕是再合适不过了:既可以展示阁下高超的军事才能,又可以建立阁下的武勋和声望。”
“是啊,如果元帅阁下出征,一定会马到成功,这样也不会有人对阁下的能力有疑问了。”
……
在听到这些冠冕堂皇的意见后,就连宰相莫达也找不到反对的理由了,于是阿修斯就在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一句分辩的情况下,成为了这次剿匪行动的负责人。一个毫无实战经验的人被任命为剿匪行动的负责人,同时还要负责救援珀勒夫城的数万平民。阿修斯在一天之内第二次见识了政治的力量。
“这位是埃斯特,从今天起他就是元帅阁下的传令官了。”莫达将一个和阿修斯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带到了他面前。就这样,阿修斯在看见自己的元帅府之前,先看到自己的传令官。
埃斯特身材不高,看上去和阿修斯差不多,但是比例匀称,有着一张精雕细刻,却又充满英气的脸。
有了这位传令官,出征前烦琐的准备工作变的简单起来。阿修斯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点着头说:“嗯、嗯、好、好……”在不明就里的人眼中看来,到底谁是谁的传令官还真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情。
根据传令官发出的各项指示,在只用了一天时间,出征的准备工作就全部完成了,当然这里面至少有一半的功劳应当属于死去的马格努斯・奥拉夫逊所打下了良好基础。虽说也做过不少成为英雄的梦,但是就在这样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情况下以军队领袖的身份踏上征途却是阿修斯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看见那位名叫埃斯特的传令官正骑马走在自己身后半步的地方。
“他的能力,是我现在唯一可以指望的吧。”,在这种听天由命的思想指导下,公元九四四年五月十八日,当时年仅二十二岁的阿修斯・艾尔明第一次率军出征。
尽管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把这次出征称为“狮王的首次咆哮”,但在目前的阿修斯看来,与其说是他率军奔赴战场,倒不如说是“他正被三千轻骑兵押付刑场”。感觉很有中国古代地图的味道,喜欢:D
那个……这个……应该贴到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了。
http://www.trzj.org/world/
这里有我们天人自己设定的世界,如果阁下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文学院 是专门用来保存以天人世界为背景的小说的,其他原创可以发到原创区。
PS:阁下的文章写的很优美:)汗……能够翻译一下吗?
这个,是以天人设定为背景的吗?
感觉上背面比正面要好,正面似乎太耀眼了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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