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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至: 关于细化的设定收入主页的建议 #24535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嗯,个人认为,相对于自己编造设定,设定师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从已有的文章中总结出背景设定来才对。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从里边看到很多个游戏的影子,还有田中……

        回复至: 是不是该考虑写小说了 #24397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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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创作比自由度永远也比不过各写各的,还是强调互动比较实际。在互动的基础上,背景设定又作者互相协调会更好一些。

          回复至: 是不是该考虑写小说了 #24393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九州我不大了解,生命的设定和这种群体创作有一定区别,是以本传为主的,而外传只要不与本传相冲突一般不会有什么限制。格雷德兰的设定内容并不多,基本上除了几个名词和一幅地图之外就没啥了,设定确立按照先来先得的原则,谁的文章先写出来的,就以谁的为准,没有什么“严格按照设定”的说法。

            老实说,我曾经想过要加入天人背景的写作,但是一看设定内容就吓跑了,怎么说呢……

            官方的内容太多,私人的内容太少吧,提供的很多都是“设定师”造出来的东西,而能够引发互动的资料太少了。这种创作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作品的交叠,人物、事件、地点的交叠,但是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有哪些人,他们在干什么,我该如何同其他人互动呢?如果说大家都各自写各自的故事,那么这种群体创作还有什么意义?

            格雷德兰曾经有这样一件趣事:有个新加入的成员A写了一篇文,其中有一段同成员B互动的内容,大家都认为写得还不错。过了没两天,在B的一个长篇中立刻出现一段一模一样的情节,只是视角做了变换,于是两篇文就此交错进行了下去。我认为这就是互动引发的写作动力。

            在天人论坛上,我几乎没看到过诸如“我的文中要用到某某角色,不知道你是否同意,这与你原本的设计有无冲突”之类的帖子,也就是说,大家写文时用到别人的机会并不多。参加集体创作的人大多是为了获取同别人分享的乐趣,而有人陪你玩和你自己一个人玩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我建议,在主页专门开辟一块地方放这些非官方的内容,比如目前已有文章中的主要人物(哪些是论坛上确有其人的),他们的简要资料、经历,相关文章的链接及创意权归属等。

            回复至: 是不是该考虑写小说了 #24388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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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riadStars wrote:

              事实上很多作品存在着同人作,就表明了不少写作的朋友其实是愿意利用现成的世界来写的。

              同人作并非建立在一个“设定”之上,而是建立在一部成熟的作品之上,喜欢原作,才会诞生同人,我没听说过谁会为一个自己不喜欢的故事写同人的,无论那个故事的背景设定多么强大。

              回复至: 是不是该考虑写小说了 #24385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举几个例子,以前幻境留下的一些被朋友们记住的设定,看看它们的来源就知道,设定要想好用,不是“设定师”自己编造就可以的。

                1、精灵王的四圣器:四件会说话的武具,最早出现在我写的一个“自传”里,当时除了它们会说话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其他设计,不过其中某些对话比较出彩,就被人拿去丰满。在织羽的《地平线》里给它们设计了各自的口头禅和性格特征,樱舞的《冒险之旅》又把这些特征予以强调,以及后来SIN画出它们的形象。它们是格雷德兰最人气的角色,但是整个设定都是建立在三篇小说之上的,没有任何纯文字的设定内容。

                2、女巫岛:天狗月炎的老巢,最初就那么个地名,没有任何设计,在织羽的《地平线》中首次有人在那里登陆,于是……变成很多人感兴趣的地方。同样没有任何文字设定内容,但是一提到女巫岛,每个看过《地平线》的人都知道是什么样子。

                3、千月星痕:伽蓝的一把剑。后来经历凤凰《银色流星》、zhao《盗墓狂想曲》的演化,变成一种招数……这个有点恶搞,但是我想不会有人再对最初的那把剑有什么深刻印象了。

                4、魔法学院:这个建筑所在的国家和城市名我已经全都忘了,但是学院环境还是记得非常清晰,甚至如何因为两个人作品描述的不同而变成“城内校区和城外校区”都记得很清楚,因为这个东西在四五个人的作品中都有出现,大家都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但是没有任何文字型的东西来专门描述它。

                5、坎姆湖:这是官方设定中唯一一个被我记住的地名,因为我为它写过一个小笑话,在zhao的《盗墓狂想曲》里边又通过这个笑话引申出一堆笑料。而官方原本的设定,除了一大一小两个湖之外就没有任何内容了。

                嗯,我记不得更多了,zhao和织羽看到的话来补充一下?

                回复至: 是不是该考虑写小说了 #24384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努塔瑞 wrote:

                  老实说,这是朋友间的游戏。大家写同一个世界的故事,让各自主人公的故事互相穿插影响,这不是很有乐子吗?
                  为了这样的乐子能继续下去,没有设定是不行的。
                  何况设定本身就很有乐子。

                  笑,我曾经参加过类似的票友活动,就是以前幻境的格雷德兰大陆。根据那时的经验,真正有所创见、能给人带来灵感并被多数人轻松记住和接受的设定,都是在文章写作过程当中得来的,其他人往往看了文章就对该设定有了充分的了解,用到的时候甚至就像自己做的一样轻松。而一早做好的设定,有一部分限制了作者的情节进展不说,在用到的时候通常是需要去网站上翻半天资料的,毕竟不是自己做的,要想在没有任何故事基础上记住那些东西,对作者来说花费的心力甚至比自己任意编造还要大。

                  这种活动确实是很好玩的,但是应该用小说来推动设定,逐步完善世界,并给后来者以充分发挥的余地。而如果人们都跑去做设定,结果很可能就是世界观非常繁杂,却没有让人轻易了解的手段,对后来者(甚至最初的参与者)而言,变成一个晦涩难懂的东西。

                  至于所谓“设定师”,写小说的哪个不会做设定呢?既然是共同创作,世界设定理应由所有参与写作的人来完成,而专职做设定的……老实说,他又不写小说,怎么知道哪些设计对小说创作有害无利?

                  回复至: 是不是该考虑写小说了 #24379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erwin wrote:

                    我很奇怪为什么偏要先有详细的设定才有小说呢
                    难道就不能倒出来,先有小说再有设定吗

                    要看这个“设定”如何定义了,如果是作品中涉及的一些诸如“主角身份”、“主要人物性格特征”之类的,我觉得不大可能等写完了才有,至少作者自己心中要有数才能写。

                    而详尽成文的设定,我认为只有两种情况出现时才有必要去做:第一是要做游戏(当然不一定是电视或电脑游戏);第二是小说卖得太火,把设定作为周边推出会让扇子们无比痴狂。而在小说写出来之前做这些东西,我想有一大半都是无用功。

                    回复至: 头一次听说PS2还有日版的 #24154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我还是比较喜欢Q版的平面RPG呀……

                      回复至: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24016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只是看不懂你究竟在说什么而已。

                        你不赞同楼主的第一条,可是你后边说的那些跟他所说的有什么冲突吗?

                        回复至: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24014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你究竟在说什么?:eek:

                          回复至: 头一次听说PS2还有日版的 #24151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这个大概是防盗版措施吧……

                            回复至: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24010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显然我不是在说楼主吧?而且对楼主的大部分观点还是非常赞同的。

                              题材就是题材,不关体裁的事。

                              武侠言情奇幻玄幻这叫题材。

                              小说戏剧诗歌散文这叫体裁。

                              这是高中的知识了吧?

                              回复至: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24008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这些是内容和手法上的问题,跟题材有什么关系?唯一有关系的只有第一条吧?DND是玄幻?大战神魔只属于玄幻而不属于奇幻?

                                塔克西丝是什么东西?厄图又是什么东西?只不过作者手段高明些不大露骨罢了,本质上还是一样的。毕竟奇幻小说商业化的年代远远长于玄幻小说,在技法上的高明和作者的成熟度上占据优势是很自然的现象,市面上的书籍优劣不足以证明两个题材间的优劣,非要说那些不好的成分都是“玄幻”这种题材导致的,这实在蠢不可及。

                                如果非要比较的话,比比原创吧,这样才是站在同一层面的作者间的对比。

                                崔斯特已经是YY的极品了……

                                回复至: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24006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嗯,原来DND是玄幻……

                                正在查看 15 个帖子:121-135 (共 349 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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