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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至: 我的故事(高音符篇) #11941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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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头在这里:

      诺诺篇:祈祷,我的神!

        我讨厌走夜路!

        灰蒙蒙的树伸出无数爪子,把天空遮得干干净净,没有月光,没有星光,脚下踩过一些吱吱嘎嘎惨叫的东西……

        我讨厌树林!

        天知道这层层叠叠的树后边是不是一座死灵城堡什么的,然后几只蝙蝠在城门口飞来飞去,然后幽灵们在塔楼上飘啊飘,然后城墙脚下散落的骷髅闻到人的气味就爬起来……啊!!!!!!

        我讨厌在树林里走夜路!!!

        一片黑暗之中,我长袍的一角被什么东西扯住了--那一定是一只恶鬼,或者沉寂了千年的骷髅,一定是!

        猛的转身,挥舞起我的手杖,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飞,撞在树上,又落回地面。

        我的身边果然有一具骷髅正在爬起来,它的手死死的抓着我的袍子,它的头--不在那里……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没有头的骷髅就跳起来逃跑了,也就在这时我看到那颗头骨。它落在一棵树下的草丛里,面目狰狞的瞪着我。

        真是太可怕了!

        但是作为一名神的祭司,当然不能被这种不死系的怪物轻易伤害,于是我决定要反击!举起手杖,向着头骨猛冲过去。

        ……

        头骨“倏”的弹起来,嘴巴对着地面,然后上下颚一开一合的……逃走了?

        真是莫名其妙。不过最近总是遇到很危险的事情呢,看来我有必要找个保镖了。

        我是一名祭司,是……伟大的……神的祭司。

        我非常虔诚,不像其他祭司那样总是把神的名讳挂在嘴上,那样对神太不敬了!

        我认为,只要你足够虔诚,无需呼唤神的名讳,他自然会来到你心中。因此,我成为祭司后的七年修业之旅中,从来没有拿神的名字来大喊大叫过,甚至从来不曾提起--那几个字在我心中太神圣了,不允许任何亵渎,包括我自己的声音。

        不过现在出现了一点小问题。

        我忘了自己侍奉的究竟是哪位神……

        所以我决定暂时中断修业之旅,先去找回我的神。

        无论是从孤身祭司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柔弱女性的角度来看,我的旅途都显得过于坎坷了。迷失方向、妖魔鬼怪、忍饥挨饿、风餐露宿,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像刚才遇到的那种骷髅我见了不知多少--因为经常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人迹罕至的地方。虽然说有神与我同在,但是为了应付这种在神意料之外的事情,还是找个同类当保镖比较好。

        首先必须找到一个有同类居住的地方,这期间又发生了许许多多惊险的事情,终于,我幸运的找到一座城市。

        我站在城墙和护城河之间的空地上,但是这里没有城门--不知我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如果顺着城墙走,总会找到城门的吧?

        走了很久,还是没有看到城门的影子,天上的星星告诉我:我一直在原地转圈子。

        难道这座城市是没有门的?

        难道我又来到一座鬼城了?

        毛骨悚然的四处看看,城墙下没有堆积的骷髅啊。

        我好怕……呜呜呜呜呜呜!

        正在我怀疑这种黎明时分会不会有鬼怪突然从身后冒出来时,两扇大门就那么吱吱呀呀的在我面前打开,几个睡眼惺松的卫兵伸着懒腰晃悠出来。

        ……

        走在清晨的大街上,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城门和城墙的颜色要做成一样的呢?

        在一家满干净的小旅馆定下房间,稍事休息之后,我决定去找自己的伙伴了--在那之前,先向老板娘打听一下相关的消息吧!

        “这样啊……你可以到佣兵中介处去看一看,那里有很多这样的人。”

        “那么佣兵中介处在哪里呢?”

        “你出门后向左拐,过两个路口后向右转,穿过一条小巷子可以看到一家杂货店,沿着杂货店门前那条路向左走,过四个路口就到中心广场了,佣兵中介处就在那附近。”

        “谢谢老板娘!”

        嘴巴里嘟哝着路线,我走出旅馆大门,向左转,来到第一个路口……

        “请问佣兵中介处怎么走?”在多年的旅行中,我养成了勤于问路的好习惯。

        “从这里向前,过一个路口后向右转,下个路口再向左转,然后一直走下去,到了广场就能看到的。”

        “谢谢。”

        继续走……

        “您好,请问您知道佣兵中介处在哪里吗?”

        “佣兵中介处?唔……好像是穿过这条小巷子后向左转,过四个路口吧。你去那儿干啥呢?”

        “谢谢,我找个人,再见。”

        继续……

        “要棒棒糖吗?”

        “请问佣兵中介处朝哪个方向走?”

        “棒棒糖哦……那边,一直走,广场附近。很甜的棒棒糖,不贵的,真的不要吗?”

        “不用了,谢谢。”

        我瑟缩着站在广场的冷风中,东张西望--佣兵中介处在哪里呢?

        “京午呢,欧气七奋呢。”粗壮的大叔叼着个粗壮的面包回答我。

        “哦哦?”我睁大眼睛。

        他丢下手里一堆本子,取出嘴巴里的面包。

        “中午了,都去吃饭了,想找佣兵你可以先看看这里的名单。”

        “哦,谢谢!”

        伊达尔・汉,年龄:三十一岁,职业:盗贼,特长:两根手指能夹住飞跑的食人鼠和暴怒灰熊身上的跳蚤,聘金:二百八十金币每天。

        哈克萨克・苏,年龄:二十六岁,职业:赏金猎人,特长:能用双手掐晕奶牛(旁边有一头处在发情期的壮硕公牛),聘金:三百金币每天。

        希丝・赞因,年龄:十九岁,职业:道具店售货员,特长:能让伊达尔・汉和哈克萨克・苏全都像小猫一样乖,聘金:一千二百金币每天。

        ……

        都好贵啊!

        苹果拉丝,年龄:二十三岁,职业:刀客,特长:剥皮剔骨,聘金:两个金币每月。

        嗯嗯,不错不错!

        我“唰”的一声把这一页扯下来,对大叔说:“我找这个人!”

        大叔愣了一下,挠着头说:“我想想他是谁先……”

        会面地点选在了杂货店门前的巷子口,我赶到那里时苹果拉丝还没到,只在墙根处站着一个穿黑衣的人--他好瘦啊,是不是一个骷髅兵啊?现在总有一些死灵法师召唤骷髅兵以后不回收,放它们在外边乱跑,居然都跑进城里来了,不会吓到小孩子吧?

        怎么还不来啊?让淑女等、让祭司等可真没礼貌!我开始失去耐心了,左踱两步,右踱两步,转个圈子,跳跳……咦?骷髅兵还在那里,真可怜,冻得发抖呢……不对,骷髅兵怎么会怕冷呢?哦!我穿着祭司袍,还拿着手杖,它一定害怕我,嗯!是怕得发抖了,还是怪可怜的,好吧好吧,我不会伤害你的……可是我的佣兵怎么还不来啊?

        那个骷髅兵站起来了,想干嘛?耶?朝我走过来了,握紧手杖做好准备……

        “你……你好……”

        神啊!我的神!

        我从六岁就进神殿接受教育,十四岁成为祭司到现在已经七年,还从来没见过能发音的骷髅兵,听都没听过!

        然后我就晕倒了,不过在那之前似乎下意识的挥了一下手杖,打到什么东西。

        这就是樱舞那篇文的开头了,那个神经脆弱的祭司名叫“诺诺・金・希因德尔”,黑衣服的“骷髅兵”名叫“潘格拉斯”(因为发音不大准,所以被中介大叔写成“苹果拉丝”)。

        之所以说是刀客,因为他的武器是一把水果刀,剥皮剔骨的特长大概就是指削水果的皮、挖水果的核吧:)。

        我在这篇里只是客串一下诺诺的视角,因为这个角色是我设计的,其他内容(两个角色)主要是由樱舞来写的。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925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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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跑题了-_-

        长篇连载,我想应该占三分之一左右比较好,因为一旦连载开始,版面的操作就相对不那么灵活了,而且一期杂志不好留过多的悬念给读者的,一两个读者会挂念着,多了就麻木了。

        剩下的三分之二准备由中短篇和其他内容构成了,说不定为了安慰领导们,不得不让一些“驳倒”“专家”什么的来品头论足……哭!!!

        另外,先上杂志后上网的文章,稿酬可能会相对高些,以尽可能保证杂志的新颖程度,大家觉得可行性如何?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917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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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睡的心 wrote:

          这个问题在于销售人群,大陆虽然没有连载为主的杂志,可是台湾和日本都是以精品连载为卖点,举例:最出名的就是黄易的大唐,大家都是追着这篇书看,再就是金庸当年的明报武侠连载,那就不用说了吧。假如说以短篇为主还不如象读者一样文摘好了,现在那些短篇为主的杂志都不是很好。

          实际上看杂志的话,我一般都买上次觉得很不错的文章再追文看,而假如没有连载的话我就看心情了。

          自然长篇文的选材很重要,一定要精彩,还在断章时要有卖点,引起大家注意,自然不可以太长,这样会导致大唐当年的结局。

          不过要考虑台湾和大陆市场的差异性,前段时间和一位作者谈起单行本的时候,他说:在大陆最好选能一本出完的文章,实在不行也尽量一次出完,因为大陆读者大多不喜欢等……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913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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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易 wrote:

            登我们的撒,把《暴雨中的故事》登上去,稿费拿来做活动经费好啦:D

            好啊,版权给我留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第一期就开始上马了:)

            re 心心:

            你说的节选当然是那样,因为选取的都是最诱人的片断啊,连载是要从头开始的,整本杂志都是长篇开头的话,第一期不会有好销量,我敢跟你打赌。

            你可以切身体会一下,兴高采烈买回一本杂志,然后看一个故事,刚进入状态,突然变成另一篇;再进入状态……又变了?一直这样下去,一次两次可能还没什么,多了的话就不容易忍受了,整本书都没看到几篇完整的故事,然后就被“下月分解”吊了一个月,长期的吊下去,读者的耐性肯定会被磨光。

            就算举实例,有哪本杂志是以长篇连载为主体的呢?不实用啊。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910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冲田 wrote:

              长篇连载不一定受欢迎,虽然一次性的看一大部长篇可能比较过瘾,但是在一个期刊上一小段一小段的看就不一定了。况且,现在的长篇,说实话,真的很少有能禁得起割开来让人一段一段的琢磨的。

              其实,写短篇的人并不在少数,只是不大容易像写长篇的那样出名罢了,不过,并不是没有呀。

              我就是担心现有的长篇一切割开就没看头了,我手里有一部不错的长篇,可惜不是奇幻啊,总不能把骑士的战争弄上去吧?或者营私舞弊,登俺自己的?嘿嘿。

              全彩的确实没必要,至少现在还没有,价格低些,就能照顾到更多的朋友,即使没看过奇幻的想看来试试,也是希望不要太贵的好吧?

              冲田的短篇拿来!!!!!!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906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我知道有这种可能,但是第一现在“奇幻”的定义本身就存在争议。第二我手里有太多其他题材的好文……而且我看网上也有一些在奇幻网站贴其他类型作品的情况,只要文章好,似乎反对的呼声并不高。
                当然,或许我只会做一下尝试,反应不好的话就不再继续,那些文……出单行本吧……:)

                另:分稿费是怎样的概念呢?大家要投稿我肯定是欢迎的,分稿费……那要您和作者去商量了……汗……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903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明白了,谢谢大家:)

                  因为印刷是指定的点,所以纸张应该不会太恶心,在初期应该也不会搞太多彩页,我觉得还是先低价普及比较好吧:)如果无法满足高消费层次的需要,我们可以考虑出增刊之类的啊。

                  稿件在前期估计主要来源还是网络,可能会有点网上看不到的,不过比例估计不大,不过网络这么大,我想也没有哪个人能完完整整的看个遍吧?里面应该还是会有一些大家漏掉的文章:)

                  文章篇幅……我最头疼的就是中短篇偏少,大家加油啊,支持我一下。

                  再一个是题材,估计不会太局限于奇幻,在不动摇其主打地位的情况下,我会考虑引入其他题材的优秀文章,因为……有些文章确实很棒,我觉得读者在看到好文的时候,不会对题材做过于苛刻的要求吧?:)

                  欢迎大家继续发表意见,意见越多,刊物面世的机会就越大。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894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另外,这次调查关系到一本正式的奇幻期刊是否能够面世,所以希望大家多多发言,有什么看法、意见和建议尽管提出来。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893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科幻世界我不是太了解

                      初期估计还是以文字稿为主,每期9w字左右

                      回复至: 市场调查 #11890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大家能否帮我做一下市场分析?您认为奇幻专题刊物的市场如何,该怎样定位,价格、稿酬方面,以及刊物上的广告等。

                        回复至: [合并]神之乐章1.5―2.1 #4320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法力路 wrote:

                          标点符号那么重要吗?

                          文章中任何一个标点的重要性都不逊于一个字、一个词乃至一个句子。

                          回复至: 布布特儿的传说 #10946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没看全文,大致浏览时瞟到一个地方:

                            “怕受打击啊,别怕,你这种没前途的人,就这样慢慢混下去吧。”好友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诋毁的机会。

                            “诋毁”改成“调侃”吧,至于原因,我觉得你应该能想通,实在想不通就问问其他人,嘿嘿……(看我像不像害虫?)

                            回复至: 爱之旅 #10258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呵呵,NOVA说的太严重了点,我觉得版主挑语病也没什么啊。避免错别字和语病是写作最基本的要求吧,虽然说谁也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挑这种错误本身是不应该受到指责的,最起码的,说明评论者是认真把这篇文章看完的。

                              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注意力的集中程度也是有限的,连读若干篇文章之后难免会有疏漏,而且还有出现“总结障碍”的情况--明知道有什么问题,可就是整理不出来。但是错别字、语病之类的一目了然,看到了就指出来而不是忽略过去,我觉得这正是版主负责的一面,反正比那些“好”、“期待ing”强多了。

                              魔界的老白不是还因为挑了太多错别字而被人骂成不负责吗?我觉得老白的眼光不算得差吧,如果真的不负责,又何必写那个“X月贴文区印象”呢?

                              另to 针针:NOVA是个认真到刻板的家伙,而且口味刁得很,一年前就是这样,潜水这么久居然还没变……有些时候……跟他打个哈哈拉倒了……

                              (举起树叶对着NOVA:“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回复至: 你眼中的长篇奇幻名著的标准 #10200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我想,假如一部作品仅仅是畅销而不能成为经典,那只是商业上的成功,而不是文学上的成功。炒作、恶搞、色情、敏感话题都能做到,达不到真正“好看”的程度。

                                回复至: 你眼中的长篇奇幻名著的标准 #10198
                                乌雷诺斯乌雷诺斯
                                参与者

                                  @努塔瑞 wrote:

                                  这到不一定的,每个人觉得好看的标准不一样的

                                  没错啊,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就像每个人“长篇奇幻名著的标准”都不一样,不是要说“你眼中”的吗?只要让我觉得好看,它在我眼中就是成功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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