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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在这里:
诺诺篇:祈祷,我的神!
我讨厌走夜路!
灰蒙蒙的树伸出无数爪子,把天空遮得干干净净,没有月光,没有星光,脚下踩过一些吱吱嘎嘎惨叫的东西……
我讨厌树林!
天知道这层层叠叠的树后边是不是一座死灵城堡什么的,然后几只蝙蝠在城门口飞来飞去,然后幽灵们在塔楼上飘啊飘,然后城墙脚下散落的骷髅闻到人的气味就爬起来……啊!!!!!!
我讨厌在树林里走夜路!!!
一片黑暗之中,我长袍的一角被什么东西扯住了--那一定是一只恶鬼,或者沉寂了千年的骷髅,一定是!
猛的转身,挥舞起我的手杖,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飞,撞在树上,又落回地面。
我的身边果然有一具骷髅正在爬起来,它的手死死的抓着我的袍子,它的头--不在那里……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没有头的骷髅就跳起来逃跑了,也就在这时我看到那颗头骨。它落在一棵树下的草丛里,面目狰狞的瞪着我。
真是太可怕了!
但是作为一名神的祭司,当然不能被这种不死系的怪物轻易伤害,于是我决定要反击!举起手杖,向着头骨猛冲过去。
……
头骨“倏”的弹起来,嘴巴对着地面,然后上下颚一开一合的……逃走了?
真是莫名其妙。不过最近总是遇到很危险的事情呢,看来我有必要找个保镖了。
我是一名祭司,是……伟大的……神的祭司。
我非常虔诚,不像其他祭司那样总是把神的名讳挂在嘴上,那样对神太不敬了!
我认为,只要你足够虔诚,无需呼唤神的名讳,他自然会来到你心中。因此,我成为祭司后的七年修业之旅中,从来没有拿神的名字来大喊大叫过,甚至从来不曾提起--那几个字在我心中太神圣了,不允许任何亵渎,包括我自己的声音。
不过现在出现了一点小问题。
我忘了自己侍奉的究竟是哪位神……
所以我决定暂时中断修业之旅,先去找回我的神。
无论是从孤身祭司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柔弱女性的角度来看,我的旅途都显得过于坎坷了。迷失方向、妖魔鬼怪、忍饥挨饿、风餐露宿,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像刚才遇到的那种骷髅我见了不知多少--因为经常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人迹罕至的地方。虽然说有神与我同在,但是为了应付这种在神意料之外的事情,还是找个同类当保镖比较好。
首先必须找到一个有同类居住的地方,这期间又发生了许许多多惊险的事情,终于,我幸运的找到一座城市。
我站在城墙和护城河之间的空地上,但是这里没有城门--不知我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如果顺着城墙走,总会找到城门的吧?
走了很久,还是没有看到城门的影子,天上的星星告诉我:我一直在原地转圈子。
难道这座城市是没有门的?
难道我又来到一座鬼城了?
毛骨悚然的四处看看,城墙下没有堆积的骷髅啊。
我好怕……呜呜呜呜呜呜!
正在我怀疑这种黎明时分会不会有鬼怪突然从身后冒出来时,两扇大门就那么吱吱呀呀的在我面前打开,几个睡眼惺松的卫兵伸着懒腰晃悠出来。
……
走在清晨的大街上,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城门和城墙的颜色要做成一样的呢?
在一家满干净的小旅馆定下房间,稍事休息之后,我决定去找自己的伙伴了--在那之前,先向老板娘打听一下相关的消息吧!
“这样啊……你可以到佣兵中介处去看一看,那里有很多这样的人。”
“那么佣兵中介处在哪里呢?”
“你出门后向左拐,过两个路口后向右转,穿过一条小巷子可以看到一家杂货店,沿着杂货店门前那条路向左走,过四个路口就到中心广场了,佣兵中介处就在那附近。”
“谢谢老板娘!”
嘴巴里嘟哝着路线,我走出旅馆大门,向左转,来到第一个路口……
“请问佣兵中介处怎么走?”在多年的旅行中,我养成了勤于问路的好习惯。
“从这里向前,过一个路口后向右转,下个路口再向左转,然后一直走下去,到了广场就能看到的。”
“谢谢。”
继续走……
“您好,请问您知道佣兵中介处在哪里吗?”
“佣兵中介处?唔……好像是穿过这条小巷子后向左转,过四个路口吧。你去那儿干啥呢?”
“谢谢,我找个人,再见。”
继续……
“要棒棒糖吗?”
“请问佣兵中介处朝哪个方向走?”
“棒棒糖哦……那边,一直走,广场附近。很甜的棒棒糖,不贵的,真的不要吗?”
“不用了,谢谢。”
我瑟缩着站在广场的冷风中,东张西望--佣兵中介处在哪里呢?
“京午呢,欧气七奋呢。”粗壮的大叔叼着个粗壮的面包回答我。
“哦哦?”我睁大眼睛。
他丢下手里一堆本子,取出嘴巴里的面包。
“中午了,都去吃饭了,想找佣兵你可以先看看这里的名单。”
“哦,谢谢!”
伊达尔・汉,年龄:三十一岁,职业:盗贼,特长:两根手指能夹住飞跑的食人鼠和暴怒灰熊身上的跳蚤,聘金:二百八十金币每天。
哈克萨克・苏,年龄:二十六岁,职业:赏金猎人,特长:能用双手掐晕奶牛(旁边有一头处在发情期的壮硕公牛),聘金:三百金币每天。
希丝・赞因,年龄:十九岁,职业:道具店售货员,特长:能让伊达尔・汉和哈克萨克・苏全都像小猫一样乖,聘金:一千二百金币每天。
……
都好贵啊!
苹果拉丝,年龄:二十三岁,职业:刀客,特长:剥皮剔骨,聘金:两个金币每月。
嗯嗯,不错不错!
我“唰”的一声把这一页扯下来,对大叔说:“我找这个人!”
大叔愣了一下,挠着头说:“我想想他是谁先……”
会面地点选在了杂货店门前的巷子口,我赶到那里时苹果拉丝还没到,只在墙根处站着一个穿黑衣的人--他好瘦啊,是不是一个骷髅兵啊?现在总有一些死灵法师召唤骷髅兵以后不回收,放它们在外边乱跑,居然都跑进城里来了,不会吓到小孩子吧?
怎么还不来啊?让淑女等、让祭司等可真没礼貌!我开始失去耐心了,左踱两步,右踱两步,转个圈子,跳跳……咦?骷髅兵还在那里,真可怜,冻得发抖呢……不对,骷髅兵怎么会怕冷呢?哦!我穿着祭司袍,还拿着手杖,它一定害怕我,嗯!是怕得发抖了,还是怪可怜的,好吧好吧,我不会伤害你的……可是我的佣兵怎么还不来啊?
那个骷髅兵站起来了,想干嘛?耶?朝我走过来了,握紧手杖做好准备……
“你……你好……”
神啊!我的神!
我从六岁就进神殿接受教育,十四岁成为祭司到现在已经七年,还从来没见过能发音的骷髅兵,听都没听过!
然后我就晕倒了,不过在那之前似乎下意识的挥了一下手杖,打到什么东西。
这就是樱舞那篇文的开头了,那个神经脆弱的祭司名叫“诺诺・金・希因德尔”,黑衣服的“骷髅兵”名叫“潘格拉斯”(因为发音不大准,所以被中介大叔写成“苹果拉丝”)。
之所以说是刀客,因为他的武器是一把水果刀,剥皮剔骨的特长大概就是指削水果的皮、挖水果的核吧:)。
我在这篇里只是客串一下诺诺的视角,因为这个角色是我设计的,其他内容(两个角色)主要是由樱舞来写的。
又跑题了-_-
长篇连载,我想应该占三分之一左右比较好,因为一旦连载开始,版面的操作就相对不那么灵活了,而且一期杂志不好留过多的悬念给读者的,一两个读者会挂念着,多了就麻木了。
剩下的三分之二准备由中短篇和其他内容构成了,说不定为了安慰领导们,不得不让一些“驳倒”“专家”什么的来品头论足……哭!!!
另外,先上杂志后上网的文章,稿酬可能会相对高些,以尽可能保证杂志的新颖程度,大家觉得可行性如何?
@沉睡的心 wrote:
这个问题在于销售人群,大陆虽然没有连载为主的杂志,可是台湾和日本都是以精品连载为卖点,举例:最出名的就是黄易的大唐,大家都是追着这篇书看,再就是金庸当年的明报武侠连载,那就不用说了吧。假如说以短篇为主还不如象读者一样文摘好了,现在那些短篇为主的杂志都不是很好。
实际上看杂志的话,我一般都买上次觉得很不错的文章再追文看,而假如没有连载的话我就看心情了。
自然长篇文的选材很重要,一定要精彩,还在断章时要有卖点,引起大家注意,自然不可以太长,这样会导致大唐当年的结局。
不过要考虑台湾和大陆市场的差异性,前段时间和一位作者谈起单行本的时候,他说:在大陆最好选能一本出完的文章,实在不行也尽量一次出完,因为大陆读者大多不喜欢等……
@小易 wrote:
登我们的撒,把《暴雨中的故事》登上去,稿费拿来做活动经费好啦:D
好啊,版权给我留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第一期就开始上马了:)
re 心心:
你说的节选当然是那样,因为选取的都是最诱人的片断啊,连载是要从头开始的,整本杂志都是长篇开头的话,第一期不会有好销量,我敢跟你打赌。
你可以切身体会一下,兴高采烈买回一本杂志,然后看一个故事,刚进入状态,突然变成另一篇;再进入状态……又变了?一直这样下去,一次两次可能还没什么,多了的话就不容易忍受了,整本书都没看到几篇完整的故事,然后就被“下月分解”吊了一个月,长期的吊下去,读者的耐性肯定会被磨光。
就算举实例,有哪本杂志是以长篇连载为主体的呢?不实用啊。
@冲田 wrote:
长篇连载不一定受欢迎,虽然一次性的看一大部长篇可能比较过瘾,但是在一个期刊上一小段一小段的看就不一定了。况且,现在的长篇,说实话,真的很少有能禁得起割开来让人一段一段的琢磨的。
其实,写短篇的人并不在少数,只是不大容易像写长篇的那样出名罢了,不过,并不是没有呀。
我就是担心现有的长篇一切割开就没看头了,我手里有一部不错的长篇,可惜不是奇幻啊,总不能把骑士的战争弄上去吧?或者营私舞弊,登俺自己的?嘿嘿。
全彩的确实没必要,至少现在还没有,价格低些,就能照顾到更多的朋友,即使没看过奇幻的想看来试试,也是希望不要太贵的好吧?
冲田的短篇拿来!!!!!!
我知道有这种可能,但是第一现在“奇幻”的定义本身就存在争议。第二我手里有太多其他题材的好文……而且我看网上也有一些在奇幻网站贴其他类型作品的情况,只要文章好,似乎反对的呼声并不高。
当然,或许我只会做一下尝试,反应不好的话就不再继续,那些文……出单行本吧……:)另:分稿费是怎样的概念呢?大家要投稿我肯定是欢迎的,分稿费……那要您和作者去商量了……汗……
明白了,谢谢大家:)
因为印刷是指定的点,所以纸张应该不会太恶心,在初期应该也不会搞太多彩页,我觉得还是先低价普及比较好吧:)如果无法满足高消费层次的需要,我们可以考虑出增刊之类的啊。
稿件在前期估计主要来源还是网络,可能会有点网上看不到的,不过比例估计不大,不过网络这么大,我想也没有哪个人能完完整整的看个遍吧?里面应该还是会有一些大家漏掉的文章:)
文章篇幅……我最头疼的就是中短篇偏少,大家加油啊,支持我一下。
再一个是题材,估计不会太局限于奇幻,在不动摇其主打地位的情况下,我会考虑引入其他题材的优秀文章,因为……有些文章确实很棒,我觉得读者在看到好文的时候,不会对题材做过于苛刻的要求吧?:)
欢迎大家继续发表意见,意见越多,刊物面世的机会就越大。
另外,这次调查关系到一本正式的奇幻期刊是否能够面世,所以希望大家多多发言,有什么看法、意见和建议尽管提出来。
科幻世界我不是太了解
初期估计还是以文字稿为主,每期9w字左右
大家能否帮我做一下市场分析?您认为奇幻专题刊物的市场如何,该怎样定位,价格、稿酬方面,以及刊物上的广告等。
@法力路 wrote:
标点符号那么重要吗?
文章中任何一个标点的重要性都不逊于一个字、一个词乃至一个句子。
没看全文,大致浏览时瞟到一个地方:
“怕受打击啊,别怕,你这种没前途的人,就这样慢慢混下去吧。”好友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诋毁的机会。
“诋毁”改成“调侃”吧,至于原因,我觉得你应该能想通,实在想不通就问问其他人,嘿嘿……(看我像不像害虫?)
呵呵,NOVA说的太严重了点,我觉得版主挑语病也没什么啊。避免错别字和语病是写作最基本的要求吧,虽然说谁也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挑这种错误本身是不应该受到指责的,最起码的,说明评论者是认真把这篇文章看完的。
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注意力的集中程度也是有限的,连读若干篇文章之后难免会有疏漏,而且还有出现“总结障碍”的情况--明知道有什么问题,可就是整理不出来。但是错别字、语病之类的一目了然,看到了就指出来而不是忽略过去,我觉得这正是版主负责的一面,反正比那些“好”、“期待ing”强多了。
魔界的老白不是还因为挑了太多错别字而被人骂成不负责吗?我觉得老白的眼光不算得差吧,如果真的不负责,又何必写那个“X月贴文区印象”呢?
另to 针针:NOVA是个认真到刻板的家伙,而且口味刁得很,一年前就是这样,潜水这么久居然还没变……有些时候……跟他打个哈哈拉倒了……
(举起树叶对着NOVA:“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我想,假如一部作品仅仅是畅销而不能成为经典,那只是商业上的成功,而不是文学上的成功。炒作、恶搞、色情、敏感话题都能做到,达不到真正“好看”的程度。
@努塔瑞 wrote:
这到不一定的,每个人觉得好看的标准不一样的
没错啊,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就像每个人“长篇奇幻名著的标准”都不一样,不是要说“你眼中”的吗?只要让我觉得好看,它在我眼中就是成功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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