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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67
    头像利兹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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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刻还静谧的营地现在如沸锅喧腾不息灼热难当,火舌带着愈演愈烈的气势四下张扬怒气,帐篷接二连三的燎了起来,士兵们驻扎的整个地界被烧得通红一片,到处喧嚣着的哀号和奔命的拥挤。
       
      “地狱!”菲比顺着营地的边缘健步如飞,惨相迅速从她左右退离,直到幽暗的密林占领了全部视线,她才敢放慢步伐。

      月光透过遮天的浓枝稀稀疏疏的投射下星星点点的光亮,夜凉如水,四下除了风起叶动的沙沙声没有任何声响,如此的安详让背后已听不到的垂死挣扎仿若隔世。

      “真他妈的,偷袭!”菲比将脑后的长发松散的挽了个结,脑袋里也渐渐有了些思绪,按常理推测,光这场大火就至少烧掉了士兵们三分之一的志气,不过回想起刚逃出来时那些拎着裤子还茫茫站在原地的傻大兵,恐怕二分之一的志气已然被火海吞噬。大半的毛头小伙子、一批各怀鬼胎佣兵外加酒囊饭袋团长一个,这仗不败倒是新鲜。本来以为加入这么个三流军队纪律不严遇敌则守不遇则休,可以轻轻松松赚上一票,没成想居然窝囊到全军覆没在一场偷袭上......

      “哎!”菲比正要哀叹一下自己多舛的命途,却又转而迅速压低了身型,反手抽刀,一个健步蹿到离自己不到三米远的灌木里。

      “别......别、别,这么对待老伙计可真不礼貌......说实在的,你这把短刀还是这么漂亮,可是它为什么总是对我的喉咙情有独钟呢?呵......呵......”
      一个高大的黑影儿被连拉带揣地纠出来,菲比斜睨着他:“当然,如果你每次都可以堂堂正正的出现的话,它会老老实实躺在我的刀鞘里,因为毕竟,谁都受不了离一个窝囊废那么近,即使是一柄有血性的刀。”

      “哦,得了,我知道你喜欢臭我。”大汉一直眼盯着闪闪的刀尖,直到菲比把它从他的脖上收回到自己的胯兜里,他才松了口气,摸着寒温尚存的脖子,“如果现在盛世太平,刚才那片火光也不过是几千人在一起野营的篝火,我当然犯不着东躲西藏的,世道浇漓啊,但是缘分这两个字也不是说说就真能出现的,哦? ”

      “是是是,倒霉怎一个'说'字了得.”菲比接过话头,“每次我的落跑计划都不可能没有你出来搅局,高大的西塞你,就好象一场戏演砸了观众扔上来的烂西红柿......难道,”菲比突然若有所思,“难道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扫帚星?”
      “我可真冤啊,”西塞亲密的搭着菲比的肩,带着一脸好死不活的媚笑,“失败的总是你,不幸的却是我,好容易找个安身栖命的草丛,还回回被你给纠出来,冒着生命危险不说吧,屁股上总也免不了挨几下,我觉得,简直,”西塞一声长长的叹息,“被烧死在军队里也比被你这个野蛮人给吓死踹死的好啊......象你这样的女人谁敢要啊。”
      “......你似乎还没这个权力奚落我吧!”盛气之下,刀又出鞘,可是靶子却不在近旁了,前一刻还在菲比背后套近乎的西塞,这一刻已经站在五米开外的地方手插着兜,颇有意味的笑着。

      “钱!”一道闪电从脑海里划过,震得菲比的内颅嗡嗡直响,但为时以晚,西塞手里掂着她的钱袋,嘴里啧啧有声:“我说嘛,聪明伶俐的菲比怎么会忘了在最后时刻顺手牵羊呢,恩,还真不少呢。”
      “混蛋,把钱还我!”菲比有气无力的嚷着,因为她知道这必定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了。
      “大姐,还要我教你么?吃一堑长一智,你都摔了几交了还不长记性。就算我给你上了一课吧,这个世道,无人可信,这个嘛,”西塞把钱往怀里一揣,“就算是学费了。后会有期!”

      “臭小子,我一定会找到你的!”菲比冲着西塞的背影大叫着,不一会他就彻底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我一定会找到你的,一定。”菲比望着他离去的方向自言自语道。

      ******************************

      “老爹,老样子。”菲比照旧坐在前台左手边第二个高凳上,一边有节奏的敲着桌子,一边用余光打量着馆子的上上下下和熙熙攘攘的各色人物。

      这个馆子的一大特点就是在蓬顶上吊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水晶体,当然白天的时候是无缘目睹它的神奇的,但每当夜垂下神秘的羽翼,燃烧的烛焰顺着水晶不规则的外型轮廓折射出,就犹如是山林中调皮的仙子垂青这里,不断闪现身形而划出的光芒.吊灯下正对着的是整个馆子中最大的圆桌,说是最大,充其量也就能容下十几二十人的样子,以前,这张桌子是专门为镇里人口比较多的大户聚餐准备的,不过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的活动了,现在,桌子旁边总是三三两两的分散着几小搓的人各做各的事情。其余的,除了最靠门边拐角处的前台和几把高凳,就是些散坐了。其实再添些散座,把不实用的圆桌换掉会是个很明智的做法,不过老爹还是一直维持着布局,或许是因为怀旧吧,因为从这个不大不小的馆子在镇里有立脚之地起,这里的一砖一石,一草一木就从来没有移动过,这许多年,除了必要的维修和更换,一切依旧。午后的阳光透过房顶开的大窗,顺着铺着金灿灿稻草的隔离蓬漏到淡黄泛紫的木板地上,干草散发出的仿佛阳光般的味道,凝着酒味,漫溢出酒馆的石木墙,飘出很远的香。客人们来自天南海北,各有心事和欲望,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需要一个暂时容身的地方,可以把一路奔波的劳苦留下。

      “来了。”一个上了年纪的矮胖老人满脸堆笑的把一盘精牛肉、一小碟花生和一杯麦酒推到菲比面前,“怎么,这回回来的很早啊。”

      “呵呵,”菲比回过头来讪讪的一笑,“老爹你只管照顾好自己的营生就是了,别的事情少理会为妙,我还是有钱吃这一顿的。”

      “丫头,老爹我就是再穷也不会跟你计较这个。”老人黑灿灿的脸上笑纹更深了。

      “老爹,”菲比漫不经心把玩着酒杯,“现在的人,可都是穷死的哦。”

      老人家一愣,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神情一阵抑郁:“想当年,你爸爸在咱们莱克镇也是响当当的人物,给过我不少的照顾,难,万事开头难,刚开始这活计的时候要是没你爸爸,我是撑不下这样一个场面......哎,谁成想这世道一下子就坏了,各人自有各人命啊,能怪谁呢,你们家就这么......”

      “我知道你是好人,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莱克镇原来有我爸爸,现在没了,莱克镇原来没我,父母把生命了给了我,我活着,而且会很好的活下去,放心吧。”菲比背书似的嘟囔着每来必说回回不忘的话。

      “是呀,是,过去就让它过去吧,谁能谙知天命呢,至少你还在,库克司家也算后继有人了。”老爹用袖子擦了擦眼睛,转而又是一张笑脸,“不过镇子现在是龙蛇混杂了,早一群的主顾是逃的逃亡的亡,剩下的屈指可数,没想到我这把老骨头倒发了乱世财,来往人一多钱就好赚了。”

      “恩。”菲比表情平静的哼哈作答,酒杯啪一声按到桌上,身子顺势一探低声问,“老爹,那个左手边靠窗子的,穿紫袍子那个,常来么?”

      “哦,”老人眯着眼看了会儿,“哟,还真没有,好象从没见过,不过你看,他帽檐儿拉得那么低也实在瞧不清啊。”
      菲比没有回头,只是点了点头。

      “孩子,打听他干什么?”

      “你看,刚跟您说别乱打听事情。”

      “是,是,知道越多越危险。不过,丫头,看你也叫我声老爹的份儿上,老爹我也就倚老卖老说说你啊,不要总是东跑西颠的,女孩子,还是安分点好......”

      “听见了。”菲比紧紧抿着嘴唇,脸色瞬时阴了三分,半晌才挤出一句,“老爹,别愣在这里了,快去招呼别的生意吧,你就算待的再久我也不会多付钱。”

      “这孩子......”一团和气的老爹笑呵呵的去招待别人了。

      菲比长长出了口气,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老人离开了她觉得轻松了些,还是因为自己的家世而叹息。假如时间回到十年前,菲比家尚未发生那场另全镇的都瞠目结舌的可怕变故,大概她自己此时也会坐在雕纹的高雅床边读些教化女子的书,也会站在向阳的纯白阳台上望着楼下经过的儒雅的绅士娇羞的微笑,不过现在她不再会有那种想法......新事旧事桩桩出现在脑子里,菲比心里沉甸甸的,眼前的食物也变得味同嚼蜡,索性把它们推到了一边。

      “这么浪费不太好吧,小姐,这年头,你剩下的东西至少可以让一群乞丐打成一片。”不知道什么时候旁边又坐过来一个,白绸礼服,金边礼帽微微歪带。菲比最厌恶走狗,就装做没听见的样子自顾自的端起酒杯。

      金边礼帽自我解嘲的一哼:“小姐应该懂得镇子的规矩吧,虽然我也是初来乍到,但是规矩是必定先要熟记的。”礼帽装摸做样的用中指点了点脑袋,“根据变乱后不成文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款,战乱期间粮食列入国家急需品,凡可充饥的食物不允许擅自丢弃.....”

      菲比险些把刚入口的酒吐了出来,这是哪年冒出来的规矩,他居然能说的煞有介事。

      “那么,按律应该怎么处置我呢?”菲比扭过头来揶揄的笑着。

      礼帽一下子高了三公分,仿佛刚刚的笑容是讨好的,企求他手下留情似的。  
         
      “按理说嘛,”他摆足了架子,“应该是直接投入大狱的,不过看你肯定也是刚来的人吧,不知者无怪,再说这么漂亮的小姐,怎么能放到大牢里呢?但是,我是这地方的巡查官,对你的行为也不能熟视无睹,所以麻烦小姐随我到波来特城去找定下规矩的总督,毕竟,解铃还需系铃人嘛,我想总督他自有定夺。”

      “怎么?还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么?”菲比详装惊讶,瞪大了眼睛。

      “放心,有马车护送你过去的。”

      “那么.......”菲比娇滴滴地低下头,“噌”的把牛肉推到他前面,“那么,就请巡查官大人把它吃掉吧。”

      “啊?”

      “或者,把它丢出去喂狗,反正......”菲比站起身,往后挪了一小步,促不及防间飞脚踹了出去,破口骂道,“反正你们都是兄弟,这样就不算浪费咯,本小姐也不用跑那么远啦!”

      这一脚不偏不倚正中心窝,金边礼帽往后一仰连人带凳翻倒在地,顿时呼吸困难两眼冒金,但他口里不忘嚷嚷着:“抓住她,抓住她,送到总督府重重有赏。要毫发无伤的,破相就没法要了!破相了、破相了绞索伺候!”说着扶椅子就要起来,可手划过胸前的瞬间他突然愣住了,随即带着哭音儿喊道,“我的......我的家徽!把我的家徽抢回来!听到没有?!”

      可这时候屋子里早就没人了,连老板也消失不见,客人们看风头不对立即如鸟兽散,而他那几个手下听说"赏金"二字早就没了命的追了出去,包括那几个心腹,也跑得没了踪影。而剩下的,只有尚未落地的尘灰,在阳光下飘飘扬扬。菲比似乎有预言的才能,他现在如同被丢弃的狗,无人理睬。

      “妈的!真是无人可信了!”

      与此同时,那些十秒钟之前还让金边礼帽颇为自得的部下,打刚一踏出馆子门就失去了菲比的去向,但在金钱和脸面的双重夹击下,他们还是象没头苍蝇一样四散追了出去。当然,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捉到菲比。他们的脚力怎么可以和菲比――这个屡次从战恶中顺得好处的捷足者――相提并论?根本无法望其项背。更何况,他们完全搞错了方向......

      *****

      青山后的落日把最美好的礼物再一次毫无保留的馈赠给人类,霞光普照下的莱克镇一如往常的温馨宁静,然而此时看来,却更似绝唱,少不得让些新人怀乡、旧人落泪。

      人影瘦瘦长长,孤独的徐行在冷僻的小巷,偶尔会有一个黑团从它旁边迅速滑过,那是归鸦的身影。影子的主人身披淡紫斗篷,兜帽不太大,却足以把整张脸遮住,斗篷下摆贴着主人的脚踝不紧不慢的晃动。突然,下摆不动了。

      “小姐究竟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
      菲比打着哈哈,从隐蔽的树阴后走了出来:“呵呵,居然被发现了,我......”
      “需要钱,可以给你,请你不要再跟下去了,那是自找麻烦。”
      好象根本就没有要等待回答,紫衣人甚至没有回身的意思,他自顾自的说完,手一甩,金光闪过,菲比脚旁叮叮当当的砸下几枚银币。

      “等等,你以为在打发要饭的么?”

      紫衣人并没有停止前行。

      “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认为我现在的施舍是吝啬。倘若小姐果然如我所猜测,是一位落魄的大家子弟,现在的钱就全当是我借给你的,不过,此生此世都不必还了,也请小姐自己为曾经辉煌过的家族名誉自重。”

      “你可真是个聪明人,说话又得体。不过......”菲比脸上带着嘲弄的微笑,“不过,这难道就是库克司家族的待客之道么?”

      紫衣人骤然挺下了脚步,猛然回过身来,虽然兜帽遮掩下看不见,但可以肯定的,他的脸上一定满是错愕。

      菲比如他刚才的态度紧接着说道:“安德鲁*耶*库克司。”

      菲比知道这段话会给对面的人带来多大的震动,但她静观着他,就好象身处其外的看一场好戏,可是菲比这种居高临下的心态没能持续一分钟,那个被称做安德鲁的人以疾风利电的速度冲了过来,菲比本能的要做出防御的架势,因为在阳光的助威下,紫衣人袖口褪出的利器炫耀着光辉,老远就射进了菲比的瞳孔里。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匕首带着噬血的欲望贴上菲比的脖子。

      “既然你知道我,”紫衣人恶狠狠的说,“那我就要亲手结果了你。”

      菲比清晰的感到利刃擦进肉里,但又瞬时卡住了似的停下了。

      “同归于尽更确切些吧。”菲比强忍着满腔的惊异和怒气,一字一句的说。她的匕首当然不会比旁人的慢,也不会缺少一点点噬血的个性,此时它就抵在敌人的左胸上。

      “哼哼,那倒要看看是你脖子上嫩嫩的皮肤硬还是我的骨气硬。”

      “那也不看清是谁做了你的刀下冤魂么,安德鲁堂兄!”

      很明显的,菲比的脖子上轻松了许多。但是刀仍为归鞘,似乎充满了狐疑。菲比一时间简直是怒不可遏,她一把推下紫衣人的兜帽,目光急切的要追寻到对方的眼光。然而,顷刻间,所有的愤怒土崩瓦解,随之而来的是错愕和无法抑制的泪水。她原以为会触到那双她在记忆中珍藏了许久的明亮的眼睛,可在看到的,却是深深凹陷的眼窝,布满了可怕的皱纹。安德鲁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初感到阳光照在脸上的那一刻,他羞愧的真想捂住脸,躲到光亮永无法侵扰的地方,但他很快恢复了理智,沉着的问:“如果你是莱克镇的菲比,用什么证明自己的身份。”

      菲比把匕首鞘轻轻塞进安德鲁的手里,然后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家传的匕首。”

      安德鲁接过菲比递过来的匕首鞘,粗糙的手只大略摸索了一下,拇指便停在了镶嵌着猩红宝石的下面。

      “菲比,我亲爱的表妹……你、你在哭么?”

      “为什么?你的眼睛,还有你的手,原来,都不是这样的。”摩挲着表哥的手,菲比的泪水一滴一滴地掉在它细密的小口子上。

      “菲比,难道你没有变么?十年了,自然的变化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更何况……”安德鲁慢慢把手抽出来,转过身,似乎凝望着血色夕阳,尽管他根本看不见,“人为的变故……我们都是要变的,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

      “可再怎么改变,有一点是变不了的,你永远都是我的族亲,我的表哥。”菲比走到他旁边,他的背影变得不再孤独。

      “对,永远的,所以菲比,你一定要帮我。”

      “帮什么?”

      “复仇,我们必须要复仇。”安德鲁字字咬牙切齿。

      “复仇……”

      傍晚乍寒的秋风中带着轻轻的炊烟,虽然不是太好闻,却能给人一种归家般的安宁。

      “复仇……”菲比深深地吸了口气,“你说的对,我们应该要复仇的,如果几天以前你提出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你走,可是现在……我没办法。”

      安德鲁一把拉过菲比的肩,难以置信地摇着,仿佛她刚才是一直被魔鬼纠缠在噩梦中。

      “为什么!难道都不算了么?都不算了么?姑父姑妈的命、父母的命、全族的命,还有长久以来痛苦的遭遇,都一笔勾销?!还是你只能这么懦弱?!”

      “表哥,你听我说,听我说啊!你镇静一点,听我说完!”

      抽了风似的摇晃终于停止了,但是安德鲁依然死死地抓着她的肩,好象她会突然飞起来,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因为除了你,我还有一个牵挂。”

      安德鲁的手颓然地落下:“难道你已经……”

      “还记得么?我的弟弟,我找到他了,可是他不在我身边,但我知道他也一定受了许多苦。小的时候,我不能尽姐姐的关怀,现在既然我找到了他,就不能再让他象个孤儿到处漂泊了,他是我世上唯一的至亲,我必须要照顾好他。”

      “你的弟弟……他?”

      安得鲁知道菲比有个弟弟叫西萨尔,可是他从未没有和菲比生活在一起,而是过继给了杰西卡伯父。

      库克司不是大家族,从他祖父开始,家族才开始有了勃兴的气象。祖父是一个极端认真又严厉的贵族军人,他因为国家立下赫赫功勋而被封为子爵,同时在边境处的克撒地界拥有了一座不小的城堡。祖父一生戎马,剑技高超,即便无力再行军打仗也不甘寂寞,利用城堡的空余面积,祖父申请兴办了一个剑士学院,同样,他对自己全部三个儿子要求很高,近乎苛刻,他们也被勒令像普通的学生一样在学院里苦心学习,并且必须达到普通学生不及的更高标准。祖父一心想让儿子们都能继续他的事业,但是后辈的一生不是由他掌控的,祖父寿终正寝,杰西卡伯父依法继承了祖父的爵位.

      虽然三兄弟感情笃深,但两个弟弟都不愿意依赖大哥,而且,虽然他们继承了父亲军人的性格和习气,却各有志向。第二个弟弟,也就是安德鲁的父亲,在交通脉冲普里卡城作了铁器商人,他手艺精湛无人能敌,一时间声名四起,而菲比的父亲则在离二哥不太远的莱克镇开办了梦寐以求的骑术学校。两家是亲兄弟离得有很近,所以常有往来,和杰西卡伯父相对疏远也并非单纯的距离问题,实际上,伯父一开始就对二弟的职业十分不满,他觉得有贵族血统而且是将门之后的弟弟改行作商人是与身份不符的,不明知并且给家族抹黑,但是二弟名望双收,伯父找不到不是,也就不做声响了。虽然哥哥最早成家,但两个弟弟倒先有了子女,结婚八载仍然膝下无儿的伯父十分着急,而恰巧小弟又新添了宝贝儿子,虽然菲比的父亲对自己唯一的儿子宠爱有加,但心思细密的弟弟更明白哥哥的心情,都是血肉至亲,所以他忍痛割爱,趁儿子还未断奶,主动把他过继给了哥哥。

      “那么,你确实问清了他的名字和身世了?”理清思路后的安德鲁马上把握了事情的关键。

      “他现在是个盗贼,行踪不定,但好几次……碰巧遇到我,我看得很清楚,眼角的伤疤,褐色的眼睛,还有感觉……我相信至亲有天然的心灵联系。”

      “也就是说,你所说的,到目前为止全是猜测?”

      “安德鲁,如果你在乎你的表妹,也请在乎你的表弟,尽管你们素未谋面,但这个世上只有我们三人是可以亲密无间的。”

      菲比意图明显的遮遮掩掩让安德鲁心里疑题重重,有可能他的确是菲比的亲弟弟,安德鲁不否认血亲之间神秘的联系,这也许真是上帝的杰作,但与这种没有保证的猜测相比,他更相信魔法的力量。父亲呕心沥血的杰作绝对会另任何一个见过世面的人瞠目结舌,这当然也包括法师,法师法思得知这三件完美的兵器将作为传世之宝流传后代,就答应了父亲,在匕首鞘上宝石下的图腾里分别附下了同根同源的三个魔法,当然,安德鲁的父亲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大功告成后,天蓝宝石的飞鹰匕首,吩咐最忠心的下人送去给了杰西卡伯父,猩红宝石下的银狐匕首,直接交到菲比父亲的手上,剩下深紫宝石的白熊匕首,留在自己家中珍藏。不出意外的话,三把绝世匕首应该分别带在安德鲁这代人的身上,同源的魔法在接近时候产生的交集反应,传导到主人身上就表现成了亲切感,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问题是,菲比真的可以确认自己的感觉是在完全没有本位的情况下产生的么?更大的可能是那完全是没有经过任何魔法训练的菲比思亲心切的错觉,大千世界乱世横行,眼角有疤的人一抓一把,褐色的眼睛更是数不胜数,就凭这么两个如此大众的“特点”来判断血亲,简直就是玩笑。

      但库克司家的长孙还是保持了沉默,悄悄叹了口气。菲比说的对,他的确在乎她,他不想让自己的推断伤了菲比的心,同时,他也不能不在乎自己的表弟,库克司家尚存留于世的嫡亲血脉。但是,假如有人要混淆血统欺骗菲比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用家传匕首挖出他的心脏祭奠在天的魂灵,这是作为长孙和哥哥不可推卸的责任。

      “好吧,先找到表弟,我们再从长计议。”

      <待续 不断编辑修改中>

      #23955
      头像Nova
      参与者

        我顶。

        #23956
        头像WindMage
        参与者

          It may be a good novel.

          #23957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期待下文,很想知道后面的事情,呵呵

            #23958
            头像利兹瓦娜
            参与者

              又添了一点.
              其实文章一直有写,可是都是断断续续在脑子里浮现出的画面片段,暂时还不能和谐的……组装(汗,这个词)到一起……
              有NOVA顶啊,曾经拜读过阁下的文儿,今天有兴被”顶”(汗)真是荣幸之至了:eek:
              MS兄,这篇问卖关子卖得还成吧?呵呵
              希望劳了各位的眼睛看过本文的同志也劳手给点建议,因为,现在再读三个月以前的文,有时候竟产生一种感觉


              恶心~~~

              #23959
              头像大力奥
              参与者

                顶!~~~~:D
                不一样了哦,进步明显。
                回过头看自己的文章,5555~~~~~惨不忍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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