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话题包含 4个回复,4 人参与,最后由MyriadStars 更新于 2002-12-07 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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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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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7 05:13 #588
发这张贴的目的是为了能让大家更好的发贴~同时又便于斑竹整理。各位不要有什么顾忌的啊—!斑竹是你们的公仆!
A,请大家贴图时写清是原创,还是别人的作品,还是自己扫瞄,或者二次加工的。不然有一部分实在弄不清;主页也不好做。能标题上说明最好,要是标题说不清楚就正文里面说吧。
B,如果不是原创图片,请尽量用img代码贴图, 具体方法如下: 先输入[IMG],然后,输入图片的地址(必须以JPG JPEG 或GIF结束),包括[url]http://的开头。[/url]
最后,输入。 注意上述几部分中间不要有空格。C所有非原创图片,上传后保留30天,请大家注意。原创图片、自己扫瞄的图片、二次加工的图片不受此限制。
2002-05-29 07:01 #10642在下再补充一下:大家来发帖时的内容都是与奇幻有关的.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基本上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规定或者说是习惯.
不过还是有些朋友难免理解错误,发一些内容不健康或者带有攻击性或者侮辱性的帖子.
在下在这里要郑重的申明一下:以后如果发现有与奇幻无关的垃圾帖子(例如广告)以及带有攻击性或侮辱性的恶意帖子.在下会一概的”删无赦”.
黑骑在此说明,不针对于任何人,希望大家理解.2002-06-18 13:30 #10643关于MS在站务区的帖子,想必大家都看到了。
所以请大家在发帖的时候小心千万别触犯下面的条例。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的、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2002-08-13 23:59 #10644一切将按《版面管理和删贴条例》执行
版面管理和删贴条例
1-8条适用于灌水区。
1、新人报道贴保留一个月。
2、生日贴保留两个月。
3、找人的帖子,在找到人后删除(会员也可自删)。如果长期找不到人,一个月后删除。
4、无价值的小道消息、花边新闻,最多保留一个月。
5、考试不过贴、暂时无法上网贴、回来贴这一类的短期向大家通报自己的情况的帖子,保留一个月,贴主也可以自删。
6、和论坛内容无关的商业广告贴,例如网络赚钱、拍卖等,当场删除。
7、有时效的帖子,例如聚会通知、征稿等,在失去时效后,最多保留2星期-1个月。但是聚会的场面的比较正式的汇报,可以长期保留。
8、其他的无长期保留价值的帖子,酌情保留1周-2个月。
9、对于涉及到敏感用语的帖子,当场删除,或者编辑原贴,删除敏感用语。
10、一贴多发的帖子,如果不适合自己的版块,则删除。
11、上传的图片(不是用VBB IMG代码贴的图片),如果不是原创图片、自己扫瞄的图片、或者自己二次加工的图片等,为节约空间,保留一个月。其他图片不受此限制。
注:删除附件的办法是:编辑帖子,然后在编辑器下面“删除附件”的选项前打勾。
12、不属于第6条规定的广告主题一律移动至灌水区。
以下各条适用于每年四次的定期版面整理:
13、对于有修改稿贴出来的帖子,删除草稿。
注:需要注意的是,斑竹删除前,请仔细核对,要确认无误这些即将删除的草稿都有定稿贴出来了,避免这些草稿有一部分没有定稿。
14、对于贴图类的帖子,如果图片长期是叉,删除。
注:需要注意的是,删贴的斑竹请先确定自己的网络没有问题,不是自己那边访问的问题(例如,你是否能够访问国外站点?)。并且,如果一次看到图片是叉,请别删,有可能是临时的网络故障,隔几天再查看一次。
15、对于给出参考资料或者原创作品等的连接的帖子,如果帖子里面没有其他的内容,在该连接失效后,删除这个帖子。
注:注意事项同第13条。
16、对于原创类帖子,如果是分章开新主题贴的,请用合并主题的功能合并。
注:例如,某位作者贴了自己的一部作品的第1、2、3、4章,那么斑竹就用这个合并主题的管理功能(注意:不是自己去拷贝开新主题,而是合并原有主题,在管理功能选项中有),把这些主题合并,并且新主题命名为某某作品的1-4章(斑竹还有更改主题名的功能)。这里的合并只能两两合并,所以合并起来还有点麻烦,就要麻烦各位斑竹了。
17、翻译区的翻译问题讨论、问答,可以按照季度合并起来,并把主题修改为”某年第几季度翻译问题问答“,以供有兴趣的人集中查看,研究。
18、对于涉及到当今政治和宗教的帖子,原则上都删除。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说的所有的帖子的日期,均以最后的跟贴日期为准。
2002-12-07 02:33 #10645补充解释:
1、美术板块只允许发表奇幻美术作品。首先,必须和奇幻相关,其次,是比较认真的美术创作或者和奇幻有比较直接的联系的奇幻资料,不包括游戏场面的截图、图片素材等。
2、上传的图片除了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符合:
a) 对于原创图片,只允许上传终稿,上色前的线稿,或者征求意见的草稿。草稿需要在正式稿发布时删除,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彩色稿完成后仍然有保留的价值的黑白稿。
b) 对于扫描但非原创的图片,要求必须是珍贵的、网络上没有的奇幻美术作品或者珍贵的、网络上没有的和奇幻有比较直接的联系的奇幻资料,但是同时需要考虑版权问题。
c) 对于二次加工的图片,要求二次加工需要有新意、一定的工作量和一定的艺术价值。
3、对于寻找图片资料的置顶帖,征集头像的置顶贴,请勿上传图片资料,加工好后并且符合论坛头像大小标准的头像可以保留,但是仍然推荐使用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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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在本解释发布后的1周后清理(考虑到利用本论坛作为自己的存放库的人通常都是在论坛经常活动的人,因此只给1周时间)。请按照标准会涉及到的发贴人把自己的图片存放到自己的相册(如果有的话),或者发送到自己的信箱(现有信箱不够就再申请,这个很容易办到,yahoo信箱就可以多申请几个),或者存放到自己的软盘、硬盘或者光盘(如果方便的话)。=========
谢谢合作!
因为美术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大家交流奇幻美术作品,这是由本论坛的性质决定的,而非作为个人的存储地。没有关闭上传功能的目的也在于此。请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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