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天人论坛 奇幻文学与艺术 原创文学 [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正在查看 15 个帖子:61-75 (共 81 个帖子)
  • 作者
    帖子
  • #13285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诺亚大陆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人喜欢战争,那他就是个疯子。战争的残酷与血腥,已经成为诺亚大陆居民的噩梦,制造着无数孤儿寡妇的眼泪,那么,谁应该为战争付帐呢?那些鼓吹战争的人不会,那些利用战争的人不会,只有那些饱受战争摧残的民众,那些如泥土一般被人践踏的民众。――《诺亚杂记》

      数千骑兵都被消灭掉,大军的补给线出现危机,这是铜金事先预想到的一种情况,即使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对于一名老谋深算的用兵家来说,也不能掉以轻心。按照一般人的想法,现在最好是攻破白山城,然后凭城坚守,等冬季过去,一举攻破其余两城,获得战争的主导权。问题在于几万大军的粮草如何维持?就地征集?强抢民粮?

      铜金没有那么愚蠢,他很清楚,只要有白山城在,即使他们能占领一段时间,也会因为冬季粮草稀少、后勤被断绝,熊族的持久战下最终被迫撤军,如果能安全撤离那还是好的,一旦受到包围或阻击,全军覆没的结局在等待着他们。

      即使他们能从容撤退,也必须赶在开春以前到达神狱城邦,开春后山麓泥泞,道路难以行军。一旦被其它城邦了解到神狱城空虚,鬼才会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

      一个重要的消息是刚刚脱离白山民众的眼线带回的,城市内的居民在大军到来之前都撤离到乡村去了,熊族领路人亲自下的动员令,一改以往守城用民众当盾牌,或拉轻壮男子做苦力的惯例。城市内的眼线也不得已随着民众撤离,由于沿途都有熊族士兵帮忙“指引”人群,“维持秩序”,才无法返回城中准确估计守备士兵的数量。从另一方面来讲,即使攻击魔法在冬天威力都有不同程度的的减小,这样做也是十分危险的,不用民众做掩护,等于把自己的部队完全暴露给敌人的生命法师。狼踪没有把自己的担心说出来,虽然他明白这样有些白操心,不过狼踪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熊族的新统治者如此糊涂,明目张胆地将部队暴露给敌人?

      现在熊族放在城内的士兵只有三千人上下,市民完全撤离,铜金企图消耗他们粮草的策略再无效果,而神狱大军的储备粮食只够一个月用,除去预备返回接应新粮草队的十天粮食,只有二十天时间用来作战。如果想改变这样的局面,铜金老城主只有一条路可走,就如同后来狼踪在日记中记载的“拉达夫的计谋逼迫铜金城主选择了他最不愿意的策略。”

      焦土政策。

      焦土政策就意味着夺得城池后立刻毁城!这样做可以显示铜金城主必灭白山城邦的决心,也可以大量消耗熊族的势力,要知道,建设困难毁坏易,只要铜金能拆毁白山城,不论是对士兵还是将领都有交代,熊族在几年内难以拥有坚固的据点,建设这样的据点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起码五年内不用担心熊族的威胁。

      战斗开始于九七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清晨。

      当时的记载是:

      白山部队三千四百人,两千步兵、八百弓箭手、四百名磁力师、两百名工程兵以及非战斗部队,其余的

      神狱部队两万八千人,一万四千名步兵、六千名弓箭手、五千骑兵、一千名磁力师、两千名工程兵及伙夫等非战斗部队。

      了解到城市中只有士兵以后,铜金城主毫无犹豫地动用手头的磁力师部队,追寻城市中的生命信号,管它是人还是牲畜,发现一处轰炸一处!既然决定使用焦土政策就不需要在意对城市的破坏。磁力师的火球与闪电滑破天际,落在白山城中,巨大的轰鸣在山峰间回荡,有些地方甚至因声音的震动而引发雪崩。

      磁力师的轰炸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铜金并不太介意,如果他是守城的人,也会搭建好各种掩体,利用冬天的特性,只需要混合水和沙子,冻结实后什么魔法也难以取得大的作用。白山城的地势使攻城的兵力难以展开,二百米长的城墙无法一次投入大量的士兵。铜金并不担心,他没有让魔法部队消耗太多,时刻准备轰炸出现在城头的部队。

      重装步兵出动了,主要由矮人族构成的重装步兵全身穿着铠甲,单人使用双手战斧,三人一组,共同使用一个尖底重盾,每前进十步就用重盾组成防御线,然后每盾之间的缝隙通过后一排重装士兵,如此往复接近白山城下。这种防御方式,城上如抛下石头木桩也没有太大的效果,如果是夏天还可以使用火箭或油弹攻击,冬天用这些武器就是个笑话,在燃烧的地方扬把雪就足以灭火了。

      接近城下后,士兵们迅速推来云梯车,登城云梯并不是相某些历史小说家描绘的那样,两根木头几个横梁那么简单,那只有在仓促准备的情况下才作为登城武器。正规的云梯车是由三部分组成,车底、云梯、支撑木,守军是无法用推、撞等手段将云梯推开的,一般用箭石滚木加火箭火油等才可以奏效。

      登城前,铅山看见大营中发出的旗语“城头没有生命活动迹象。”登城后也是如此,整个城头空荡荡的。除了冰雪外没有任何东西。铅山迷惑了,他也管不了许多,士兵们陆续爬上城头,第一批上来了三百人,然后又是三百,铅山吩咐士兵占领各处高地,又派人打开城门,让部队进入,铜金发出旗语,一万六千人进入城里,其余部队留守城外。

      铜金城主可不笨,他马上命令城中部队注意警戒,并且小心有人制造骚动,安排人手在城中各处堆积柴草,虽然城墙外部全是冰雪,难以用焚烧处理,可是内侧却冰雪全无,这也是预料之中的,所以就安排在根基处打眼灌入火油。

      唯一的问题是:白山城的守城部队在那里?

      当探子报告说在城后的绝壁上发现许多使用绳梯以及被烧毁一半的绳梯时,铜金的心又悬了起来,看来熊族的指挥者是一个拿的起放的下的人物,不会笨到与神狱城邦硬拼,竟然放弃白山城,只留下那些牲口迷惑生命法师。

      这个领路者到底想做什么?

      随着准备拆除的工作接近尾声,天色也逐渐昏暗下来。铜金的心中越来越沉重,就在老矮人沉思的时候,飞鹰传书到了,神狱城告急!熊族骑兵围城!人数大约四千!

      “哈哈哈”老城主铜金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竟然喜形于色!“我明白了!”

      他迅速召集众将,宣布了这个消息。

      狼踪听完,起身大声说道:“恭喜城主!”

      其他将领却一头雾水,神狱城被围,有什么好恭喜的?

      “你们想想”铜金说话都带着笑音“如果神狱城被围,就说明熊族的领路人想迫使我们回头或分兵两路,这样他可以在我们回城的路上埋伏,或者各个击破。”

      众将领这才明白过来,熊族的领导者并没有想到他们会毁掉白山城,只要他们毁城后撤退,就不存在分兵的问题,在必要地点小心应付伏击,甚至制造反包围,最不济也可以在拆毁白山城后从容回到神狱城邦。熊族再厉害,三千多步兵也不可能飞到神狱城邦去,光凭借训练不足的四千熊骑兵,拥有磁石防御屏障的神狱城邦,可没那么容易攻破。

      即使这三千人进行伏击,能吃掉两万多神狱大军么?

      “一开始就分兵,是他的致命错误!”铜金起身命令“明天一早,点火烧城,然后全军撤回。我要全白山的人都看见,神狱城邦对待敌人就是如此斩尽杀绝!”

      黄昏,密林,血染天际。

      “领路人,我们刚收到消息。”猛烈将一个纸条递给肯特尔。

      老人接过纸条仔细观阅,点点头,感叹道:“天意,天意。”回身命令猛狂与猛猎,“一切按原计划进行!”

      深夜,下起了鹅毛大雪,这对铜金来说不是个好消息,虽然柴草都堆放在房屋里,可是这样的大雪也会降低焚烧城墙的效果。铜金不禁叹息,难道白山城真的有神明保佑?

      夜色深沉,大雪一片片飘落,连月光都被遮掩的严严实实,二十米外难见人影。神狱城的士兵们忙了一整天,都在帐篷里沉睡,或许很多人还在做着回家的美梦,虽然这次没有占领白山城,不过吓的传说中勇猛无比的熊族跑的无影无踪,而且还将拆除白山城,这一趟也没白来。尤其是人都没死几个,这样好的事情那里去找?

      哨兵在矮墙边不断的打瞌睡,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迷茫间,哨兵似乎看见一个人影从雪幕中走出,他揉揉眼睛,仔细观看,人类的视力可不如精灵族。恍惚间,黑影越来越多,那些黑色的身影浑身散发着比雪夜还要恐怖地寒气,如同地狱中走出的魔王,更为可怕的是在风声的遮掩下,这些黑影走路都听不出一点声音!

      无数神狱士兵被叫喊声惊醒!那是几千人发出的叫喊,声音盖过了风雪的咆哮!

      “杀啊!!!!!!!!!”

      #13286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熊骑兵的突袭将神狱大军的营地变成了他们的狩猎场,高三米的矮墙根本挡不住熊骑兵和他们的坐骑。神狱城邦的士兵在开始的时候抵抗的时分顽强,数名熊骑兵被乱箭射倒或被长矛刺落马下,有的更被磁力师轰成焦碳。当熊骑士倒下了,神狱城邦的士兵还来不及欢呼,就发现他们遇到了更恐怖的问题,一向与主人生死与共的大灰熊――疯了。身高三米带有盔甲的大灰熊,根本不是一个,或者几个神狱士兵能够对付的,即使用火把吓唬他们也没有办法,主人死亡的刺激抵消了灰熊对火的天生恐惧。士兵们完全没有对付灰熊的经验,由于灰熊的头脸都有铁盔防护,他们能做的只是不断的用长矛与弓箭伤害灰熊,却无法结果这些野兽的生命。

        ‘受伤的灰熊能让魔鬼战栗’――这句话被熊族古老相传。

        熊掌是巨锤,熊牙是利刃,当士兵们看见自己的同伴就在他们眼前被灰熊活生生撕成碎片,灰熊啃食着士兵的半边脸,而这个士兵残破的喉咙还发出非人的惨号,即使是最勇敢的士兵也跌坐在地上。如果这么做的是一个矮人、精灵、人类甚至是熊族,恐怕所有的神狱士兵都会愤怒的冲上去将敌人砍成肉酱,可现在,士兵们开始溃散、逃命。

        兵败如山倒。

        横扫、竖劈、斜斩,在战场上只有最直接有效的攻击才能让自己生存下去!此时的铅山已经忘记自己的队长身份,脑中一片空白,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一丝杂念,他都可能瞬间被杀!血浆、碎肉、铠甲碎片,将这个以威猛著称的矮人重装步兵装饰的如同暗夜恶魔,嗜血的怪物。他身上的“装饰”散发着阵阵腥臭的气味,这气味对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来讲,比视觉更让他们受不了,对于铅山来说,却有一种快感,虐杀的快感。

        白山士兵们围绕着铅山,无人上前,但是没人愿意放弃这个立大功的机会,这个矮人可是神狱城邦的步兵队长。忽然有人冲出人群,大声呼喊,战刀划起寒芒猛然象铅山劈去!铅山不躲不让,旁人只看他手中一动,银光一闪,来人被拦腰劈开,士兵们一阵骚动,好快的战斧!突袭的士兵仿佛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腰斩,上半身竟然借着一冲之力仍然向铅山扑去,又是一道银光,士兵的半身残躯被从下到上劈成两半!血花再次绽放在白山士兵眼中。

        无人再敢上前。

        数息之间,一个身影排开众人走向铅山。铅山虽不知道眼前的人是谁,但他明白,单从气势就能看的出来,这个战士不同一般。铅山笑了,他本就抱着必死决心,看见来人就如同老猎人见到了毕生中最后一只猎物一样。来的战士是熊族,身着熊族惯用的铠甲,只是在关节处没有防护,显然是为了提高灵活性。体形并不魁梧,也不象一般熊族那样臃肿,到是有些象豹族一样敏捷。

        铅山打量猛狂的同时,猛狂也在注视着铅山,矮人并没有戴着重装战斧手的头盔,满脸满头的鲜血,看他的样子就知道都是敌人所留下的。猛狂清楚的记得,手下报告说这个矮人单人银斧砍到了十五名士兵,其中有四人是熊族。

        战场,是不需要说话的。

        猛狂跨步上前,手中战刀直刺铅山,铅山手中战斧先击地,借力猛挑战刀,希望一举将战刀砸断。猛狂趁势撒手丢刀,揉身冲入长战斧的内圈,对付使用长兵器的敌人,贴近攻击最容易得手。矮人被浓密胡子掩盖下的嘴角微笑了,双手持斧,侧身,斧头下垂,用斧柄的尖挑向猛狂的胸膛,这是对付猛兽最有效的方法。猛狂不是猛兽,他没有停步,在尖刺就要扎到胸膛的瞬间,拧腰、转身、挥拳。

        尖刺为熊族的胸膛添上一道深深的伤口,铁拳也到了矮人耳旁。

        闷声响起。

        神狱城邦步兵队队长铅山――战死。

        刘延军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骑马,他迷醉于那种骑马的感觉,不论是黑夜还是白昼,他都喜欢那种心灵的雀跃,那种风在耳边的轻语。如今,他又在马背上,不同的是,他在逃亡。

        骑兵长矛在他手中盘旋飞舞,连挑数人,一个熊族骑兵号叫着迎面冲来,手中长矛的矛尖上还挑着一段肠子,人的肠子。刘延军轻带缰绳,胯下爱驹纵越而起,从熊族头顶越过,人马在空中画出条完美的弧线,仰倒、抖手、回刺!熊骑兵下意识地弯腰躲避,长矛从他的头盔缝隙中扎入,刘延军手腕一拧一收,带起大蓬鲜血,熊骑兵那如肉山般的身躯轰然倒地。

        蜿蜒的山路在他眼前展现,两旁的树木仿佛躲避他的到来,飞一般地倒退。恍惚间刘延军回到了少年,与心爱的姑娘一同游荡于树林中。刘延军不想死,他不是怕死,当兵的第一天他就有了准备,只是他心中的牵挂始终让他放不下。那粉红的嘴唇、猫咪一样的笑容、浅紫色的长发、在他眼前闪现。‘我一定要活着回去!’

        路边的树丛悉数做响,刘延军心中一动,纵马跳跃,心爱的宝马已经与他心意相通,刹那间跳过了三条绳索,两边的树后又飞来长矛!宝马知道主人危险,四蹄加力,从容躲开两根长矛。刘延军忽然感觉不对,下意识地向后一挥骑矛,挑飞了暗箭,他刚刚松了口气,后心刺痛,是少见的狙击箭术――双飞流星!剧痛袭来,刘延军无法保持平衡,翻身落马,宝马冲出十多步才收住脚,转身奔回,用头顶擦自己的主人。刘延军的嘴角不断冒出血沫,艰难的吐出一个字:“莹”,再无声息。

        神狱城邦骑兵队副队长刘延军――战死。

        铜金知道,自己彻底输了,那四千熊骑兵根本没有围攻神狱城邦,恐怕只是派去几百人做做样子罢了,主力却与撤离的三千白山步兵会合。那个领路者手段非凡,胆略也过人,竟然敢在最不可能偷袭的晚上摸进了神狱城邦的大营。铜金在狼踪的掩护下匆匆逃离神狱大营,老城主在马上回望,军营方向一片火光,白山城邦的部队如同一条火蛇,蜿蜒在神狱大营中,对方将领的指挥手段可见一斑。距离虽远,仍然可以隐约听到喊杀声。

        “城主,走吧。”狼踪低声说。他明白这里并不安全,随时都可能遇到白山城邦的狙击弓弩手。

        老城主没有说话,长叹一声,策马向神狱城邦的方向奔去,此时铜金的身边就剩下狼踪与汞峦、残石、雪曳四人,以及将近二百名的败兵。

        狼踪看着老城主忽然衰老几十年的面容,仿佛听到神狱城邦灭亡的钟声已经响起。

        他的脚步放缓了,在做着一个让他十分难以抉择的决定。随后,狼踪一咬牙,纵身而起,以豹族特有的敏捷消失在雪夜中。残石策马上前,刚想张口,铜金城主却摆摆手,叹道:“让他去吧。”

        这是狼踪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执行刺杀任务。

        *****************

        寒霜城主毕竟还是年轻,对于她以后的政治生涯来说,这次对三座敢于脱离城邦统治的城池所进行的处理,并不高明。原本以为不用费一兵一卒就可以收回的两个城邦,在阿格拉派出使臣后,竟全然不受影响。当那两名使臣的头颅被送回天湖城时,寒霜城主明白自己错了,麻烦也随之而来。

        没有任何一个势力会期望南方出现城邦吞并城邦的现象,或许在以前这不算什么,但是现在这种微妙的势力平衡却有很多人不愿意打破。秋风虽然有着特殊的嗜好,可他也有着敏锐的政治头脑,只用了两封书信以及一次对诺亚城邦主的亲身拜会,就取得了三股势力对他的支持。这些势力的统治者都明白,谈条件要和失败者谈,向胜利者是要不出什么来的。约定很简单,一旦三股势力帮助秋风取得天湖城邦的统治权并占领阿格拉城邦,秋风将把三个城市分别送与他们统治,或者说秋风将成为三个城邦的傀儡,南方又会形成新的势力平衡。

        对于拉马特商会来讲,商人们喜欢钱,可是并不短视。如果战争失败,他们固然会有损失,可是这次一旦成功,以后秋风对拉马特的要求能不一一满足么?三个城邦合起来对付一个羽翼未丰的宠妾,胜算太大了。至于翼人族,早就想插手大陆的事务,苦于找不到借口而已。蟒族却另有打算,如果那位企图脱离他们的方姓“代言人”想利用打仗扩大势力,那不也意味着不论成功失败都会消耗自己的兵力么?就算最后胜利了,只要蟒族把握住“代言人”兵力还未恢复的时候下手,很轻易地就可以将有野心的“代言人”赶下统治者的宝座,换一个更听话的上去,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拉马特城邦的拉马特家族、诺亚城邦的翼人族以及呼里满城邦的方氏家族虽各怀鬼胎,可是目的却一致――支持秋风。

        这场即将到来的双方兵力对比悬殊的战役,就是被后世历史学家称为冷血冰霜经典之战:“三雄斗名将,寒霜战秋风”。

        #13287
        头像h__l
        参与者

          很大气啊!

          有几个细节问题:
          熊族搔扰神狱军时,铜金强令士兵睡觉――在这种情况下,士兵是没有办法睡觉的。只有赶走搔扰者后,士兵们才能安心入睡。况且在袭击之初,没人能打保票这是搔扰还是真正的进攻(而且这还是神狱军首次遇袭),铜金作出如此命令应该是在与对方打了多次交道、熟悉对方手法后才行,现阶段我觉得他命令大部队待命、少量部队去查明情况,继而击退搔扰之敌可能要更合适一些。另外,我个人认为这种小规模搔扰是没有什么万全的法子对付的,对于神狱军来讲,最好是选择遮蔽物尽量少的地方宿营,晚上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夜巡,最好能安排少量生命法师值班,这样要比被动反击效果好得多。

          熊族搔扰神狱军时使用火箭――就如飘摇兄所言,由于是冬天,火箭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而且在这样的风雪之夜,保留火种也不易。另外,火箭也能使对方比较容易判断己方大致的数量,这倒解释了铜金能够立刻判断来袭者只是搔扰部队,然而对于拉达夫肯特尔来说,这样的错误似乎低级了点。因此,我觉得在这里没有必要用火箭,普通箭足矣。另外在大风天,风对箭的飞行轨迹影响较大,只有在顺风时命中率才高一些,但顺风又带来另一个问题:象神狱军这样拥有多种族的军队,应该不缺少嗅觉敏锐者(如豹族),既使缺少,猎犬总有些吧,在顺风向,熊族的体味非常容易被嗅到,也就是说,他们很容易被发现。综上,我觉得这次袭击最好是在没有大风的时候进行,也就是去掉“被风声掩盖了弓弦响的火箭”这一条件,弓弦响时离箭命中目标已经不远了,没有必要刻意掩盖弦声。

          熊骑兵的熊毛甲――熊毛没有那样大的强度,建议改成由老死的熊身上的熊皮制成的皮甲。

          神狱军污染白山水源,借以加快对方木柴消耗速度――我觉得如果是为了加快对方木柴消耗速度而污染白山水源,倒不如在污染水源上多作文章,这样省事得多,效果也更明显。而且,想从城外投石灰入城命中城内水源,难度太大,消耗的石灰也很多,这本身就是给神狱军后勤增加负担。而守城时用的滚木,应该和百姓平时用的木柴分开储备的,除非到了最后阶断,两者是不会互相影响的。

          最后是熊骑兵突袭神狱军的问题――拉达夫肯特尔用少量熊骑兵袭击神狱军,并不能马上让铜金误以为打游击的骑兵部队就只有一千名左右,更不能说是为了借此展现熊骑兵的力量,降低神狱城邦的士气:如果我是拉达夫肯特尔的话,应该珍稀本来就不多,且羽翼未丰的熊骑兵,不会为了展示力量拿他们去冒险。从这次交锋的结果看,熊骑兵攻击了无法战胜的敌人,最后撤退,这非但不是展现熊骑兵的力量,反而会使神狱军因战胜熊骑兵而士气大增。另一方面,如果我是铜金,面对这样的攻击,也不一定就可以肯定对方只有这么点熊骑兵在打游击,至少我还可以考虑敌人只是派部份部队试探我的实力,或是借实战检验一下这些日子熊骑兵的训练成果。这次袭击并非大战,我无法断定参加战斗的熊骑兵是否是在城外作战的熊骑兵的全部。而且,由于并没有消灭这支部队,铜金应该更警惕自己的后方。所以,我觉得这次拉达夫肯特尔分出一千人来袭击神狱军,义意不是很大,倒不如与那四千人合兵。

          #13288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有道理,感谢感谢,毕竟一个人的思考比较有限。我会在战略上仔细推敲的。不合理的地方请朋友们指出。谢谢,谢谢。最近忙的要命,写东西也出了很多漏洞。恩,该沉淀一下再写比较好。

            #13289
            头像h__l
            参与者

              有漏洞没有关系,大家可以帮忙改,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兄的《诺亚风云》打造得更趋完美。

              关于我昨天说的神狱军污染白山水源,借以加快对方木柴消耗速度的问题,我还想说一下:既然当时为寒冬,居民应该没几个人喝凉水吧,也就是说水本来就要烧开饮用。而且在冬季,木柴作为重要物资,守城方必然大量储备,这种想耗掉对方所备木柴的作法等于攻其所备,犯了兵家之大忌,恐未耗掉敌人先耗掉自己。因此,我认为此处应改为在城外水源投毒或掘断水源更有效些。

              关于熊骑兵突袭神狱军的问题――我觉得此处不必大改,可以将这次战斗安排为一支从主力掉队的熊骑兵与神狱军先头部队意外的一次遭遇战,这样能更增添戏剧效果,也很好地反映出战争中总存在不可预测的意外因素;而且,从主力掉队,本身就能反映出目前熊骑兵训练尚未完善。

              #13290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思考中。。。。。。。。。。。。。。确实在考虑这个问题,还在补充各种战场资料以及如何将各个方面解释清楚又不罗嗦。

                另外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有人找我出书,条件是不准再网络上再连载。左右为难中。

                #13291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出书是好事情啊,支持你出书~:D

                  #13292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为支持飘摇出书,提供三个意见:
                    1、和出版商商量一下,在网上只连载连载草稿,这样也方便收集意见,正式定稿则保密。
                    2、如果出版商还不同意,可以再提议只在天人连载草稿,且只在网上保留一段时间,随后删除。
                    第3点,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意见――出版后签名送偶一本:D

                    #13293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签名卖我一本就好~:D

                      #13294
                      头像基路柏
                      参与者

                        同意五十弦说的。
                        既然有人想给你出书为啥不抓住机会呢。
                        出版后会不会在北京开签名售书会啊,我一定去捧场!:D

                        #13295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上天有很多时候是不公平的,如果真有神明存在,一定会为尘世间的不平而羞愧”曾经有一位历史学家在暮年著书时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你研究历史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现,在诺亚大陆的血腥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很多有可能统一诺亚的人物,然而他们最终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含恨辞世,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他们太过正直或者正面的情感太过强烈吧。但是他们的死亡却是有价值的,他们所走的路告诉后人,什么样的方式可能成功,什么样的计划绝对会失败,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圣人、好人、正直的人是不可能在纷繁的尘世中取得巨大的成功。如果要为诺亚大陆如今的兴盛找寻根源的话,这些被历史湮没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当然,以上的话没有出现在任何官方的文献上,只有他的学生将这份手稿默默流传,在这个学生的晚年才有勇气找机会为手稿的出版奔波,由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出版社印刷发行。结果可想而知,这本历史评论在短短一个星期内销售出去上万本,一个星期后帝国出版署就下令关闭出版社,收集并焚烧所有相关书籍。而这本书被禁止的最根本原因十分明显,书中有很多地方提到了帝国的创始者以及对他的做法进行了比较露骨地评价,无论是他晚年的行事作风还是对待魔族的手段,都有十分公正的描写和可信的证据。而在描写他的敌人方面,也写出了许多独到之处,也是从那时候起,诺亚大陆的人民真正了解到,在创立帝国时期曾经还有两股势力与帝国对抗。书中也多次提到了所谓的《大陆正史》中自相矛盾的地方,显然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被大幅度修改。

                          看到这里诸位可能知道了,这本书在遭禁多年以后才真正被帝国所承认,又经过多翻“修改”才正式出版,虽然帝国出版署将其命名为:《壮哉!诺亚帝国的再次兴起》,但是很多民众还是喜欢它的古旧版本和那个朴实的名字――《诺亚杂记》

                          狼踪在树林中飞驰,豹人的血性又再一次从他身上复苏,他要回到神狱城邦失败的地方,去那里挽救神狱城邦的命运。现在的狼踪已经不是那个神狱城邦的护卫长,而是一名杀手,嗜血的杀手。雪花不断落下,为了不让巡逻的士兵发现痕迹,狼踪尽量利用树枝的弹性在树木上跳跃。风的声音使狼踪逐渐兴奋起来,那种与自然和谐一致,溶入自然中的感觉是豹族最喜欢的,狼踪才发觉自己压抑的太久了,早就忘记作为一名高贵的豹族、孤独的豹族所应有的感觉,或许,只有狩猎和荒野才最适合他这样孤独的游客吧。

                          通过那数百米的开阔地进入白山城显然不太可能,从峭壁上爬上去也有一定的危险性。狼踪决定在战场周围寻找机会,一个卓越的领导者一定会视察他所取得的成果――这个规律千百年来都没有错过。

                          情报显示熊族的领路人是个老人,人类,其余情况狼踪却知道甚少,毕竟熊族一直是一个比较低调的种族,对他们的了解和大陆上的名声还停滞于八百熊骑兵的年代。但是狼踪有信心,指缝中伸缩自如的骨刃是他信心的来源,兽人有着其他种族所没有的优势,拥有天生的武器。狼踪找到一个可以观察大部分战场的地方,他有八分把握熊族的领路人会来这里,即使不来,他也能以最快的速度发现视察战场的将领,豹族的视力可是仅次于精灵族的。

                          狼踪在等待,风雪呼啸,从深夜一直下到黎明,漫长的数个小时就这样在等待中渡过了。这段时间他逐渐在恢复着豹族的本能,虽然他潜藏不动,却凭借着天生的能力逐渐活动每一块肌肉,一次只运动一个部位。

                          清晨,一行人的身影出现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与那些正在收拾战场的士兵不同,这些人都骑着战马,说明不光是熊族人,还有其他种族的人也在这些骑兵里,战马是天生对灰熊有恐惧感的。狼踪来了精神,停止了任何行动,连心跳都压抑住了,只要是高手,都可以从空气的流动、对手关节发出的声音来感知暗杀者的存在。他明白,死亡在等待着他,如果一击不中,就会白白牺牲自己的生命,神狱城邦也就无力回天。

                          果然,这些人只在战场上停留了一小会,就径直向狼踪这边走来。狼踪按捺住心中的欣喜与恐惧,轻轻地伏下身,让他看起来如同树木上的一大块积雪,他的骨刃在缓慢伸出,随时准备纵越。有一个披着黑色斗篷,将头脸都盖住的人引起了狼踪的注意,他被所有的熊族围拢在中间,也是唯一一个带有马夫的人,这一切都说明他的身份与众不同,不过狼踪在仔细观察后打消了刺杀他的念头。

                          傻瓜才会对熊族有兴趣。

                          ‘领路人很怕死么。’狼踪心中暗想,‘蓄意制造出个诱饵,真正的领路人是谁?’

                          狼踪将目光放在了那个马夫身上,可能么?一个被熊族尊称为“领路人”的人物,就算要隐藏自己,也不至于非给人当马夫吧?狼踪想起铜金城主的惨败,或许最不可能的人才是真正的目标。就在狼踪思量的时候,这些人来到离狼踪二十步左右的地方停下,看来在商讨着什么。

                          狼踪考虑良久,贸然出手只会惊动对方,不如在确定目标后下手,因此决定放弃这个机会。就在这个时刻,熊骑兵的传令兵骑着自己的灰熊来到这些视察者的附近,可能是为了不让灰熊惊扰到战马,他翻身下地,向前走了几步,对着马上的黑袍熊族说了几句话,声音不是很大,尊敬的神情显露无疑,狼踪暗叹了口气,看来这里确实没有领路人了,那个黑袍熊族显然是个大人物。

                          就在狼踪准备离开的时刻,那个黑袍熊族忽然俯身对马夫说了几句话!顺风将这些模糊的话语传到狼踪耳中,狼踪只听清楚了两个词:“请问”“好么?”

                          天底下还没有对马夫使用敬语和讨论语气的大人物吧?除非那个马夫的地位比他还高!果然,那个马夫说了句什么,黑袍熊族坐直身躯发出指令,这些熊族开始拨马返回,习惯骑乘灰熊的熊族,在调转马头的时候自然有些慌乱,是机会了!

                          不容多想,狼踪连蹬几下,借助树木的弹性飞身跃起,同时带起大片落雪,掩护自己的身行。狼踪不会笨到在空中当活靶子,他在离马夫身后七步远的地方落地,这时候熊族的吸引力还在那些没有意义的残雪上――这也是豹族惯用的刺杀伎俩。

                          狼踪贴地蹿出,六步、五步、四步,忽听一声怒吼,熊族常用的大战矛向他身体侧翼横扫过来,如果狼踪被扫中,不死也是重伤。既然身行败露,狼踪轻提身躯,右脚恰好点在矛杆上,借力扑向那个马夫!

                          横地里忽然出现一把战刀,来势巧妙,象预计好狼踪路线一样等待在狼踪前面,狼踪避无可避,指间骨刃猛然伸出,与战刀硬拼一记!骨刃虽然结实,可怎么也比不过千锤百炼的精钢宝刀,狼踪左手的骨刃齐根折断,看来需要两三年才能恢复,前提是他能活到那个时候。

                          只是一线之差,猛烈的矛再快,猛狂的拳头再硬,也无法再对狼踪有什么威胁,豹人的右爪用尽全身力量突刺!狼踪已经孤注一掷,身后空门大露,完全将生死置之度外!

                          狼踪猜的没错,那个马夫正是“领路人”拉达夫。肯特尔。

                          肯特尔虽然老迈,身子骨还算灵活,生死关头也顾不得许多,就地往左侧战马身下一滚,由于狼踪左爪折断,左半边正是他的死角,狼踪只能猛拧身躯,凭借豹族天生的敏捷追踪“领路者”的身影!

                          老人只感觉肩膀一凉,他受伤了。

                          狼踪还来不及为自己的失手惋惜,后颈巨痛,遁入黑暗之中。

                          ***********

                          对于顶风冒雪前进中的星风来说,他还不知道自己将在后世的历史书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也不知道在后世的历史书中,对他的矛盾评价如此之多。此时的他正和思克特穿行于茫茫雪山之中。有很多人将大陆风雪的猛烈形容成刀子,说刮在脸上如何如何疼痛,这让不少翻越雪山的猎户笑掉了下巴。如果这些“浪漫”的文学家真的体验过生活,绝对不会这么写。真正的风雪刮在身上就如同有人不断的用拳头捶打,吹在脸上才不会象刀子,而真的象实实在在的拳头,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就如同被人打过一样,开始并不感觉疼,只是有些痒麻,然后发木,过了一段时间才感觉寒冷中的疼痛。

                          对于吃过很多苦头的星风,这些风雪还不算什么,但是已经人到中年的思克特却不是这个样子,别看这个老佣兵杀人的时候身手敏捷,等到了长途跋涉,身体还是吃不消。星风就曾经半开玩笑的说过,如果思克特遇到那种打一下就跑的类型,缠斗个二十分钟,自己就先累到了。不过话说回来,能在老佣兵手底下走过十招的还真不多见,长年的单打独斗使老佣兵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如果论综合实力,老佣兵勉强算是一流高手,因为那种特有的战斗感觉是星风这种不入流的战士怎么也模仿不到的。

                          当星风把统一蛮荒高原的想法对老佣兵说明以后,连星风自己都没有想到,竟然得到老佣兵的极力赞成。思克特不是愚蠢的人,他十分清楚面前这个年轻人拥有什么样的资本,如果说玩弄阴谋诡计他还太嫩的话,星风所拥有的就是那种指挥大军平天下的将帅之能。思克特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十分的高兴,而且星风额头的伤疤在城邦那些老爷们眼中或许是一种耻辱的象征,但是对于平民百姓以及盗贼强盗来说,一个额头刻有菱形伤疤仍然能生存的人绝对是条“汉子”。这个伤疤往往意味着拥有者曾最少一次逃过城邦的死刑,或者从死囚牢里逃脱。那两个佣兵无形中逼迫星风走上了争霸之路,毕竟想要隐藏树叶,树林是最好的地方,蛮荒高原就是这样一座森林。

                          何况思克特有着星风所不知道的秘密,作为“魔族”的他,就是穿越“魔山”后来到蛮荒高原,又从蛮荒高原开始干起佣兵这个职业的。对于那里,思克特十分清楚,如果有一个真正的领袖出现,统领那些被诺亚各地所唾弃的“野蛮人”、“混血儿”、“罪犯”的话,绝对会是一只不可小视的力量。

                          路途中的旅行者在驿站相遇并不希奇,甚至可以说十分平常。在九七九年四月的一天,具体时间已经无从考证,星风与思克特在翻越雪山后,到达了一个小小的驿站。在这个驿站里,星风遇到了另一位对他一生有着重大影响的人物。

                          #13296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战争的根源是什么,恐怕没有人能说的明白,是金钱?权利?杀戮的快感?或许用一句话就能最好的概括:人性的贪婪。无论是多么正义的目的,多么崇高的理想,归根到底都是由血与泪,铁与火浇筑而成。当然,万事也非绝对,为了反抗而发起的战争,永远都会有人支持。――《诺亚杂记》

                            四月的山区虽然能见到绿色,可还是很冷,阳光的热度并不能降低风带走的热量,但不管怎样,春天总是让人心情愉快。星风与思克特推开驿站的门,立刻就感觉到一股温暖的气息与数道惊异地眼光。星风牢记思克特的嘱咐:不论到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你的仪态,把你额头上的伤疤当作光荣的徽章。

                            当星风迈着微瘸的步伐,挺着胸膛优雅地走到吧台前,他已经得到了全场人的尊敬。诺亚大陆的民众往往把带有死刑惯犯标志的人分成两种,一种就是十恶不赦,确实该死,另一种就是敢于反抗统治者,为民众出气。显然,星风优雅的姿态和沉稳的风度使这些人很快将他归于后一种。

                            各种低沉的讨论声响起,很多人都在低声议论这位“大人物”到底是什么来历,没有人能猜到半年前他还是个幼稚的要命,成天被人当狗样欺负的公子哥。

                            酒保显然是个新手,也被星风的样子所蒙住了,必恭必敬地给星风倒了一杯驿站自产的“法蓝特”,又给“大人”的伙伴倒了一杯。如果是个老酒保,恐怕先想到的就是星风的年纪与他不相称的伤疤。思克特看着星风的样子,虽然有些好笑,可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成熟了。

                            “酒保,有什么消息说来听听?”在大山里过了一个冬天,星风很想知道一些新消息。

                            被“大人物”询问,小酒保受宠若惊,立刻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讲述起来,许多消息都是道听途说,对于“血染白山”和“白痴宠妾”的描绘最多也最夸张。

                            星风对白山战役的结果到不是很关心,知道谁胜利就够了,到是对“白痴宠妾”很有兴趣,仔细盘问了一下阿格拉城邦将与三大势力开战的消息。小酒保知道的也不是很清楚,只能给星风一个模糊的回答。星风到也不贪心,闲聊了几句,喝完这杯酒,定了一间客房,准备与思克特
                            出去找情报所购买有关蛮荒高原的情报。

                            “你们两个给我站住!”高亮的声音响起,充满金属的质感的男中音,凭声音就能猜到,是一个精灵。思克特心中一动,难道星风的伤疤这么快就惹来麻烦?

                            众人往声音处望去,二楼楼梯走下两个精灵,说话的是其中之一,看衣着,一个是弓弩手,另一个则是磁力师,弓弩手的弩箭不知道何时已经上膛,随时准备发射。

                            星风刚想说话,思克特迈步挡在星风面前,手中的狼牙棒微微颤动,低声对星风说:“是赏金猎人。”

                            酒吧里的人都默不做声,有几个胆子小的立刻结帐离去。

                            “有什么事情说明白”星风经历了那些磨难,性格已经深沉不少,说话丝毫不带火气。“我想二位是认错人了吧?”

                            “小子,我们找的不是你!”精灵弓弩手发话了,语调高亢,显然眼睛里不揉沙子,看出星风其实没什么能力。“别以为在额头上画个疤瘌就能吓死人。”

                            磁力师一直没有说话,明眼人都会发现,他拢在袍子下的手正在微微活动,显然在调整身上磁石的位置,准备着某种魔法。

                            “你叫思克特,没错吧?”弓弩手的弩箭直指思克特,这么近的距离,即使是战神转世也无法躲避开的。看见自己与伙伴占有绝对优势,这个精灵的废话显然多了起来。

                            思克特有些后悔,刚才犹豫的瞬间让他错过了出手的机会,本来在那种距离他有八成把握躲避弓弩手的箭石,现在则连一成都没有了。

                            “没有完成猎户的任务,反而和魔兽串通一气,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佣兵的耻辱。”弓弩手微微一笑“现在你的人头很值钱呢。”

                            一听到星风二人与魔兽有关系,驿站里的气氛立刻不一样了,多数人由刚才对精灵的不忿,转变到对星风他们的厌恶,毕竟“魔兽”这个词,只要有任何人与其沾边,就会成为诺亚大陆的公敌。

                            “你有什么证据?”沉声说话的不是思克特而是星风。

                            “证据?你向我要证据?”精灵忍不住哈哈大笑,“要证据去找佣兵协会吧!或者。。。。。。”

                            “或者什么?”思克特接口问道。

                            “或者去找死神要!”话音未落,弓弩手出手了,他看出星风借说话拖延时间,暗中准备着防御魔法。

                            凭借星风那半调子的风系魔法,能够完全防御利箭的射击么?――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星风在这么短时间内所能做到的,不过是施放了一个初级的“阵风防御”而已,弩箭的速度稍微减慢了一线。

                            一线就已经足够思克特这样的老佣兵躲闪了,躲闪还不够,思克特也不顾得其它,藏在狼牙棒中的刺剑猛然挑出,堪堪命中箭尾,这才让弩箭擦着肩头飞过。思克特身后的一个顾客躲闪不及被流箭扎中手臂。

                            老佣兵多年风雨都走过来,什么场面没见过?可是这样凶险而且一上来就迫他拿出看家本领的事情还真不多见,思克特显然动了真怒,斜踏一步,就向前扑去。一旁的星风却没办法支援思克特,那个精灵魔法师竟然完全不顾弓箭手能否面对思克特的快剑,而是对星风放了串连珠火球。连珠火球的威力视使用者的能力而定,同时发出的火球越多,单个威力越小,这些火球看起来并不能至人于死地,充其量就是为了打乱星风使用其它魔法,不过挨上几个星风也肯定成为一根大火把。

                            为了躲避火球,星风也就无暇顾及思克特了。

                            思克特几步就冲到弓弩手面前,可是这个精灵却面带讥笑,丝毫不把锋利的快剑放在眼中,思克特只感觉下盘忽然袭来劲风,不好!思克特就地翻滚,撞翻了两张桌子,弄的满身酒水。劲风却紧追不放,慌乱间思克特抓起椅子一挡,随即扑到狼牙棒前,还没等伸手取棒子,一只弩箭飞来,差点射中他的手。思克特只有保持不动,他明白对方威胁的意味,只要他一动,下只弩箭就会要了他的老命。

                            星风这边的情况更加糟糕,对方的磁力师不断用一些无关痛痒,却也挨不得的小魔法戏弄星风,小火球、小冰锥等等,充分说明对方身上不但带有高级磁石,等级也显然比他高了不止一个层次。

                            磁力师收手后退,星风这才喘口气,回头一看,思克特的脖子上架着一柄寒光闪烁的战斧,这就是刚才劲风的来源,出手偷袭的是一名矮人。

                            ‘我真是糊涂,弓箭手、战斧手和磁力师正是赏金猎人的标准组合!’思克特心中暗骂自己,这次可真是在阴沟里翻船了。

                            “啊!”扑通一声,那名中箭的顾客摔倒在地,思克特和星风的目光不由被吸引过去,手臂中箭竟然死了?箭头有毒!

                            “你们也太狠了吧?”星风恨声说“赏金猎人都是这么不要脸的么?”星风到底还是年轻气盛,没有管好自己的嘴巴,连思克特的眼色都不顾了。

                            果然,精灵弓弩手嘿嘿一笑,被这么个假冒“罪犯”的小混蛋漫骂,不起杀机就怪了,“我们是不要脸,我看你是不要命了!”,思克特被矮人的战斧制住,他的弓弩就没有顾及地指向星风,精灵那苍白的面容上因杀人而泛起一片红晕,英俊的脸庞看起来十分狰狞。

                            呛地一声,弓弩的弦断了,精灵吃惊地低头,硬木做的箭托处镶嵌着一个弹片?好大的指力。

                            店里本来还有几个看热闹的,发现中箭的顾客毒发而死后,就跑的一个也不剩了,连酒保都怕被暗伤而躲了起来,只有靠墙坐着的那个醉鬼没有动。三个赏金猎人的视线都被那名醉鬼吸引过去,难道那醉鬼竟然也是个猎人?或者是星风那边的帮手?醉鬼穿的十分破烂,身上挂着零零碎碎一大堆东西,光是这些东西,恐怕就不容易灵活移动,一般佣兵绝对不会穿成他这个样子。如果他真是战士,要么是个傻瓜,要么就是有什么特殊的武器又或者确实是个高手。

                            如果这么好的机会思克特都不懂得利用,他这几十年就白活了,趁矮人稍微走神的瞬间,思克特手臂上抬挣脱矮人的控制,就地滚翻拿起狼牙棒,弓弩手因为弓弦断了,磁力师准备魔法再快也需要时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双方又变成对峙的局面。

                            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一块小小地弹片。

                            “喂,那个弓弩手。”醉汉开口了,他摇晃着站起来拿出一把破旧的木琴,“把弹片还给我,不然我怎么谋生呢?”这种口气就如同在吆喝自己仆人。

                            弓弩手怒极反笑,随口说到“好,还给你!”伸手拔下弹片丢给醉汉。

                            “还有这个!”弓弩手紧接着又丢出一把匕首,直插醉汉的心脏!

                            醉汉伸手接过弹片,对那把匕首连看都没看,木琴一竖,正好挡住自己的要害,匕首直直地插在木琴头上。

                            醉汉用的并不是什么高超的手段,弓弩手射箭是一流的,飞匕首却很一般,问题是他接匕首的那种态度,连眉毛都没动一下,仿佛那不是匕首而是纸片,显然不拿赏金猎人当回事,三个猎人的脸色有些发白。

                            磁力师终于开口了,看来他才是三人的头目,“朋友想分点赏金?”

                            醉汉摇摇头,口齿有些不清晰“拿出你们身上所有的钱,然后滚。”语气就象在教训三条狗。

                            磁力师笑了,他看出今天这个局面讨不到好去,思克特的狼牙棒和快剑足已对付矮人的斧头,星风的魔法虽然不怎么样,看他躲闪的样子也是在山野中生活过的,瘸腿却很灵活,轻易不会被击倒,再加上那个实力未知的醉汉,赏金猎人的输面较大。

                            “叫我们滚还不容易,但是”磁力师拿的起放的下“这位朋友也该拿出点东西让我们开开眼界吧?”

                            醉汉叹口气,从身后缓缓地拔出一把十分破烂的三截长枪,看枪头上面的铁锈,也有年头没用过了。

                            “怎么,就凭这把破枪? ”矮人不屑一顾“糊弄小孩子还差不多。”

                            醉汉没说话,缓缓将三截长枪接好,手一抖,长枪在他手中忽然化为四个!是残像!

                            残像对于战士来说并不陌生,经过训练的盗贼可以很轻易的将手中匕首幻化出两个残像,而且保持一段时间,不过人人都知道,武器越大越难以出现残像,因为难以控制的力道,以及需要很强的腕力。传说中只有“最强佣兵”将双手巨剑做到幻化出三个残像的程度,并且能保持十秒左右,这已经是空前绝后。比双手巨剑还长的长枪幻化出四个残像,这简直是天方夜潭,连听都没听说过。

                            磁力师与他的两名赏金猎人伙伴,看着醉汉很轻松的幻化出四个枪之残像,而且保持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丝毫停止以及劳累的样子,三人对视一眼,掏出身上所有的金钱丢在地上,转身就走。

                            没有人敢与这样的高手对阵,没有人。

                            #13297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三名将之一的狂血腥风,论时间出名最晚,论势力却不逊于其他两人,原因就在于他有几名十分得力的帮手,在这些帮手中,有一个人最有争议性,他曾经救过名将的性命,也曾是名将策略最激烈的反对者,甚至被星风以“背叛”的罪名差点处死,最终,这个人还是为狂血腥风的事业献出了生命,在得之他的噩耗后,名将曾禁食七天以示对其的纪念。――《诺亚杂记》

                              “多谢朋友援手。”思克特走到醉汉面前,双手抚胸,以佣兵最郑重的礼仪答谢。

                              刚刚还吊儿郎当地醉汉,此时却十分严肃的站起来还礼,丝毫没有喝醉的样子。星风在一旁仔细打量面前的这个人类,满脸胡子茬,两只半睁半闭的眼睛,仿佛永远也睡不醒,浑身酒气,如果他不是背着枪囊拿着木琴,很少有人能把他和一位使出传说中剑之残像还高级的枪之残像,而且还有四个之多的高手联想在一起。

                              醉汉答礼后,转身吩咐酒保:“麻烦你将这个顾客好好安葬,这些钱就算安葬费,如果他有家人,剩余就留给他们吧。如果我听说你自己黑了这些钱。。。。。。”

                              “不会的,不会的。我决不会的。”酒保的脸都青了,谁敢欺骗这样的高手,小酒保再没经验也能看出,一出手吓跑三个赏金猎人的醉汉可不是简单人物。

                              “我们已经不适合再住这里。”思克特准备离开“再次感谢你帮助我们,再见。”

                              星风也明白思克特的用意,他既然成为佣兵协会的通缉对象,以后就必须小心隐藏身份,至少在到达蛮荒城邦之前要注意别再被赏金猎人盯上,难缠不说,一不小心还会丢了性命。

                              “等等。”醉汉开口了,似乎还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是漂泊四方的,如果不介意,可否让我和你们同行?”

                              醉汉看到思克特与星风疑惑的眼神,连忙低声解释道:“我其实在被追杀中,所以。。。。。。”

                              能追杀如此高手的势力一定很了不得,醉汉的麻烦肯定不小,不过醉汉帮助过两人,思克特和星风也不好拒绝,点头答应了。

                              醉汉露出欣喜地神情自我介绍,“我叫单策,是个吟游诗人。”

                              接着又凑近说道:“能和著名的佣兵思克特相遇实在是我的荣幸,只是没想到一直孤独的思克特也有同伴了。”他对着星风眨眨眼,表情滑稽“身手如此好的磁力师还真不多见。”

                              星风有些尴尬的欠身,不知道这话是夸还是贬。

                              这时的单策还不知道,多年以后他会为面前这个年轻人挺身赴死,并且因此被后世尊称为――血枪。

                              星风三人出了驿站后,仍然向蛮晃高原的方向前进,走了大半天,入夜后找了块平地,作为宿营的地方。篝火旁,三人围坐,满脸的胡子让醉汉看起来有四十多岁,可当他自报年龄的时候,星风才惊讶的发现,面前这位用枪高手只有二十六岁!

                              看到星风惊讶的神情,单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要不是他满脸的胡须,一定会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至少在人类中是很少见的。“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高手。”单策决定对二人摊牌“其实那个残像是假的,不过是吟游诗人的小把戏。”

                              思克特思索一下,突然明白过来,不禁哈哈大笑,到是星风摸不到头脑,呆滞地看着老佣兵。

                              单策将那三节长枪拿出来,递给星风,星风接手仔细一看,发现长枪上镶嵌着两块墨绿色的磁石,这才明白过来,这种磁石的唯一功效就是制造幻影,控制得当的话可以同时制造出两三个幻影,不过幻影磁石的数量十分稀少,而且也没有什么实用性,加上磁石的移动幅度不能太快或太大,否则幻影就会消失,很少有人把它镶嵌在武器上,只有磁石收藏家才对这种功能特殊的磁石感兴趣。

                              单策不过是用先声夺人的方法镇住三个赏金猎人,然后再弄出这么个把戏,在“对方是高手”这种心理的作用下,三个赏金猎人自然中了圈套,跑的象兔子。

                              “你为什么对我们如此坦白?”星风因为好奇,一时说漏了嘴“啊,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单策摆摆手,一点都不介意星风的唐突,解释道:“不怕你们知道,我靠这个把戏愚弄了不少自命清高的笨蛋,还讹诈了达宛罗城邦少城主一大笔金钱,等对方明白过来,被追杀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讹诈来的钱帮着好几个农家过了这一冬呢。”单策一脸得意的神色,如果不是周围没有听众,他准会弹奏木琴高歌一曲自编的诗歌,毕竟他还年轻,不如老佣兵沉稳老辣。

                              停顿了一下,单策接着说道:“其实我也一直在找帮手,可以掩护我的身份,当我看见你们宁可冒生命危险也不拿那些驿站里的顾客做挡箭牌,我就知道遇到值得信赖的人了。”

                              星风和思克特对视一眼,竟然有这种头脑怪异、思维奇特的家伙,两人不由得笑了,笑容永远是世间最好的沟通方式,从这一刻起,三人的关系变的紧密许多。

                              “看来我们要想办法才能到达蛮荒高原了。”老佣兵沉吟着,三人现在都是被通缉与追杀的对象,“单策,你是吟游诗人,身上总会带着易容的物品吧?”

                              单策点点头,先把脸上的大胡子摘下,然后从他的背囊里拿出几瓶液体与一些希奇古怪的工具,三人又各自检查了一下行囊,看看有什么可以用的物品,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第二天早上,大路上走来三个旅行者,为首的人类看起来三十多岁,留着小胡子,走路微瘸,戴着额带,而带子上镶嵌着一颗黝黑发亮的石头,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是一颗十分贵重的纯正磁石。从那人凛然的神情与高贵的仪态来看,一定是那个城邦的祭司或高级磁力师。令人更加崇敬的是,这个人身手敏捷,虽然有些瘸腿,这也证明了这个磁力师与那些躲在城堡里做研究的学者不同,身经百战。

                              他身后的两名随从也是人类,一人瞎了一只眼睛,身后背着一杆通体黝黑的长枪,连枪头都是黑色的。穿着皮甲,看起来也有三十多岁,从气度上看,是个用枪高手。

                              另外一人腰挎细剑,看年纪能有二十六七岁,面容消瘦,给人最深印象深邃的目光与突起的鹰钩鼻子,光是走路就有种轻灵飘逸的感觉,身着布衣,很显然是擅长细剑快攻的人类剑手。

                              三人走在一起,轻易是没有人敢去招惹的。

                              这也是思克特的目的,三人的外型特殊,如果装扮成平民,肯定会受到盘查和责难,不如反其道行之,弄出一副提城主出门办事的样子,沿途也就少有人敢过问了。

                              果然,一路走下来,三人十分顺利地进入了漫天城邦,城邦的位置在蛮荒高原的入口处,当年为了防止魔兽再次从魔山复活,诺亚帝国最后一任皇帝曾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强漫天城邦的防御,虽说最后因帝国衰亡而停止了修筑,漫天城邦的主城也成为大陆上少有的巨型城之一。这里是“法律”与“公理”能达到的最后范围,在这范围之外,就是“力量”和“强权”统治的蛮荒高原。

                              天湖城邦的议事厅里,落针可闻,寂静无声,最新的侦察情报刚刚送到寒霜城主手中。三方大军的数量已经探明,或者说秋风根本没想隐瞒,刻意宣扬他统领了六万军队,要“拯救”被“压迫”的天湖城邦民众。当然,发布的数目比实际上的要大,三座城市加上拉马特与呼里满城邦的“援兵”,总人数也超过五万人之多。翼人族因为当年的自治协议并没有派出本族的士兵,但是也巧妙的派出了由其他种族组成的接近三千人的工程、后勤兵并支援了大量的粮草、资金。

                              士兵是战争中最宝贵也是最难恢复的资源,由于连场大战,加上可以发给雇佣军的资金已经告竭,阿格拉城邦聚集所有的军事力量,连同投降的天峡城邦,一共才不过一万五千人左右,在这种草木皆兵的时刻,即使有战斗实力,士气也是关键,如果除去老弱病残、工程、后勤兵和能否依靠的天峡城邦军队,真正具有战斗实力的,只有从阿格拉盆地出来的寒霜嫡系部队,总共一万人,军事力量对比为一比五。

                              “这次失误造成如此糟糕的局面,我负全责。”夏荷开口说话,神情肃然:“请城主责罚,夏荷决无怨言。”

                              “要说错,我也有错”寒霜摆手不让夏荷再说下去。“最后下决定的人是我,不是你,我们大家都把秋风想的太简单了。没想到平时低调的他竟然有如此的手腕和胸襟。”

                              寒霜城主说的是秋风控制三城并联结三大势力的事情,当时他先安抚三城城主,并申明,如果他们投降阿格拉,未必会继续保持今天的位子,如果帮助秋风夺回主城,秋风愿意将投降的天峡城邦领土分配给三位城主。在得到三位城主支持后,他又秘密和三大势力缔结联盟,引狼入室,借兵抓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控制三城的兵权,三位城主都被他狠狠耍了一次,提前退休回家养老了。

                              在当时的情况下,大陆南方的几大势力,谁不想趁混乱分杯羹?所担忧的不过是这边捞天湖城邦的油水,其它势力趁虚而入,得不偿失。秋风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并没有让三股势力自行派兵帮他,而采用了借兵这一方式,有效的制止了三方以他为傀儡,得到实利后将其架空的情况出现。而每一方都怕被其他两方占了便宜,都想在秋风身上得到点利益,只要有一方同意,另外两方不同意才怪,也由于是借兵,三股势力并不怕他战胜阿格拉城邦后失口否认割地让城的协议。可以说不论是指挥士兵诈取三城,还是在政治上与三股势力讨价还价,秋风的军事、政治手腕都相当了得。

                              “不过诸位也不必太过担心”寒霜城主一笑,“我自认政治手腕不及秋风,但是论指挥打仗,恐怕他还不是我的对手,何况他手下的兵将各有打算,秋风就算再厉害,也难以在短时间内统合他们。”

                              听到城主这样一分析,众人都感觉有道理,立刻都精神不少。

                              “所以我们不应该担心如何击败秋风,而是该设想如果我们击败秋风”寒霜城主冷艳照人的面容由微笑转变成严肃,如同暖春化为寒冬,连声音都变的冷然起来,“三股势力以此为借口派兵来攻该怎么应付?”

                              政治的能力是需要时间去积累的,寒霜城主最不缺乏的就是时间,精灵族漫长的生命使她的成长有着许多可能性,这次的失败将是寒霜一生中珍贵的礼物。同时,她的风度也让这些手下心折,很少有统治者敢于承担错误,巧合的是,三名将都曾经承担过责任,并因此得到了属下的支持,这或许就是三名将最终能争霸大陆的诀窍之一吧。

                              #13298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加油呀,能一下子看很多真是快活。
                                提点意见:
                                关于政治和军事太多了,而人物描写偏弱,人物不够丰满。没有开头那种为人物而感到冲动的感觉了。

                                #13299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汗。一语中的。但是,兄弟最近还想不出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正在查看 15 个帖子:61-75 (共 81 个帖子)
                                • 哎呀,回复话题必需登录。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