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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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70
    头像基路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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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服!史诗性的作品也不是那么好写的,一定要有大气磅礴的架势,又不能少了文学作品的细腻,史实与文学性兼顾。

      #13271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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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邦主将统治权交到亲族手中,几乎是个惯例,但是多数子女都是在一种比较优越环境下长大,这就意味着他们处理事物的经验相对欠缺,很多时候幼稚的要命,这也是为什么在诺亚大陆上几乎找不到一个可以稳定统治某一城邦的人类家族,原因就是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政权移交十分频繁。――《诺亚杂记》

        “风哥,”拣来还是那么顽皮“你到底藏了什么在拉马特海港啊?”

        星风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到是银末开口了“别随便乱问,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拣来吐了吐舌头,躲到牛劲身后默默赶路。

        星风低声对银末说:“你是不是对他太严了一些?”

        “这个世道,你也知道,拣来本身就是个孤儿”银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悲伤“虽然他跟着我们以后开朗了不少,可以万一那天咱们都不在了,他要是还这样不懂事故,该怎么办?”

        星风点点头,没有说话,大家继续赶路。

        拉马特海港在每年年初都举行一周封港后的庆祝活动,即使是在战争年代也未曾中断过,星风一行五人恰巧在那一周到达拉马特海港的外部地区。本来星风想让所有人和他一起进城去取东西,但是暗地里银末却阻止了他这么做。毕竟牛劲和冷箭都是刚加入,小心点好,何况冷箭这个名字根本就是假的,叫人不得不提防。

        星风也就听从了银末的建议,一个人进入拉马特海港。回来的时候还特意按照银末的吩咐改变路线,由于事情办的比星风想象的要顺利,虽然雪下的很大,风挂的也很猛,他还是提前一个小时就回到了宿营地。

        星风的宿营地建立在树林边上,周围都是茂密的灌木,又可以挡风雪,如果不点篝火,外人很难从远处发现这里还有人宿营,所以说,选择好的宿营地是佣兵生活最重要的一环。

        靠近营地时,星风用手摸了摸怀里的“东西”,还有给拣来买的小玩意,这些天来,佣兵之间的兄弟情谊,让他感觉到了那种久违的温暖,即使是下这么大的风雪,星风仍然感觉心中暖暖的。

        为了躲避风雪,营地里的人都蜷缩着,星风走到营地边上,还没有人看到他,这时候,一阵大风带着雪花刮过,竟然将篝火扑灭了。

        “他奶奶的!老子装幼稚都装恶心了!”一声咒骂让星风一愣,这是拣来的声音,印象中拣来当着银末的面是从不骂人的。“老大,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你陪那个小子玩了两个多月的过家家,到底图什么?”

        星风的心直沉了下去。

        “你小子懂个屁,打见面的第一天,咱就瞧着这小子不地道,看他那副二世祖的样子,傻瓜都明白这小子有来历。”银末的声音在风雪里听起来是说不出的阴险。

        “你就不懂了,老大先收留他,再看他是不是有啥油水。”牛劲的声音还是那么大 “陪他玩的这段时间,好把这小子的来历查的一清二楚。”

        “我知道他是风家的二少爷,可是风家早就不存在了,你还指望他能弄出什么好东西?”拣来的声音充满不屑。

        “你小子还真是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风家肯定存了不少财产在外地”银末嘿嘿笑着“这小子还真好骗,只不过两个月,就带我们来取宝了。”

        听到这里,星风现在连恨他们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想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尔谀我诈的世界,可惜,他还是太幼稚了。

        一把冰冷的匕首放到了星风的咽喉上,背后响起冷箭那冰冷的声音:“想走?你以为老大真会让你一个人去城里么?”

        看到星风被冷箭押到篝火边,银末嘿嘿一笑,“你刚到咱们就知道了,但是有些话还是不方便当面讲,毕竟咱们是兄弟啊!”

        银末不理会星风怨恨的眼神,扭头问冷箭:“他取了什么东西?”

        “什么也没有。”冷箭回答。

        “什么?不可能!”银末蹦了起来,瞬间,一把匕首从他的侧腰扎了进去,那是重装盔甲少有的几个弱点之一。

        “即使有也没你的份了,哼哼”下手的是拣来,银末感觉到伤口的麻木迅速传变全身,匕首没萃毒才奇怪呢,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拣来,嘴角随即渗出黑血,忽然银末笑了。

        拣来被银末笑的有些发慌,狠狠地一拧匕首,“叫你笑!三个人分总比四个人分好!”

        银末一头载到在地上,临死前只说了一句:“两个人分……”

        “总比三个人分好!”还没等拣来反应过来,牛劲的战刀已经砍下了拣来的脑袋!

        短短两分钟,营地里就多了两具尸体,牛劲和冷箭却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把星风捆在树上,然后将银末和拣来搜了个精光。牛劲看着手里的四五个金贝和十来个银贝嘀咕了一句“还不错。”

        冷箭推推牛劲,“搜搜这小子吧,他从拉马特商会拿了一个盒子,里面没准是高级磁石呢。”

        牛劲提起战刀,却被冷箭拉住,就有些不高兴的问:“干啥?”

        “先别杀他,看看盒子里的东西再说。”冷箭的心思还是很细密的。

        冷箭和牛劲没费什么劲,就从星风身上搜出一个很不起眼的盒子,刻着一些花纹,看起来有些破旧,打开一看却直了眼睛!里面竟然真是十几块最高级的磁石,黝黑的石头没有一点光泽,将它放在篝火边上,火光映照下竟然显的更加黑暗,仿佛能吸收光线一样,这正是最高级磁石的特性:吸光性。

        “找个磁力师鉴定一下,这些石头值不少钱呢。”牛劲看的嘴都合不上了。

        冷箭却皱皱眉,嘀咕着:“不该就这些吧?”忽然发现盒子底垫着的那张纸有些奇怪,忙抽出来端详,上面扭扭曲曲地画着几个图案。却不知道是什么。

        冷箭这才笑了,转身先狠踢了星风一脚,疼的星风弯下腰去,然后抓起星风的头发,盯着星风的脸逼问他:“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星风看到这张发黄变旧的纸,不禁悲从中来,差点哭出声。

        “你小子哭个屁!真是个少爷,眼泪不值钱!”牛劲看着不爽,给了星风一个耳光 “快说,这上面是啥?”

        ‘那是我小时侯的画,连我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画的,没想到父亲竟然象宝贝一样藏着。’星风这样想,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因为他再傻也清楚,一旦说实话,就会丧命。

        “那上面写的是一个地点,埋藏着我们家族的藏宝图,根据藏宝图就能找到我们家族的宝藏。”星风回答的到不慢。

        冷箭和牛劲虽然精明,毕竟出身佣兵,并没念过书,对字迹是一点不会鉴别,也就当真了,让星风拣回一条命。不过星风也知道,如果他们发现自己在骗他们,一定死的比银末和拣来还惨。

        “那好,你带我们去,要是敢耍花招,小心老子宰了你!”牛劲回头对冷箭说:“老规矩,先把东西分了。”

        “好”冷箭很麻利的将磁石分成两份,一份给牛劲,剩下一份连盒子带纸张都塞入自己的行囊里。

        星风借口说藏宝图放在离拉马特比较远的一个山区里,靠近大陆中部,那里是他祖先发家的地方,冷箭和牛劲到也没怀疑。

        接下来的日子,星风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做生活。吃、穿、用、住、行都是最差的,牛劲和冷箭心情不好的时候对他就随便打骂,好的时候就以戏弄他为乐趣,星风几次想去死,但是却坚持了下来,他身体里的那种血性已经再次被激起,无论如何也要想方法逃离或者杀了这两个王八蛋!

        一个瘸腿,又失去磁石的磁力师,在旁人眼中几乎就是个废物,星风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的头脑。然而接下来的一件事情几乎将他击垮,由于冷箭认为押着一个人去村镇投宿太古怪也太显眼,这十几天来他们走的都是山中小路,牛劲虽然尝惯了苦生活,可是让他十几天冒着风雪在大山里赶路也是受不了的,终于有一天牛劲大发脾气,一定要找个暖和的地方住一夜。

        冷箭也感觉这些天过的太累,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泻到星风身上,对星风拳脚相加,现在的星风身上青紫遍布,走路几乎都走不动了,冷箭看星风这个样子,怕他挺不到藏宝图的埋藏地就会一命归西,可是去旅馆带着一个被捆绑的人,总要有个理由啊。

        冷箭嘿嘿一笑,想到一个主意,让牛劲按住星风,在星风的惨叫声中,用匕首在他的额头上刻下了一个所有城邦都承认的,令星风终身耻辱的罪犯标记――菱形刀疤。星风,一个曾经生活优越,身为古特里亚贤者学院的毕业生,又是阿格拉二少爷的年轻人,就这样成为了一个瘸腿惯犯。

        #13272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隐蔽机动、快速行军和突然打击历来是作战取得成功的关键。在风云二十年里,诺亚三名将虽然在表面上创造出各种战略战术,但是实际执行中不约而同地抓住了这三样因素。――《诺亚杂记》

          在诺亚风云二十年之前被称为血腥年代的六十年里,有很多小城邦消失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残存下来的大城邦几乎都有自己的老对手,比如白山城邦和神狱城邦,阿格拉城邦与天湖城邦等等,或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没出现两个城邦连手瓜分另一个城邦的情况呢?那种事情在血腥六十年中并不罕见,但是现在的大城邦都明白,每个城邦的势力都差不多,如果出现消耗战,那怕是二对一的优势战,都有可能引来其它城邦的攻击而灭亡。况且在多对一的战斗中,攻击的多方因为都不想消耗自己兵力而缩手缩脚,很难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所以在风云二十年的几场揭幕战中,那种速战速胜,尽量减少损伤的战略思想占据了绝对上风。

          熊族的领路者可以说是一名正统的用兵家,与寒霜城主那种为求胜利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法不同,在后人的评论里,也有人这样写道:“如果拉达夫。肯特尔在其优秀的佣兵韬略之上再点燃枭雄的火焰,冷血冰霜是不会那么容易与之抗衡的。”正统的用兵家并不意味着必须与敌人堂堂正正的决战,只是不屑于用比较卑鄙的手段而已,拉达夫。肯特尔被称为名将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的政治手腕也相当有韧性,正所谓参政如用兵,两者需相辅相成才可为大事。

          而现在的拉达夫。肯特尔却为如何训练熊骑兵发愁,熊骑兵不同于一般的马骑兵,灰熊的组织纪律性很差,也很难训练,加之灰熊经常用嗅觉及体味判断自身的占领范围,这是动物的天性。如果想集合大量的熊骑兵作战,恐怕还没开始行军,灰熊就因为互相之间难以相处而发怒攻击了。如果从刚断奶的熊崽开始训练,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种灰熊在攻击性上势必就要降低数个层次,而且要等足够的熊崽成年并装备部队,这段时间对于六十岁的老人来讲还是太长。

          如何在短期内训练出精锐的熊骑兵呢?

          俗话说敌人的忧愁就是自己的喜悦,神狱城邦的城主铜金可没白活四百多年,熊族的缺点他是了解的,因此他制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又十分合理的进攻计划,打算趁熊族立足未稳加之熊骑兵训练不精,一举吞并白山城邦。

          值得一提的是,对阿格拉城邦攻占天湖城邦这一著名的历史事件,后世历史学家手中的资料多数不是来自参加战斗的双方,更不是来自幸存者的回忆录,而是一位远在神狱城邦的人物,当时担任神狱城邦护卫长一职的狼踪。

          狼踪是少有的几名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豹族,也可以说是唯一一名作为护卫长而不是刺客生存在乱世的豹族,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的养父,神狱城邦的城主,外号“老糊涂”的矮人族族长铜金。

          狼踪是一名孤儿,自少被铜金收养栽培,铜金并没有因为他是“二等种族”(注一)而歧视他,反而给了他应得的地位与荣誉,这也使铜金成为诺亚大陆上最安全的人之一。

          闲暇时刻,铜金最喜欢和狼踪谈论诺亚大陆所发生的事件,也不反对狼踪将其见解记录下来,作为一名统治神狱城邦达二百年之久的老矮人,他的分析往往独到而一针见血,自然,狼踪流传后世的手稿也就成了历史学者研究风云二十年中前几场著名战役的依仗。

          狼踪在手稿中这样写道:

          得到消息的第二天,我被城主召唤到他的书房,进门后,发现书房中摆放着一个刚刚做成的沙盘,按照城主以往的习惯,我立刻明白那是城主亲自做的地形图。矮人族的巧手不一定会出现在每个矮人身上,不过这句话显然不适合比喻城主――沙盘做的十分精细。

          “狼踪,你来看。”城主的声音透露出一丝兴奋,这让我感到惊讶,以城主的城府,有什么事情能打动他?

          “天湖城邦作为最难以攻克的几大城邦之一,主城竟然在一夜之间陷落,你有什么想法?”城主虽然对我说话,目光却始终盯着沙盘。我随着城主的目光看去,沙盘中央用蓝布围着小区域里插了两只兰色旗子,而蓝布边缘代表阿格拉城邦的军队也不过是三支旗子,双方力量对比是一比一倍半。

          “除了偷袭和潜入,我想不出其它方法。”我很老实的回答。

          铜金城主笑了,那是赞赏的笑容:“如果是你,你将怎么做?”

          “尽力隐藏一切行踪,并尽最快速度行军,在敌人发现前潜入或强攻。”我尽量做出自身所能做的最好的判断。

          铜金城主感慨,“其实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但是没想到阿格拉城邦的领兵者竟然采取了非常手段迷惑对手。”

          “什么?”我有些好奇。

          “如果你是天湖城主,自己的大将被刺杀后,会做怎样的判断?”铜金城主问我。

          我皱了皱眉,“血战阿格拉刚刚结束两个多月,阿格拉想进攻天湖城邦,只能是偷袭,傻子才会做出这种令城邦警觉的事情,如果手下被刺杀,从战略方面我可能会感觉安心,这说明阿格拉因为本身的实力不足,只能以这种方式回击天湖城邦。”

          看见我恍然的样子,城主也笑了,“没错,阿格拉的新城主很会钻对手的心理空子,刺杀了负责侦察工作的烈百川和负责魔法侦察的锡片,不但没有让天湖城主警觉,还以为那是阿格拉城邦的报复手段而加紧了对城邦内部的搜查与防御,进而放松了对主城外围的警戒。”

          “更绝的是阿格拉城邦竟然冒着腹背受敌的危险孤军深入,直接偷袭主城,然后利用主城强大的防御机制击溃赶来增援的外围部队。”铜金城主感叹道:“即使我们想明白阿格拉的作战方法,也只有精灵族可以重复使用,因为能让天湖城邦那些活动城墙叛变的,也只有精灵族中有祭司资格的人。”

          “对手难得啊!真希望我能统兵与其一战!”老城主两眼放射精光,豪迈一如往昔。

          城主对我挥挥手,示意我离去。

          在关门的一瞬间,我瞥见了一个背影,一个老迈矮人的背影,与刚刚的城主截然相反的背影,是我的错觉么?

          白茫茫地雪地,参差嶙峋的山崖与树木,星风与两个佣兵已经在大山里转悠了三四天了。这里就是星风哄骗两位佣兵的“藏宝地点”,靠近千里大戈壁的荒山里,说起千里大戈壁,据说还在当年断绝之战以前的古大陆时期就已经是戈壁,后来众神为显示自身的力量,将四块大陆分离并重新组合,本来不该出现在寒冷北洲的戈壁滩也就出现了,而且堂而煌之的将诺亚大陆西北海岸线与内陆隔离开。

          星风知道自己再骗不了这两个家伙多久了,他也明白牛劲和冷箭已经开始怀疑他,但是两名佣兵的经验实在比他丰富太多,星风一直找不到脱身的机会,更别说杀死二人了。就在日近黄昏,星风无记可施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山洞,其实他们在荒山里转悠的时候,见过不少山洞,有些还是野兽的巢穴,但是多数都不大。由于星风谎称祖先的藏宝图就埋藏在一个深邃的洞穴中,他们几乎把附近的山洞都查探了遍。

          “这次是不是?”牛劲已经开始心烦了,星风感觉脖子后面有些发凉,赶紧将那张画拿出来装模做样地摆弄。然后很肯定的点头说:“没错,就是它!”其实让星风下决心的原因是放眼望去,山洞很深,不知道通向那里,再者,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冷箭看了星风一眼,冷哼一声,先向洞口的地面看了看,由于刚刚下完大雪,地面上看不出什么,洞口里面也没有动物的脚印,这才朝星风的屁股猛踢一脚,意思是说:‘你前面探路!’

          星风接过牛劲点燃的火把,蹒跚地向洞里走去。

          别看洞口不大,这个山洞还真有藏宝洞的样子,走了半天也没走到尽头,而且山洞十分曲折难行,最终他们走到了一个岔路口,一共有三条路。冷箭和牛劲没了主意,两个人盯着星风。

          星风因为连日折磨,嗓音嘶哑,低声说:“地图就到这里,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走了,其中一个山洞的尽头有我们家族的标志,还有用密语写成的藏宝图。”

          “会不会有陷阱?”冷箭问星风。

          星风当然知道答案,很肯定的摇头,他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趁两个佣兵不注意弄灭火把,然后利用山洞里回音大,不好判断声音方向的特点逃脱两人。

          冷箭和牛劲对视一眼,三个人决定先走最左面的路。然而三个人都没有想到,洞口没有痕迹不代表洞内就没有野兽,三人的脚印掩盖了一些细微但绝对不应该忽视的痕迹――一个巨大的动物爪痕。

          写后语:应朋友要求补充写完阿格拉攻击天湖城邦的战斗描述,由于是被迫地,所以感觉放在这里未必合适,以后有机会再重新安排一下段落吧。

          #13273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期待下文
            加油啊,飘兄

            #13274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所以在风云二十年的揭幕的几场战斗中

              这一句我觉得写成:
              所以在风云二十年的几场揭幕战中
              比较顺口些。

              #13275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谢谢努努和五十兄,感激!

                #13276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青狼是生活在荒野中众多魔兽中的一种,即使是在诺亚帝国后期,各个种族也无法完全消灭他们,在诺亚帝国灭亡后的岁月里,大陆上的种族被迫和这些难以了解的生物共存,多数种族都对魔兽有一种天生的畏惧和厌恶,很少有人了解,这些魔兽并不一定都是凶残的野兽,有些还是可以沟通的――《诺亚杂记》

                  或许因为在血腥六十年的战争中残存下来的缘故吧,几乎所有的城邦主都预感到危机的来临,这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巧合,毕竟大型城邦就那么几个,有两个城邦被合并,另外一个城邦被号称拥有“最强骑兵”的熊族占领。常年的战争,即使是傻瓜也能闻出两次大型战役的意义。当时的大陆割据状况已经明朗化,除了蛮荒高原还没有一个可以统一的势力出现外,其余的地区都形成了自身的割据势力。

                  最著名的,也是势力最强大的要属拥有石堡和魔神堡的达宛罗城邦,由于拥有诺亚大陆北部最辽阔的土地以及防御性最强大的两大堡垒,可以说统一诺亚也不是困难的事情。但是拥有统治权的矮人家族常年内讧,虽然没到分家拼斗的状况,但是也大大削弱了达宛罗城邦城邦的实力。

                  如果比较经济实力,无疑是自由海港拉马特最强,它完全可以说是诺亚大陆的经济交流中心,而且一直奉行中立制度,由商会雇佣士兵镇守拉马特堡垒,防御大陆方面的侵犯并保护商队,同样也由商会出钱建造海军防止海盗的侵袭。商人们奉行决不卷入争霸战的信条,不过任何人也明白,如果能得到拉马特商会的支持,绝对不会在后勤上有任何忧愁。

                  诺亚帝国数百年的辉煌并不是轻易就可以磨灭的,诺亚帝国覆灭后的二百年来,拥有雄居大陆中央的诺亚城堡和富饶的土地,曾经的一手缔造帝国的翼人族修养生息,并控制族人决不许成为其它城邦的雇佣兵为其效力,当然,有些时候还是会有族人不理会族规毅然出走,但是多年来,翼人族的向心力始终是最强的,毕竟他们的梦想还没有实现――重建诺亚帝国!

                  至于其它几个城邦,虽然有割据的实力,但是从地理位置以及经济状况来看,并不具备统一诺亚的条件,话虽这样说,又有谁敢担保不出现意外呢?

                  沉重的呼吸声在星风等三人周围响起,回荡在地道里使这种声音变的格外恐怖,令听过的人不仅感觉焦躁甚至感觉要发疯,牛劲一把掐住星风的脖子,暗暗骂道:“你小子敢把我们带进魔兽的窝里,我们死了,别以为你能活着出去!”

                  还没等冷箭阻止,牛劲的匕首已经扎向星风的胸膛,星风在危急之下奋力躲闪,虽然避开要害,但是软肋上还是被划出一道深深的伤口。急怒之下的牛劲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血腥气可以使魔兽疯狂!

                  十多双闪着绿光的狼眼几乎是在瞬间变的血红!有两只年轻的青狼忍耐不住血腥味的诱惑,朝牛劲猛扑过去!冷箭在一旁以最快的速度射出弩箭,而牛劲索性用星风来抵挡青狼的利牙,星风惨叫一声,后背被青狼的利爪抓出五道血痕,剧烈的疼痛下,星风昏迷了过去。

                  牛劲甩开星风,与冷箭利用周遭地形并不开阔的优势,互相掩护边打边撤,他们已经顾不上所谓的财宝了,即使有了财富,要有命花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牛劲只能使用他的战刀,身上的长战斧发挥不了威力,还好冷箭的狙击弩虽然射速较慢,但是威力还是很大的,两人连手,一时间青狼也奈何他们不得。

                  “住手!”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青狼们竟然自动跳出战圈,聚集到声音主人的周围。牛劲和冷箭身上都挂了彩,两人难以掩饰地喘息着。来人身着黑色披风,蒙着头,看不清相貌。看看星风,皱皱眉头问牛劲:“你竟然用自己的伙伴做挡箭牌?”

                  牛劲嘿嘿一笑,“他是我们追捕的逃犯,要抓回去领奖金的,不相信你看他额头的伤疤。”

                  黑披风丝毫不把冷箭的狙击弩放在眼里,伏身去看星风的额头,先点点头,又摇摇头,接着叹了口气。

                  牛劲被这个人弄的有些迷糊,用眼神看了冷箭一眼,冷箭没有说话,但是那神情分明是在戒备。这个人能和青狼住在一起,甚至命令它们,显然不正常。

                  “这个刀疤是新的,一个瘸子,他犯了什么罪?”黑披风显然不相信牛劲的话,出于对佣兵的尊敬,还是打出了问讯的手势,这个手势意味着只要牛劲和冷箭说真话,黑披风就绝不会追究,一旦发现他们欺骗黑披风,那么黑披风必须为自己的荣誉而与两个佣兵决斗。

                  牛劲冷哼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把回答的权利交给了冷箭。别看冷箭平时总是冷冰冰的,关键时刻却很会说。冷箭先上前一步,做了个大陆通用的见面礼仪,接着说:“别看他瘸,他可是阿格拉有名的骗子。其实我们押他到这里来也是贪图他以前行骗积攒下来的财富,我们二位本来无意冒犯青狼的巢穴,也没有这个胆量,可是没想到他竟然把我们带到如此危险的地方。”

                  冷箭的脸上写满了懊悔两个字,如果在北洲举办骗子大赛的话,以他的演技,进入前十名是肯定没有问题的。尤其是他说话的时候仍然保持那种冷漠和爱信不信的样子,更加令人容易信服。

                  黑披风点点头,只说了一句:“你们走吧。”

                  二人松了一口气,转身就想走,连地上的星风都顾不得了。谁知一回头,一只比普通青狼大许多的狼王正站在他们身后!两只湛蓝湛蓝的眼睛显示出这只狼王已经进入了最终阶段(注一),冷箭倒吸一口凉气,想起老一辈佣兵的传说:最终阶段的青狼会读心术!

                  显然这个传说是正确的,狼王察觉到了冷箭在撒谎,才会挡在冷箭与牛劲面前,黑披风也发现自己被欺骗了,探手从背后抽出一只狼牙棒。

                  “等等,狼王阁下,看在我们是朋友的面上,答应我一件事情”黑披风的语气分明把狼王当成了智慧生物而不是魔兽“让我和他们决斗,这样也可以维护他们作为佣兵的荣誉,不会让他们死的太惨。”

                  狼王盯着黑披风,似乎在思考,然后轻轻点点头,就那么样从冷箭与牛劲中间穿过,丝毫不怕他们偷袭,领着狼群消失在洞穴深处。

                  黑披风遵守佣兵决斗前的礼仪,朗声说道:“二位既然欺骗了我,那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那就一起上吧,只有你们杀掉我,才可以离开这里。”

                  冷箭和牛劲对视一眼,分明是奇怪竟然有人迂腐到遵守古老的佣兵规矩,二人突然出手攻击!

                  冷箭一气射出六只弩箭,而牛劲冲向黑披风,手中的战刀发出迫人地啸声向黑披风砍去,黑披风竟然用最微小的躲闪让弩箭擦身而过,并及时架住了牛劲的战刀。

                  牛劲的力量不可小视,虽然黑披风使用的是狼牙棒,挥舞起来的威力比较大,可是牛劲的战刀还是把狼牙棒磕了回去!这时候才能看出这两个佣兵虽然心术不正,但是互相之间是十分信任的,配合的也很默契,牛劲把自己身后的要害都暴露给冷箭,只要冷箭一个失手就可能射到牛劲身上,可是第二批弩箭全部擦着牛劲的身体而过,恰巧在可以伤害到黑披风的位置。同时牛劲手腕一翻长刀直刺黑披风的小腹。黑披风用狼牙棒在地上一拄,挡住了牛劲的战刀,同时借狼牙棒为支点越起,躲过冷箭第二批弩箭。

                  黑披风以狼牙棒为支点,竟然就那么撒手丢棒在空中打了个筋斗,从容落地,冷箭刚奇怪牛劲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就见牛劲缓慢的倒地,双目圆睁,一副无法相信的模样,眉心分明有一道剑伤。由于牛劲的遮挡,冷箭全然没发现黑披风的手脱离狼牙棒时带出了一样东西――软剑,藏在狼牙棒中的软剑,黑披风在空翻的同时也一剑要了牛劲的命。

                  冷箭将已经装好的三只弩箭射出,转身就跑,他知道自己和牛劲不是对方的对手,纠缠下去只会让自己成为软剑下的亡魂。

                  黑披风并没有追赶,只听到远处一声惨叫,不一会狼王舔着嘴边的血迹走进山洞。

                  黑披风苦笑了一下,“老朋友,你捉弄人的天性是改不掉了。”方才狼王明明率领狼群走向洞穴深处,没想到它只是命令狼群撤走,自己却迂回到冷箭的退路上偷袭,充分显示了其捉弄“掉”人命的“天性”。

                  其实黑披风何尝不是捉弄人呢?他分明是看出昏迷的年轻人有一双曾经保养的很好的双手,有着很优越的生活,而这两个佣兵,尤其是那个粗壮的竟然用人来当盾牌,不论那个年轻人是不是犯人或坏蛋,这种做法都会让一直形单影孤的黑披风极端厌恶,不找理由杀了他才怪。

                  至于星风呢?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目前的情况:刚离虎口,又进狼窝。

                  注一:有些魔兽在成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会有自我限制的情况出现,拿青狼来说,它的牙为了咬住并撕裂猎物,会向内弯曲,牙齿会随着岁月而不断生长,这样就造成了完全弯曲扎入上牙膛而无法撕咬猎物,青狼的利爪也会出现相同的状况,多数青狼就这样死去,但是有少数青狼会独自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将已经内弯的牙齿与利爪在岩石上磨的粉碎,然后进入冬眠状态。但是大量的失血与无法进食会让十分之九的青狼同样死去,如能坚持到新牙与爪长出,渡过冬眠,它的身体就会发生质的飞跃,眼睛变成湛蓝色,毛发变的雪白,也就是所说的最终阶段。据说能渡过冬眠的魔兽都会在智力与体力都大幅度提升,眼睛和身体毛发的颜色有特殊转变,并拥有特殊的能力。青狼的特殊能力就是读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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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77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当星风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堆稻草上面,旁边的火堆旁坐着一个身影,确切的说是一个身影与一匹青狼。星风不知道自己到底处于什么境地,只有尴尬的发出声音:“请,请问是你们救了我?”

                    那个身影转过身面对星风,星风才发现他的眼睛有一只是瞎的,而他的神情充满了蔑视与鄙夷,星风下意识地遮盖住额头的伤疤。“小子”身影的声音听起来嘶哑低沉“我叫思克特,是一名老佣兵。”随即又拍拍凑拢过来的大个青狼,“我叫他老伙计,是这群青狼的狼王。”

                    看思克特的神情,似乎不怎么喜欢星风,事实上也是如此,对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他是不会有什么好感的。更何况他有意遮掩自己的伤疤,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他有多么的自卑。思克特随手丢给星风一件还带有牛劲鲜血的衣服,连日的折磨已经让星风习惯了鲜血与其它令人感到不舒服的地方。他什么也没说,立刻将其穿在身上。这个微小的举动到是让思克特有些意外。

                    “小子”思克特问道:“你是惯犯?”思克特看星风的动作不象是做作,或许星风真的是个骗子?

                    惯犯这个词显然是激怒了思克特面前的这个青年,他用力握紧拳头,满面怒容地对着思克特,如果不是发现‘老伙计’脖子周围的毛立了起来(青狼预备攻击的表示),星风就差点对自己的救命恩人挥出一拳。

                    思克特盯着面前这个青年,一丝微笑从他心底泛起,他发现这个青年的眼神和当初的自己是多么的相似,一样忍辱负重,一样的不甘失败。思克特在瞬间做了一个决定,自己要帮助这个青年实现他的梦想,或许现在的思克特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决定在日后给他带来多么大的欢喜与悲伤,不过在后世的历史学家眼中,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是魔族踏上诺亚历史舞台的开始,也是从这一刻起,诺亚风云二十年中的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登场了。

                    思克特将自己的笑意用冷酷的外表隐藏起来,“听着,小子,作为救你一命的代价,那些磁石我就收下了”思克特丢给星风一把长剑“这里是青狼冬天隐居的地方,我的朋友们可没有多余的粮食给你,所以你要自己去找吃的。”

                    星风低低的说了声:“谢谢”,现在的他也不指望能要回那些磁石,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

                    “看来你也没地方可去,”思克特补充了一句“找到吃的就回山洞休息吧,不过别指望我和青狼帮助你。”

                    大雪封山,几乎所有的生命都停止了活动,在这样的环境中,即使是青狼这样群居魔兽都需要依靠秋天储存的口粮生存,想要寻找食物谈何容易?整整三天,星风都没有找到任何食物,他已经饿的两眼发昏,虽然他也想过原路返回市集去找食物,就算他遮掩住额头上的标记,也不过是去做乞丐罢了。作为心气高傲的星风,他是绝对不会放弃最后一丝尊严的。

                    第四天,星风强挺着在雪地上搜寻,一小串脚印引起了星风的注意,沿着脚印他找到一处小洞穴,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挖掘起来。终于让星风挖出了一只老鼠和它贮存的一小堆粮食,饥饿的星风已经顾不得其它了,回到山洞以后就将老鼠烤熟,就着粮食煮成的稀粥吃了个干净。

                    第五天是冬眠的蛇。

                    第十天星风运气不错,抓到了一只兔子,这次饿了五天的他没有将兔子全吃光,而是留了半只。思克特将一切看在眼里,表情木然的他眼中透露出一丝欣慰。

                    随后的时间里,星风的狩猎技巧也逐渐在提高,他本来就不是愚笨的人,摸索这些技巧还是很快的,而星风的体质也在发生改变,原本走路需要依靠拐杖和风系磁石的他,现在已经能很好的掌握平衡,不需要拐杖就能行走跑动了,虽然速度比正常人慢了一些,但终究灵活了许多。

                    接近春天,星风已经能独自在山野中捕猎小型的野兽,山猪等凶猛一些的野兽他也能够用陷阱捕捉,现在他还有剩余的食物喂给“房东”青狼们。现在的星风才能真正洗去了他那一身世家子弟浮华与娇贵,用思克特的话说:“成了条汉子。”

                    思克特观察星风,而星风却在观察青狼,星风发现青狼家族中的等级是十分森严的,最底层的那条公狼永远都是“受气包”的类型,遭受着整个族群的欺负。一匹青狼在狼群中的地位可以从它的尾巴判断出来。“老伙计”的尾巴永远是高高翘起的。而“受气包”的尾巴始终是低低的夹在两腿之间。“受气包”一旦受到欺负,总要躺下露出腹部显示自己已经投降了。

                    春天脚步逐渐临近,一天,星风打猎回来,发现“受气包”又躺在地上被青狼欺负,连到嘴的食物都被其它青狼抢走,还在上面撒尿,星风知道自己无力阻止这些。当青狼们离开以后,他偷偷地想喂给“受气包”点山猪肉,受气包开始还想吃一口,忽然转身就跑,星风的狩猎直觉告诉他身后有危险!刚刚转身,一道黑影将他扑倒在地,是“老伙计”!从来没有看到老伙计那么生气过,浑身的毛都要树起来了,犬牙已经碰到星风的咽喉,而星风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再表示出一点点敌意,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老伙计”思克特的声音显然让这只狼王的怒火平息了一些“小孩子不懂事,不该过问你的家务事,咬死他到没什么,你的岁数可别太生气了。”

                    每当春天的暖风吹过,远游的游子往往会想起家乡,刚刚从“老伙计”的利爪下生还的星风躺在荒山的一块大岩石上,看着星空发呆,远处传来脚步声,星风没有起身,现在的他已经可以凭借脚步声和气味判断来人是谁。

                    思克特走到星风的旁边,坐下了。他没说话,或许不知道从何说起。

                    “很漂亮的夜空。”星风突然说,这到让思克特有些意外:“谢谢你今天救了我,也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思克特有些尴尬,喃喃地说:“臭小子,你都知道了?”

                    “我虽然不懂世事”星风的声音有些感慨“可是再笨的人也会明白你其实是关心我。”

                    思克特咳嗽了一下,他有些不习惯在星风面前显露自己的情感。

                    “想听故事么?”思克特问。

                    “恩”星风答应着。

                    “从前有一只青狼,他是家族中最弱小的一个,就象”思克特停顿了一下,狼王从草丛中走出,趴在星风身边“就象现在的受气包,几乎所有的成员都欺负他,然而他凭借着坚韧的生命力存活了下来,并且证明了自己的生存能力与战斗力,最终,他击败了当时的狼王,从家族中出走。成为一只孤狼。”

                    “老伙计”出奇地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地趴着。

                    “当他加入到一群弱小的青狼中以后,迅速成为青狼的首领,因为他曾经饱受磨难,历尽艰难险阻。他的狼群成为这座大山的主人。后来,他凭借着强烈的求生意识,成为少数达到最终阶段的青狼之一。”

                    “有一件事情或许你已经猜到了。”拙劣的故事讲述者补充了一句“受气包就是老伙计在达到最终阶段后与母狼生下的唯一的儿子。”

                    思克特说到一半的时候,星风就明白了,那只青狼就是后来的“老伙计”,而现在的“受气包”或许就是将来的新狼王,难怪“老伙计”对他帮助“受气包”发那么大的脾气。星风很歉意地拍拍老伙计的后背,表示道歉。“老伙计”用舌头舔舔星风的脸表示原谅了星风。

                    “星风”这是思克特知道星风名字以后第一次这么叫他:“你现在已经不再是受气包了,去大陆上闯荡吧,凭借我多年的佣兵经验,总有一天你将成为新的狼王。”

                    “我会的”星风忽然诡异地一笑“不过我需要一个经常欺负我的老伙计陪伴!”

                    “臭小子!”思克特笑了“你要一个老佣兵有什么用?”

                    “你并不老”星风淡淡地说“你还没达到最终阶段。”

                    声音虽平淡,但是无异于在思克特耳边响起一声炸雷!他看看星风的神色,好象首次认识星风一样打量他。心中暗想‘他用这话隐喻我是魔族?但是看神色却不象,或许是我想多了?’

                    星风有些奇怪地看着思克特,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说你还没老到老伙计那个程度。你那么严肃做什么?我说错什么了?”

                    思克特让自己镇静下来,掩饰道:“你个臭小子竟然将我比喻成魔兽,简直是抬举我么!不怕老伙计咬你?”

                    这句俏皮话起了很好的作用,两个人和一只狼在璀璨的夜空下,哈哈大笑着。多年以后,这笑声还在“老伙计”的耳边回荡,而这两个人的故事,则成为“老伙计”开创的这个狼群中,每一代狼崽必听的童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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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78
                    头像基路柏
                    参与者

                      其实我比较偏爱尔虞我诈、变幻莫测的政治斗争,所以希望加一点儿各城邦之间的政治事件,当然只是个人口味而已。
                      看这个老佣兵好像有一点魔兽使的味道啊,其实北洲可以加个魔兽使的职业,有这个条件。

                      #13279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果然和我猜的一样,黑衣人是那个倒霉的思克特啊,魔族终于出现了,期待:D

                        #13280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在大陆上,势力的更替是十分快的,至少在二十年中是如此,有很多时候一次胜利往往是灭亡的开始,因为很多人在胜利的同时也消耗光了手中的筹码,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别人把自己吃掉。――《诺亚杂记》

                          寒霜城主在巧夺天湖城邦后,并没有依照人们的判断继续进攻天湖城邦的附属城邦,仅仅是发出一封招降信,让这些城邦的统治者自动投降并保证他们的权势与地位。四封信发出去以后,只有一个城邦宣布投降,而另外三个城邦则宣布独立,有消息传来,前天湖城主的外甥秋雨还活着,正联合三个城邦准备反攻。这一切都很明显的说明,寒霜城主的做法太过软弱,导致了天湖下属城邦的反叛。而且冬季是最不利于行军的季节,寒霜即使知道了三城市不归顺自己的,也无力讨伐他们,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寒霜在冬季到来前拿下天湖主城,也是为了利用北洲寒冷而漫长的冬季休养生息。

                          从地理上来看,宣布投降的天峡城邦夹在天湖主城与阿格拉城邦之间,当年阿格拉独立以后,天湖城邦为了防止阿格拉的扩张才扩建了一处小关隘,演变成了今天的天峡城。原本要攻击天湖主城必须通过天峡城邦,但是这次的偷袭天湖主城,阿格拉的军队根本没有经过天峡城,而是选择了难于行军的大片湿地,虽然湿地与沼泽不同,很少有陷人的情况,但是车辆装备想要通过也十分困难,寒霜城主命令军队只带几天口粮,轻装前进才以较快的速度通过了湿地。天峡城的所有防御都是面对阿格拉的,无法抵挡从天湖城邦方向来的攻击,这种不利的防御因素也是城主投降的原因之一。

                          冬季,大雪封山,万物沉寂。

                          九七九年一月四日

                          天湖城邦,议事厅。

                          “今天召集大家来,是想看看各位对脱离我们的三个城市有什么意见?”寒霜城主优雅的声音响起,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声音里总带有冰冷的味道,让人听起来倍感敬畏,这与当年还是宠妾的辛娜夫人截然不同。

                          “城主,为了我们霸业,绝对不能放过那三个城市,一定要选择好时机占领它们,那怕是毁城也在所不惜!”说话的人声如洪钟,职位为轻甲步兵队长的人族猛将林自生,他是孤儿,只知道战死沙场的父亲姓林,所以取名字叫林自生,长的满脸胡须,总是被人认为有三四十岁,其实他真实的年纪不过二十七岁。原来是阿格拉城邦的步兵小队队长,因为每次战斗前都指定好战死后的接替人,战场上第一个冲向敌人而闻名。被寒霜城主破格提升为统帅轻甲步兵的将领。在突袭天湖城的一战中,他率领仅身着皮甲的三百名敢死队突击城门,并且身先士卒第一个冲进天湖城,身受三箭五伤,仍然死战不退,为后续部队杀出一条血路,战后统计,三百名敢死队员生还仅四十七人,可见此战之惨烈。被后世评价为冷血冰霜身边第一猛将,虽被评价为猛将,但为人胆大心细,颇有智谋。

                          “林将军说的没错。”说话慢丝条理地是一名精灵族将领,名为寒凛,是城主寒霜的族人,自寒霜成为阿格拉城主后,从家乡赶来投奔。“如果我们不借此立威,往后再攻占其它城邦就少了威慑性,所以必须以雷厉风行的手段对付敢于背叛我们的人。”寒凛担任阿格拉城邦长弓队队长,本来他在军中没有任何威望,当初寒霜城主力排众意任命他为长弓队队长,曾让许多人质疑寒霜城主的统率能力。但是寒凛在训练长弓队时表现出的老道让许多老弓箭手都心服口服,不过确立其长弓队队长地位的却是他在突袭天湖城邦中的表现。当时天湖城邦的精灵祭司曾突破阿格拉女祭司晨雾的禁制,成功驱动了六个树人支援战斗,危机关头寒凛竟然能在摇摆不定的小船上连射十二箭命中六个树人的眼睛,保证了后续部队支援敢死队的通道。而由他一手提拔的长弓队副队长两箭射断飘扬在天湖城上城邦战旗,大长了阿格拉部队的士气。寒凛为人阴沉,喜怒不露于外,很难有人猜测到他心中的想法。

                          除了他们二人之外,寒霜城主还在短期内挖掘并提拔了轻骑兵队队长罗勇,人族;重骑兵队队长罗强(罗勇的弟弟),人族;工兵队队长解延志,人族;斥候队队长清水,豹族;参谋夏荷,精灵族;参谋雨雹,精灵族;加上身为磁力师指挥官的女祭司晨雾与重甲步兵队的队长铜条共十人。在这十人中有五人最终名扬诺亚大陆,并与后来加入寒霜麾下的三人统称为“寒霜八将”。

                          “二位说的有道理,”寒霜城主点点头继续扫视着众将领,“我想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虽然秋雨在那个城邦我们还不清楚,不过三个城邦分别找到了自己的投靠者,天穹城投靠了诺亚城邦,虽说当年诺亚帝国覆灭后,翼人族被迫和各个种族签定协议不再争霸大陆,不过这几年翼人族暗地里搞风搅雨,在恰当的时机一定会重新卷入大陆征战中,企图再建诺亚帝国。至于其它两个城邦么,”寒霜城主看着参谋雨雹,示意他继续说。

                          由于雨雹总是穿着宽松的衣裳散着头发,加上其精灵族面容特有的中性魅力,他的性别一直是个迷,连声音都让人难以分辨出他的性别。“天侧城与拉马特城邦签定了攻守同盟,虽然拉马特城邦一直在名义上统治着拉马特海港,不过实际统治海港的却是海港商会,所以拉马特城邦的实力并不是很强。”雨雹顿了顿继续说道:“只要击败两城联军,我们又做出不攻击拉马特城邦的态势,本着唇不忘齿不寒的道理,海港商会应该不会支援他们名义上的主子。”

                          雨雹的分析博得了一片赞同声。

                          雨雹继续面无表情的说道:“天河城邦与呼里满城邦最近联系密切,呼里满城邦名义上是被方姓人类家族统治,但是实际的统治者却是藏于呼里满沼泽中的蟒族,蟒族是出名的和平主义者,根据我们的估计,这是人类家族为了真正成为呼里满的统治者而与天河城邦合作的。”

                          “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我们想在春季来临之前统治这三个城邦”寒霜城主露出一丝微笑,“那位有解决的方法?”

                          众人你看看我,我瞧瞧你,在春季来临之前?也就是四月前取得三个城邦的统治权,这似乎不太可能啊,只有参谋夏荷悠然自得的坐在那里,看来早就想到答案。

                          “夏荷”寒霜城主显然发现了这一点,“你说说?”

                          “第一,我们要在冬季出兵天穹城邦,冬天是最不利于飞行部队行动和运输的季节,而且翼人族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支援天穹城邦。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拿下天穹城邦不是问题。”夏荷的话让大厅里的将领都精神一振。

                          显然,寒霜城主也是这样想的,她做个手势让夏荷继续说下去。

                          “第二,我们同时往拉马特海港与呼里满沼泽派出使臣,对拉马特的奸商们说如果他们能牵制拉马特城邦出兵支援天侧城邦的话,以后来阿格拉经商将有优惠和城邦保护,如果不能牵制,惹怒‘诺亚粮仓’的后果什么样估计奸商们也明白。”夏荷狡黠的语调引起众将领会心的微笑。“没有了拉马特城邦的支持,天侧城也支持不了多久。到莽族的使臣只需说明情况,也就是将方姓家族勾结天河城邦的企图通知莽族。其它我们什么都不用做,为了不让传说中热爱和平但十分可怕的莽族报复,天河城邦的城主会求我们收留他的。”

                          “好!”寒霜城主赞许地一拍椅子,看着纷纷点头的各位,起身说道:“我们就三管齐下,收复三城!”

                          就在寒霜城主为了收复三城而花费心思时,神狱城邦的大军已经在进攻白山城邦的路上了。

                          老城主铜金的胡子因为哈气的关系,上满了冰霜,穿着厚重的盔甲骑在马上还有些摇晃,看起来有些滑稽,但是他的士兵却没有一个人笑,因为北洲的冬天实在是冷,身穿厚厚的棉衣再加上盔甲,又是在雪地里行军,每个人都走的十分困难,连马匹也没了精神。不过铜金城主的威信可是不容质疑的,即使如此恶劣的环境,也没有士兵诉苦或者逃跑。

                          身为护卫长一职的狼踪始终跟随在老城主的身边,他也感觉十分寒冷,却仍然警惕的观察四周,别看周围是白茫茫的雪原,谁敢保证行军的路线不泄露,雪地里没隐藏白山城的刺客?

                          “狼踪”老城主开口说话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在冬季攻打白山城邦么?”

                          “属下冒昧猜测一下”狼踪的习惯从来都是知道什么说什么,身为心腹的狼踪很明白城主不会因为他有才华而打压他,也不会因为他的愚蠢而抛弃他。“白山城邦的熊族仰仗的是骑兵,而冬天他们的灰熊多数在冬眠,即使有一部分不冬眠,由于灰熊的特性,他们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训练出精锐的骑兵来。”

                          “完全正确!”铜金城主满意地点头“如果熊族舍弃灰熊而组织步兵,那么他们的攻击力就会下降许多。现在我们是倾全城邦的兵力来进攻,胜算更大一些。”

                          “属下明白城主的意思,不过也请城主小心对方的诡计。”狼踪直言不讳。

                          铜金城主丝毫没有因为狼踪的直言而生气,反而很赞同狼踪的说法。

                          数天的行军,神狱城邦的军队走出了白山山脉与神狱山脉之间的平原。当夜,大军安营扎寨,为明天进入广阔无际的白山山野做准备。

                          夜风中弥漫着不安的气息。

                          #13281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关于冬天的描述不是我等江南人可以想象的……

                            老城主铜金的胡子因为哈气的关系,上满了冰霜

                            #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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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塔瑞 wrote:

                              关于冬天的描述不是我等江南人可以想象的……

                              汗,此点毫不夸张,唯一前提是必须留有胡须。: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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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历史学者将拉达夫。肯特尔指挥的白山攻防战推崇为风云二十年中著名的几场战役之一,而拉达夫。肯特尔本人却不这么看,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人认为战争就是灰暗的失败与辉煌的胜利,但是我却认为不论是什么样的战役都没有区别,战争的本质是流血与丧失生命,可以说战争本身才是我们的敌人。”――《诺亚杂记》

                                在《大陆地理志》中写道:白山城堡是整个大陆最东北端的城堡。位于白山山脉中段。它很出奇地没有依山而建,而建立在一个低矮一些的孤峰上,周围还有比其高的山峰将这个孤峰围成一个圈,更奇特的是,由于周围山上的水脉与白山城堡相通切白山城邦的地势又比较低洼,所以城堡中终年有自喷泉,只要粮食足够,完全不必考虑水脉的问题。

                                昏暗的雪夜,只有狂风还在呼啸着,雪之精灵在神狱大军的军营上空舞动,寒冷的北风早早驱使每一个战士钻进帐篷,除了守夜的士兵和那些忽明忽暗的火把外,没有任何生物的痕迹。传说中,战神神殿的柱子上雕刻着这样一句话:黑夜与树林是隐藏战士的最佳场所。

                                守卫的兵丁在恍惚间看到远处忽然闪现火光,还以为自己花了眼,擦了一下又看,却见一点火光变成多点,而且越变越大,是火箭!被风声掩盖了弓弦响的火箭!也只有熊族的臂膀才能将火箭射的如此之远吧?“铛!铛!铛!”守卫的兵丁赶紧出声示警,帐篷里的士兵纷纷装备盔甲跑出营帐,准备应付熊骑兵的攻击。

                                “不要慌乱,骑兵副将!”老城主铜金的声音响起。

                                “在!”骑兵副将刘延军刚刚从帐篷中出来,身上的盔甲虽然有些凌乱,但是一件未少,“战士甲在身,兵器不离手”是神狱城邦宿营的规矩。铜金满意地点点头,命令道:“你带人规整骑兵队,告诉士兵,不要慌乱,全部回营睡觉。”

                                “是!”骑兵副将虽然有点迟疑,但是军令如山,还是匆匆去了。

                                “步兵副将!”

                                步兵副将汞峦已经在一旁等候,矮人特有的身躯闻声踏步上前,翁声回答“在!”

                                “你也去规整步兵队,回营区睡觉,然后选出四百强壮的士兵,连夜赶制二百架能躺一人的雪爬犁。”

                                “弓兵副将!”

                                精灵族的弓兵副将雪曳正在心里嘀咕,老城主这是走的什么棋?听到城主叫他的名字,赶紧回声答应。

                                “你带领二百精灵脚踏弩手,从今晚开始,每晚分布营区四周,见火箭不要慌张,向发射处射箭,一次最多射三只,告诉士兵,白天他们可以在雪爬犁上睡觉。明白么?”

                                “明白!”

                                三名副将走后,剩下的几名将领包括狼踪在内都佩服老城主的机智果断,白山城邦采用的是骚扰战术,每天晚上都会有熊族趁黑夜前来射火箭或冷箭,由于是冬天,火箭起不了什么作用,只会让士兵难以安枕,达到疲劳士兵的效果。如果神狱城邦没有应对的方法,很可能在某一夜晚熊族会趁机袭营。老城主铜金这么做正可以让士兵安心,也可以让熊族难以采用偷袭的方式攻击。

                                “看来我是高估对手了,竟然使用这么让人好笑的方法骚扰我们”铜金哈哈大笑,“那个精灵族的老混蛋竟然被这么一个对手打败,一定是他太轻敌了。”

                                众将都赞同的点点头,随即躬身告退,只有狼踪明白,老城主这么做只是安稳人心。这次兵行险着,也是老城主不得已而为之,如果让熊族在短时间内训练好熊骑兵,第一个遭殃的肯定是神狱城邦。虽说“八百熊骑兵”的故事已经被人渲染过无数遍了,很多人都认为那是夸大的事情。不过当年老城主的叔父辈曾亲身参加了那场惨烈的战斗,看来老城主如此忌惮熊骑兵不是没有道理的。何况根据白山内部传来的情报,当初白山城主松叶率领的精锐部队,是被一群农民骑兵击溃的,而失败的关键就是他们庞大的兵阵被一百名熊骑兵突破!仅仅是一百名熊骑兵就能扭转整个战场的局势,除了熊骑兵攻击力的可怕外,他们的指挥者一定也十分了得,要知道,白山城主的指挥能力不输于铜金城主,双方多次交手都未分高下,想到这里,狼踪不由得心中一颤。

                                老城主看出狼踪脸色不好,咬牙切齿的样子,也猜到了狼踪的想法,伸手拍了拍狼踪的后背,示意他不用担心。

                                “这次我们是不得已冒风雪攻击,虽说这么做对士气打击很大,对方只要用老方法浇水筑城就可以以逸待劳的在城市中抵挡我们的攻击。”铜金的语气却没有那么悲观,反而露出一丝微笑“这么做反而会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呢!”

                                如果狼踪不了解老城主,一定会以为城主不是自暴自弃就是疯了。他们的兵力虽多,可是熊族的战斗力不能小视,况且又是冬天,一个不好就会全军尽末。

                                到底老城主在打什么主意?

                                一路上几乎每天夜里都有骚扰,由于熊族的膂力大,射出的箭比较远,所以精灵族的脚踏弩也只能堪堪与其打个平手,至少熊族一直没有机会偷袭行军中的神狱城邦。

                                离白山城只有三天的路程,熊族可能是感觉夜袭无望,不再骚扰神狱城邦的行军,但是铜金城主仍然没有放松警戒,因为他知道,直到他们到达白山城下,也要防备熊族利用地理优势从背后攻击大军。即使铜金城主的威望很高,有些士兵还是动摇了信心,逃兵的情况到没出现,不过有些传言和担心到是在营房中流传开了。

                                铜金城主及时地发布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和风其实没有逃离白山城,而是一直躲在城里做内应,只要我们里应外合,很容易拿下白山城邦!”

                                士兵们的情绪稳定下来了,其实包括狼踪在内的将领们都清楚,这不过是稳定人心的方法而已,和风再想报仇也不会来求神狱城邦帮忙,要知道,他们两家可是夙仇啊,光是对阵战死的亲族就不下上百名,怎么可能找死敌帮忙收复领土呢?

                                九七九年一月十八日夜,大雪已经停了,冬季的夜空分外清爽明亮,在月光的照耀下,即使是黑夜能见度也十分高。还有一天就到达白山城下,今天负责守卫城主的是步兵副将汞峦,没有事情的狼踪还是睡不着,趴在帐篷里研究白山城邦的地图。虽然他已经看过无数遍这样的资料了,可是还是想不出城主怎么能拿下白山城。脚步声响,狼踪听出是城主和汞峦的声音,急忙起身迎接,城主掀开帐篷帘,带着一阵冷风走了进来,汞峦在外面警戒。

                                “睡不着?”城主问狼踪。

                                狼踪点点头,铜金笑了,老矮人脸上的一道道皱纹在火光的描绘下十分明显,他的笑容加上皱纹,如同一名慈祥的老者。铜金还是习惯性的拍拍远高于自己的手下,然后两个人围坐在垫子上。

                                “也该告诉你了。”铜金城主笑着说,“不然你成天担心还怎么做我的护卫?”

                                “呵呵”狼踪有些不好意思。

                                就在这时,精灵弓箭手的弓弦声响起,远处随即传来阵阵声响,有些象闷雷,但是持续不断,又和大量的马蹄声不同。铜金城主起身,很从容的走出帐篷,命令步兵副将道:“这里有狼踪,你带我守令,去调集所有弓箭手与长矛手,按原计划紧缩营地,熊骑兵来了!”

                                老人的从容给了原本有些惊慌的步兵副将勇气,汞峦大声应道:“是!”然后匆匆离开。

                                熊掌远比马蹄大,所以在雪地里陷的并不深,而且大灰熊的速度并不逊于一般的战马,从精灵弓箭手射箭开始,数百米的距离几乎是转瞬就到了。由于神狱城邦早有准备,营地的防御十分稳固,熊骑兵几次冲锋都没有能够接近营地,被弓箭手射回,接近营地的也因为长矛手的投掷矛而被迫退却。众将领也看出熊骑兵的厉害,骑兵与灰熊身上都穿着用以往脱落的熊毛编制的盔甲,重要处才用铁甲防护,由于熊毛盔甲本身强度很大,除了投掷长矛能在中距离对其造成一定伤害外,脚踏弓弩手的箭矢只在近距离有效!所骑灰熊的头脸部分完全用铁盔盖住,这就让狙击弓弩手无从下手了,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熊族骑兵竟然舍弃了惯用的双手武器,而改用一盾一刀加弓箭为主的武器,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熊骑兵的防御。必须承认,熊骑兵的弓箭没有准头,但近距离的威力还是巨大的。

                                这批熊骑兵人数约有一千人左右,可以看出灰熊的训练还不到家,队型还是比较杂乱,但是已经能隐约看出正规骑兵的冲锋阵型。众将脸上就差写着“担忧”这两个字了,可铜金城主仍然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

                                临到天明,熊骑兵退却了,熊骑兵负伤的多一些,雪地上留下一些血迹,双方死亡人数估计为零。估计是熊族那位领路人指挥的熊骑兵,这么做就是为了借此展现熊骑兵的力量,降低神狱城邦的士气。

                                九七九年一月十九日,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行军,神狱城邦终于兵临白山城下,开始了后世称为“血染白山”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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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战役是诺亚大陆上少有的特殊战役,其特殊之处在于双方从一开始都没有采取硬攻或者消极防守的策略,神狱城邦采取了围困战术和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攻城方式,可以说城主铜金针对白山城设计的攻城计谋是十分有效的,在往后的岁月里,也很少有人能将名将之一的拉达夫肯特尔逼到这个地步。当然,熊族本身立足未稳,自身战斗力还没有完全规整也是原因之一。――《诺亚杂记》

                                  由于是在冬季作战,大雪封山封路,即使一直想吞并神狱城邦的达宛罗城邦,以及有机会分一杯羹的贤者城邦都无法在春季之前对神狱城邦造成什么威胁。再加上神狱城邦是全大陆两个拥有磁石防御体系的城邦之一(另一个是蛮荒高原脚下的漫天城邦),因此铜金老城主只留下了弓兵队长雪凝与两千部队守备神狱城邦,其余神狱城邦的部队共三万三千人全部开赴白山城,除了安排骑兵队长安荣与五千人的部队负责保护粮草运输外,围攻白山城邦的部队一共两万八千人。

                                  白山城坐落在一座孤峰上,只有东面的坡度比较缓,宽度大约有二百余米,从坡底走到城门前大约要走三百多米的距离,没有任何阻挡。其余三面都是悬崖峭壁,垂直距离达到三十多米,是天然的屏障。据说当年负责筑城的矮人族工匠曾欣喜的说过:“在这里建立城池,即使是傻瓜也能守住。”事实上也是如此,自从松叶城主壮大了白山城邦的势力后,多数时刻都是神狱城邦在挨打,即使有反击的时刻,铜金城主也只能望着险峻的白山城无可奈何。加上其它城邦也不断窥视神狱城邦这块战略宝地,如果不是铜金城主所居住的神狱城同样易守难攻,恐怕神狱城邦早就被纳入某个城邦的版图了。

                                  在战争初期,铜金估计对方参加白山城防备的部队应该在八千到一万之间,这个估计是在计算了自从熊族入主白山城邦以来,从白山城邦离开的佣兵数量,以及熊族可能参加战斗的人数后做出的。应该说铜金的估计十分准确,此时名将手下的部队一共八千人,由于熊族入主白山城邦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收买人心,因此将前白山城主积攒的大部分资源都发还了各个村镇过冬之用。佣兵是不会为了没有钱的顾主卖命的,而且在忠诚方面还会有问题,加上熊族本身多数熊族男性可以胜任打猎工作,但是对作战一窍不通,因此真正能够在短时间内胜任战士一职的男性并不多。肯特尔只保留了白山城本地部队三千四百多人,其余的就是新加入的四千六百名熊族骑兵了。值得一提的是,肯特尔的这个做法逐渐改变了北方城邦习惯上招募佣兵作战的原则,战时为兵,闲时务农这个方法很大程度上加快了肯特尔的势力扩张。这种方法又与南方的农民兵有着区别,确切点说,农民兵的主业是务农,实际的战斗力不强,而肯特尔则将当兵放在主要位置,务农则为次要。这种方法曾经一度被人讥笑为兵不象兵,农不象农,但历史最终证明该方法的正确性。

                                  早在神狱大军到来之前,白山城就开始了备战,熊族的到来并没有使白山城的居民有什么恐慌,多年以前熊族就已经在白山城中设立了自己的店铺,专门出售熊族的皮毛制品和其它山货,在居民的心目中早就树立了正面形象,况且前城主的不断压榨也使这些居民离心。白山城采用惯用的手法在城墙上不断的倒凉水使之结冰,神狱城邦所面对的就是一座被冰墙覆盖的冰城!厚实的冰壳足够阻挡多数磁力师的攻击,而无处不在的冰雪也降低了火系磁力师的攻击力,要知道,他们一直都是磁力师部队中的主力。

                                  三天,整整三天,神狱城邦的部队在白山城的山脚下一点动静都没有。拉达夫。肯特尔一天三次上城墙观敌,只能看见敌人在山坡下忙碌的垒土筑营,却没有制造任何攻城器械。跟在拉达夫旁边的是猛猎的族弟,有着熊族第一勇将之称的猛狂,从表面上看,猛狂并没有传说身高三米、血盆大口、一巴掌可以将人打出多么多么远。他的身高只是接近两米,体形也是熊族的中等体形,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猛狂有多么可怕。首先,为了御寒,多数熊族的脂肪层都比较厚,虽然不影响他们的行动和反应,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降低了自身的敏捷,一般的熊族战士都善于用自己的蛮力和超出一般种族的长手臂,最终制造出比其它种族大的多的攻击范围来弥补不足。猛狂身上一丝赘肉都没有,他甚至改变了熊族每餐必吃肉的习惯,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身躯保持在最佳状态,因此他的敏捷加上熊族的瞬间爆发力,可以让他获得比一般熊族高的多的攻击力!其次,猛狂是熊族历史上少数的格斗高手,他曾师从一位人族的格斗高手,掌握了一般情况下只有人族才可以使用的气功发劲。这两点加在一起,足以让猛狂成为诺亚大陆百名单兵格斗高手之列!

                                  “猛狂”肯特尔问道:“敌人按兵不动,你怎么看?”

                                  “熊族有句谚语说:豹子在捕猎之前一定会忍耐三次,最后一击成功。”猛狂并不是光凭蛮力之辈。

                                  肯特尔点点头,没有说话。

                                  猛狂十分佩服面前这个老人,能轻取白山城邦就说明了老人的能力,虽然在黑水一战中熊族损失了五十多名优秀战士,但是那有战争不死人的?何况派去诈城的战士因为连下两城变的有些骄横,才不慎露了马脚,从此点上说,领路人没有错。

                                  二人漫步走下城墙,老人陷入沉思。

                                  就在拉达夫。肯特尔猜不透铜金的想法时,老矮人却感觉胜券在握,他召集了所有将领开作战会议。

                                  “步兵队长铅山、副将汞峦!”

                                  “在!”两个矮人三天来只帮着工程兵做土木活,早就等待着城主调派了。

                                  “你们两人带领五百步兵按照这张图寻找白山城的水脉”老城主的语气中带有一丝得意,这个地图可是他多年搜集情报换来的心血“用麻药和染料污染水源,我要明天白山城中所有的自喷泉都变成淡红色!”

                                  “是!”两人领命坐下,两人都不明白老城主想做什么,不过城主的计谋一向很少落空,否则神狱城邦怎么可能西挡达宛罗城邦,南抗贤者城邦,东敌白山城邦,多次以少胜多呢?

                                  “磁力师队长残石!弓兵副将雪曳!”

                                  “在!”残石是人类,与狼踪一样是城主收养的孤儿。雪曳的岁数不大,是弓兵队长雪凝的儿子,精灵族特有的精美面孔使他看起来英武不凡。

                                  “每天三次,在磁力师往城中发射火弹的时候,你就用弓弩车同时发射石灰粉。”老城主环视众将,发现只有狼踪一个人显出明了的样子,其余人的脸上都有些迷茫。

                                  “骑兵副将刘延军!”老城主不等骑兵队长回答就继续说下去“你只需要挑选三千名骑术精湛的骑兵,五百人为一组,轮流向白山城门冲锋,记得,不要冲的太近,你只要引诱对方多抛滚木和圆石,尽量减少自己的伤亡!”

                                  “是!”

                                  “大家是否明白我所做的目的?”城主看到众人仍然不明白的模样,心中暗叹‘我的生命还有几十年就走到尽头了,可惜那时候狼踪也将是个老人,谁才能真正接我的衣钵呢?’

                                  “冬季固守,除了粮草重要外,还需要什么?”铜金只好象教小孩子一样教育众人“狼踪你来说。”

                                  “木柴,用来御寒。”狼踪显然已经明白城主的意思,脸上露出轻松的神情。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污染水源、撒石灰粉说到底都是为了迫使他们只能喝烧开的水,加上使用滚木,最终加快城中木材的耗费速度!老城主从一开始用大兵压境的方式,就是迫使熊族的领导人采取守城的方法,最终把他们冻僵在城中,好的话可以不费一兵接受他们的投降,即使不投降,对付那些冻僵突围的熊族也容易的多。白山城一旦拿下,对付剩余的那些防御不高的城市,当然是很简单的事情。

                                  一旦明白了老城主的计谋,众将领的脸上都可以看出胜利二字了。如果真就如此轻易的获胜,就不会有后来威名传扬诺亚大陆的名将――热血怒涛。

                                  就在众将领准备告退的时刻,传令兵带来一条让众人难以置信的消息:骑兵队长安荣与四千骑兵和一千粮草部队遭受骑兵部队伏击!安荣队长以下三千七百余人当场战死!其余士兵逃散!粮草全部被焚烧一空!根据逃亡回来的士兵估计,对方人数在四千名以上,全部是熊骑兵!

                                  死寂!帐篷内死亡一样的沉寂。

                                  原来,肯特尔很清楚骑兵在守城这一方面没有任何优势,实际上他根本没有把骑兵放在白山城中!参与守城的只有三千四百名白山城本地部队,而那四千六百名骑兵全部离开白山城,作为游击部队攻击神狱城邦的补给线!铜金城主已经估计到会有部队骚扰自己的后方,但是没想到这个熊族的领路人竟然如此大胆,将熊骑兵全部派出,实际上骑兵夜袭那一幕戏是表演给铜金看的,让铜金误以为打游击的骑兵部队就只有一千名左右,从正统的用兵方法来看,这个数字已经是骚扰敌人后方的极限了。

                                  这就是拉达夫。肯特尔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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