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传说] 诺亚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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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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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风云二十年的开场之战,很多人都评价它是多么的血腥、残忍,到战争的最后阶段,阿格拉城邦连妇女都参加了战斗,而城主寒霜甚至不惜用自己的肉体激励士兵并诱惑敌人,可是有多少历史学家的眼睛能穿透这些迷雾看到这场战斗后的真实呢?――《诺亚杂记》

      众所周知,阿格拉城分成两个部分,南高北低,中间由内城墙隔开,并将附近的阿格拉河水引出两条支流作为护城河用。这种后靠险山前有护城河的半城关式布局最怕的就是水攻,而当年建筑此城的矮人工匠也考虑到此点,将北部城区建筑的比城墙外部略高,而南部城区自然又高于北部,由此防止攻城者堵塞河道造成洪水。

      轰隆声逐渐变大,还没等天湖城邦的军队回过神来,内城墙靠的护城河的一侧猛然崩塌!滚滚洪水倾泻而下,奔雷一般将北部城区淹没了!天湖城邦的几万人马转瞬间就在波涛中沉浮,由于南部城区地势比较高,再加上有内城墙保护,滴水未进。可以说天湖城主虽然计算全面,却忘记了关键的一条,这种情况发生,多半是因为他命人堵塞内外部护城河造成的,可以说是自作孽啊,城主来不及多想,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趁阿格拉军队没有恢复元气,立刻整理乱兵撤退。

      这时,在南城区的城墙上,所有的士兵,市民,妇女,看着这一幕都欢呼起来!不断有人叫嚷着:“神迹!辛娜夫人感动了上苍啊!”,由于距离太远,即使是特制的弓弩也没有真正要了寒霜城主的命。铜条和几个带兵将领跪到在寒霜城主面前,看着侍女们匆忙的包扎着她的伤口。

      “敌……敌人混乱了?”寒霜城主吃力地睁开眼睛,命令铜条,“马上集合士兵,不用等水退了,立刻开城门冲杀出去!”话音虽然衰弱,却如同醍醐灌顶般令众将清醒过来。铜条手下的将领凡是能动的都去集合士兵了,只有铜条因为伤势的关系留了下来。

      ‘辛娜夫人受如此重的伤仍然不忘杀敌,这份冷静我是赶不上的。’铜条默默无言,心中却已经收起轻视之心,决定跟随新的城主。可以说,在战乱中,寒霜城主终于得到了军方以及阿格拉各个方面的支持。

      后来的军事家也讨论过,如果天湖城邦一开始就用水攻呢?这种方法有两个弊端,一、北部城墙的防水性能很好,即使能淹没北部城区,连城外的平地也必将被淹没,对天湖城邦攻城自然不利。二、在轻易占领北部城区后,天湖的将领并没有意识到有被水淹没的危险性,即使意识到了,也只想尽快拿下南部城区,激烈的抗战也让他们无暇顾及可能发生的危险。

      事实真的如此么?

      这是一场没有胜利方的战斗,阿格拉城毁坏一半,而天湖军败退回城邦的军队不足一万人,少数是在阿格拉军队疯狂的攻击下阵亡的,而多数人在混乱中被淹死、踩死。可以说两个城邦的现状都不容乐观,唯一不同的是阿格拉的后勤――阿格拉盆地没有受到打击,只需要三到六个月就可以组织起一只有效的防卫力量,但是天湖城邦则需要数年才能恢复到往日的强盛。

      民众的生命力是顽强的,无论遭遇多么大的打击,只要有适当的阳光,养分和水,他们就会向野草一样迅速从伤害中恢复过来。只要看见他们那一张张或奸诈、或淳朴、或悲伤、或欢乐的笑脸,任何人都会明白,英雄、权利、财富,都没有什么意义,只有民众是永恒的,也只有为了这样的民众,才有那么多从容付死的战士。

      仅仅过了一个星期,阿格拉城就开始恢复往昔的繁荣,商旅、农民、佣兵、以及杂耍团都陆续出现在阿格拉古老斑驳的石头街道上,即使有些地方积水仍未退去。清晨,一辆马车开出了城邦,是城主寒霜的马车――由于上次的神迹作用,现在已经没有人再说出“辛娜夫人”这个名字,民众们已经迅速习惯如何称呼他们的新城主。

      马车出城后直接驶往离城不远的幽明山,那里是阿格拉的墓地,所有战死的、病死的、老死的阿格拉市民,不论什么种族都埋葬在那里。寒霜城主的身体刚刚有些好转,就不顾众人的反对亲自前往墓地拜祭死去的将士以及前任老城主。

      虽然铜条等人一再要求派人守护城主,但是寒霜城主却坚持让他们留在墓地外。理由很简单,她不想让安息者受到打扰,寒霜城主顺着小路慢慢攀登到山腰,那里是历代城主的墓地。站立在老城主的墓碑前,她静默无言,轻轻地放下一束鲜花。

      叹息声响起,却被一个冷静的声音打断:“你配么?”

      听到熟悉的声音,寒霜城主没有回身,用一种异常冰冷的声音反问:“你都知道了?”

      “我虽然酒色不离身,可是却不傻,你可以瞒住那些愚民,却瞒不住我。”声音有些激动。

      “继续”寒霜城主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好奇与兴奋。

      “你怎么让天湖城邦的笨蛋配合你,我不清楚,但是你不该那么快下手杀了老将军铜块和总管月康。”声音又变的冷酷。“别用什么‘我也不知道他们当时藏在那里’那些屁话搪塞我。”

      “证据不够。”寒霜城主似乎没兴趣听这个声音继续出现,打断了它。

      “那个时候我只是怀疑,但是最危机关头,你和该死的女祭司所演出的神迹却太做作了,一想到你竟然恬不知耻地在那么多人面前脱光衣服装圣洁,我就恶心!”声音中透露出的厌恶与恶毒十分明显。“何况我在护城河上游找到了暗中制作水坝和爆破的痕迹,不得不说你做的十分高明,炸坝时间也掌握的很准确。”

      寒霜城主却没有被激怒:“我到忘记你还算半个风系磁力师呢。”这等于默认了声音所说的一切。

      声音却被激怒了:“你杀了老城主,害死了那么多人,我今天就是来报仇的!”

      “呵呵”寒霜城主有伤在身却十分轻松,“当时我在表演脱衣舞,而女祭司在用风系魔法保护我,并且破开云层做效果,那谁炸的水坝呢?”

      “我那管那么多!”声音的主人纵身扑出。

      寒霜城主还是默默的站着,丝毫不被身后传来的搏斗声所惊扰,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孩子,你还是幼稚啊,你以为我遣开所有手下就是为了拜祭那个夺走我一切的死老头子?”

      打斗声停止了,寒霜城主优雅地转过身来,面对声音的主人。

      “没想到豹人是你的手下,我认了,你杀了我吧。”这声音完全没有刚才的愤怒,取而代之的是――心灰意冷。

      “不”寒霜笑了,“我怎么会杀你呢?恩?差点被我诱惑的小可怜儿?”她伸出手轻轻擦去暗杀者脸上的血迹。暗杀者想别开脸,却发现自己被豹人摁的一点都不能动。

      “风星”寒霜城主往日那种熟悉的慈祥的微笑现在看起来却十分狰狞。“你可知道你的父亲为什么命总管逼我吃下绝孕药?不是为了防止我生下混血儿,而是为了可以随时玩弄我的身体!”

      “而我,一个精灵族女人,就这么过了二十年,”寒霜索性一把扫掉老城主墓碑上的物品,直接坐了上去。“这二十年虽然对精灵来说不长,但是足够让我改变了。”

      风星没有说话,他知道父亲所做的一些事情,但是没想到如此残忍。

      “我变成了阴谋家,为了报复,更多的是为了权利,我不惜一切!”寒霜的声音听起来却没有一丝激动,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得到权利的知识,学习一切可以报复的方法。知道么?本来和你大哥上床的该是我,如果那个女人没有带着你出现。。。。。。”

      “我的母亲?”风星忽然抬起头来,眼中满是惊诧“难道,难道是你。。。。。。”

      “你父亲的春药确实有效。”寒霜城主的话击碎了一切。“那个荡妇和你大哥应该感谢我的,当时他们兴奋的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混蛋!混蛋!混蛋!你个贱人!我一定要杀了你!”风星的挣扎换来的是豹人的一拳,他痛苦的弯下腰。

      “你还以为她真的是你的母亲?”寒霜娇笑着,“她不过是个骗子,你只是捡来的野种,要不是那个荡妇运气好和老混蛋有一次,你又是她选中的最象老混蛋的孩子,你怎么会成为二少爷?”

      “你。你。。你胡说!”风星的信心动摇了。

      “我要你的小命都很容易,骗你有必要么?”寒霜城主从风星的身边缓步走过。

      寒霜城主目视着一排排新立的墓碑,脸色肃穆,这些都是战死的阿格拉士兵,如果他们知道这场战斗的真相,或许做鬼也不放过寒霜吧?

      没多久,豹人从后赶上,默默站立在寒霜身后。

      “阿水,你跟了我几年了?”寒霜问他

      “十三年了,主人”

      “你为什么不问我干吗要放过那个孩子?”

      “属下不敢。只是。。。。。”

      “说,无碍的”

      “主人为什么要骗他?干脆斩草除根好了。”

      “不论风家对我如何,当初要不是大少爷走错了房门,本该是我而不是他的母亲,就算便宜那老混蛋,给风家留下最后一点血脉吧。况且。。。。。。”

      豹人看主人沉吟,不由得抬头一看,寒霜城主表情倨傲,目光远望,这那里还是一名受人欺凌的弱女子,这是要动荡诺亚大陆二十年的不世枭雄!

      “不论是谁,想来挑战的话,那就来吧!”

      #13256
      头像明帝朱丹
      参与者

        老兄的功夫确实了得,竟写了这么一大撅。而且尽是精品,不像我凑字数还行。

        #13257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冷血冰霜、热血怒涛、狂血腥风这三个名字是人类语言的叫法,之所以广为流传,高于其他种族对诺亚风云三名将的称呼,是因为他们的外号中都有一个血字。毕竟,如果想让权利的花朵盛开,并且想让这花朵长开不败,是需要大量鲜血去灌溉的。――《诺亚杂记》

          在英雄的传记中,每当英雄诞生,总会伴随着不同的天气情况,最常用的就是瓢泼大雨,电闪霹雳,漫天大雪或者将几万人的欢呼形容成打雷一般。

          风星不是英雄,也从没有想过当英雄,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失败的复仇者,连复仇的目的都被剥夺的复仇者。当他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刻,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别被瓢泼大雨淹死,然后才想到豹人为什么不杀了他。当风星试图站起来的时候,从腿部传来的剧烈疼痛让他再一次摔到在泥地里――豹人虽然没有杀死他,但是却挑断了他一条腿筋。

          风星在学院中学过医术,虽然不算精通,但是普通的诊断自己还是会做的。腿上的情况一目了然,豹人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不过是个孤儿而不屑于杀死他?为了羞辱他的不自量力?这些对风星来说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今往后,他就要靠拐杖行动了。要说明的是,其实这并不是寒霜授意的,按照豹人的传统,仇恨要延续三代,老城主折磨死豹人的父亲,豹人没有要风星的命,已经是十分宽容的事情了,一个是因为老城主和风星的大哥都死在豹人的手里,另一个原因是城主的话豹人还不敢违背。

          嘴角的一丝苦笑逐渐转变成大笑,疯狂的大笑,然后是痛哭,悲惨的痛哭。一个二十多岁浑身泥泞的人类在墓地里面对漫天乌云狂哭狂笑,也算是难得的景象吧?可惜这里不是戏剧舞台,似乎老天要和风星作对一样,没出一会,乌云虽然没散,可是大雨停了,没有了效果的支持,风星也就闹不下去了。风星开始爬,因为他明白,如果不想死在墓地里,他就必须爬出去。

          雨停了,风没停,冷风使风星的身体瑟瑟发抖,可是他还是在冰冷的地面上不断爬行,裤子破了,腿上磨出了血,身上破烂了多少地方,终于让他爬到了树林边上,靠着一枝树枝,他勉强站了起来,蹒跚地走出墓地。

          如果说豹人没有挑断风星的腿筋,按照他的性格,在遭受如此大的打击,而且知道自己“不是”老城主的亲生儿子,甚至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后,风星很可能找一个小村庄,平静的渡过一生吧?

          豹人对他所做的伤害,以及风星因为这个伤害而在以后的岁月中遇到的事情,却恰恰将风星心底的倔强再次激起,当他走出墓园的时候,或许还没有明白今后要面对的命运,但是后世的历史学家却清楚的知道,诺亚大陆的历史上将诞生一位著名的人物。

          大雨洗涤过的山区,夜晚是十分的寒冷,大难后虽无大福,但是风星的运气不错,附近正好有个众所周知的山洞,山洞里遍布粪便尿迹,臭气难闻,星风却浑不在意。他明白,这里离阿格拉不远,也已经是野兽出没的山野,这个山洞是过路旅客休息的地方,这种气味可以让野兽不愿靠近。山洞里还有一些过往旅客遗留下的柴草,当天的大雨使阿格拉的商队都没有出门,整个山洞空荡荡的。可惜风星没有点火的东西,山洞外的石头多数都被淋透了,想用来点火也找不到趁手的。风星只能将少的可怜的柴草盖在身上,用破衣服包扎了腿部的伤口,过了寒冷的一夜。

          夜风中传来森林中的各种声音,小雨也一阵下一阵停的。身体上的寒冷,腿部的疼痛,以及内心的痛苦让风星辗转难绵,直到天快亮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妈的,你就不能快点啊!”咒骂声传来,是一个商队。由于阿格拉和天湖城邦的战斗,使阿格拉周围的商旅等活动都受到影响,这是自由贸易都市拉马特海港的商队,被困在阿格拉盆地整整一个月,买的货物都快发霉了,难怪商队老板要发火了。

          老板是个生意人,眼看这次买卖就要血本无归,心里着急,嘴上也就催促起来。可怜商队的苦力们,一个个累的要死,为了生存也要拼命和骡马一起运送货物。

          “停一下!准备在这里休息。”老板一挥手,“我去撒尿,你们看仔细了货物!”

          老板走进山洞,刚刚解开裤子,一声低弱的呻吟吓了他一跳,回头仔细一看,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躺在山洞最里面,浑身泥泞。不过看起来不象是一般的乞丐,从生意人的角度来看,他那一身破衣服似乎料子还不错。

          老板心念一动,解决完自己的问题,走到这个人面前,先闻闻,臭气不重,以前肯定不是乞丐,看看容貌也不错,似乎因受伤而发烧。“恩,调教一下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老板推了推风星,看他还没醒,自言自语的说“这次货物亏本是一定了,拣个活人回去,被那家的贵夫人看中,或许能回本也不一定呢。”

          商队老板蹲下身,也不管风星疼不疼,将粘在伤口上的破布一把撕下,昏迷中的风星感受到了疼痛,呻吟了几声。“完蛋,就知道不会那么好运气,倒霉!”老板常年外出,对医疗也有一定了解,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即使活下来最好也是个瘸子。商队老板忿忿地踢了风星一脚,转身就走,这时候,外头突然传来叫喊声!

          天湖城邦的部队多数都失散了,本来有些士兵就是雇佣兵出身,到也不在乎什么,雇佣兵是那种有钱当士兵,没钱当强盗的居多,聚集起十几二十个就敢打劫小商队。商队老板不是不知道这一点,按照常规,战争刚结束的地区,应该雇佣比平时多一倍的保镖,可是这次生意指定亏本,生意人的小气劲一上来,决定走大路碰碰运气,就雇佣了五个人保护整个商队。

          按照一般的道理,离阿格拉如此近,不该出现强盗,但是现在阿格拉正在恢复,巡逻队还没有能力达到保护周边地区,也让残兵放大了胆子。大的商队不敢抢,就蹲在这个过往商旅休息的地方等待小商队出现。在路上打劫商队的情节只有吟游诗人的诗歌里才会出现,因为那很不实际,没有栓好的骡马一旦受到惊吓很容易一轰而散,就算跑了几头,对于这些用命换钱花的强盗来说也是不划算的。所以真正有经验的强盗都在商旅栓好骡马后才跳出来抢劫。

          其实残兵一共就十五六个人,其中一半还带着伤,可惜保镖人太少,五个保镖看势头不对,早就跑了,苦力们虽然想挣钱,可是更想要命,结果这些败兵刚刚射了几箭,整个商队就一轰而散,有几个苦力临走还拽了点货物当工钱。连跟老板一起出来的伙计也都跑的无影无踪,最可怜的就是商队老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货物被抢,却没任何办法,后悔的直抽自己的嘴巴。

          趋赶完商队的人,这些残兵受伤的负责整理货物,分出五六个没受伤的向山洞走来,看看能不能抓到商队老板,按照常例,老板身上带着最多的现金,老板虽然后悔,可是却不傻,一看势头不对,立刻跑的没影了,败兵们发现了昏迷着的风星。

          当风星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了,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过了,而衣服也被换过,天湖城邦虽然是侵略者,但是士兵们却都不是屠夫。这些败兵将风星当成了自己的同伴,连同抢来的货物一起拉进了深山。

          “嗨,伙计,醒了?你命大,伤口没烂。”为首的一名壮汉走了过来,比坐着的风星高一些,他是矮人族,但是那一身爆炸性的肌肉却让人不敢小视。“你也是被杀散的佣兵弟兄吧?看你穿的不错,怎么没见过你?”

          风星这才明白过来,自己身上的伤口,加上那不太合身身的阿格拉市民衣服让残兵以为自己与他们一样是逃兵。

          “老大”一个败兵插嘴,“我看这小子不地道,那几个伤口都是新的。”言下之意就是天湖城邦都败了七八天了,风星身上的伤口早就该收口了。

          矮人没说话,显然在等风星的回答。

          风星脑子一转,“我是风系的磁力师,不过还是学徒,发水那天和师傅失散了,又把师傅的法杖丢在了城里。前天我想回去找,碰到了市民巡逻队,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

          这个答案虽然牵强,但是还是可以解释的,毕竟这些大兵眼中磁力师是一个神秘的行业。其实只要懂点魔法道理的人都明白,一旦魔法器具脱离了使用者可以控制的范围就不会再与使用者产生任何联系,除非被另一个人使用的时候才会再次发出魔法波动,但是新的魔法波动是魔法器具与新控制者一起发出的,与原来又会不同。除非是极其高级的魔法器具才能在特定条件下自行发出魔法波动来达到召唤使用者或者其他目的。

          矮人哈哈大笑,豪迈的笑声让周围那些对风星有些戒备的雇佣兵都放松了下来,他们已经接受风星了。

          “小子,腿瘸了没关系,你能活下来运气就不错,以后和咱一起讨生活吧!”矮人伸出短粗的手臂拍了拍风星的肩膀。自我介绍“我叫银末,重装战斧手”

          身上,腿上的伤口还在疼,风星只能惨笑了一下,伸出手和矮人相握,“我叫星风,风系磁力师”

          这时的矮人还不知道,面前这个有些腼腆、柔弱并且瘸了一条腿,脸色苍白的年轻人类就是在后世无数历史学家笔下、吟游诗人口中与冷血冰霜、热血怒涛并称为诺亚风云三名将之一的狂血腥风。

          祭典即将开始。

          #13258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能坚持把长篇写下去不易啊

            #13259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权利,是世间最美味也最恐怖的毒汁,无数人为其疯狂,放弃自尊,爱情,甚至生命,只为了得到权利,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这样,他们才会通过权利获得世间的一切。――《诺亚杂记》

              “俺决不答应!族长!你是被魔法迷惑了!竟然相信这么个糟老头子能带领熊族重振辉煌?”当一名熊族壮汉挥舞着拳头发泄怒火的时候,绝大多数种族都会聪明的躲开,只有一种情况他会被制服――周围都是同族。

              “不准对族长不敬!”声音虽不大,却立刻让壮汉闭嘴。熊族的族会虽然可以畅所欲言,并无其它种族那么严格的等级限制,但是绝对不准出现情绪失控等容易导致混乱的现象。壮汉弓身致歉,两米多高的身躯却不失灵活,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族长没有说话,他自己也明白,将种族的名誉与命运押在一个老人家身上是多么的冒险,但是,他清楚的知道,熊族本身并没有人才能够胜任指挥大军作战的能力。这是种族能力的差异,很难改变的,而那些有能力在大陆上争一席之地的人才,就算清楚熊族当年的辉煌,也不愿意来这里过苦日子。本来么,古特里亚学院的毕业生每年最多十位,其中还有五六个是专业人才,比如磁力师,商人等等不适合作为城邦军事或政治方面的辅佐者。即使是没有毕业的人,只要在古特里亚呆过,就能够很轻易的当上一般城邦的辅佐者,运气好的话,很快就能成为小城邦的代理统治人。

              眼前这位老人,当年在古特里亚的成绩并不是最好,但是据说他的能力并不在学业上,他指挥的模拟实战曾得到当年学院院长的肯定,是属于实干型的人才,这就很难得了,人类的寿命正因为短暂,才比其它长寿种族燃烧的更剧烈吧。当然,族长没有忽略启用老人所带来的危险,或许明天一觉醒来,老人就已经在睡梦中死去了。

              “这样吧,既然大家都有自己的意见,”族长的声音低沉却不容质疑地响起“就交给元老会决定。”

              本来还有些纷杂的会场安静下来,熊族元老会是由历届族长组成,由于熊族自古认为不能将权利交到一个人手中,这样会让种族致于危险境地,所以族长如能活到四十岁,就必须指定新的,与自己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承人,而自己将进入元老会。元老会的作用就是在熊族面临无法抉择的问题时,进行判断,一旦决定了,任何人不得更改。

              那位备受争议的老人,自然就是屠村之役的幸存者,自称“拉达夫、肯特尔”的路特老师。他正坐在熊族族长的旁边,知道自己在这种族会上并不能说什么话,毕竟现在熊族还没有接受他,索性闭目养神,老人总是容易控制火气的,但是争霸的雄心一旦被激起,却也很难再平息。

              熊族现任的元老一共五人,最年长的八十七岁,最年轻的也有四十九岁。在这五人中,六十六岁的迷梦元老最受尊敬,因为他有着一般种族都没有的能力――神预。他的能力和学院中以及大陆上流行的各种占卜算命不同,他可以从睡梦中的某些情况来预见未来的一些事情,虽然说不上十分灵验,但是在某些有关熊族生存的抉择上,总是能选择比较好的一面,因此被族人所推崇,他也是唯一一个四十五岁才不顾族人一再挽留而坚决辞去族长之职的长老,由此也能看出他在族人中的威望甚至超越了熊族自古以来最重视的族规。

              等待元老会的决定竟然是出奇的漫长,从元老会开始商议一直到最终出结果竟然过了大半天的时间,最终,由年岁最长的暴怒长老出面宣布,承认路特老师为熊族未来的“领路人”,但是要在路特老师完成一项试炼后才能正式获得这个称号。“领路人”是熊族历史上的一个传说,传说第三代熊族族长也拥有梦预言的能力,他曾经在临终前预言,每当熊族的命运出现转折时,将有一个异族人成为熊族的领路人,带领熊族度过一个又一个危机,在诺亚大陆上生存下去。第一个获得“领路人”这一称号的是一名精灵磁力师,由于那个时候熊族还没有真正的文字和统一的语言,他的姓名以及事迹已经泯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所存留下来的不过是一些片段,据说是他创造了熊族的文字和语言。

              第二名“领路人”就是诺亚帝国的皇帝,他曾经帮助熊族走出山野,建立自己的家园和城邦,可以说当之无愧。不过在以后的岁月,熊族再没有选择谁是“领路人”,一是预言并不一定全都成功,二是因为“领路人”的权利实际上比熊族族长还要大,一旦确定下来,就相当于将数万名熊族的性命交到了一个人手上。三是没有人能通过由元老会商议后决定的“试炼”。“试炼”只是个名称,每次的内容都不同,那么,今次是什么?

              “路特老师必须证明他有能力带领熊族重振夕日辉煌,因此元老会决定交给他一百名最优秀的熊族战士,如果他能够用这一百名熊族战士占领白山城邦的话,就能够成为熊族的“领路人”!”话音刚落,会议的参与者们,纷纷交头接耳,虽然熊族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强的,但是要以区区一百名士兵就拿下白山城邦的话,意味着要和数万城邦兵以及雇佣兵作战,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迷梦元老的出现,让会场暂时安静了下来,“那一百名士兵是祭品,”他的话音刚刚落下,整个会场又骚动起来,隐含着不详意义的话语,到底意味着什么?迷梦元老根本不多加解释,缓步走下台阶,期间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路特老师一眼。

              ps 这段时间被fd弄的单位领导神经过敏,开除一堆人,现在几个人的工作放在我一人身上,忙!忙!忙!一个多星期才写了半节,惭愧啊。。。。。。。。

              #13260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路特老师起身,用一种年轻人才会有的步伐和速度走向发言台,会场逐渐安静了下来,按照熊族的族规,作为“领路人”试炼者的他,即使无法通过试炼,也已经被熊族承认了其“贵宾”的身份,是有权利在族会上发言的。

                老人家站在发言台上,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环视四周,那眼神中包含了坚定,勇敢,连这些一向以坚强、勇武著称的熊族也不得不被他的风度所吸引,仅仅是站在那里,他已经显露出一种王者风范,这种风范是那些毛头小伙子所无法展现的,即使年轻的领导者如何英姿飒爽,如何昂扬勇武,都不会具有这种风范。因为,这种气质是需要经历时间的磨砺,生命的苦难,才能展现出来,就如同浴火后的凤凰一般。

                良久,路特老师开口了,“我曾经是个理想者,妄想用自己的力量拯救这个大陆,我曾经是个懦夫,被爱情的力量所击败就一蹶不振的懦夫,我曾经是个老师,一个不问世俗,一心逃避一切的老师。”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而现在,我是一个老人,一个以六十岁年纪,开始反抗这不公命运的老人!”

                沉默,会场如死一样的寂静,等待着老者发言。

                “谁能告诉我,以八百勇士力抗大军的熊族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是我们缺少力量么?不!是我们缺少勇气么?不!那么,”路特停顿了一下,“我们缺少什么?我们缺少视死如归的精神!看看现在的熊族,我们的孩子在没有希望的生活中沉沦,我们的土地在统治者的压榨下呻吟!难道我们这些钢铁般的汉子,还不如人类的猎户?他们宁可陪上性命,所要求的就是生存的希望!为了这希望。。。。。。”老人哽咽了。

                路特老师擦擦眼泪,接着说:“为了这微弱的希望,他们视死如归!熊族的男人,是汉子的!跟我反抗吧!”

                “噢!!!!!!”会场沸腾了!如同龙族的怒吼,不,比龙族的怒吼还巨大的声响在山谷中轰鸣!

                路特老师高举双手,让这怒火烧天一般的会场安静下来。

                “下面我宣布,”数百双眼睛都盯在路特老师的身上,老师却先看了一眼族长,熊族族长这样的硬汉子也眼含热泪,点了点头,示意老师的决定就是他的决定。

                “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挑选一百名勇士,并用我的智慧与勇气为熊族换回一片洁净的天空,一块丰饶的大地!”老师接着说:“如果不成功,我将用我的性命来补偿熊族勇士所流淌的鲜血!”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喊了起来,“拉达夫、肯特尔!我们的领路人!”

                接着,会堂里开始回荡着这样的声音:“拉达夫、肯特尔!我们的领路人!”,这声音宣告了一个令人沸腾的时代已经到来,历史的车轮已经加快了转动的速度!

                在历史上,熊族是以骑兵著称的,而在名将拉达夫、肯特尔的手中,熊骑兵才真正演变成一种可怕的战争武器,当时连名将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一百名熊族勇士,就是成为后来横扫诺亚大陆的怒涛骑兵的前身。

                #13261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随风的行文之间自有惨烈之气
                  怎么做到的呀?

                  #13262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飘摇的战争有一种大气的感觉,我就做不到:(

                    另外,据凤凰说:作者是一定回回来看贴的,最近找飘摇兄不方便,就在这里守株待兔八:)

                    你在诺亚泪里面有关于什么印记的描写,精灵是16岁前没有性别,三眼族是双重人格。其他种族是什么呢?尤其是人类、矮人、翼人等比较重要的种族。

                    #13263
                    头像月光兔子
                    参与者

                      @随风飘摇 wrote:

                      “路特老师必须证明他有能力带领熊族重振夕日辉煌,因此元老会决定交给他一百名最优秀的熊族战士,如果他能够用这一百名熊族战士占领白山城邦的话,就能够成为熊族的“领路人”!”话音刚落,会议的参与者们,纷纷交头接耳,虽然熊族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强的,但是要以区区一百名士兵就拿下白山城邦的话,意味着要和数万城邦兵以及雇佣兵作战,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提个问题:
                      如果路特老师没有通过试炼,那么,这那一百名熊族战士不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吗?
                      尽管根据上文的描述,我们已猜出这次必会成功。但这已是后话了。
                      难道熊族的长老就这么冷血,作出这个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的决定,甘心让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生还概率的同族血溅沙场?
                      路特老师感动熊族是一会事,所以可能有死士甘愿追随着他。长老会的决定可否改为-让路特老师去募集志愿者完成这个任务?
                      对着前辈指手画脚,实在很抱歉。

                      #13264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最近实在很对不起天人的各位,我会尽可能不耽误小说以及设定的工作。抱歉先。

                        问题:随风的行文之间自有惨烈之气
                        怎么做到的呀?

                        回答:最近刚刚看了一次电视连续剧――长征,其实说我写的惨烈,让在下很惭愧,最近很为描写功力不够而苦恼呢。不论是战争还是场面,似乎只习惯叙述,汗!

                        问题:你在诺亚泪里面有关于什么印记的描写,精灵是16岁前没有性别,三眼族是双重人格。其他种族是什么呢?尤其是人类、矮人、翼人等比较重要的种族。

                        当初将北洲设定成众神抛弃的土地,自然也就会有惩罚,比如龙族需要用自己的血肉养活子女,矮人族的寿命由1000年减成500年,记得写过相关简略设定的帖子,麻烦五十兄查查看。

                        问题:如果路特老师没有通过试炼,那么,这那一百名熊族战士不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吗?尽管根据上文的描述,我们已猜出这次必会成功。但这已是后话了。难道熊族的长老就这么冷血,作出这个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的决定,甘心让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生还概率的同族血溅沙场?路特老师感动熊族是一会事,所以可能有死士甘愿追随着他。长老会的决定可否改为-让路特老师去募集志愿者完成这个任务?对着前辈指手画脚,实在很抱歉。

                        回答:首先感谢月光那么仔细的看我的文章,其次引用文章里的一段话:“迷梦元老的出现,让会场暂时安静了下来,“那一百名士兵是祭品,”他的话音刚刚落下,整个会场又骚动起来,隐含着不详意义的话语,到底意味着什么?迷梦元老根本不多加解释,缓步走下台阶,期间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路特老师一眼。”鄙人一向认为战争不死人只有玄幻小说里的才会出现,“毕竟,如果想让权利的花朵盛开,并且想让这花朵长开不败,是需要大量鲜血去灌溉的。”至于作为怒涛骑兵团前身的“一百”名熊骑兵命运如何,让鄙人保密一下吧,都说出来,本来就写的很糟糕的小说,更没看头了。呵呵。

                        #13265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在黑暗年代,骑兵往往作为战争的决定性力量,在战事胶着的时候使用骑兵冲击敌阵,扰乱敌后方,攻击敌侧翼是再标准不过的战法了,如果说步兵往往作为盾而存在,那骑兵就是指挥官手中的利刃――《诺亚杂记》

                          白山城邦地处诺亚东北一隅,统治着白山、黑水、绿木三座城市和一百多座村镇。诺亚帝国还存在的年代,这里被称为流放之地,是流放政治犯的地方,政治犯往往都是些失败了的政客,或者说是政客的替罪羊,威胁性不大,所以这里的生存环境也算不坏。诺亚帝国崩溃后,由于这里山高皇帝远,很难卷入大陆的争霸游戏中,除了一直对其有野心的神狱城邦外,到也清净。

                          熊族的聚集地主要是白山城邦所统治地区更东北一些,一直到东北角的永冻海边,当年诺亚帝国覆灭后,熊族不愿卷入新的大陆争霸战中,就由当时的族长发出号召,将散落在全大陆的熊族人全部召集回熊族古老的聚集地,避世隐居。由于当年“八百熊骑兵”的威名尤存,城邦主们乐得少一个对手,也就默认了熊族这么做。

                          又是九月,一年前的九月,拉达夫。肯特尔还是一名山村里的老师,一年后的九月,他已经成为熊族的贵宾,如果他能用一百名熊骑兵攻占白山城邦,就会成为熊族的领路人。作为一名六十岁的老人来说,这将是他最后一次争霸诺亚大陆的机会。

                          当几乎所有的税收官空手而回的报告递交到白山城主松叶的手中,他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除了城市周围的那些村庄外,其余四十多村庄的村民全部消失,这显然是有计划的迁徙。老城主不是吃干饭的,他马上想到有能力煽动村民反抗的可能是神狱城邦的那个老鬼,但是通往神狱城邦的道路都是严格控制的,这些村民又不是士兵,肯定会被发现。那么,最简单也是最可怕的答案是――熊族出动了!

                          农民军与城邦军开始对峙的时间是公元九七八年九月十九日,地点在熊族聚集地到白山城邦统治地之间的一片丘陵地点上,或许是命运女神的安排吧,去年冬天,拉达夫、肯特尔就是在这附近被白山城邦的士兵追上,所有追随者葬身冰湖。而当时的天色十分阴沉,似乎随时都可能下雨。

                          农民军居然和城邦军一样,摆出了正统的对阵,而且还很象样的摆在了丘陵的高处,以步兵坚盾作为防御,内侧布置弓箭手,两翼布置骑兵。从人数上估计在两千到三千人,远远不及松叶城主率领的七千人部队。城主松叶看见那些歪斜的防御,乱糟糟的骑兵队列,有些农民还拿着草叉前来声援,不禁有些失笑。但他很快就收敛轻视之心,毕竟这是战争,如果不击溃这些刁民,其它那些村庄还会起来反抗。

                          既然是正统对正统,松叶城主下令给磁力师部队,开始轰击对方方阵,如果是城邦战,对方就该做出魔法防御的姿态来,但是农民兵显然没有磁力师这一兵种,高处的士兵立刻成了活靶子,两侧的战马受惊,竟然纷纷掉头就跑。松叶没有放松警戒,毕竟威震天下的熊骑兵还没有出现,眼前的这些很可能都是幌子。

                          松叶下令骑兵开始出击。两千铁骑轰鸣着向土丘上冲去,那阵势在乌云的映衬下如同地狱里出现的魔鬼!农民军第一排负责防御的士兵几乎是同时丢下盾牌,撒腿就跑。作为一个精灵族,松叶城主的目光还是很敏锐的,他马上意识到出了问题!那些士兵不过是个摆设,掩饰战阵中的诡计,除了第一排负责防御的士兵是活人外,后面的几乎都是稻草人!但是铁骑已经刹不住脚步,不是被捆扎稻草人的绳索拌倒就是掉入已经挖好的陷阱中。

                          农民军的骑兵出动了,虽然他们手中拿的都不是什么正规装备,战马上连盔甲都没几个,但是数量却是惊人的,竟然有两千人以上!看来农民军背后的指挥者从一开始就没准备用正统的方式对战,而是采用了骑兵冲击的方法,好处是威力大,坏处是一击不胜,就会溃败。松叶城主也没有时间为两千铁骑的命运担心,要他们重新恢复队列并支援步兵方阵需要一段时间的,还好他有准备,弓箭手和仍然还有魔力的磁力师立刻开始发威。

                          没有盔甲的战马和骑士,即使没有好好训练,速度也是最快的,所以第一拨魔法攻击几乎全部落空,不过弓箭手还是对他们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就在这时,白山城邦兵阵的侧翼出现了一小群骑兵,他们的坐骑不是战马,而是――熊!站立起来身长三米的大灰熊!

                          步兵,弓箭手,磁力师,连同城主本人都被震慑住了,当士兵们发现自己面对的竟然是张着血盆大口,喷着满嘴腥气的大灰熊,而灰熊身上还骑着一名全身重甲,挥舞着长柄巨斧、巨锤的恶魔时,第一个反应是――失禁,然后才叫出声来。胆子大的还能跑,胆子小的已经被吓瘫在地上。

                          身着重甲,手中挥舞着巨锤,巨斧的熊骑兵从侧翼冲破步兵防御的时候,松叶城主知道,一切都已结束,虽然熊骑兵只有一百来人,可以他们的加入恰倒好处地击中了白山兵阵的弱点。雇佣兵到最后还是要顾及自己的性命,军心一散,什么都完了。

                          后世的历史是这样记载的,公元九七八年九月十九日,白山城邦的城主松叶率领两千骑兵、三千五百名千步兵、一千名弓箭手与五百名磁力师与名将拉达夫、肯特尔所率领的两千多骑兵,一百名熊骑兵,二百名步兵对战于熊族聚集地附近。白山城邦的部队被击溃,死伤四千五百多人,后撤七十多公里才重新稳固。

                          一战而胜后,拉达夫、肯特尔派人假扮成城邦兵押送熊族俘虏,赶在松叶城主撤回绿木城邦之前于二十三日占领了绿木城邦,拿到绿木城城主铁饼的信印,用同样的方法骗开城门,于二十七日占领了白山城,二十八日占领黑水城,占领黑水城时,计谋被识破,虽然最终攻占了黑水城,一百名熊骑兵死伤过半。最后,在熊族的威胁和拉达夫的煽动与承诺下,城邦兵与雇佣兵宣布效忠于新的统治者。松叶城主自杀身亡,他的儿子和风与亲信逃离白山,不知所踪。

                          此一战,名将与熊骑兵名扬大陆。

                          同样是九月,在诺亚最南端的阿格拉城邦,第二茬粮食刚刚收割,晾晒完毕,城邦上下沉浸在一片喜悦的气氛当中。两个月前的那场血战,已经快被人们所遗忘,民众已经忘记曾经通知阿格拉的风姓家族,现在他们的城主只是一名叫寒霜的精灵族女性。

                          傍晚,议事厅。

                          “城主,士兵和粮食都已经筹备好了,明天就可以出发。”铜条的语气中带有一丝兴奋,他从没想到城主如此有魄力,竟然在短短两个月后就下令出兵天湖城邦。

                          “各位还有什么意见么?”寒霜城主扫视了一眼手下,这两个月来,她从平民,士兵中提拔了一些优秀的人物,也改革了不少老城主留下的弊端,确立了自己的威信。

                          看众人都摇头,寒霜城主满意地微笑了一下,宣布道:“散会!”

                          深夜,女祭司同时也是磁力师部队指挥官的晨雾来拜访城主,两人密谈了什么没人知道。

                          烈百川默默地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注视着天湖城堡,心里习惯性地想起天湖城堡的特点:虽然它叫天湖城堡,但是其实际位置却与真正的天湖相差很远,在天湖的西北方。因为其坐落在当年精灵族封地的重要位置――在一个被精灵语称为“天湖”的小湖泊中央小岛上,所以被命名为天湖城堡。该城堡也是唯一一个全木制外墙的城堡,但是没有一个进攻者蠢到用火攻击,因为这些树木都是活的,用火攻只会激活它们,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变成树人攻击!这些树木依赖本身的特性以及旁边湖水而完全不怕火。

                          摇头将这些想法甩开,远处的嬉戏声引起了烈百川的注意,这么晚了谁敢出来?然后才想到,这附近有一个著名的小水洼,据说最近经常有些女孩子去洗澡,已经被某些色鬼认定为天堂了。

                          烈百川也是男人,心不动是不可能的,不过身为城主的亲信,他还是要顾及身份,一边盘算着城里那家妓院最近有新的货色,一边摸着钱袋准备离开。

                          一声尖叫响彻夜空:“救命啊!色狼啊!”

                          ‘真是没办法’,烈百川摇头往出事地点奔去。映入眼帘的恰好是两个城中的小混混正在对洗澡的精灵族女人上下其手,烈百川很潇洒地将小混混丢到草丛里,然后脱下衣服盖在这个女人身上。借着月光才发现,这个精灵族的女人还真漂亮,小色狼刚走,大色狼心动了。

                          或许是惊吓吧,这个女人楚楚可怜地靠在烈百川怀中,除了能勉强盖住重要部位的衣服,其它都裸露着。

                          “你叫什么名字,住那里?”即使是烈百川这样的高手,心跳也快了几下。

                          “我叫晨曦,住在小花屋。”

                          ‘小花屋,那是妓院啊’烈百川暗想,‘这么说这女人是妓女,那我可以不用顾及地享受她了。等等!妓女怎么会随便出来?’

                          第二天清晨,烈百川的尸体被人发现挂在城楼上,除了胸口插着自己的匕首外,无其它伤痕。

                          #13266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感觉上战争的描写粗略了一些,如果可以增加点细节描写的话,熊骑兵一定能给人留下更加震撼的印象。

                            #13267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五十弦 wrote:

                              感觉上战争的描写粗略了一些,如果可以增加点细节描写的话,熊骑兵一定能给人留下更加震撼的印象。

                              五十兄说的是,只是我太着急了。。。。。。总想把前面的铺垫快写过去。惭愧

                              #13268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佣兵的生活总是四处漂泊,如果做强盗露馅就换个城邦,随便改个佣兵团的名字继续找事情做。只要规模不超过一百人,不做什么大案件,是不会有城邦太在意的。――《诺亚杂记》

                                “星风,别琢磨了,走吧。”随着银末的呼唤,曾经贵为阿格拉城邦二少爷,现在改名为星风的人慢慢抬起头。两个多月的佣兵加强盗的生涯让他改变了不少,满脸的风霜,原来缺乏血色的皮肤也开始变的发黄发黑了,看上去象老了十岁,右腿的腿筋被豹人挑断以后,为了不影响行动,除了拄着拐杖外,他更加专心地研究风系魔法。现在的星风已经可以将风系魔法运用自如,虽然在攻击方面与一般的磁力师还相差的比较远,但是在运用风系魔法加注到自身,从而产生防御与移动功效方面已经与一般的磁力师不相上下了。

                                “头,咱真搞不明白,二头为什么把分给他的那份银贝(大陆的金属货币名称)都花掉买什么战斗情报,城邦势力图?”开口的是个精灵弓箭手,岁数不大,用人类的话说还是个十五六的毛孩子,名字叫拣来。很奇特吧,根据他自己说,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个矮人收养,矮人不想给他起矮人的名字,又没念过书,不知道精灵名字该怎么叫,干脆就叫他拣来的,简称拣来。

                                银末笑了一下,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行装的星风,嘴上说:“你小子懂什么。”心里却暗暗感叹,‘星风是不是有些不自量力?’

                                入夜,佣兵团在山坳处宿营,现在的佣兵团大约有三十多人,都是近两个月来入伙的,大部分是步兵,只有七八个弓箭手,四五个战斧手,至于磁力师就星风一个人。经过几次战斗,星风已经逐渐成为这个战斗团体的核心人物,矮人的性格还是很看的开的,几次想让星风当头目,都被星风拒绝,理由很简单,当初是银末收留了他,所以只有银末适合做佣兵团的头目。

                                冬季的夜晚自然寒冷迫人,天空到是十分晴朗,星风的脸却在篝火映照下显得格外阴沉,银末走到他身边坐下,随手掏出个酒壶递给星风,星风没说话,灌了几口酒,对银末说:“头,我有个想法。”

                                银末点点头,“你说。”

                                “咱们这样漂泊不是办法,总该为长远打算打算。”星风看银末对他的话题有些兴趣,继续说“你也知道了,上个月熊族占领白山城邦,接着天湖城邦的烈百川、锡片被刺杀,然后阿格拉城邦”说到这里星风停顿了一下,脸色有些难看“阿格拉城邦夜袭天湖主城,确立占领权,你对这两件事情怎么看?”

                                “呵呵,咱是粗人,能怎么看,你想说就说吧。”银末干笑了一下,心想‘城邦打打杀杀不是经常的事情,如果那天不打了,还要咱们这些佣兵做什么?’不过他也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一般,虽然魔法用的不怎么样,但是分析情况却很正确,在几次战斗中化解了他们遇到的危机。

                                “我想借助混血种族的力量”星风很清淡的说。

                                “什么???”银末差点蹦起来,声音大到周围的佣兵伙伴逐渐围拢过来,银末看看星风,星风摇摇头,意思是:如果他们想听就听吧,我不在乎。

                                银末默默地叹了口气,琢磨着‘如果你说错了话,我也留不下你了。’

                                “不错,我们是小小的佣兵,但是不意味着我们做不了大事,”星风的眼睛开始闪光“近两个月以来我分析了大陆上各种势力,以及最近的两起城邦攻防战,看情况几乎没有我们插手的余地。但是,有一个地方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那就是――”星风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看四周佣兵们期待的眼神,接着吐出四个字:“蛮荒高原。”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星风竟然能说出这个地方。银末却心中一动,作为一名活了上二百年的矮人,他隐约体会到星风的想法。

                                蛮荒高原,是混血种族的聚集地,那里充满了半精灵、半矮人,半兽人等混血儿,以及被通缉的强盗、杀人犯是被大陆遗忘的角落,何况,那里是最接近魔兽入侵的地方,谁知道魔兽会不会再次卷土重来?除非是被社会排斥或者实在无法生存的人才会去那里。

                                “那里还没有出现统一的势力”星风知道这些佣兵多数是不会想去的,只有用未来的辉煌打动他们“只要我们能在那里宣布为混血种族的生存而战,就会聚集起人心,有了人心就有了部队,一旦能统一蛮荒高原,利用高原自己自足的经济环境,最终一定会统一诺亚大陆!”

                                可惜,星风仍然不是一个很好的鼓动者,多数佣兵都感觉他的办法不可行,认为没有任何希望,有的更是摇头并说出两个字:“疯狂。”

                                银末说话了,低沉的声音在无形中支持着星风:“这几次的收获都亏了星风的指挥,咱是相信他,如果想跟着干的,留下,不想干的,银末不强求。”

                                星风有些惊异的看着银末,没想到银末会如此信任他,将身家性命压在一个二十多岁的小毛头身上。

                                没有人出声,大家默默挖完雪洞后就睡下了。星风知道,这一夜是关键的一夜,可能天明就只有银末和他还留在原地。

                                清晨,晨曦唤醒万物,星风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营地里就留下五个人,一个人类士兵,一个弓箭手,还有银末,拣来,与他自己。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再崇高的理想也要有人相信并去执行才会变成现实,如果连支持的人都没有,那不过是句空话而已。

                                “别灰心,你的想法会成功的。”来安慰星风的自然是银末,他丝毫没有因为星风弄散了他的佣兵团而恼火,“反正人少了也清净。”

                                “咳”银末咳嗽了一下,“大家重新介绍一下吧,虽然都认识,不过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星风佣兵团的成员了。”

                                “不!”星风第一个反对。

                                “哈哈”银末笑了,“如果你连五个人的佣兵团都带不好,以后怎么统一诺亚大陆?”

                                虽然半是玩笑话,到也提醒了星风,他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第一个介绍自己:“星风,风系磁力师,成立星风佣兵团的原因是想统一诺亚大陆。”

                                “俺叫牛劲”一个士兵瓮声瓮气地介绍自己“人类重甲步兵,加入的原因是俺觉得星风信的过。”

                                “冷箭,狙击弩手”出声者是个人类,名字似乎是现起的,他看起来高瘦又不失灵活,冷冰冰地样子,几乎没话。

                                “拣来,弓箭手,我是想跟银末大哥,星风大哥一起去闯闯,听星风大哥说的很有意思呢。”

                                “银末,重装战斧手,”银末的黑脸上竟然有些发烧,还好黑红不太明显。“其实我早就想解散那个佣兵团了,弄点有前途的事情看看。”

                                介绍完毕后,大家不约而同地看着星风,等待他的意见。

                                “我打算去拉马特海港,那里有我们创业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到时候大家就知道了。”星风接着说“不是不信任大家,而是我也不知道那东西还在不在。”

                                在场的四个人点点头,既然是头目说话,就该遵守佣兵团的规矩,不该问的不问,大家简单收拾一下,就向拉马特海湾进发了。

                                路上,星风回想起父亲交给他的印章,不禁有些黯然,那是父亲在他去古特里亚学院前交给他的,凭借这个印章,可以从拉马特商会提取出风氏家族几代人积存在那里的资金,那是风氏家族保存下来以备阿格拉城邦陷落东山再起用的。

                                公元九七八年十二月九日,狂血腥风迈出了试图统一诺亚大陆的第一步。

                                ******

                                公元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领路人多长时间没出来了?”前任熊族族长问门口的卫兵,由于熊族确定了新的领袖,他这个熊族族长也就失去了权利,改回自己最初的名字――猛猎。猛猎现在的称号是将军,领路人手下的一员猛将。

                                “报告将军,三个小时了。”卫兵回答。

                                猛猎敲敲门,随着里面的召唤,低头推门而入。

                                肯特尔正趴在地上看地图,他所在的书房就是前任白山城主所使用的,在接管的当天,这位领路人就命令将里面那些华丽的装饰能卖的卖,能拆的拆,只留下书籍。

                                猛猎一眼看到书桌上放着的羊皮卷,哑然失笑,“领路人,您怎么还相信那些由驿站所发回的消息呢?还是熊族自己的情报网更准确一些。那些夸大其词的消息只会扰乱您的视线。”

                                老人家起身坐到旁边的椅子里,示意猛猎也坐下,猛猎看看那单薄的椅面,摇摇头,坐到了地上。老人笑了,“最近除了我们占领了白山城邦,就是数阿格拉攻防战与夜袭天湖城两件事情最轰动大陆了,想必你也知道。”

                                猛猎点点头,阿格拉城邦在血战之后仅仅两个月就反击并占领天湖城邦,打破了南方各个势力长久以来的微妙平衡。但熊族的猛将却有些迷糊,他不明白老人那么介意遥远的大陆南部的战争有什么用意。

                                老人看出了他的迷茫,却没有耻笑他,只是用一种很清淡的语气说出一句让猛猎震惊的话来:“阿格拉城主寒霜,将是我有生之年少有的对手。”

                                这句话记录在老人的日记上,与寒霜城主对属下说的那句名言:“统一诺亚,必先灭熊族”只隔一天。

                                #13269
                                头像幽缘.暗
                                参与者

                                  帅啊~~~这才叫写文~~~刷啦啦的这么多字就下来啦~!节奏感很强,情节有紧有张。
                                  还有一个疑问,和风的名字是不是根据龙枪里的河风演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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