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对“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的说法。
ned的行动我认为非常合乎他的性格。想一想jon,保守他的秘密就是为了robbert的原因,按道理说,如果只想着荣誉,那么就完全没必要收留jon,至少没必要公开承认。连cersi都可以拿这个来指责ned,但他却不为所动。所以,ned是一个把别人尤其是至爱的人看得比荣誉要高的人。他愿意为保守秘密,忍辱负重十几年。想一想大家都知道的史东。他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活命的问题。
至于joffrey,那家伙是个彻底的bt狂。hellhoundz兄还没有看到后两部,看到他怎么对待sonsa,tyrion你就会觉得他有多bt了。他是个被cersi惯坏了的小孩。连jaime都不爱他。想想历史上多的是的那些小暴君。他杀ned.没什么理由,就是为了满足他变态的欲望,挽回他认为失落的自尊(想想arya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