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魔法的存在对社会发展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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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这里设想的前提是:
      1.魔法不是“从古代继承”过来的,更不是精灵传授给人类的。它和科学一样,是从种族在历史中一点一滴地积累、整理、再加上历代学者们的整理和归纳后的结果。
      2.为了方便,就假设该种族是精灵吧。反正在传说中是精灵发明了魔法的。
      3.精灵并非天生就会施法,毕竟他们不是龙。而这里讨论的是魔法对社会发展构成的影响,那么就又排除了神授技术的因素。

      一.第一个施法者的诞生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精灵们刚刚摆脱了茹毛饮血的时代,开始学会生火的时候,他们仍然在使用石矛、石斧、木棒和用树枝、动物筋键和骨头制作的弓箭。他们的狩猎效率很低下,在受到猛兽威胁的同时又迫切需要为整个群体谋求更多的热量――――也就是肉食。这个问题困扰了精灵部落很久,直到有一天………
      在平凡的罗丝部落里,有一个年轻人正在为追求主母的女儿而烦恼:主母本来想把女儿嫁给那个部落偶像,曾用两根木棒放倒一头野猪的姓崔的武技长。情急之下夸下海口:他能够打到一头熊!主母听了哈哈大笑,声称如果他能一人打到一头熊,就嫁两个女儿给他。于是,爱吹牛的小伙子到临走的时候脚才开始发软。

      当时,为了耍炫,爱慕虚荣的小伙子特意找了块水晶来做长矛的头―――――别人都暗自叹气,因为水晶虽然漂亮,但很脆,与其他石头相比实在不适合作武器。但是对于熊,再坚硬的石头也没用啊。

      很正常的,小伙子被熊追得到处乱窜,躲在树上不敢下去。但熊却不管那么多,它也会上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一边吓得胡言乱语,一边无意中将由水晶制成的矛头指向朝自己爬过来的野兽――――――So,历史上第一发魔法导弹正中倒霉的熊的眼睛,把它脑袋给打穿了。

      于是,小伙子不但取代崔武技长成为了部落偶像,还额外多娶了个老婆。连同嫉妒得要命的武技长在内,大家都开始从他那里学习那最早的魔法艺术。虽然并非每个人都能施法,但至少那小伙子(哦,当时已经是新主母的第一侍父了)的几个可爱的孩子中,有将近一半有成为施法者的素质。

      后来,随着魔法导弹技术的发展,这个本来很普通的部落不但能够很方便的捕猎野猪、熊,还把当时很牛的白皮肤柯里隆部落给杀了个落花流水,抢过了不少地盘。不过,柯里隆部落某个的无能女孩意外地用一包蝙蝠粪和硫磺粉杀死三头狮子(这被他们部落的人称为火焰箭)而顺利成为新主母后,他们通过这个原因也学会了魔法,并且又夺回了不少地盘。可是罗丝部落也不甘示弱,发明了火球术来回击。当然,这就是相当久以后的事情了…….

      二.魔法的存在对工具技术发展的影响。

      确实,在那个时代,即使是10把磨得最锋利的石刀,一口袋最尖锐的骨箭也比不上一发魔法导弹更震撼人心,也更合算。施法者虽然稀少,虽然培育一个施法者相当的困难,但施法者也可以获得更多的猎物、声望、地位。成为一个精湛的工匠、战技卓越的猎人和一个施法者所要付出的心血都差不多,可是施法者可以获得的好处却比前二者都多得多。于是大家都希望成为施法者,或者,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拥有施法者的血统。于是,施法者可以获得更多更优秀的异性的青睐,并留下更多的后裔――――――最终,当整个部落的成员都带有施法者血统后,魔法才真正开始普及。

      虽然并非每个人都能成为施法者,可是毕竟施法者的后代成为施法者的几率要大得多。尤其是在父母都拥有施法者血统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也许最初的施法者属于纯粹的变异,但由于经过刻意的选种和普及,最终这种得以大量流传的血统被普及到了整个种族。这也是为什么精灵比人类更适合成为法师的原因(因为在人类的原始时代,施法者更多地被部落长看成是魔鬼和自己地位的威胁而遭到杀害,而母系社会的精灵部落则更注重这种血统给自己后代带来的好处)。

      于是乎,魔法也随着施法者的增多而开始发展。那么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成为一个好工匠和一个好法师都要相当的精力,那么到底是成为法师好呢,还是当工匠?
      也许仍然有那么一群工匠对制造出一副好弓箭比学习放魔法导弹更有兴趣,但看到施法者们那么受欢迎,很多人也忍不住动摇了,于是……………..精灵们开始向魔法方向发展,而导致了对工具技术的忽视。

      魔法和科技一样,最初都是为了捕猎和与同类战争而开发出来,并开始发展。但与由工具艺术发展而来的科技不同,魔法难以理论化和普及化,对施法者个人天分的要求很高而无法真正渗透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任何社会成员都享受到其好处。也就是说:

      1.魔法的发展速度是均衡的,不能像科技那样,随着知识的积累而发展越来越快。
      2.魔法属于经验积累与应用的产物,和中医一样,缺乏,或难以总结出系统的理论而开发出其他的用途。
      3.魔法对使用者的要求很高,无法大规模普及,或者无法在不同施法者手中产生同样的效果。一个魔法导弹在10级法师和1级法师的手中威力绝不相同,可是对于一把手枪,在特种兵的手中和受过半天训练的平民的手中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4.对绚丽而奢侈的魔法的偏向会导致对朴实的技术科学的忽视。而技术科学则恰恰是可以大规模普及的。

      但最后精灵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当短命,高繁殖力的人类发明了可以量产的火枪火炮机关枪和蒸汽机后,随着人类用数以十万计算的海量牺牲消灭了全部能使用时间停止和流星风暴的高级精灵法师后,还没等普通的法师学徒领悟火球术(精灵们成长的慢,学习也慢,无法跟上大规模种族战争的需要),本来就不多的精灵就被灭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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