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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9 14:25 #10575
又一个忧伤的故事结束了,空气仿佛凝结,沉重得让人说不出话。只有跳动不定的壁炉火光和同样坐不住、摇来晃去的半身人没有受到沉重气氛的影响。
“睡不着,有故事听也不坏。”半身人从地上跳起来,想凑到火炉边。火炉边的人就像见到了瘟神一样,退开5英尺以外,然后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放到自己看得到的地方。“可惜睡不着,要不然我一定要梦见自己睡在一个装满阳光的房间里……”“你这个小贼!”坐在火炉边的法师一把抓住正走过身边的半身人,从他身上搜出一只布包,“别碰我的法术材料,要不然我把你变成条鱼,再烤着吃!”
半身人好象压根儿没有听见法师的威胁,照样摇摇晃晃地走到火炉边前。“在阴冷的天气里不该说阴冷的故事。我来一个给大家暖暖身子吧。”半身人的故事:幸运金币
去过不平湖的人即使没有荣幸被他亲自抢过,也一定听说过他――大盗阿多勃兰。他可是我的朋友呢!他纵横不平湖畔广袤的森林,商队遇到他就像兔子遇到了狼,连克尼丁拥有众多法师的大军也拿他没有办法。关于他的传奇故事比森林里的叶子还要多,我说的这个却鲜为人知――他少年时是怎么走上大盗之路的。
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一直想去克尼丁的派纳城开开眼界。我偷偷的离开家,沿着大道走啊走,每天都走到脚疼。开始的时候一路上都有酒馆,而酒馆里通常都很热闹,有很多人,于是食宿都不用愁。可是一到不平湖畔的森林就糟了,没吃没喝的还有很多的怪物。等到第4天,我好不容易从森林的另一头钻出来的时候,已经精疲力尽,衣服也破了。正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一个牧羊的小孩,大概只有和我差不多高。他给我羊奶喝,还带我到小溪里洗澡――要知道我在森林一直没有洗澡,臭得就像地精。最后,牧童还告诉我去派纳怎么走。当时我觉得这个孩子太可爱了――当然,在森林里看到无数的地精、豺狼人、蜥蜴人、食人魔、食尸鬼、骷髅外加一群狂兽人以后,看到谁都觉得可爱了。说到狂兽人,我差点儿就被他们烤了,要不是那个浑身绿色的密林护卫……半身人正讲的起劲,忽然发现大家都用一种想烤了他的眼神盯着他……在喉咙里咕哝了一下,把下面的话吞了下去。
当时我觉得他很可爱,就送了他一个幸运金币――你知道我们半身人一向把小孩看到的第一个金币称为“幸运金币”。当时我看小孩眼神一定是第一次看到金币。于是,我在金币上穿了个洞,用栓羊的绳子给他挂在脖子上。他看着金币时炽热的眼神好像能把金子熔了,当时我就觉得他以后还会有一万个使他更幸运的金币。
后来我才知道――和我预想的一样――这个孩子就是日后的阿多勃兰。这个后来是20年后,我被他请去。那天我有事路过他的森林,开始的时候他的手下对我不太有礼貌,还弄伤了我的手腕。但是等我认出了阿多勃兰脖子上的金币以后,事情就变好了。我在他那里好吃好喝的住了一个月,他还派人专程送我出森林。在他那里做客时他还让我看了他的日记……好了好了,不要这么看我,我承认是偷着看的。从日记上,我知道了他走上大盗之路的历史。虽然说当年的阿多勃兰不过是个粗通文墨的牧羊人,可是他的眼光可不差――和我有的一比――暗恋上领主美貌的女儿,还为此暗自努力读书,想得到美人的青睐。蛤蟆想吃天鹅肉――在任何一个明眼人看来,这注定是一个悲剧。而当天鹅在湖边玩耍时也喜欢上这个俊俏的蛤蟆的时候,这个悲剧的结局就显然要更加悲惨了。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老领主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这个没权没势的穷蛤蟆。不过按照惯例,他还是给阿多勃兰一个努力的机会。:
“小子,你要是能在三年之内像一个贵族一样送上聘礼,派骑士护驾把我的女儿娶走,我也就认了。”
阿多勃兰这个被爱情的烈酒灌醉的家伙听了这话,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他拼命练习剑术和射术,然后去派纳当大头兵,想在军队大展拳脚、立下军功,被册封为贵族。这当然是做梦,有几个当兵的能成为贵族?答案是一个没有,功劳哪里轮得到当大头兵的,早被当官的分光了。有杂草能长成大树的吗?何况阿多勃兰当了两年的兵,连仗都没有真正打过,更别说升迁了。有一天,他终于捞到一个打仗的机会――去不平湖畔的森林剿匪。出发前,他梦见自己以一敌百,被封为骑士,却没想到……
没想到有不少法师助阵的正规军却被树林里像鸟粪一样从天而降的土匪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少法师在念出第一句咒语之前就被利剑捅了个透明窟窿。一下子全军都溃散了,想抵抗或想逃跑的人统统被土匪的劲箭钉在了树上,就像被苍蝇拍拍死的苍蝇――一下子没了声音。阿多勃兰虽然看上去是个朴实的乡下佬,但是绝对不是笨蛋,他马上丢掉武器,投降了土匪。土匪头目的眼睛只看到了了阿多勃兰脖子上金光闪闪的金币,忘记看了他的脖子,还迷迷糊糊地允许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加入他们。脖子上没有金币也没有项链的家伙就倒霉了,土匪认为他们的脖子没有起上什么作用,就拿去用来放血洗地板了。
没过多久,阿多勃兰就靠自己的剑、弓和聪明在土匪中间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匪帮可是完全凭本事说话的,这点上可比克尼丁的军队强多了。半年以后的一天,土匪头目被无声无息的捅死在床上。第二天,阿多勃兰就成了新的头目。没有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原来的头目是怎么死的,大家只是注意到那枚金币又回到了阿多勃兰的脖子上。
老领主不愧是骑士,是个守信的人。即使在听闻阿多勃兰失踪后,还是等到第三年的最后一天才把女儿嫁出去。未婚夫是邻国华兰士富裕的查米恩伯爵阁下。浩浩荡荡的迎婚车队绕湖而行,要把领主的女儿接到查米恩伯爵的府邸完婚。车队由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士保护――他们是听说了不平湖一带土匪猖獗的伯爵派来的。
突然,高大的树上、灌木丛中、路边的猎人小屋里、湖边的芦苇丛里甚至湖水下面,冒出来无以计数的匪徒――比树上的鸟、灌木丛里的蚱蜢、猎人小屋里的烟蒂、芦苇丛里的情侣、湖水下面的鱼加起来还要多。闪电的袭击让骑士们毫无还手之力――马被拌马索拌倒后更加是。土匪的行动就像潮水,来得快,卷走了一切以后去的也快。只够和一杯酒的时间里,湖畔干干净净的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剩下了摔断了腿的马和摔断了脖子的骑士。
老领主很快就知道了这个坏消息,因为聘礼、女方的陪嫁人员和男方的陪嫁人员的人头很快就一起被送回来了,附有一张花体字写的字条:
第三年末,借查米恩的排场和金子,娶走您的女儿
――――阿多勃兰2002-09-09 14:26 #10576MS大人帮我放到主页里代替原来的一篇吧
2002-09-09 14:50 #10577没想到有不少法师助阵的正规军却被树林里像鸟粪一样从天而降的土匪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句是整篇里最有趣的句子。
看的出作者已经花了不少工夫下去了,效果也是颇为显著的,虽然离我预想的还有段距离。
感到缺憾的就是语气词太少,如“啊”“呢”“噢”“呵”“哩”这些语助词能活灵活现的勾画出半身人的性格,可惜出现的过少,使有意思的句子没有完全发挥。
作者是个努力的人啊,呵呵,有这样的创作动力,也是不多见,加油了。
2002-09-11 13:59 #10578骑士与水晶杖
“这是一个在北地广为流传的故事,许多人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坐在阴影处的黑衣男子以平淡的口吻叙述着,但是他优美的嗓音却仿佛拥有蛊惑人灵魂的魔力,漆黑的酒店顿时安静下来,所有的客人都专心的聆听,肆虐的暴风雨似乎也稍稍平静下来了。
“在奇迪里王国某个偏远的领地有一个无名的骑士家族,这一家的祖上没有立过任何显赫的战功,他们也不富裕,时常要在北地短暂的春季和农民们一起耕种才能有挨过漫长冬季的粮食。但是他们从没有因此而松懈对子嗣的教育,甚至比那些名门望族更加严格。
“故事发生的那一年,一名骸骨之王里德斯的邪恶牧师来到这片领地,他所经过的地方瘟疫流行,田野里的庄稼也全都腐败了。当牧师高兴地要将这片领地献给里德斯的时候,一名老骑士站在了他的面前。这名其实正是那个无名家族的族长,虽然没有接到国王的命令,但是身为骑士义务使他决定祛除邪恶、扶助弱小。
“也许是天神被骑士的勇敢与高尚感动了,在这场实力相差悬殊的战斗中,胜利的天平看来是偏向了骑士,但是当骑士的长剑刺穿牧师的身体时,这名牧师并没有像他的神献上祭文治疗自己,而是对骑士下了恶毒的诅咒。他诅咒这名骑士的身体将代替这片领地腐败溃烂,他将受尽折磨,看着自己的身体腐烂直到最后一块肉才会死去。
“这个诅咒几乎是立刻就产生了效果,骑士与那名牧师同时倒下了。骑士的三个儿子此时赶到了,他们都是年轻的骑士,常年在国王的军队里服役,此次回家乡正是奉国王的命令来铲除那个邪恶牧师。随行的凯伦丁的牧师建议他们将父亲送到奇迪利王城中的凯伦丁神庙里,由高阶的牧师医治。两名年长的兄弟立即动手,但是一双小手抓住了最年轻的弟弟。
“年轻的骑士回过头来,看见是一名侏儒。他本想愤怒的把侏儒赶走,但是他很快记起了父亲教导他应该谨守礼仪以及决不能欺负弱小。他弯下身来柔声说:‘我们现在很忙,你可以稍等一下吗,小朋友?’
“‘你们可以不用这么忙哦!’侏儒回答,‘我知道有更快的救你们老爹的方法哦!’其他的两名骑士和那位牧师回过头来注视着这个仿佛是突然从地里冒出来的侏儒,小家伙不好意思地擦了擦鼻子,接着说:‘你们没有听说过吸血族的传说吗?告诉你们哦,那个传说可是真的!我所属的公会研究过的!哦,对了还没有告诉过你们我的工会呢,是吸血族研究公会啦,大家都叫我尼鲁,当然那不是我的全名,我的全名是……’
“‘说重点!’三兄弟之中的长兄粗暴地打断了尼鲁。侏儒不悦地瞪着骑士,接着说:‘你们真的没有听说过吗?吸血族拥有一根金色水晶雕刻的手杖,那是月神赐给他们一族的神物,那根手杖可以解除几乎是全部的诅咒和魔法,你们不知道吗?’
“三名骑士一听几乎立刻就决定进入地下城去,但是那名凯伦丁的牧师却认为那是一个圈套,他极力阻止三兄弟,并发誓说凯伦丁的教团绝不会帮助接受了恶徒帮助的人。两名年长一些的骑士放弃了寻求水晶杖的念头,但是最年轻的一个却不肯,他认为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应该去尝试,而且那根水晶杖也并非是邪恶物品。他说服了两名兄长让他独自前往地下,他的两名兄长虽然答应了,但是他们同时也认为小弟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难过地向弟弟告别,为在一天之中失去两位至亲而伤悲。牧师没有劝阻年轻的骑士,他认为骑士的灵魂已经受到黑暗的诱惑无可挽回了。就这样,两名骑士护送着自己的父亲和牧师一起王城,而他们的弟弟,最年轻的骑士则留下来和侏儒一起去找吸血族的水晶杖。
“侏儒带着年轻的骑士走带领地外的一片空地,他一边在地上翻找一边解释:‘地下城很大的啦,但是现在情况特殊所以我们不需要通过一层,而是直接下到吸血族居住的第二层去。……啊,找到了!’侏儒扒开了一片杂草,草皮下面是一个隐约可见的残破魔法阵。
“侏儒高兴地跳入魔法阵,并把骑士也拉了进来,兴奋地尖叫着:‘就是这个~我就说她在这里的~我研究过的~我的论文上……’
“‘这是什么?’年轻的骑士疑惑地看这架下的魔法阵,他像大部分的骑士一样不喜欢魔法,尤其是脚下这个看上去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魔法阵,他很难想象这个东西还能发挥作用。
“‘当然是可以把我们传送到地下的魔法阵!’侏儒头也不抬地会回答,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翻到写满奇怪文字的地方补充说:‘要念咒语。’侏儒紧接着发出了如同那些文字一样奇怪的声音,以及插在其中的一些普通语:‘……唔……好像是这个……这个字好草……嗯……该怎么念?……这样吧……’
“在骑士几乎要失去所有的耐心破口大骂的时候,他脚下的魔法阵突然绽出乌光,黑暗结成的密网随之将他笼罩,天与地仿佛都在旋转。混乱中他只听见侏儒尖细的叫声:‘我要把这个记下来!’
“当一切混乱归于平静后,年轻的骑士发现自己正处在一座地下迷宫中,石砌的墙壁光滑而坚固,雕刻着古朴的花纹,被是与永久照明魔法的壁灯以青色的光辉照亮一条条通路,即使是第一次到达这里的骑士也立即就明白这里就地传说中矮人族所建造的‘虚幻之迷宫’――吸血族的地下宫殿。
“在侏儒的指引下骑士在迷宫中穿行了很久,为了加快行进的速度,他礼貌地把侏儒背在背上,并尽可能的使他舒适。但是迷宫中的通路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每一条道路又都是完全一样的,由于矮人高超的建筑技术,骑士甚至连地势的高低都分不清楚。他不禁绝望的想到在这座矮人所建造的地下迷宫中,他也许永远都没有办法找到传说中吸血族居住的永恒之城。
“‘希望总是在绝望中出现。’骑士一遍又一遍的默默复述着父亲经常挂在嘴边的谚语,但是他发现他已经无法说服自己了。终于,他把侏儒放在地上,这个时候他饥渴交加,连站直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就这样跪在地上,便喘着粗气边对侏儒说:‘有……还有……多远……’
“‘哦……’侏儒仔细地想了想说,‘我想,我们大约走了十分之一吧,如果我们没有……。’诸如看着骑士绝望的眼神改口道,‘其实也还是有其他的方法啦!我们只是要借用一下水晶杖而已,所以我们用不着去和所有的吸血族商量,只要问问水晶杖的主人就可以了!我记得是一个叫做欧歌瑞斯的魔女,一个亡灵法师啦!’
“骑士的双眼瞬间燃起了希望之火,但是诸如接下来的话让她不由发出一声惨叫:‘我们研究过要尽到他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要通过迷宫到永恒之城去。’侏儒没有理会骑士继续说:‘还有第二种,也是最后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她的卫队。你知道,所有吸血贵族都有他们自己的私人卫队,那位魔女的卫队都是由死灵组成的,虽然一共只有九名,但是你也知道那种东西……’
“‘她的卫队在哪?小家伙!’骑士打断了侏儒,他当然知道死灵的恐怖,可是他没有时间再在迷宫中穿行,他的父亲没有时间。虽然他不想怀疑凯伦丁的高阶牧师,但是从他第一眼看见这个侏儒的时候,他就觉得是某一位神的指引驱使他跟随着侏儒来到地下。
“‘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做的话,那边就有一个啦。’顺着侏儒手指的方向,骑士看见两团在阴影中燃烧的火焰。灰色透明的身体穿过迷宫走廊里长长的光与影走向骑士,冰冷而阴沉的压迫感同时压榨着骑士的身与心,仿佛要将他挤碎。然而他同时也感受到了一丝微弱的坚定,正在感应着压力的增重而不断扩张,他渐渐不再害怕,虽然面对不可战胜的敌人,但是他仍然可以看见诸神的荣光,感受到他们的加护。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抽出剑,这时他看清了他的对手。
“死灵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骷髅,他可以看到他生前的容貌,甚至伴随着死灵的动作,他可以看见肌肉的拉伸。骑士最初在阴影中看到的火焰是死灵的双眼,但是在这双眼睛里骑士没有看见对生者的嫉妒与仇恨,取而代之的是骄傲。死灵穿着和骑士相仿的盔甲,只是胸前的纹章被刮掉了,那是对不名誉死亡的骑士的惩罚。
“骑士举剑行礼,死灵虽然露出轻蔑的笑容,但仍然持剑回礼。战斗由此开始。骑士的长剑刺穿死灵的身体,然而凡人的兵器无法对死灵造成威胁,倒是将死灵的阴冷带入他的身体,他的手渐渐麻木。死灵的攻击也产生了同样的效果,即使只是身体的触碰也同样可以夺走骑士的体温。
“胜负很快分晓,与死灵作战的诅咒使骑士全身冰冷麻木,虽然他仍然保持的站立的姿势,长剑也紧握在手,但是他已经无法再挪动自己的身体半分。
“‘我给你一个选择,骑士。’死灵止住攻势说道,他的话语同样如冰刃一般割裂人的灵魂,‘我可以让你见到我的主人,甚至可以求她答应你的要求,但是,你必须……’死灵可怖的火眼转向侏儒,此时他正在忙着记录什么东西,亡灵的视线使他好象触电了似的扔掉了笔,‘杀了那个侏儒!’
“‘不。’骑士虚弱但坚定的拒绝了。
“死灵摇了摇头,接着说:‘让我再说一遍,骑士,从你们两个一踏入这座地宫的时候我的主人就知道你们来意了,她敬佩你的勇敢与毅力,所以她让我来告诉你,她决定实现你的愿望。但是她的仁慈仅对你一个人,根据三族达成的协议,任何私自踏上血族领地的侏儒都将一死,我的主人希望你可以用那个侏儒的性命表示你的诚意。’
“‘我是一名骑士,’年轻的骑士回答,‘我的父亲也是,荣誉重于我们的生命,如果我的父亲知道我用弱小的无辜者的性命交换他的,他会宁愿死去,即使这个过程痛苦不堪,仁慈的天神仍然会拯救他的灵魂!告诉你的主人我们不需要她恶毒的怜悯,还有,如果你想要杀死这个侏儒,就必须要先踏过我的尸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死灵爆发出了令人难以相信是出自一个已逝者之口的爽朗笑声,他的腰几乎向后弯了45度,‘你已经听见了,夫人,你还要玩到什么时候?’
“‘都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是没有让你学会礼貌吗,爵士?’骑士惊讶的听见女人悦耳的声音从侏儒的嘴中发出,接着他看见侏儒的身体在瑰色的光芒中渐渐变得修长而优雅,当光芒退去之后其实看见一位高贵美丽的女子款步向他走来,她的左手握着一根晶莹的金色水晶杖。
“那名女子将水晶杖点在骑士的左肩上,一股圣洁的力量流入他的身体经死灵的恶寒驱散,女子悦耳的声音也随之侵入他的灵魂:‘我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向您道歉,骑士大人,但是,这根水晶杖是女神赐予我族的宝物,它拥有自己的意志,长久以来都是它在选择使用者,而非使用者选择了它。所以我必须要让它看见你的品德与节操,判断你是否有资格得到它的帮助。’
“女子移开了水晶杖,骑士的身体已经摆脱了死灵诅咒的折磨,这时他才想起这名女子是谁。想到自己居然把传说中的吸血族魔女背在背上,在迷宫里乱跑,不由得羞红了脸。
“‘不要对你的行为感到羞愧,并不是所有的骑士都会把侏儒背在背上的。’魔女温柔的回答,同时似乎是很高兴地看见骑士的脸变成猪肝色。‘现在,听我说,我族的牧师拜访了我,希望我可以阻止里德斯的牧师寻找进入地下的魔法通道,并且尽量不要让人发现此事与我族有关。因此我来到地面上,那时候你的父亲正在挑战那个牧师,这正解决了我的难题,我用水晶杖的力量使你父亲免受于牧师的诅咒,但是当看见胜利到来的一刻,我放松了警惕,这样你的父亲才会遭到那个可怕的诅咒,我本来可以直接救他,但是你和你的兄弟们感到了,还有一个凯伦丁的牧师,于是我发现如果我挽救你父亲的生命,就挽救不了他的荣誉了。’
“魔女轻轻的放开左手,水晶杖像有生命一般漂浮在空中。‘我说过,这是一根神奇的手杖,它会根据使用者的不同而变换自己的外形,它在我手上的时候是一枚戒指,让我看看他在你手上会是什么样子吧。’
“骑士握住了水晶杖,那根神奇的魔杖在他的手中变成了一柄短剑。魔女满意的注视着这个变化,这表示水晶杖已经认同的骑士的资格。她把一个卷轴交给骑士,说:‘这个卷轴将直接把你送到你父亲身边,当你的父亲平安之后,我回去会水晶杖。我带你所走过哪个魔法隧道也将消失,没有我族以外的人可以找到它。’
“骑士谢过魔女之后便打开了卷轴。正如魔女所说得那样,卷轴将他送回他父亲身边。他的哥哥们看见他拿着一柄短剑回来,认为他受到了吸血族的蛊惑,不许他接近父亲。但是他的父亲相信了他,金色水晶杖挽救了老骑士的生命。之后当凯伦丁的牧师们宣布这根手杖归教团所有的时候,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却抢先握住水晶杖,在牧师们诧异的目光中,水晶杖变成了一枚戒指带在那只手上。
“吸血族的魔女就这样凭空出现,又在拿到水晶杖之后立即消失了,老骑士在小儿子的搀扶下向魔女曾经站立过的地方致敬。
“在这之后,正如魔女所说得那样,尽管有许多法师来到那片领地,但是再也没有人找到那条通往地宫的魔法隧道。这个故事也因此变成了一个传说,但仍然被北地的人所津津乐道。”2002-09-11 14:45 #10579看完以后决定自己的第3篇短篇慢慢拿出来~要再修改:)~要不然对比太明显了
2002-09-11 19:05 #10580很好的主题,描写也很好,很好的短篇呢:)
建议:
1、还可以再增加侏儒的神态描写。
2、与他们随行的凯伦丁的牧师建议他们将自己的父亲送到奇迪利王城中的凯伦丁神庙里
这句话完全可以修改成:
随行的凯伦丁的牧师建议他们将父亲送到奇迪利王城中的凯伦丁神庙里
语意根据上下文仍然清晰,同时也避免了重复,效果更好些。3、我帮你修改了几处笔误,但是这句话:
亡灵的是他好象触电了似的扔掉了笔‘杀了那个侏儒!’
欧妹啊,这句你自己改改吧。2002-09-12 04:22 #10581篇幅不大,三两笔就把一个故事说完整了,这种味道的骑士故事总让我想起龙枪。
2002-09-12 08:02 #10582费尔洛因的语音刚落,半身人就大声地为骑士叫起好来。虽然窗外还是风雨交加,但是太阳的到来还是给天空照增加里亮色,照亮了酒馆阴暗的大厅,也照亮了大家阴了一夜的心。可是法师幽幽的话音好象乌云遮蔽了阳光:“我曾经在蛮人荒原漫游。在哈姆尔山脉脚下,我认识了一个年迈的蛮族巫医,他告诉我一个在蛮人中间广为流传的故事。”
法师的故事:神女峰上的雪豹
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时候众神还没有撕裂大陆,蛮人荒原上还没有蛮人居住,雪豹是哈姆尔山脉脚下的高原当然的王者。在那些没有蛮人的标枪和战吼的时代,雪豹的利爪在广阔的草原上没有敌手。从甘冽的冰川融水到肥美的绵羊,富饶的草甸是雪豹的天堂。在这个天堂的边缘,哈姆尔山脉中有一座连接着天上云彩的高峰,即使是在第一高原上翱翔的雄鹰看她也要仰望。现在蛮人叫她神女峰,这个名字便是来源于这个传说。
相传雪豹中间有关于神女的传说。每天清晨,大草原还是一片黑暗时,太阳的第一缕光辉已经赐予了神女峰的峰顶,顶峰上晶莹的冰川反射出七彩光芒就是神女流光溢彩的眼眸。
“神女是什么样子的呢?”几乎每只雪豹都曾想,可是想归想,每天捕猎,悠游的生活依然继续。从没有雪豹到达过那里,即使有,它也没有再回来。直到有一天,有三只年轻的雪豹也这么想,他们决定真的要到草原的边缘,登上神女峰,一睹神女的圣洁。
“可是那么远,而且到了山上我们吃什么呢?”第一只雪豹很快的就放弃了,一如他的先祖。它的余生依然在草原上捕猎悠游。
另外的两只雪豹向神女峰进发,一路上风餐露宿,每天清晨神女温柔的目光便是他们前行的动力。终于,他们到达了神女峰山口,这里已经远远比高原要高了。风呼啸着穿过山口,仿佛惊讶有生物到达了这里。
“这里……这里太冷了,上面一定会更冷的,我们会送命……”又有雪豹放弃了,他回到了大草原,依然捕猎悠游,一如先祖。
第三只雪豹继续前行。刚刚开始时地上还有几簇草丛,然后代以贴地的地衣,再往前就什么也没有了,连光秃秃、尖锐的刺痛脚掌的石头也没有了,只有洁白的冰雪――前后左右都是,一个虚无的世界。唯一能告诉雪豹方向的只有每天清晨神女的目光。他于是向上,再向上。又宽又深的冰缝好象要吞噬一切,光滑的冰面也不适合雪豹柔软的脚掌攀行。雪豹跌倒了再爬起;滑下来再爬上去。已经记不得神女深情地凝视了雪豹几次――三或者四次吧。呼啸的风卷着雪花仿佛亘古以来就没有停息过,如利刃般的寒风轻易地撕开了雪豹蓬松厚实的皮毛,把他的心吹冷。持续的饥饿让再坚强的身体也无以为继。终于,雪豹倒下了。
“现在应该是黎明前吧。”他静静地想,“雪豹们又该在等待神女的目光了。他们能看到我吗?现在,神女能看到我吗?”他艰难地转过脖子,向峰顶凝望。大风卷着雪花,阻断了一切视线,把他紧紧地包裹在黑暗里。在似乎是无尽的黑暗里。雪豹冻死了。亘古从未停息的风把一切试图覆盖他身体的雪花拂去,他渐渐的被冰封住,保持他僵死的姿态――无神的双眼与每天清晨神女的目光交汇……
远方的雪豹依然悠游的生活,它们总是在清晨观看神女的目光,而且它们知道从没有雪豹到达过那里,即使有,它也没有再回来。被传说感动,为了可笑的证实心理,我用任意门到达了神女峰的顶峰。稀薄的空气仿佛要撕碎我的肺,而暴烈的飓风则想撕裂我的躯体。在距离峰顶不到两百步的地方有一具被冰封住的雪豹尸体。我无语,山无语,只有风依旧在呼啸……
2002-09-12 08:04 #10583修改了一下,把废话去掉以后就超级短~
实在是不好意思拿出来,出于要砖头的目的就先贴着~
我先去找头盔2002-09-12 12:37 #10584现在蛮人叫她神女峰,这个名字便是来源于这个传说。
相传雪豹中间也有关于神女的传说。
有些矛盾?这里没看懂,到底是哪个传说阿??主要是这个”也”……2002-09-13 00:41 #10585看不明白……文章表达的什么意思呀?乞力玛扎罗山上的豹子?
2002-09-14 08:02 #10586@KEN5207 wrote:
看不明白……文章表达的什么意思呀?乞力玛扎罗山上的豹子?
某位著名现代作家是不是会在坟墓里哭呢?乞力玛扎罗山上的雪是海明威写的吧?(文学阅读水平停留在1900年以前的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有的时候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幻想,什么想都成)奉献出包括自己生命意义在内的一切。
2002-09-15 12:43 #10587小欧~~写的不错啊:)
值得奖励,说吧,想要什么奖励呢?:D2002-09-15 13:11 #10588让我好好想想~~~~~~
下礼拜不要去天津,陪我去雕塑园,还有……………………我想起来了再说吧~2002-09-15 13:57 #10589@努塔瑞 wrote:
好吧,但是看起来好象前面还有一个溪谷矮人的故事:
“哈里推开酒吧的门进来时,欧文司的故事刚刚说完,正在依照他的习惯为这个故事下一个结论。哈里抖了抖帽子上的雨水,静静地站到了一边。 ”
我没有办法整理到一起啊,是不是还有一个溪谷矮人的故事没有写呢?这只是这个故事的开头啊,他说了一个很普通的有关溪谷矮人的故事,得出了一个很多人,几乎是所有人都认可的结论,而骑士对这个结论进行反驳,引出了他的经历。那个很普通的故事就省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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