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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 00:38 #3730
改写几年来我一直耿耿于怀很不满意的第三章。
第三章 邂逅
[注解1]:骑射不同于步射,并不追求绝对射程。游牧民族通常在骑射时不会将弓张满,而是略张后便射出箭矢,这能较快发射以及节约体力,另外在沙漠中箭矢也比较稀缺,若张满弓后劲射,箭矢极易损毁,难以回收使用。
[注解2]:此处的骑士指出身的阶级,而非战斗职业,正好与杉尼的情况相反,杉尼并非骑士阶级出身,但是在人类社会中的战斗职业是骑士。通常情况下骑士出身的人选择其他战斗职业是正常现象,而战斗职业选择了骑士的人却往往是骑士以上的贵族出身,因为骑士这个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装备、训练、坐骑、以及供养扈从等等方面,非贵族出身者很难维持开销。所以换句话说路西华这种情况很常见,而杉尼这种则相当罕见。
[注解3]:僭主小国之一,位于鲁安尼亚之东。僭主是指那些未经过当时合法的政治推选程序而进行统治的人,人类世界中除了圣国托利斯坦、魔法王国鲁安尼亚和商业王国盖亚三个大国之外,还有五种族共治的自由都市艾尔帕西亚以及一些僭主小国。
[注解4]:相对于魔法师而言,牧师也是一种使用“法术”作战的战斗职业,而且二者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不同。虽然牧师认为,魔法师是偏向于利用与自己处在同等地位生物(被缔造者)的一些异能或者引发一些自然现象来作战,而自己则是纯粹依靠神的力量或者自己本身的精神力来作战,如果要给二者的异能分类的话,就是魔法师用“魔法”,牧师用“神术”,再加上召唤师用“召唤术”,这三者一起构成了“法术”。牧师同时认为,从判断魔法师和牧师能力的标准来看,就可以区分他们,魔法师的强弱,其根本在与天赋和智力,而牧师的强弱,却在对于神评判事物标准的理解和对神的虔诚与否。就哲学上来说,魔法和神术分别被归类于朴素唯物主义本自然现象和客观唯心主义超自然现象——虽然在魔法师的眼中看来,牧师完全是一种异端,因为魔法师本身也很多标榜自己对神的虔诚崇敬之心。(援引《牧师职业的概念》,作者:薰·冯·塔布里斯)
[注解5]:当托利斯坦建国初期,由于作为国家主体的战士和骑士们大多文化水准不高,只能打天下,而不能治天下,所以国民经济发展停滞,且经济结构混乱,而政治体制和法律条文也不健全,整个国家有分崩离析的危险。幸而当时托利斯坦王国(当时还是政宗分离)国王都铎三世决定聘请原鲁安尼亚魔法师公会的副会长、神术专家斯坦恩·切利比达凯来托利斯坦辅助执政,而斯坦恩·切利比达凯也正好希望能够逃脱魔法师公会的权力之争。事实上,魔法师公会中“魔法”和“神术”两派争斗已久了,且以斯坦恩·切利比达凯为首的“神术”派处于下风。于是他带着公会中全部的高级神术修习者共170人逃到托利斯坦并且担任了首相的职务,在一段时期内,托利斯坦的经济大有起色,且法律条文也大有完善,同时还展开了镇压叛乱运动,国内社会的稳定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建国以来最高水平。其担当职务十年后,都铎三世下达退位诏书,正式让位斯坦恩·切利比达凯,而斯坦恩则正式建立了延续至今的政宗合一的教皇国政体。其后数百年,牧师职业逐渐衰弱,逐渐成为一种纯粹的社会职业,而在战斗技能方面,重新与魔法师合流。(援引《教会(牧师公会)的由来》,作者:薰·冯·塔布里斯)
[注解6]:杉尼曾接受盖亚商人艾德里安·罗兹的佣兵委托书,其中有一句:“金·斯沃·盖亚陛下得回本属于他的王位后将对各雇佣兵团论功行赏,功勋卓著者将被委任为盖亚王国各部重臣以及授予爵位,分封世袭领地。”(事详《艾尔帕西亚佣兵》第一章《盖亚商人的委托》)从自由都市前往卡莱那的路程并不长。当然,龙族沙漠庞大的让人难以想象,但是居住在沙漠中的人类,仅仅分布于靠近自由都市的一块绿洲群,这块绿洲群的名字便是卡莱那,最近的一块绿洲甚至只需要两天多的旅程。
穿越这段旅程并不是难事,尤其是对杉尼而言,然而,他却碰上了意外的麻烦。这是进入沙漠的头一个早上,他骑在骆驼上思考着未来的计划。正面冲突的情况下,他似乎没有丝毫希望战胜阿古都斯;他的职业虽然是骑士,可是他毕竟不是在传统骑士教育下成长的,当力敌只会造成无益牺牲时,他不介意采用别的方法来达到目的……比如说,暗杀。然而暗杀的前提必须是悄然接近目标,可是阔别卡莱那两年之久,他对故乡的现况毫无了解,在哪能找到阿古都斯?怎样才能接近他而不为他所察觉?该采用哪种暗杀手段才有成功的希望?
他昏头脑胀却毫无头绪,最后只能得出一个没有丝毫积极性可言的结论:管它呢,等到了卡莱那再说吧……
就在这个时候,他隐约听见了打斗厮杀的声音。
他跃下地,从骆驼背上解下一根一头削尖的木棍,深深地插入地面,将骆驼栓在原处,换乘战马。
掣出腰畔的弯刀,轻轻夹紧马腹,黑云扬起四蹄,迅速地飞驰起来。
打斗的声音越发清晰了,杉尼谨慎避开正面接触,向右侧略微迂回,这是有经验的冒险者或者战士偏爱的套路,“永远从右翼发起进攻”这个信条的影响。
登上一座小沙丘后,杉尼看到了……三条恐狼正在围攻一个手持双剑的男子,地上还有两匹马尸,以及两头死去的恐狼。
双剑男子的身手不弱,无论进攻还是闪避都异常灵活,不过他的右腿长裤的膝盖位置血迹斑斑,背后的衣襟也撕破了一道口子。看起来有些狼狈。恐狼这种沙漠中天生的猎手是相当难对付的怪物,单打独斗或许不如普通战士,但它们狡猾多诈,擅长合击,若是三五头恐狼一拥而上,即便是第三等级职业者的资深格斗家也会觉得棘手。这个双剑男子在五头恐狼的围攻之下,还能力毙其二,实力可算相当强悍。
杉尼将弯刀叼在口中,扯下背后的复合弓,拈箭上弦,瞄准最近的一头恐狼射去。
那头恐狼仿佛听见了弦声,忽然就地一滚,这一箭便擦着狼尾掠过,浅浅地斜插在地上[注解1]。
杉尼摇头叹了口气,开化人的世界里的骑士,不允许使用弓箭之类的武器,否则将会被剥夺身份,两年的佣兵生活让自己的箭术大为生疏。若是换了当初,这畜生又怎能逃得过自己一箭。
他无奈地抛下失去自信的复合弓,掣刀策马冲向场中,先将直握弯刀的右臂向后伸展,接近后侧身矮腰向前顺势挥去,血光一闪,那头恐狼几乎被劈为两片,凄惨地咽呜一声倒下。
另外两头恐狼见势不妙,夹起尾巴落荒而逃。
杉尼跳下马,先在恐狼的尸体上蹭去弯刀的血迹,再用洁净的布帛擦拭干净,归刀入鞘后方去拾起复合弓和箭,略为检查不见伤损,便将复合弓挂回背后,将箭插归箭囊。
这时那个双剑男子也粗粗包扎完毕,阔步走了过来。
“蛮子,谢了。”这个家伙的个子不算太高,但是那高昂着的脑袋却几乎要翘上天,脸上的神色写满了倨傲,“你帮路西华老爷打发了一些麻烦,这是你值得自豪的壮举。”
杉尼顿时头痛起来,他讨厌粗鲁的人,哪怕他自己出身于以粗鲁而闻名的某个民族,又曾从事于以粗鲁而闻名的某个职业。
“开化人,再见。”他冷淡地回答,跨上黑云准备离去。
那个自称路西华老爷的家伙却拽住了缰绳:“蛮子,本大人失去了坐骑,你带上本大人一起走。”
这个家伙还真不懂得客气。
“你要去哪?自由都市离这不远,向西走,认识路的话天黑前能到。”杉尼没好气地回答。
路西华诧异地张大了嘴,“真神在上,本大人从自由都市出来都五天了,怎么还离那不远?本大人要去卡莱那绿洲,听说两天就能到,就一个人上的路,谁知道这鬼沙漠走了五天都没见一个人影,连个问道的都找不着!”
假若换个场合,我绝对要丢下这个家伙,径自扬长而去,杉尼郁闷地在心底对自己说。
很遗憾,这里是沙漠,如果就这样置之不理,那个家伙说不定会遭遇上其他的怪物,或者碰上兽人沙盗,就算继续迷路兜圈子也可能会耗尽食水,更何况他的坐骑已经被胡狼咬死……于情于理,作为在沙漠中出生,在沙漠中度过了最初的二十多年的杉尼,无法在这种情况下拒绝对方的请求——哪怕是个讨厌鬼,也有活下去的权利吧?
“好吧,我带你前往最近的绿洲,不过到了那儿我们就得分道扬镳,离我太近必须冒着随时送命的风险。”杉尼无奈地回答,“我还有一峰骆驼,你可以骑着它……”
自称路西华老爷的家伙很不愉快地打断了他,“蛮子,你是在警告本大人么?还是打算恐吓?首先,路西华老爷是开化人,你是蛮子;其次,路西华老爷是贵族,而你显然不是;第三,路西华老爷的命在自己的手里,并不是谁想拿就可以拿走的。所以,你不可以告诉本大人应该做甚末,不应该做甚末,这是无法容忍的冒犯!看在你刚才对本大人伸出了援手的份上,这次就算了,但是绝对不要再有第二次。”
杉尼极力克制着勒死面前这个不停地喷洒着唾沫的家伙的冲动,他放弃了争辩,在沙漠中旅行时必须尽量少开口说话,为了避免水分流失。反正不就是两天的路程么,早点上路早点抵达早点散伙比啥都好。
“如您所愿,”杉尼咬着牙说道,“请随我来。”
出乎意料的,那个粗鲁傲慢的家伙居然哈哈大笑起来,“蛮子,我有预感我们会碰上一段非同凡响的甚末遭遇,我的预感总是很灵验。重新认识一下吧,我是魏瓦德·唐·路西华骑士[注解2],因为纹章主体是一团紫色火焰,也有人称我为紫炎骑士路西华。你私底下可以喊我魏瓦德,我来自蓝格[注解3],不过我想你多半不知道那儿。你有名字么,蛮子?”
“蓝格?你猜错了,我知道那儿。”杉尼恍然大悟,那是人类世界中的僭主小国之一。那里的人性格鲁直,唯独憎恨他人因为自己家乡是个不起眼的城邦国家而轻视,大概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被蛮族人所帮助本身就是失了颜面的事情,所以面前这位魏瓦德才要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贵族做派,作为维护自豪的手段吧。不论出于什么动机,杉尼在对方刻意的傲慢面前,做出了迁就的低姿态,默认对方的地位,结果却令其好感大增,迅速地拉近了彼此的关系。“不久前你们国家还和另一个叫做格劳瑞斯的国家打过一战,对吧?”
魏瓦德瞪大了眼睛,“你让我吃惊了,蛮子。不要说是你,就算是开化人,听说过这场小规模战争的也不多——我是说,在人类世界这个大背景之下。一个沙漠里的蛮子怎会知道呢?”
“因为我是个佣兵,或者说不久之前还是。”杉尼解释道,“在那场战争中,蓝格雇佣了六百名佣兵,格劳瑞斯则雇了八百名,其中绝大部分是在自由都市或者是通过自由都市招募来的。同样作为佣兵,虽然我没有参与那场战争,但怎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我叫杉尼·佛克斯,来自龙族沙漠的卡莱那绿洲,这一点我想你肯定能看出来。”
“原来如此。”魏瓦德点点头。
他转身回到死马边上,从马鞍上解下几个行囊,刚准备背上身,杉尼跃下地接过行囊挂在黑云背上。
“我们走过去吧,骆驼离这不远。”
两人刚牵着马没走几步,魏瓦德忽然若有所思地停步。
“你的武器,能给我看看么?我说的不是弓箭。”
杉尼抽出弯刀递了过去,“它叫血月,是不是看起来有些怪异?”
“这一次却是你猜错了,”魏瓦德打量着着血月的弧线,他的唇角露出一丝微笑,“它一点都不怪异,只不过也许它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东西……”
这次换成杉尼瞪大了眼睛,他惊奇地盯着魏瓦德:“你怎么知道它不是……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句话的人。”
“我怎么知道?嘿嘿,原因很简单,有两点。第一,我刚从莫古里亚回来,在那儿我曾经见过一些使用类似形制家伙的兽人们,他们管它叫甚末?我想想,好像是叫回旋镖吧。第二就要说到我个人的兴趣了,我对物品鉴定这方面的了解还是颇有自信的。”
魏瓦德愉快地随手挥动血月,品味它划破气流的轻灵手感。
“既然你已经知道它是啥了,你会正确地使用它么?”
杉尼耸耸肩,从腰后拿下一只异常厚重的金属链甲手套,将它戴在左手上,然后从魏瓦德手里接过血月,四下打量着周围的沙丘,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目标。最后,他指着附近一株约莫半人多高的仙人掌,确定了目标。
“就是它吧。”杉尼将注意力集中在脸颊和右手这些裸露在空气中的部位,努力地把握着风速。
“距离超过六十步,我觉得似乎远了一点。我在莫古里亚见过那些兽人用这玩意,它可不是弓箭,也不是弩,它的有效距离很短,一个熟手可以做到三十步以内百发百中,可是六十步……”魏瓦德眯着眼凝望那株仙人掌,一边估算着距离,一边摇头。
杉尼出手了,血月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向目标飞去。
“这个角度,这个曲线,它飞不回来!”魏瓦德大声地喊叫,“这可不是回旋镖的标准使用方式!”
血月一边急促地旋转着,一边斜着朝向右上前方向飞,然后慢慢地减弱了上升的势头,同时轨迹始终一点点地向左侧偏转,然后再逐渐下坠,终于,在即将从目标上方擦着而过时,它突然折而向下,准确地钉在仙人掌的上端。
杉尼点点头,走过去拔下弯刀:“你说的对,这不是它的标准使用方式,因为距离超得太远。另外,这玩意的标准使用方式可不是对付地面目标,它应该是攻击空中敌人的利器,就像这样。”
杉尼再次掷出血月,这次的弧线与之前截然不同,血月在划过一个斜上切的圆形轨迹后,轻盈地从另一个方向飞回出发点。杉尼伸出左手,稳稳地接住了弯刀。
“真棒,你似乎比我在莫古里亚见到的那些兽人还擅长这玩意,你练习了多久?”魏瓦德毫不掩饰自己的钦佩。
杉尼挠挠头,“正确使用的时间不算太久,不过几个月而已。但是我几乎每天都坚持八至十二个小时投掷。另外它作为弯刀已经陪伴我走过很长的岁月了,所以它对我来说就像自己的身体一部分一样熟悉。”两人一马沿着黑云来时留下的足迹而行,没多久回到了栓骆驼的地方。
“我们得丢些东西,骆驼可能会吃不消。”杉尼简单地说,“你带了帐篷么?”
魏瓦德点点头。于是杉尼将自己的帐篷扔到地上,“晚上我们轮流守夜,一顶帐篷就够。”
接着,他从行李中解下骑士枪和双手剑,继续往地上扔,他对魏瓦德解释道:“我干佣兵时用的武器,不过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其实,这两件武器也是他不久前通过骑士考核的见证,原打算留着做晋升第三等级职业的小小纪念,但他不想说那么多。
学他的样子,魏瓦德也开始给自己的行李减少负担。他翻捡了半天,丢下一套炊具和几件备用的衣物和装备。
“行,差不多了。就这样上路吧。”杉尼道,他把剩余的东西固定在骆驼背后,魏瓦德爬上骆驼时咧了咧嘴,杉尼见了便问,“你的右腿没事吧?”
“被该死的恐狼挠了一下。应该不碍事,已经敷了紫月草。”魏瓦德回答说。
紫月草只能起到止血生肌的效果,并没有解毒的作用。而有些恐狼带有疫病,万一被传染上就比较麻烦了。杉尼寻思着,却没有说出来。解毒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因为毒素的种类和方式不同,需要使用不同的药物和器具。他自己的行李中也有几样解毒的配置,比如说食物中毒或者被蛇虫咬伤,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症状,而恐狼所传播的疫病,却不在自己预备的范畴之内。
“也许我们该先回自由都市,给你找个牧师[注解4]……”杉尼随口问道。
魏瓦德摇摇头:“找牧师做甚末,给我做临终忏悔?神术早已失传[注解5],当世的牧师多数战斗职业是骑士或战士,小部分是魔法师。就算是神职者,也只能依赖对药物的使用来救治伤病,或者宣扬教义达到精神安定的作用来减轻疼痛的折磨。一点小伤而已,别担心。”
也对,就算找到了牧师,不见得能对付恐狼传播的疫病,但愿是自己多心了。
杉尼按下心底那一点疑问,跨上黑云当先领路。
午餐在坐骑背上度过,两人赶路心切,没用停下来生火造饭,就着皮囊中的清水胡乱地啃了些面饼和肉干。
中午至下午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段,在骄阳的炙烤下,甚至穿着金属盔甲会导致烫伤。杉尼自然不会犯这种错误,他进入沙漠后就只穿一件简单的硬皮甲,外面罩着宽大的长袍,头上戴着圆帽巾,还蒙着面巾,只露出双眼,就像普通的游牧民一般。魏瓦德用的是皮环甲,虽然有些金属部件,却不至于像整件的金属盔甲那么危险,他将自己包裹在连帽斗篷中,看起来倒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旅行者应有的装扮。
下午慢慢的过去,黄昏临近,温度缓缓地开始下降,沙漠大地逐渐展露出越来越多的生气,沙兽们开始活跃起来。
先是偶尔有一两只蜥蜴在大摇大摆的爬行;然后路边出现了各种沙鼠的小身影,它们兴高采烈地蹦跶着;最后连大中型的沙兽都出现了,一群羚羊风驰而来,却机警地在视野所及的极处拐了个弯,远远地绕开两位旅行者的路线,奔向它们的目的地。
魏瓦德拿出一把短弓,想要追上去猎获一只羚羊来当做晚餐,却被杉尼制止了。
“本大人还没尝过这种动物的滋味,难得来一次沙漠,你别破坏路西华老爷的好兴致,蛮子!”自觉被冒犯了,傲慢粗鲁的贵族老爷嘴脸再度出现,魏瓦德怒冲冲地朝着杉尼吼道。
“骑着骆驼去撵羚羊么?”杉尼冷静地说,“倒也不见得做不到,您和骆驼的寿命比它们长,等它们衰老到跑不动路的那一天,也许您会撵上的。”
魏瓦德的眼珠子转了半圈,“那么你去,蛮子,你的坐骑应该跑得比羚羊快。”
杉尼坚决地摇摇头。
“为啥?”
“追捕和宰杀一只羚羊需要不少时间,而我们既吃不完整只羚羊,也带不走。骆驼的负载已经很大,再加上一只羚羊,也许就是压断它脊梁的最后那根稻草。”杉尼说了一句俗谚。
魏瓦德撇撇嘴,“哪有什么关系,吃不完带不走而已嘛,剩余的丢掉不就行了,就像上午我们扔下的那些累赘。”
“浪费食物是沙漠中最大的罪孽之一。”杉尼不为所动,“既然你要去卡莱那,就要遵守这里的习俗,否则你会处处遇敌。”
“蛮子,本大人记得已经提醒过你,你不可以告诉本大人甚末该做甚末不该做!处处遇敌?或者你自己也打算做本大人的敌人?”
杉尼叹了口气,“我有更重要得多的事情要做,没兴趣把宝贵的时间精力浪费在不相干的地方。包括去捕杀一只我们并不需要的羚羊,或者与啥自以为是的家伙为敌。路西华骑士,我尊重您的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会畏惧它。”
魏瓦德的脸色慢慢地变了,从愤怒的表情,一点点地冷静下来,然后逐渐转化为不可思议。
他听出了杉尼最后那句话所蕴含的意义,这代表着他面对的,是一个地位和身份都完全与他对等的角色,甚至有可能还在他之上。
“你也是贵族?这怎么可能?真神在上,一个蛮子……一个蛮子!”
杉尼掀开长袍,露出硬皮甲上烙着的一个小小图案,那是一把血红色的弯刀。
“这是我的纹章,是我在开化人世界里的旗标。我曾做为佣兵,替盖亚的金·斯沃陛下效劳,因此他授予我骑士头衔——杉尼·佛克斯·德·卡莱那骑士。不过我并不觉得这个头衔能带来什么不同,我还是我,一个游牧民族的后裔,用你们开化人的说法,一个蛮子。我尊重开化人的传统,但并不意味着我认同开化人就比我们尊贵崇高。我们都是真神的造物,无论精神还是肉体,我们都是平等的存在。”
魏瓦德惊愕得合不拢嘴,他喃喃地自语,“册封一个蛮子?册封一个蛮子!那位金·斯沃国王陛下还真是胆大妄为异想天开,难道他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蛮子可是人类世界的弃儿,是被真神所抛弃的子民,他不知道这是向全人类的传统做出的宣战?”
杉尼苦笑了,确实如他所说,这件事传扬出去绝对惊世骇俗。不过那位斯沃陛下本来就是个随心所欲地凭一己喜恶行事,即使接触不算太多,杉尼也能大致做出这样一个结论。但是,与其说盖亚国王蓄意用册封他这个蛮子的手段来挑衅世俗传统,还不如说斯沃陛下压根就没想到别人的看法,只是单纯兑现了他自己最初的承诺[注解6]罢了。
“好吧,既然你也是一位贵族,虽然我并不觉得你获得的地位符合逻辑常理,但是我还是得承认盖亚国王足够的权威来授予这个头衔。我会尝试着将你看作对等的存在,尝试着尊重你的意志,在它没有冒犯我的权利的前提下。真神在上,我可真没有想到,我居然有一天会对一个蛮子说这种话。那么,我们的晚餐怎么解决?我想吃点热食,沙漠夜晚的寒冷我可已经见识过了。”魏瓦德做出有限的退让。
杉尼点点头,互相妥协是人类之间最常见的相处方式,“完全可以,你喜欢沙鼠还是野兔?”
最后,一只不幸的野兔为两人的晚餐奉献出了自己的躯体,它被分成两片,叉在金属的烤架上。还有另外一件出乎意料的事,魏瓦德的短弓竟然比杉尼的复合弓更精准,所以路西华骑士老爷再次赢回了不少自尊,他倨傲地坐在篝火旁,活像一位等待仆人侍候进餐的公爵。2010-03-19 17:57 #33120感觉写得挺好的,想不到什么意见。不过为什么对原来的第三章不满意呢?
2010-03-19 18:49 #33121@MyriadStars wrote:
感觉写得挺好的,想不到什么意见。不过为什么对原来的第三章不满意呢?
感觉剧情设计和文笔等等多方面都太幼稚了……
2010-03-20 22:00 #33122已补完本章,以上。
2010-03-21 14:36 #33123继续先顺手给个传送门
http://www.17k.com/main/readbook.do?method=showCatalogue&bid=32440
其他内容可以去这里看,我就不一一重贴了。第五章 巫医
[注解1]:正统职业指在魔法、战士两大公会体系所开设的学校中,可以学得技能的五种职业,包括骑士、战士、弓箭手、魔法师、魔法剑士。这五种职业,在托利斯坦、盖亚、鲁安尼亚三大国的王都,以及自由都市艾尔帕西亚、及其他的大城市中。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公会报名、领取任务和在公会学校中学习;特殊职业指那些不受两大公会体系所承认的其他职业,包括苦行僧、探险者、召唤术师、杀手等等;特殊职业只能从自由都市艾尔帕西亚的地下公会取得职业的晋级和身份的认定。
进入沙漠的第二天下午,魏瓦德的情况开始不对劲起来。
起初只是发热,皮肤泛红,不停地流汗,数次恶心呕吐。但是这些症状和常见的中暑没啥区别,魏瓦德自己也没当一回事。
然而很快他的状况就急剧恶化了,时不时地神志失明,满嘴胡话。自言自语地唠叨着他过去的冒险经历,一会兴高采烈,一会暴跳如雷,有时破口大骂,有时嚎啕恸哭。甚至还有一次陷入昏迷,直挺挺地从骆驼背上摔下来。
杉尼下马扶他起来时,他还没清醒过来。杉尼不得不用力在他耳边大喊他的名字,这才将他唤醒。
“我怎么了?”魏瓦德茫然地睁开双眼。
“恐怕你染上了恐狼的疫病。”杉尼确定自己前一天的忧虑应验了,“疫病导致虚弱,然后又因为虚弱,无法抵抗高温的侵袭,所以同时产生了中暑。”
魏瓦德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冒险者,一听就理解了杉尼的判断。
“很严重么?”他无力地询问。
杉尼点点头。
“看来还真得回自由都市找个牧师了,”魏瓦德自嘲地说,“如果赶不上临终忏悔,至少可以在我的葬礼上做祈祷……”
“现在回自由都市太迟了,我们走得太远,要回去至少得两天,你不一定能撑到那个时候……”杉尼思索着,“但是不往回走,未尝就没有希望。”
魏瓦德迷惑地望着杉尼,现在他连说话的力气都不多。
“沙漠里有两种人可能救得了你,一是龙族的长老,二是我们卡莱那人的巫医。”杉尼解释道,“龙族居住在沙漠的更深处,比去艾尔帕西亚的路还遥远。但是我们离最近的绿洲只有小半天旅程,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在那里找到一个巫医。”
“蛮子的巫医?不,绝不!”魏瓦德歇斯底里地吼了起来,“真神在上,天知道你们的巫医崇拜的是甚末邪魔恶鬼,我可不想和那些东西签订出卖灵魂的契约!我宁可去死!”
杉尼又好气又好笑地反驳,“你胡扯什么呢,卡莱那人同样信仰真神。哪有什么邪魔恶鬼,哪有什么出卖灵魂的契约。你看太多乱七八糟的神话小说了吧。我在沙漠活了二十多年,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些荒唐的故事!”
然而魏瓦德却完全不理会杉尼的辩解,不知道他忽然从哪里获得了力量,居然猛地把杉尼推开,跌跌撞撞地向远处跑去,没几步他就摔倒了,接着继续四肢并用地拼命爬行。
“你别想欺骗我!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蛮族的巫医掌握着那个邪恶的法术!”魏瓦德胡言乱语地嚷嚷,“几百年前你们蛮族的某个王就将灵魂出卖给黑暗之神,然后变成恶魔了!”
杉尼不悦地皱起眉头,他知道开化人对卡莱那人有许多这样那样的谣传,但没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似乎精明强干的贵族居然也会笃信那些莫名其妙的荒谈。他的耐心用完了,转身从骆驼背上的行囊中找出一捆麻绳,随手挽了个活结,拎起麻绳熟练甩了两圈,借势向魏瓦德抛去。麻绳准确地落在魏瓦德身上,将他双臂和上身套在一起,杉尼用力一扯,魏瓦德顿时被紧紧缚上动弹不得。
“我宁可去死!我宁可去死!”虽然失去了行动能力,魏瓦德依旧在声嘶力竭的呐喊,精神健旺得根本就不像一个病人,“别让那些巫医靠近我!不然我会诅咒你一辈子,不,我会诅咒你生生世世!”
无视魏瓦德的抗议和挣扎,杉尼面无表情地拽收麻绳。身边都是无法着力的流砂,魏瓦德无奈地被拖曳着拉回原地。接着,一记肘击敲在他的后颈,昏阕终止了他最后的努力。魏瓦德再次醒来的时候已夜幕降临。他发现自己被牢牢地捆在骆驼的背上,杉尼骑马牵着骆驼的缰绳而行,看起来打算趁夜赶路,尽快抵达那个最近的绿洲。
“蛮子!”他听到自己的呼喊也被吓了一跳,干涩嘶哑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两块石头在摩擦。
杉尼听到他的呼喊后转过头来,冷冷地凝望着他,像是在判断他的精神状况是否正常。
“本大人现在很清醒,虽然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能说得上舒服……”魏瓦德不满地申明道,“蛮子,你得相信本大人。你们蛮族的巫医确实掌握着出卖灵魂的禁断之术,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本大人当然不想死,但是更不想和黑暗之神做任何交易。”
杉尼叹了口气问道,“你觉得我看起来象会相信这种拙劣的谣言那么蠢么?”
魏瓦德犹豫了一会,很快做出了决定,他轻轻地开始了讲述,“大概在两百多年前,麋鹿族巫医让娜·蒂尔用她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召唤出黑暗之神祗。灰狼族族长斯瞿尔·沃尔夫出卖自己的灵魂,变成了一只残暴嗜血的恶魔。它闯进瑞格尔公国的首都,将大公活活地撕成两半,还屠杀了无数的居民。正是因为它的袭击,瑞格尔公国陷入混乱,随后被盖亚王国乘机吞并,成了现在的瑞格尔州。”
“这是污蔑!”杉尼气得七窍生烟,“斯瞿尔·沃尔夫族长和让娜·蒂尔巫医是引领和守护灰狼、麋鹿和野马三族进入卡莱那绿洲的英雄,他们被你们开化人的贵族设计的卑鄙骗局所陷害,不幸遇难,这是卡莱那人祖祖辈辈传颂的史诗。他们怎么可能会去召唤啥黑暗神祗,会去出卖灵魂变成恶魔?”
魏瓦德的眼神意外地平静,他默默地凝望着杉尼,甚至还带着一丝怜悯,“很简单,你们的祖辈有人撒谎了,至少是隐瞒了不少事实。他欺骗了你们这么久,我很遗憾但是我不得不这样坚持。当时东方数个僭主小国动员起来组成了讨伐联军,蓝格正好是其中一个,我的祖先就是因为率领蓝格讨伐军而得以册封贵族的,他是亲眼目睹恶魔斯瞿尔毙命的当事人之一。”
看到杉尼仍旧无法置信,魏瓦德坚定地发下重誓:“真神在上,我以路西华家族的荣誉和骄傲起誓,我刚才所说的每句话都真实无误。倘若有一字虚假,愿真神降下万钧雷霆来惩罚我的罪孽。”
“这不可能,一定是什么地方出错了。”杉尼喃喃自语。
“瑞格尔州立档案馆里应该有不少资料可以证明我说的一切,”魏瓦德长出一口气,他感觉到杉尼或多或少地接受了他的说法,至少不再认为是自己误信谣言导致对蛮族的偏见,“现在你可以解开我了吧?这样捆着实在太难受了。你知道,我还是个病人。”
杉尼闭上眼睛,默默地思忖了一会,“然而,我们还是得去找个巫医,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我说了,我宁可去死,也不要和黑暗神祗交易!”魏瓦德不满地反驳,“我还以为你能了解我的感受。”
杉尼睁开眼,凝望着夜空里皎洁的明月,“我已经了解了。你别以为巫医被治疗的每个人都出卖了灵魂,那绝不可能。我从小到大找巫医们治疗过七八次,其中至少有三次救了我的命,我看起来象是出卖了灵魂的恶魔嘛?”
魏瓦德狐疑地上下打量面前的蛮子,除了因为赶路而导致略微疲惫之外,神态清明毫无异状,他摇了摇头。
“我保证巫医不会对你做出什么邪恶的行为,否则我一定第一时间制止他。”杉尼郑重地说,“以我的荣誉和骄傲起誓。”
沉吟了良久,魏瓦德悄声问道:“这是一位贵族对另一位贵族的承诺?”
杉尼坚定地点点头。
“好吧,我把我的荣誉和灵魂托付给你的荣誉和骄傲。现在可以解开我了吧?”魏瓦德翻了个白眼,“真神在上,但愿我的选择不会有错。”
那条麻绳从魏瓦德的胸前交叉而过,绕过肩膀和腰,再紧紧地捆扎在骆驼背后的行李堆上。当麻绳解开的刹那,他身子一歪,又一次差点摔下骆驼,幸亏杉尼及时伸手拉住了他。
他艰难地爬下骆驼,活动活动身体,舒缓着因为姿势固定而导致的血脉不畅以及关节酸麻。
“还有多远?”他问道。
“没多远,月正中天的时候大概就到了。”杉尼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对了,能告诉我你来卡莱那的目的么?沙漠对你们开化人来说既陌生又危险,除了一些为了生计不得不穿梭沙漠的旅行商人以外,很少有开化人跑这儿来。考虑到你家族的历史,我觉得你的目的一定不单纯。”
魏瓦德楞了一下,反问道,“你为甚末想问这个问题?”
“突如其来的冲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杉尼耸耸肩,“有什么不方便说的秘密么?如果有就算了。”
“也不是不方便说,不过考虑到你的立场,也许你知道了会拔出弯刀来追杀我。”魏瓦德老脸一红,居然破天荒地显得有些羞赧,“我想去恶魔斯瞿尔的挚友,野马族族长伯约纳·豪斯的陵墓去逛逛。”
杉尼一怔,不过马上反应过来,毕竟他是在自由都市干过几年佣兵。对地下公会和正统战斗职业以外的特殊职业[注解1]并不陌生。
“原来你是一个探险者,难怪你使用双剑,又精擅短弓。不过我还是很意外,一个贵族出身的骑士,居然选择了探险者这个非正统的战斗职业。”
魏瓦德叹了口气,意兴阑珊地说,“你怎么能体会到小国贵族的悲哀。你知道蓝格和格劳瑞斯那一战有多少佣兵参与,但是你了解这一战动员了多少正规军嘛?双方倾全国之力而战,格劳瑞斯只能派出九百正规军,我们蓝格稍微强一点吧,还能达到一千两百这个数字。这一千两百人就是我的祖国能够使用的最大力量了,可是一个国家不可能把所有的军队都交给一个将领统率,这会对王位造成潜在的威胁。我的祖国有四位将军,由他们分别掌握三百人上下的士兵,以便互相牵制。这些将军或多或少都有王室血统,一个普通贵族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将他们取而代之。换句话说,就算我是个骑士,或者战士,服役三十年,历尽艰苦所能够达到的顶点,不过是个管辖数十人的区区小兵头而已,这还得是我足够优秀足够努力前提下才能获得的回报。换了三大国任意一家,这种军官不过是军旅生涯的起点,而对我们蓝格人来说,那就是无可跨越的终点了!我们还能选择甚末呢?魔法师?姑且不论学习魔法所需要投资的高昂开支,单作为鲁安尼亚眼皮底下僭主政权,魔法师公会会为他们自己培养出潜在的敌手么?我的祖先,初代的路西华骑士,曾经有幸统率过三百人的讨伐军,那是因为要和恶魔作战,将军们不愿意去冒生命的危险罢了。从他以后,两百多年来我们家族就再也没有人获得过这样的机缘了,就算统率五十人的小军官,也仅仅只有两位路西华骑士曾经高攀到这个位置,嘿嘿……”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话,魏瓦德还没讪笑两声就剧烈地咳嗽起来。他掏出水囊狠狠地灌了几大口,用袖子抹去下巴的水迹,“我接受过完整的传统贵族教育,精通历史学和纹章学,另外还对建筑学和考古学有相当的自信,除了探险者以外,还有哪个职业能够既引起我的兴趣,又发挥我的这些优势?”
他喘了几口气,继续往下说,“通过研究家族历史,我发现瑞格尔公国时期的好几件珍宝在斯瞿尔之乱时期遗失,斯瞿尔·沃尔夫和让娜·蒂尔都死在瑞格尔,唯有伯约纳·豪斯活着逃进了龙族沙漠,还被斯瞿尔指定为三族之王的继承者,所以那些珍宝在他手中的可能性最大。你们蛮族的日子一直都不太好过,如果那些珍宝在各族首领间流传了两百年,早就该有人拿出来拍卖套现了。可是没有,它们就好像被人装入箱子沉进海底一样,再也没有丝毫消息。因此,推论的结果是伯约纳·豪斯大概将它们带进了自己的陵墓。”
“现在你知道了我的计划,难道不打算阻止我么?即使你甚末都不做,只要将我丢下一个人离开,也能保护你们蛮族英雄的陵寝不被打搅。”魏瓦德斜睨着杉尼,试探地问道。
杉尼两手一摊,回答道:“假如你的推论成立,瑞格尔的珍宝确实在伯约纳的陵墓中,它们本来就不属于卡莱那人,我有什么立场阻止你?假如你的推论不成立,伯约纳的陵墓里根本就没有那些珍宝,那你就要面对自己应得的失败,我干嘛要阻止你?”
魏瓦德楞了半天,悻悻地说,“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样没错,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是个奇怪的家伙。”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杉尼在心底悄悄地补充,“活动完了么?趁凉快赶紧上路吧。等会到了绿洲,一切都交给我,你不要胡乱说话。”远远地看到了一小片灯火,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杉尼觉得自己的鼻端似乎隐约嗅到了熟悉的混杂着奶酪和鞣皮的故乡的气息。就算他经历过几年血腥厮杀的佣兵生涯,时隔数年之久,再次回到久违的绿洲,霎间还是五味杂陈,控制不住地心悸神摇了一会。
当他控制好情绪恢复冷静从容的心态后,发现已经不知不觉地靠近了一座小小的木塞,几十顶大大小小的帐篷被低矮的栅栏围在一堆。
看到两个武装的陌生旅人接近塞子,已经有几位警觉的牧民手持弯刀弓箭围拢过来了。
杉尼慢慢地跨下黑云,几乎是一个动作停顿一下,让牧民们清楚地看到自己不带任何敌意。他转过身,按照卡莱那人的礼仪,伸出右手贴近左胸,深深地鞠了一躬。
“各位好,很抱歉夜里前来打搅。请问你们塞子里有巫医么?这位路上结识的朋友遇上了恐狼,他需要治疗。”
牧民们看着他的神态立即柔和起来,纷纷还礼,但是当转眼看见骆驼背上的魏瓦德时,又流露出浓厚的敌意。
“是个开化人!真神在上,你怎么把他带来了。这些背信弃义的家伙,只会招惹无穷的罪孽和灾祸。”一个心直口快的年轻人张嘴就是诘问。
杉尼再鞠了一躬,“这位兄弟,真神指引我们要善待自己的邻居,可没说只有卡莱那人才是邻居。”
“可他们善待过我们么?”那个年轻人不悦地辩解着。
杉尼第三次鞠躬,他抬起身时凝望着那个年轻人的眼睛,诚恳地说,“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同我的兄弟争执,我只希望受伤的朋友得到治疗。真神指引我们在旅途中要互相扶持,我不能违背他的意志。”
那个年轻人胀红了脸,气哼哼地再还一礼,撅起嘴不吭声了。周围的牧民大多露出了和蔼的微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边上另一位中年人开口了:“真不凑巧,大半个卡莱那的巫医都被阿古都斯陛下召走了,我们这也不例外。”
杉尼心中一紧,阿古都斯什么时候成了陛下?他找那么多巫医去打算干啥?好多个疑问一时间在心头翻涌,然而现在却不是打听详情的好时机。
中年人见状,误以为杉尼因找不到巫医而失望,笑呵呵地补充道,“不过,要是你们放心的话,可以找我们的伊莎简斯看看,她是族长的女儿,也是巫医的徒弟,是下一任的准巫医。”
“好的,多谢您,大叔。请告诉我去哪间帐篷能找到这位伊莎简斯准巫医?”话刚说出口杉尼就反应过来,自己闹了回笑话,毕竟离开绿洲好几年了,环境多少会有些生疏。
“族长的女儿嘛,他们家当然住在塞子正中央那顶最大的帐篷里。”果然,中年人这样回答道。
再次道谢后,杉尼牵着两匹坐骑走向那顶族长的大帐篷,周围聚拢的牧民也各自散开去忙碌自己的事。
来到大帐篷门口,杉尼刚扶着魏瓦德下了地,就听见他郁闷地小声嘟囔,“刚才那个青年蛮子真是可恶,你干嘛要对他卑躬屈膝,大不了离开这个塞子便是,反正我又不乐意找个巫医给我治疗。”
“你的认识有偏差,我可没卑躬屈膝,只是尽量展示友善的姿态而已。你可别忘了,他们可是我的本族人,虽然不是一个部落的。我对他们友善,是因为他们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兄弟,和你可没有任何关系。”杉尼板起脸,认认真真地回答,“再说你和一个孩子较啥劲,他只不过视野没有拓广,阅历不够丰富,还处在将他人简单划分为善恶好坏的阶段,你们开化人中就没有比他更狭隘更偏激的了嘛?恐怕多得数不清吧。”
魏瓦德和刚才那个年轻人一样,撅起嘴不吭声了。
杉尼将两匹坐骑栓好,示意魏瓦德跟他进帐篷。魏瓦德眼珠转了转,咬着牙说,“等会那个巫医如果出言不逊,我马上转身离开。”
他从行囊里摸出一柄匕首,蹲身放进靴筒,补充道,“如果那个巫医要施展邪恶的法术,我就一刀杀了她。”
杉尼长叹一口气,懒得再搭理钻进了牛角尖的魏瓦德,拖着他走到了帐篷门外。
“请问伊莎简斯准巫医在嘛?”杉尼隔着幕帘问道。
帐篷里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道:“哎,我在,谁呢?”
杉尼回答说:“我们是路过的旅人,我的朋友被恐狼所伤,您能帮他治疗么?”
“啊?好嘞,你们稍等会。”
没多久,幕帘被掀开了,一位姑娘探出头来,她蒙着蓝色的面纱,梳着无数条小指粗细的小辫,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辉。她打量着门外两位不速之客,马上就发现靠后的那个开化人无精打采脸色灰黯。
“啊,是被恐狼传染了疫病,你们进来吧。”她卷起帘幕,高高地挂在门顶上。
帐篷里还有一位中年女士,坐在炉火前翻捡一堆新鞣制的畜皮。
“我叫伊莎简斯·卡洛特,这位是我母亲。我父亲和我两位兄长,都被阿古都斯陛下召去参加军事大会了,哦,还有我师傅也是。”伊莎简斯介绍着家里的情况。族长夫人微笑着朝这边点头打了个招呼后又专注于自己的活计去了。
杉尼听闻后脸色又是一变,不止是巫医,连族长家里的全部男丁都被动员起来,阿古都斯究竟打算干什么呢?然而,现在仍旧不是打探消息的时机。
“我叫杉尼·佛克斯,这位是魏瓦德·唐·路西华。他昨天上午被恐狼袭击,右腿的膝盖被恐狼的爪子抓伤了。”杉尼迅速地进入话题,毕竟是深夜,本来就已经够打扰别人的,耽搁过久就失礼到家了。
伊莎简斯点点头,从头上摘下一根骨制头簪,在烛火上加热了一会。
“让我看看伤口。”她对魏瓦德说道。
魏瓦德颇不情愿地犹豫着,杉尼懒得废话,直接抬起他的右脚,扯下胡乱包裹的麻布。
伊莎简斯低下头,小心地用骨簪在伤口处挑破一道小口,几滴脓血挤了出来。她用骨簪抹过脓血,凑近鼻子嗅了嗅。
“是恶性狼瘟。”她确定地说,“非常抱歉,我治不了它。”
杉尼紧紧地皱起眉。
魏瓦德见状低声询问问,“如何?”
杉尼轻轻地回答:“感染后三天内发病,虽不至于九死一生,但是一百个患者中最多只有不到三十个能活过来,其中还包括一半失去行动能力的瘫子。而且,已经过去一天半了……”
伊莎简斯却轻松地笑了起来,“我治不好,但不等于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至少可以延缓他发病的日期。”
杉尼眼前一亮,追问道:“能延缓多久?”
“十五天。”伊莎简斯自信地断言,“然后你们可以有三个选择,一是去找一位龙族的长老,二是去阿古都斯陛下的城堡找我师傅,最后是自己配置解毒药。”
“先说解毒药的配方。”杉尼接口。
伊莎简斯闭着眼睛想了想,开始一样一样地列举:“野羚羊的角、灰栗鼠的肝、赤花蝎的尾螯、金蜈蚣的唾液、吸血蝙蝠的粪、沙狐的膀胱……”
刚说到第二样起,魏瓦德的脸色就变得惨白,然后喉结不停地翻滚,终于忍不住大喊一声:“停!”然后匆忙跑出帐篷去呕吐。
过了半天他才跌跌撞撞地回来,铁青着脸,斩钉截铁地宣布:“我绝对不吃这见鬼的解毒药!你们休想!再和我提这该死的配方,我宁可去自杀!”
杉尼挠挠头,十五天,不对,十三天半之内赶到龙族聚居地不是不可能,不过路上稍微发生一点耽搁就糟了,这条路风险太大,不到万不得已不去考虑。照说回自由都市去找西哈洛长老本是最稳妥的方法,但是自己从自由都市出发时,长老就已经进入冥想,据说要一个月以后才会结束……
“那位阿古都斯……陛下……的城堡在哪儿?”最后,杉尼还是忍不住咬着牙问道。
伊莎简斯脸色一黯,低声说道:“卡莱那的中心绿洲,故斯奈克族的领地。”
杉尼的死命地攥紧双拳,额上青筋暴起,双眼仿佛要喷出火来。
故斯奈克族的领地,他真正的故乡,他母亲所属的部落,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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