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骑兵图》1-10(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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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文字部分参考:原《骑士公会》和《舰船知识》论坛
      图片来源:《舰船知识》论坛网友h_l转自原《骑士公会》

      英国准枪骑兵 1550年

        从表面上看,英国在百年战争(1339-1453)中占据更多的上风,但连年的战争亦掏空了国库。一直到全面内战(1642-1648)爆发为止,英军装备的发展始终落后于欧洲大陆国家。这种落后主要体现在骑兵身上,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经济拮据,另一方面也因为长弓威力太大,守旧的英国人到16世纪末期还死抱着不放。以至于1544年,野心勃勃的亨利八世踏上法国的土地时,发现自己的队伍中只有73名装备完善的骑兵,121名军士!另外的4000名大小贵族无一例外轻骑兵打扮。须知,当时法国德国瑞典西班牙的国王随便振臂一呼,就能召集上千名重装骑兵的。

      说到百年战争中克雷西战役,版本有好几个:有说法国人的马被射死的;有说胸甲被射穿的;有说头盔被洞穿的,我觉得长弓的杀伤效果应是这几个版本的综合。我觉得有些朋友可能存在一个误区:盔甲既然挡不住长弓,那还不如不要,换成轻骑兵得了,还要灵活些。其实在战场上,轻骑兵的机动性与重骑兵是相当的,它的优势是体现在战略机动性上。也就是说,用长弓射杀轻骑兵的难度,与射杀重骑兵是差不多的,而盔甲即便不能防长弓,也可以防刀剑呀。所以首先从这一点上看,长弓就不足以使骑兵放弃盔甲。另外,由于铸甲技术的进步,后期长弓想要洞穿盔甲也很困难了。

        早在1512年,英国曾从佛罗伦萨的商人那里购进2000套完整装具,叫almayne ryvettes式样。这种盔甲是当时德国长矛兵才使用的,包括一顶轻盔(sallet),护喉(gorger),背甲,胸甲和一对护臂。每套价格16先令(难以想象的便宜),于是英国人第二年又从米兰购进了5000套。

        以此为蓝本,英国的单兵防具开始统一化,步兵盔甲基本与轻骑兵是一样的。中型骑兵在英国被称为准枪骑兵(demi-lancer),因为他们装备的长矛较轻,不用专门的托架。他们的盔甲用流行说法是three-quarters,四分之三甲(德语harnash),防护仅限于膝盖以上部位而已。从16世纪中期开始,头盔上的面罩也去掉了,他们与步兵的差别就在于坐骑而已。与其他欧洲国家的轻装骑兵不同,人家的轻骑是指只穿胸甲、扛着长矛和卵形盾的骑兵。相比较英国人的这种准枪骑兵又偏向中型化,一句话,就是不得已之下重骑兵的替代品而已。

        1660年,这种骑兵占英军全部骑兵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他们逐渐放弃了长矛,开始改用手枪和火绳枪。

      见图

      加洛林王朝重骑兵 Scola 公元9世纪

        墨洛温王朝的宫相“铁锤”查理(Charles Martel),无疑是有相当手腕的人物。从714到741年,一直是宫廷的幕后操纵者。主要的政绩是平定了诺曼底地区(那时叫Neustria)西法兰克人的叛乱;在图尔战役中战胜了入侵西班牙的穆斯林;并且征服了布列尼塔(那时叫Aquitaine)。

        他的儿子“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在751年篡位,建立起加洛林王朝。其子查理曼一世(Charlemagne)更是家系中最杰出的征服者:774年战胜意大利北部的伦巴底人,自封为伦巴底国王;消灭阿瓦尔人的国度,占领大半个匈牙利;打跑萨克逊―日尔曼联军,为今后的德意志定下了版图。他将差不多整个西欧和中欧置于法兰克王国的统治下,800年,教皇利奥三世为他举行加冕称帝仪式。仿佛亚平宁半岛曾经的荣耀又开始闪光,与会者高呼:“生命和胜利,永远属于伟大上帝的受冕者,罗马人的皇帝查理・奥古斯都!”

        在查理曼时代,封建制度在法兰克王国深深扎根,当时推行的法令Capitularia规定了强制兵役法和军队的征召方式。只要国王一声号令,所有领主必须马上集结人马在指定地点准备勤王,拖延或缺席者,将被处以罚金,甚至没收封地。每个骑士要自置装备,包括铠(brunia)、盾、矛、盔、剑,以及全副装具的战马和一辆马车,车上装载斧、铲、镐、钻,以及三个月份的补给粮草,可谓事无巨细。

        今天的学者还在争论,当时的铠甲brunia究竟指的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这个名词来自打泡钉的硬皮甲,就是将小块铁片和金属环钉在山羊皮上,金属环叫brynia,这种简易护甲也由此得名;另一种观点坚持,brunia就是铠甲的统称。不管怎么说,加洛林时代的盔甲在今天欧洲各地都有出土,混合了阿瓦尔和拜占庭的款式,无袖的鳞甲用铁片穿制,戴护颈的头盔;佩剑是最昂贵最重要的装备,宁死也不能让佩剑落到敌人手里;最初法兰克人对马镫不是很在意,骑士的训练中马上与徒步占相同比例,直到9世纪末期,马镫才成为制式装备。

        从丕平时代开始,国王希望分封领地可以将部下从生产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接收军事训练。于是所有贵族都可能成为精良的战士,其中佼佼者称为Scola,是国王的近卫军,也是加洛林王朝骑兵的骨干。
      见图

      拜占庭重骑兵 Klibanophoros 公元10世纪

        10世纪时,拜占庭的扩张到达了顶点,帝国迎来了全盛时期。拜占庭重骑兵是当时身价最高的雇佣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高的作战技巧。在Nicephoros II(963-?)治世时,拜占庭不仅消除了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威胁,更一路挺进小亚细亚,征服塞浦路斯和叙利亚,与阿拉伯人占据的巴勒斯坦遥遥相望。

        帝国骑兵分成两种,一种叫Clibanarii,重骑兵;另一种klibanophoroi,可以称为超重装骑兵。后者的名字来自于klibanion,当时骑兵穿的一种胸甲,由于装备的造价及其高昂,所以只有皇帝的卫队(tagmata)才由这些超重装的骑士组成。

        这种骑兵在战场上排出楔形的队列,第一排20人,第二排24人,共有12排,人数依次递增,最后排64人。整个编队504人,其中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装备弓箭,其余用长矛。皇帝卫队共有两到三个这样的分队,总人数在1000到1500之间,每个分队有不同颜色的外套。

        他们使用的长矛(knotos)在四米左右,枪尖上长三角形矛旗的颜色根据所属部队各有不同;佩剑(spathion)的刃长90公分上下;马鞍旁悬挂的革囊可以放上几支标枪(marzabarboulon)。拜占庭重骑兵穿着多层铠甲,最里面的锁子甲,中间是鳞甲,再外层用薄铁片穿编成板块装甲。最后罩上一件短袖的长袍(epilorikion),袍子两公分厚,内衬一般是棉花,也有皮革或者毛毡。小腿上包着铁制的胫甲(podopsella),前臂上裹着同样铁制的护臂(chiropsella)。马铠也用薄铁片,层层遮盖。果然有资格称为超重装,厚重到牙齿。

        唯一的败绩也是最后的一次,1071年拜占庭帝国在曼兹科特大败于土耳其塞尔柱王朝轻骑兵之手,超重装骑兵从此退场,再没有出现。

      拜占庭重骑兴盛于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在贝利撒留和纳尔塞斯的指挥下,他们曾取得过辉煌的胜利。重骑兵的骑手们,身上披着铠甲,使用长矛和弓箭。实行这样一个突变,很明显,是想使每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军人,同时兼有机动的“射击力”和“冲击力”。西方军史学者将这种骑兵称为“双重功效骑兵”,即指那些能够在远距离杀伤敌人,也可以在近距离发起突击的骑兵。在拜占庭重骑之后,只有17世纪的重装火枪骑兵具有这种功能(包括以后的胸甲骑兵)。最能体现这种骑兵优势的我认为是553年的卡西林纳姆会战。此次会战的对手是法兰克人,基本都是步兵,装备头盔、椴木大盾、长剑、标枪和战斧,其中标枪和战斧都可以用于投掷(就是《帝2》里的掷斧兵)。法兰克步兵有种战法是当标枪插在敌人盾牌上时,冲上去踩这枪柄把敌人的盾牌拽下来,再把敌人解决。这些法兰克人都是些富于攻击性的老练战士。拜占庭方面,有步兵、下马重骑、重骑兵和轻骑兵(主要是匈奴骑射手)组成,指挥是纳尔塞斯。交战时,骑兵埋伏在两翼,正面为步兵集群,其中后几排为下马重骑。法兰克人首先突破了前几排拜占庭步兵,但随着下马重骑加入战斗,法兰克人的进攻受阻。我个人认为这可能是纳尔塞斯的战术安排:让法兰克人胶着于正面战场,好为拜占庭重骑兵从两翼包围争取时间。当法兰克人发现时他们已经被拜占庭重骑兵包围,但这些老练的步兵立即摆出密集防御阵形,准备抵抗拜占庭重骑兵的冲锋。但是拜占庭重骑兵并没有发起冲击,而是用弓箭狂射。本来,如果法兰克人疏散阵形,是可以减少被弓箭杀伤的,可他们害怕自己队伍一旦分散,拜占庭重骑兵就会提起长枪冲锋。结果在这样的犹豫中,法兰克人遭到了巨大的损失,最后败退。

      11世纪前,拜占庭重骑兵一直是近东最强大的军队,他们的防御力可能是中世纪骑兵中最强的。虽然数量不多,但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并且有其他兵种的配合。而且拜占庭重视骑射,除了重骑兵会骑射术外,还有不少轻装骑射手,如早期的匈奴骑兵。

      见图

      #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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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曼骑士 公元11世纪

          北欧维京人应该是日尔曼众部族中的一支,他们又被称为Norman,原意North Man,即北方来客。他们居住在相对隔绝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恶劣的天气和贫瘠的土地养成了彪悍的民风,每个男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和水手。9世纪起,原本有限的耕地再也容纳不下膨胀的人口,诺曼人开始沿着欧洲的海岸线南下,寻找更好的生存空间。

           海盗们最早占据了塞纳河谷,法兰克人无法阻止他们。911年,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三世不得不将诺曼底地区划给诺曼人定居。在那里他们成立了自己的城邦,并且在富饶的土地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经济运作体制,将收益用于扩军备战。虽然同样的进程在欧洲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诺曼人将侧重点放在骑士和骑兵上。

          诺曼的骑兵攻击是极其可怕的,此后整整四个世纪之内,欧洲没有那支步兵是他们的对手。这要归结于一系列军事技术上的革新与改进:诺曼人的马鞍用木头制成,并且加高了前桥,虽然不如以往皮革的舒适,但使骑士坐的更加稳固;马鞍下有两条宽肚带,一条束在坐骑前胸,一条捆住腹部;两个皮制的马镫坠在马鞍下,诺曼的骑兵在欧洲最早使用马镫。使他们可以在马上站直身体,用两臂和躯体加紧长矛,借着战马的速度和重量来冲击敌人。在那以前的骑兵虽然也用长矛,但多半是靠肩膀来挥动,力道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所有这些使诺曼骑兵一时所向无敌。

          此时的梭子甲也加大了尺寸,下摆垂到膝盖,衣袖也延伸到手腕,重达15公斤。马鞍后方挂着鸢形盾,比传统的小圆盾提供更有效的防护,但是因为分量增加,所以用手持的时候时候还要在肩上斜跨一条背带。

        见图

        塞尔柱王朝轻骑兵 公元13世纪

          土耳其人最早出现于中国的史书中,被称为突厥。希腊语的发音则是Turqos,来历不详。其后一直向西迁徙,公元9世纪辗转至小亚细亚,在那里与阿拉伯民族接触,并接受了伊斯兰教。当时的土耳其人多在东阿拉伯帝国哈里发麾下充当雇佣兵。

          公元10世纪,酋长塞尔柱・本・杜卡克(Seljuk ben Dukak)在位时,土耳其人与邻近的Oghuz部落合并,整个部族用塞尔柱作为统一的称呼。下任酋长托格兹(Tughril Beg)自称苏丹,趁着阿拔斯王朝势力减弱的时机,一举征服了阿塞拜疆、米底亚和伊朗。1055年攻占巴格达,建立起塞尔柱土耳其帝国。其后一个多世纪中,统治着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土库曼斯坦之间的领土。

          托格兹的继任者穆罕默德(Alp Arslan Muhammad ibn Dawud 1063-1072在位)于1071年的曼兹科特大败拜占庭帝国重骑兵,从此东罗马帝国只剩下君士坦丁堡一座孤城,名存实亡。1076年,塞尔柱土耳其占领耶路撒冷,全面禁止基督徒朝圣,引发了十字军东征。虽然他们在第一次东征中被逐出了圣地,但好歹此后堵住了十字军从陆路的进军(红胡子淹死倒是意外)。

          此时,在土耳其人发迹的老家中亚,民族融合也在强制中进行,他们征服了土库曼人,并且胁迫其西迁。为了防止生事,塞尔柱统治者勒令土库曼人居住在帝国北部边境,于是他们与十字军不断发生碰撞冲突。土库曼人最擅长的还是游牧民族的一击脱离战术,他们的装备依然以弓箭为主,但较多采用了阿拉伯的装饰风格。其中最精锐的穆斯林战士自称Ghazi,今天还有许多极端组织以此命名

        见图

        法兰西骑士 公元1370年

          整整一千多年的时间内,骑兵的盔甲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虽然款式稍有不同,但无外乎三种:防刀剑砍劈的链环锁子甲;防弓箭投射的鳞甲;以及防护躯干的胸甲。但随着各种加重的长矛与弩弓频繁的使用,这些防护措施已显得力不从心。于是14世纪后半期,遮盖全身的大白盔甲横空出世。

          最早的纪录来自狮心王的一次决斗,理查一世那时还是伯爵而已,他在锁子甲外面套了一件铁制的胸甲。从13世纪的壁画和雕塑上可以发现,到1250年以后,不仅胸甲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护喉、胫甲、护臂也相继问世。这些防具一般穿在锁子甲和外套之间,14世纪30年代之后,长可及膝的外套变短了。1361年维斯比战役(Wisby)后,不少哥特兰战士带着盔甲落葬,这为考古学者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他们发现,胸甲是由22块铁片用铆钉固定在一起的,内外用布蒙着作为衬底。

          14世纪后半期,带活动面罩的头盔问世了,叫做bascinet或者honskull,德国人的款式称为klappvisier。现代军礼来源于此,右手举到帽檐致礼的动作,本是骑士掀起面罩向长官问好的方式。这时期的法国骑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精良的士兵,但也是延续400年之久的法国骑士制度的尾声。

          1302年,克泰尔战役(Curtrai)中,重型骑兵首次败于佛兰德尔步兵之手;此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Crecy),1356年的波尔多(Poitier)战役,”法兰西之花”屡屡败给英国的长弓手,威尔士长弓射出的可以在较远距离上射死战马,在20-30步的距离上可以直接贯穿骑士的胸甲。但法国人丝毫不吸取教训,作战方针和方式没有一点改变,倒是骑兵的装备竞赛始终在进行。

        14世纪的盔甲已具备了全身甲的雏形:带活动面罩的头盔、胸甲、护臂、护腿等防护装具已经出现,但各部分间仍以锁甲相连,这是一个薄弱环节。

        下面这幅图就是当时的法兰西之花,带戴着有锥形面甲的头盔(它有个搞笑的名字叫猪头面甲)。

        #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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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姆鲁克骑兵 公元13世纪

            北非的法蒂玛王朝,我国的史书称之为”绿衣大食”。最后一任国王死于1171年,其后的继任者,Salah al-Din Yusuf ibn Ayyub,欧洲称之为萨拉丁,在埃及建立起阿尤布王朝(Ayyubid)。

            萨拉丁释放了相当一部分奴隶和囚犯,自由的代价是在军队中服役,这种军事力量称为马姆鲁克,此外还将战争中俘虏的男孩送进专门的学校接受训练,皈依伊斯兰教后,也能成为马姆鲁克骑兵。

            由于埃及本身人口稀少,萨拉丁和他的后任不得不依靠马姆鲁克的力量。他们购入库尔德人和叙利亚人,接受流亡来的土耳其人和土库曼人。其后很长时间内,10000名左右的马姆鲁克骑兵一直是埃及军队的中坚。这些奴隶出身的士兵有权利选举军官,并且根据军衔的高低获得领地和赏赐。众所周知,萨拉丁是个慷慨的人,以至国库几乎空空如也。随着对十字军作战的节节胜利,马姆鲁克取得了更高的声望与影响力。他们渐渐进入统治高层,最终接管了埃及的权杖。

            从1250年起,埃及总共有过24位马姆鲁克出身的苏丹。这些下层出身的国王确实做出了杰出政绩,1221年的曼殊拉法战役中,全歼担任后卫的圣殿骑士团,重创医院骑士团,两个总团长一起做了俘虏;接连收复雅法、安条克、耶路撒冷、阿克,将十字军的势力彻底逐出巴勒斯坦;在1260年的艾因贾鲁(Ain Jalout)战役中,他们甚至战胜了不可一世的蒙古远征军!此后在安纳托利亚两次战胜奥斯曼土耳其,挫败其登陆埃及的企图;不过1517汹涌而至的土耳其人最终还是在开罗附近击败马姆鲁克,征服了埃及。
          见图

          俄罗斯公国骑兵 公元13世纪

            1236年,蒙古大军在拔都率领下进行第二次西征,历时七年,横跨亚欧平原,征服东欧,包括不里阿耳(伏尔加河中游萨马拉市)、斡罗思(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拔都在伏尔加河下游,建萨来城(今阿斯特拉罕市),作为封国首都,称钦察汗国。

            俄罗斯众公国不得不沦为附庸,虽然保持了自己的社会制度,但军队的组织方式完全模仿蒙古。除了每年向钦察汗国进贡之外,北方还有虎视眈眈的瑞典、立陶宛人和条顿骑士。只有较大的公国,如诺夫戈罗德和波斯科夫等有能力抵御频繁的侵袭。

            此前,俄罗斯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众公国的集合体,虽然11世纪的时候已经有了系统的封建经济模式,但与西欧的并不相同。后者的土地归国王所有,领主拥有的不过是使用权和征收赋税权;俄国的骑士同样从主君的手里领取封地,但有完全的土地所有权,即使转投别的领主,他的封邑会一起转入新的公国领下。毕竟在西欧耕地面积极为有限,而俄罗斯实乃苦寒之地。

            在蒙古西征前,各公国骑兵部队叫做Druzhina,据说这名字最早来自某位王子的近卫队,不可考。其成员叫做Druzynik,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但到12世纪的时候,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大贵族根本不去部队报道,学徒兵反成了主力。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十人为班(desiatniia),百人为排(sotnia),千人为连(tisiach),其中基辅、诺夫戈罗德和莫斯科公国拥有最大的兵力。

            俄罗斯的敌人主要来自东南方,亚洲草原上诸多的游牧民族时不时来劫掠一番,即使在蒙古征服后依然如此,所以俄罗斯骑兵的装备更加向东方靠拢:带头巾的锁子甲,外披打泡钉的硬皮鳞甲,但头盔的式样来自拜占庭,图中这种叫做kapalin。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俄罗斯贵族的因循守旧,这种装扮从13世纪到16世纪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基辅罗斯与拜占庭相邻,各方面都受到它的影响,从骑兵装备来看,尖盔、大盾、鱼鳞甲,都能见到拜占庭骑兵的痕迹。在战术上,罗斯骑兵不仅学习拜占庭,也向他们的中亚对手学。在基辅罗斯强盛时期,它的军队成为抵挡中亚游牧势力向拜占庭和欧洲渗透的一道屏障。其实我觉得罗斯骑兵在对付游牧骑兵时还是有经验的,他们与勇猛的突厥部落(如佩奇聂格、波洛伐奇等)没少交手。13世纪,由于连年内战,国家几乎崩溃,又遇上当时势头正猛的蒙古人,结果大部地区被蒙古占领。不过在这一时期,罗斯骑兵在楚德湖仍然击退了条顿骑士;北方,在诺夫哥罗德也击退了瑞典人。

          见图

          勃艮底骑弓手 公元1475年

            中世纪快结束的时候,法国的工业中心已经转移到佛兰德尔,勃艮底地区不再像过去那么显赫。1472年,当公爵想召集人马的时候,他只得到了2524名骑兵,此外还有807名贵族穷得没钱购置马匹。当时大胆查理尽量想重整声威,加强封建集权的力量,一系列徒劳无功的努力之后,他决心效法先人,组建一支常备军,Compagnies d’Ordonnace。

            此项计划1471年开始筹划,1472年动手实施。根据法令,征召1200名武装骑兵,3000名骑弓手,600名骑弩手,1000名徒步弓箭手,2000名长枪兵和600名火枪兵,共8400人。但是,因为预算严重超支,这种构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于是,他只能对现有部队进行改编。

            1473年,新法令对部队的编制、作战方式重新进行了整理。规定了部队中最小的战斗单位叫做分队(lance),由六名骑兵(矛、剑、扈从各一,骑弓三)和三名步兵(弩、矛、火枪各一)组成。六个这样的分队组成一个小队(chambre),四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squadron),四个中队组成一个连队(company)。一个满员的连队应该有900名士兵,其中600名是骑兵。

            事无巨细,士兵的装备也有严格规定:分队中的枪骑兵应当准备三匹马(另两匹给扈从和用剑的骑兵),必须自己购置马鞍和坐骑护头的马盔(chanfron),马鞍和马盔上要装饰有蓝白色的羽毛图样,自己的铠甲上也要标上朱红色的圣安德鲁十字。骑弓手自然要有弓,此外要有30支箭,一把双手剑,一把匕首。弓箭手身穿蓝白相间的夹克,同样要画上圣安德鲁十字。

            这项法令还规定了大伙儿的工资水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骑士的工资是15法郎(包括他的两个侍从,不算在战斗编制中),骑弓手5法郎,火枪兵和弩兵4法郎,长枪兵2法郎。

            从一定程度上,这项法令提高了军队的正规化,1475年勃艮底公爵手下有1741名骑士和4062名骑弓手(其中1377名是英国人)。这支部队取得了不少胜利,但1477年的南茜战役标志着他们的没落,一千多名骑弓手由于大胆查理的胡乱指挥而丧生。
          见图

          #1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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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雇佣兵 14世纪中期

              从14世纪到16世纪,意大利有众多雇佣兵队伍,抱着祖传的枪戟或是十字弓,纷纷到西欧撞运气。最大一个跨国公司叫compagnie di ventura,他们出租的士兵叫做condottieri,后来变成了雇佣兵的代名词。这个单词最早来自拉丁语的condotta,指的就是佣兵公司与各国权贵签订的合约。热那亚、威尼斯和米兰的商人可谓无孔不入,他们不仅提供士兵,还包括扈从、装备、马匹和资金,只要能换回更大的利益。

              Condottieri与别的公司略有不同,他们的老板自己就是雇佣兵。成立者是德国来的骑士von Urslingen,普罗旺斯的教士Franciscan Fra Moriale,和一位英国冒险家Hawkwood(其人最早是个伦敦的裁缝,后来居然受勋成了爵士)。闲话不说,他们最早为教皇效劳,在意大利北部打了一仗,战胜了加斯科涅和布列多尼(都是法国地方)贵族的佣兵部队,获得一定的名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书,这场战役1380年发生在Mariano of Alberico da Barbiano,拗口的很,据说是为了收回几笔烂账。

              为了财富或是荣誉,佣兵们转战各地。他们的雇主大多是一方领主,虽然拥有自己的部队,但多数由农民组成,战斗力一般。于是转向雇用职业士兵。而公司负责佣兵的选拔和训练,并从雇主手中接受佣金,这笔钱用于支付工资、购买装备、公共基金,最后剩余的存入银行。雇主可以指挥佣兵作战,要承担饮食起居,但完全不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合同是双向性的,佣兵们有权选择主顾。合同上必须注明有效期限、佣金额度和服务项目。

              比方说,1448年,米兰公爵签了一份八个月的合同。上面注明,公司会提供700名枪骑兵,500名步兵,每个月必须定期支付6000福林(当时国际上通用的一种钱币,今天匈牙利的货币单位)。此外,每个枪骑兵的装备需要40个金币。 Condottieri公司与别的外国雇佣兵队伍不同,他们有良好的军纪。因为长期在固定的地区活动,需要当地人的支持,所以他们禁止任何扰民的举动,保持着良好的声誉。

              当时米兰是欧洲最大的盔甲生产地,出产的盔甲被称为米兰式样。当时雇佣兵身穿的盔甲多半都标着米萨利亚(Missaglia)家族制造的字样–遍布米兰大街小巷的车间一大半是这个家族的产业。

              1420年,第一批量产型的骑兵全身甲在此问世,今天已是收藏者追寻的珍品。15世纪中期雇佣兵把种种新型的装备介绍到世界各国,无形中推动着工业的发展,刺激了科技的进步。

            图中这名骑兵的头盔形式较简单,米兰式也有带活动遮面甲的头盔。

            蒙古骑兵 公元13世纪

              蒙古民族是匈奴民族的后裔,不知道什么原因和什么时候,改称蒙古。他们居住在以不儿罕山(肯特山)为中心的荒漠地带,四周有斡难河(鄂嫩河)、怯绿连河(克鲁伦河)、土兀刺河(土拉河)。广袤无垠的草原和恶劣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极其伟大的战士,每个蒙古男子都是优秀的骑士和箭手。沙漠地带,水草有限,为争夺牧场,部落间不断的攻杀和劫掠,每个孩子都掌握了娴熟的马上本领和作战技巧。与欧洲同时期的骑士相比,蒙古骑兵有项素质最为可贵:协同与合作。

              这点从狩猎上就能看出来,冬天快来临时,整个部落的男子被组织起来参加捕猎。每个人都无条件的服从首领的命令,为避免惊走野兽,整支队伍保持绝对的沉默,所有交流只能通过眼神或者手势,这样可以持续好多天。发现了猎物也是有计划的从四周围拢,不慎放走野兽的人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蒙古族从15岁到60岁的成年男子必须参军,自备马匹、武器、粮秣、装具,甚至随身携带帐篷,渡河用的羊皮气囊。蒙古的长弓初速高,射程远,在远距离给人以巨大杀伤,使以近距格斗为主的欧洲军队无法抵挡。他们乘骑的蒙古种野马身材矮小,跑速慢,越障碍能力也远远不及阿拉伯马。但却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的马,对环境和食物的要求极低,可以长距离不停地奔跑,而且无论严寒酷暑都可以在野外生存。每人有三到五匹坐骑,可以长途奔袭,有时也是食物来源。他们在战争中获得财富,平均分摊战利品,攻城掠地的成就感保持了旺盛的斗志和近乎无限的征服欲望。

              蒙古骑兵的战略战术先进而明确,即大规模大纵深的分进合击,穿插迂回。这恰巧是欧洲沿用几百年的步兵方阵的克星–队形严整的方阵虽然具有强大的正面攻击力,但机动性极差,从侧后方施加一次突击即告土崩瓦解。并且,蒙古人从中原汉族那里学会了火药武器的制作工艺。他们用发石车与火炮对坚固据守的城堡轰击,一炮击碎襄阳的城楼,至于不知火药为何物的欧洲人就更加惊慌失措。

              所有这一切锻造出13世纪最令人生畏的军队,蒙古精骑一时所向无敌。从华北平原到高加索山脉,从阿拉伯半岛到多瑙河流域,从临安到巴格达,从地中海到爪哇岛。铁蹄所到,当者无不披靡。
            见图

            枪术比赛用铠甲 16世纪初

              关于这种枪术比赛的起源还是扑朔迷离,一般认为,这种比赛起源自罗马军人的比试,Ludus Trojae,在这种比赛中,两组士兵进行模拟的格斗。

              枪术比赛在英语中有两个单词,一个是Tournament,一个是Joust,这个概念困扰了我很久。前不久终于明白,前者指的是多人对多人的模拟对抗,后者指的是骑士一对一的单挑比赛。

              枪术比赛常常是表演性质的,用于重大的节日庆典,国王或者大的贵族都有举办比赛的权力。最早于九世纪出现在法国,关于这种比赛的种种规则也由法国的骑士Geoffroy de Preuilly创订,很快这种宏大的场面被各国的贵族所模仿,流传到德国、英国、甚至拜占庭帝国。参加的人数没有上限,记载中最高多达2000人。时间也没有限制,大伙儿尽兴而止,可以延续数日。开始时,使用的盔甲和武器与军人的标准配备并无二致,直到13世纪后半期,专用的铠甲才问世。

              如同神话小说中的场景,这种比赛常常在城堡前的空地上进行。划成长方形的场地事先用篱笆围起来,参观的宾客四下团团围坐,特邀的贵宾有专门的帐篷或包厢。举办人和裁判则站在城堡上,居高临下的观看整个赛事。事先有人检查参赛者的装备,然后掌旗官唱出姓名,骑士们鱼贯入场。先是单人的打斗,然后是双人的对抗,最后众人一拥而上。

              他们的武器被称为Courtesy Weapon(谦恭的武器),减小了杀伤力,骑枪取下枪尖,刀剑没有锋刃,即便钉锤等打击武器也要去掉尖角。比赛到一方落马即可,当然,掉地上的那位如果不服,有权要求徒步战斗,直到失去战斗力为止。胜利者从皇后,或者列席者中地位最高的那位女士手里接过奖品,无疑是种莫大的荣耀。

              虽然处处小心,伤亡还是频频发生。为此教皇和国王时时颁布禁令,停止枪术比赛,尤其在十字军时代。但始终没能全面停止这种比赛,为了减少危险性,14世纪的比赛场用众多纵向的篱笆隔离,两名骑士在相邻的长条形场地中面对面冲刺,用交错的瞬间决出胜负。

              尽管如此,灾祸还是发生了:1559年,法国的亨利二世在比赛中不幸身亡。对手的长矛刚刚好穿过头盔上的眼缝,这位国王痛苦的呻吟了四天,最后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被利器穿脑而死。

              此后,除德国外,枪术比赛在欧洲大陆几乎绝迹。值得一提的是,枪术比赛的许多项目倒是在以后的骑兵训练中保留了下来,如在飞驰的坐骑上射箭、砍木桩,用骑枪挑圆环,等等。正式的比赛到17世纪才稍有复苏,但这个时代更加讲究敏捷的身手与优雅从容的气度,力量型反而落了下品,枪术比赛渐渐被马术比赛所取代。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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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骑兵Ginete 16世纪初

                1492年,哥伦布的远航队在中美洲附近的洋面上发现了一系列群岛,今天的海地和古巴沿海岛屿,他将其命名为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并且以西班牙王室的名义占领此地。

                19年后,大名鼎鼎,或者说恶名昭著的西班牙军官荷南・寇蒂斯(Hernán Cortés)到此服役。
                1518年,这位了不起的探险家带着570名士兵、10门炮和16匹马踏上了征途。他的前面是墨西哥,更远处的广袤大地从未被欧洲文明翻种过,一切都蒙着神秘的面纱–阿兹特克帝国。

                他们使用的马匹是从欧洲运来的,原产自西班牙南部行省安达卢西亚,那里是欧洲马、非洲马和阿拉伯马血统混合的地方。寇蒂斯有11批公马(其中2匹是如图的杂色马),5匹母马。这些马属于军官和轻骑兵Genetes(也作Genitors),这个名字来自他们使用的摩尔风格的生殖器型(Genitor蕴含这个意思)的皮盾。他们使用的武器主要是直剑和长矛,也有人装备着十字弓。铠甲以轻装为主,少数军官有胸甲,士兵还是鳞甲,或者就是图中这种内部缀钢片的袄甲,戴着壶型头盔(Morion)。

                1521年,寇蒂斯成功击破了当地人的抵抗,他称这些土著为印第安人。凭借着游说、欺骗、分化、屠杀,西班牙的殖民者终于站稳了脚跟。当然,要归结于火药武器的使用和骑兵的威慑力。须知,在此之前,中南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从不知马为何物,骑兵在他们眼中简直是半人半马的怪物。第二年,他得到了增援,850名士兵、15门炮和86匹战马加入了远征队。于是西班牙人征服了今天的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地区,这块领土被称为Nueva Espa?a,即新西班牙,寇蒂斯被任命为该行省的首任总督。

                1533年,他的继任者弗朗西斯克・皮萨罗(Franciso Pizarro)带着180人、2门炮和27匹马挺进秘鲁,彻底摧毁了印加帝国。1538年Gonzez de Jeliauesada征服了哥伦比亚。

                虽然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彼此敌对,他们在战斗中注意的重点倒是相同的:一方尽量保护骑兵;一方竭力想俘获这种奇特的动物。印第安人最终还是得手了,1598年,当Juan de Ornate穿过今天美国的新墨西哥州来到堪萨斯的时候,他没有看到一匹马。但短短五年时间后,差不多所有印第安战士都骑在马上作战。最强大的两个部落叫做阿帕奇(Apache)和科曼奇(Comanche),熟悉直升机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特别中意花斑马,哪怕是纯色马,也硬是被绘上花哨的图案。

              侦察任务一般由轻骑兵担任,但在西班牙,这一工作也常常由全身披挂的重骑兵来干。
              下图16世纪的西班牙轻骑兵,手持带有摩尔风格的圆盾

              黑衫骑士 16世纪中期

                16世纪中期,施瓦兹堡(Schwartzburg)的图林根领主冈特(Günter)建立了他的骑兵队,叫做Schwarzern Reitern,即黑衫骑士。他们几乎就是近代骑兵的原型,强调火力和机动性。在德语中,Ritter(Reiter)是骑者的意思,但很快就成了骑兵雇佣军的代名词。16世纪50年代,曾有不少人被德国的容克贵族雇用,随着宗教战争的扩大,西班牙、意大利、法国也相继出现他们的身影。

                亨利八世也曾经雇用过这些骑兵,在英语称为Swarte rutter。他们穿轻便的盔甲,使用武器最早是3米长的骑枪,顶端是宽刃的枪尖,下方有条横向的小枝,类似我国钩镰枪的原理。备用武器轮机枪,算是德国人的发明。这种火器很快成了骑兵的主要装备,一直到16世纪为止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黑衫骑士的作战单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队,排成紧密队形,保持20-30的横列。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发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由于是雇佣军,黑衫骑士没有固定的穿着方式。可以简单的披件锁子甲,也可以穿厚重的全身甲;可以戴图中这种轻盔burgonet,也可以戴无面甲的morion。装备的手枪尺寸较大,称为Faustrohre式样。在德语中,faust指fist,拳头形状;rohre即tube,管状。Faustrohre就是握把球形,枪管圆筒状的手枪。枪管长50公分左右,重3公斤,发射的铅弹重30克。有效射程在20步以内,当然,子弹在45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的。

                每名骑兵通常携带两到三支手枪,两支插在马鞍前桥旁的枪套里,一支挂在右腿上。正规雇佣兵使用的数量翻倍,马鞍旁四支,两边大腿各挂一支。他们常穿着黑色的盔甲,倒不是为了什么威风煞气,而是为了防止擦得满身锈迹,黑衫骑士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16世纪,纽伦堡出现了第一支燧发枪――转轮枪,我觉得这对骑兵来说应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刻,从此骑兵的作战方法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燧发枪的诞生,骑兵终于拥有了能够在飞驰的马背上射击的火器。转轮枪诞生之初,并不是作为军队的制式装备(这很正常,事物的发展总要有个过程吧),只是一些贵族骑士用作防身武器,最先大量列装转轮枪的骑兵,可能正是这些黑衫骑士。作为雇佣军,他们的装备很杂,几乎不存在装备制式的问题;又由于以战争为业,使他们很快认识到转轮枪的价值,因此,转轮枪能够迅速在他们中间传播开来。

              黑衫骑士的盔甲没有统一标准,个人按习惯装备。即有如图这种披一件简单的锁甲,也有穿全身甲的,但他们几乎都配备有多把转轮枪,少则四五把,多则七八把,俨然一座火药库。

              匈牙利轻骑兵 15-16世纪

                匈牙利的历史学家在整理古代宫廷纪录时,曾发现一张有趣的清单,上面罗列着十五世纪后半期,匈牙利国王马希亚斯一世科维努斯(Matthias I Corvinus 1458-1490)的雇佣军名单。里面提到一种轻装骑兵,装备长矛、剑、合成弓,坐在东方风格的马鞍上(继承自安瓦尔人),穿着文艺复兴时代色彩绚丽的外套,高冠上插着羽毛,左手持泪滴型的盾牌,这种军人被称作Hassar。

                其实类似装备的骑兵很早之前就出现了,不仅仅在匈牙利,还有波兰、立陶宛、波希米亚等东欧国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呼。就匈牙利而言,Hassar原指响应国王征召的战士,只在马希亚斯一世统治期间,这个名词专用于轻装骑兵,于是约定俗成,周边国家都接受了这种称呼,Hassar就专指轻骑兵。

                至于这个单词本身从何而来,有很多种猜想。有人说是安瓦尔的功绩,有人说是拜占庭的遗产,不一而足。许多历史学家相信,这个词来自匈牙利单词husz,即二十。根据当时的规定,每个贵族在战时必须根据农奴数量的二十分之一提供士兵,同样道理,二十个自由市民中必须保持一人服役,二十个渔夫中必须有一个加入海军。马希亚斯一世废除了这种不可靠的拉壮丁制度,用雇佣兵为主体建立起匈牙利的军队,其中包括波希米亚的步兵,德国的重骑兵,更多的就是匈牙利轻骑兵Hassar。

                虽然匈牙利在整个欧洲战争史中并不占据很重要的席位,但值得指出,没有哪个别的国家同骑兵的联系有匈牙利来得密切!这块土地被称作欧洲的门户,一支支游牧民族从这里进入欧洲腹地,匈奴、安瓦尔、马扎尔、鞑靼,每个种族都在这里留下优秀的战士和作战技巧。匈牙利并没有众多山岳河流,地形一马平川,自古以来,所有的征服或保卫都是在马背上进行的。代代累积的经验,极大影响了轻骑兵的作战特点,快速、迅猛,一旦加以数量,匈牙利轻骑兵可以成为中世纪的战略性打击力量。

              16世纪的匈牙利轻骑兵,其使用的武器就是战锤,这让他在近战中能与重骑一较长短。他的盾牌属泪滴形,这种形式流行于东欧、巴尔干和土耳其。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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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绳枪骑兵 16世纪

                  火绳枪arquebus是从14世纪的手枪发展来的,拉长了枪管以增加射程与精度。这个名字来自德语中对火绳枪的称呼hakenbuchsen,直译的话,应翻成勾枪。关于这个来历,通常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最早的火绳枪长两米,重30公斤,专门用来防守城池。使用时勾在城头挂着的圆桶上,以减小后坐力。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当时许多轻型火器的握把弯成勾状,由是得名。俺这里只加介绍,不作评论。

                  16世纪早期盛行的火绳枪如图所示,枪托用胡桃木、桦木或者枫木加工而成。枪管长1.5米,最早用青铜铸成,后来改良成铁制。枪机很简单:一个S型的钳子夹着火绳(在硝基类溶液中浸过的麻绳),绳头正对一个扁平的火盘。弹药通用的口径为12-20毫米,早些年用的是石弹,后来改用铅,再后来用铁。就图中这种长身管的步枪而言,使用的弹丸是铁芯的,外面包裹铅衣或者销制过的山羊皮,以便装填。但即便如此,最熟练的工匠每小时只能装填40发子弹。盒装火药的问世简化了这个过程,每名士兵随身携带12个小木盒,每盒装着供一次发射的火药(12这个数字据说象征着耶稣的12门徒)。起爆火药则装在牛角或者细颈瓶中,挂在火枪手腰间。通常两个人才能伺候一杆火枪,后来慢慢的,一个人也开始勉为其难……

                  最好的火枪产自德国,射程远达400步。当然实战中的有效距离要小得多,撇开它有限的精度、笨重的设计,火绳枪的侵彻力远在长弓或十字弓之上,被欧洲各国的君王所关注。于是在骑弓兵,骑弩兵之外,出现了火绳枪骑兵,他们使用的枪械更加轻巧,赋予的作战使命是辅助进攻,或是掩护撤退。

                  由于他们在远距离作战的特性,这些骑兵的防护向轻型化发展。最早有头盔、胸甲、护鼻、护腿,到17世纪时,就只剩下头盔而已。与骑兵部队一样,他们佩带一柄直剑作为近身防护。转战各国的雇佣兵相较之下是不折不扣的军火库,除了长长的火绳枪之外,他们还在腰间或者马鞍上挂六把手枪。

                  图中的枪手穿着胸甲,这种款式同样是德国人的发明,叫做pferdschützenharnisch。肩膀上的褶块叫做tauplbrust,是那时流行的做法,据说可以防止跳弹。

                Stradiotti轻骑兵 16世纪

                  十五世纪的威尼斯是个富裕的共和制城邦,控制着亚德里亚海的航线和东岸的广袤地域,这要归功于她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强大的海军。1453年土耳其人攻克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倾覆。善于钻营的威尼斯人乘机攫取了爱琴海上的众多岛屿,进一步稳固海上防线。此刻威尼斯的势力达到顶峰,城邦有二十万公民,而整个统治领地下共有二百五十万人口。因为她的富庶,威尼斯可以毫不费力的保持一支常备军,并在敌人登陆之前就将其摧毁。

                  土耳其人的西进不可阻挡,他们有两种应付手段:首先,把舰队交给强大的海盗指挥,这是自古以来陆上强国对抗海上强国的良方妙药;其次,鼓动巴尔干地区的众多弱小民族沿陆路寇边劫掠。主要有阿金希人(Akinci)、德里人(Deli)和鞑靼人(Tartar),威尼斯不胜骚扰,无法应付数量众多的轻骑突袭,于是决定”以夷制夷”。1470年,他们开始雇佣希腊和阿尔巴尼亚的轻骑兵Stradiotti(也作Estradiotti,stradiotos在希腊语中是战士的意思)。这些人懂得游牧民族的惯用战术,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各中高手。

                  Stradiotti被组织成100-300人不等的小单位,分布在各个城镇,潜伏在土耳其人可能入侵的路线上。他们的行动快速果断,成功阻止了西罗马的厄运在威尼斯重演。随后,意大利众金融城邦如米兰、热那亚、比萨、希耶那都组织了这种轻骑兵部队,统一称为Stradiots。成员除希腊人和阿尔巴尼亚人外,还增加了克罗地亚人和匈牙利人。

                  这些雇佣兵在此后的意大利战争中大放异彩。1495年在Fornovo,2000名Stradiots从后方突袭,全歼了法国人的后勤和后卫;1509年在Agandello,轻骑兵最大的一股包括多达3000名Stradiots;1525年在Pavia,500名Stradiots从法军左翼突入,从而赢得了整场战役的胜利。当然,雇佣兵的忠诚总是维系在金钱上,没钱支付工资的城邦就得用另一种方式赔偿。1480年,那不勒斯的1500名土耳其籍雇佣兵哗变,在城中大肆劫掠后离去。

                  他们的装备很杂,因为来自不同国家,只有克罗地亚人坚持使用当地的一种宽刃剑叫sciavona,别的雇佣兵则有什么用什么,盔甲混合了东西方的特色。长矛是标准配备,此外有人用东方的合成弓,有人用威尼斯产的枪弩;有人用西班牙式的直剑,有人用叙利亚风格的马刀。当时的意大利是民族的大熔炉。

                瓦拉几亚骑兵 1575年

                  罗马尼亚的原住民来自何处已不可考据,他们自称为Valchs,这个单词在塞尔维亚语中,指的是牧牛人。不管怎样他们先后建立起三个国家:1324年开始的瓦拉几亚(Wallachia);1359年开始的摩达维亚(Moldavia)和15世纪初开始的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吸血伯爵的故乡)。但国力过于弱小,打一开始就是匈牙利的附庸,后来成了匈牙利、波兰、奥地利和土耳其逐鹿的战场。

                  15世纪初,奥托曼帝国把爪子伸向瓦拉几亚,当地老百姓由一位王子带领进行抵抗,与童话中主人公应当具备的贤明无缘,伐尔德・特皮斯(Vlad Tepes 1418-1456)王子号称刺穿者(Impaler), 他把战俘和反对者统统穿在木桩上,看他们慢慢在痛苦中咽气。土耳其人很快学会了这招,广泛报复到天主教徒身上。最后提一下,上述王子正是吸血伯爵德古拉(Dracula)的原型,想想《惊情四百年》片头交待的背景吧。

                  最后瓦拉几亚还是被征服了,反抗活动时有发生,大小领主拉着队伍跑山里打游击,这种韧性维持了好多年。一直到1595年的Calugareni战役,他们终于赢得了胜利,此时游击队已经全由骑兵组成,从16世纪后期的一些雕刻中,可以大概估摸出瓦拉几亚骑兵的外貌。

                  他们大多是轻装骑兵,衣着类似俄国人或匈牙利人,留圆胡子,高高的皮帽上缀着羽毛,少数人有锁子甲和小圆盾。装备与马术基本是向土耳其对手学的,除了训练战马漫步、小跑、疾驰之外,罗马尼亚人发明了独一无二的马术:一般的马总是四蹄交替前进,他们的坐骑可以同时迈出一侧的两条腿,就像骆驼一样。这种恶形恶状的习性至今还能在罗马尼亚山民的牲口中看到,其用途不明。

                  从16世纪末期开始,瓦拉几亚骑兵成了雇佣兵。一部分在土耳其军队中服务,一部分效忠于土耳其的敌人–波兰、匈牙利和俄国。他们用牛头做标志,以中队(sotnia,在俄语中是百的意思)为单位,波兰军队中最多曾有20个这样的中队。与土耳其人一样,他们在很长时间内拒绝使用火器,装备长矛、马刀、合成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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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斯科Boyar骑兵 16世纪末期

                    十五世纪后半期开始,俄罗斯军队的成分渐渐由武装农奴变为世袭贵族(Boyar)。与西欧一样,这些职业军人同样为他们的领地偿付着义务。部队中的贵族体系在伊万四世(1530-1584)统治期间达到顶峰,沙皇对广大中小贵族承诺领地,从而控制军官队伍。 在1550年,1078名贵族被赐予莫斯科近旁的领地,这些领主号称“特选千人众”,对沙皇宣誓永久效忠,中高级军官便来自这个阶层的贵族家庭。其他地方的贵族构成军队的主体,但多为下级军官。

                    这种贵族组成的骑兵部队,十六世纪末大概数量在25,000人左右,当然只是指常备军。一旦需要,这支队伍随时可扩充至40,000到50,000人。他们使用的装备具有浓烈的东方特色:外面穿锁子甲,拜占庭风格的尖顶头盔,前臂戴着护臂。贵族的铠甲上常常镶金嵌银,装饰着毛皮和宝石;扈从则没有这些防具,穿着打泡钉的衣服,勉勉强强能抵挡弓箭。他们使用的武器有长枪、标枪、弯刀、钉锤,到十六世纪末期逐渐开始装备手枪,但最基本的武器还是合成弓。

                    俄国人骑马的姿势类似今天的赌马比赛,马镫高,双膝也收得高。这样的姿势很适合射箭,却不利于抗击长枪的冲击。并且,俄国马相对来说体型较小,所以俄国骑兵尽量避免正面突击,采用的战术更多是突袭或以多取胜,将敌人包围起来,从四面射击而不用正面交锋。与欧洲的骑兵部队相比,俄罗斯骑兵的编织比较松散。百人为中队,千人为团。若干个团组成骑兵师(polk),全军六个师,分成前卫(perodovoi polk)、左翼(levoi polk)、右翼(pravoi polk)、主力(bolsoi polk)、预备队(smorozevoi polk)和斥侯(ermaulni polk)。每个师使用不同颜色的矛旗,但图案多为圣乔治十字。
                  见图

                  龙骑兵 1630年

                    17世纪上半期,30年战争的瘟疫在欧洲肆意蹂躏,哈布斯堡王朝和心怀不满的英法之间,终于爆发全面大战,雄心勃勃的古斯塔夫二世带领瑞典踏进欧洲腹地,加尔文派和路德派的教徒在四处发难,土耳其贵族的内讧日益严重,俄国熊从波兰手中抢走了乌克兰。就在这样混乱的舞台上,龙骑兵作为新生力量开始确立自己的地位。

                    这个兵种最早出现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意大利战争,法国人占领了皮特蒙德(Piedmont),为了对付随时可能在后背出现的西班牙人,当时的法军元帅de Brissac命令他的火枪手跨上马背,于是就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机动步兵。当然这种步兵只是把马用作运输工具,作战时依然徒步,正是今天机械化步兵的原型。至于龙骑兵dragoon这个词的来历,则有两种说法:较流行的一种认为,当时该兵种使用的队旗上画了一头火龙,这是从加洛林时代(或者更早拜占庭就有)开始的传统,龙骑兵由是得名;另一种认为,当时他们使用的短身管燧发枪被称为火龙,龙骑兵来自这个典故。

                    荷兰人在1606年就组建龙骑兵部队,瑞典人则在1611年,但成团建制的龙骑兵肯定是在30年战争中诞生。他们的编制和装备与步兵并无二至,须知,当时骑兵以中队为最小单位,每个中队都有旗手和号手;而龙骑兵和步兵则以连为基本单位,有各自的旗手和鼓手。每团龙骑兵有10到15个连队,每连100人;这样一个龙骑兵团比普通骑兵的编制大很多,后者的团很少超过500人。

                    17世纪上半期时,龙骑兵的装束与步行火枪手相差无几,把鞋袜换成了靴子马刺而已。依然带着帽子,因为不用进行马背上的格斗。只有军官才有手枪,士兵除了火枪之外,就只有一柄直剑护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装备中包括一把小鹤嘴锄,步行时用来钩住缰绳。奥匈帝国的龙骑兵部队直到1625年还编有骑马的长戟兵。他们使用的坐骑也矮小、廉价,比不得正式骑兵的高头良种。在训练科目中,很少有教马上射击的,更不用说冲锋突刺了。

                    唯一的例外就是古斯塔夫二世的部队,其作战使命就是为骑兵部队提供延伸的火力支援,所以瑞典龙骑兵很少下马作战。
                  见图

                  奥斯曼帝国骑兵Sipahi 15-16世纪

                    在土耳其奥斯曼帝国中,骑士制度也是建立在封邑的基础上。他们的骑士叫做Sipahi,从苏丹手中接过土地,附带接受的条件就是战时必须响应征召。随从、马匹和武器自备,年纪大的,可以用一定数量部下代替服役(数量取决于领地大小及土地上税收多少)。无法履行义务的领主将被剥夺封地。

                    较小的领地,年产1,000到20,000银币(当时土耳其的通用货币叫akchy)的称为timar,领主叫timargi;年产20,000到100,000银币的称为zeamete,领主叫zaim。根据收入的多寡,领主须得征募相应数量的随从。Timargi每收入3000银币,Zaim每收入5000银币,领主们就必须拥有一名手下并提供装备。这种随从被称为gebeli,大多来自战俘和死刑犯,也有领主们购买来的奴隶,这点同埃及的马姆鲁克骑兵相似。由于根据财产收入募集军队,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军力总是超过实际需要。因此,当主君死后,他的领地一部分由子孙继承,一部分则派给他的部下,这些翻身的咸鱼渐渐成为新的领主。

                    从十五世纪开始,随着土耳其人的西进,有些帝国疆域内的天主教徒也成了领主。1469年,在波斯尼亚行省(其实应该是sancak,当时帝国的行政单位),共有111名天主教的timargi;1476年,在Smederevo行省,信奉耶稣的领主比信奉安拉的还多;在十六世纪早期,黑塞哥维那行省中有3000多名天主教领主。这些数字在不断增长,偏偏这些区域都是战事频繁的火药桶。奥斯曼苏丹毫不妥协,在反复的严令下,大多数领主最终皈依伊斯兰教,不愿服从者也有,带着发的战争财悄然引退。

                    这些领主组成帝国军队的中坚力量,十六世纪时,共有四万名领主登记在案。他们的作战单位叫alay,大概一千人左右;长官叫alay-bay,掌管全队的名册,在每次战斗前点名。十分之一的领主可以轮到不用出征,负责维护后方的治安并打理同伴的领地。

                    最精锐的部队当属六千人的王室部队(alti boluk),以不同颜色的三角矛旗为标志,分成六队:左右两翼贵族旗队(ulufeciyan),左右两翼外国佣兵(querba),重武器队(silathar)以及精锐中的精锐–全由领主子弟组成的sipahi oglan。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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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兵用铠甲 1560年

                      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马克西米利安款式的铠甲风行一时。受晚期文艺复兴的影响,铠甲的装饰也越加复杂,每个部件都被重彩描绘。骑兵铠甲根据不同的用途,渐渐分成三条支流:战斗用,枪术比赛用和游行阅兵用。

                      与前两者相比较,阅兵铠甲使用的甲片更薄,以便后期加工。分量减轻了,穿着也更舒适。为了装饰,可以说动用了当时所有的工艺手法:首先是雕凿,直接用尖头的工具在铠甲表面镂出图样;然后是蚀刻,用于细部加工以达到圆滑的边缘效果,当然,要保留的地方事先须涂腊;接着是浮雕,用锤子上上下下敲出凹凸错落,使花纹更有立体感。图中这具盔甲看似银黑相间,其实那种黑色是金的镀层。当时还没有电镀;为了防锈,德国的工匠发明了黄金的搪涂法goldschmeltz:

                      首先用高温融化铜锌合金(少量),并不断加入水银搅拌均匀,最后混入研细的金屑(大量)。然后把这种金属浆液浇在盔甲表面,使其顺着纹理自然流淌,等水银全部蒸发,合金就形成坚硬的镀层附在盔甲上,由于在这过程中需要不断加热,所以金色并不明显,往往呈深蓝或是黑色。最后在凸出的花纹上裱以银箔嵌上金线,并用麂皮打磨抛光,整个过程才算大功告成。

                      这种精细的工艺品是中世纪宫廷仪式上的一道亮色,也是骑士贵族化的象征。比如1560年布伦兹维克(Brunswick)大公与布兰登堡的海德薇格(Hedwig)公爵家联姻,提前两年宣布婚礼,西班牙、奥地利和德国的作坊一起开动,生产总共100套这种奢侈的铠甲,其中甚至包括了给小孩子量身定做的装具!制造这些铠甲的都是不折不扣的大师,如Jorg Sorg(1517-1564),他的作品基本全是欧洲君王的收藏,就连他当年的草稿和素描都是今天拍卖行中的珍品。

                      图中这具盔甲在因斯布鲁克被发现,还只是半身而已,作者Kunz Lochner。

                    克罗地亚骑兵 1630年

                      奥斯曼帝国咄咄逼人的北进在十六世纪末到达了巅峰,与神圣罗马帝国以militargr?nze相隔,这条军事上的分水岭沿着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边境构成,维也纳的皇帝早在十五世纪就开始建立这样的外线防御。基本的思路是这样的:沿着边境分布众多坚固的城堡与支撑点,一旦土耳其人大举入侵,克罗地亚的贵族和老百姓就能依托城墙坚守,并在防守战中消耗对方的机动力量。

                      1527年,匈牙利大公斐迪南一世当选成为克罗地亚国王,他向贵族们保证,会在克罗地亚驻扎一支常备军(在此前都是民间义勇军),包括1000名骑兵和200名步兵。当时情况是这样,不断来犯的土耳其人虽然无法占领克罗地亚,但已有很大一部分边境居民被捋走成为奴隶,农田被践踏,市镇被烧毁,当地经济近乎崩溃。奥地利皇帝则让逃亡来的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瓦拉几亚人定居在这些边境省份,于是这些民族自发建立了类似义务兵役的动员体制,从18岁到60岁的男子都要接受军事训练。作为回报,他们得到居留权,得到房屋和土地,以及免交赋税的待遇。他们参加的队伍有两种,一种叫Vojna Krajina,即边境守备队,是常规部队;另一种就是民兵。

                      守备队大多由克罗地亚人组成,骑兵则由大量的外国人和克罗地亚贵族组成。尽管常年争夺与拉锯使这片土地贫瘠不堪,面积也减小不少,克罗地亚还是成了一个巨大的要塞。所有平民都被武装起来,频繁的战事让农民们学会了突袭和伏击,还建立了对维也纳的绝对忠诚。渐渐的,这个地区所有百姓,不管祖先来自何处,都被称为Croat,即克罗地亚人,德语中的Croaten。

                      凡是奥地利在欧洲参加的战争中,都能看到克罗地亚人的身影。三十年战争中他们充当雇佣兵,大约有一万名左右骑兵装备火枪为皇帝效力。后来克罗地亚骑兵就成了哈布斯堡军队中轻骑兵的代名词,此时来源已经驳杂很多,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甚至波兰人都加入进来。1638年的时候,总共有19个“克罗地亚骑兵营”,人数在25000-30000。

                      这种骑兵以快速迅捷、勇猛果断著称,常参加一些地下活动,如侦察偷袭破坏敌后补给线,所以在西欧军队的说法中,克罗地亚人也有掠夺者的恶名。1635年,路易八世也建立了几个克罗地亚营――the Royal Cravats,皇家旗队。
                    见图

                    英国保皇党骑兵 1642年

                      英国内战爆发的原因,主要源于王室与中产阶级的严重对立,更具体说,就是君主地位与议会权力之前的矛盾。查理一世需要更多的赋税,而议会不加批准,于是冲突逐渐升级,当然此外还有外交和宗教政策上的种种对立。

                      为了保卫他”神赋的君权”,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召集他的军队,他的外甥,莱茵的鲁普特亲王(Prince Rupert of Rhine 1619-1682)来到英国,带着八个骑兵连,总共五百人。于是他被任命为骑兵的总指挥官。早在1618年,三十年战争在大陆肆虐的时候,古斯塔夫二世的骑兵战术运用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为各国所接受和效仿。鲁普特曾经在瑞典军队中服过役,于是把这些实用的技巧带到英国。

                      第一次战斗发生在1642年9月23日,在波维克桥(Powick),鲁普特凭这点兵力击溃了埃塞克斯公爵的前卫部队,共计骑兵8个连,龙骑兵10个连,杀伤150余人。(似乎小打小闹……注意:当时虽然都用连作单位,但称呼是不同的,骑兵连称为troop,龙骑兵则用步兵连的叫法company)。这些保皇党的骑兵使用瑞典人的作战方式,但素质跟国会军一样低下。一旦接战就自行其是,根本不理睬指挥官的号令,追击的时候总是拈轻怕重,追着人家的辎重队穷追猛打。这种恶行终于在1945年的纳斯比会战中遭了报应,鲁普特的骑兵过早脱离战场,断送了查理一世以后的声名。

                      保皇党的骑兵大多由英国贵族组成,就个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相较国会军而言)。埃吉山的战斗以王军的小胜告终,从而打开了通往伦敦的道路,举国震惊。当时克伦威尔写信给约翰・汉普顿上校说:”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而敌人的部队都是绅士出身的青年人。你想这些卑微的人在精神上敢向那些具有荣誉、勇气和决心的绅士们挑战么?”

                      王军的骑兵全是轻骑兵,装备与大陆的标准相符。基本武器是一柄直剑(tuck),不少人还带一把细细的长剑(rapier,当时他们使用的款式叫做Pappenheimer,可能是纪念在吕岑战死的帕本海姆元帅)。两支手枪插在马鞍旁的抢套里,有燧发枪也有轮机枪。浅黄色的皮外套是标准穿着,外加一件胸甲,软帽下面有铁箍的护头,腰带红色或者玫瑰色。

                      每个骑兵团有六到八个连,总共三百人左右。依照标准的话应该有五百人,实际上只有少数精锐部队达到满员,比方说福斯伯爵和莫里斯亲王的卫队。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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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伦威尔铁骑军 1645年

                        在英国内战中,西北的省份大致拥护国王,而东南方商业和制造业发达的省份则站在国会一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北方的一些大城市也在国会的控制下,而南部的贵族大多支持国王。总之,全国六分之七的人口向着国会,包括几乎所有的中产商人,这些人担负着主要的财政税收。于是叛军占有财力物力上的优势,可以轻易的招募军队,哪怕是雇佣军。

                        在埃吉山失利后,克伦威尔这么告诉汉普顿上校:”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所以你首先应使部队具有精神,否则失败是毫无疑问的。”(Your troopers are most of them old decayed sevingmen and tapsters and such kind of fellows… You must get men of a spirit that is likely to go as far as gentlemen will go, or else I am sure you will be beaten still…)

                        1944年的冬天,已经被任命为骑兵总指挥的克伦威尔开始重组他的部队。骑马的火绳枪兵,或者说马上的长枪手差不多完全被裁撤了。他们的打扮与王军相差不大,皮衣外面罩着胸甲,戴壶形的头盔。使用单面开刃的长剑,有时用传统的战斧。装备手枪,偶尔有军官扛着一杆长长的马枪。

                        铁骑军最大的优点就是纪律严明,这个绰号(Ironside)是鲁普特亲王送给克伦威尔的,后来成了他部队的称号。倒不是指士兵穿的铁甲,而是指他们的坚定顽强。在单打独斗中这些人也许不是正规骑士的对手,但作为一个整体却行动得更有效率。加入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虔诚,于是铁骑军以清教徒为主,任何时候都被克伦威尔牢牢抓在手中。
                      见图

                      瑞典骑兵 1632年

                        三十年战争开始于1618年,以“掷出窗外事件”为标志(皇帝的钦差被捷克新教徒扔出窗口)。斐迪南二世与天主教同盟在开始阶段节节胜利,1629年,丹麦都被打败。哈布斯堡王朝开始在波罗的海南岸建立海军,这严重影响到瑞典的优势地位,在英法的一再劝说下,北方雄狮参战。1630年,伟大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as Adolphus)率领15000人的瑞典部队在波美拉尼亚(Pomerania)登陆,两年时间内横扫德境未逢敌手。天主教的垄断被打破了,日尔曼也脱离了奥地利的控制,这样的战功连拿破仑都为之心折。并且,这位国王拥有每个军人都羡慕的归宿。1632年当他在吕岑战死后,他的部队狂热报仇,赢得了会战的胜利,那时候已经有十五万人在瑞典的旗帜下战斗!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写道:“古斯塔夫是天生的军事领袖,他对军队的合成、调度和系统运用能力至今无人能出其右,撇开战略层次,他在组织和战术领域显然更加出色。”瑞典的军事改革深入彻底:实行义务兵役制,组建训练有素的常备军;压缩部队编制,把步兵团从2000~3000人减至 1300~1400人;改进武器装备,部队装备先进的轻型铁炮和火枪,并建立团属炮兵;改行新的军需供给制。早在1617-1629年对波兰的战争中,这种体制就表现出极大优点,成了后世欧洲军队的模本。

                        当时的欧洲共有四种典型的骑兵,最重型的是穿四分之三甲的胸甲骑兵,古斯塔夫认为,相较其表现来说,这种骑兵太过昂贵;轻骑兵在与火器的对抗中已显得力不从心;火绳枪骑兵主要为胸甲骑兵提供火力掩护,数量较少不能独当一面,价格也较高;倒是龙骑兵,古斯塔夫认为这种骑马的步兵有更大的潜力。

                        于是瑞典骑兵部队就两种骑兵组成:龙骑兵取代了火绳枪骑兵,提供延伸的火力掩护;轻骑兵则成为突击的主力,装备剑和手枪。当然也有少数的瑞典贵族穿着胸甲,但不足以引起整支部队的面貌。

                        这样,瑞典骑兵就是所谓的中型骑兵,他们穿简单的胸甲,戴一顶壶盔。装备两把手枪,使用的直剑也比别国的长。他们冲锋时规定用佩剑,第一列的骑兵才允许使用火器,最后一列骑兵作为预备队。每个骑兵营由8个连组成,每连125人。实际上,每个营总是从4个连到8个连不等。

                        瑞典骑兵部队中最好的士兵来自芬兰,被称为Hakkapelis,这个名词来自他们在战斗时的呼号(大笑),意思就是”把他们剁成排骨!”
                      见图

                      帝国胸甲骑兵 1630年

                        长达41年的战争结束了,西班牙与荷兰终于在1609年达成脆弱的和平。相当一部分荷兰的富裕省份如尼德兰从此获得了独立,荷兰人在战争中成长起来。为了对抗当时欧洲最强大的西班牙方阵,荷兰人在摩利士将军(Maurice of Nassau)的领导下,加速完成骑兵部队的改建。为数1200人的11个支队全部换装热兵器,8个支队使用手枪,3个支队使用火绳枪,重甲骑兵甚至放弃了长矛。这种革新在1597年的Turnhout战役中取得了回报,依然使用骑枪和长戟的西班牙人被打得溃不成军。

                        当时的中欧,从荷兰到波兰之间的广袤疆土中,散布着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众多半独立联邦,一直以来听命于维也纳的君王,史称神圣罗马帝国。嫡系的士兵为了与地方部队相区别,在腰部或肩上披一条鲜红的绶带,在头盔或帽子上插一段橡树枝。他们骄傲的自称Imperialists,帝国军。

                        注意到荷兰邻居的巨大成就,帝国胸甲骑兵也放弃了笨重的长矛,代之以两把手枪。此时的火器更轻巧更可靠,步兵编制也发生变化,一半装备火绳枪,另一半装备六米长的枪戟,用来对付骑兵冲击。

                        日尔曼人的装甲技术始终走在全欧洲前面,此时的铠甲去除了多余装饰的部分,重点加强胸、背和头部的防护,由于冶炼技术的进步,总体重量反而有所增加。现存最重的铠甲收藏于奥地利,足有42公斤。这些盔甲表面不再修饰,也不像过去那样要求密不透风,因为最大的威胁已不再是近身的刀剑,而是日益精确的火枪。

                        这些胸甲骑兵在三十年战争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古斯塔夫二世太过强大,他的光芒使同时代的名将们黯然失色。帝国军最有名的元帅当属帕本海姆(Gottfried Pappenhaim 1594-1632)和华伦斯坦(Albrecht Wallenstein 1583-1634),他们虽然在吕岑会战败北,但并不是种耻辱。帕本海姆往往将一千人的骑兵分成十列,缩小突击正面,力求达到更持久的突破效果;而华伦斯坦则把千人的骑兵排成六行,放在队伍最前面加强首次突击的力度,这种做法更为成功。
                      见图

                      哥特重骑兵 公元4世纪末

                        在德国西北部Dümmer湖的发掘工作结束后,考古学家共发现了三种不同马匹的骨架:东方草原产的小型马,东欧平原的中等体型马,以及较大的骨骼,推断属于中北欧高温带品种,从冰川纪过去后这种马出现在北欧的森林地带,大约3000多年前才为人驯养。

                        公元2世纪时,大量的哥特人开始涌入罗马帝国东北部,关于他们骑兵的记载开始积累起来,提到了大型的坐骑,以及哥特骑兵的作战方式:他们骑马进入战场,然后下马步行作战;即使战死,马也会静静的停在那里,等主人重新站立起来。这不仅是因为长期的训练,也是驯良的天性使然。所以每次骑兵作战时,总有步兵跟随。一旦骑手战死,就有名步兵上前接管马匹。

                        当哥特人大量进入黑海沿岸地区并与当地的苏美尔人、艾伦人结盟后,北方民族的作战经验与伊朗平原上的游牧文明进行了一次融合。他们学会了精湛的控马技术,但没有照搬萨桑重骑兵那样全身的防护。哥特的战士简单的戴一顶头盔作为防护,只有少数有钱人和酋长才有勉强的硬皮甲。他们装备北非式样的直剑,若干支标枪。从此后哥特骑兵成为独立的作战部队,在各次战役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身后也不再有步行的”备用骑手”跟随。

                        公元378年,在Adrianople战役中,西哥特与亚伦的联军,共计由20000名骑兵和30000名步兵,战胜了罗马皇帝瓦伦斯(Valens)率领,包括10000名骑兵30000名步兵的八个军团。哥特的骑兵从中央突破对方的防线,然后背后展开,配合突进的步兵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分割包围。

                      安达卢西亚轻骑兵 公元10世纪

                        就地理而言,阿拉伯是位于亚洲西南方的半岛,长约2300公里,宽约2000公里。中央是广袤但贫瘠的阿拉伯高原,两端分布着茫茫沙漠,没有固定的河流。只有靠近海岸的地区,才能偶尔见到绿洲。温差极大,白天可高达45℃,到夜晚又剧降至零下6℃。缺乏耕地和贵重金属,阿拉伯半岛对于四处扩张生存空间的中世纪各民族显然缺乏吸引力。虽然在一系列的变迁中,亚述、巴比伦、埃及、波斯、马其顿和罗马的统治者先后踏上这片土地,但争斗的场所仅限于靠近地中海的狭长地带。而本地土生土长的阿拉伯人世世代代安于这种恶劣的环境,偶尔会有械斗或劫掠,他们没有军队的概念。

                        已有的考据资料中很少有阿拉伯人骑马的纪录,亚述和波斯时代保存下来的少量典籍说明,他们多数骑骆驼或者驯服的野驴。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突袭了一支从加沙到麦加的商队,他的队伍有314人,骑着72头骆驼,但只有2匹马。就算当时最富庶的城市麦加,全城有750头骆驼,不到100匹的马。至于战马传入阿拉伯世界可能是通过叙利亚和也门,这两个地区长期被波斯人统治。639年阿拉伯入侵埃及时,队伍中有了3000名也门骑兵,可能是半岛上最早骑兵的战例。

                        此时的马匹多半来自近东或者欧洲,阿拉伯人开始把马作为正式的坐骑,速度慢的骆驼则成为运载工具。由于沙漠地区的缺水少食,并且绿洲村落散布疏落,就要求坐骑体格健壮,有长力,进食少,总之就是要吃苦耐劳。于是经过几个世纪有计划的选种配种,精心的培育加上恶劣环境的锤炼,今天的阿拉伯马已经成为纯种马的代名词。

                        “龙种马出西海中,有鳞角,牝马有驹不敢同牧,被引入海,不复出。”这是元人常德对阿拉伯马的评价。图中的阿拉伯轻骑兵出现在公元10世纪左右,在穆斯林统治的安达卢西亚地区,即今天的西班牙。
                      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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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西米利安铠甲 16世纪早期

                          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铠甲的制造工坊已遍布整个欧洲。德国和意大利不再是盔甲制造业的中心,各国的君主从这两地引进熟练的工匠,意大利与德国的生产工艺与技术革新也随之传入欧洲各地。当时的大城市,如伦敦、巴黎、里昂、波尔多、布鲁日、安特卫普等地都以盛产铠甲著称。

                          16世纪的前三十年中,最流行的铠甲全身布满着放射状的槽线,或凹或凸,这种铠甲被称为马克西米利安式样(Maximilian).当然,后来渐渐的把同一时代所产的铠甲都叫成这个名字,以至混淆了概念。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于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这位皇帝对铠甲的制造有异常浓厚的兴趣,1504年他甚至在因斯布鲁克的宫殿中建造了一间完备的作坊。

                          毋庸置疑,这种铠甲是由米兰款式和哥特款式发展衍变而来。但不清楚其出发点是什么,究竟为了增固前者,还是为了软化后者的线条。据推测放射状的槽线源于哥特式铠甲中复杂的转角,最早是浅浅的凹纹,1510年之后变成明显的线条。在1520年后,意大利就停止生产这种花哨的图样,只有德国还有制造。但也仅限于德国而已。在欧洲其他国家,表面光滑的铠甲占绝对多数。

                          16世纪以后的铠甲使用块状的板甲来防护四肢的关节接合部,弥补了哥特式样的缺陷。头盔也固定到了肩膀上,此外还有革新:双层装甲和铰接装甲终于问世。用这种措施不仅增强了原先铠甲的防护水平,而且可以灵活的调整改变装甲的外形,使穿着更加贴身舒适。

                          马铠的分量也相应加重,大型全身防护的装甲流行一时,装饰的图案与骑士铠甲相匹配。在德国,马的头盔上佩有专门眼罩,这种眼罩限制了马的视野,所以它的举动完全听从骑士双腿的控制。当然,这种眼罩只应用于枪术比赛而已。
                        见图

                        军士 公元14世纪

                          军士Sergeant可以有很多含义,就封地制度而言,指的原是骑士的家臣,他用提供服役的方式从主君那里获得一块土地。当然,不一定是军事上的服役,可能是后方的勤务,甚至繁琐的农活。现代历史学家所说的军士,则指除骑士以外的所有士兵。

                          在12世纪时,军士也骑在马上作战,他的装备与骑士相似,但稍为轻便。当时的绘画作品中,骑士总是有他的侍从跟随着,只戴一顶简单的头盔,左手持盾,右手握剑或长矛。这些人就被称为sergeant,或者叫satellite和client。法令规定,两个军士必须提供相当于一名骑士的服务;但频繁的战事使骑士的数目急剧减少,非骑士的战斗员在军队中比例逐年增加,于是军士的地位慢慢提高,他们的定义也渐渐模糊。到13世纪,所有的骑兵,不管有什么头衔,都被称为man-at-arms,武装骑兵。

                           随着纹章学的兴盛,军士将主君的标志或徽章刻画在自己的盾上,三角旗和外套上,有钱的大贵族一次可以装备七八百个侍从,身穿统一服装。总的来说,军士与骑士的人数比例总在1:1到2:1左右。法国的菲利普・奥古斯特平时养着257名骑士,267名军士,但1214年的Bouvines战役中他征召了2000名骑士和5000名军士;蒙特福德的西蒙爵士在1213年的Muret战役中,手下有270名骑士,500名军士;1264年,英王亨利三世的队伍中有500名骑士,1000名军士;至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中,爱德华三世共有1200名骑士和1743名军士。

                          在战斗中,军士常常与骑士混编在一起作战。但法国人有另一种做法,他们常把军士组成第一阵,率先出击,等把对方的防御软化后,第二波的骑士再发动突击。

                        步兵打扮的侍从,但从靴子上的马刺可以看出他还是骑兵。

                        侍从分两种,一种是高级侍从,常年跟随骑士,在战场上是要一起参加战斗的,这种侍从能够升级为骑士,当然也有不少因为费用问题而终生担任侍从;另一种是初级的,多为一些没经验的年轻人,担任相当于勤务兵的工作。
                        见图

                        #11558
                        头像法力路
                        参与者

                          再来一张十字军骑士。可以看出中世纪欧洲骑士的盔甲,是以鱼鳞甲和锁甲为主,图中这种带护鼻的尖顶盔是当年维京扩张时在欧洲推广的。另一种流行的头盔就是水桶盔。

                          另外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图中的骑士并没有在靴子上装马刺,实际上大家可以看到我前面发的图中,除了英国准枪骑兵(16世纪末)和哥特式全身甲(15世纪)外,几乎都没有马刺出现。这反映了中世纪骑兵作战的一大特点:下马作战,在讨论骑兵的帖子中我们经常会讨论这个方面。大家可以和我以前发的图比较一下。
                          见图

                          终于搞定了,哎――
                          以后如果还有好的骑兵复员图,我还会陆续补充

                          #11559
                          努塔瑞努塔瑞
                          参与者

                            真是好东西啊,详实、系统的资料
                            强烈建议MS收到主页里
                            我已经征求贴主同意了

                            #11560
                            头像法力路
                            参与者

                              亚述骑兵 公元前7世纪
                                三千年前,还没有马鞍和马镫,只用缰绳控制马是件很高深的技巧,那时的骑手坐在光屁股的马背上。他们的脚高高蜷起,这是个极不舒服的位置,所以当时的缰绳很短很硬,不仅用来控制马还当成把手,马嚼子很长很宽,即使骑手用力拉缰绳,也不会将之拖出来。长时间的使用这种缰绳毫无疑问的会损伤坐骑的牙口。

                                关于亚述骑兵的形象我们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石雕上面找到,最多的是尼尼微出土的狩猎场景。从公元前9世纪到7世纪,亚述骑兵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Assurnasiraphli 二世(883-59BC)的浮雕描述了不着盔甲的轻装弓箭手,牵着两匹马。一般认为这些马缺乏持久力,于是骑手不得不频繁的更换坐骑。浮雕中的骑兵总是有个副手,在主人射箭时,他在后面牵着马匹。那时亚述骑兵的武器以弓箭与标枪为主。

                                Tiglathpileser三世(745-27BC)的时代,亚述骑弓手终于穿上了盔甲,极大增强了近战能力,作用日加明显。

                                Assurbarnapal (668-26BC)的时代,亚述军队中有三种骑兵:轻骑兵,由亚述帝国统治下的游牧民族组成,装备弓箭和标枪;骑弓手,身穿硬皮甲;重骑兵,装备长矛和剑,负责近战接敌。

                                于是骑兵逐渐取代战车的地位,而后者变得越加笨重,四匹马拉的战车最后成了步兵的运载工具。

                                图中的亚述弓箭手出现于帝国晚期,马的高度用当时的标准说是14手长,大概就是150公分左右。马的颜色是典型的阿克汗-特克马,今天在土库曼一代还有这样的品种,也是伊朗马的近亲。

                              佛里吉亚重骑兵 公元前5世纪
                                亚洲与欧洲通过一座大陆桥相连,小亚细亚。土耳其人称之为安纳托利亚,这块土地肥沃而动荡。大概在公元前八世纪的时候,一群北方来的少数民族进入了这块土地,建立了他们的王国,他们自称为佛里吉亚(Phrygia)。

                                这个四处劫掠的民族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赫梯帝国的解体,他们又被后来的史学家称为吕底亚人。 这块土地是丰饶的,这里的居民充分利用上天的厚赐开发了各种矿藏。其中最重要的是银金矿,一种金和银混合的矿物,当地人用这种”白色的金子”制成了世界上最早的钱币。货币的发明导致贸易的繁荣,吕底亚王国富强一时,尤其是前612年亚述灭亡之后。英语中说”像克罗索斯一样富有”(rich as Croesus),这位国王在位时,是王国的全盛时期。征服了希腊在小亚细亚的所有城市。

                                公元前547年,克罗索斯率领的吕底亚军队与居鲁士二世(Cyrus II)率领的波斯帝国军在Pteria进行了一次会战。战后,克罗索斯派使者去德而斐请求神谕。圆滑的女巫说一个帝国将会陷落,于是他便断定波斯帝国的末日到了,于是在边境上不断集结部队。结果居鲁士绕过防线,直指首都萨迪斯,吕底亚遂告覆灭。

                                波斯在小亚细亚设立了好几个行省,其中一个叫佛里吉亚。过去两个世纪,考古学家一直在这个地区挖掘,得到的成果极大的说明了吕底亚的昌盛。其中有好些前五六世纪的花瓶和陶器上刻有战士的雕刻。他们的头盔和盾牌经过很好的装饰,可能是贵族的用具。这种盔甲的式样就被称为佛里吉亚,克罗索斯的军队中有大量的希腊雇佣军,所以这些装备上可以见到很明显的希腊风格。

                                关于当时骑兵的数量、战术都已不可考据,可以肯定的是,骑兵由贵族组成,步兵多为希腊人。

                              波斯重装骑兵 公元前4世纪
                                大流士一世(Darius I)的墓志铭是这样写的:”我是伟大的骑手,优秀的猎人,我无所不能。” 很难得,古代的君主对自己如此总结,但也说明了骑兵的地位已经极大的提高,帝王都开始骑马作战。打猎依然是贵族们的娱乐,但在伊朗平原上追逐猎物要求精湛的骑术。

                                波斯骑兵的武器还是传统游牧民族的样子:轻骑兵用弓箭,重骑兵用两三支铁头的标枪,以及一柄短剑。在希波战争之后,大概五世纪左右,三米的长矛开始装备部队。

                                大流士二世死后,他的两个儿子争权。小居鲁士,当时是吕底亚的总督以及驻小亚细亚波斯军队的司令,决定用武力排除他兄弟Artaxerxes的继承权。公元前401年,他率领13000名希腊雇佣兵(都是步兵)、2600名骑兵和数量不详的波斯步兵,从佛里吉亚首府萨迪斯出发,直指巴比伦。Artaxerxes的军队有6000名骑兵和30000名步兵,双方在首都西北的克纳科萨(Cunaxa)相遇。

                                一开战,希腊雇佣军就击溃了对方的左翼,居鲁士将部队投入这个缺口,于是政府军的右翼也随之崩溃。小居鲁士亲自率领600名精选的骑兵突入对方的本阵,这样的气概极大的震慑了对方。以至于被他一路直插中央,杀死了对方的指挥官,杀伤了自己的兄弟。但不幸的,小居鲁士被一支意外飞来的标枪结果了性命。失去雇主的希腊人不得不撤退,在波斯骑兵的追击下,只有6000人最后渡过了黑海。

                                这幅图画取材自雅典历史学家Xenophone的记述,小居鲁士的卫队都是重装骑兵,他们的装备带有浓厚的希腊风格。头盔上插着马鬃,鳞片状的胸甲和胫甲,装备着希腊式的短剑和铁头的标枪。战马的面门顶着一条护额,前胸挂着青铜的鳞甲。

                              斯基泰骑弓手 公元前4世纪
                                斯基泰人出现于公元前八到二世纪的游牧民族,在顿河与多瑙河之间,黑海以北。此前一直居住在伏尔加河流域,不断的迁徙中,他们与萨拉逊人、凯尔特人不断接触,吸取了多种文化包括希腊文化的特点,在征服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公元前七世纪,他们翻越高加索山脉,进入亚述北部。作为其盟军,他们参与了对埃及的战争。前612年,斯基泰人与巴比伦,倒戈毁灭了亚述帝国。

                                前512年左右,大流士一世开始了对斯基泰的战争。他征服了色雷斯,用浮桥渡过了多瑙河,根据西罗多德(Herodotus)的描述,波斯军沿着伏尔加河北上。斯基泰人没有组织大规模的抵抗,他们一路缓慢撤退,毁坏农田,填塞水井,留给敌人的只有白地千里。在补给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大流士终于退回亚细亚,在撤退中产生了数倍的伤亡。

                                考古学家在斯基泰人的墓穴中找到了大量波斯战利品:复合弓、长矛、标枪、斧、剑、匕首,以及许多铁片青铜片,可用来制成鳞甲。全身披挂的战马殉葬在主人身旁,即使是女性墓中也堆放着武器。 他们的鳞甲用皮革为底,上面覆盖的鳞片层层相叠,每块盖着下面一块的一半长度,这种致密的防护措施主要用于胸甲、头盔、膑甲和马的围裙。

                                斯基泰人最拿手的武器是合成弓,长80厘米左右,用马鬃或者动物的肌腱做成弓弦。发射的箭通过弦的张力和弓身的弹力双重加速,以至斯基泰弓的射程远达400步。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每分钟可以射十箭,如此密集发射的箭雨加上淬毒的箭头极具杀伤力。

                              努米底亚轻骑兵 公元前3世纪
                                今天的阿尔及利亚北部和突尼斯西部,古代被称为努米底亚。这里曾经居住着一个游牧民族,被称为柏柏尔人(Berber),他们以部落为单位分布在大漠各处。最强大的两股是东部的Massyli族和西部的Masaesyli族。公元前三世纪的时候,努米底亚为迦太基统治,每年向这个奴隶制国家提供轻骑兵作为雇佣军。

                                前218-201年的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努米底亚分成两派作战。最早属于迦太集阵营,Masaesyli的酋长锡法克斯(Sypax)废除了国王马西尼沙(Masinissa),于是后者投向罗马一方。 在202BC的撒玛会战中,汉尼拔的3000名努米底亚轻骑兵最早发动了冲击,但西庇阿拥有4000名骑兵和马西尼沙的6000名努米底亚雇佣军,靠着骑兵和运气,罗马赢得了地中海的支配权。

                                一个世纪过去了,罗马人踏上北非,努米底亚开始面临被征服的命运,最后一任国王Jugurtha的组织了最后的抵抗。前110年的卡玛(Clama)会战中,崎岖的地形让罗马的军团作战失去了用武之地,倒是土生土长的轻骑兵和北非矮种马如履平地。罗马人最后靠着人数和厚重的甲盾,将对手挤到一处,限制其机动性,最终取得胜利。努米底亚民族的概念从此消失。

                                努米底亚轻骑兵擅长于侦察、追击、埋伏和快攻,他们的装备很简陋:两三支标枪,一支轻矛,防护也仅有一面皮盾。但每人有两三匹换乘的坐骑,根据李维(Livius 罗马历史学家)的记载,努米底亚人可以在高速奔驰时,从一匹马跳上另一匹马。发出狂野的吼叫,能连续几次发动冲锋。当然,如果是正式会战的场合,他们后面要有步兵支援,以便在撤退的时候提供掩护。

                                根据李维的描述,努米底亚人是”黑皮肤人种,穿短裤和无袖的束腰外衣。骑壮实迅捷的北非矮马,不用笼头,只靠一根短缰绳,或者靠呼喝吼叫。” 没有足够的资料说明,他们作为雇佣军在欧洲作战时的装束。到了相对较冷的气候下,想必会像汉尼拔的士兵一样披上斗蓬或兽皮吧。

                              罗马重骑兵 公元1世纪
                                在内战结束后,罗马军队完成了重组,骑兵已经是正规军队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一世纪时,罗马的公民参加重装步兵,是25个军团的主力。骑兵主要由高卢人和西班牙人组成,也就是因为出身的缘故,骑兵总在会战中作为辅助军种。

                                每个军团的骑兵部队(alae)大约有300人左右,以组建地的名字命名,比如Ala Noricum,Ala Petriana,Ala Longiniana(天知道都是些什么地方)。每支部队都有独立的标志,刻在节杖和盾牌上。这些标志多为动物的形象,旁边加上各种装饰。扛军团节杖的士兵叫做Vexillarius,扛大队节杖的士兵叫Signifers,阅兵的时候他们走在整个步兵方队的前面。

                                骑兵大队是真正的作战单位,但罗马军团中也编有一些”骑马的步兵”,叫cobortes equitatae,他们担任巡逻、护卫、侦察和其他辅助性任务,类似于后世的龙骑兵。

                                罗马重骑兵的装备多少已经制式化了,他们穿鳞甲(lorica squamata)或者链甲(lorica bamata),带着大型的护肩。他们的头盔分成好几种款式,比方说Gallic,Sassanian。本人不知怎么翻译,可能是高卢式样和萨克逊式样。图中的这款来自Dolanus墓碑上的雕刻(恕在下鄙陋,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哪个努斯对得上这个名字*_*)

                                骑兵武器是传统的罗马短剑(gladius),或者凯尔特式的长剑(spatha),挂在身体右侧。他们还备有一支轻质长矛,可投掷,可捅搠。战马也比较低矮,150公分左右高,与同时代的坐骑一样,背上铺块毯子,绑上皮质的马鞍,但没有马镫。

                              同伴骑兵(Heteroi) 公元前330年
                                马其顿最精锐的重骑兵被称为同伴,通常人数在1800左右,所有的成员来自于马其顿的王亲国戚。

                                整支部队分成八个分队(créme de la créme),每队两百人,国王的卫队有四百人。分队编有四个小队(tetrarchia),各有49人。分队的指挥官叫ilearch,小队的指挥官叫tetrarch。 为什么会有49这么古怪的数字,很简单:站队的时候小队长在最前面,后排三个骑兵,再后排五个,以此类推,最后一排十三个,整个小队就是49人。

                                这样的三角队形是腓力二世发明的,使骑兵队可以方便的向左右两翼回旋,比波斯骑兵传统的直线形站队具有更高的机动性。每次转向时,只要将马头拨过四十五度,三角形的边就成为最前一线,第一排有七名骑兵,第二排有六名,以此类推。每两人中间空开一段距离,不影响后面的同伴冲击。四个小队排成一线,他们的站位就像尖利的锯齿;若干道这样的锯齿就是马其顿骑兵的突击队形。当然,这需要严明的纪律和高水准的训练。每个分队的同伴都来自同一个省份,他们用同一颜色的披风和旗帜,在战斗时可以高呼家乡的名字。

                                基本来说,马其顿骑兵的装备与希腊人的相差无几,但是带护沿的头盔是典型的马其顿风格。马上披挂着的狮子皮或豹皮是当地的特产,可见于希腊化时代遗留下的石雕。几个世纪后,罗马的统治者还要马其顿人和色雷斯人进贡兽皮。

                              #1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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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者

                                波斯萨珊骑兵,公元前3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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