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肯恩与魔戒之王

作者:紫晶
发表日期:2002-07-16


前两天看到留言板上网友Zechs提出,希望紫晶翻译《魔戒之王》刊登出来。当时我回贴子说该书已经翻译过了。其实还不止于此,台湾的万象和联经两家出版社早已各自翻译了该书,并在港台地区发行。当然,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恐怕想买到此书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也准备刊登几章(前七章),聊慰众位网友。当然,刊登的不会是全文,否则出版社还不把我毙了!

本来要登也很容易,无非是排排版而已。但想到大家多半对《魔戒之王》并不是很熟悉,我冒冒失失地登出来,大家读得索然无味,岂不败坏了此书的大名?!所以写了此文,对《魔戒之王》及其作者托肯恩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您也可以参看奇幻文学简介一文,里面也对《魔戒之王》作了一些介绍。

通常我们所说的魔戒之王(The Lord of the Rings,奇幻爱好者一般简称为LotR、LOR或LR)其实是一套三部曲(Trilogy):旅伴(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s)、双塔(The Two Towers)和国王回归(The Return of the King)。它的作者即是奇幻文学界堪称泰山北斗的约翰·罗纳德·瑞尔·托肯恩(John Ronald Reuel Tolkien,简称J.R.R.Tolkien或JRRT)。

托肯恩(1892.1.3-1973.9.2)出生于南非的布洛丰坦(Bloemfontain)。4岁时因为父亲去世而举家迁回英格兰,所以他的童年几乎全是在英国度过的。他一帆风顺地从小学到中学,在1915年23岁时从牛津大学毕业。前两天紫晶逛到某个老外的站点,就看见他声称他去了托肯恩上过的爱德华国王学校(King Edward's School)旧址,言语中颇为自豪的样子……也许对魔戒之王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托肯恩后来正是在牛津大学任教,但1915年他刚毕业时可没留校任教(呵呵,资历不够?)而是参军去打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参军时正值著名的索姆河战役。对他很不幸,但对我们来说很幸运的是他因为患了“战壕热”而在医院里待到了大战结束。正是这段在医院的日子里,他开始了他最初的写作生涯。

战后,他成为了一名语言学家。他是1918-1920年版的新英语词典(the New English Dictionary)的编委,可见他学术造诣之深。但他更以研究盎格鲁-萨克逊(英国古名)语系著称,这使得他广泛接触英国以及北欧各地流传的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其实这也是他从小就有的爱好。这种对语言和神话传说的爱好无疑对他后来写作魔戒之王有着很大的影响。

他的业余爱好之一是根据他自己对古代语言的知识发明语言(够酷!据说他一共发明了十五种语言!)。在魔戒之王中,他就为精灵们(Elf,相当于罗德斯岛战记中的妖精)创造了一门完整的精灵语言,从字母到文法,无不详细得让你甚至产生出一种学习这种精灵语的欲望。呃,事实上,有位叫鲁丝(Ruth S.Noel)的女士确实这么作了,还出了本书介绍她学习精灵语的心得(老外一个个都挺酷的,呵呵)。

托肯恩对语言的研究也使他写作的词句极富韵律,朗朗上口。大家不妨试着念念下面这小段文字:

Those days, the Third Age of Middle-earth, are now long past, and the shape of all lands has been changed; but regions in which Hobbits then lived were doubtless the same as those in which they still linger: the North-West of the Old World, east of the Sea.

我举的这段文字并不是最能体现托肯恩语言韵律美的段落。在魔戒之王中,托肯恩大量运用了诗歌这一体裁。但中文译本中歌谣部分的翻译实在是……唉,不说也罢。

大家还可以发现,托肯恩写作的另一个特点是他用的词句都很简单,恐怕也是紫晶所见过的最适合我们这些半吊子英语读的奇幻小说了。一个原因是他对语言的精通;另一个原因则来得比较……怎么说呢?有延续性吧。这是因为托肯恩最先写的并不是魔戒之王三部曲,而是另一本更像童话的《小矮人历险记(The Hobbits)》。这本书于1937年他45岁左右时出版。

故事的主角是毕波(Bilbo,一个哈比Hobbit,魔戒之王中主角弗洛多的表叔)。过着舒适生活的他不幸地被甘道夫(Gandolf,灰衣魔法师)挑上,迫不得已(加上内心小小的渴望),他们与十三个寻找财富的矮人(Dwarf)展开了寻宝之旅,终点则是有最后一条龙之称的Smaug所守护的孤山。途中他们遇到了巨大的蜘蛛、充满敌意的精灵、狼群等各种危险,也结识了许多朋友。毕波更因缘际会地在与咕噜姆(Gollum)的一场生死赌赛中得到了至尊魔戒(当然在本书中还没有说到它是至尊魔戒)。最后Smaug阴错阳差地死在人类弓箭手手中,但矮人却占据宝山,并不惜与人类开战。但在毕波和甘道夫斡旋及地精(Goblin)来袭下,人类与矮人合作击溃地精,但矮人首领和几个矮人却战死。最后大家分了财宝,毕波在家乡成了神秘致富的传奇人物,直到魔戒之王系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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