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三的下午,太阳很大。我懒洋洋的斜坐在七个奥铢酒馆的黄杨木椅子上,背靠这那张长长的,略显破旧,有着无数一磅重酒杯敲击留下的环形印记的吧台前,慢慢的啜饮着手中那一大杯清凉的麦酒。然后笑盈盈的看着克拉克对着一大堆闲人在长篇大论。和往常一样,在第三杯麦酒下肚后,涨红了脸的克拉克开始结结巴巴的想酒馆里的那一堆忠实的听众灌输他的信仰:“天神凯伦丁是至高无上的善神,只有虔诚的信奉他,才能不受邪恶的侵害。以他无上的名为证,我将尽我的全力扫除一切邪恶,即使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说完后他一般是以喝完手中那杯酒,然后醉到来结束他的讲话。

克拉克是个圣骑士,也是我的好兄弟。即使他有不少不太符合圣骑士标准的地方,比如爱喝上两杯什么的。但我一直认为他狂热的虔诚是和他高超的战技一样不容怀疑的。在以往无数次战斗中,他打击邪恶生物的能力不止一次的救过我们两个,不过我还是不太相信这是凯伦丁的加护。和大多数失去信仰的野蛮人战士一样,我只相信手中那把沉重锋利的双刃斧,在我看来克拉克每天祈祷礼拜和我打磨斧头的过程没什么区别。

“再来一杯!”我转过头去,向酒保巴斯德招了招手,要了杯麦酒。这里的麦酒清凉爽口,而且每杯只卖七个奥铢,这就是这个酒馆为什么得名的原因了。“您的酒,先生!”巴斯德殷勤的将酒送到了我身旁。往常他绝不会用如此的敬语和我说话,所以我知道他一定有求于我。果然,在递给我酒之后他就迫不及待的凑到我耳边小声的问:“克拉克说的是真的吗?”“什么?”我喝了口酒,漫不经心的回答道。“就是你们要去参加屠杀恶龙的行动呀!”巴斯德用他那条肮脏的围裙擦了擦手,然后说:“我押了五百个奥克赌你们赢,你们可不要让我失望呀!”巴斯德眼睛都笑的眯成了缝,拍了拍我的肩膀,难得一见大方的说:“这杯算我请的了!”

“谢谢你,老伙计!”我向他举了举杯子,一饮而尽。然后猛然站了起来,摇晃着身体提起了斧头,巴斯德下意识的退后了两步。这里的麦酒虽然没有家乡的蜜酒有劲,可是喝多了一样会让人头脑发热。我一下跳上了桌子,突然扯开了上衣扣子,露出钢铁般的肌肉,高举着斧头向所有人喊到:“明天!我,还有克拉克也将加入到屠龙者的行列中去!”酒馆里所有的人都为我们欢呼,他们用羡慕的眼神看着七英尺高威风凛凛的我,让我在恍惚中觉得现在那箱“国王的宝藏”就摆在我左边,而华兰士的第一美女简蒂尔·斯达维跪在我右边一样。

华兰士虽然一向不是个毫无战乱的地方,但在红龙“灼热”迁移到这个地区前,情况还没有变的象现在这么糟糕。这条邪恶的巨龙龙如其名,它总是喜欢把一切可以烧着的东西点燃,它杀死大批的人类却不是为了食物。事实上“灼热”唯一的爱好就是破坏了,它的动机一向很单纯,为了取乐而杀戮。人们甚至认为它应该是只恶魔而不是条龙什么的。很快的,连华兰士的国王都无法忍受了这种恶行了,在经历过一次失败而难堪的亲征后,颜面无寸的国王终于愤怒了,他召告国人,只要谁能杀死巨龙,他可以将“国王的宝藏”赐予他,而这位英雄还可以迎娶华兰士第一美女,莱伦萨蒂斯郡的执政官——简蒂尔·斯达维公爵,这个女人以善战和貌美著称。全国上下为这两个条件而疯狂,所有的人都想去尝试,但在经过一系列惨剧发生后,国王下令——只有挑选出来的人才能前往,这次挑选了五个人,其中就有我和克拉克。

说实话我并不太看中那个据说是美貌和智慧并重的第一美女,毕竟为一个自己从没见过的女人拼命不是我的风格。我是个寡情的佣兵,和许许多多流落人类社会的野蛮人一样,我们都是靠出卖自己的武力来生活的,如果说还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我是其中最好的,沉甸甸的金子总是看起来比较可靠些。人们总是很奇怪为什么一个功利的野蛮人能和一个善良守序的圣骑士成为好朋友,但事实上我们总是在一起的的战友,就象这次也不例外,我的目标就是那箱“国王的宝藏”

其他人对我都是个潜在的威胁,只有克拉克不是,因为我知道他并不在意那箱财宝的归属,他只在乎是否顺利的铲除了邪恶以便来取悦他的凯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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