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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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9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第一章 历史的舞台

      突然间听到帝国元帅,伦斯特帝国军队的总指挥――马格努斯・奥拉夫逊自杀的消息,几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不可能,一个戎马一生,早将生死置之度外,且处于自己事业颠峰的军人,有什么理由自杀呢?
        
        马格努斯・奥拉夫逊,出生贫寒,终身未婚,没有子女。从一十六岁起就跟随先帝塞克兰恩一世南征北战,当先帝塞克兰恩一世推翻了米斯王国的腐朽统治,建立强大的伦斯特帝国的时候,马格努斯・奥拉夫逊也已经从一个步兵头升至伦斯特帝国的万骑长。当他服役到第五十个年头的时候,伦斯特帝国的首任帝国元帅,斯汶・斯梅克病逝,马格努斯・奥拉夫逊终于登上了伦斯特帝国军队的最高职位,而他在这个位置上,也做的尽职尽责,将斯特帝国的军队从胜利带向胜利,同时,他也忠诚的辅佐着少帝梅尔・塞克兰恩二世陛下,尽管这位皇帝被后世的学者们评价为:“‘口吃者梅尔’,一位不重要的国王。”但这也并非马格努斯・奥拉夫元帅的错误,到目前为止,他一直被视为伦斯特帝国支柱。
        
        马格努斯登上这个位子用了整整五十年,但据目击者说:元帅大人从黑塔――帝国的最高建筑――的窗户跳下到落地,一共只用了不到三秒钟。
        
        少帝梅尔・塞克兰恩二世陛下现在年仅五岁,而在伦斯特帝国四周,另外两个同样强大的帝国――萨克索帝国和阿特兰斯帝国正虎视眈眈。所以,当消息得到确认后,大多数人都想到了:沉寂之大陆的历史将会被改写
        
        但也有少数几个人想到的是:我将会改写沉寂之大陆的历史。
        
        伦斯特帝国的宰相莫达・埃斯特里德逊就是这少数几个例外之一。

        “这个位子只应该属于我!”带着一股舍我其谁的气势,一个声音在伦斯特帝国宰相府的书房里回荡。说出这句话的人,是盖尔・埃斯特里德逊,帝国宰相莫达・埃斯特里德逊的独生子,在他脸上,一双黄玉色的眼睛正闪烁着野性的光芒,虽然被人形容成“一对爬行动物的眼睛”,但只要是稍微欠缺一点自信的人,都无法与这双眼睛对视。这个时候,他刚刚满三十二岁,正是野心勃勃的年纪。
        
        “但是先帝梅尔・塞克兰恩一世陛下在世的时候就规定了:帝国宰相、帝国元帅以及太辅这三个职位不得兼任;且三人间不得有血缘关系。现在你就想登上帝国元帅的位子,是决不可能的。”帝国宰相莫达・埃斯特里德逊,虽然已是接近六十岁的人的,却一点也看不出他的活力有衰退的迹象,其老谋深算的程度则更随着年龄同步增长。又因其从大约三十岁起就开始大面积脱发,到现在已经是光可鉴人,故而得到了“秃头的狐狸”这个雅号。
        
        “难道我们就眼看着帝国元帅这个职位落到那些傻瓜手理?如果真是傻瓜也就罢了,要是继任者也象马格努斯那个老东西一样稳健,一旦他站稳了脚跟,再想把他拖下来可就难了。”盖尔的语气里隐约透出一丝焦急,看来他在“稳健”这一点上,与其父亲还有着不小的差距
        
        “那么,就按照你所说的办吧。我们就找个傻瓜来接任这个位置。”
        
        “您是说……一个傀儡?”
        
        “一个操纵在我们手中的傀儡。”莫达・埃斯特里德逊微笑着说道。
        
        “您的意思是……”盖尔的眼睛里闪过刹那的迷惑“我明白了,父亲大人。我这就去找――那个傻瓜。”在声音消失之前,书房里已经失去了盖尔的踪影。

        

      阿修斯・艾尔明自从养父戈尔夫――戈尔夫本人一直都只是把自己看做是阿修斯的仆人――在三个月前去世后,就一直在伦斯特帝国的土地上四处流浪。虽然戈尔夫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他:他的父亲是一位威震大陆的英雄。同时,戈尔夫希望阿修斯也成为一位英雄。

        “如果说英雄之后都是英雄,那么现在大陆上所有被冠以‘英雄’称号的人一定出自同一个祖先。”每次听到戈尔夫对自己述说他的期望,阿修斯总会在心里这样想,但他还没有勇气在戈尔夫的面前说出来,所以戈尔夫也就一直确信阿修斯有着和他父亲一样远大的抱负。

        但是,在漫无目的的流浪了三个月后,有着“英雄血脉”的阿修斯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却是:如何填饱肚子。
        
        “在成为英雄以前,我的目标首先是活下去。”他就这样确立了自己的第一个人生目标。

        在小贩扭头的一刹那,阿修斯用他灵敏的右手飞快的盗取了两个苹果。
        
        “哈哈,终于弄到吃的手了!原来偷东西也不难啊!”他兴奋的将苹果抛向空中。
        
        “喂,小鬼头,让开啊。”一个赶车的大汉粗鲁的给了阿修斯一鞭子。
        
        “啊,我的苹果。”阿修斯一个踉跄,苹果飞了出去,在下一个瞬间就被马蹄子踏得粉碎。
        
        “喂,你赔我的苹果。”他冲了上去,拦在了马车前面。
        
        “小鬼,你敢拦宰相大人的车!不要命了?”车夫明显是平日狐假虎威惯了,看到这个胆敢拦下自己车(他早已习惯把这车看做是自己的了)的年轻人,他不禁恼羞成怒。
        
        “我不管是谁,都赔我的苹果。”阿修斯却丝毫也没有让开的意思。
        
        “这个就是阿修斯身上天生的英雄气质在发挥作用。”后世的历史学家如是评价他的这个行为。不过阿修斯自己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却是这么说的:“我当时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好容易下了决心去偷了两个苹果,还没能吃到口,换是谁也会发疯啊。”
        
        “好了,给他两个铜板,打发他走吧。”帝国宰相掀开帘子对车夫说道。
        
        “为了两个铜板拼命,值得吗?”不知道突然出于什么原因,莫达突然对阿修斯产生了兴趣。
        
        “苹果就是我生命。”已经饿得两眼发绿的阿修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太多夸张的成分,但在莫达听来,就实在是有些可笑了。他上下打量着面前这个年轻人:黑色的头发篷在头上,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洗过了;眼睛暗淡无光;普通身高……总之,看不到什么出众的地方。
        
        “你有工作吗?”莫达问道。
        
        “不,没有。”
        
        “没有人愿意雇用你吗?”阿修斯的脸上浮现出沮丧的表情。
        
        “是啊,因为我是个大傻瓜。”想到自己本打算参军,却因为和负责招募的军官吵架而失去机会,阿修斯这样回答道。
        
        “好吧,你跟我来,我将给你一份工作。”帝国宰相莫达・埃斯特里德逊满意的笑了,他找到了自己需要的傻瓜。

        就这样,在公元九四四年,当时年仅二十二岁的阿修斯・艾尔明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10914
      头像Anonymous
      参与者

        似乎有全力模仿田中大神的感觉(不是贬义)
        开篇很有气势,笔法也不错
        不过要坚持下去啊!

        田中经常用最简洁的评论描绘出一个人清晰的轮廓
        3大人好象颇得真传呢!

        #10915
        头像欧歌瑞斯
        参与者

          将军,总是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呢:(

          #10916
          头像晚凝
          参与者

            3大人?抱歉,在下的肚子要笑破了。

            罐水,可删。

            #10917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颇得真传?:eek: 😮 😮 😮 😮
              汗……这句话实在是担当不起啊。
              我是第一次尝试用这种风格写文,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其实我真正想学习的,是田中大神对长篇的把握感。所以这坑我是一定会填完的,谢谢huwd大人的鼓励
              😉 😉 😉

              PS:怎么最近天人开始流行大人、阁下了?弄得在下我也被传染啊。

              #10918
              头像渤海月
              参与者

                你的前生一定是中世纪的欧洲人

                #10919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伦斯特帝国元帅阿修斯・艾尔明在胯下的战马跨出王都瓦尔赫伦城门的瞬间,闭上了眼睛,茫然与迷惑的感觉将他包裹着,整个人仿佛陷入到无限的虚空之中。但很快就骑兵队整齐的马蹄声就将他拖回到现实里。
                    
                    这个黑发的年轻人,就在三天以前还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流浪汉,但如今,他确是伦斯特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帝国元帅。
                    
                    身后三千轻骑兵以及至少超过这个数字十倍的平民,他们的生命都将由自己来负责,阿修斯・艾尔明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褪去这身挂着元帅绶带的军服,我应该还是几天前那个连肚子都填不饱,被人叫做小鬼头的家伙吧。”这样想着,思绪飞回到两天前,他的生活就是从那天起发生巨变的吧:

                    “什么!让这么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小混混接任奥拉夫逊元帅的位子?我实在无法赞同!”
                    
                    “帝国元帅这个位置是需要实绩支撑的,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是我国的军官或者说军人!”
                    
                    “由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的年轻人来担任伦斯特帝国军队的总指挥,且不说他的能力能否胜任,恐怕就连起码的人望都不足吧!”
                    ……
                    听到宰相莫达・埃斯特里德逊宣布由阿修斯・艾尔明出任帝国元帅,除了莫达的亲信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反对,但莫达只用了一句话:“难道各位大人想要反对国王陛下吗?”就将全部的意见都压了下来,阿修斯也就顺利的成为了帝国元帅。
                    
                    原来都是一些稍稍遇到威胁就会立刻放弃自己原则的人,难怪宰相大人的权势会这么大。但他为什么要推举我来做帝国元帅呢?阿修斯百思不得其解。

                    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报――紧急情况,文兰山区的土匪发动了叛乱,已经攻下了斯耶德城,现正逼近邻近的珀勒夫城,估计土匪数量在四千左右,珀勒夫城内仅有不到一千守军,情况危急,请速发兵救援。”一个浑身上下都为泥水和汗水所浸透的骑兵带来了这个让所有人都为之一震的消息。
                    
                    文兰山区地处伦斯特帝国的西南部,是伦斯特帝国和阿特兰斯帝国的天然分界线,历来都是强盗土匪聚集之地。伦斯特和阿特兰斯都曾发兵围剿过,但是当伦斯特的军队去的时候,土匪们就钻进阿特兰斯的原始森林里;而当阿特兰斯的军队前往剿匪的时候,他们又会躲入伦斯特领土。虽然大家都知道只要两国不联合起来行动,文兰山区的匪患就无法铲除,但要伦斯特和阿特兰斯的军队联合行动,恐怕在见到土匪之前两个国家间就要先爆发第九次文兰会战了。(两国在近百年的历史上曾经爆发过八次文兰会战,虽然两国都取得过辉煌的胜利,但从整体上看,这八次会战除了给两个国家制造了数十万计的战死者和数百万计的孤儿寡母外,并未产生其他效果)
                    
                    “居然刚好选在奥拉夫逊元帅去世的机会发动叛乱,不知道有谁可以出征啊。”
                    
                    “这里不是刚好有一个合适的人选吗?”
                    
                    “啊,新任的阿修斯元帅大人,由您领兵出征恐怕是再合适不过了:既可以展示阁下高超的军事才能,又可以建立阁下的武勋和声望。”
                    
                    “是啊,如果元帅阁下出征,一定会马到成功,这样也不会有人对阁下的能力有疑问了。”
                    
                    ……
                    
                    在听到这些冠冕堂皇的意见后,就连宰相莫达也找不到反对的理由了,于是阿修斯就在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一句分辩的情况下,成为了这次剿匪行动的负责人。

                    一个毫无实战经验的人被任命为剿匪行动的负责人,同时还要负责救援珀勒夫城的数万平民。阿修斯在一天之内第二次见识了政治的力量。

                    “这位是埃斯特,从今天起他就是元帅阁下的传令官了。”莫达将一个和阿修斯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带到了他面前。就这样,阿修斯在看见自己的元帅府之前,先看到自己的传令官。
                    
                    埃斯特身材不高,看上去和阿修斯差不多,但是比例匀称,有着一张精雕细刻,却又充满英气的脸。
                    
                    有了这位传令官,出征前烦琐的准备工作变的简单起来。阿修斯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点着头说:“嗯、嗯、好、好……”在不明就里的人眼中看来,到底谁是谁的传令官还真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情。
                    
                    根据传令官发出的各项指示,在只用了一天时间,出征的准备工作就全部完成了,当然这里面至少有一半的功劳应当属于死去的马格努斯・奥拉夫逊所打下了良好基础。

                    虽说也做过不少成为英雄的梦,但是就在这样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情况下以军队领袖的身份踏上征途却是阿修斯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看见那位名叫埃斯特的传令官正骑马走在自己身后半步的地方。
                    
                    “他的能力,是我现在唯一可以指望的吧。”,在这种听天由命的思想指导下,公元九四四年五月十八日,当时年仅二十二岁的阿修斯・艾尔明第一次率军出征。
                    
                    尽管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把这次出征称为“狮王的首次咆哮”,但在目前的阿修斯看来,与其说是他率军奔赴战场,倒不如说是“他正被三千轻骑兵押付刑场”。

                  #10920
                  ragnarokragnarok
                  参与者

                    我喜欢田中式的风格
                    让我看起来觉得很舒服
                    继续写下去呀~~~~~

                    #10921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元帅阁下,我们现在离珀勒夫城还有大约八舍里(一舍里等于大约三公里),据探子回报:土匪尚未攻破珀勒夫城,现正驻扎在珀勒夫城南门外。现在天色渐晚,不易贸然进攻,我们还是先在此安营,商量一下对策吧?”阿修斯的传令官埃斯特向他建言道。

                        说什么“商量一下对策”,根本就是靠我一个人在想办法。这一路赶来,我就好像这个傻瓜的保姆一样。如果阿修斯会读心术,他将从埃斯特的心中听到上述内容。但是幸而阿修斯并非一个法师,所以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对埃斯特的建议表示了赞同:“好啊,就按你说的做,让士兵们开始吃晚饭吧。”从阿修斯脸上单纯的笑容里,可以看出他对埃斯特是充分信任的。作为一个在只有自己和养父的两人世界里长大、接触社会不到四个月的年轻人,他还无法理解人性有着黑暗的一面,即便是遇到了目前这些奇怪的事情,他也是始终在朝着“也许宰相大人真的看出我有什么过人的才华吧”这个涂着美丽童话色彩的方向去想。

                        “不过单就听取建议这方面来说,这个家伙也不算太笨,只是不知道如果我建议他去自杀,他会不会也点着头说好呢?”抱着这样的想法,埃斯特下去传令了,而一个主意也在此时渐渐在他心里浮出水面。

                        

                      在用木架和麻布搭起的简略营帐里,一个微型的军事会议正在召开。参加会议的人除了阿修斯和埃斯特以外,还有一个人――年仅二十四岁的千骑长德劳普・尼尔,如果除开阿修斯,他是伦斯特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高级军官。德劳普身材修长,脸庞轮廓分明,双目炯炯有神,在他右边眉毛的顶端,有着一个三角形的伤疤,因其形状酷似毒蛇的头部。

                        据说在他参加的最近一次战争中,他率领两千轻骑兵配合主力的攻击,突入数量至少是他二十倍的敌军侧翼,像旋风般从另一边杀出,然后转头再次杀入……将敌军的阵形搅得七零八落,致使敌军几乎全军覆没。那些见过他头上的伤疤而又幸存下来的敌人便送给他“嗜血之蛇”这个雅号。埃斯特这次也是特意调用了他的轻骑队,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埃斯特绝非普通传令官的水准。

                        “对于目前的状况,不知道元帅阁下有什么看法?”千骑长德劳普首先对阿修斯发问了。虽然这极不合规矩,但在营帐里的三个人却无一对此表示异议。

                        “还是先听听埃斯特卿的意见吧。”阿修斯习惯性的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埃斯特。

                        “我认为虽然在人数上敌军略站优势,但我们却有三个必胜的原因。”

                        “哪三个原因?”德劳普对眼前这位传令官也并不熟悉,只是从一路上行军调度的情况来看,并非泛泛之辈。

                        “其一:文兰山区的土匪全部是步、弓兵,他们擅长的战斗方式是凭借森林的掩护,在山区打游击战;而在山区,我国强大的骑兵无法发挥优势,这也是几次围剿他们都没有成功的原因之一。但这次,他们主动放弃了山区的优势来到了平原上,在这里,帝国的骑兵是占有绝对优势的。”停顿了一下,埃斯特看了看阿修斯,他似乎听的非常专注“其二:”埃斯特又开始接着往下说“土匪以往袭击城市,都是采用突袭的方式,一旦得手,立刻带着抢到的物质撤回山区。但这次,他们却采用了强攻的方式,我想他们大概是妄图建立自己的国家吧。但他们却没有想到德劳普久攻不下,而从他们出兵到现在,是第九天,恐怕他们的战斗力已经快到极限了。”

                        “很好,还有第三个原因是什么呢?”德劳普赞赏的看着眼前这位年轻俊秀的传令官,虽然这些原因他早已看出,但一个传令官也能有如此见识,就不能不让人佩服了。

                        “我知道第三个原因是什么。”阿修斯突然插了进来“第三个原因就是:我们!当我们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会给他们的士气带来沉重的打击;而城守军的士气则会大大提高,此消彼长,土匪们恐怕无心恋战。嗯?怎么这样看着我?我说得不对吗?”发现四道目光会聚在自己脸上,阿修斯紧张起来。

                        “元帅阁下说得完全正确,就是不知道阁下有什么方法可以把我们的优势转化为胜势呢?”阿修斯刚才的一句话让埃斯特差异非常。

                        难道这个家伙并非像我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纯粹白痴?再试试他。就这样,埃斯特向阿修斯提出了问题。

                        “那个……我……还是听听两位的高见吧。”在灵光一现之后,阿修斯又恢复了那副一无所知的表情。

                        “我看就趁夜发动突袭吧,主力从正面进攻,同时负责吸引敌军的注意力,派一支两百人的精锐抄小路到敌军背后放火,然后突入敌军的中心地带,引发敌军的全面混乱;主力只需要适时跟上掩杀就应该可以大获全胜了吧。”德劳普提出了他的意见,这也是他最拿手的战法。

                        不愧是德劳普,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埃斯特在心里这样想着。

                        “这样的话,那支精锐的责任和危险都相当大啊,不知道元帅阁下打算交由谁来带领?”其实在心里,埃斯特早已确认德劳普是最合适的人选,而且德劳普在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就应该是把这个任务留给他自己的吧。埃斯特的如此一问,不过埃斯特却有着他自己的打算。

                        “在下官看来,这个任务由元帅大人亲自来完成比较合适,因为这样更容易使元帅大人赢得自己的武勋和威望。这将对元帅大人今后统兵带来莫大的帮助啊。”就用这个不算太困难的的题目来考考这位“帝国元帅”吧,埃斯特将他在黄昏时分想到的主意付诸实施。

                        埃斯特的话让德劳普吃惊不小,他诧异的看着阿修斯和埃斯特。但脸上却没有显出任何表情。

                        “自己的武勋”,这个词对阿修斯产生了巨大的诱惑,他在心里反复思量着:这绝对是一个检验我从戈尔夫那里学来的兵法的机会,不过是一群土匪罢了,应该没有问题的。但愿是群笨土匪。

                        “我想由我来完成这个工作吧,主力部队就交给你们俩了。”阿修斯终于答应了下来。

                        就让这个他去吧,失败了说明他的确是个笨蛋,以我的能力,利用剩下的军队打败那帮乌合之众易如反掌。这样的想法同时出现在埃斯特和德劳普两人的脑海里。

                        “元帅阁下真的决定了吗?”德劳普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毕竟相处这几天以来,阿修斯并无让他特别反感之处,同时,阿修斯的能力也实在让他放心不下。

                        “应该没有问题吧。”阿修斯抓了抓头发“其实戈尔夫叔叔以前也教过我兵法,只是从来没有实践的机会,不知道运用到实战中会怎么样。但如果是突袭这样的事情,以戈尔夫叔叔教我的骑术和剑术应该足以应付了。对了,德劳普卿,还请你帮我点齐两百精兵,并且让他们全部在马蹄上裹上厚布,用皮带勒出马口,出发的时候每人发一片树叶含在嘴里,凡失落树叶者,斩。”在说这番话的时候,阿修斯的眼睛里,充满了活力,这将是他第一次上战场。

                        眼前这个阿修斯和埃斯特这几天以来看到的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虽然不知道他的那个戈尔夫叔叔是谁,但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埃斯特在心里思索着。

                        

                      德劳普的轻骑队已经进发到离珀勒夫城不到半舍里的地方,从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土匪已经在城外建起了一座颇具规模的营寨与珀勒夫城对峙着。

                        “好了,我们过去吧。”德劳普一挥手中的长剑,轻骑队缓缓向着营寨挺进。

                        “有帝国的军队来了,是骑兵!”负责了望的土匪发出了警报。

                        “什么!有帝国的援军来了吗?”

                        “是骑兵!我们赢不了的,还是快撤吧。”

                        ……
                        
                        营寨里一片慌乱。

                        “慌什么?能够来得这么快的,绝不会是重骑兵,轻骑兵有什么好怕的,各自准备好长弓,守好自己的位置。只要他们敢进入到射程内,就让他们尝尝弓箭的厉害。”一个看上去是匪首的大块头男人很快就控制住了混乱的局面,从他发布的命令来看,也绝不是无能之徒。

                        “停。”看到营寨里那无数箭头的反光,德劳普停下了轻骑队,他没想到土匪里也有如此人物,现在,他只有等待……

                        “怎么样,他们不敢过来了吧。”大块头得意的大笑起来。他的应变能力确实值得称赞,但他今天遇见的对手却没有给他放松的机会。

                        “火,后面起火了。”

                        “什么?有人偷袭!”

                        阿修斯终于成功的抄小路绕到了土匪营寨的后面,他劈开营寨的一角,杀入寨中。沿途用长剑挑落了所有的火把。瞬间,营寨里就燃起了熊熊大火。

                        阿修斯率领的精锐骑兵向着营寨中心杀去,他第一次和敌人面对面战斗了,一个握着长枪的土匪朝着他刺来。阿修斯让马的前蹄高高扬起,躲开了这致命的一枪。当马蹄重重地踢在地上的一刹那,他挥出了长剑,剑在略微感觉到一些阻力后又开始继续流畅的运动,匪兵的头颅飞上了半空。

                        在这最初的一击后,阿修斯对战争的恐惧渐渐从心里褪去,对自己剑术的信心也慢慢建立起来,他指挥着两百轻骑兵在营寨里左冲右突,纵横驰骋,匪兵一片混乱,不知道有多少骑兵杀了进来。

                        “上啊。”看准时机,德劳普率领的主力也加入了战斗,匪军立刻就崩溃了。这时候,看到援军到来,士气大增的珀勒夫城守军也冲了出来。

                        “杀啊!”他们终于可以报仇雪恨了。

                        这强大的气势压迫着匪兵的神经,他们不知道究竟该应付来自哪个方向的敌人,对他们来说,败北已成定局,下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逃命。

                        “想不到那个家伙还有点本事,看来我以前的确是小瞧他了。”埃斯特感叹着。

                        而德劳普似乎也正想着同样的问题。

                        “好了,穷寇莫追。”德劳普制止了还想继续追击的部队,和阿修斯会合到一起。

                        率领两百轻骑兵不损一兵一卒,大破匪寨,在阿修斯为自己赢得了第一个武勋之后,珀勒夫城救援战宣告结束。

                        参战的四千匪军,战死者超过两千八百人,在珀勒夫城守军的疯狂报复下,没有一个土匪成为俘虏;阿修斯率领的三千轻骑兵,仅有二十三人阵亡,五十八人受伤,可谓是大获全胜。

                        但这次战斗历史意义却不在于此。随着阿修斯在实战中的快速成长和他与埃斯特、德劳普的结识,历史的车轮开始加速了,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10922
                      ragnarokragnarok
                      参与者

                        @3reds wrote:

                        阿修斯率领的精锐向着营寨中心杀去,他第一次和敌人面对面战斗了,一个握着长枪的土匪朝着他刺来。阿修斯让马的前蹄高高扬起,躲开了这致命的一枪他似乎是想用马蹄踏死亚尔斯兰。当马蹄重重地踢在地上的一刹那,他挥出了长剑,剑在略微感觉到一些阻力后又开始继续流畅的运动,匪兵的头颅飞上了半空。

                        ??????????

                        #10923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暴汗ing,当时正在看亚尔斯兰,把亚尔斯兰第一次打仗的情景借用了,结果……

                          #10924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描写不是很到位,建议增加适当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简约不代表缺乏描写。

                            例如这句话:“这个位子只应该属于我!”

                            说这句话时,人物是什么神态呢?有什么动作呢?如果加以适当的烘托,更能够突出人物的性格。其他还有一些类似的例子。

                            能否成功的刻画人物是长篇成败的关键之一。在这点上,西方的作家做得更好,值得学习。

                            是否有兴趣在近期再把前三章修改一下呢?

                            #10925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恩,谢谢MS大,我争取在近期就对它进行修改

                              #10926
                              五十弦五十弦
                              参与者

                                我尽自己的能力对前面几章做了些修改,希望大家多多指教,另外希望斑竹可以将我文章的题目改为《傀儡》,那个“传”字现在看着就觉得碍眼。

                                #10927
                                ragnarokragnarok
                                参与者

                                  要快写哦~~~~~
                                  我会等不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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