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守则及注解 (2002年8月13日版,11月28日第一次修改)

天人论坛 站务建设与休闲 站务建设 论坛守则及注解 (2002年8月13日版,11月28日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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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说明:11月28日的修正是在论坛规模扩大的情况下,仅仅适当的缩短了删贴条例中保留贴子的时间长短,其他规定未变

      一、相关定义

      1、会员:所有在本论坛注册的人员。

      2、版主:所有被论坛首页的版主栏目列出ID的人员。

      3、总版主:在各个版快都有版主权限的版主。

      4、管理员:可以修改论坛设置、更改论坛程序的总版主

      注:版主是会员的一种,总版主是版主的一种,管理员是总版主的一种。



      二、会员守则

      1、本守则面向所有的会员,包括版主、总版主、管理员。本论坛所有的会员都是平等的。

      2、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规。

      3、会员必须遵守公德。

      4、严禁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用语。

      5、凡是转载的作品,包括所有的文学、艺术、资料、翻译等,均需在帖子的醒目位置注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无法查找作者的,请标明作者不详。如果被转载的作品要求转载前先征集授权,则需征集授权。如果无法得到授权,那么给出作品的连接就可以了。

      注:申请授权时,如果有必要说明转载用途,可以说是在非盈利性网站的论坛交流所用。

      6、请勿发表涉及到政治、或者涉及到宗教的敏感话题的帖子。严禁在帖子中给出有害网站的连接。

      注:公安部门最近处罚了一批网站,具体查处办法是公安人员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敏感用语,搜索到后,判断是否含有害内容,如果有,并且没有及时删除,则惩罚具体的网站。如果某网站的论坛的帖子中,含有有害网站的连接,不管发贴者的用意是抨击该有害网站,还是宣扬该有害网站,则也需处罚该贴所在网站。于是现在网易等受到处罚的网站都全面删除有敏感词汇的帖子。为了网站的安全,我们特定此条。

      7、在本论坛由作者本人发表的作品,作者本人均有完全的版权,未经作者授权,任何集体或个人均不得转载。

      8、主页中的作品,也有同样的声明,作者本人均有其作品完全的版权,未经作者授权,任何集体或个人均不得转载。因而,对于在论坛中发表的作者的作品,本站均可收入主页。但是如果作者发表的同时注明了请勿收入主页,我们将不收入主页。已经收入主页的,作者如果有需要,也有权请主页组撤下。

      9、本论坛保护会员之隐私,但是如果公安部门要求提供信息,我们将予以配合。

      10、严禁任何与本论坛内容无关的商业广告。其他广告原则上均在灌水区发表。

      11、会员发贴需遵守各版的发贴标准。请勿一贴多发。

      12、关于自定义头衔,会员不得自定义如下头衔:
      (1) 和论坛守则的其他部分相违背的头衔(例如人身攻击、不文明用语等)
      (2) 冒充是论坛的维护人员(例如斑竹)或者创作组的理事、正式成员的头衔。

      13、所有会员也需要阅读版主守则、版面管理和删贴条例、版主任期制的内容,对于涉及到会员的利益和义务的部分也需遵守。

      14、本守则未尽之事宜,均以法律和道德为准绳,以公众利益为根本处理。



      三、版主守则

      1、本守则适用于全体版主,包括总版主和管理员。

      2、版主属于站务公益组论坛建设与维护小组。

      注:所有的版主(包括总版主、管理员),不属于管理人员,而属于站务公益员。所以进行的任何论坛维护的事情,包括追究可能发生的对网站不利的事情(在极端的情况下保留删ID,封IP的权力),保证论坛的定位和导向,等等,都属于从公众利益出发,而进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而非进行管理。版主的各种管理权限,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3、版主必须有责任心、热心为大家服务、处事公正、作风民主、愿意听取别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姑息任何违反公众利益的事情。

      注:对于违反会员守则的会员,版主应酌情采取发悄悄话提醒、发悄悄话警告、发贴匿名提醒、发贴匿名警告、发贴点名提醒、发贴点名警告的处理,如果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提交给站务公益组论坛建设和维护小组讨论处理办法。但如果仅仅是新会员不了解版块发贴规则而发错了版,则把他的帖子转移到其他合适的版,并且在原来的版面保留一个标记就可以了。

      4、版主须每周管理版面。如果有特殊情况,允许在不请假的前提下,最多30天不登陆论坛。如果有原因无法办到,须事先请假。如果不能做到,算辞职。

      注:请假在站务区发贴说明请假的原因、假期终止日期。

      5、版主可以随时辞职。

      注:如果你真正有原因不想或不能担任了,建议你尽早辞职,以便于版主工作的安排,这也是认真负责的表现。

      6、每年将进行四次大的定期版面整理,每次站务区将提前公开版面整理日期,请版主积极认领自己的版面。当然,有些版主比较多的版面,未必每位版主都有机会进行整理,但是,版主不应故意等别人认领而自己不动手。平时版主也应常整理版面。

      注:如果每次定期整理到来的时候,你的第一想法都是先等等,看看有没有别的版主认领的话,建议你考虑自己是否应该辞职。

      7、版主必须常常查看站务区的帖子。因为有和版务相关的公告将在站务区贴出。

      注:这里的“常常”是相对性的。对于每周才能访问论坛一两次的版主,“常常”意味着每次访问论坛都需要看站务区的帖子。对于每天能访问论坛好几次的版主,则每日访问站务区一次才算“常常” 。

      8、版主每次登陆论坛需查看悄悄话,因为其他版主很可能通过悄悄话和你联系。悄悄话在论坛下方。

      注:如果你担心你有可能注意不到下面的悄悄话,可以在档案->编辑论坛选项中,把“当你在浏览论坛的时候收到悄悄话弹出一个提示框?”选择“yes”。但这样做的时候,请确信你的浏览器的设置允许弹出窗口。还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设置你最多保存70条悄悄话,所以请及时删除不必保留的悄悄话。

      9、对于渎职的版主,任何会员均可在站务区发贴弹劾。站务公益组论坛建设与维护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查和处理,保留撤销版主职务的权力。

      10、版主需遵守版面管理和删贴条例、版主任期制。



      四、版面管理和删贴条例

      1-8条适用于灌水区。

      1、新人报道的置顶贴在达到一定的时间和帖子数(10页以上跟贴)后清空。

      注:具体办法是分割主题,把主题中第一个帖子以及最新10日内跟贴,和其他跟贴分割开来,然后删除其他跟贴,最后清空的斑竹请跟贴说明(说明贴在下一次清空时删除)。

      2、生日贴保留6周。

      3、如果有必要在论坛发表找人的帖子(也就是说,没有其他的办法联系别人),在找到人后删除(会员也可自删)。如果长期找不到人,3周后删除。

      4、无价值的小道消息、花边新闻,最多保留2周。

      5、暂时无法上网贴、回来贴这一类的短期向大家通报自己的情况的帖子,最多保留3周,贴主也可以自删。

      6、和论坛内容无关的商业广告贴,例如网络赚钱、拍卖等,当场删除。

      7、有时效的帖子,例如聚会通知、征稿等,在失去时效后删除,如果有特殊的需要,最多可保留2周。但是聚会的场面的比较正式的汇报,可以长期保留。

      8、其他的无长期保留价值的帖子,可以考虑酌情保留1天-1个月。

      9、对于涉及到敏感用语的帖子,当场删除,或者编辑原贴,删除敏感用语。

      10、一贴多发的帖子,如果不适合自己的版块,则删除。

      注:这里的一贴多发是指在本论坛多次发布同一个帖子。

      11、上传的图片(不是用VBB IMG代码贴的图片),如果不是原创图片、自己扫瞄的图片、或者自己二次加工的图片等,为节约空间,保留一个月。其他图片不受此限制。

      注:删除附件的办法是:编辑帖子,然后在编辑器下面“删除附件”的选项前打勾。

      12、不属于第6条规定的广告主题一律移动至灌水区。

      以下各条适用于每年四次的定期版面整理:

      13、对于有修改稿贴出来的帖子,删除草稿。

      注:需要注意的是,斑竹删除前,请仔细核对,要确认无误这些即将删除的草稿都有定稿贴出来了,避免这些草稿有一部分没有定稿。

      14、对于贴图类的帖子,如果图片长期是叉,删除。

      注:需要注意的是,删贴的斑竹请先确定自己的网络没有问题,不是自己那边访问的问题(例如,你是否能够访问国外站点?)。并且,如果一次看到图片是叉,请别删,有可能是临时的网络故障,隔几天再查看一次。

      15、对于给出参考资料或者原创作品等的连接的帖子,如果帖子里面没有其他的内容,在该连接失效后,删除这个帖子。

      注:注意事项同第14条。

      16、对于原创类帖子,如果是分章开新主题贴的,请用合并主题的功能合并。

      注:例如,某位作者贴了自己的一部作品的第1、2、3、4章,那么斑竹就用这个合并主题的管理功能(注意:不是自己去拷贝开新主题,而是合并原有主题,在管理功能选项中有),把这些主题合并,并且新主题命名为某某作品的1-4章(斑竹还有更改主题名的功能)。这里的合并只能两两合并,所以合并起来还有点麻烦,就要麻烦各位斑竹了。

      17、翻译区的翻译问题讨论、问答,可以按照季度合并起来,并把主题修改为”某年第几季度翻译问题问答“,以供有兴趣的人集中查看,研究。

      18、对于涉及到当今政治和宗教的帖子,原则上都删除。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说的所有的帖子的日期,均以最后的跟贴日期为准。



      五、版主任期制

      1、本条例适用于版主,但不适用于总版主。总版主均除非渎职,可以长期担任,并且兼任站务区和议事厅的版主。但是,除了站务区和议事厅,总版主若兼任其他版的版主,则他/她作为其他的版的版主而言,也需遵守本任期制。

      2、版主任期半年。具体的说,是每年的2月22日-8月21日,以及8月22日到次年的2月21日。

      3、在版主任期满前,站务区将提前至少40天发置顶贴请版主声明是否打算继续担任。如果跟贴申明了,则继续担任。但站务公益组保留对于不负责的版主,不通过连任的权力。申明是否连任的截止日期,是任期满前的10天。具体的说,任期在8月21日前满的版主,需在8月11日前申明。任期在2月21日前满的版主,需在2月11日前申明。

      注:版主可以连任任何多届。因为版主(包括总版主、管理员)不是属于管理阶层,而是属于站务公益员。

      4、如果申明连任的截止日期到而尚未申明自己愿意继续担任的版主,将被认为是辞职。

      注:如果你不打算连任,也希望你能够尽早申明不打算连任,这样便于下任版主的安排。请替大家着想。

      5、在每个版版主少于三名时,接受新版主申请。中途任命的版主,任期是从中途任命的日期开始,到本届版主任期结束日为止。

      6、如果版主请假,并且假期恰好包括申明连任的截止日期,则需在请假时声明自己是否愿意连任。

      #10617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本守则从2002年8月13日开始执行。

        请大家继续跟贴提意见和建议。下次进一步修改时会加以考虑。

        #10618
        随风飘摇随风飘摇
        参与者

          收到,看完,没什么意见,不过除了斑竹,没几个会员有耐心看完吧?呵呵

          #10619
          头像永恒的叶子
          参与者

            我是没有耐心看完了……
            读天书……枯燥乏味……像我前一段时间看的《三国演义》……
            :rolleyes: :rolleyes:

            #10620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对于没有担任版主的会员,可以先看<相关定义>、<会员守则>那两部分,其他的部分在有需要或者遇到问题时再来查找依据。最好在有空时把<版面管理和删贴条例>部分也查看一下。其他的部分自然是看得越多越好了:)

              论坛守则尽量详细一些吧,让尽可能多的事情有所依据,类似于“有法可依”:D

              #10621
              光之黑翼光之黑翼
              参与者

                看过,比起龙心来这里算是正规严格的了。

                我们要向MS学习啊~

                敬礼!左手斜上举45度~~~:D

                #10622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各位会员,尤其是各位斑竹请注意,守则中的删贴部分有少量变动,具体说明清参见守则前的修改说明。

                  #10623
                  头像元恶
                  参与者

                    明白了,尽量遵守吧

                    #10624
                    头像云迦
                    参与者

                      收到
                      了解
                      发表在天人之境的文章是不是都要以天人之境的设定作为基础

                      #10625
                      MyriadStarsMyriadStars
                      管理员

                        不是,欢迎奇幻相关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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