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奇幻小说《黑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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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86
    头像浪子清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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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就说说我的偶像吧。我生平最心仪的人有6个,被我总结为1武2导3文豪。也就是已故的民族英雄李小龙先生,演绎星战史诗的卢卡斯先生,宗师气度的徐克先生,云游天外的李白仙人,以笔为剑的鲁迅先生,以及当今武侠小说泰斗金庸先生。世界上的能人不少,其他也有许多牛人非常令我佩服,例如罗大佑、例如黄沾、例如蔡志忠、例如鸟山明……但以上6位宗师却对我的影响最大。这从我写的这篇作文就可以看出来。

        这篇“作文”(我实在不敢称之为作品)是我的第一部奇幻文字,作于2005年。我衷心希望这一年能成为我今后值得留念的一年。在这篇我交给大家的作文中,我将我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人生经历、爱情经历全部浓缩在其中。并且借鉴了许多文学名著的灵魂。也夹杂了一些我对中国奇幻事业(例如第一章里修文唱的一首歌)乃至一点点现实问题的看法,但这不是文章的主旨。

        本文虽是我的练笔之作,但在我所有的构思中,确是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也是我唯一敢称做作品的),就如题头所述,此文章同时属于两个“三部曲”系列(‘阵营三部曲(‘灵魂与星辰’、‘黑与白’、‘剑与尘’)’和‘圣曲之战三部曲(‘黑与白’、‘风羽之城’‘圣曲’)’)。尽管如此,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只是不希望我的文章不会被称做“花瓶文学”,文章中每一个人物,都凝刻了我大量的心血,因此只要没人职责这一点,我便满足了。

        在这里我要感谢花狼兄弟和lichness姐姐,前者在一次热情的解答我幼稚的提问后将我从现实中的“小米步枪团”带入到“网络团”并拥有与高手学习的机会,并且他还创作了乌鸦这个角色,通过高超的演技塑造了这么一个卑鄙的非常让我喜欢的家伙;而后者引领我进入了真正的dnd世界,不可否认的她那如真实世界般的西洲文化对我影响非常之大。最后感谢各位慷慨的为我牺牲时间,帮助并鼓励我编织梦想。

        此外,我诚心向大家推荐:
        李小龙先生的哲学思想;
        《星球大战》这部史诗巨作;
        徐克先生的《倩女幽魂(尤其是第2部人间道)》系列、《黄飞鸿》系列和《笑傲江湖》系列;
        李白大仙的诗大家都会背上那么几首,但有几人能做到熟背后还能够忘记呢?
        英雄鲁迅先生的风骨是应当令我们尊敬的;
        大师金庸先生的智慧是值得让我们学习的。

        最后,在整部作文前,请让我用[黄沾]先生与罗大佑先生的(遗)作品组成的诗歌(真的很压韵,似乎却有神助啊)来总结一下故事的主要意思:

        黑与白1
        “人间路/快乐少年郎/在那崎岖/崎岖中看阳光/红尘里/快乐有多少方向/一丝丝像梦的风雨……
        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姑娘这世上没人有拥有的全力……”
        
        黑与白2
        “道人道/道神道/自求人间道/妖与魔都说自己好/风疾雷暴天地鬼哭神号/旧日江山为什么变成了血海滔滔/故园路怎么是不归路/旧日江山为什么变成了血海滔滔/故园路怎么是不归路/问人间到底道在那里找……
        有人慢慢抛开一些回忆/有人在慢慢接近一点真理……眼看着高楼盖的越来越高/我们的人情味却越来越少/朋友之间越来越有礼貌/只因为大家见面越来越少/苹果价钱卖的没以前高/或许现在味道变的不好/就像彩色电视变的更加花哨/能辨黑白 的人越来越少……”
        
        黑与白3
        “我自求我道……
        明天会更好……”

      另外,我可以负责的告诉各位亲爱的读者老爷们,本书与其他作品不同的是,如老谢在“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说的一样“没有一大堆年表、地图、设定集的。我知道你们是要看小说,要看的是有趣的故事,没兴趣研究那些设定,你们不在乎这一拳是否用了九十五万匹马力,只在乎你这一拳打下去那个该死的家伙能流出多少鼻血。”所以,本书没有太多的设定,一些独特的设定(如神祗的名称等)会在地下注明,上帝保佑,这不会太多的,你也不用去记忆那些不知所宗的背景,年代什么的。当然,你们可以随故事的更新看到一些人物的设定,他们有详细的数据,甚至还有图画,不过我可以和你们保证,这是作者当初跑团时做的,ok,废话就这么多了,请诸位随作者的拙笔一同进入“黑与白”的世界吧……
      最后~我还要说一句话~本人很喜欢黑压同志的《千魂夜耸》~至于本文第4章所言,大家~恩~反正大家也不是脑袋里有些贵恙的,应该知道什么意思^^

      #27712
      头像浪子清2005
      参与者

        “日长夜消,纠缠交替,谁又知,若抽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那么,这空无的世界,是白色的,是黑色的,亦或是一切皆无……”

        无数个日夜过去,世界山峰依旧耸立在北地的库克平原。它峰势广阔,四周云雾缭绕,世界山古时曾被人当作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也被当作这个世界的象征,所以山名被称做“世界”。人间无数“世界”被征服,灭亡,唯有这世界山峰傲然耸立。它山道险陡,许多峭壁上根本没有安置手足的地方,十分不易攀缘。如今是冬天,更是满山是雪。过去曾有不怕死的家伙怀着各种原因冬季冒险攀援,十个中却有九个要跌个粉身碎骨。

        一阵山风过去,隐约见到一人正在山腰向上攀登,这人难道不知此山攀登不易么?然而,那悬崖依旧陡峭,但见此人爬来竟与旷野驰骋无异。这个高超的攀崖者若按人类的标准看,约莫四十来岁年纪,容貌清癯,脸上隐隐有一层戾气。此刻他停了下来,回头眺望远方山峦河流,嘴里长出了口气,目光中流露出一股说不清的洞察世间一切的意味,仔细看,他的瞳孔都是红色的,闪烁着懒散的神气。

        再仔细看,这人的尖耳朵暴露出他根本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类”,而是一个半精灵,一个具有人类与精灵血统的混种。他面目黝黑,胡子乱糟糟的有一段时间没剃了,干燥的麻黄色头发随意披在头上,一双眼直望着远处,一霎也不霎。过不久,才自言自语道: “我只要这么一跳,就再没什么烦恼了。”

        然而话随如此,但语调戏谑,一听便知道不是本意,多半是玩有点世不恭,偾事嫉俗的感慨。半精灵稍微动了动身子,继续向上攀去,没过多久,攀到一处可供休息的山坡。他找了一个地方盘膝坐了下来,把一个鼓鼓的背囊解了下来,从中掏出一些金银珠宝放在手中玩弄。这些财宝至少价值数万金币。他满意的看了看这些财物,再次自言自语道:“宝贝们,为了你们,我还要在这里躲上一、两个月。哎,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了。”阔绰的半精灵拿出一串由许多一般大小,浑圆无瑕的明珠串成的项链,得意洋洋的戴在自己脖子上,笑道:“等我再回到洛林迪亚,先找个漂亮女人,好好过几天舒服日子。”

        接着,半精灵又将目光停留在原先脖子上戴的首饰上,一颗洁白纯净的玉石,用根金色的丝线串着。他用满是老茧的粗糙大手仔细摸了摸它,嘴里喃喃说道:

        “这不是他给我弄的么?呵,修文这小子,我总是欠他很多的……”。

        他手里摸着,思绪已是陷入了对以往时光的回忆中。

        又是一阵山风过去,吹醒了他。

        于是半精灵把财宝放好,背起行囊,继续他的行程,直到他的归宿。而无论后面的山势有多么的险恶,他还是要这样继续攀上去……

        #27713
        头像浪子清2005
        参与者

          外边雨下的很大,并且不时夹杂着一些雷声的轰鸣。卡梅伦独自呆呆的站在家门口,嘴里喃喃的自言自语:

          “已经断断续续下了三天了,该死的天气。”

          十余年都过去了,卡梅伦还是无发挥去往日的阴影。十六年前,当他二十七岁,还是个刚出师的铁匠时。那晚,就是像今夜这场雨,悲剧发生了。。。

          卡梅伦的心抽了一下,他现在的心情仿佛户外的寒风一般。他冲着这场无边大雨无奈的哀叹一声,转身就要关门。

          突然,他仿佛听到有金属的摩擦声,好象是有人穿着铠甲在雨中跑步,卡梅伦下意识的扭过头去,隐约看到雨中出现一个身影,渐渐的,身影清楚起来,是一个看上去瘦小的男人。他看上去顶多5英尺高,身上披着一件灰色的带兜帽的旅行长袍,背后背着杂七杂八一堆东西。他的手里还撑着一柄长长的金属剑杖,显然,这位旅行家将这柄双头武器当作手杖使用了。

          矮个子的不速之客似乎正急着赶路,也许是被这里的灯光所吸引吧――卡梅伦是个猎户,他的猎人小屋在灰羽毛森林里绝对是独一家。因此吸引了疲惫的旅行家,当他踩着泥泞的道路跑过来时,迫切的把兜帽拉起,脸上挂着和卡梅伦一样惊讶的表情。

          “赞美海德玛①!”旅行家首先开了口:“想不到在这森林里居然有一座赶路人的庇护所!好心的主人,能不能让疲惫的过路人近来歇歇脚。”

          尽管雨中旅行家的模样看不太清,但卡梅伦用他那老练的眼睛只一瞥,就知道对方顶多17、8岁,还是个孩子,而且,绝没什么危险性。

          “进来吧,猎人之家欢迎您。”

          ◇ ◇ ◇ ◇ ◇◇ ◇ ◇ ◇ ◇◇ ◇ ◇ ◇ ◇◇ ◇ ◇ ◇ ◇◇ ◇ ◇

          “它会让您舒服起来的”

          卡梅伦端来一个带木把手的火盆,递给年轻人,年轻人连忙接了过来,嘴里不住的道谢。

          这是间简陋的木屋,屋子里只有一张木桌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动物的皮毛和一些生活必须品。房间东面有一个内屋,应该是猎人的卧室。房间里并不是很明亮,只有唯一的一盏悬挂在房顶上的油灯亮着。不过,温暖的灯火还是照亮了旅人的心。

          火光也照亮了年轻人的被冻的通红的脸。卡梅伦趁递火盆时仔细大量了一下。这是张很普通的面孔:零乱的栗色头发,下面是一张消瘦的脸庞,上面还有几个雀斑。谁都能从洛林迪亚这样的城市里找出千万张这样的面孔,不过,到是那不一般的眼睛令人印象深刻,清澈的一只红色与一只蓝色的瞳孔。

          不过,因为这红色的瞳孔,确实另卡梅伦紧张了一番,这不仅仅是因为那个耽误了卡梅伦一生的家伙也有一只红色的眼珠,更是因为德利雷人――这个曾经差不多毁灭了整个世界的种族,也是目前西洲几乎所有种族的公敌――最显著的特色,便是他们那深红色的瞳孔。不过,尽管卡梅伦并没有亲眼见过一个德利雷,但他想这些可怕的杀人机器的外表怎么也应该是一般意义上的苍孔有力、嗜血狰狞吧!众神在上!眼前这个看上去甚至有些营养不良的年轻人可绝对完全不符合卡梅伦心目中的魔鬼形象,想到着,卡梅伦逐渐放松下来。

          男孩进屋后把袍子脱了,搂出里头的打扮:一身穿在他身上很是滑稽的胸甲――很明显这就是刚才金属碰撞声的来源。胸甲外套着一身破旧的战袍,上面绣着一副剑芒十字架。

          “卡曼斯的士兵?”卡梅伦试着询问着对方的身份。他猜测对方可能是一个新兵,当然也是个逃兵,卡曼斯的部队生活条件实在太差劲了。卡梅伦曾是个铁匠,一次悲剧迫使他背井离乡,之后,他在卡曼斯当过今年兵,退役后,才在附近的日光镇郊外的灰羽毛森林作了一名猎户。因此那里的部队环境他实在是太了解了。

          “不,您误会了。”男孩否定了卡梅伦的猜测,并且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的确经常被人误解身份。“我来自洛林迪亚,我是一个修道士。”

          自称修道士的男孩泯了一口卡梅伦刚递过来的热水,这令他十分舒服,于是他的回答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激。

          “偶。您从那么老远的地方来这里。如果不妨的话,可以告诉我有什么事么?”。听说对方是圣职人员,卡梅伦感到很意外(事实上他现在才看见对方的腰间还挂着一本金属封皮的小册子,应该是圣典之类的吧,卡梅伦想),而且对方竟然是来自遥远的洛林迪亚人。洛林迪亚在卡曼斯的东边,那里的人有闻名于世的天不怕地不怕倔劲儿。

          “恩…我在进行一场长途的旅行。”

          “恩。一场伟大的灵魂探索?您果真是个牧师!”

          “偶!看来您也是海德玛忠实的信徒,这太好了,看来我们可以度过一个充实而愉快的晚上了。我们可以秉烛夜谈,我们可以通过讨论《圣论》来认识、了解彼此。或许您看过《诸英记》、《拿耳拉记》、《圣光大道》……”

          “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小家伙。”卡梅伦放肆的大笑着,他是一个标准的无信仰者。“不过,孩子,你会在我着得到比任何修道院都要实在的帮助!你们修道士不许喝酒?来我这儿可要改改这个规矩!一大杯蜜酒怎么样?让我看看你是不是真正的男子汉,还是…还是没断奶的稚儿!哈哈….”。卡梅伦也不等对方拒绝与否,就站起身来,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去取酒。

          男孩只是笑了笑,然后伸手从腰间解下一把长剑。与男孩身上的铠甲比起来,这把长剑造型十分美观,任何人一眼看上去都会知道其价值不菲。

          这时卡梅伦端了两大杯酒,刚走过来,目光就立马落到这把长剑身上。

          “你的?”

          男孩看出了屋子主人的想法,伸手把剑递了过去。

          “好剑啊。从那里来得?一般军队可不会佩发这种宝贝的。”

          “恩…我的老师…我的老师留给我的”。年轻的洛林迪亚人回答道。

          卡梅伦用手来回在在剑身上拂了几下,用一种十分专业的眼光打量着这把长剑。这把精品武器显然是一把骑士配剑。剑柄上面雕刻着华丽的纹章,还有海德玛的圣徽,一副充满剑芒的十字架,似乎时刻提醒着使用者的荣誉与责任。握在老兵的手中这把长剑显得十分庄重而美观,不过它却不属于老兵,剑刃上赫然刻着这样一个名字――“斯拜特”。

          “您的老师是个骑士?”卡梅伦抚摩着剑,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对剑的主人充满敬义。他曾经是个战士,也曾经拥有一颗武者的心。尽管早以被军队的乌烟瘴气所污染,但他还是从剑的保养和造型上能明显的感受到这柄剑散发的高贵与勇气。

          还没等男孩回答。突然,他的目光无意中扫到男孩搭在桌子上的剑杖,这一扫不要紧,卡梅伦的脸色立马变的像死人一样苍白,他垂下持剑的手,目光紧紧盯着那柄剑杖。

          洛林迪亚人低头顺着卡梅伦的目光看去,然后转头冲卡梅伦说:“您对它也干兴趣么?您真是很有眼光,我身上就这两件值钱东西”。

          卡梅伦并不理会男孩的称赞,只是冷冷的说道:“麻烦你把它拿过来。”

          男孩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屋子的主人,不过他还是照做了。

          卡梅伦放下长剑,接过剑杖。他仔细的看着这柄武器,他那眼神竟然流露出一种对亲人的感觉。不过刹那间,他的面孔戏剧性的变的凶神恶煞般,他脸色苍白的狠狠冲男孩说道:

          “你认识乌鸦?”

          男孩被他的态度搞糊涂了,不过他还是承认道:“是的,我是认识一个叫乌鸦的人,而且,这柄剑杖就是他的。”

          卡梅伦的脸孔变的十分痛苦而扭曲,也不知道到底听没听男孩的回答,只是用手指不停的抚摩着剑杖中间的一个印记,就像是在摸索着一个个对往日惨痛的记忆。这个印记男孩也知道,那上面刻的是一个姓氏――“斯恩特堤亚索”,男孩一直认为这就是剑杖的主人,也就是他的朋友乌鸦的真实姓氏。

          “他的?呵呵,他的。没错,是他的。但你知不知道,这柄剑杖,它其实就是我打造的!”卡梅伦突然大声冲男孩咆哮道:“是我!是我!是我打造了这个灾星!”

          “但您似乎是个猎户…”

          “那是现在!以前我是个铁匠!一个出色的铁匠!全德森历克都知道我!你懂么!都是哪个该死的乌鸦,他让我打造了这把我一生最完美的精品!结果呢!确是…”。卡梅伦摊在椅子上,浑身颤抖着。

          “确是什么?”洛林迪亚人似乎十分关心故事的下文,大概是关心他的朋友在卡梅伦的故事里扮演什么角色吧。

          “不必装了。”卡梅伦有气无力的说,“难道那个下地狱的家伙不会把这段‘英雄事迹’到处吹嘘?难道说他也知道廉耻!好吧,好吧,让我来告诉你,我是坎纳斯人。十六年前,那时我是个刚出师的铁匠……”

          于是,伴随着一闪一闪的烛光,卡梅伦坐了下来,开始把过去的悲剧娓娓道来。原来,那时的他尽管刚出师,但打铁的技艺以是炉火纯青,甚至超过了他的师傅。行行出状元,卡梅伦的确是这方面的天才。盛名之下,有一天,一个叫“乌鸦”的精灵找他,说要他打造一把剑杖。这个精灵很奇怪,他来的时候戴了一个面具,似乎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模样,但是卡梅伦却透过面具看到他有一只红色的瞳孔,就是这个红色的瞳孔,成了卡梅伦很长日子里噩梦的主角。开始乌鸦向卡梅伦承诺了丰厚的回报,并自己负责,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材料。卡梅伦花了整整三天,终于打造出一柄他当时最为得意的作品。然而当一个晚上他慷慨的顾主前来取走他的武器时,却像天下所有的无赖般拒不认帐。当时卡梅伦才是二十七岁的小伙子,自然向他理论。然而几句话不和,动起手来。

          乌鸦是个技巧高超的战士,在加上抢过来的精致武器,卡梅伦根本不是对手。这时,乌鸦露出他残酷的一面,他甚至要至卡梅伦于死敌。所幸,卡梅伦仗着身强力壮逃了出来,然而,他的新婚爱妻,却死在乌鸦的剑下。

          仅仅因为一件武器的钱,便使得卡梅伦家破人亡,被迫背井离乡,一个人孤独的流浪。。。。。。

          卡梅伦悲惨的故事讲完了,腐烂的木门吱吱哑哑的响着。随着晃动的阴影和忽东忽西飘忽不定的烛光,那悲惨的一夜仿佛又活了回来,回来将这房子里的人吞噬干净。男孩呆在那里,不再说话。但是,他还是决定首先打破了沉默。“那肯定不是乌鸦,您要么认错了人。。。”。男孩咬咬牙,不过他似乎也觉得这不太可能:“要么,就是您在撒谎。我清楚维达的为人。”

          “他叫维达么?很好,我终于知道仇敌的真实姓名了。来吧,先生,既然您这么说,十多年了,我不想再废话。因为你是他的朋友并且不住的昧着良心维护他,所以我,要与您决斗!”

          说着,卡梅伦站了起来,他的脸因为气愤憋的通红。

          不过,年轻的洛林迪亚人仍然平静的坐在那里,他冷冷的冲卡梅伦说:

          “我不能接受您的挑战,因为骑士规章不允许我与一位平民决斗。”

          “哈!您还是个骑士?那好!来自卡曼斯的老兵,卡梅伦的身份。有问题么!”

          “我豪不质疑您的身份。”男孩站了起来,正色说道:“但我还是不能接受,我不能对一个在我困难时提供帮助的人面前拔剑。”

          “见你的鬼去吧!你似乎还没了解我的仇恨。他杀了我的妻子!毁了我的家!”

          “我再说一便,我相信乌鸦,他不会乱杀人。”

          “去你的吧!”

          卡梅伦一脚踢翻了桌子,然后抡起剑仗砍向对方。但是他的对手早有准备,向后大步一撤,躲了过去。

          卡梅伦接着将他视为灾星的剑杖狠狠冲对手扔去,结果由于出手太狠,偏了点方向,被他的敌人再次避开了。

          “等等,听我说!”,男孩一面躲闪老兵的攻击,一面想阻止这场搏斗。

          “该死的混蛋!没有什么好说的。”恼羞成怒的老兵嘴里骂着,就地拣起因为刚才踹翻桌子而掉在地上男孩的剑,然后双手挥舞着它,一心要至眼前的目标死地。

          男孩无奈,只有闪来闪去。他通过精巧的步法躲闪了两个回合,突然找准机会,顺着对方的攻势就地一滚,起来时,手中已抄起了那柄卡梅伦扔到地上的剑杖。他想利用它作为武器挡住对方的攻击,然后找机会和谈。然而没想到,仇“人”向见分外眼红,看到男孩手中的武器,更激起卡梅伦的怒火,老兵的攻击一波接一波的袭来。

          起初,经验丰富的老兵并没有将眼前这个小鬼放在眼里,几个回合后,却发现对方比自己想象的更灵活,剑招一板一眼,却是个斗剑的好手。

          这一下的确出呼他的意料,一不留神,却被只守不攻的男孩砍中,胸口划了浅浅的一道口子。

          “好一个修道士!你是信仰达耶崴尔,还是追随投德提诺②!”

          “海德玛。”

          “让你的海德玛见鬼去吧!”

          男孩见对方无缘无故(至少他这么认为)与自己性命向博,现在又侮辱他的神灵,心里也是一气。于是,他决定以暴制暴,先制服对手再说,他这么一想。手上的力用的狠了一些。

          这时,卡梅伦将全身力量灌注在手上,一剑刺来,但可能由于他长时间没与拿武器的人作战,身手多少有些生疏,在加上当时的状态是气急败坏。这一剑用的力道有些过猛,而用力过猛的后果是他的身子一下失去平衡,脚向前滑了一步。此时他的对手正打算用剑杖的一端格开卡梅伦的剑,结果,男孩似乎对剑杖的使用并不是很顺手③,甚至他可能忘记了使用的是两边都有锋利剑刃的双头武器,结果另一头顺势一挑,众神在上,可怜的洛林迪亚人因为一手失误,正好刺在对方迎上来的身体上。

          这一下偏偏刺中了老猎人的要害④,卡梅伦痛苦的捂住伤口,眼睛死死的瞪着那个十七、八的少年,双手紧握着那柄害了他一生的凶器,嘴里诅咒着,然后重重倒了下去,胡乱挣扎几下,终于不动了。

          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门不知什么时候开了,在狂风的淫威下吱呦乱晃,此时外面嘶啸的风越刮越大,把蜡烛的烛光也吹的一闪一闪。男孩见自己失手杀了人,自然也有些不安,他喘着气对地下的尸体说:“您真的搞错了,威达这柄剑用了已有将近40年,那时,您还是个孩子呢。”

          不过这句话多少有些语气不足,就好象是给自己打气一样。

          但是洛林迪亚人那种特有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劲上来了,既然事情已无法挽回,他决定赶紧把这个可怜的人葬了。于是他蹲下来,然后警惕的扭头左右看了看。结果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精神已是高度紧张的洛林迪亚人吓死!

          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不知什么时候,神秘的出现在大门前。

          ◇ ◇ ◇ ◇◇ ◇ ◇ ◇ ◇◇ ◇ ◇ ◇ ◇◇ ◇ ◇ ◇ ◇◇ ◇ ◇

          年轻而血气方刚的洛林迪亚人脑子里顿时乱了起来,无数想法从头顶掠过。最后,他似乎拿定了主意,紧紧的握紧了手中的剑杖……

          “你…您是谁?您看到,看到我杀人了?”

          神秘的姑娘点点头。她看上去顶多十六岁左右,可以说与男孩年龄相仿。尽管是黑夜,而且姑娘是站在门口,不过在屋里的灯光照耀下,她显得皮肤格外白皙细嫩,就想精灵一样,不过从她的耳朵上看,她似乎并不是精灵。她穿着很朴素,一件白色的呢斗篷,没有带帽子。尽管她在穿戴上并不讲究,但身上却挂着许多精致的饰物,围领的颜色是从中间分开的一黑一白,上面还绣着两多花,恰好黑花在白的一面,白花在黑的一面。

          姑娘奇怪的装束搞的男孩实在琢磨不透少女的身份,术士?炼金师?算命师?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那粉红色的长发。

          “好吧好吧!那就请您带我去见官吧!我不会反抗的。”男孩无可奈何的说道:“我是说,您大可放心,我不会对一个女孩下手的。而且,我会向地方官员解释的。恩,对!我是被迫…自卫。而且他,这个屋子的主人,他侮辱了一个绅士的名誉,并且玷污了神灵!没有人可以用任何理由审判我!”

          洛林迪亚人忐忑的长篇大论似乎是在作对自己的承诺。不过那个女孩并不动容,事实上,她甚至对这场杀人事件也没有作太多的关注。她慢慢走进屋子,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道:

          “当然,只是一场任意树上国家常见的民间斗殴,只是过了头。”

          “恩!您说的太对了!”洛林迪亚男孩听到像是得到正教的免罪符一般,尽管他没听懂女孩所说的“树上”的意思,大概是讽刺吧。“事实正如您所说的那样。那么,我可以走了。”说完,他匆忙拣起卡梅伦掉在地上的宝剑,其他东西也不拿,就想夺路而逃。

          “等一下!”

          男孩刚走到大门口,听到这句话,呆在那里,不解的看着女孩,突然一拍脑袋:“是的!我应该把这收拾一下。”

          “不是这样。”女孩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用一种平淡的口吻说到:

          “我是想问问你,你知道从这里到坎纳斯的路么?”

          ◇ ◇ ◇ ◇◇ ◇ ◇ ◇ ◇◇ ◇ ◇ ◇ ◇◇ ◇ ◇ ◇ ◇◇ ◇ ◇

          “您要去坎纳斯?”

          “是的。你认识路?”

          “当然,不过…”

          “好,带我去。”

          “可是……”男孩想起自己朝圣的旅行路线并不包括去坎纳斯,这样等于在绕远。不过,他看看地上的一片狼迹,又看看神秘女孩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左右衡量一下。他咬了咬牙,看样子下了决心。

          “好,我带你去。不过,你去那里干什么。”

          “有要紧事,不过你不用知道。因为跟你无关。你一路带我去就好。现在,把这里收拾一下,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好了。”她就像女主人一样吩咐道。

          “还有。”她顿了顿,补充道:“我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修。。修文。洛林迪亚的修道士。修文・阿迈德。”

          一时间,偶,懒惰的作者似乎忘记说明了,我们骄傲的洛林迪亚人除了他们勇敢的性格,他们还有一个优秀的品质,爱幻想,而且想象力十分丰富。伟大的洛林迪亚诗人斯图魏亚那著名的三千行的英雄史诗就是证明。我们的洛林迪亚少年修文・阿迈德也一样。他现在脑子里突然涌上了很多想法,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那些小说里的骑士故事。那些故事里总是描写一个真正的骑士接受了一个姑娘的委托而作她的保护人,而哪个姑娘总会在一个特定场合摇身一变变成某国的公主或女王,啊!洛林迪亚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好么:“不要以为好事在天边,英雄总有众神眷!”谁说我修文・阿迈德就不是英雄呢?就这么一会,恩,一个全新的堂・吉柯德似乎就要诞生了。

          “好了,还有什么事么?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姑娘打断了洛林迪亚年轻修道士的美梦。

          “恩,咳咳。”修文清清嗓子:“如果您不介意,我想知道您的名字,高贵的小姐。”

          “我的全名很长,你叫我蒂莉雅好了。”

          “那好。”修文一本正经的走到女孩面前,庄重的说:“我修文・阿迈德以海德玛的大名宣誓,愿为尊贵的蒂莉雅,您效劳。”发完誓,他弯下腰,想吻女孩的手,但是,一个疑问瞬间冒了出来。

          一个骑士该吻一个贵夫人的那只手啊!这个西洲人都知道的原本十分随意的习惯现在突然变的不那么随意起来,然而时间不等人,否则会很失礼的。算了,男左女右,豁出去了。

          于是他端庄的举起姑娘的右手轻轻一吻,结果女孩一下把手抽了回来,秀眉紧缩,眼睛直楞楞瞪着修文,虽然没说话,但似乎是在斥责他:“你再做什么!多么没礼貌。”

          蒂莉雅愤愤的进了内室,只留下大厅中呆呆的修文,一个人可怜吧吧的在那里胡思乱想――“究竟是左手,还是右手?”

          ◇ ◇ ◇ ◇◇ ◇ ◇ ◇ ◇◇ ◇ ◇ ◇ ◇◇ ◇ ◇ ◇ ◇◇ ◇ ◇

          清晨,修文早早的起来,这是他自小养成的习惯,也是他曾是个盗贼的印记。

          晨曦透过班驳的窗户照了过来,照在年轻人身上,使他得到一种救赎感。是啊,谁愿意避开温暖的阳光而终日活在阴影中呢?

          事实上,修文是个孤儿,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养父兼偷盗技巧的导师–巴塞罗廖・阿迈德。

          巴塞罗廖是当时在洛林迪亚赫赫有名的盗贼工会“银甲战神”的成员。十七年前, 巴塞罗廖奉命到尤瑟拉以南执行任务,当他路过一个小村庄“高理”时,发现那里不幸遭到马贼的袭击。

          为了不惹不必要的麻烦,巴塞罗廖尽力避开了马贼,然而他在东躲西藏的时候经过一个燃烧的房屋。他听到里头有孩子的哭声,命运之神再次彰显了他不可琢磨的性格。从没作过什么好事的巴塞罗廖不知为何动了恻隐之心,鬼使神差的冒着被大火吞噬的危险救出了当时年仅一岁多的“孤儿”小修文,这或许就是人家说的人非草木吧。之不过……巴塞罗廖也没四处找找修文的父母,便认定修文是个“孤儿”。当然,这也不能怪他,这也难怪,人家没干过好事嘛。

          就这样,小修文便被带到了“银甲战神”,并在巴塞罗廖的训练下,从小接受盗贼训练。

          然而,醉生梦死的盗贼生活使修文产生了迷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活着就是围绕着刀剑,烈酒和女人么?平时,修文总是一人坐在一边。他在同龄的盗贼中是个优秀的盗贼,颇受组织上级倚重,但他却没有干一番“大事业”的志向,而是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为此常常一个人发呆。面对他一天到晚的“胡思乱想”,巴塞罗廖也无能为力,因为在他眼里世界的确就只有刀剑,烈酒和女人。

          后来不知为什么,修文摆脱了组织,皈依了宗教。自然,他受到了组织的追杀与迫害,杀手中也必然有巴塞罗廖,尽管他们的感情的确胜过亲父子,但是,规矩就是规矩,为了不让自己被上罪名,就要彻底与组织的叛徒决裂,哪怕他是自己的至亲。

          修文实在不愿有一天会与养父站在你死我活的立场上,但他更清楚银甲战神绝不会放过他。于是他决定跑的远远的。不过,请读者注意,这已是以前的事了,而不是今天我们年轻的洛林迪亚修道士长途旅行的原因。事实上,修文是在进行一种苦行僧试的冒险过程,因为他没有教籍,也没有一位神学教师(不过他的确有位关系不是很铁但也算得过去的教士朋友),于是他决定一个人却追寻他的信仰。他的目的地是维兰西亚,传说那里保存有海德玛的神迹。

          也许我们的读者大人会认为一个不过十七、八岁的孩子,孤身一人上路是否有些不太安全。幸运的是,修文的年纪或许还很轻,但他的武艺却很高。他天生就是个出色的战士,尽管身体瘦弱,但他有强壮的臂膀,敏捷的身手,更主要的是,他是有脑子的。这可不是说某些人没脑子,不过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脑子的确只是记些无聊的风花雪月的。

          修文确实很有学习格斗技巧的天赋,更何况他有个很好的教师。也就是他与昨天死在他手中的卡梅伦口中的乌鸦。这个高效率的战士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教会修文很多实用的格斗技巧。就这样,一个会教,一个善学,于是,我们的修文在同龄人中的武艺绝对数一数二,一次解决四、五个高出他一头的大汉根本不成问题。

          不过由于脱离了偷盗生涯而遵从了海德玛的教义,骄傲的洛林迪亚小伙子发誓不再运用那些龌龊下流的手段添饱自己的肚子。在这段朝圣之旅中,修文只好通过各种手段养活自己,并挣足盘缠。还好他以前作盗贼时为了工作需要学过很多谋生技巧。他作过短工,替人跑过腿,总之凡是一切海德玛教义所最大允许的职业范围他几乎都作过。起初的确坎坷艰辛。后来他一路凭借他过人的技巧,利用武力,行侠仗义,到处宣扬海德玛的教义,同时顺便为自己谋得一些利益。其中最值得吟游诗人大书特书的就是他在一个像模像样的小城市里帮助当地治安官抓住了一伙惯偷,他在这次正义行动中一人解决了七个身强力壮的家伙,为此还获得了小城市长的感谢,甚至那家受害的酒店老板还慷慨承诺只要年轻的小英雄一个人,注意,是一个人,来他的酒店,将会免费得到一餐绝对能饱肚的大餐!

          在酒店里过了几天英雄般的生活。修文突然觉得老这样会有损他的名誉和骑士风度,以及他朝圣的诚意。于是他就在一个可以说再恰当不过,即不有损他的名誉又使利益赚到最足的时候离开了那间酒店,离开了那座城市。临走时,慷慨的酒店老板向他发誓,他对修文的承诺永不变。

          这个承诺的确让洛林迪亚的小英雄感动了很长时间,不过接下来很长时间里他又遇到了困境。尽管前面一再描写他功夫很不错,但他的年纪确实太小了,外表也不够威严,因此根本没有人肯雇佣他做保镖或其他冒险任务,于是可怜的修文只好再次去尝试他的木匠、刷盘子等不体面的杂活了。

          尽管路途坎坷,但这一切对于我们心中充满骄傲的洛林迪亚小伙子来说,确实一种极好的锻炼方式,同时,更重要的是也让他空虚的心灵有一个寄托。

          不过现在他的旅行路线似乎要改一改了。

          蒂莉雅到现在还没从里屋出来。修文背上昨天晚上就收拾好的行囊,决定去叫她。

          他的手停在里屋破旧的门前,没有敲下去。他还有些不安,他惟恐因为错吻少女的手而令自己的荣誉抹上污点,乃至拖累自己追寻骑士道的努力。至于作晚错杀卡梅伦,说实话,修文早以不太放在心上。在那个时代,无论西洲那个国家,不管是谁,都敢捂着圣典承认,侮辱一个绅士的人被杀,那绝对是自找!更何况,他还侮辱了人家的神灵。

          而且不是有某位英雄说过么:武士不能滥杀,但武士更不能被杀!(嘎嘎!)

          修文的手轻轻敲了下去,门应声开了,很显然,那扇门早已腐烂不堪,而且有些松动。并且没有锁。当然,是这个破旧的木门根本没有锁子。

          他蹑手蹑脚忘里头迈了一步,内屋被挂上了窗帘,因此光线很暗,惟有一道班驳的光线射了进来,借助这道光线,修文发现姑娘还躺在被卧里睡觉。他怕打搅姑娘的美梦,便好象作贼似的又蹑手蹑脚退了出去。可是还没等他转身,后头就传来了姑娘的声音:

          “怎么,修文先生,有事么?”

          “啊,没有,不过我想我们该上路了。”

          “这么早么?现在应该是晚上……偶,不,我想起来了,对对!现在……现在应该是早上了吧。”

          “清晨,小姐。如果您尚感疲倦的话,还可以再睡一会儿,我可以等您。”

          “不用了,谢谢,我还是赶紧起来了。修文先生,麻烦您出去一下,等我穿上衣服。”

          修文向姑娘施了个礼,退了出去。过了不久,蒂莉雅走了出来。

          修文首先就吻手一事向姑娘道了歉,后者很宽宏大量的原谅了他。突然,修文发现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带。于是他很好奇的问道:“对了,蒂莉雅小姐,我有个问题昨晚就想问您了?”。

          “什么事,请讲吧。

          “您什么都没有么。我是说,您没有行李么?从这里到坎纳斯大概要20天的路。您什么都没带?”

          “几个随身的小玩意,还有一些钱,怎么?这些不够么?”

          “恩,的确,像您这样的小姐要是背一堆东西的确不雅,但您没有雇几个跟随么?”

          “您不就是么?”姑娘微微一笑。

          “这……其实我的意思是,您为什么没有在大城市,例如这附近的卡曼斯雇一个向导而非要到这里来…恩,来找到了我?”

          “修文先生,您的意思是不愿带我去喽?”蒂莉雅秀眉一琐,说道。

          “不!不!您误会我了,我是海德玛的追寻者,答应别人的事一定会完成,更何况这也是帮助别人的事,而且现在…现在我也没其他要紧的事。对了,您去坎纳斯要干什么?如果是找什么东西,我可以帮助您。坎纳斯在尤瑟拉省,而我的家乡洛林迪亚就在坎纳斯附近,我对那里还算很熟。”

          “谢谢,不过我说过,先生,我的事您不必操心。不过我很高兴您的家乡就在坎纳斯附近,我的确是没找错人。”蒂莉雅说完,从一个口袋里掏出3个白金币,递给修文:“这是给您的向导费。可能不多,等到了目的地在给您一些。”

          “不用了,这只是举手之劳了。”修文说着,只象征性的拿了一枚白金币,小心的放在口袋里。“小人愿为您效劳。您的确找对人了,我除了熟悉路外,而且还是个很不错的武士呢?”他炫耀似的把剑举了起来:“要知道,整个尤瑟拉都是乱的一塌糊涂,到处是军阀混战,土匪横行。不过您放心,既然您找我带路,我一定会保护您的!”

          蒂莉雅笑了笑,像是很感激的向修文行了一礼:“谢谢您,高贵的骑士,现在,我们上路吧。”

          “好”。修文把长剑别在腰间,意气风发的拎起剑杖,打开大门,邀请姑娘先出去。蒂莉雅很有礼貌的向他点点头,走了出去。修文跟在后头,就这样,他们离开了哪个令人神伤的猎人小屋。修文不愿再回头看一眼,就好象他永远不会承认他的朋友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头一样。他那清澈的一只红色与一只蓝色的瞳孔正热切的看着前方,前方有他的行程,也有他的归宿,而无论前面的明天到底会是如何,他还是要这样继续走下去……

          ◇ ◇ ◇ ◇◇ ◇ ◇ ◇ ◇◇ ◇ ◇ ◇ ◇◇ ◇ ◇ ◇ ◇◇ ◇ ◇

          前面有提过:尽管修文年纪尚轻,不过人生阅历却实在不小。他见过的人很多,明白穿的简陋的人气质不一定差,穿着豪华服饰的爆发户老婆比比皆是。不过,一般来讲,爱讲话的女子一般都不是什么淑女,气质高的淑女一般话都少而简练。

          不过这话在蒂莉雅身上的确要改改。

          修文敢发誓,在他接触过的所有上流社会的贵夫人中,确实没有一个能有蒂莉雅那样超凡脱俗的优雅仪态。她的举止谦细而敏感,性格温和而优雅。简直就是个落魄的公主,一个蒙难的小姐。然而,与这类身份不符的是,她一路上总是冲修文闲谈胡扯,问东问西。

          “修文,你们这里人都是吃什么啊?”

          “原来麻雀是在树上搭窝啊!”

          天那,她简直就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外国人。修文无奈,只好对事与她攀谈,有时遇到他不懂的,他就胡扯。例如以下这一段:

          “修文,为什么你们这儿,没人施法却会有雷电啊?”

          “因为,那是海德玛在惩罚恶人。她会将他们变成老鼠!”

          “为什么要变老鼠而不是蝌蚪?蝌蚪不是比老鼠更渺小么?”

          “恩,这个。。。。。。”

          时间一长,话题逐渐的慢慢转到修文自己身上。求知欲格外强烈的蒂莉雅突然这样询问修文:

          “你的功夫真的很不错。是谁教的?”

          “一个叫乌鸦的流浪武士。”修文并不想掩饰他的格斗导师。

          “乌鸦?就是你和那个猎人为之争执的乌鸦?”

          他这一问不要紧,老练的洛林迪亚人一下警觉起来:“怎么!我们昨天的对话你都听到了?您究竟什么时候来的!”

          “你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阿迈德先生!你这样很没礼貌!他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可是您并没有问我这个问题!”

          “那我现在问了。”

          蒂莉雅依旧是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和充满信心的语调,这的确让修文很为难。

          “好的。那我回答您。乌鸦。。。他,他是个。。。是个。。。。”

          那个被称作乌鸦的身份似乎很令人难以起齿,修文含含糊糊的接着说道:

          “他。。。属于一个不太荣誉的种族。。”

          “难道是德利雷?”

          蒂莉雅的回答让以勇猛著称的洛林迪亚人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们是我在西洲知道的最有名的邪。。不。。不荣誉种族了。因此,我首先猜的是它。”

          “是的。确切的说,乌鸦是个半德利雷,他母亲是因为。。因为一次不情愿的结合生下了他。不过,听您的语气,您似乎是个外大陆的人?您来自那里?克洛亚?不过那里也应该有德利雷,我听说……”

          “这你不用管。你为什么会和这样的家伙混在一起!”尽管蒂莉雅的声调不是很尖锐,但从她的语气可以听出,她似乎对德利雷,不管是全德利雷还是半德利雷都心存藐视。

          不过,在修文耳朵里,已经很受用了。在西洲所有生活在太阳低下的种族,没有人会对这些黑暗之王创造的生物有好感。也许有些读者对这个邪恶、卑虐、下贱的种族并不太了解,因此我认为这里有必要引用一下关于德利雷专家“本克大师”所整理的一些的关于德利雷人的资料:

          “德利雷人是黑暗之王“达耶崴尔”撒播在人间的邪恶种子,目的是毁灭世间一切的生命。在遥远的众神时代,当至高神第一次推动莱柏特的运转时,世界之火便开始运腾起来。其间,经过大自然的数次选择,几个种族–古老的精灵、矮人,以及新兴的人类等种族顺利的在莱柏特繁衍生息,由于这些种族大都生活在阳光之下,他们的阵容普遍倾向于善良,并且广泛崇拜善良的神祗。这一切自然受到了邪恶之王的憎恨,邪恶之王是一个被至高神从虚空中创造的大神,他的存在便代表着邪恶与黑暗。不过他们侵略我们的世界并不是为了要统治世界这个无聊的理由(当然,可以顺便统治世界),而是他们那无可就药的邪恶天性!他们天生便憎恨一切善良!于是,邪恶之王便从那燃烧着肮脏硫磺的罪恶地狱召唤来了一团邪恶之火,并且赋予了他们强大的力量和嗜血的性格,以及最重要的–憎恨一切善良的种族!这就是德利雷人。

          德利雷人实际上是邪恶之王利用地狱之火锻炼出的人种。他们与一般人类的身高与体重基本相等,但除非残疾,否则很少有矮个子德利雷人存在。与其他大部分种族一样,男性德利雷人的身高体重通常明显超过女性。德利雷人的外貌差异比起其他种族来并不大:他们的肤色大都为深黄色,不过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浅红色或苍白的颜色。发色从大都是乌黑色,胡须依个人或家族习惯从浓密到稀疏都有,与人类一样,年老的德利雷人头发与胡须会变成白色。德利雷人最显著的特色是他们那深红色的瞳孔,这使得他们很容易与人类区别开来。一般来讲德利雷人并不刻意在穿着打扮上费工夫,他们常常统一穿着家族或组织的服装。一些贵族或许会以特殊发型、华丽服饰或其他方式装扮自己。德利雷人的生命并不长久,再加上其社会制度迫害老年无用的人,因此除非一些达官显贵,一般普通人40岁便会死于非命。正常的德利雷人大约12岁便成年,28岁为壮年,45岁为老年,55岁便到了暮年,很少会活过70岁。

          德利雷人是典型的军国主义者,他们好战嗜血,但仍有一定自制力。他们通常保持着理性思维,是现实主义者。别的种族常认为德利雷人是冷血的种族,事实上,他们的确崇尚弱肉强食的法则,例如严厉而又残酷的对待老弱病残和对自己没用的人,另一方面,很多德利雷人(即使是非贵族)都非常有荣誉感,一般来将,他们都会按自己的原则去服从权威或奴役弱者。德利雷人一生只对两件事感兴趣:地位与挑战。

          德利雷人的存在给整个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这些天性邪恶的魔鬼像瘟疫在E-238年至E314年间席卷了整个世界,无论是西方还是我们并不太了解的神秘东方。幸运的是,莱柏特爱好和平的种族在紧要关头,终于打破种族、宗教的界限,团结起来――组成了最后的联盟。那时森林里的精灵弯起了长弓,山谷里的矮人拿起了战斧,人类王国派出了精英骑士……而让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尊贵的圣武士允许巫妖给他加上防护魔法,而后跨上黑龙冲向敌人。在后来的几个世纪,历经“长刃之役”、“亚格里坦苏之役”(水晶河之役)、“宝剑之战”以及决定性的“黑泽之役”,终于在E-438年那最后的决战中将德利雷魔鬼彻底击败,并且将他们赶到了充满泥泞沼泽的卓底。诸神在上,但原他们永陷那肮脏的卓地,千万不要再次降临这个世界。”

          以上就是关于德利雷魔鬼的介绍。可以想象,只要别人知道修文与一个半德利雷在一起,轻则心存藐视,重则挥刀相向。因此修文并不想透露他好友的种族,但不知为什么,他竟对蒂莉雅透露真相,也许是因为她的气质让修文颇有好感吧。不过她的态度也的确是修文见过的最好的,至少不是十分不满,就好象,就好象德利雷的臭名朝著对她来讲,只是课本上的浅薄理解一样。

          不过修文依旧要反驳,洛林迪亚人那种特有的劲头上来了。他提高了自己的声音:

          “这有什么呢!小姐,您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人不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出身的权利的!

          既然话以出口,修文还鼓起勇气补充了一句:

          “我的出身也不是很好,因此我能理解他。”

          “偶。”蒂莉雅不在问了,或许是她意识到自己不该再问下去,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她来讲,根本毫无必要。

          “那么,您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您究竟什么时候来的?”

          “还有这个必要解释么?反正事情已经过去。”姑娘神秘的一笑:“雨那么大,我自然一直躲在这里啊。只不过不小心看见你们的事罢了,真的,仅此而已。”

          ◇ ◇ ◇ ◇◇ ◇ ◇ ◇ ◇◇ ◇ ◇ ◇ ◇◇ ◇ ◇ ◇ ◇◇ ◇ ◇

          修文的确是个野外生存的好手,他老练的通过太阳和其他因素确定方向,还用娴熟的身手和丰富的经验捉住了两只野兔。然而就当老练的游侠修道士准备结束两只可怜的小动物的生命时,高贵的女士充当了一次野兔的救星。

          她请求修文不要伤害这两只可怜的小家伙。对于她的要求,年轻的修道士倒是没感到一丝的意外,对于这样气质高雅的小姐,自然而然的绝对肯定的大都心地善良而纯真,修文也愿意卖这个人情,顺便也算积个德。于是他慷慨的将野兔交给蒂莉雅。

          蒂莉雅接过野兔,用手轻轻抚摩的它们。然后说道:

          “原来真实的兔子就是这个样子啊。”

          “您没有亲眼见过野兔么?”

          “恩,我只在书本里见过。”

          “恩,您肯定是位有教养的小姐,因为遇到抢劫流落到这里吧。我猜的没错吧,要么就是迷路,要么是….”

          正当我们的洛林迪亚小伙子尽情发挥他们家乡人特有的想象力时,蒂莉雅又作出了一个令他迷惑的举动。她把兔子还给了修文,然后肯定的说道:

          “那好,晚上就试试它们的味道吧。你会作兔子肉么?”

          蒂莉雅时而天使时而现实的性格让修文很不安,哭笑不得的他甚至有些躇错。

          值得为这个女人改变自己的旅行路线么?

          ◇ ◇ ◇ ◇◇ ◇ ◇ ◇ ◇◇ ◇ ◇ ◇ ◇◇ ◇ ◇ ◇ ◇◇ ◇ ◇

          夜晚,两人围在温暖的火媾旁,并且吃上了修文亲手烹调的兔子肉。蒂莉雅仍然用一种很优雅的吃法品尝着鲜嫩的野兔,尽管她没有作太多的评价,不过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小伙子的烹调手艺还算不错。这一表情也鼓舞了洛林迪亚修道士,使他甘愿继续发扬他的骑士精神,免费为这位不认识的小姐提供伙食,尽管从他们的口头协议上看他并没有这个义务。

          享受完晚餐,修文从他充满油腻的行囊里翻出一个地图匣,从中取出一份地图,然后用手指着上面说道:“看,我们明天就能走出森林,来到坎哈米。如果海德玛眷顾的话,大概再有十五天的路程,我们就能到目的地了。”

          “好的,可敬的先生,您确实帮了我的大忙。十五天的路程比我想象的少的多。”蒂莉雅说着,冲修文抱以她这两天来(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天两夜)第一个微笑。

          她这一笑令修文十分消受,他愉悦的将地上的餐具和地图团起来收好,又从行囊里掏出一只竖笛。然后盘膝作在蒂莉雅的面前,对她说:

          “有没有雅兴听我为您献上一曲呢?这也是我多年吃完晚餐后的习惯。”

          修文这样说道,却发现对方并没有可以注意着他,而是托着下巴,痴痴的看着月亮。不过听到修文的话语,姑娘楞了一下,回了回神,说道:

          “恩?什么?”

          “听我为您吹奏一曲。”

          “你会吹笛?那么,你会唱歌么?”

          “唱歌?偶,会几首。”

          “那么,能不能唱一首给我听听?”

          这一下倒把修文问住了,他一时也想不出该给姑娘唱那个合适,他左思右想,然后说道:

          “好的,我会一首关于赞美海德玛的圣曲,您有兴趣么?”

          修文估计对方是个大户小姐,应该对这样高雅的艺术感兴趣,而且见她刚才对月亮发呆,或许也对明月之主有敬意呢说不定。果然,姑娘对他点点头。

          于是修文清清嗓子,开始从记忆里搜索着点点片段,这不能怪他,估计就算是最最虔诚的教皇大人也不会在每顿晚餐后吟唱圣歌啊,这不是亵渎么。

          就这样,过了一小会,修道士开始庄严肃穆的唱出他内心对神灵的赞美:

          “地狱如冰雪融化,
          太阳将没有光华,
          海德玛呼唤我们超越生命,
          万有天堂我们共同到达。
          光明世界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尘世间生命结束,
          腐朽灵魂不在留驻,
          天使号角换来新的生命,
          共享天堂璀璨祝福。
          生命光辉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漆黑世界不在出现,
          只有金日华光灿烂,
          惟有永恒的万有天堂,
          最终彼岸出现眼前。
          报偿之日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银白世界尽显荣耀,
          因为…
          因为……”

          突然,吟唱到这里结束了,小伙子脸立刻通红起来。

          “抱歉,后面只记得调了。”

          “没关系,不过,你还会别的么?”

          姑娘宽大的胸怀让洛林迪亚男子汉更显不安,他甚至开始诅咒哪个该死的故弄玄虚的词作者,不过,他确实再没什么特别拿手的歌曲献丑了。

          不,也不是没有,还有一首,也不知道是巴塞罗廖还是乌鸦教的,内容是描写一个无赖那一个姑娘开心的,显然,不适合在这个场合唱给眼前这个淑女。

          看着修文忧郁的样子,蒂莉雅还是冰冷冷的说:“怎么,不会了么?没关系的。”

          “偶,不!请等一下。” 洛林迪亚人那种劲头又给了修文莫大的勇气:“我会一首,不过只是没事哼着玩,那是一首在我的家乡人人都会的歌。”

          蒂莉雅再次冲他点点头。于是修文又唱了起来。

          “糟老头孤单坐在石头上,
          不停的啃著块老骨架;
          他已经啃了好多年,
          因为实在很难找到新鲜肉!
          吃到新鲜肉!尝到新鲜肉!
          他孤单的住在大陆上没事忙,
          因为很难找到新鲜肉

          汤姆拉着卡门跑了来,
          他对糟老头说:「老头子,那是啥?」
          看起来很像是我托金舅舅的小腿骨,
          那应该收在大坟场。
          大法师!大魔鬼!
          趁早给我进坟墓,
          瞧瞧我旁边的大美女,看看她的大腿骨。

          「小子」糟老头说,「这女人是抢来的」。
          因为,瞧瞧她那样,
          虽然肉体被你强,
          灵魂早已死透透,
          我才不会拿他的骨来用。
          骨来啃!骨来用!
          她可不是光来看!

          卡门说:「还是老头说的好」
          没人同意硬抢去,
          管你对我又哄骗,我却还是自由身;
          快把我给放出去!
          赔给我!交出去!
          我只是路过这里来,你为什么抓住我!
          快把我给放出去!

          「只要花点小力气,」汤姆嘿嘿笑著走过去,
          「我多想,呵,你看你的腿,
          多想坐在上,因为我真想
          看到新鲜的你走过来,马上变得有力气!
          现在就来尝尝看。
          闻闻看!舔舔看!
          我早就厌倦了啃他的老骨架,
          今天为什么不让我尝尝鲜?」

          当他以为晚餐已到手,
          却发现什么也没抓到。
          在汤姆动手前,卡门老早躲过去
          准备给他一脚的狠教训。
          好教训!狠教训!
          卡门一脚踢中他的大屁屁,
          这样才给他个狠教训。

          汤姆的筋骨皮,硬的像是大石壁,
          因为每天吹,让他成了皮老大。
          好像一脚踢上大峭壁,
          对方根本不在意。
          没在意!不在意!
          汤姆听见卡门唉唉叫,
          「我们都露了那把柄,你还怕亮出你漏洞?
          反正我是大流氓,我还能去怕怕谁?」⑥

          卡门连忙求老头,好心好意救我命!
          糟老头才不在乎,
          依旧啃著大骨头,
          死人骨头!老骨头!
          「不要怪我不去管,
          反正我不学别人去瞎搞」”⑤

          歌唱完了,蒂莉雅并没有显得不满意,反而第二次冲修文抱以微笑。这令虔诚的修道士长出一口气。这次轮到他向姑娘提问了,于是他说道:“您会唱歌么?能不能让小人一饱耳福?”

          蒂莉雅笑了笑,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事实上这个表情令洛林迪亚人莫名其妙的开心)。她冲修文说:

          “我也会竖笛这种乐器,我可以用它回报你么?”

          “当然可以,请。”

          修文连忙把竖笛递过去,突然想想不对,又把手撤回来,胡乱擦了擦气孔,傻笑了一下重新递给姑娘。蒂莉雅再次笑了笑,接了过来。

          姑娘的笛声令修文很惊讶,海德玛在上,就想所有小说中必有的才女一样,笔者笔下的拙作也不能免俗,蒂莉雅的笛声确实很美,很悠扬,而且,而且有种异国情调,至少见多识广的修道士没有听过这样的曲风。

          确实很美。让人想起皎洁的明月。

          蒂莉雅在一个段落的结尾停下了,她把竖笛还给修文,后者痴痴的接了过来。

          “您的笛声真是太美了。是我听过的笛声中最好的一个。”修文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谢谢,不过,我实在是倦了,抱歉,我要休息了。”

          修文拿起竖笛又轻轻吹了几下,怎奈蒂莉雅的笛声绕梁三日,弄的修文的笛声完全没有一点意味了,他苦笑的看了看蒂莉雅。发现姑娘已经睡着了(事实上,这说睡着就睡着的本事也修文十分佩服)。

          他好奇的看了看姑娘,仔细打量着姑娘那纯真而白皙的脸庞。

          突然,一个像是从空气中蹦出的想法涌上了修文的脑袋。这个想法令大胆敢想的洛林迪亚男孩一阵激动!

          “没错!我怎么早没想到啊!”
          (第一章完)

          ①海德玛:大名鼎鼎的正义之神。修文信奉他完全是因为老骑士的缘故。

          ②都是邪神。

          ③巡林客选择流派带来的好处只有在他穿着轻甲或者不穿甲时才能使用。当他穿中甲或重甲时他将失去所有战斗流派带来的好处。此时修文穿着是重甲,虽然作为小说不应该拘泥于规则,因此此时视为双武器格斗的专长对修文多少还算有些帮助,但一是他还不是很擅长双武器格斗,二是重型铠甲多少阻碍了他的动作。

          ④传说中的重击,你不服么?

          ⑤[指环王里的一首诗歌改编,指环王算是现代奇幻文学的鼻祖。我在此引用的目的只是想表明自己对现在国内奇幻小说的一点不成熟看法。目前一些写手打着正统奇幻的旗帜,他们用词严谨,设定详细,但下笔不是诗史的战争,就是类似指环王般的冒险,开头还往往从XX大陆开始宏观介绍。尽管他们依旧沿用正统奇幻的风格,颇看不起本土的玄幻,但他们的故事情节大都老套腐朽,缺乏创新,并且在人物刻画上缺乏深度,如同老腿骨般乏味。
          汤姆我用他比喻我国土生土长的玄幻,对玄幻这个题材,我并不认为他真如某些人说的那么垃圾,事实上,像黄易写的几部玄幻的确很经典(当然要抛开某些XX描写),但他还很年轻,在加上有很多玄幻写手的道德水平的确有些那个,使的他每次出现总是围绕着无数的美女。卡门的形象不用解释,我希望今后玄幻作品中的花瓶能多几个如卡门一样的,尽管放荡,但却能震撼我们的灵魂。她们的出现,不仅是作为花瓶,更多的是影射出作者的思想和对某些事件乃至对这个世界的反思。]

          ⑥我们亮出了自己的下半身,男的亮出了自己的把柄,女的亮出了自己的漏洞。我们都这样了,我们还怕什么?”(沈浩波)

          #27714
          头像浪子清2005
          参与者

            修文挠了挠自己零乱的栗色头发,突然发出这样的感慨。

            富有想象精神的洛林迪亚小伙子瞅着躺在火媾边的蒂莉雅,突然意识道,自己以前读过的骑士小说与听过的英雄故事中,那些勇士们总是有着他们值得去用生命保护的东西,保护同伴、保护教会,甚至保护整个世界!那么,现在,就在眼下,他修文自己不也有一个可以拿来保护的人么!

            修文细细的回忆今天他眼里蒂莉雅的一举一动,很快,他就把一切相关的细节总结在一起――她奇特的外表,令人难忘的粉色头发,见多识广的修文确实听说过许多贵族家族一直保持着自己家族完美高贵的血统而从不与一般家族联姻,因此他们的外表总是与一般的劳苦大众格格不入。此外,除了外表,还有她那高雅的气质,自信的言语,还有那曲竖笛,明显证明她受过高等教育,甚至那凡是高贵小姐都会有的奇怪举动,这一切一切都无疑证明,修文的猜测一定没有错!蒂莉雅,一定是位值得尊重的贵族家族的小姐、女王!甚至有可能是个王国的公主!天那!修文甚至想趴下亲吻蒂莉雅走过的泥土了!

            此时,有过如此经历的读者――尤其是小伙子们一定能猜到,头脑发热的洛林迪亚人确实要陷入一场伟大的爱情泥坑里了。他疯狂的联想着一切一切的关于蒂莉雅与那些奢靡上层生活的关系。终于,现在的他已经完全绝对肯定蒂莉雅一定是个贵族了,没有错的,虽然她现在衣着普通,但常言说的好:“金子总是要发光!”她要修文带他去坎纳斯,那一定是她的家。坎纳斯?除了有举世闻名的竞技捕猎虎鲸的活动和举世无双的坎纳斯长船外,的确听说过那里有许多的名门望族,尽管修文从没去过哪个历史悠久的北部王国。

            就是这么灵光一闪,理所当然的,如果这一路上他能博得这位佳人的欢心,说不定真能成为她心中唯一的爱。成为那个唯一保护她的骑士。而她,她的父亲,某位领主大人,会在一个庄重的时刻,授予他正式的骑士身份,并为他配上符合他现在身份的锋利长剑和华丽马鞍。而蒂莉雅本人,也会在某个她华丽的城堡里,在修文为了信仰在战场上与异教徒撕杀时默默为他祈祷!想到着,修文开始为自己的好运庆幸。

            他甚至准备马上开始这场罗曼蒂克了。

            不过,他还是有些忧郁,毕竟,他,修文,只是一个平凡的再平凡不过的毛头小子,即无显赫的背景,也无耀人的战绩,甚至,他根本没有成为骑士的资格,唯一符合这一特征的,惟有一个老骑士留给他的配剑,那柄光荣的长剑。

            但是,很快,天不怕地不怕的洛林迪亚人便把这些烦人的想法抛在脑后,几乎所有洛林迪亚人都认为,世界就是为他们创造的!修文抽出剑,把它举过头顶!是啊,凭借着自己坚强的臂膀和无比的勇气,以及海德玛给他带来的运气,而且他还年轻,才刚十七岁,正是那些传说中的英雄刚开始建功立业的岁数。从明天起开始努力,我就不信,世上会有什么事会难倒我们的洛林迪亚英雄!于是,他又开始欣赏他的美梦了。

            这些美梦不禁让修文飘飘然了。不可否认,修文现在的想法是有些投机心理,希望一步登天不劳而获,但这有什么呢,这正是一个处在十七岁,敢作敢为,又有一点天真的热血少年都会有的想法啊!事实上,我们虔诚的修道士执卓的信仰也是为了获得一点点利益,他一直认为当他为信仰而光荣牺牲后(或是无愧而安稳的死在床上),会马上得到海德玛的召唤,升入那终日充满欢歌笑语的天堂。

            然则,诚实可敬的读者们,你们可以批评修文的信仰有那么一点不够虔诚,不过谁能否认,这只是一点人之常情啊。而正是这人性化才使的修文显的更可爱。尽管他的梦想是作一名光荣的圣武士,但他明显比那些冰冷冷的一天到晚只知道到处审判别人的已经是圣武士的人有人情味的多。他甚至会在买卖圣物时向祭祀讨价还价!当然,抛去这一切,修文的确是个虔诚的修道士,一个改过自新的浪子,一个可以信赖的圣武士候补,事实上,出身不好的修文也的确似曾获得神的恩宠,甚至彰显神迹,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恩,这其中的关节与修文为何弃暗投明的情节,请允许作者先卖个关子,现在,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不过,今夜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事发生了。修文・阿迈德将竖笛收好,怀着令人振奋的想法躺了下去,不久进入了梦想。

            只有天上的月亮,依旧那么圆,预示着今夜,又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 ◇ ◇ ◇ ◇◇ ◇ ◇ ◇ ◇◇ ◇ ◇ ◇ ◇◇ ◇ ◇ ◇ ◇◇ ◇ ◇
            当蒂莉雅醒来时,发现他的向导早已行了,两人没有过多的谈话。草草吃过早饭,略为休息了一会,便继续上路了。

            蒂莉雅发现今天修文显得格外精神,像是充满活力,这到让她颇感欣慰。大约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走出了森林,翻过一座山,走到山头,居高临下,一眼望去,一座四周有围墙的小城市隐约出现在他们脚下。

            “这个城市就是坎哈米。”

            “是的,谢谢您的指引,可敬的男孩。”

            “您可以叫我修文,小姐。”

            “好的,那就让我们快走吧。坎哈米正等着我们呢。我们能在那买到马匹……”

            “而且还有滚烫的洗澡水!”修文答道,他想像蒂莉雅这样的大小姐一定不能忍受一整天的赶路,现在,洗一个热水躁一定是她最期盼的。不过,通过一天的接触,修文发现蒂莉雅是个很要强的姑娘,于是,为了照顾她的面子,他又补充了一句:“我真想快点啊!”

            “真想不到您这样的冒险家居然如此讲究。简直像一个姑娘。”结果蒂莉雅丝毫没有体谅修文的苦心,反而认为他很婆妈。可怜洛林迪亚年轻骑士啊,第一次大放殷勤就受到了打击,这令他很居丧。他实在没想到蒂莉雅竟如此不懂风情。

            两人加快了脚步,一路顺利的进入了坎哈米。

            走进城中,他们首先挑了一家看上去很干净的旅店,然后进去选了个光线充足的位置,最后随便要了点食物。

            餐桌上,修文表现的极为绅士,首先他先请姑娘先享用那并不奢华的饭菜,然后一个人默默的吃着他那份,并且还不时用足以融化冰块的微笑配合太阳般温暖的目光描一眼对面的姑娘。不过可惜的是他看到蒂莉雅并没有注视他,而是依旧冰冷冷的态度,只是目光正盯着修文袍子里那把系在腰间的长剑。这令他再次有了一种挫折感。

            就在这时,从门口涌进来四个男子,这几个人面带匪气,一看就不是好人。不过二人都没有注意。

            姑娘看了看修文的长剑,伸出纤手,摸了摸剑。对他说:“你的功夫是乌鸦教的?很不错,但这把剑并不属于他吧。”

            “是的,他属于我另一个导师。他是一个骑士,真正的骑士。”修文回答道。

            “我能看看么?”

            “请。”

            修文将剑拿下来,用一种很庄严的动作双手交给蒂莉雅。不过蒂莉雅仍然不被所动,她接过来,然后将剑抽了出来,“噌!”一把雪亮的剑刃在空中划出一道光弧。

            剑的确是把好剑,前面已经叙述过了,此时,蒂莉雅再次仔细的观摩着这把庄重而威严的武器。发现它的剑刃已经有一些不易察觉的伤纹,然而剑身依旧笔直锋利,像是闪烁出无数神圣的光彩,弥漫在整个剑身,不断的挑战周遍的邪恶。

            “斯拜特?他是你的导师?”蒂莉雅用她扦细的手指轻轻按着剑身上所刻的痕迹。

            修文点了点头,说道:“是的,这是他的名字。一个战士习惯将他的名字刻在他所钟爱与信任的武器上,这一点,威达也不例外。因此,我…我才说是那个猎人撒了谎。其实,我倒觉得他真的是个正直而可敬的人,只是被怒火摆布了感情。正因为如此,世界才需要我们这些修道士。”

            蒂莉雅听着修文的解释,突然她注意到剑柄上刻着一个类似圣徽的标记――三把利剑组成的如同日月的东西。这另她产生了好奇,于是,她询问修文这代表什么。

            不过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修文也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他认真的指着那个标记下面说道:“那低下有一行小字,似乎是对于它的解释。不过,那却是段神秘难解的文字,我问过许多人,包括一些有名的学者,但他们都不能理解。你看,就是这个。。它或许是‘格里塔’,亦或是‘嘎里法代姆’,具体我不知道。。。”

            “Y……U,源……恩,是源帝!一个遥远的神祗。那么说,你导师应该是来自克洛亚的天运骑士①。”蒂莉雅突然说道。

            蒂莉雅这一下出呼意料的解读把修文瞢住了,他没有考虑什么天道地道,只是试探性的问道:“您,您认识这些文字么?”

            “不是啦。只是我用了一个小魔法而以,不信,等一下。”蒂莉雅说完,手指突然冲着修文的脑袋轻轻一挥,这个神秘的动作把镇定的洛林迪亚绅士吓了一跳,他刚要询问对方这个手势的奥秘,不过女孩已经抢着说:

            “现在,你来看看。。。”说完,蒂莉雅把剑递了过来。

            修文满脸孤疑的接过姑娘递过来的剑柄,低头看了看,发现在日月下面,赫然写着“圣主・皇天至尊源帝”。

            这一下确实让无畏的修文吓了一跳,他惊呼一声,猛的站了起来,手中的长剑重重落在桌子上。

            他的这个举动吸引了附近的食客,他们纷纷把头转了过来。尤其是刚才进来的那四个形象龌龊的男子,八只眼睛,同时闪着绿光,紧紧盯着桌上的长剑和旁边坐着的蒂莉雅。

            修文顿时发现自己的失礼,他表情尴尬的坐了下来,轻声问道:“这。。这是什么?”

            “一个小魔法啦,至于这么大惊小怪么?”

            “魔法!”

            海德玛在上,我们勇敢的洛林人的确以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闻名于世,然而魔法。。。

            原来在西州历史上,魔法一直并不为大多数世人所理解。很久以前,历史上曾经存在一个强大的魔法组织,然而后来因为理念不和,法师会和欧瑟文正教教会之间开始了长达数个世纪的漫长斗争。结果呢,似乎是以法师会的落败而宣告这场政治斗争的终结。至少表面如此。落败的法师会同意放弃一切世俗事物的权力,仅仅保留对魔法艺术的垄断权。而正教的确也对他们并不很了解的魔法艺术不怎么感兴趣。战争的结局使西洲大陆就从此进入了教会独揽大权的时代。法师们放弃了他们的权力,也带走了魔法,因此,魔法,这个神秘的名词的确彻彻底底的成了西洲很多人不了解的神秘事物。

            蒂莉雅从修文的表情看出了他的感受,于是她试图改变这个似乎对牛弹琴的话题,她这样问道:“你曾经说过你以前。。以前是个。。”

            书中有表,昨天在路上两人谈论乌鸦时修文曾说过自己出身低微,进而,还透露了自己以前的盗贼生涯。自从归附宗教后,修文并不刻意隐瞒自己的过去,他认为隐瞒这一切其实根本就是欺骗自己。

            “盗贼。是么?您想问,一个真正的骑士怎么会做一个盗贼的导师?”

            “是的,这正是我要问的。”

            “那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这名骑士的确叫斯拜特。。。”

            修文认为自己既然要在蒂莉雅面前成为一个骑士,首先就要让对方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成为骑士的动机。于是,他喝了一杯水,然后清清嗓子,开始用一种真诚、动人的语调叙述这一段感人历史。

            那时修文十五岁,还在“银甲战神”,前面说过,年轻的盗贼对生活产生了迷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他一直视着寻找,然而,他根本无从开始。

            后来,一次偶尔的机会,修文受命与一个善谈的老骑士结成了旅伴――就是上面所说的斯拜特。其实他是想趁机偷取老骑士的财物的。一路上,老骑士的话使对人生意义迷惑的修文感到启迪。他是这样说的:

            “有人说我傻,但是我坚持世间一定是存在真理的,而且值得我舍身护卫。尽管这个真理的确切定位,我至尽今没有找到,但是我坚持!这就是我的人生。”

            这句话令修文感到震撼。后来两人来到了一个被十几个流浪黑暗精灵袭击的小村庄,老骑士奋不顾身的保护遭到屠杀的村民,打退了敌人,自己却受了伤。之后巴塞罗廖,就是修文的养父,出现了,他突然偷袭受伤的骑士,老人拼尽全力也击伤了巴塞罗廖。倒在地上的巴塞罗廖命令修文杀掉老骑士。此时修文已经与这个骑士建立了一点似有非有的友谊,然而尽管无奈,他还是只得依养父的话刺向老人,谁知老人没有抵抗,被修文刺中。内疚的盗贼大声问他为何不躲开,老人只留下一句话:“孩子,你的动机我早明白,但一路上,我发现你是个好孩子,尽管我没有找到世间真理的存在,但是我的性命也许可以拯救你…你那善良的本质,孩子,好自为知!”

            之后,修文没有与巴塞罗廖回去,他脱离了“银甲战神”,辗转到世界其他地方。一路上,他继承了老骑士留下的长剑与铠甲,以及…作为一个“圣武士”的意志,或许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战,也许是老骑士感动了他,也许是他自己要这么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明白了自己人生的目的:

            “我坚持世间一定有我可以舍身护卫的真理,尽管我也没有找到。但是我永远坚持!”

            以上就是修文弃暗投明的原因,开始他也有些后悔,但后来他逐渐习惯了,并且他感到自己的精神有了寄托。他不知道老骑士是律属那个骑士团的,信仰是什么(现在或许知道了),或许根本没有信仰,但是他需要,于是,他选择追随了影响力较大的海德玛神,一开始他不知道如何去全心全意的侍奉他的神,因为没有人教他,后来他与一个年纪长他近十岁名叫伊瓦德的教士成了朋友,后者为他的宗教知识作了启蒙教育。

            当时这个狂热的传教士是这样给修文展现了宗教那美好的一面:

            “我们应当相信,也有理由相信,很快就会有这么一天,我们摆脱了腐朽的躯壳,也摆脱了尘世的烦苦。那时,我们只剩下这灵魂不朽的火花,无边无际的跳动,伴随着天使的歌声升入那荣光的天堂。放开卑微的人类身份,去享受那与神一样的高度,永远不会堕落!永远不会恐惧!永远不会迷茫!

            坚信他,世间到处都是天堂,地狱也会被天堂同化,没有人会因为复仇而偏激,没有人会因为堕落而痛苦,魔鬼们将会颤抖着眼睁睁看着末日的来临而无力阻止!

            到那时,圣神会把他手中的光赋予所有人!修文・阿迈德!听好了!你有没有想过,到时,所有人,所有为此努力过的人都会复活!是的,对于心地纯洁的人来讲,永生将不是渴望!幸福将不是梦想!这可能也包括你,孩子。只要你一心行善,你也会复活的,你会与我,与所有值得尊敬的人在一起,共同感受,那美好辉煌的世界!”

            修文被他煽动性的演说感动的无与伦比,一塌糊涂!他开始感觉到他已经找到了那值得他一生追求的真理――作个好人!作个教典上、书籍里所描述的那种好人!于是他开始沾沾自喜,甚至暗地里笑那个老骑士的迂,这么简单肤浅的道理,连他修文都能很快领悟到,他却用了将近一生时间也没有领悟。当然这或许是因为修文对宗教理解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吧,于是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既然上天赋予他如此优秀的潜质,那他一定要作一个伟大的修道士,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然而很可惜,后来伊瓦德被调到了圣・维兰,两人于是中断了联系。

            修文起先按照教士的方法虔心的侍奉神灵,他从别处找到一本来自正教的法典,并按着书中的指引去作,然而,事实上,如果那些编写圣典的虔诚牧师真想广播教义,令世人都有机会仰慕圣恩的话,他们的确应该把圣典里的内容在写的更浅白一点,至少应该能令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看懂吧,这或许是圣洁的法典有很多版本。不过就我们聪明的洛林迪亚小伙子读到的版本中,到处充满了类似“之万物生灵之根本之大道之圣恩”或是“海德玛于世界之恩典,犹如世界于海德玛之感恩”之类高深摸测的话语,这确实挺考验洛林迪亚人的耐心外加信心。

            不过,修文终于用他无与伦比的毅力克服了那来自深涩语法的痛苦。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似乎有神迹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次,他无意中受了点小伤,当他的手触摸伤口时,伤口奇迹般的愈合了,这另他很惊奇,祈祷也更加勤奋。然而后来没有人再教他,他只好以自己的理解去探讨神学,这也包括他现在自发的朝圣之路。逐渐的,修文意识到海德玛的神迹离开了他,不过他也并没有在意,事实上与其用那点微末的治疗能力,修文更信任的还是治疗箱。多才多艺的原盗贼可是个疗伤高手呢。因此他并不在乎,反正他一向对自己虔诚的信仰深信无比。

            洛林迪亚人继续用他脑子里最生动的词汇为蒂莉雅描述着事情的经过,他的手势动作也作的极其富有绅士标准。这时,他讲道:“我继承斯拜特的,就是这把剑。我与威达,也就是乌鸦的认识也是因为这把剑。”

            “偶,说来听听。”

            “当时是这样的。我独自一人路过一个阴森小道,突然威达出来一人拦住了我,命令我交出宝剑,恩,他是在抢劫,我自然不会交给他。。。。”

            讲到这里,修文忽然感觉有点事情不对头,不过他一时反应不过来,事实上他每次回忆到这的时候总是觉得那里似乎怪怪的。于是他顿了下来,猛的感觉想到点什么:“奇怪,当时。。。”。然后还没有等他琢磨出个究竟,一个身子重重的飞了过来,正好落在修文身上,将他压到地上,打乱了他原本骑士般的座姿。

            “你是在作什么!”愤怒的修文咆哮到!

            原来是刚才走进来的那四个人不知因为什么事扭打起来,由于修文一直专心的讲故事,
            所以一直没有注意。那个撞他的人刚想解释,就被一个男人抓了过去,那个抓人的男人气急败坏的喊到:

            “叫你不还钱!”说完把他推到了一边。

            修文拍拍身子,努力的恢复了刚才的神情,重新做了下来,重新摆好那绅士般的坐姿:“刚才我讲到那里了?”

            “有点奇怪。。”

            “是的,奇怪?奇怪什么,哎呀!”又有一个人压了过来,不偏不倚,又是撞在修文身上。

            修文怒不可赦,但他还是忍了,他要在姑娘眼里保持绅士形象。于是他重新坐好。

            第三次撞击很快袭来。

            这下洛林迪亚人可实在是无法容忍了,他愤愤的站起身来,左手持剑,威风凛凛的冲着那几个男人咆哮道:“你们在作什么!”

            四个家伙正等着他发怒,很显然,他们是故意这样的,目的是挑起与修文的事端。他们一并扭过身子来,阴阳怪气的说道:

            “呦,小鬼发怒了,吓死人了!”

            “我们兄弟就爱这么打来打去,你管什么!”

            “看来他是不想活了!嗨,我说小子,快滚!把手里那把剑,和其他东西留下!看看你的个头,你那里配拿剑!”

            “还有那个姑娘!小子,估计也是道上的吧。。嘿嘿。”

            面对这四个找死的家伙的挑衅,可把骄傲的洛林迪亚小伙子气的直咬牙,他怒气冲天的冲对方大喊一声:“要命的话就滚蛋吧!没有教养的混蛋!只知道口出狂言的家伙未必有胆量拔剑吧!”

            “笑话!他是向我们挑战么!咱们到要看看谁是在口出狂言!”无赖们狞笑着,拔出各自的武器。

            四把明晃晃的匕首,四张狰狞恐怖的嘴脸,难怪现在附近的食客都抓紧时间挤到酒店的出口处,只有那肥胖的店主和旁边的伙计、厨师,手里拿着棍棒、铲子和菜刀,虎视眈眈的看着傲慢的修文,惟独却对那四个无赖视而不见。

            不过,他们确实担心了,四个无赖在修文眼里,却只是四个废物罢了。

            果然,修文优雅的抽出剑,傲慢的向对手一致意,三下五处二,四个可怜的无赖哭爹喊娘的爬了出去。

            这一下确实大出所有人的意外。店老板飞快的将手中的棍子物归原处,战战兢兢的冲胜利的骑士候补说道:“您安然无恙吧?”

            “是的,我非常好,但我的荣誉在您这里受到了侮辱。”

            “那真是,我诚恳的向您道歉,请您快走吧!平凡之神保佑!愿海德玛的眷顾天天陪伴您,这顿饭免费,快走吧!要不您和我都会有危险的。”

            “我可以宽恕您的无理。”修文绅士般的拉住蒂莉雅的手,将她搀起来,然后接着对店主说:“您只是个市井小人,您像所有的我见过的店主一样有权利畏惧他们,但我可不怕!不过还是谢谢您的慷慨,愿海德玛也能眷顾您。好的,我们走。”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迎着曙光,走了出去。

            “可怜的人啊。”店主在确认他们走远后自言自语说道:“他们惹了大麻烦。”接着,他冲店里的人们喊道:“各位先生,快坐下享用您们的美食!今天小店里的东西一律免费!”

            话音刚落,很快的,店里又恢复了刚才的嘈杂,就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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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刚才的举动真想个骑士。”蒂莉雅这样称赞修文。他俩不打算再在坎哈米停留,因此决定继续赶路,现在,他们正走在坎哈米的郊外。下午的天气阴沉沉的,四周的景色也变了,田野里雾蒙蒙的,远处隐约的高山崎岖起伏。

            “是么,十分感谢您的赞赏。我以我的荣誉向您发誓,我决不会让任何人动您一根汗毛!”修文听到姑娘对自己的肯定,眉飞色舞之情,马上浮现在脸上。于是他开始手舞足蹈的向姑娘吹嘘:

            “根本只是几个废物,本来我可以将他们处死。不过处于良心,我没有这样做,您知道,我是一个骑士…骑士…骑士小说中经常提到的那种英雄,我对这些无赖有一种强烈的憎恨和深刻的怜悯。我希望我先惩罚他们再放过他们的行为是正确的,是崇高的,是如同您所希望的。就如我刚才说的,我会以我的一切保护您,就像那本神圣的典籍中提到的‘我总是希望,您对您的仆人说,您作这事,他就去做’!而我就是您的仆人(此时蒂莉雅冲他略微一笑,更使他心花怒放),或许您会担心我的安危,偶,像您这样的高贵女士一定会这么想的,您当然知道我所选择的道路的艰险和危险,但是我坚持,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我依旧会抢在前头,为您拔剑,因为我无悔!我凭借着欧……”

            “那您马上要后悔没这么做了。”

            蒂莉雅话音刚落,从道路两边就冲出来数十人将二人围在其中(可怜的洛林迪亚人居然没有发现),一个像是带头的壮朔汉子走了出来,在他周围是刚才在酒店里的四个无赖其中之一,他用鼻青脸肿的脑袋向头领点了点头,那个头儿二话不说,直接大手一挥,后面就马上拥上来十好几个汉子,而且手中都有武器。

            “好一个十面埋伏!他们就不能做的更英雄些么?这下完了,他们有二十多人。把手举起来,向我这样。”看到这样的景象,刚才还兴高采烈的修文无奈万分的冲蒂莉雅说道,然后他开始想象着姑娘全身瑟缩的样子,痛苦的把眼闭上,不在去看眼前发生的一切。

            不过他马上发现这根本是多余的,他面前一黑,一只口袋很不礼貌的扣上了他的脑袋。

            “‘海德玛的臭屁股!’呸!把他们全部带走!”带头的汉子吐了口口水,冲部下们吼道。

            几双大手粗鲁的将修文向前推拽着,一个家伙把他用麻绳牢牢绑住。起先修文奋起抵抗,但很快他便意识这根本没用,于是他开始配合强盗们的粗暴待遇,甚至当他的小腹重重的挨了几脚并听到几声熟悉的狞笑声他也没有吭气,他现在正在脑子里想着“他们会用什么手段折磨我。”

            经管修文一向视死如归,不过他确实担心着蒂莉雅,他继续想象着她现在浑身颤栗的样子,想象她被禽兽不如的无赖所侮辱的悲惨结局,而这一切都是他的罪过,他是有责任保护蒂莉雅的。尽管这种责任完全是自己安上去的,但这种想法还是使得修文内心备受折磨,于是,以前的自卑、自我猜忌、还有所有对这个对那个的怨恨,都在这时像岩浆般从他心中的火山爆发出来,尽管他知道现在最需要的是冷静,要冷静!但无论他任何竭尽全力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结果总是无用。

            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完全陷入一种无力的被动,接着他被扔上了一辆马车,他似乎感觉到蒂莉雅就在他的身旁,但他却无法知道她的方位,只好张大嘴狂喊着:

            “不要怕!海德玛和我们在一起!啊!”

            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巴掌声,后面跟着一声粗鲁的辱骂。

            “不要紧,我没有事。”是蒂莉雅的声音,她的声音透露着冷静,无碍,她的坚强让修文多多少少放了心,但是,他仍然感觉被黑暗吞噬了内心“这下我完了。”小伙子绝望的想道。之后他感觉身旁堆了很多东西,大概是杂草什么的,柔软无声的杂草使他平生恐惧,只觉得此次定是难逃大限,而自己的生命还是那么年轻,前程是那么美好,命运之神还没有向他招手,他便就这么结束了生命。他现在只想一会临死前,在姑娘面前对着那些该死的强盗大骂一通!象个真正的男人一样走完自己的人生路程。这种想法使他胸中瞬间充满了豪气,但很快便一扫而空,伴随周围狂嘶怒吼的声音,本已空虚的脑袋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开来。

            终于,大约行了半个小时,马车停了下了,修文被一个强盗押着下了马车,在对方的退拽下跌跌撞撞的走着,然后他们似乎走进一个屋子,刚一进去,迎面而来一股腐朽的气息。这时,那个头领的声音再次响起:“先把他们关进地牢再说。”修文再次被当作犯人般被推走,这次他感觉像是走到一个木制的楼梯上,并再次感受到一股更加腐败的味道。

            不久,他的头套被摘了去,不过眼前依然是一篇昏暗,他现在是在一间阴暗的房间里。接着,他的屁股被重重踢了一脚,于是他一下飞了出去,“喀嚓”,“监牢”的大门锁住了。

            “你没有事吧。”

            是蒂莉雅的声音,修文回了回神,发现蒂莉雅就在他身边,现在他们是身险牢笼了。

            “我没事。”修文爬了起来,环视一下四周。这是一层楼阁,一间房屋被简单的改造成了一个监牢。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四周一片昏暗。

            不过这昏暗的环境却难不到修文,他从小与正常人不一样,他的视力特别好,即使在昏暗的环境下依然看的很清楚。

            “没有直接被杀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修文琢磨着。他睁大了双眼,左面那只红色的瞳孔闪动着莫名的光彩,就好象一个神奇的法宝被一个能工巧匠活生生安在了他的眼眶里。他看请了周围的环境后,就径直走到大门口,外面没有人看守,看来要么就是他们很放心,要么就是他们大大意了,当然也许是他们很少使用这个“地牢”,不过这个称呼的确让修文很好笑,明明是楼上的一个监牢,为何要叫“地牢”呢。

            他仔细的查看着大门的锁子,然后点了点头,从身上的暗兜取出一件铁片。这时从后面传来蒂莉雅的声音,虽然依旧是平时冷静的语调,但可以听出里头流露了一丝恐慌。

            “真是的,根本没有想到会这样!真是倒霉,这该死的铁锁头,我应该准备一个这样的法术的!现在没时间准备了,是炸开它,还是。。。。恩,修文,你蹲在那里作什么?”

            “吱~”门开了,高明的开锁匠修文・阿迈德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说道:“好长时间没摆弄了,手生了很多,不过现在,小姐,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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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文不愧从前是来自大组织的盗贼,再加上强盗们只搜走了他身上的武器,而没有人去注意他身上的各个暗兜。因此,尽管已经放下这活已有多年,修文还是轻车熟路的打开锁子。这也难怪,修文还是个孩子时便对开锁这种事了如指掌,那些强盗见到他也只是小巫见大巫。两人轻轻的走出牢房,这时他们发现,他们现在是处于一间大屋子的阁楼上。这里也是一个小仓库,酒瓶、箱子,破帆布,还有其他许多污七八糟的东西扔的满地都是。

            他们轻轻的向楼梯走去,突然,他们看到木头地板的一处因为开了个缝隙而透出一缕细长的光线,在这昏暗的空间里格外醒目。修文惬手惬脚的走了过去,趴在地上,透过缝隙,看到地板下是一个房间,里头有一张白松木桌子,还有杂七杂八的摆了几张椅子,七、八个粗鲁庸俗的家伙坐在那里谈话,修文一眼便看到那个绑架他们的头领和那四个被他打的无赖也在其中。头领正在那里冲别人说话,很显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有人会在上面,因此声音很大。修文这里听的是清清楚楚。他向蒂莉雅一打手势,示意她也过来。

            两人爬在那里,紧紧的盯着地板下。只见那个首领大摇大摆的坐在一张桌子上,眯着一双小眼睛冲四个无赖说到:

            “当然要留着那两个人。你们没有看到那个女的,尽管穿的有些破烂,但像我这样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一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那个小杂种一定是他的贴身仆人,要么就是保镖。”

            “恩,老大就是有眼光。”剩下的强盗纷纷大表自己的敬佩之心。修文在上面听的是一清二楚,尽管对对方没有眼光分析错自己的身份表示极为不满(最起码也是青梅竹马啊!啊这样想着),但还是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爬在那里继续听着。

            首领一摆手,马屁声嘎然而止,然后听首领继续说:“如果能不杀人,就。。。尽量不杀人,这是我一再和你们说的。杀了人,对方一了百了,我们却有可能惹上麻烦,而且一点好处也得不到。如果我猜的不错,那个女孩肯定是个贵族,一会,我们去把她的身份套出来,好好敲上一笔!”

            “老大英明啊!”剩下的喽罗们再次趁机表明自己的心机。

            头领又是一摆手,然后说道:“不过,先要把那小子的事搞定(‘那小子?不会指我吧’修文想道)。雷德,你把我们的信送过去了么?”

            “放心,老大。”雷德说到:“早就送过去了。前天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扔到他家里,然后就赶快赶回来了。现在他家里一定闹的鸡犬不宁呢!”

            “没有被人发现?”

            “我以生命担保,绝对没有!”

            “哈哈。。”首领抬起臀部放了个极其有水准的屁,然后放肆的大笑着:“我们定的赎金是五百万埃,等这笔钱一到手,我们可就发了。他妈的,小伙子们准备好怎么折腾了么!”

            “我要去‘粘人的马蜂巢’待个七、八天,那里的姑娘早等着我呢!”一个肥胖的无赖大叫着!

            “去死吧!我敢打赌!老鸨一见到你马上就把你哄出来!你还欠那里三百多埃呢!”

            “滚蛋吧!老子这次有钱拉!”

            “那也要你还有那活啊!哇哈哈!”无赖们的话语越来越下流,修文皱了皱眉头,抬头看了看蒂莉雅,姑娘的俏脸上现出一道红晕。“一群下流的猪!”修文暗暗骂到,然后用手轻轻碰了碰蒂莉雅的身子,两人爬了起来。

            “很显然他们还绑架了一个人。”修文分析道:“而且还向他的家送去了恐吓信。”

            “并且下一个将会轮到我了。这真好笑,你说我打扮成这样会是像一个贵族么?”

            “百分百,小姐,您的气质背叛了您。”

            “那可有意思了。现在,我们要干什么?”

            修文刚要答话,突然听到,从下面的淫言秽语中传来首领的声音:“雷德,你去看看那小子,看看他在干什么。”

            雷德答应一句,转身出了屋子。

            “那小子?应该不是我吧。”修文心里想道。但是他马上醒悟首领指的应该是另一个被绑架的人。他突然萌发出一个想法,他决定要教训教训这群无赖强盗,首先呢,要阻止他们的邪恶阴谋。于是他轻声对蒂莉雅说道:“跟着他。”

            “干什么?”蒂莉雅不解的问。

            “我要阻止这群恶棍。不过这或许会耽搁您的路程,而且很有危险,您愿意和我一起去么?”

            “我没有阻止你的权利,你又不是我真的仆人。”蒂莉雅笑了笑。

            “那您可错了。我永远是您的仆人。”修文认真的回答到。

            蒂莉雅微微冲修文一笑。两人不在说话。慢慢踱着脚步走下楼梯,修文本身就是个潜行的高手,而蒂莉雅的步伐也很轻盈。在加上这群强盗的确也没什么防范意识,两人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穿过数个房间,悄悄跟在雷德的后面。这时,修文发现,他们是在一个早以败落的破旧大宅子里,显然,这群强盗把这里改造成他们的老窝了。

            雷德走出了房子,然后饶到房子的后院,那里有一堵矮墙,上面掺着带刺的树篱。矮墙下有一间小屋,黑黑的,低低的,屋子上只安有一个很小的格子窗,一些爬行植物缠在四周,显的窗子更小了,这以前或许是个小仓库,要么就是关养什么动物的屋子。雷德掏出钥匙打开了门。修文他们就躲在房子的一个拐角处,悄无声息的盯着小黑屋。

            接着他们听到小屋里传来了求饶声和一阵淫言秽语,然后就是有人痛苦的叫嚷。显然,无赖来此目的并不是仅仅是看看他们的人质在干些什么那么简单。

            不大一会,雷德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锁上门,走了回去。

            修文和蒂莉雅看着他走远了,然后等了一小会儿。接着两人慢慢潜到小屋边,修文拨开那些藤本植物,想透过窗子看看里头的情况,里头一片漆黑,通过他那天赋的好视力,他看到一个人形趴在那里,并隐约听到里头有一个男人在呻吟。一定有可怜的人在承受着不幸,修文这样想着,再次把手伸向暗兜。。。

            铁片再次派上了用场。

            只一下子,门开了。“真够可以的,这么一个重要的人质竟用这种破锁。简直是一群菜鸟。”修文嘴里叨叨着。

            明亮的光亮一下刺穿了里头深深的黑暗。接着一个凄惨的声音传了出来。“不,不要在折磨我了。把我的信给我家人,他们真的会把钱给你们!真的!我发誓!”

            “您不必发誓。先生,我们是来解救您的。”修文边说边走了进去。

            接着他们听到那个声音的语调因为充满了新的希望而变的急促:“偶!真的!我不是在做梦吧!”接着一个萎缩在墙角的只穿着内衫的男子呈现在修文和蒂莉雅面前。他正用惊恐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两位陌生男女。

            “您不是在做梦。”修文走过去轻轻的将男人搀扶起来。这个男人站起来时身材很高大(要不是他现在老是萎缩着身子),肥胖的脸上充满污垢,底下却露出一点白皙的皮肤。尽管内衫以被撕破,但可以看出它原先的样子一定很华丽。可以看出来,这个男子的确是个贵族,不过更像是一个爆发户。他看上去很憔悴,这个可怜的人一定饱受强盗们的折磨,他甚至连站都站不稳。

            “真是一群该死的混蛋。而且连规矩都不懂。”老练的前盗贼这样评价着无赖们:“如果对方同意掏赎金,就应该好好照顾人质,那有这样任意折磨的!这可真是一场混乱!”

            “应该给他抱扎一下么?”好心的蒂莉雅问到。

            “时间不允许我们这样做。我们应该先逃出去。您可以走么?”

            “恩。。。德森历克的穆斯克顿・亚利非斯之子。。。。”

            “请您闭嘴。恩,算了,来,把手给我。”

            “萨马丹・亚利非斯,愿为您。。。”

            “请您闭嘴。该死,您可真重。”

            “是的,先生,德森历克的穆斯克顿・亚利非斯之子,萨马丹・亚利非斯愿为您效劳。”他飞快的念完,似乎这样才算是完美。

            “闭嘴!”修文和蒂莉雅同时喊道。可怜的萨马丹委屈的闭上嘴巴。无辜的看着这些无礼的好心人。憋了那么长时间,难道让他说句话也不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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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文和蒂莉雅就这样搀扶着萨马丹・亚利非斯,悄悄的逃出了被那群强盗当做根据地的破旧宅院。

            他们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确信强盗们不会追过来,于是放慢了脚步。此时周围的景色已有所改变,光秃秃的树林代替了田野。修文和蒂莉雅并不认识路,萨马丹却认得大概,所幸他现在还算清醒。无赖的折磨只是有限的摧残了他的肉体,尽管他从没受过这般罪,但还撑的住。“在往一直前走,就能回到坎哈米了。”萨马丹指着前方:“不过我可不想回到那里,我就是在那里被那群魔鬼绑架的。”

            “那我们能去那儿?”

            “你什么时候被绑架的?”

            巧的很,修文与蒂莉雅同时向萨马丹问道。萨马丹摇摇脑袋,用一种痛苦的声音说道:“就在五天前。他们似乎知道我的身份,在一个黑夜里,我和我的仆人走在街上,他们袭击了我们,把仆人们打晕,绑架了我。”

            “那我们还要不要去坎哈米?”蒂莉雅说道。

            可怜的萨马丹再次摇摇脑袋,他完全没有主意,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去。他甚至有些后悔和修文他们跑了出来,是啊,在强盗窝顶多在挨几顿毒打,等赎金一送到,自己马上可以自由。而现在如果被强盗抓住,说不准就性命不保!想到着,他惊恐的冲修文说道:

            “好心的先生,骑士大人,我不知如何是好,请您一定要保护我的安全!求您了!”

            “放心。”修文像一个真正的骑士那样承诺道:“您的安全现在包在我身上。不过现在我要问,那群强盗的底细您知道么?”

            “我一无所知。”

            “那么您为何来这里?”

            “我是来游玩的。先生。”

            “他们为何认识您?”

            “亚利非斯家族是德森里克有名的豪门。”一提到家族名,萨马丹恢复了一个有钱人应有的自豪感:“很多人都知道我。先生。”

            “您一个人被抓么?”

            “不,我的一个仆人在混乱中逃跑了。这个该死的杰布,吃里爬外的恶棍。看到主人蒙难撒腿就跑。该死的强盗没有留意他。但我发誓我会找到他的,到时我要让他明白,圣书上所说的主人利益高于一切的含义!”

            “我不管您要对您的仆人怎么样,但我不能允许他们再这样为非作歹下去!”修文突然咬牙切齿的说道。他想起了曾经帮助一个小城治安官抓捕强盗的经历(前面说过,修文为此还获得了几天的免费招待),也想起了强盗们对自己的侮辱,更何况是在他的心上人身旁,而且他们同时伤害了蒂莉雅,这很有可能成为姑娘一生的酣梦。

            不过他似乎是想多了,蒂莉雅依旧是那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即对此事不做评价,也不表示憎恨,似乎自己根本没有被绑架过一样,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她一定吓傻了。”修文暗暗的想,这更激起了他的义愤填膺。他突然停了下来,送开搀扶萨马丹的手,在萨马丹与蒂莉雅的诧异目光下冲女孩说到:

            “我绝不能容忍他们对您的侮辱与伤害,也不能忍由他们肆意绑架攻击那些无辜的人!”

            “那您要干什么?”蒂莉雅不解的问,修文的关心的确让她感动,这从她的语气明显可以听出来。

            “我要将他们交付海德玛的审判!”

            “天那!您真是位了不起的骑士,先生。不过。”萨马丹说道?:“不过您一个人斗不过他们,还是回去找地方官吧。”

            “那样会来不及的,他们也许现在已经发现我们已逃跑,因此,他们也许会马上转移。”

            “那您要怎么做?先生,您要放弃我。。啊,还有这位娇弱的小姐么?”

            “我自有分寸。蒂莉雅小姐,您能一个人照看好萨瓦顿么?”

            “是萨马丹。”年轻的姑娘纠正着修文的不正确读音:“放心,我可不象他所说的那样‘娇弱’。不过,你打算怎么做?”

            “这样。”修文接着把他的想法告诉两人,萨马丹听完,争大了双眼,摇摇头,惶恐的说道:“这不可能的,先生,您这样做无疑是疯了。依我看,还是算了,我们赶紧走吧。俗话说的好,‘耗子还是应该交给老猫’。”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蒂莉雅也觉得修文的想法太过冒险。

            “我是有些疯意。”修文咬咬牙说道:“但不是现在。蒂莉雅,请您照顾好萨。。。萨马丹先生。我一定要让他们受到海德玛的审判。为了你,为了我。。。”

            洛林迪亚小伙子一摆头,接着说道:

            “也为了我心中的正义。”

            #27715
            头像浪子清2005
            参与者

              瓦斯特・伍德,这个粗俗的强盗头子,正端坐在舒服的软椅上,快乐的幻想着等拿到那笔丰厚的赎金后怎样去逍遥快乐。然后他抬起屁股以便把身子摆弄的更舒服一些,并把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两腿之间形成一道夸张的弧,似乎是想使得某个器官更加的突出。那干瘪的胸膛,与短粗的四肢极不般配。他的举止中总是流露出那么一种不屑,一种不经意的傲慢,从而章显出一种狼一般的狡猾,又有一种狗一般的自负。

              其他十来个无赖也分散在四周,懒散的或坐或躺的。

              然而洛林迪亚骑士的突然到来打破了他们的美梦。

              修文的突然出现大出他们的意外,惊讶过后,几个无赖随即跳了起来,顺手抄起家伙,气势凶凶的向不怕死的洛林迪亚人走了过来,嘴里发出污垢的言语和酒气。

              但勇敢的修文全然不惧,反而隔空冲群盗作了几个手势。

              “住手!”果然,看到这个手势瓦斯特立刻喝令部下停手,他好奇而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刚才的手势是整个西洲盗贼工会流传的一种通用手语,意思是“朋友,有共同利益,停战。”

              必须要和读者说明的是,强盗头子瓦斯特曾经在一个颇局规模的盗贼工会里待过一段日子,但他的地位并不高,后来工会被执法部门铲除了,瓦斯特逃了出来,纠集了一帮乌合之众,作起了老大。他多少懂得一些盗贼通用手语,眼前这个少年竟然会用,这或多或少令他有些诧异,于是他斜楞起自己那张丑脸,紧紧盯着修文,也用手比划出几个手势。

              修文看了,会意一笑,也跟着比划,就这样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隔空作着手势,却把旁边的盗众看的一头雾水。

              最后修文突然做了一个手势,瓦斯特惊讶的轻呼一声,于是他不再笔划手势,只是冲对方说道:“你是说,你来自洛林迪亚?那么,你。。。你是。。。‘银甲战神’的成员?”

              修文深不可测的眨了眨眼睛,然后点了点头,证明了强盗头子的猜测,他张口说道:“你猜的没错,是这样子的。咱们是同行。”

              “那你为何。。。”

              “哎,要说可真他妈的巧了,是这样子的。恩,我能坐下说么?”

              “请。”

              修文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旁边那些刚才还紧张的无赖喽罗们也慢慢收起武器坐了下来,眼睛依旧警惕的盯着那个以前是阶下囚,现在是客人的洛林迪亚人。

              修文却丝毫也不紧张,他似乎已经恢复成了曾经的那个小贼,他镇静的用他那一红一蓝的瞳孔盯着对方,然后继续说道:“本来呢。我是来这里做一笔大买卖的。结果,我在路上遇到一个妞儿。就是那个和我一起被你们抓来的那个。”

              “对此我深表歉意。阿拜恩先生。。。”

              “抱歉,我想这个手势的发音应该是迈德。”修文狡诈的笑了笑,他看见瓦斯特的脸不自由的难看起来。他接着说:“反正你们也应该能看出来,那个妞挺不错,正点,气质也好,是个名门闺秀,我与她搭了讪,说我是个见习骑士,而且举止也很优雅,妈的,这年头上层小姐姑娘们就喜欢这个。”

              “请说重点,阿迈德先生。”

              “好的,接下来就是。后来我被你们抓了来。不过你们这的锁可不太结实。”修文讽刺的笑了笑:“尤其是对那些有必要重点看护的对象。”

              修文小心的注意到瓦斯特的脸色更加难看,他自己也不由心砰砰之跳,生怕一时言语过激激怒群盗,将他碎尸万段。不过,看情景还好,除了看上去对修文的讽刺很不爽的强盗头子,其余几个喽罗你看我我看你,似乎都在思考修文的话,果真是一群乌合之众,修文终于放下了心。

              “谢谢你的指点。请说主要的!”瓦斯特一字一字的从嘴角里挤出这几个字,并且后面几个词还刻意加强了音量。

              “我说过,巧的很。我来坎哈米的事已经忙完了。只是我突然……”

              “等一下!阿迈德先生!”瓦斯特突然打断了修文的话:“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逃出来的?”

              “就在刚才,我左等右等没有人过来看守我,与我聊聊天,哪怕是打我一顿也好。可惜一直没有,于是我耐不住寂寞,自己打开锁跑了出来,我想,我还能蹭上一顿晚饭吧。” 修文狡诈的笑了笑,他知道他在冒险,但他更知道瓦斯特是一个自负的无赖,让他在手下面前面子挂不住会令他很生气,甚至失去理智,而一个失去理智的人才会忽略细节容易上当,当然,也可能作出某些不符合理智的行为,比如……喀嚓(想到这个可怕的可能,修文不由皱了皱眉)……。

              瓦斯特狠狠的答道:“当然,很及时,您刚好赶上吃饭时间,不过,这需要您还有嘴把他吃下去!”

              “那我只好祈祷我这张不会说话只会吃东西的嘴能透露出什么可以保留住他的情报拉。”

              一听到情报,瓦斯特来了精神,但他依旧故做敌意的看着修文,用命令的口吻说道:“那好,快点说吧……恩,等等,那个女的呢?”

              “我把她打发走了。哦,她只是个女人,又什么好担心的。就在刚才,我绕过了您1个、2个,恩,有5个卫兵,然后把她送了出去。我对他说:‘亲爱的快跑,我们不能在一起,他们会追过来的,你往那里跑,我往这边,我会故意留下痕迹将他们吸引到我这里,放心吧,我的小妖精,他们不会追上我的。亲爱的蒂莉雅小姐,我不解的迷团儿,我心中的皇后,你快走吧,不要忘记我,我会找到你的,我发誓!’”修文边说着,边作出各种深情的动作。

              强盗头子在一旁冷笑道:“好一个深情的骑士啊,难怪你能这么快俘获一个像那样的美人的心。我真害怕你真的是一名圣骑士,回来会把我们赶尽杀绝。好了,阿迈德先生,快说重点吧。”

              “您大可放心,我和您一样憎恨那些虚伪的卫道士。”修文翘起一条腿,接着对强盗头子说:“其实,我并不觉得若回来您还会给我留下口饭,因此,我也打算一走了知,但是我却在附近见到了一个人。他使我又赶了回来,因为我觉得这样对你我都有好出。”

              “那个人是谁?”

              “要说他嘛…首先,恩,我要说瓦斯特先生,您和您的手下实在太…太大意了。不要生气,我只是就事论事。这个人不是本地人,是来自德森历克的萨马丹・亚利非斯。”

              萨马丹的名字刚说出口,便似一颗重磅炸弹砸向了瓦斯特和他的喽罗。惊的他一哆嗦,背上冷汗直流。他绑架萨马丹的事按理说除了他家人外没人知道。如今这少年突然说出来,当真令他惊惶失措。于是他心里盘算着怎么一会作掉着小子,现在他嘴里恶狠狠的说:“你是如何知道的!啊!你一定放了他是不是!快!兰谱森,快去外面牢房看看,看看是不是让他跑了。”

              “你,你,你,你回来,不用去了。”修文无奈的冲兰谱森招招手:“他是不见了,不过不是我放的。我说智慧的瓦斯特先生啊,否则我会那么傻回来再告诉你么。放他的人另有人在,是他的贴身仆人杰…杰布,恩对,是叫杰布。”

              “没错!”叫雷德的恶棍打断修文的话:“亚利非斯家是有个仆人叫杰布。”

              瓦斯特瞅了雷德一眼,点点头,说:“这个我也知道。阿迈德先生,请您继续说下去。”

              “要说这个杰布也真有两下子,对主人也忠心。他偷偷跟踪你们,并且找了个机会救出他的主人。不过,这也是我要说您的地方,您怎么就这么不用心,绑架时让他的仆人跑了?”

              瓦斯特脸色变的非常难看,丝毫没有注意修文对他的讽刺。他沉思片刻,对洛林迪亚盗贼说:“我当时没想太多,对了,你敢保证说的是真的?”

              “当然,我骗您没有任何好处。再说,以您的智慧我能瞒的了您么?”

              “啊,这到也是。恩,不是!你怎么会认识萨马丹!他又为何要告诉你我绑架他!而且这么巧我还偏偏绑…恩,刚刚请了你来。此外,那个叫什么杰布的真有这么厉害?”

              修文哈哈一笑,他知道狡猾的敌人并不十分相信自己,虽然这个问题问的很糟,但也很妙,他必须回答,而且,一但他回答的令对方不满意,很可能立刻遭到杀身之祸,于是,他尽可能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态,说道:

              “啊,您真不了解那些有钱人,好比他们找的女仆可不仅仅要聪明的,更要脸蛋动人。同样的道理,他们的男仆可不光只会添茶倒水,什么鸡鸣狗盗啊、杀人放火啊,样样都会!例如洛林迪亚的‘肖春伊朗斯’老爷,他的一个仆人‘旦比’就是一个来自‘敬国神殿’的退役黑武士,据说曾经杀过几百号人;而‘克林顿’爵爷的小妾,除了长相动人外,也是一等一的厉害角色。我想,这些都是您应该知道的,该死的有钱人有了钱,自然要想办法防我们这些人。我说的对吧。所以呢,千万不要小看这些仆人,就拿我和我找的那个妞来说吧,我和她在一起,别人总以为我是她仆人,可能您也这么认为,然而我这个‘仆人’的实力呢,恩,反正我想应该不亚于这里的英雄好汉吧。”

              说到着,洛林迪亚骑士看到对方的脸色有些后怕的意思,不由感到一丝报仇的快感。

              “要说我为什么认识萨马丹,那可真是他妈的巧。我找的那个妞,就他妈是那个狗屁萨马丹的未婚妻!您说这不是鲜花插牛粪么!”修文狠狠的说出“牛粪”这个词,旁人都以为他的确是在诅咒这门不合适的婚约,事实上,这的确是修文本意,他祈祷不要让自己的瞎话成为现实,即使这个牛粪不是萨马丹,当然,他自己除外。

              修文接着说:“我在坎哈米的旅店遇到蒂莉雅,多好听的名字–就是哪个妞儿。还有萨马丹和他的仆人杰布。我用我的剑术让牛粪对我一见如故,而我的风度也征服了蒂莉雅小姐。而当晚…嘿嘿”

              之后修文语调一变,变的极其龌龊,他压低嗓子,淫笑一声,说:“嘿,后来,您应该知道该怎么着了,当晚蒂莉雅就和我共同约会并告诉我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个牛粪。后来呢,牛粪被你抓走,我和蒂莉雅发现找不到他便想一走了知,结果也被你抓走了。要说巧呢,那的确是真够巧的,但请您仔细的想一想,如果不是您的四个部下先给我开这个‘玩笑’,我还会被您也抓走么?我甚至认为这个‘巧合’是您一手策划的呢!难道,难道,呜…您不会也对漂亮可爱的蒂莉雅小姐有意思吧。”

              “啊…当然不会…当然不会……”瓦斯特本能的回答道,脑子一直在思考修文的话,他实在想不通那里不对。的确,2个人都是他主动干的,要说巧,也只能解释为命运之神的行经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不是就好!果然是干大事的,不贪女色!”修文赞道。“不瞒你说,我的上头就老对我说‘修文,你别的都挺好,就是他妈太好这口,将来怎么干大事’。我也承认,我见了漂亮女人就是有些手发软,总想大献殷勤。于是我从您那里跑了出来后,为了让那女人更感谢我、佩服我。我假装垫后,让她先到一个地方等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过一会就过去找她,然后把她带到洛林迪亚,玩够了就卖掉,或是和你们一样也去敲诈一笔钱。哼哼,这种女人,在我们银甲战神,随便一个家伙都能勾一车回来。”

              四周的喽罗听修文描述着大组织的势力如此之强,有的甚至流下了口水,瓦斯特也对此生活深感向往,他其实也想进入银甲战神,可是没有机会。而眼前他把修文的话和他娴熟的手语,神秘的逃生技巧联系在一起,终于觉得这一切真是天衣无缝。于是他开始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变的殷勤起来,他热情的说道:“还好,还好我们放松警惕,让阿迈德先生…,阿迈德兄弟跑出来了。哦,就是兄弟不愿走,我们知道您身份后,还是要放的。说不定咱们能交个朋友,更说不定咱们谈的投机,阿迈德先生会带着哥们们一同到洛林迪亚发财去呢!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

              底下的喽罗们异口同声喊是,接着一个个继续开始大献殷勤,有的说什么“这么好的锁让阿迈德先生一下子就打开了,人家这手艺真是,没的说!”有的说“修文真是才貌双全,随便就勾一个贵族少女,这才是工夫呢!”那四个被修文修理过的无赖也没闲着,纷纷吵吵着,对附近弟兄说什么“当时只看到剑光一闪,不知道怎么会事自己就趴地下起不来了。”“真是不打不相识,现在阿迈德先生回来,定是帮我们发大财啊!”“人家当时没要自己性命,真是心胸广阔,自己这条贱命根本就是人家的了,再怎么恭维人家也是多余!”

              修文举手冲底下挥了几下,脸上露出谦虚的微笑。

              瓦斯特见眼前的少年在屋内稀疏的阳光照射下,更显得壮硕。自己本来要比他高一头,但几个回合下来,自己却成了矮子。于是语气俞发客气,寒暄几句后,他冲修文说道:“阿迈德先生,我完全信任您,现在请您说说您是怎么知道我绑架萨马丹的。”

              “我不是说了么?我本来是想溜达片刻在去找我的小美人约会。谁知见到了萨马丹和仆人杰布。我自然很好奇,一问才知道牛粪被您绑架的事。而杰布也是刚救出牛粪。这里我要向您道歉,因为这么推算起来,大概是您出动人马抓我时他才有机可趁的。”

              “哎,别提这个了。我真是对不起您。”

              “恩,没关系,我对此早以不放在心上,不过呢,我当时想到一个计划。”

              “恩,能不能方便告诉我?”

              “当然,来……”

              修文压低了声音,凑到瓦斯特身边,神秘息息的说:“于是我把和蒂莉雅也被您绑架的事告诉了牛粪,我看他挺着急的,便把约好的地方告诉了他,然后我以垫后的名义打发他们走,等他们找到了蒂莉雅,一定感激我的大恩大德;而那个女人,也一定认为我是拥有真正骑士精神的好人!没错,恋情归恋情,名分归名分,她终究是牛粪的未婚妻嘛。”

              “请等等,兄弟,那个萨马丹,就是牛粪,他没和我说他有未婚妻嘛?”

              “您问了么?”

              “没有。”

              “这不得了。您是在逼问那!那当然是问一句说一句,难道您还想问一个问题就让他把家里老父老母、叔叔阿姨,老婆儿子一五一十全部给您交代拉?不是我说您,您不是挺明理的么?”

              “哦,的确如此,请继续说您的计划……”

              “于是我计划先让他们在那里说我的好。然后我回来找你们,把你们带过去,再抓住牛粪。我一开始不露面,然后突然趁乱救走女人。最后,人是我的,那个杰布就当场宰了。而要来的赎金嘛……我觉得我应该分到一半……”

              “这个……”

              “四六也成!”

              “您真是太实在了!”无赖头子一拍桌子,张牙舞爪的吼道:“我真太喜欢你了,修文・阿迈德先生!您让我们做什么都行,女人归您,财宝八成也归您!我只要一点分给弟兄,之后呢,我也不在这干了,想和弟兄一起跟您走,怎么样!”

              修文也一拍桌子,跟着吼道:“妈的!老子就喜欢这痛快话!还有什么可说的!‘背叛的复仇者’马门在上,你我以后就是兄弟!‘海威宛德尔的臭脚!’什么都不说了,有酒么!拿来”

              “‘海威宛德尔的臭脚!’我喜欢这句话,不过我们更喜欢说‘海德玛的臭屁股!’哈哈!不过,等一下。”瓦斯特架住修文张牙舞爪的手。说道:“我们现在不去找他们晦气么?”

              “太快了,让他们在再那憋会。我和女人说半夜才过去,演戏演到底嘛。”

              “‘海德玛的臭屁股!’快!快!快拿酒来!还有阿迈德先生的武器也拿来。快!”

              于是众无赖欢呼一声,马上散开,有的去搬酒,有的赶紧收拾地方,还有的出去把别的弟兄叫进来。有个家伙把修文的武器和行囊拿了过来,瓦斯特亲自接过来再亲手交还给修文。首先是那把长剑,华美的宝剑引起众人一阵喝彩。接着瓦斯特把剑杖交给修文,对他说:“都是好东西啊!当时我看到这两件武器就知道您不是一般人。现在,我将它们都还给它们真正的主人。”

              修文笑了笑,说:“别怪我小气,说实话,你要是不还我我还要主动向你要呢,别的东西无所谓,这两件东西对我都是非常珍贵的。他们都是我的朋友的武器。尤其是后者,宝剑的主人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而它的主人还健在,我还要还给他呢。”修文一边抚摩着剑杖一边说。

              突然,一个满脸胡子的老无赖尖叫一声:“啊!”大家把目光转移到他身上,无赖头子不悦的说道:“内厄姆,你这个老混蛋咋呼什么!”

              被称做内厄姆的老家伙说道:“等等,让我看清楚些……”他扭动着笨拙的身躯,挤到修文身边,仔细看了看他手中的剑杖,半响后喊道:“我认识这个双手剑!”见多视光的老混蛋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乌鸦的剑杖!没错!‘斯恩特堤亚索’,乌鸦,就是他!你居然说他是的朋友!”

              乌鸦这个名刚从老混蛋口中说出,就像一个暴雷般在无赖中炸开,就算不是干强盗这行的,谁不知道鼎鼎大名,狡猾透顶的乌鸦呢!据说他曾经是个雇佣兵,后来干过一段没本钱的买卖,现在具体干什么很少人知道。但他那可以用恐怖形容的身手和这把锋利的凶器却被广为人知。当他与这并凶器出现的地方没有人不寒而栗,如果他要杀人,除非他故意手下留情,否则绝对没有活口能留下来。有人说他曾一人杀死了十几个巨人,有人说他曾带人下过海洋扫平了一座鱼人城市,甚至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乌鸦曾杀死过一只巨大的老红龙。而且这个神秘的武士总是戴一幅面具出现,这更平添了世人对他的恐惧。

              瓦斯特的头上已是渗出许多冷汗,后怕之情不用言表。修文很明显知道他朋友的恐怖,看着被吓坏的无赖们,他轻松的说到:“啊,我朋友不是哪个乌鸦了。他的这个剑杖只是和哪个很象而已。只不过呢,咳咳,我保证,如果把两件武器放在一起,那么……”修文说到着停顿了片刻,故意等待无赖们片刻,然后一字一顿的说:“我保证,保证那个乌鸦自己也一定分不出那个是他的。”说完,他又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好帮助无赖们仔细揣摩他的言外之意。

              修文戏剧性的保证加剧了众人的恐惧感,也平添了对修文的敬意。原本刚才本来心中还存着三分疑虑的,霎时之间一扫而空。此时正好酒上来了,少年与无赖头子一人一大碗,都是一饮而尽,两人哈哈大笑,相间恨晚之情洋溢其中。无赖们也纵情喧闹,他们把洛林迪亚的豪杰围在中心,问长问短。修文一一回答,还抽空询问了他揍过的四个无赖的伤势,这更令大家对其心悦诚服,都想这人年纪虽小,却真是够朋友。

              众人喧闹一阵。修文见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便一摆手,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来,咱们在喝了这杯!”

              瓦斯特和无赖们纷纷高举酒杯,和修文一饮而尽。之后瓦斯特高呼一声:“我宣布!清除‘牛粪’的工作,现在开始!”。无赖们振臂高呼,嘴里满是污言秽语,纷纷抄起家伙拥着修文走了出去,嘴里还高唱着歌曲:

              “今天我们把钱夺!哟嗬嗬!
              鼓鼓的钱包没处搁……”

              于是,足足有三打,如野兽般的恶棍,头都不回便出发了,没有人去收拾残局,因为他们已完全相信修文的话,也没有一个人去看看关押“萨马丹”的牢房,等作完今天的事明天可能就踏上去洛林笛亚的路了。龌龊的无赖头子瓦斯特啊,正兴高采烈的唱着歌,心里盘算着今天的时来运转。修文走在他的“盟友”的前面,嘴里同样放肆的唱着歌,那样子活脱脱的是一个强盗。只有他左眼眶中那红色瞳孔,如同火苗般燃烧着,显现出他与众人的不同,提示出他身份的虚假。现在天色已是傍晚,正是白昼与黑夜交替之时。

              于是,真与假,黑与白,就这么融合在一起。

              ◇ ◇ ◇ ◇ ◇◇ ◇ ◇ ◇ ◇◇ ◇ ◇ ◇ ◇◇ ◇ ◇ ◇ ◇◇ ◇ ◇

              夜晚的魅力,就在于月亮、群星以及无限深邃的夜空所组合的神秘。天上挂着一轮初升的月亮,先是像云朵般苍白,但立刻便明亮起来,俯瞰着大地。

              蒂莉雅独自徘徊在郊外树林中的一片空地上,空气十分沉静,只有那最遥远处的飒飒风声不时在耳边刮起。树林中有些晚上熬夜的小动物还在偷偷的窥视着她,偶尔被零星的落叶吓的逃窜。这里有野生的珍宝般的蔷薇果和黑草莓,还有密麻麻的灌木丛。然而蒂莉雅无暇欣赏这一份宁静,她现在正担心着一个人

              “真是个傻瓜。居然能想到这些。”少女无声的自言自语道。她仔细的回忆无谓的洛林迪亚少年所交待她的事情:

              “听好了,小姐。我的计划是,恩,首先您先安顿好亚利非斯先生,正如他所说的,这里离城市不远了,尽管亚利非斯先生并不希望回到哪个令他受到惊吓的地方,但您还要将他送到那里,将他安顿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最好是治安队。然后将这些恶棍所犯的可耻行经告诉这里的治安长官,告诉他带领他的士兵,赶紧来到这里。而我决定,现在赶回去,设法稳住那些恶棍,不让他们逃走,然后把他们引到这里,你就可以让治安长官和他的手下将这些家伙绳之依法!不,就在这,如果你是将治安官带到他们巢穴的话,需要浪费一些时间,而且在这里,士兵可以更好的埋伏,打他们个措手不及,而我呢,也可以有机会就可以逃跑。嘿,如果我一直和他们在一切,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我会立刻没命的。不,我没有疯,我是认真的。请相信我,只要我远远看到你,记住,你一定要和治安官站在明处,我回哄骗那些无赖说你们是在这里进行说话,只要我看到你,我就会做好准备,一旦埋伏出来,那群无赖一定会吃惊的,我就可以趁机逃跑。我的计划就是这样,一定可以成功的!……”

              “他一定是疯了”蒂莉雅这样评价着修文和他的疯狂计划,但是她很快找了个干净的地方静静坐了下来,开始重新感觉这个卤莽男孩的疯狂行径,经过一番内心的省视,她开始觉得修文的举动并不仅仅是一种疯狂,一种年轻人特有的热血,那更是一种强烈的责任心,一种不应该跳动在像他那样年纪少年心中的素质。他或许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傻瓜吧,但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伙伴,尤其是他信誓旦旦对自己起誓要保护她的那一刹那,带有那种单纯的可笑,更令人感动的是他当时的神态,多么虔诚,似乎真将自己当作他一生侍奉的公主,想到这里,蒂莉雅的脸不禁因为修文慷慨的保证而感激的微微的红了起来,但很快便中止了这无聊的遐想。她并不怎么了解修文,他们不过在一切带过两天而已。

              她这样想着。自己的岁数比他大,见识比他多,很明显,自己早就看出他处事的草率来。他只不过是一个年轻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子罢了,不过,修文的形象在蒂莉雅的心中清晰、明朗开来,就好象她刚把一面倒影着修文影象的镜子擦拭干净,他真的只是一个小孩子么?他那平凡无奇的脸庞?那是岁月还没有在他的脸上刻画出坚毅与硬朗;他那干瘪瘦弱的身材?那也是岁月还没有赋予他足以承受一切的身躯!总之,他还年轻,但是他那纯真的思想和老练的技巧,腼腆的性格和勇敢的作风,还有那深深的责任感,他,修文・阿迈德,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她坚信一定会这样。

              时间慢慢过去了。男孩还没有出现,蒂莉雅变的逐渐焦急起来,此刻,她决不只是担心会失去向导,而是真正的担心修文的安危。

              她默默施展了一个法术,这个小法术产生的效果令她能透过神秘的精灵清楚的看透黑暗的深处,听到远处琐碎的声音。然而无论魔法的效果有多么神奇,都无法令蒂莉雅看到内心期盼的身影与声音。

              漫长的等待总是令人受不了的,蒂莉雅的内心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她开始琢磨起自己此行的任务。就在她前面奇怪的言语中,我们聪明的读者一定看出来蒂莉雅似乎拥有一些与众不同的身份。她对我们这个世界任何事物的态度总是十分的默然,总好象有一股神秘的云雾围绕在她身边。这令她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一种尘世没有的洒脱,一种异域的色彩。

              事实上,蒂莉雅的确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一点可以肯定。那么她是那里人?为什么要来到我们这个世界?作为作者,我十分想为可敬的读者一一解答这些疑问,然而遗憾的是,现在我必须继续往下讲了,因为此时蒂莉雅突然发现远处走响起了纷乱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响,正是修文和他可靠的“盟友”。这帮无赖在修文的撺动下,有持无恐,一个个举火把,拿着家伙,光明正大的杀了过来。为首的正是修文与瓦斯特。

              此时,修文也已经看到了蒂莉雅–他的视力一直特别好,即使是在昏暗的环境下也能正常视物。当他看见约好的地方只有蒂莉雅一个人的时候,不安顿时涌上了心头。这是怎么会事?他不是叮嘱她把治安官叫来么?现在他已经成功的把敌人引来,如果此时有士兵埋伏,一定能将他们一网打尽。然而问题是人呢?怎么一个人也没有?都埋伏好了?一定是这样,哎,淘气的姑娘啊,你怎么不按说好的来呢?不是说好让治安官换上富翁的衣服和你一起么?这不还要我临时编瞎话么?

              此时瓦斯特也看到了姑娘,他奇怪的问修文:

              “怎么只有一个人?牛粪呢?。”

              “这…?恐怕,恐怕是内急……要不就是那女人把他打发走了。嘿,这要命的骚娘们,想一个人会情夫啊。”

              “嘿,那我们岂不是作了灯泡!没关系,修文兄弟,倘若牛粪还在,我们就把他抓住。如果他跑了,那我们也不要这笔赎金了。就顺便帮您把那娘们抓着,然后生米煮成熟饭。嘿嘿,说,你是要跟着我们霸王硬上弓,还是受点委屈,让兄弟们把你们再绑在一起?”

              说实话,无赖头子的馊主意确实让修文心动了一下,不过他马上清醒了过来,随便支付了一声:“这,一会儿在说吧”。

              恶棍们走到了蒂莉雅身边,尽管他们一个个身形委琐,但碍于修文的“威慑”,到没人敢对蒂莉雅显露出龌龊下流的表情。

              修文硬着头皮走到蒂莉雅面前,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声:“蒂…蒂莉雅,你……”,然后给少女投过一个询问的眼神。现在,洛林迪亚骑士内心如麻,只盼着能听到周围突然灯火通明,杀出无数天兵天将。可时间一秒秒过去了,希望始终没有成为现实。绝望的修文再次给少女投过一个难以置信的眼神。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萨・马・丹・呢?”

              他的意思再显然不过了–其实就是“治・安・官・呢?”

              “他回去了。我已经把他送走了。他还让我转告你说他永远忘不了你。勇敢的洛林迪亚骑士。”姑娘笑眯眯的告诉他,还送给他一个芙魅的笑容,这让脸色已经很古怪的修文一下子脸色变的更古怪了。

              而他们的对话令周围的无赖混混们对修文更家五体投地。心想这修文・阿迈德可真有两下子,不但让人家美人死心塌地的以身向许,还让这萨马丹明明戴了绿帽子还心甘情愿的把未婚妻双手封上,临走还来声“谢谢”!这修文・阿迈德老爷,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忽悠王”吧!

              “他…他回去了。”修文的心思与无赖们想的完全不同,尽管表现的还是比较坦然镇定,可他的脑袋上早以渗出了冷汗。“万能的海德玛那!”小伙子想:“这女人是不是脑袋秀豆了?这么有持无恐的。这台词完全不对啊。”于是他接着说道:

              “啊…那…那…那太…太好了。您…您为什么没有和您……恩,萨马丹先生一起走。我不是说了么?哦,让你们一起等我,恩,不过无所谓,都走了,我也走,哦不,我不走。那……那他也太不礼貌了,也不和我说一声,人呢!怎么没人呢!”

              “你在说什么啊,修文。算了,不用再演戏了,我没有通知治安官。”

              蒂莉雅这一句话彻底粉碎了修文的希望,无畏的洛林迪亚勇士突然感觉周围被黑暗彻底笼罩(当然,这本来就是黑天)。他感到入坠冰窟,完了!天真的少女啊!纯洁的女神啊!你他妈怎么这么不懂事呢?修文怒了,你要找死为什么偏偏拉上我呢!海德玛再上,我修文今天是必死无疑了,那么就让我死的漂亮点,然后让我荣升万有天堂吧。到那我在找个聪明听话的天使女人作老婆,管他什么美貌、气质、贵族血统,老子不要了!他心里胡思乱想着,手慢慢的摸向了宝剑。

              “她是什么意思?”无赖头子感觉有些不对,“阿迈德先生!你是要把我们怎么样!”

              “我……”修文慢慢说道:

              “让你们下地狱给劳提娜舔脚指头!”说完,回身就是一剑,可惜被早有提防的瓦斯特一下躲开,无赖头子骂骂咧咧的抽出武器,身后的喽罗们也纷纷咆哮着,说要把眼前的洛林迪亚大骗子大无赖大恶棍剁成肉酱给劳提娜作馅饼。

              “你这要命的女人啊!快跑吧”修文一边大喊道,一边用手中锋利的宝剑把围上来的3个家伙逼开,接着回身把剑杖扔给蒂莉雅并向她喊到:“拿着它护身!有机会还给他的主人,让他给我报仇!”

              此刻修文的内心已经彻底绝望了,他已经知道自己肯定要丧命于此了。他猜想,即使蒂莉雅只是个“弱不经风”的少女,但凭借着无赖对她身手的藐视和她出其不意的神秘魔法(海德玛再上,这姑娘可不要只会看书识字的魔法),应该能逃出去,到时如果有可能,将剑杖还给乌鸦,那么,以乌鸦那强横的手段,自己的大仇就肯定能报了!

              谁知蒂莉雅轻轻将剑杖接住,冲修文挑逗似的一笑(至少在修文眼里是这样),仅接着就把剑杖插在地上。这一举措令修文不知所措,于是,一个可怕的但很莫名其妙的念头在他内心涌出,好啊,他终于知道了,眼前这个女人根本就是无赖的同伙!

              “你……怪不得你让我带你去坎纳斯,怪不得你被无赖侵犯,怪不得你被他们抓走,怪不得你现在又不走,怪不得你救牛粪不救我,怪不得……哎吆!”重重的一脚踢在修文屁股上,结束了他的胡说八道。

              “他在说什么?”修文歇斯底里的胡言乱语令蒂莉雅感到不解,突然她看到两个委琐的男人一脸淫笑着向自己走来,手里把弄着匕首和木棒,而她附加在自己身上的魔法甚至让她清楚听到无赖的淫言秽语。

              蒂莉雅轻叹一声,从身上某个口袋中套出一个粗短的手柄,手柄是墨绿色的,上面有一个看上去像金属的圆盆,圆盆中镶了一块小小的绿水晶。少女手持着奇怪的手柄,嘴里嘀咕了一声,霎时,从圆盘中的水晶射出一道拇指粗细的绿色光柱,长度足有一英尺多一点。

              这一下把两个流氓吓住了,只见姑娘毫不犹豫的跳向敌人,用十分优雅的动作挥舞起手中的神秘武器砍向一个家伙的肩膀,只一下,强大的光能武器便轻松的划开了这个家伙厚实的皮甲,击中他污垢的皮肤,没入他肮脏的骨骼,只听他惨叫一声,不可置信的倒在地上哭爹喊娘。

              剩下的那个流氓,周围所有看到这一幕的无赖,以及发完疯逐渐镇定下来的修文,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少女和她手中的强大能量武器。

              瓦斯特最先反应过来,他狂吼着提醒无赖们对手只是一个女人和小孩,纵然有奇怪的武器,也没什么可怕的。于是,又有大批的亡命之徒围了过来。然而尽管修文手中的宝剑挥舞的虎虎生威,而蒂莉雅看上去依旧弱不经风,不过敌人还是攻向骑士的比较多,围住少女的无赖定多过去骚扰一下,没人敢直接与姑娘手中的光能武器硬拼。

              眼见修文渐渐招架不住,而无赖们也逐渐发现少女的招事也不过平平,只是武器犀利而已,于是,两人陷入了苦战。形势似乎对修文与蒂莉雅十分不利。

              “不能在这样下去了。”蒂莉雅暗暗想到:“该让我的宠物出来了。”想到着,少女又从一个暗兜中掏出一个小盒子,这个动作立刻引起了周围敌人的极大关注,他们纷纷退了下去,一个胆小的家伙甚至以为少女又掏出了什么炸弹,吓的趴了下去,气的无赖头子瓦斯特跳了过去使劲踹了他一脚。不过他自己也全神贯注的看着少女,生怕有什么不可预测的东西会出来。

              蒂莉雅手中的盒子顶多就是少女手掌那么大,里头能有什么东西呢?不过盒子本身被制作的极其精致,盖子上还刻上了一轮精巧的月亮。蒂莉雅轻轻打开了盒子,左手托起它直到头顶,无数琐碎的银亮斑点飘洒出来,而她则如同仙女般沐浴在耀眼的银光中,在昏暗的黑夜中格外引人注目。银光化为魔法的波澜洒在周围,空气中瞬间弥漫着魔法的味道。

              修文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他完全忘记了仍身处战局,也忘掉了身上的伤口,甚至手上的宝剑差点因为激动而掉落在地上,多年的战士知觉告诉他这是绝不寻常的事件,他甚至产生了逃跑的冲动。

              接下来,有这个冲动的不仅仅是他。

              因为一个足足有十五英尺高,由无数巨大粗糙的岩石活生生粘成一起的巨人平地形成起来。

              ◇ ◇ ◇ ◇ ◇◇ ◇ ◇ ◇ ◇◇ ◇ ◇ ◇ ◇◇ ◇ ◇ ◇ ◇◇ ◇ ◇

              “妈呀!土元素!”修文第一个叫起来,他知道这东西,就他还在银甲战神的时候,他的养父巴塞罗廖曾给他讲过,但这么大的活生生的土元素他还是第一次见。他发现自己能感觉到对方身体内蕴涵的无穷力量,可怕的魔法啊,神秘的魔法啊!你果然是如此的奇妙!

              不等修文惊讶完毕,蒂莉雅的泥土“宠物”就开始行动了。它挥舞着硕大的臂膀,毫不客气的轮了起来,众人只听“咻”的一声,两个可怜的家伙就精彩的飞了出去。“太帅了!”修文全然不顾伤口的疼痛,宣泄出发自内心由衷的赞叹,尽管他曾听巴塞罗廖说过这种怪物的怪力,但今天若不是亲眼所见这股犹如地狱熔流般完全无法抑制的力量,那真是不感想象。他甚至希望那两个家伙能赶紧爬起来在让土元素再来那么一下,这他妈的的确非常壮观!

              然而可惜的是,那两个家伙估计半个月也起不来了。

              继承了大地力量的“神灯巨人”用另一种方式回应了修文的愿望。它看中了老混蛋内厄姆,一个大步就踩到了他的身边,它脚下的地面好象地震般的剧烈震动起来,差点让可怜的老混蛋趴下,只见他无助的挥舞着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非常的小匕首,嘴里叨叨着所有认识或不认识、存在与不存在的神灵的名字,可这些他认识或不认识、存在与不存在的神灵谁都丝毫不愿帮他挡住来自大地的愤怒,土元素只是幽雅的伸出右手这么轻轻一扫,老混蛋便也狼狈飞上了半空,而土元素紧接着轮起左臂重重的将他从半空锤了下去,老混蛋惨叫一声,身体夸张的被钉在了地上。

              就在修文刚要为这帅气的空中灌蓝喝彩时,突然他发现土元素又向自己这边走过来,这该死的家伙到底是敌是友?海德玛在上,修文早就说过他不相信魔法。就在土元素伸出巨大的手臂向他这里攻来那一刻,修文蹦紧了肌肉,向前奋力一扑,他只听到头顶拳劲带起的风声,一下子就滚在一边,刚站起来,多年养成的战士独有的灵感引领他回身就是一剑。金色的宝剑结实的砍中了怪物的手臂,可是只是砍碎了一小块岩石。“喔~”土元素发出一声闷响,根本没有理会修文的攻击,巨臂去势不减,正好抡到原本站在修文后头,早以吓呆的雷德身上,还没来得及让无赖祈祷,土元素就又华丽的让这个爱折磨人的无赖,提前领略了在空中漫步的曼妙与惬意。

              修文长出了一口气,这时,蒂莉雅的声音才在耳边响起:

              “不要紧张,它是朋友”。

              似乎是确定姑娘的意思,土元素在姑娘说话的同时拎起两个无赖,把他们的脑袋亲密的撞在一起,然后又得意的把他们扔在修文脚边,象是在向修文证明姑娘所言非虚。

              就在修文惊喜的看着地上的两滩“狗屎”时,强横的不象话的土元素又踏着雄壮的脚步开始寻找下一个不幸者。众神在上,它就像个顽皮的孩子似的,蹦蹦跳跳的去摧残它的玩具。

              巨石死神的丧钟越来越近,几乎所有的无赖都陷入了绝望的呐喊。无赖头子和几个多少还有些胆量的家伙扔下武器撒腿就跑,却被刚反过味的修文和早就舒服的看了半天戏的蒂莉雅截住,对付这些残兵败将实在太容易了,很快,两个年轻的英勇战士没费多大功夫就制服了全部无赖。

              现在,仍在战场上站着的,只有万分惊异的修文,高深莫测的蒂莉雅,以及无比悠闲的土元素,其他的无赖死的死,活的活,全部恹恹一息的躺在地上,当然,最惨的还是老混蛋内厄姆,可怜的他深陷地表内,不光他,估计没个万儿八千年的,是没有什么花花草草能从这起来了……

              经过这场“浩劫”后,修文长喘了一口气,或许是出于对洛林迪亚骑士的勇敢,蒂莉雅冲他嫣然一笑,姑娘美丽的笑容感动了洛林迪亚小伙子,他也冲姑娘露出了开心灿烂的笑容。突然一个念头从修文心间闪过,因为这个念头,他突然抬头仰视巨大的土元素。

              他也冲土元素露出了表示友好的微笑,然而内心却暗暗琢磨着:如果他,修文・阿迈德,拥有了这份力量,自然就可以亲自非常体面的保护姑娘!

              然后,处此之外,还有呢?

              修文饶有兴趣的思考着这个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赞美海德玛!整整41个!这真是一个奇迹”。肥胖的坎哈米治安官说道:“听这帮混蛋说,小姐,您似乎能召唤土元素?”

              “不。那仅仅是幻术罢了。就是障眼法。主要的功劳还是这位修文先生。”

              蒂莉雅谦虚的把功劳送给旁边把头抬的高高的小伙子。在制服所有无赖后,她和勇敢的洛林迪亚骑士共同将还能动的无赖们押了回来,出于对土元素的恐惧,没有人敢反抗,他俩就如同赶猪般把他们驱逐到坎哈米,这一壮观的场景引的路上许多吃惊的行人驻目观望,修文得意洋洋的向他们招手,结果却导致大部分的人四散开来。许多可敬的父母都不忘及时给自己的孩子上上一课–少管闲事!

              当然,还有1个无赖没被押来,不过治安官已经打发人去捉拿他了。

              “真的只是幻术么?”治安官看着刚被3个小伙子抬进来的内厄姆,怀疑的摇了摇头。

              老混蛋是被挖出来的。

              “您做的太好了。”治安官对修文说道,并双手将一份精致的书卷递给小伙子:“我虽然无法肯定您的伟大业绩,但我非常愿意荣幸的作它的证明人。拿着,英勇的少年,它会向世人证明您的骑士气概!”

              这是一个证明,上面有治安官的印记。这对于一心追随海德玛教义,拥有崇高心灵的洛林迪亚勇士修文来说,是一个莫大的奖励,它将令少年离他的梦想更进一步!于是他万分感激的接了过来,然后飞快从背包里套出足足一打油腻的纸张。

              “您居然有这么多!”坎哈米治安官不可置信的看着修文。

              “不,只有一张。”修文笑呵呵的答道。他从中选出一份套着羊皮纸信封的认证书,那就是前面所提到的修文在一个小城市里通过可歌可泣的打败七个大汉的正义行动而获得的来自市长的感谢,后面还附带着受害的酒店老板写的贵宾证书,承诺只要年轻的小英雄一个人来他的酒店,将会免费得到一餐绝对能饱肚的大餐!

              修文兴冲冲的将坎哈米治安官给他的业绩证明收好,再次向他鞠躬并表示感谢。

              “万分感谢您,大人。您无私的见证从另一个方面加重了小人的平凡行径。”

              “您这是众望所归,修文先生。”治安官同样向修文鞠躬还礼,并带头鼓起了掌,于是整个兵营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蒂莉雅也跟着举起嫩白的纤手鼓起掌来,这一切另修文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就他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出的勇气,他还是值得获此殊荣的。

              ◇ ◇ ◇ ◇ ◇◇ ◇ ◇ ◇ ◇◇ ◇ ◇ ◇ ◇◇ ◇ ◇ ◇ ◇◇ ◇ ◇

              骄傲的洛林迪亚少年意气风发的走出兵营。后头跟着美丽的少女蒂莉雅。

              沉浸在胜利的无比喜悦,修文心情好极了。他开始回想整个事件中他是如何大显身手,拯救蒙难的少女,恩,尤其他掷剑给少女让他快逃那一段,充满了豪情壮志,绝对值的诗人们为此大书特书。

              接着,他又回想自己是如何制服多达41个…恩~应该是42个无赖的。

              想到着,修文突然感到不对,自己顶多砍到了6、7个,这个想法像一盆冷水浇到正发烧的洛林迪亚少年头上。令他清醒下来,剩下的,剩下的家伙都是蒂莉雅召唤的土元素收拾的,想到土元素,他又联想到姑娘强大的光能武器,这一切都令少年愕然。他连忙转身,将姑娘拉到一个人少的地方,说道:

              “蒂莉雅小姐,有几个问题我想问您。”

              “问吧。”

              “首先,我要感谢您把大部分的功劳让给小人,尽管我知道您一直都是这么低格调的……”

              “你很聪明,我的洛林迪亚男孩。你比我更需要这些虚名。”

              “但我还有感谢您。”修文深深的鞠了一躬:“但是……”他继续问到:

              “您的土元素和发光的宝剑令我惊恐,就好象上次您对我使用的魔法。请告诉我,您是怎么拥有这么多希奇古怪又强大无比的宝贝的?”

              “具体您不必知道。不过我唯一可以透露的是:修文,我要你带我去坎纳斯,是要完成一项任务的。而这把光剑,就是我的组织,恩,或者说是行会给我防身的。啊,具体什么行会您不必知道。”少女用略带歉意的语气说道:

              “很抱歉修文先生,您把一切告诉了我而我却对您隐瞒很多。不过,这一切都是必须的请你了解。”蒂莉雅见修文点了点头,于是也向他点头表示谢意:“谢谢你理解。不过,关于那个装土元素的盒子,我可以告诉你。”

              “真的,那请您快说!”

              “我也不知道”

              “啊!?”

              “呵呵,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它是那里来的。就在我还是婴孩时,一次,我的父母在我身边发现了这个盒子。别人打开这个盒子什么都没有,只有我打开它,就会出现那么一个大家伙。因此,他们都说这是巴多①给我的礼物。”

              “巴多?他是谁?”

              “是我那里人们信奉的神灵。”

              “巴多?从没听说过,但是您那里有许多东西我不知道。蒂莉雅小姐啊,跟您接触这几天,我才发现自己好象什么都不知道。”

              “你不必这么说,我不也是问了您很多么,例如麻雀和蝌蚪。”蒂莉雅笑着说,她的话令两人同时笑了起来。

              “对了,蒂莉雅小姐。”修文接着说道,他很想接着问姑娘的来历,突然,一个不速之客打断了他的问题。不速之客用一种他们非常熟悉的尖锐声音喊道:

              “啊!你们这对狗男女,原来在这没人的地方调情!”

              修文与蒂莉雅回头一看,正是不应该在这出现的无赖头子瓦斯特!他和三个无赖骑在黑色的高头大马上,脸上流露出趾高气扬与无比愤恨的表情。

              “怎么是你这个混蛋!你居然敢越狱。”修文大声厉喝道。

              “越狱?老子才不做那白痴行为呢!老子破费了一半的积蓄,就把自己和兄弟们赎回来了。这一切都是你害的!修文兄弟。不过你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通,真令我可笑啊!”

              “但是,更可笑的是你居然会求助政府!这可真叫我伤心。我以为向你这样能把我们一网打尽的精明人会明白这些呢。我小时我父亲常对我说:‘瓦斯特,诸神原本为这个世界铺了一层白色,可是他们觉得这样呢很无聊,于是就又铺了一层黑色。现在这个世界就是他妈的这么灰蒙蒙一片!每个人都是灰色,只是略黑略白而已。至于你,我的修文・阿迈德先生!你以为你是谁?英雄骑士?我呸!你只是顶着白色小娘们作挡箭牌的灰土帽子!乡巴佬!和我们一样的无赖!”

              听到这里,修文怒不可赦,他冲无赖头子怒目圆睁,手搭在了剑柄上。但理智还是要求他不去与无赖计较。

              “瞧您发怒的样子,像一只公狗,你什么本事都没有,你肯定是哪个工会的叛徒,来这里装神弄鬼。那个乌鸦的剑杖也一定是你自己打造吓唬人的。乌鸦才不会和你这种伪君子在一起呢!那只母狗呢!在你身边是不是!”无赖越说越快,越说越狠,仿佛要在一瞬间把满腔诅咒化为利剑刺向两人。修文怒气冲天,蒂莉雅却依旧冷冷的站在那里,只是眼睛却死死的盯着狂妄的无赖。

              “嘿!你这会用妖术的母狗,下地狱的魔女!愿达耶崴尔给你这幅美丽的外貌只是去引诱小狗下地狱!好了,重逢就到这了,愿厄运之神永远伴随你们。强盗,还有抛弃未婚夫的婊子,真是一对奸夫淫妇!好了,女士先生,无论你们是谁引诱的谁,生下的孩子一定没屁眼!哇哈哈……”

              “够了!混蛋!”修文大吼一声,剑已离壳在手,随时要把这个恶棍碎尸万段。瓦斯特知道厉害,见势不好,飞快驾马逃窜。离开时还叫嚣着:

              “记住!坎哈米永远欢迎你们!到时可不要忘记我们,更不要忘记随时提防背后!我们是小人!专杀伪君子的小人!”

              像被施了法术,五个混蛋很快没了踪迹。只剩下扬起的尘土中失控的修文和蒂莉雅。

              “该死的混蛋!达耶崴尔的孙子!坏蛋,恶棍,下流坯子!不要让我再见到他们。”

              “算了,不要生气了,我们走吧。”

              “更可恶的是哪个肥猪治安官!妈的这是什么世界!”修文在愤怒中掏出治安官给他的见证书,一咬牙,撕成碎片,抛到半空,碎片如尘埃,纷纷落下,落到少女的面前。

              “灰色的世界,非黑非白的世界。”蒂莉雅喃喃说道。

              姑娘的冷静安抚了修文的狂暴。他走了几步,静静的说

              “经过这几个月的旅行。我一直苦苦追寻自己心中的理想,海德玛的教义。但山山水水走了这么多路,为何眼见是朗朗乾坤实际确是浑浊不堪呢。不光今天这事,小姐,过去还有很多事情我没有告诉您。灰色的世界?乌鸦也和我提过,他还告诉我这个世界没有光明,没有理想,我不信,于是我便开始追寻海德玛,想以此找到那些光明与理想来反驳他。然而那些光明…理想…光明…理想!我寻找了半天找到了什么?没个人都希望家乡好,我越往坎纳斯走,便离我的家乡越近,然而越走却发现这一切更是浑浊的厉害。从前在银甲战神,我便是看不到未来于是才出来寻找未来,可现在,确是连过去也回不去了。”

              “海德玛,告诉我,路走了这么久何时才是终点?”

              蒂莉雅平静的站在一旁,静静聆听少年的话。静静的等着。

              然而,无论后面会发生什么,她都会等着。

              过了不久,修文才长叹一声,喃喃说道:“走吧。”

              “坎纳斯?”

              “不,我们先去买马……”

              ◇ ◇ ◇ ◇ ◇◇ ◇ ◇ ◇ ◇◇ ◇ ◇ ◇ ◇◇ ◇ ◇ ◇ ◇◇ ◇ ◇

              晚上,在确定没有埋伏后,他们决定在一个山坡上露宿。

              修文还在为无赖的言辞和这个世界耿耿于怀,出呼意料的是,蒂莉雅上前安慰了他。

              她说:“修文,你还为他们的辱骂而感到气愤么?”

              修文回答道:“当然,他们如此侮辱了我的人格。不过我还是小事,他们如此侮辱您,您难道不感到生气么?”

              同样出呼意料的是,蒂莉雅并没有表示出任何愤怒的情绪,只是淡淡一笑:“呵,他们愿骂我就去骂好了,我能管他们的嘴么?而且,与这些家伙纠缠而浪费时间实在是不明知,对么?好了,修文先生,你不觉得与他们怄气很不值得么?您不是一名伟大的骑士么?”蒂莉雅说着,还起身微微向修文实了个礼。这下弄的他有些怪不好意思的,说道:“既然你这样说,我也觉得蛮有理的。其实我以前也不是很重视名誉的,小时侯别人怎么看我说我我也不在乎,只是后来……后来威达教给我做人第一就是要荣誉,哼,说白了就是要面子,否则别人就欺负你。而伊瓦德也教我要保持荣誉,这样才符合有地位有涵养人的形象。不过,跟您的宽宏大量比起来,我还是差远了,看来我骨子里还是个蟊贼”。

              “你不必这样妄自菲薄的。”蒂莉雅说:“你是我来这里见到的最有骑士风度的人了。真的。对了,有件事我要问你。”

              “恩?”

              “那个无赖说我是抛…抛弃未婚夫的女子,这是什么意思?”姑娘说这话时俏脸微微红晕,从她并不在意无赖的辱骂却单独问这句话可以看出,她对此很在意。

              “啊,这个……”修文一时被问的哑口无言,他总不能说这是他编的吧,于是他傻笑一声,说:“或许……或许是这里的骂人话吧。我们洛林迪亚也有骂人是‘不管老婆的王八’的。”

              “这样啊。”姑娘似乎对这个解释还算理解。

              “你饿了么?”修文连忙岔开话题。他从行囊里掏出两块干面包和几块腌肉,把其中一份递给蒂莉雅。蒂莉雅却没有接过来,而是从行囊中取了竖笛出来放在手里,冲修文一笑:“英勇的骑士先生,你愿不愿意在享受晚餐前听我给你吹奏一曲呢?”

              “乐意之极!乐意之极!”修文受宠若惊。

              于是蒂莉雅吹奏起来,这一次她换了一首曲子,调子曲曲折折,但还是那么好听,那么优美。此时皓月中天,修文只感觉花香草气在黑夜中更加浓冽,他犹如处身于梦境中。上次听曲他与蒂莉雅接触不长,尽管修文见识很广,但对于感情、乐理方面的知识懂得不多,却也听不出什么,这次经过一番事件后,他感到越发能感受出姑娘笛声的美妙和涵义。那笛声时而婉转,时而欢快,好象一对情侣在诉说着他们的爱情,但却听不出一点风花雪月的味道。或许这就是精神的力量吧,修文全然忘记手中的食物,便觉得如果一生都这样就好了,他这时才更觉得,以前在银甲战神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聊,多么的令人窒息。在那里,他与好几个女子逢场作戏过,还有一个叫做“科芭拉・艾”的青梅竹马对他表达过爱意,但知道今天,他才觉得了解爱,爱是精神的财富,那种全然脱离一切凡心俗意,真真切切的感受才真正是“爱”!听着蒂莉雅美妙的竖笛,修文慢慢联想到了他的养父巴塞罗廖,想到了从小与他玩耍的科芭拉,想到了以故的“斯拜特”,甚至想到了那个不知去向的乌鸦。他突然感到,自己这辈子还不算白活。

              笛声停了,修文还陷入沉思中。

              “怎么,不好么?”蒂莉雅问道。

              “啊!不!实在太美妙了!蒂莉雅小姐”

              “你就叫我蒂莉雅好了。”

              “恩……这个……好,蒂…莉雅,我实在不清楚,那里的土地能培养出向您这样具有灵气的诗人。您一定来自临恩,听说那里是艺术的天堂。”

              “这个……”蒂莉雅摇了摇头,说:“修文,你知道风羽么?”

              “风羽?啊!就是哪个–不知道”。修文的大喘气令姑娘宛然一笑。他接着说:

              “这是个好名字。风羽,那你是风羽人了。它在那里,抱歉我从没听说过,即使整个泰德利昂与克洛亚所有的著名城市我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能告诉我这在那里么?”

              蒂莉雅又恢复了神秘的高深莫测的微笑:“没关系,那不是什么城市的名字。我也不是那里人,我只是随便问问,既然你不知道,你不需要知道,因为你也去不了。不光是你,这个整个世界的人也去不了。”

              “海德玛也不行么?”

              “她也去不了。有比她更伟大的力量封锁了那里。”

              修文挠了挠脸瑕:“那可是超过我理解范围了。太过深奥了。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个。我更喜欢实际有趣的,以前乌鸦就老教我这个大陆的地理知识。他还给我讲那里那里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向我们目的地坎纳斯的捕猎虎鲸啊,卓地的火焰泉啊,极点的九色彩虹啊,还有林塞的狼矮人什么的。这些地方人很多,而且我们都可以去,当然卓地我不敢去,那里有杀人不眨眼的德利雷。就算是乌鸦,他也不敢去。”

              “是么?”蒂莉雅说道:“这个世界原来有那么多奇怪和刺激的东西,你能跟我讲讲么?”

              “当然可以,例如我老家那里就有……”

              于是,两人坐在那里,迎着篝火聊起天来。修文也是个讲故事的好手,他小时侯就非常喜欢听巴塞罗廖讲故事,然后他又会把听到的故事讲给小他一岁的科芭拉。但巴塞罗廖懂的故事不多,修文能给科芭拉讲的也不多,于是他便在故事的情节和绘声绘色上多下功夫,还自己“原创”了一些故事。在听完蒂莉雅笛声后甚感轻松的修文,防下了一直装模装样的“骑士风度”,似乎又恢复了当初在月亮下指手画脚给女孩子讲故事的那个小贼。昨日的梦仿佛听到了呼唤,应和着篝火的一闪一闪,就这么重新闪烁下去。

              那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 ◇ ◇ ◇ ◇◇ ◇ ◇ ◇ ◇◇ ◇ ◇ ◇ ◇◇ ◇ ◇ ◇ ◇◇ ◇ ◇

              “抱歉,蒂莉雅小姐,哦,是蒂莉雅,我们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了。不过,应该还能在你所提的时间前很多天就到达目的地。”修文说道。他们现在走到一个林荫小道。此时天上的太阳又开始向西落下,他认为他们要加快路程赶紧找个地方休息了。

              “修文,你真的不想学习魔法么?”蒂莉雅说道。

              原来,在作晚的篝火故事结束的时候,修文表示非常羡慕少女的魔法,然而当蒂莉雅真的同意教他几个小把戏时。他却连忙拒绝了。

              “不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想我没这个本事。而且我想当个牧师,不是法师。”修文侧马说道,其实他更多是恐惧,他的养父巴塞罗廖给他讲过太多魔法师在法术失败后把自己变成青蛙的故事。

              “好的,不过我可以给你承诺,等我完成任务离开后,会把光剑送给你的。”

              “我太谢谢您了!这份礼物将会比十个王国加起来还要多!”修文愉快的回答。

              他们正说着话,路上突然出现了2个骑马的人。为首的是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头,穿着极其华丽的红色袍子,后面跟着的人大概30多岁,传着很普通,恭恭敬敬的在后头跟着,看上去像是他的仆人。

              修文他们放慢了马的速度。当与对方接近时,处于礼仪,修文向陌生人点了点头,而对方也非常和蔼的回了礼,说道:“有礼貌的孩子,旅途愉快。”

              “您也一样。老先生。”修文说道,这时他发现主人都向自己致意了,后头的仆人摸样的家伙却没有搭理他,再仔细看,原来这个可怜的汉子脑袋早渗出了大汗,脸色苍白,紧锁眉头,一副病重的样子。于是他问道:

              “可敬的老先生,您后面这位先生怎么了?好象很痛苦。”

              “谢谢您的关心,他是我仆人莫根,这两天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那里吃的不对了,我正要带他去前面的市镇给他找个大夫。”

              “那太不幸了,我可以给他看看么?在下略通医术。”

              “真的么?太好了,查菲爱尔保佑,居然在这里遇到了路过的小天使。来吧,莫根,下来让这孩子看看。”

              “老先生,您信奉查菲爱尔?您是法师?”

              “博爱会的卡斯特罗,愿为您效劳。”

              原来是博爱会的人,修文一边下马一边寻思道。博爱会的信众致力于让世界充满爱,他们坚信如果这个世界多了一份爱,就少了一份恨。他们信奉查菲爱尔–魔法与福利女神,她曾是个凡人,在海德玛的帮助下成了神,并眷顾着这个世界上所有致力用魔法为世人造福的法师,同时,也是福利事业的保护者。这时修文也注意道老者的身上挂满了饰物,而面部也经过了精心的打扮,还涂了油粉。果然和传闻一样,博爱会的家伙都喜欢打扮,以彰现他们“博爱”的美丽,当然,这个老头一定是个有钱的贵族,就好象查菲爱尔女神被他的敌对信徒贬低为“无知的贵族女孩”一样,想到着,从前的小贼似乎觉得手痒了痒。

              修文走到仆人身边,让他坐下,之后,用温柔的语气说:“来,坐好,放松一下,好,让我看看。”

              他先在病人的头上画了个十字,然后敲打了一下病人的头顶。一动不动凝望着病人的眼睛。

              “告诉我,你是谁?”

              “莫根,卡斯特罗大师的仆人。”病人有气无力的回答。

              “很好,没有被妖魔附体。”修文满意的说,然后他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医疗箱。接着仔细看了看仆人的脸色,摸了摸他的额头,鼓捣了一会儿后,他从容的问病人:

              “你是不是感觉有些恶心,想吐,而且感觉心跳的非常快?并且还老流痰?”

              “没错,是有这样的感觉,先生。”

              “好了,卡斯特罗兄弟,恩不,应该是卡斯特罗大师。您的仆人应该是胃里积了毒,大概是吃的不对付吧。”

              修文所说的胃里积毒,按近代医学所言其实就是“亚硝酸盐中毒”,它原本常发生于家畜身上,家畜采食了生长在富含硝酸盐的土壤上的植物后,硝酸盐在消化道内可转变为亚硝酸盐而导致家畜中毒。此时,莱伯特世界上的文明多在中世纪,虽然魔法与神术的出现在很多地方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但人民生活水平仍处于相对落后的地步,尤其食物、居住条件等非常落后。尤其莫根这样的仆人,虽然主人是讲究博爱的大师,但谱度众生的任务非常艰巨,自然有时要牺牲忽略一下自己人,所以莫根平时是逮着什么吃什么,因此时常闹病。

              “我给他拿些药。”修文说着从医疗箱里掏出几片草药,用布包了起来。

              “回去捣成粉末,兑上一点醋和盐,再念上十几便对海德玛的颂歌,这应该可以吧,查菲爱尔女神与海德玛神的关系很好的,亲如兄妹。之后就水服下去,连续3、4次,肯定就好。”

              “非常感谢您,小天使,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修道士修文・阿迈德,海德玛的仆人,那位是我的…我的旅友蒂莉雅小姐。对了,卡斯特罗大师,这里有些止痛药,请让您的仆人服了。”

              博爱会大师对蒂莉雅深鞠了一躬,然后走过去吻了姑娘的左手:“兴会小姐。”接着他又冲修文说“原来您也是修道士,修文兄弟。好,莫根,快把它服了,谢谢人家。记住,向这种可敬的先生才是我们要去爱的。至于其他人,可不要随便爱。”

              “恩?”修文不解的道:“为什么偏偏我才是要被爱的,您们不是博爱么?”

              博爱会大师一听,好象立刻来了精神,便说道:

              “博爱是一种美德,但他不是一个人的义务,他需要我们共同去承担。我爱他,他也应当爱我,就好比我没有爱过他那样爱我……如果只有我爱他,他却不爱我,甚至反过来狠我、骂我,那我要说,这不是博爱,而是一种,而是一种狭隘的单方面的爱。就好比慈母全心全意的爱着她的子女,而换来的确是毒打虐待,那么这就绝不是博爱,而是一种罪过!这样的关系我们不要!我们应该……”

              “要博爱,主人,您把话题扯远了,要博爱,博爱!”

              “莫根,你这个狗东西,你不该打断主人的话,我自然知道博爱意义的重要性,但是,这位来自洛林迪亚的小伙子,我的意思就是…爱是这个世界的一种原动力,如果每个人都如我们所期盼的那样真诚,懂得奉献、付出、理解、尊敬、忍让、谦卑等等一系列人类的美德,那么,我们这个世界就有了希望。但这必须是双方面的,如果得不到回报,这就是一种歧异的爱,一种狭隘的爱,付出爱的人理应享受爱的回报!这便是博・爱的含义。博爱是一种美德,但如果你把宝贵的爱奉献给一个不可救药的混蛋,那就是罪过了,其危害就好比把一把锋利的屠刀送给一个侵略者,而后者正虎视耽耽的面对着一群无辜的妇孺!”

              出于礼貌,修文耐心的听完对方对博爱的解释,但他并不完全认同前者的说法,于是他反驳道:“我并不完全赞同您对博爱的理解,可敬的先生。所谓博爱,就是双方无私的真情,就好象《圣光大道》中所提到那样堂・大卫先生,为自己的敌人牺牲,这才是博爱的精神。”

              “您刚才说的很对”,修文接着说:“世间的博爱是要我们这个世界的全种族共同为之努力,但是您所说的付出必有回报则是大错特错了。因为爱是整个世界的,一个人的付出最多称为倾慕或宠幸,只有当这种付出的感情扩展到全世界所有国家、所有种族彼此之间都有的感情时,我们才能称它为爱。您所指一个人付出多少就要有多少的回报,我感觉,您是将每个人当作一个世界来看了,按照您的想法,人与人之间打交道,就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彼此的交流,那么的确需要公平。但是,我认为,个人就是个人,世界就是世界。我们彼此生活在这同一蓝天下,同样喝着母亲的乳汁长大,同样耕作属于大家的土地,我们都应该由衷的感谢这个世界,感谢她让我们生存着,存在着。这可是伟大的《圣典》中所提到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世界塑造着我们而我们却很难改变她,因为与这整个世界比,个人能有什么作为呢?这一点我们自己也都通过彼此一生的经历体验出来。我们能做到的,就是保证自己的是非感,就如同您所说的认清谁是值得帮助的羔羊谁是无可救药混蛋。我相信,每个人自身的同情心会在他周围形成一种风气,在这个事关全世界全种族的道德精神问题上,每个人强烈、无私的正义感,无时无刻都将改变这个世界。我的话您明白么先生?我的意思是,无私的爱才是博爱,无私的博爱才是我们按自己意愿塑造这个世界的唯一办法。最后请您注意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与海德玛所教导的同情心相一致呢?还是受到了人情世故的支配走上……走上一种歧路呢?”

              “您说的很好,小伙子,但博爱会的看护者是查菲爱尔。”

              “这个我知道,愿魔法与福利女神的光辉照耀世间。但,请您知道,开阔的胸襟,高尚的品德,以及正直、无私和仁慈的博爱是所有善良诸神所共有的!”

              “我不否认您的胸襟开阔,高尚品德,年轻的修道士。但您那年轻而浮躁的心背叛了您。在这个非黑非白谁也说不清的灰色世界并不是您想的那么完美。万能的诸神不会因为某人的不义与残酷就对他震怒,这更是一条恒久不变的规律!”

              说着话时,博爱会大师显得有些激动,他继续说:“诸神在上,在万物泯灭之前他们给了世人一个宽限时期,我们每个人无论男女都有罪。但通过爱,我们就可以洗清这个罪,这样,在‘报偿之日’,我们会得到升入万有天堂的荣幸与喜悦!但这种荣幸与喜悦我们可以与那些负人之薪资,害人之无情的人共享么?不!我们应当与那些和我们在一起的人共同分享这种幸福!认清局势吧,天国会向他的人民降临,而那些多行不义,不知悔改的世界必将毁灭!最后我要说,不懂博爱的人,即使你给他爱,他也会当作匕首,毒药!”

              “您说的天花乱坠。但请别忘了,你我都是修道士,都有自己的信仰。不要试着给我传教,正如海德玛掌管正义而查菲爱尔只教会天使与恶魔握手!”

              “‘天使与恶魔握手’是誓言之神马门的圣徽,而女神的象征是幽雅之手①。不过好的,好的,我放弃对你的教诲。再见,小伙子。您的辩才一级棒,但还是请你在人生道路上好自为知”。博爱会大师卡斯特罗一甩红袍,骑上马径直走去,他的仆人莫根捂着肚子冲修文一鞠躬,突然,仆人注意到修文手中的剑杖,于是他大声说道:“主人,看那双头剑!”

              听到仆人的话,卡斯特罗飞快的回头,一下子从马上跳下来,仔细的看了看剑杖,然后抬头看了看修文,耸耸肩,用一种说不清的口吻说道:

              “年轻的修道士,您认识乌鸦?确切说应该是威达?”

              “恩……”修文很奇怪,他怎么会知道乌鸦的名字?难道……

              “那很好。”卡斯特罗的语气突然变的冷酷起来:

              “那你就要为他付出代价!”

              事情骤起巨变,无畏的洛林迪亚少年知道,乌鸦的这柄剑杖又要给他找麻烦了……

                                                 (第3章完)

              注:
              ①:巴多・罗可可(Partook・Rococo)(风羽之城信奉的神祗,蒂莉雅在第4章所提到的“友善的飞毛腿”都是指他。

              ②:从修文上面与众无赖发誓可以看出,他是知道马门圣徽的,在这里多半只是讽刺,查菲爱尔的圣徽是一只优雅自然的指向前方手背上面挂满金银首饰的女性右手,周围充满绚丽的颜色。修文借此讽刺博爱会所谓的博爱只对有钱有势或对自己有关系的人“博爱”。

              #27716
              头像浪子清2005
              参与者

                赞美天下所有可敬、体面的读者老爷们,不管你们是“地地道道的聪明人,还是匆匆忙忙的现代人”①,在下非常感谢你们能抽出一点点时间来仔细观看这本疯疯癫癫、不知所云的书。的确这本书所描写的时代离我们很远,如今想娱乐,完全可以看电视,看电影,可现在“彩色的电视越来越花哨,能辨别黑白的人越来越少……”①

                当然,只要你喜欢奇幻,喜欢这种风格的小说,那么,就算现在的苹果越来越不好,还是请你把他慢慢把他吃下去。如果您们还是蛮喜欢这篇小说或是还算喜欢修文・阿迈德这个人物的话,那就让我们一起谴责乌鸦吧,因为他的种种所作所为,一次又一次的将我们可怜的洛林迪亚年轻修道士推到无尽的麻烦中。

                这次他碰到的麻烦就好像是海德玛突然从天上扔下来的一样,年轻的修文・阿迈德与拥有一头粉红头发的蒂莉雅在路上偶遇了一个看上去很慈祥的博爱会老成员卡斯特罗大师,还有他那被病魔折磨的仆人莫根。在同情心的攒动下,修文治疗了莫根并获得了卡斯特罗的尊重,但之后两人却因为对博爱的理解不同展开了友好而短暂的辩论,而之前由于蒂莉雅高超笛声的熏陶下,修文对爱的理解更为深刻,所以他精彩的反驳了经验丰富的老人。不过,辩论结束后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刻,博爱会大师发现修文拿着乌鸦的剑仗,而前者很显然还非常清楚乌鸦的底细,他甚至知道乌鸦的真名――“威达”。这令修文很奇怪,因为知道乌鸦真名的人非常少,而且这些人大多他也认识,因此,他很想知道这个老头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不过,他更想知道他的好友兼导师乌鸦,究竟又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又因为什么与这个老头结下了怨。

                博爱会的卡斯特罗大师仔细的上下大量了一下修文,点了点头,似乎勾起了一些对往日的回忆。

                修文注意到对方嘴角浅含的笑容,估计这次不会再是杀人妻子,抢其家财的惨事,于是他主动打断了博爱会大师的思绪,尽可能作出一些谦卑的表情询问道:“对不起,请问我的朋友威达,他对您作出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可怕的回忆到是没有,不过,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晚,我都为这个混蛋给我加持的挫折而痛苦。”卡斯特罗闭上眼睛,一幅苦大仇深的样子。

                “请问……这是什么?”修文颤抖的询问,他发现自己手心已经渗出了汗。

                “他,这个无耻的败类,居然卑鄙的利用了我无比纯洁天真的同情心,从我这里骗走了一大笔钱。而且现在还没有还!”

                “啊……”修文长出了一口气,原来是这个样子啊,没有出人命就好。不过欠别人钱终究是不对。于是他用歉意的语气冲对方说:“好的,大师,我诚挚的代他向您道歉,请问,他一共欠您多少钱?”

                “非常多,一共20多万埃。”

                “多少?20多万埃!天那,这也未免太多了。。”修文被他所说的巨款吓的发颤,波弄着脑袋,一幅不可置信的样子。就连旁边的蒂莉雅听了,也不由轻呼一声,她冲修文说:“的确是够多的,20多万?在你们这里估计能盖一座城堡了。”

                “可不。”修文说道:“老先生,您是不是搞错了,不会有这么多吧。我从没听威达说过。”

                卡斯特罗冲他摆摆手,说道:“那是他不愿让人知道,如果我欠了别人很多钱,我也不愿告诉别人。现在你和这位女士请好好待着,安静的听我说。”

                修文只好待在一旁,可一想到那要命的巨款,那里还静的下来。

                卡斯特罗到是好整以暇的站在那里,稳稳的开始诉说过去的事情。

                “这个乌鸦,恩,就是威它,他曾经是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家伙。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他,当时我有一些小麻烦,结果这个家伙还没等我开口,三下五出二就帮我摆平了。”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我一定要靠他,我自己也能解决。但他的行动博得了我对他的尊重,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说的好,知我者为我分忧,不知我者谓我合求么?于是我便认为他是值得我爱的。”

                “后来,这个不一般的家伙居然也像一般人那样遇到了经济拮据的麻烦,于是他就向我借钱。虽然我爱他,但博爱决不是无私的赞助,于是我只借给他2000埃。并打了欠条。可是后来,这个挨千刀的家伙居然学着我欠条上的笔记伪造了一封我的所谓‘亲笔信’,并拿到我以前的一个仆人那里从我着拿走了20多万埃!”

                “我狠狠的教训了这个仆人,可我在向乌鸦要钱时,他却死不认帐。于是我结束了对他的爱,想用暴力逼他还钱,可是这家伙比兔子窜的还快,怎么找也找不到。”

                “可是,我现在遇到了你,我可爱的小天使。威达是你的朋友,你应该为他献出你的爱,那么就是还钱。如果你现在还不上,那么请和我走,直到你用其他方法找到他或替他还上为止。就这么简单,博爱啊!我赞美你。”

                修文听他要自己还这笔巨款,言外之意还不上还要限制自己自由,于是被他的谬论气的够戗,于是他颤抖着冲卡斯特罗说:

                “尊敬的博爱会的卡斯特罗大师,此时此地我因为您的地位与博爱精神一直保持着对您一贯的尊重,而您是否也应该看在您与我同样都是修道士且信奉的神灵交好的份上对在下表示以起码的尊重。然而您刚才一直对我咄咄相逼,尽管我不愿与您在这个话题上大动干戈,但我还是要争取我的合法利益,作为威达的朋友应有责任,我的确应该在平日里多劝戒他承诺收信,多学习、听从海德玛的就教导,并的确应该对他欠您的债务作出一些作为朋友应该的帮助。但这个帮助绝不是替他担当一切错误,一切责任,就好比海德玛便无须替查菲爱尔女神惩罚那些滥用魔法的俗人,如果他这样做的话,那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查菲爱尔女神?我们干脆共同信仰海德玛罢了,此外这样还因为大家信仰相同,可以顺便达成您所提倡的“博爱”……”

                “那么请原谅我的失礼。”博爱会大师正色的说道:“但是听着,来自洛林迪亚的小伙子,由于你与我同样拥有信仰,我可以压制我对你的正义怒火。但我现在十分怀疑,你是否是一个修道士。尽管你的医术犹如乡村赤脚医生般‘高明’,但你不应该一次又一次的污蔑别人的信仰,记住,除非是敌对宗教,否则质疑别人的信仰就是对别人最大的不尊重。如果别人侮辱了你的信仰,你会怎么做?”

                “我会与他决斗。事实上,我前不久便因为这个杀死了一个人,他是个强壮的铁匠。尽管他人还不错,但在信仰这个大问题上,我会坚守原则的。”修文同样正色的回答道。

                “很好,看来你的确还算是个虔诚的有信者。所以……”博爱会大师接着说:“所以,我一开始只想同您开始一场只是建立在观念而不是友谊上的舌战,我只是希望你能理解处于你对威达这个不守信用家伙的爱,理应为他的一切罪过负责,等事情完成后,我会承认,这一切只是威达的错误,而您对朋友的爱将会使您在我等眼中无比崇高。本来,我以为,通过我的好言相劝可以让你了解,却没想到你竟然出口伤人。你刚才尖刻的指责我,显然已经超出了善意指责的范围;而你随便对别人的信仰品头论,足以表现出你的幼稚。小男孩。我一直保持着我的信仰,对应该爱的人尊重,最不该爱的人藐视。而我一直对你非常尊重,但你却用你幼稚浮浅的歪理伤害了我。我前面说过:‘不懂博爱的人,即使你给他爱,他也会当作匕首,毒药’,那么,修文兄弟,你不是说你就是不懂博爱的人吧。”

                “好吧,我承认我幼稚,我浮浅,但我今年已经有17岁了,已经到了《圣典》中所提的可以‘明白这个世界涵义’的年纪了。我今天明白了,所有穿长袍的人都使用和女人一样的武器,就是舌头。对不住你的好意,我可没有与您在观念上舌战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我要走了。放心,如果我这辈子还能见到威达的话,我会告诉他别忘了还有个叫卡斯特罗的博爱会债主的。”

                “不行,你今天决不可就这么走,除非你能给我个满意的交代,那样我甚至会与你拥抱并送你走!还有,不要与我老摆弄《圣典》中的话,不过既然你喜欢显摆你读书多,那么我可以以书举例,现在市面上很多畅销的书,例如《虚幻神域》、《风女飘飘的传说》,它们因为内容华美,言语简骇,描写的也都是各种伟大强者、救世英雄、风流才子、帝皇星现、倾城美女、绝色佳人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内容而受到大家的欢迎。看到了吧,正因为这些书的作者爱读者,关心读者,于是得到读者的爱。而那些描写一堆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的书,就拿那本《千百妖魂晚间哭恸》的书吧,它情节单调,言语苦涩,描写一堆背叛罪孽哭泣酣梦,简直就是世界末日。你说如今世界天下太平,这个无知的作者却喜欢将读者带入哪个水深火热的时代,从他的字里行间就可以看出这个疯子的偏执与恶毒!你们说,这种对读者,对社会的狠,难道就不能引起你们的一点点的愤慨么?难道对这种书,我们也要付出我们宝贵的爱么?修文先生,你那无比的批判精神呢?”

                还没等修文回答,卡斯特罗的仆人莫根走了过来,他本来因为中毒而肚子疼的厉害,幸好修文及时伸出援手医治了他,因此他对这个少年很有好感,尽管他也觉得主人半天的意正言辞也挺有道理的,但他还是觉得修文还是蛮有博爱精神的。于是他鼓足勇气对主人说:

                “要博爱,主人。我觉得这位修文先生还是非常具有博爱精神的,这还是您教导我的。而且我怎么也是觉得威达欠您的巨债应该威达来还,就算修文先生提他还了,除了得到博爱的美名,却没有任何道理啊。不过,我照您的吩咐将我以前那本《千百妖魂晚间哭恸》烧了,我觉得这真的很对,那些日子听别人给我讲了这书后我晚上老做噩梦,因为这该死的书总迫使我想些什么,而那本您给我讲的《我是大好人》就让我每晚都作皇帝梦,我相信,虽然我只是个仆人,但它一定对我的修养有好处。至少会让我每天都乐呵呵的,让我愉快的对每个人献出我小小的博爱。”

                “很好莫根。你很听话,是个好人,但你的智商还不足以了解什么是真正的道理。博爱是这个世界的大道,那些走入歧途的人是无法得到爱的。乌鸦故意欠债不还,于是他不配得到爱,而这位修文先生,恩,忠诚的莫根,看来我不得不收回刚才那句话,他,也是不应该被爱的。理由是他不晓得去爱别人,甚至连自己的朋友都不懂得去关爱,去帮助。”

                “你所提的那些书,赎在下见识短浅,我从来不去看。”修文厌恶的回答说:“不过既然你认为我不值得爱,那太好了,多谢您不再爱我。那我便不是你们博爱会该注意的对象,那么我要走了。好,蒂莉雅小姐,我们走。”
                “你们不能就这样走!”卡斯特罗将手举起来,开始诵读一些修文听不懂的语言。一个法师!修文第一个反应就是快跑!

                片刻,卡斯特罗一摆手,一个火球从他的指尖射出,就在修文的旁边炸开。修文用尽全力跳出爆炸范围,虽然躲的及时,但还是被炙热的火焰波及少许,不过他只是觉的被一声巨响震的天旋地转,并没有怎么受伤。

                修文此刻心跳的厉害,他甚至听到卡斯特罗又在冷笑着念诵下一道咒语。仆人莫根大呼小叫的乱跑。这时,一直待在一旁,不被卡斯特罗所注意的蒂莉雅突然将手一抖,谁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姑娘白嫩的纤手中就多了一把十字弓。之后瞄准、射击,一切都在瞬间完成。箭失稳稳扎在博爱会大师的大腿上,就在他惨叫一声中,姑娘成功打断了他的施法。

                紧接着一团迷雾骤然升起,修文那差点被震聋的耳朵似乎捕捉到一声“快跑!”他就在卡斯特罗附近,看见他痛苦的抱着大腿,腿旁边有一个鼓鼓的皮包,多年的习惯让他心念一动,一个箭步过去,过去顺手将皮包拽下,然后就地一滚,滚到自己马边,飞身上马,长啸一声,绝尘而去。

                卡斯特罗呲牙裂嘴的咒骂着,他的仆人莫根赶过来安慰自己的主人,却被他狠抽了一鞭子,痛苦的倒下。卡斯特罗冲他咆哮道:“该死的混蛋,主人受难为何不帮忙!”

                “这一切只是瞬间啊,老爷。莫根肚子一直疼的厉害,反应也不机敏,这您都是知道的。”莫根委屈的为自己辩解着。

                “要博爱。博爱,主人。”可怜的莫根歪着嘴说道,一边收拾掉在地上的东西。他痛苦夸张的表情让主人产生了同情,不在为难他,同时,也遮掩了仆人暗地里开心的笑容。

                他在收拾地上东西的同时,把一颗珠子偷偷放进主人的一个口袋里,而就在刚才,他手里还有2颗这样的珠子。

                2颗够劲的烟雾弹。奇妙的小魔法。

                ◇ ◇ ◇ ◇ ◇◇ ◇ ◇ ◇ ◇◇ ◇ ◇ ◇ ◇◇ ◇ ◇ ◇ ◇◇ ◇ ◇

                修文昏昏沉沉的骑在马上,希望他们已经成功逃脱了博爱会大法师的魔法。直到现在,他还是感觉有千军万马在他的耳朵里叫嚣着,他使劲慌了慌脑袋,感觉魔法火球的回音还在耳朵中回荡,或者这声音是来源于他的内心,不过这一点他也无法确定。

                只有当他发现蒂莉雅还在他身边时,才慢慢平稳了自己的情绪。他知道,刚才一定是姑娘的魔法帮助了他。

                “我们现在没有麻烦了么?”

                “是的,我们已经摆脱了他。修文,看来你要将剑杖收起来了,你那个叫乌鸦的朋友看来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总要你还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恩,不过,希望还有桃花债……”修文小声喃喃自语道,嘴角因为这个愉快的想法偷偷露出了笑容。姑娘看到了这个细节,也跟着笑了,她是在笑卡斯特罗的迂腐,居然想用迷雾术困住他们,结果却让他们跑了。

                修文此时心情已经彻底稳定下来,他掏出从卡斯特罗马上顺来的皮包,想赶紧看看有什么收获。皮包打开了,里头有一些杂物、一只做工精巧的银色戒指和几张纸,那都是些身份证件和其他人的债务证明,不过这些债务的金额都比较小,修文摇了摇头,这时他发现皮包内还有一本书。他将书掏了出来,书的名字叫《有传奇色彩的英勇无谓泡菜骑士的故事》,他拿起书翻了几页,对姑娘说:

                “哦!居然有泡菜骑士的全集,快让我看看,恩,这个小说很好看,我以前在银甲战神时曾经读过它的上部。蒂莉雅,你看过么?”此时修文已经习惯直呼姑娘的名字里。

                “我们那里像这样的小说很少。而且我从小喜欢读关于历史与艺术的书。”蒂莉雅回答道:“告诉我,这本书写的是什么?”

                “永无止境的探险,杀敌,寻宝,恩,还有刺激的战争。对了,就是卡斯特罗说的那种充满伟大强者、才子佳人的书。”

                “你不是说你从来不看这些书么?”

                “为什么不看?这书很有意思的。那时我在银甲战神,生活非常无聊,精神食粮非常空虚,而这部小说曾给我带来很多欢乐,他是我娱乐的源泉。这里有无谓的神迹骑士,穿着原始铠甲,坐骑为威猛暴龙的魔力骑士,此外还有三甲骑士,他之所以叫三甲是因为气质棒、人缘好、名声亮,据说他还没出名前就已经很出名了,这并不矛盾,说实在论文笔这部小说一级棒。它的语言文雅明快,贴切易懂,而且情节非常真实,里头的英雄居然与老百姓一样,他们刚开始什么都打不过,例如最有传奇色彩的泡菜骑士,据说他一开始连耗子都打不过,之后通过练功学会了很多能力,人也厉害不少,可以继续攻击狗、狼、豹子甚至棕熊。更厉害的是他还学会了一种神气的剑术,他无须接触对手,只要拿剑一指对手,对手就会嗷嗷直叫一败涂地。因此也有人叫他剑侠骑士,不过小说最精彩的还是泡菜骑士与一百零八个少女决斗的场面,普天之下再没有人比此书的作者更拽的了,等一下,我记得就在这本书里写到……恩,找到了,他在书中这样描写的,‘看那泡菜骑士一举双手,所有少女均花颜失色,惊讶道:这不是大陆最强的法术天蛊五雷杀么?怎么眼前这个不到15、6岁的少年居然会使?’,说实在,像这样精彩场面此书比比皆是……。”

                修文滔滔不绝的说着,他此刻满怀着对往日的回忆,完全没有理会姑娘到底听没听。过了不久,他把书放下,继续看着皮包,突然他好象发现新大陆似的叫道:

                “看!我发现了什么。整整一袋金币,足有四、五十埃!”

                蒂莉雅眯起眼睛看着兴高采烈的男孩,他手里举着一个沉重的钱袋,正冲自己裂嘴大笑。看到这些,她并不是很高兴,而是神情有些不悦的冲修文说:

                “这值得你炫耀么,修文先生。你不觉得脸红么?那不是你的财产,你不应该拥有它。”

                姑娘的训斥如同一桶冷水泼在兴奋的洛林迪亚年轻修道士脑袋上,他反驳道:“但是他先攻击我们,这是敌人的钱,应该是我们的战利品。”

                “那个老头不是敌人,他只是讨债的做法不对。他不讲理是他的不对,但你偷他的钱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承认我错了。”修文低着头说:“即使是海德玛的教义也告诉我们不许偷盗。现在把钱还回去已经是不可能了,但我会把这些钱送给更需要它的穷人的。”

                听到修文的保证,蒂莉雅放松了严肃的表情,她用她黑亮的大眼睛看着修文,并对他投以赞许的微笑,温柔的对他说:“对不起,修文,我没有批评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能作一个真正的好人,响当当的男子汉。而且对于偷盗者,‘友善的飞毛腿’会用天上的烈火来惩罚他,我不希望你因此受到惩罚。虽然你现在是我的向导,但我比你要大2岁,我觉得,我可以做你道德上的向导,当然,这也是我的责任。”

                “什么?你比我大?你今年多大……”修文问到这,突然觉得就这样问一个女子的年纪是很不礼貌的,于是他及时闭了嘴,尴尬的看者姑娘的脸色。幸好,与上次同样尴尬的吻手事件一样,姑娘并没有表示出任何不满,她认真的回答道:“我今年19岁,你说过你是17岁,所以我比你大2岁。”。

                “原来是这样,为什么我不早生2年呢……”修文小声的嘀咕着,因为他感到由于年纪的原因,他似乎会失去指导蒂莉雅的权利,并且使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是正常情况下“英雄美女”的关系。蒂莉雅没有听清修文的自言自语,她疑惑不解的看着修文,但她也没在问,或许这个少年是在反思吧,她满意的想着,之后两人没在说话,继续向前走着。蒂莉雅默默的思考着自己此行的目的,过了一会,她抬起头看了看天,此时太阳已经悄悄躲到山的另一边。“按落日的方向走。”每当遇到岔路时,修文就大声的提示着姑娘,以确保他们能走在正确的方向。他们依旧走在小路上,过了一会,看到几个农夫打扮的家伙骑着驴迎面走来。因为教训,修文早早的将乌鸦的剑杖收了起来。等与农夫离近的时候向他们点头行礼。

                农夫们看上去很着急赶路,但看到洛林迪亚骑士向他们行礼,便也跟着摘下帽子回礼,并热情的大声对他们说:“快去啊!晚了就来不及了。”

                “什么事情,什么晚了就来不及了?”

                “你们是外地人吧?是皑恩利奥的太阳节。我们白天已经安静的祈祷一天了,晚上将要举行狂欢。”一个年纪较老的农夫说道。

                “皑恩利奥?原来我们已经到了尤瑟拉境内了。”修文对姑娘解释道。

                那个老农夫接着说:“这次太阳节老帕夫曼花了很多钱,他是镇上的大富翁。因为他的儿子也是选择今天结婚,新娘美貌超群,是我们见过最漂亮的,恩,等会……恩,就像这位小姐一样漂亮。不过我看,还是这位小姐漂亮些。”农夫指着蒂莉雅说道,说完还在驴子上向姑娘鞠了一躬。

                他的话让修文很高兴,他愉快的看着蒂莉雅,而蒂莉雅见修文这样看她,似乎很害羞的低下了头。这时旁边一个农夫向老农夫挤了挤眼,接着说:“虽然如此,但是今天的女主角是卡基娜,是不是伙计们?希望太阳神能在今天这个日子里祝福他们,也同样祝福你们,外来者,欢迎你们来到皑恩利奥,赶紧去吧,托小帕夫曼的福,今天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会受到一流的款待的。你们也是小两口吧,那今天这晚宴会让你们再幸福一次的。”

                “你错了,约翰。”刚才被他打断话的老农夫说:“他们还不是小两口,你瞧,那个小伙子背着所有的东西,而且他们还没有夫妻相。”

                “你怎么知道?”

                “我……”

                “好了好了。”修文面红耳哧的打断他们的辩论:“我们的确……的确只是朋友。谢谢你们,你们不去参加婚宴么?”

                “我们就是受老帕夫曼委托去办事的,一会就回去,你们赶紧过去吧。”

                “那好,愿海德玛的眷顾永远在你们身上。善良的人们。”修文说完,举起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十字。

                “嘿,看你的样子,活脱脱是个牧师。”

                “我的确是个修道士。”

                “什么?你说你是修道士?”那几个农夫一听,立刻下驴走过来,把修文和蒂莉雅围作一团。“你真是牧师?你这么年轻,还是个孩子,对了,你是信奉那个神祗的?海德玛?真的么?”

                “当然是海德玛,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至于我的身份嘛,的确,我还太年轻,而且也没有正式教职,不过我有个宗教老师,他给我一封介绍信,可以证明我的信仰。”

                说完,修文从自己的包里套出一封信。原来,前面我有读者说过,修文曾与一个年纪长他近十岁名叫伊瓦德的教士成了朋友,当时修文希望皈依宗教,于是伊瓦德便为他的宗教知识作了启蒙教育,但当时环境并不允许修文直接拥有牧师的资格,于是伊瓦德便提议他展开寻找信仰的旅行,以苦行僧的形式前往目的地――圣・维兰,那里据说曾经有海德玛的神迹,并且在那里他可以找到伊瓦德的朋友,伊瓦德给修文写了一封介绍信,通过这封信,加上艰辛旅行的诚意,相信这个朋友一定会接受修文并给予他修士的身份的。

                此刻,修文掏出那封介绍信,但这些农夫谁都不认字,但他们还是相信了诚实的洛林迪亚年轻修道士的话。于是他们开始议论起来。从他们的谈话修文得知,原来老帕夫曼信奉海德玛,因为他年轻时曾担任过宪兵司令官,如今他儿子结婚,自然要找海德玛的牧师来准备主持小帕夫曼婚礼,但皑恩利奥这个小镇只有太阳神提塔的牧师,邻镇有一个海德玛牧师,本来说早些过来的,可到了现在还没来,估计是出了什么事。海德玛保佑,这可把老帕夫曼急的够戗,于是便吩咐这几个农夫赶紧去找牧师。晚上婚礼就要举行了,要是找不到牧师,后果不堪设想!

                那个老农夫说,现在天都快黑了,而那个牧师也说一定真出事了。不如,不如就让这个年轻的教徒顶一顶吧。但是他的意见遭到了大家的反对,因为修文太年轻了,简直还是个孩子,从没听过孩子主持婚礼的。而且他也不是真正的牧师,让这样的人主持婚礼会遭到谴责的。但老农夫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他以自己的一把年纪担保,这样做绝对没事,说完他还拉着修文的手,让他同意。可怜的修文也觉得自己的确无法胜任此任务,便摇头表示拒绝。

                就在他们为此事争论不休的时候,站在一边一直没说话的蒂莉雅却驾马走了过来,她摸着柔软的粉红色头发,对众人说道:

                “其实,这位年轻的修道士完全可以担任所有正规牧师可以担任的职务。”她看了看修文,后者对他抱以难以置信的眼色,蒂莉雅不管他,继续说道:“真的,尽管这位叫做修文的教徒还很年轻,而且还没有正式的教职,但他通晓一切关于各种宗教的神圣仪式,可以明确的教导任何人有关各种宗教的教义。而且他思想纯洁,举止和体,最重要是他坚持真理,任何人都可以在他祈祷时看到信仰的光辉。”

                修文从没听蒂莉雅如此滔滔不绝的说话,更没有如此夸过自己,脸一红,打断姑娘的话语,说道:“其实我没有那么伟大的……”

                “你们听到了。”蒂莉雅继续说道:“他谦虚而明理,你们不应该因为他的外表而忽略他内心的崇高。伟大的提塔在他的教义中提到过不许年轻的教徒入教么?说过不许年轻的牧师主持婚礼么?”

                农夫们纷纷摇头,的确没这个规矩,于是姑娘微笑着继续说道:“当然你们有权利相信你们眼睛告诉你们的东西,但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位修文・阿迈德大师确实拥有海德玛所提倡的所有美德,提塔所歌颂的所有光明。他打击过凶狠的罪犯,教诲过无知的妄人,并且只是因为我这个弱女子的一句委托,他便涉危履险,以一颗真诚无私的心陪伴我走上可怕的征途。但是你们或许无法理解这些,那么,修文先生,您就歌颂一首颂词吧,让他们见识到你的信仰。”

                “好吧,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唱…我唱那一段啊。”

                “就唱那首你给我唱过的。”

                “那好,恩。”修文清了清嗓子,开始吟唱起来。

                “地狱如冰雪融化,
                太阳将没有光华,
                海德玛呼唤我们超越生命,
                万有天堂我们共同到达。
                光明世界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尘世间生命结束,
                腐朽灵魂不在留驻,
                天使号角换来新的生命,
                共享天堂璀璨祝福。……”

                农夫们听修文唱起歌来,起初他们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的“虔诚”所在,突然,就在修文唱到这里时,他们隐隐看到修文的头顶上显现出一道金色的光环,在看那洛林迪亚骑士一举双手,所有农夫均大眼瞪小眼,惊讶道:“这不是大陆中最虔诚的表现金光聚顶么?怎么眼前这个不到17、8岁的少年居然会呈现出来?”,眼见那个光环的光芒越来越耀眼,修文的脸色越来越祥合虔诚,宛如一幅圣者的样子。农夫们越看越奇,纷纷指着修文的头顶说不出话来,一个信仰坚定的农夫甚至跪了下来,不住祈祷,他们的举动弄的修文一头雾水,便停止唱歌,问到:“怎么了,有什么奇怪的么?”

                蒂莉雅凑了过来,趁农夫们惊慌失措时悄悄对修文说:“没关系,我只是用了个小魔法,让你头顶发光,看起来像是个圣人……”

                “可我……”

                “嘘……”姑娘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示意修文不要说话。

                这时就听农夫们议论纷纷,有的对此表示怀疑。说:“他们…不会是会魔法吧。”

                “不可能,你看他们那么年轻,与传说中的老法师完全不一样啊。”

                “是啊,听说会施法的女人都是年老丑陋的巫婆。”

                “我早说过嘛,这个修文大师一定是太阳神的宠儿,听说太阳神很喜欢年轻有朝气的孩子。一定是这样……”

                农夫们气嘴八舌的议论着,他们逐渐相信姑娘的话,一个农夫说道:“没错,我记得《有传奇色彩的英勇无谓泡菜骑士的故事》里就说过这样的景象,一个信奉伟大太阳神的骑士,就是泡菜骑士,当他唱出对神灵的颂歌时,头上将会出现好看的光环。”。

                “不对,唱颂歌头上有光环的是莫寿骑士!他教导其他骑士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伟大,而他本人因为坚持真理而被赋予几乎永恒的生命,所以被称做莫寿骑士。”修文无情的纠正农夫在学识上的错误。而他广播的学问更平添了农夫们对他的信任,更坚信他就是莫寿骑士的同行。于是他们跪了下来,依次亲吻了修文的鞋,老农夫恳求修文可以和他们回去,但他的请求令修文很为难。于是修文向农夫们示意请等一下,然后转头问姑娘:

                “为什么要让他们以为我是圣人?你有什么打算?而且,我不太会做婚礼见证人的。”

                “没别的意思。”蒂莉雅一甩粉色的头发,说道:“其实我是想看看你们这里男女结婚是什么样。至于你不会主持无所谓,如何主持婚礼我会的。我可以教你。”

                “这…应该那里都一样吧,难道你们那里没人结婚?恩,不对,你既然懂得如何主持婚礼,那么……”

                “当然不是,只是人家想看看嘛。”蒂莉雅头一次以略带撒娇的语气对修文说话,这令他怪不适应的,于是他顿了一顿,继续说道:“即使我不主持,我们只要过去,也可以看到么。”

                “那不一定,万一他们找不到牧师怎么办。而且,你不觉得这样很有意思么?这也可以增加你的威信,说不定这些人以后都是跟随你的信徒呢。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吧。”姑娘说到着,咯咯的笑了起来。修文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转身告诉农夫们他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不过到时如果出了什么乱子,他修文可是一概不负责。

                农夫们一置同意,他们骑上驴子,拥簇着修文和蒂莉雅赶紧赶路。路上,他们向修文解答着所有对帕夫曼家的疑问,帕夫曼是个武夫,乡绅,他的儿子林克莱特・帕夫曼今年十八岁了,带人和蔼,很有绅士风度,早几年在亚里山德拉学习精灵文和艺术,是个真正博学多才的诗人,大学生。他的未婚妻据说就是他在那里的同学,名叫卡基娜・蓝斯,不过林克莱特以前并没有给家里提到过他有女朋友,这次是第一次跟家里人提。据说这个卡基娜也是大家闺秀,林克莱特跟他家人说了一整天,把她所有的好都提到了,终于打动了老帕夫曼。

                “我说,这才叫缘分那。”叫约翰的农夫说:“不过老帕夫曼也瞒明理的,这么就答应了婚事,听说他还没见过儿媳妇呢。”

                “你们不懂。”修文高深摸测的说:“伟大的爱情就是这样,他能让一个公主瞬间爱上一个傻瓜。”说着,偷偷瞅了一眼蒂莉雅。

                “我到希望这样,神甫大人。”约翰说道:“我还没结婚呢,谁知道我未来老婆是谁?”

                “肯定是个傻子,而你会瞬间爱上她!”一个农夫嘲笑他到。约翰则脑羞成怒的和他骂上。

                就这样,一路打打闹闹,到也不怎么闷。在下午稍晚的时候,他们路过了一些偏僻的农田,只是现在都没有农夫在上面劳动,约翰解释说他们都去参加婚礼了。又过了一会,他们已经临近镇子了。虽然还没到达,修文便仿佛看到了前方有无数星光闪耀,到了镇子后,他看到很多人在道路上说说笑笑,这点他是知道的,太阳节是奉献给伟大的太阳神提塔的,感谢他无私的为世界所有的角落提供光和热,保佑人们五谷丰登。白天,从太阳升起的一刻,人民就要停止劳动,禁欲,除了水什么也不食用,并且要在中午阳光最盛时集聚在教堂祈祷。直到晚上才可以尽情狂欢,这一狂欢晚会要持续整整一夜,意思是用欢乐送走黑夜,迎来第二天的光明。

                此时,农夫们带着修文和蒂莉雅走到镇上的广场,在广场旁边,有一间看上去很是阔绰的房子,他们解释说这里就是帕夫曼的家。修文仔细大量了一下,觉得帕夫曼的家简直像一座小村庄。大门外有许多标排,里头还有漂亮的庭院。这些奢华的布置让小伙子浮想联翩。毕竟大家都是海德玛的信徒嘛。

                那个竭力推荐修文的老农夫和叫约翰的农夫进去通报,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头和一个妇女,应该就是老帕夫曼和他的老婆便随着他们出来了。但他们一看到年轻的修文便楞住了。等到修文很有礼貌的以海德玛信徒的礼节向他们行礼后,老帕夫曼才反过味来。老农夫这时走了过来分别将他们介绍给对方:

                “牧师大人,这位就是可敬的帕夫曼老爷;帕夫曼老爷,这位就是刚才约翰和您提到的代替乔巴特神父的修文大人,别看他年纪小,却已是神眷之子,他在朗诵颂歌时头顶甚至有光环出现。”

                尽管农夫们一个个敢排胸脯对提塔发誓说他们亲眼看到了这个,但见多识光的老帕夫曼还是将信将疑的看着修文,而修文更是仔细大量着老头,老头看上去五十出头,头上缕缕白发,目光严肃。一看就是个见过世面的老人,年轻时不愧曾担任过宪兵司令官。而老帕夫曼也觉得修文的举止与装束的确看上去不象一般的孩子,但也不象一般海德玛的信徒。他又抬头看了看蒂莉雅,觉得她一头粉红色的头发非常奇怪,神态也一幅高深摸测的样子,绝不是平凡人,他很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会施法的法师并不是一般意义上老泰龙钟的老头或巫婆,也有一些非常漂亮的少女或小孩可以掌握令人生畏的法术,当然,这些经验可不是从《有传奇色彩的英勇无谓泡菜骑士的故事》里学来得。

                修文非常清楚对方正在想什么,他早就从老头怔怔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怀疑。于是他说道:“您无需怀疑我的身份,我的确是海德玛的仆人,这里也有我的神学导师给我的介绍信。”修文再次拿出伊瓦德给他的介绍信。老帕夫曼接来看了看,还是满脸怀疑的神色。

                修文刚要再做解释,蒂莉雅再次站出来说道:

                “尊敬的先生,我知道您的想法,你为什么要以一个人的年龄看他呢?”

                老帕夫曼刚要说话,却被蒂莉雅打断,姑娘接着说:“而且你没有听过这样的诗句么?”

                说完,她唱起来:“为何你总看不到我的位置/难道只是因为我矮么。”

                当老帕夫曼发觉他说不出话时,他已经彻底跟着姑娘的思维走了。旁边人,包括修文和老帕夫曼的老婆,都听不出姑娘这歌声有什么初衷的,但老帕夫曼却像听到天籁之音,死死盯着她,好象聆听教诲的小学生。

                “其实,这位年轻的修道士完全可以担任所有正规牧师可以担任的职务……”姑娘又把和农夫说的话跟老帕夫曼说了一便,说的他是不住点头,不一会儿,他就彻底同意了姑娘的说法。“难道你现在还不认为这是海德玛的意思么?”当姑娘这样问他时,他赶紧点头称是,还说真的,真的是海德玛的大慈大悲,要不这婚礼在过几个小时就开始了,神秘的乔巴特神父如果还找不到,儿子的终身大事不就耽搁了么!这修文・阿迈德先生啊,果然是海德玛的使者,上界的天使,来拯救可怜的老帕夫曼的。他说着说着,甚至掉下了感激的眼泪,连忙跪下来要吻修文的鞋,却被少年匆忙制止。当修文站起来时,发现姑娘正摸着头发冲他顽皮的眨了眨眼睛。弄的他是苦笑不得。他突然想到老帕夫曼的儿子也是只用了一天工夫就成功说服老爸同意自己的终身大事,会不会他也用了同样的手段呢,修文不禁邪恶的想到。

                老帕夫曼和他老婆将修文与蒂莉雅引到了客厅,那里,正有一个年轻的后生和一个红色头发的女人说着话,见到众人进来,便停止说话,站起来迎接各位。

                “这就是我的儿子林克莱特,还有我未来的儿媳妇卡基娜・蓝斯。来,亲爱的,快来迎接今天为你们主持婚礼的修文・阿迈德神父。他是代替有事不能来的乔巴特神父的。” 老帕夫曼说到。

                老帕夫曼的儿子和儿媳妇走过来吻了父亲,当他们看到修文时,与老帕夫曼当时的感受一样。但他们没多说别的,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读书人啊,修文想。

                林克莱特・帕夫曼走过来吻了修文和蒂莉雅的手,他穿着锦缎背心和一双粗线袜。气质高雅,的确像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学者。但修文还是注意到他腰间别着的击剑和皮靴上的新泥,于是他问道:“这位林克莱特・帕夫曼先生,是刚回来么?”

                “您猜的没错。”小帕夫曼确定了修文的猜测:“我的父亲应该告诉你了,我是刚从博克利回来,去接我未来的妻子。”

                “原来是这样。”修文点点头,再看了看旁边红色头发的女人,他感到有些奇怪,一般要嫁人的女子,总是在结婚前几天就开始躲在闺房里等待结婚那一天,即使是与未婚夫见面,也不会像这样大大方方待在客厅中随便见人的。而且这个女人也不象精心打扮过,根本不象要出嫁的样子。大概学生都这样吧,不搞繁文缛节,想到这里,修文接着说:

                “你的未婚妻果然美貌出众,仪表非凡,恭喜你。我的孩子。”

                尽管对于修文对自己的称呼,小帕夫曼有点不习惯,不过他还是接受了,并与父母一起热情的接待修文他们。在后来简短的谈话里,年轻的林克莱特与修文在很多观点居然不约而同,这令他们大感相见恨晚,林克莱特发现自己很快喜欢上了这个爽达的洛林笛亚小伙子,他们很快成了朋友。在聊天中,修文敏感的发现林克莱特思维清晰理智、坦途优雅和体,不时从他嘴里蹦出的妙语连珠令修文佩服不已,修文很庆幸能交到这样的朋友,于是他豪爽的套出从卡斯特罗那里顺来的一袋金币,说道这虽然不多,但确是他修文的一点心意,他修文也是尤瑟拉人,知道这里的人民生活情况,他希望林克莱特能以海德玛的名义将这笔钱周济给需要他的穷人。林克莱特先生听完,激动的握住修文的手,为人民感激他所做的一切。这让修文觉得他更是一个善良、仁慈可以托付的好人,他甚至开始感激蒂莉雅为他做的一切,令他能交到这样的绅士朋友。

                修文在将钱给林克莱特时看了蒂莉雅一眼,姑娘也对他投以赞许的目光,她此时正与卡基娜愉快的聊着一些女人喜欢的话题,不时爆发出笑声,这都会让两位男士相互宛而一笑。修文趁机仔细看了看新娘,当然一切都是在不引起某人怀疑的前提下。无疑,卡基娜是个漂亮的女人,她坐在壁火的旁边,红色的火光使她的眼睛炯炯升辉,同样颜色的头发披在肩上,在背景火光的闪耀下,如同星星般跳动着。不过她并没有做太多的打扮,这一点不像一般作新娘的,在举行婚礼的那天忙于打扮,这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修文想到。他继续与林克莱特交谈着,偶尔看一下姑娘们,他有时觉得卡基娜对事会向自己这里看一看,然后,蒂莉雅也会向自己看一下,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时,林克莱特的母亲进来了,打断年轻人的谈话,她告诉林克莱特和他未来的新娘,婚礼与太阳晚会再过2个小时就要开始了,让他们赶快准备,换上结婚的礼服。

                林克莱特这时像个孩子似的害羞的站起来,向客人们道歉,然后挽着未婚妻的手,前去准备里。老帕夫曼自然放心不下儿子,与老婆分别到儿子,未来儿媳妇的房间中帮忙。现在,客厅中只剩下修文和蒂莉雅。

                “刚才你们是不是有说我?”修文问到。

                “没有。”

                “恩。对了,你有没有感觉,他们不是真的未婚夫妇。”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还没有夫妻相啊。”修文模仿农夫的语气说。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行了,你这样真像个无赖,那里有神父的样子。”蒂莉雅没好气的说:“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还不准备准备,老实说,你真的不会主持么?好的,那我现在教你,很简单,你要用心学。”

                “好的好的。”修文回答,他突然想到那个老农夫也说自己与蒂莉雅没有夫妻相,真是该死。

                恩,修文现在要好好想想这有关夫妻相的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咳恩,卡基娜・蓝斯女士,这位林克莱特・帕夫曼先生将成为你的合法丈夫,你愿意么?”

                “我愿意。”
                “那,我宣布你们成为正式的夫妻!愿海德玛保佑你们白头到老。”

                帕夫曼的家附近,皑恩利奥的广场上,在为婚礼搭制的台上,新郎林克莱特与新娘卡基娜手拉手,跪在修文面前,接受年轻的洛林迪亚神父给予他们的祝福。

                尽管修文觉得身上这件白色的神甫袍子很别扭――这是老帕夫曼给他找的最小号的海德玛祭袍,但穿在修文身上还是很不合身。修文按照蒂莉雅所教的步骤一一完成了对新人的祝福,说实在,步骤就那么几步,很简单,主要要的就是修文的教职,不过这点修文觉得他还是受之无愧的。其实就在他刚才询问新娘是否愿意做新郎的合法妻子时,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他感觉眼前的女人已不是卡基娜,朦胧之中,赫然就是蒂莉雅。

                但梦想始终是梦想,现实总是充满讽刺,谁又能想到,多年后,修文真的再次主持了一次婚礼,然而当他眼望那场婚礼的新娘时,新娘也会同样深情的注视着他。他们互相注视着对方,似乎这场婚礼是为他俩准备的一样。然而,就是那场婚礼,影射在修文眼中的新娘,却也不是那鲜活的就在眼前的女人,那么他眼中的人是谁?那场婚礼是谁的婚礼?未来的事情我们谁都无法知道,修文自然也不会预见到,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婚礼赶紧结束,把这该死的袍子扔掉。

                好不容易,所有的步骤都出色完成了,在宣布完这对新人正式结为夫妇后,修文长出一口气,暗自庆幸第一次主持婚礼没有搞砸。

                周围响起了掌声,在所有所有的事情都完成后,修文扔下了那件袍子,钻到了人群中。找到了蒂莉雅。

                举行婚礼布置的舞台很快被撤了下去。这时,一个很漂亮的小伙子走到广场的中央,他看上去二十多岁,穿着宽大的金黄色节日礼服,头上戴着用茉莉花、玫瑰、鼠尾草编成的花环,手里还拿着权杖。跟在他后头上场的还有一支合唱队,足足有两打青年男女,都穿着白色的衣服,身上还有两对翅膀。合唱队的小伙子们每人还举了一轮太阳,姑娘们则都带着金色的花环。他们在前面领唱的率领下依次出场,小伙子每人都做一些动作,姑娘就念几首诗。这些诗修文都有听过,整个尤瑟拉的太阳节都差不多,蒂莉雅却对一切很新鲜,兴致勃勃的看着,不时还询问一下修文某个动作或诗句的意思。

                所有的演员都上了台,合唱团围成一个圆,把领唱的小伙子围到中央,小伙子高举权杖,冲周围人高呼:

                “是谁是谁,清晨争脱大地,腾空照耀整个世界!”

                周围人应声回答:

                “我们的父亲,提塔!”

                领唱再问:

                “是谁是谁,当迈向西方的刹那,对东方留下最后的致意!”

                “我们的父亲,提塔!”

                等到众人回答完后,周围响起了风笛与班卓里里琴吹奏的动人旋律,台上的人开始唱起来:

                “是谁是谁,我们的父亲,清晨争脱大地,腾空照耀整个世界;
                是谁是谁,我们的父亲,当迈向西方的刹那,对东方留下最后的致意。
                尘土受到他的关照,长出花朵表示报答,
                人们生活的土地,晨光照耀,生生不息。
                只有你历经风雨,终于见到彩虹。
                我们投在地上我们的影子,那是因为我们尚未点燃心中的太阳。
                去照亮它。
                我们的父亲提塔,心中的太阳!
                照耀我的未来!
                快去迎接明天的太阳!

                是谁是谁,我们的父亲,在大地之后奔走,在浮尘之上遨游,
                是谁是谁,我们的父亲,白云为他一旁守侯,霞光为他披上霞袖。
                月亮感激他的诚让,甘愿浮下身躯,浮现世间。
                尘世间的土地,因此感受了你的温暖。
                我们投在地上我们的影子,那是因为我们尚未点燃心中的太阳。
                去照亮它。
                我们的父亲提塔,在最后的天堂!
                照耀我的未来!
                快去迎接明天的太阳!”

                周围观众一片欢腾,他们也唱起歌来,太阳节晚会正式开始了,并达到了第一个高潮。修文也欢快的高喊:“哈抹亚!哦!”

                蒂莉雅不明白他的意思,问到:“修文,哈抹亚是什么意思?”

                “那是乌鸦教我的。”修文解释到:“当你高兴却找不到形容词时,就大喊‘哈抹亚’,他是万岁的意思,也是能宣泄你心中感情的词语。真的,它好象拥有魔法的词语。”

                “原来如此,哈……哈抹亚!”姑娘轻轻的喊了一声。

                “对,就是这个意思。来吧,让我们一起哈抹亚!”修文抓住姑娘的手,将她拉到广场的中央。

                此时夜幕开始低垂,广场上一团团篝火冉冉生起,呈现出一幅让人舒服的气氛。在周围的树枝上,阴影开始笼罩,寂静弥漫在广场的周围,然而每个人还是让欢快与沸腾挂满自己脸上,他们吃的吃,喝的喝,尽情的宣泄平日的种种郁闷不快的心情。卡基娜与林克莱特这对新人也在不断与大家碰杯畅饮,接受大家的祝福。林克莱特先生还当众朗诵了他自己创作的一首关于爱情的诗,博得大家的掌声和新婚妻子娇媚的笑容。之后林克莱特还当众将修文捐赠的“财产”以海德玛的名义分发给真正的穷人,并当众宣布了捐赠人的名字,这引得所有人都向修文举帽行礼。

                快乐的时刻到了,所有的人有的唱,有的跳,除非累的实在受不了,否则没人会让自己歇下来。修文与蒂莉雅也在那里欢快的跳着舞,尽管修文刚刚主持完一场婚礼,不过他到底还是个孩子,旁边人看到也没什么觉得奇怪的。蒂莉雅不会跳这里的舞蹈,修文就把着手教她,蒂莉雅学的很快,一会就能跟上了。修文一边跳着,一边不时欣赏着拇指上的戒指――他刚才将从卡斯特罗那里顺来的钱财分发给了这里的农民,但是这个戒指却留了下来。他对姑娘说他非常喜欢这个戒指,看它也不值个钱,不如就留下来得了。

                事实上,姑娘已经识别出这个戒指上附加了魔法,不过不知为什么她并没有揭穿,也没有让修文把他还了,而是说:“好吧。不过你要小心,神会因为惩罚你而让你烈火焚身的。”

                “这无所谓,我可以立刻接受烈火焚身的惩罚。”修文自豪的说。

                姑娘对这句话很不解。她看着修文冲他投以狡诈的眼神,之后,小伙子停止了跳舞,向她说了声对不起,便脱去了上衣,走到舞会的中间,朗声说道:“大家请停一停,我给大伙表演给节目。”

                周围人都静了下来,想看看这个年轻的婚礼主持想表演什么节目。只见修文信步走道栅栏边,取下两把火把挥舞起来,他舞的很快,整个人如同风车一般,英姿勃勃,非常漂亮,向他这样华丽的火把舞,周围观众还是头次看到,于是纷纷鼓起掌来。突然,修文将两把火把轮流贴着胸膛和后背滚过,令周围人吃了一惊,之后,火把又在胳膊上烫过,几个照面后,观众再次爆发热烈的掌声,再看年轻的洛林迪亚修道士,面目庄重,好整无暇,勘称世界上最杰出的杂技家。

                前面我们有提到修文与正常人的不同,他从小视力特别好,即使在昏暗的环境下也能清晰辨物,此外,他对高温一直有特别的抵抗力,这或许是他以前在盗贼行会时经常偷吃刚煮出来的东西吧,不过这足以令修文引以为毫,尽管这个抵抗力不是对火免疫,只是比平常人对高温的炙烫更麻木一些,但修文却固执的认为,这是海德玛赋予他的礼物,就好比蒂莉雅所说的那个巴多送给她的装土元素的盒子。

                他此刻得意的回到蒂莉雅身边,姑娘柔声道:“你这烈火焚身的功夫很好看啊。”修文听她称赞,心头只觉说不出的温馨甜美。

                他们又玩了一会,突然过来几个人,就是那几个将他们接来的农夫中的几位,他们说道:“修文大人,你随是今天的结婚主持,但更是我们今晚的贵宾,刚才感谢您为我们表演的精彩的节目,不过,不过这位蒂莉雅小姐不为我们表示表示么?”

                修文一听,便也极力鼓动蒂莉雅表演个节目,蒂莉雅笑了笑,说道我会表演什么节目,但却拗不过修文与众人的起哄。只好也走到舞台的正中央,有人喊了一声,“大伙静一静,远方而来的贵宾蒂莉雅小姐要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大家鼓掌,来!”

                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尤其修文的声音最大,他一边鼓掌没,一边高喊“哈抹亚!”。

                姑娘羞涩的看着大家,说道:“今天是太阳节,我就唱个关于月亮的歌吧,让我们用欢乐送走月光,迎来明天的幸福。”说完,蒂莉雅开始哼着拍子跳起了舞,跳了两个组合动作后,她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唱了起来:

                “我是月亮的眼睛,
                始终鸟瞰着大地。
                天色将明,
                你却不能看到前方。
                沐浴晨露,
                就在星星与月亮的彼岸,
                那是我的爱人。
                即使爱情披满盛装,
                也请不要让她寡居穹宇。
                纵然天地知晓,
                终归不是我们的幸福。

                我在月中歌唱,
                我是她明亮的眼睛。
                世界光明,
                旭日升起,
                “该走了”,
                他说。
                但当你看到星星时,
                请想起我。
                心中为了明天,
                为你的天空,
                有我的祝福,
                却没有我的歌声,
                无法弥补。
                纵然天地广阔,
                你才是我的一切。

                我是月亮的眼睛,
                我注视你的身影。
                请和我拥抱吧,
                陪伴我共同飞升,
                越过天空,
                天晴了。
                纵然天地长久,
                我的生命与你同在。
                纵然离别以成必然,
                花还会再开。”

                周围原本喧闹的人群逐渐静了起来,聆听姑娘的天籁之音。修文是第一次听蒂莉雅唱歌,只觉得静夜中听到这首歌曲,便好象飞身于无限静谧的夜空中,尽管他早以领略姑娘高超的艺术造诣,但还是被感动的心潮澎湃,他甚至觉得姑娘是不是又使用了什么魔法。过的一会,歌声渐渐平息,阴没不闻,周围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修文见少女犹如仙女一般,不禁看得呆了,觉得她必是神女,连掌都没有鼓。此时大家纷纷要蒂莉雅再唱一个,不过蒂莉雅并没有再唱,只是友好的和大家一招手,就退了下来。当她冲修文那里走过去时,小伙子很有礼貌的邀请她走到广场的附近草坪上坐了下来。

                “想不到你唱歌也是如此好听。”修文一上来便开始热情的称赞姑娘:“你的歌让我得到最诚挚的感动。而你的声音即使是月亮也会嫉妒的,我想,即使有恒久不变如太阳神般的生命与活力,听到你的歌,也会安静的渴求一丝安详的。”

                蒂莉雅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只是环视了一些四周,尽情的呼吸着原野的芬芳。过了一会,才说道:“你觉得是我的歌美,还是今晚的夜美?”

                “一样的美,一样的美。”修文匆匆的说:“我从没有这样享受过生活,真的。”

                少女还是微笑着看着他,晚风轻轻吹拂过她粉红的绣发,突然,她心中涌现要给眼前的小伙子讲一个故事的冲动。她拨了拨眼前的头发,抬头痴迷的看着天上的繁星,说道:

                “修文,你有没有想过一个比这里更美的地方。哦,对了,你愿不愿意听我给你讲个故事?上次你给我讲了许多有意思的故事,我还没有报答你。”

                “你说那里话,能给你讲故事是我的荣幸,我的小姐,可是你要给我说什么呢?”

                修文安静的坐在那里,蒂莉雅看着他,先是开口唱道:

                “无论人间天堂/无论时间梦想/荒谬世界终会清荡/众显辉煌……”

                “修文,我要给你讲个故事,其实就是上次跟你说的风羽的故事。不过,首先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早的模样。那时世界是一片混沌啊。没有方向,没有时间。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于是,这个荒诞的宇宙引起了伟大创始神的不满,他一怒之下,挥舞宝剑把宇宙斩开,于是,这个世界才有了空间,有了秩序。”

                “但是神又觉得这个宇宙有些空荡荡的,不太好,他想创造一个他心中最理想的宇宙,一个拥有实实在在物质与精神的世界。但神不知道如何下手,怎样才是最完美的。他不知道,于是他就坐在某个宇宙的角落里慢慢想。”

                “神在那里想啊想,不知想了多少亿万年,他终于想到了大概的构思,不过他还是犹豫,因为这个构思只是个雏形。”

                “于是神便创造了这么一个地方,他叫这里创世实验场,他在这里播种了太阳、月亮,还创造了山山水水,于是,一个世界开始按照神的构思成型了。”

                “但神觉得这个世界缺少活力,于是他便创造了一些有独特形状的物质,并赋予它们生命,这些生命有的叫魑,有的叫魉,还有的叫塞特、八歧什么的。”

                “于是这个世界一下就热闹了,处处充满生机。神很开心,觉得这就是他心目中的世界。但是他很快发现,这些生命有了思想,有了智慧,也有了少许改变世界的能力,他们逐渐把这个创世实验场搞的一塌糊涂,到处是生灵涂炭,到处是万物泯灭。神非常生气,也非常失望,就想毁掉这一切。然而,就在他要摧毁一切时,他突然改变了这个想法……”

                “为什么?”修文失口问到。

                “神在这个世界里发现了这么一处小天地。她是那么小呵,却时时传来着让人感动的歌声,那里有快乐的小鸟,飞翔着;有娇艳的花朵,盛开着。神好奇的观察着这片土地,为何单独这里充满欣欣向荣与欢歌笑语。后来他终于发现居住在这里的万物之灵们,有一种别的地方没有的品质:就是他们喜欢全心全意为别人,热爱付出,热爱奉献。这种品质神给了她一个定义:善良。”

                “这个小天地独有的品质感动了神,他也觉得自己找到了自己最理想的世界。于是,神在那里种下一颗世界的种子,那是多么伟大的生命力量啊。这个种子随小,但却蕴涵着无穷的能量,它长开了两片叶子,一黑一白,而这两片叶子又生成了其他的物质,一生二,二生四,就在其中诞生了地、火、风、水等元素,长出了东、南、西、北的方向。种子飞快的生长,很快,就长成一棵无法形容的庞大巨树。这颗大树由最初是由两片叶子长成的,于是就叫做阴阳树。据说这颗阴阳树蕴涵了整个宇宙的真理与奥秘。而就在阴阳树生长到最后时,就在它上面,诞生出了一个世界,就是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

                “至于那个最初小天地的名字,她就叫做风羽。就在这充满了畸形与病态的荒诞世界的包围中,惟独风羽生长着完善、保留着理性,充满了阳光与希望。而我们这个宇宙,就是神在风羽播种的种子长出来的。因此,我们这个世界最初的本质,就是善良与仁慈的力量。”

                看着修文很想发言的样子,蒂莉雅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示意他不要问,什么都不要问。

                “但是,有了善良与仁慈,这个世界就开始停滞不前。因为这些善良与仁慈,诞生了道德与伦理,而这些道德与伦理制约了人们前进的道路,因为人们在前进的时候,遇到问题想解决问题时,总是在想,这正确么?这符合道义么?”

                “当有些人遇到问题不这么想时,这个世界就有了叛逆的声音,也有了暴力与残忍的存在,于是生命终于不仅仅只会被时间所抹杀。就在这些暴力与残忍中,一个神诞生了。邪恶之王,黑暗大师,一切罪恶之源,达耶崴尔!他的出现宣告了邪恶的诞生,证明了生命在人心面前的脆弱。”

                “暴力与残忍,在风羽也不是不存在,因为我们这个世界就是风羽的翻版啊。但在他们的神的教诲下,风羽人在暴风骤雨中挺了下来,作为善良的源头,伟大力量的发源地,光明始终在这里站住了脚步。善良的风羽人不满足于这一点胜利,他们决定要将善良的声音传达整个宇宙,因为这是他们的神要他们做的,也是他们自己要做的。”

                “无数个世纪里,风羽人开始观察一切宇宙的动态,尽管他们的力量无法直接塑造一个地区的整体理想,但他们依旧致力于保持那里的光明与希望。至于那比照风羽生长的世界,自然也在他们的监督下,并时常来到这世界。这个新生的世界起初欣欣向荣,不过,后来,创造整个宇宙伟大的创始神,却觉得这个世界发展的太快,于是他把这个世界所有强大的力量召到了万有天堂,他似乎觉得风羽对新生世界有很多的帮助,于是他创造了神迹,隔断了风羽与整个世界的联系。修文,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这个世界所有的物质与生命,哪怕是海德玛都无法到达风羽么。这就是为什么。”

                看到修文点了点头,蒂莉雅接着说:

                “没有了风羽的帮助,这个世界开始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罪恶与黑暗开始蔓延,并且有时还会出现黑吃黑的丑态。前不久,或许你不知道,在远方的克洛亚大陆,爆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战役:断剑之役。而这个血腥战争的背后,其实就是黑暗自己的内乱。一个罪恶的流星,堕落之神投德提恪,他以前是黑暗之王达耶崴尔的仆人,但他背叛了主人,于是达耶崴尔便发动了针对他凡间神力存在的战争。而战争的结果,以达耶崴尔胜利告终。”

                “风羽人清楚这一切,他们非常希望黑暗之王能将敌人彻底消灭,也算消灭这个世界的一个邪恶来源。可惜,狡猾的投德提恪虽然大部分神力被黑暗之王封印,但还是由一小部分神力没被消灭,不知逃到何方……”

                “我的故事讲完了。”蒂莉雅平静的说着:“似乎你觉得这个故事没有结尾吧。呵呵,事实上,我想给你讲的只是创世与风羽的传说,至于后面那个故事,只是我偶尔听别人说的,今天,正好顺着前面的故事讲完了。你明白么?”

                “我知道,事实上,我对后面的故事也不感兴趣。恩,当然,你讲的非常出色。”修文赶紧为失言解释道:“谢谢你的故事,我会牢牢记住他的。它很精彩,很有想象的瑰丽色彩。不过,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我是指风羽。啊,原来这就是风羽的传说啊,可是,蒂莉雅,我一再听你叙述风羽的美妙,尽管你说我去不了那里,但我总能看见她吧。至少应该知道她在那里吧。”
                “看着天上,看到那些星星了么。风羽就在那里,她就像是璀璨的明珠,永恒的真理,不停的在等待,等待有人能够看见她。”

                “天上这么多星星,那一个才是呢?”

                “你需要慢慢数着她们,当你数到她时,自然就找到了。”

                “这可真够玄的,可是,我在数星星时总会数着数着就睡着的。”

                “那样你就会看到风羽了。”

                “可我只能看到我的梦啊。”

                “是啊。风羽就在你的梦中。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在不停的做梦、追梦、乃至最后圆梦么②。修文,当你睡着时,你就会梦到她,而当你梦见她时,你就得到她了。”
                说到这里,姑娘不在说话,轻轻唱起歌来,她的声音就如同梦一样动听。修文趁机偷偷看了看她,看见她在微风中轻扶粉色的长发,于是他也不再说话。附近的人们依旧在大吵大闹着,但修文已经对此视而不见,他安详的躺在舒适的草地上,数着天上的星星,寻找那他的风羽世界。

                他突然感觉自己虽然渺小,但却拥有脚下的整个世界。

                修文为姑娘的歌声陶醉,也为今夜的恬静陶醉。天上的月亮格外璀璨,周围的树枝上的阴影逐渐被月光所吞没,柔风微弱,树叶都不摆动,似乎也在享受那一刻的温柔。

                今夜爱无限。

                ◇ ◇ ◇ ◇ ◇◇ ◇ ◇ ◇ ◇◇ ◇ ◇ ◇ ◇◇ ◇ ◇ ◇ ◇◇ ◇ ◇
                “蒂莉雅……蒂莉雅……”

                此时,晚会已经结束了,年轻的新人回到了家中,享受那温馨的春宵一刻。疲劳的人们倒在地上就睡。周围安静了下来,只有一小部分意由未尽的人还在轻轻的唱着。修文与蒂莉雅躺在草坪中聊了会天,便都进入了梦想。

                突然,姑娘感到一丝来自大脑的波动,她醒了,知道有人是通过心灵异能找到了她,并传来心灵的讯息。

                她熟悉这个信号,她知道是谁发来了,她记起了她的任务,说实在,经过刚才的狂欢,她真的有些忘记来此的目的呢。

                她不是来度假的。邪恶的堕落之神投德提恪尽管被黑暗之王击败,但他残余的神力却不知去向,蒂莉雅和他的同胞知道,投德提恪一定会安排一个仆人在恩撒伊的某个角落回收这股神力,以帮助堕落之神的复活并东山再起。但他们即使用尽各种预言的法术,也不知道投德提恪会安排那里的仆人接收他的神力,他们唯一知道的是,投德提恪的那些仆人拥有接收这股神力的力量与资格。这些堕落之神的强大仆人分布在整个恩撒伊的西洲各地,甚至在别的位面也有他们的存在,于是,蒂莉雅和他的同伴们便被派了出来,一个心灵通信员和几个战斗人员,他们三、四个人一组,分派于世界各地,目的就是找到接受堕落之神神力的家伙并阻止他,绝不允许在有邪恶的势力死灰复燃,决不允许。

                这就是蒂莉雅的目的,她来自风羽。

                ◇ ◇ ◇ ◇ ◇◇ ◇ ◇ ◇ ◇◇ ◇ ◇ ◇ ◇◇ ◇ ◇ ◇ ◇◇ ◇ ◇

                蒂莉雅尽可能不发出声音的站了起来,没有惊动旁边熟睡的修文,悄悄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这时,又一股熟悉的心灵电波传来,蒂莉雅闭上眼睛,全神贯注的接受这道精神电波。这是奎森大师的电波,他是个德高望重的老人,性格温和,是蒂莉雅一组的心灵通信员。而蒂莉雅与另一位叫图比奥的家伙负责战斗,或许蒂莉雅不擅长战斗,但她那可怕的土元素和坚毅的决心还是打动了上级,安排她参加了奎森领导了小队,事实上,奎森虽然博学,但并不擅长战斗,图比奥也是个新手,他们这一组是实力最弱的,当然,他们的目的地坎那斯也是最不可能接收投德提恪神力的。因为黑暗之王的信仰在动荡不堪的尤瑟拉是被允许的。③这里有很多黑暗之王的信徒。

                “蒂莉雅么?我已经来到恩撒伊了。”一个灰色的景象闯入了蒂莉雅的脑海中。是一个老人,也就是奎森大师。他说道:“请原谅我来的比较晚,为了穿越风羽与恩撒伊的神力壁障,我是通过一个叫克莱恩的晶壁层辗转到恩撒伊的,不过,我在克莱恩遇到了一些麻烦,所以来得比较晚。”

                “什么麻烦,严重么?”

                “没关系,我不想回忆这段酣梦,不过它已经过去了。我还与和我们一组的图比奥兄弟取得了联系,他也迟到了,他传送到了一个叫地球的奇怪位面,但那里的魔力存在十分薄弱,使他无法成功的再次施展传送魔法,多亏一个叫什么“加里・波第”还是“哈里・波特”的小孩,他被引荐到一个叫霍格华兹的魔法学院教了一个星期的法术,报酬就是全校老师共同帮助他施展了有足够力量的传送法术,巴多保佑,他也来到恩撒伊了。我们很快就能联系上。”

                “感谢巴多。”蒂莉雅通过冥想说道:“我现在正前往坎纳斯,我需要改变我的路线么?”她一直认为堕落之神不会选择坎纳斯作为降生的地点,因为这里有太多黑暗之王的势力。蒂莉雅虽然年轻,但和所有风羽人一样,很勇敢,她十分希望去别的更有可能出现堕落之神的地方。

                “不用。我的孩子,我已经和其他的小组联系了,他们都没有在他们的目的地发现邪恶的流星。如今,住在坎纳斯的那个法师极有可能就是堕落之神任命召唤他神力的仆人。听着,蒂莉雅,慢慢的前去我们的目的地,我和图比奥兄弟会合后会马上找到你……恩,等等……啊!”

                蒂莉雅突然感觉到奎森惊慌的脱离心灵的画面,并听到了拔出光剑的声音。“怎么了!奎森大师!”蒂莉雅焦急的用心灵电波询问着对方。
                接着,一个身高不超过四英尺,身材瘦小,头上束了一条马尾巴看上去不到十岁的小家伙出现在蒂莉雅的脑海里,然后就是奎森歇斯底里的诅咒,一道强烈的精神电波刺激了蒂莉雅的脑海,差点把她弄晕,不过从这点可以看出,奎森看到这个小家伙时的情绪是多么激动。

                “滚开!你这个该死的坎德人!”温和的奎森大师破口大骂道:“你是怎么跟我过来的!你这个万物的劫数,克莱恩的灾星,多元宇宙怎么会生出你们这些烦人的蟑螂!哦,该死,快把我的裤带换给我!混蛋,你是怎么跟过来的。”

                看着平时温和有加的奎森大师一反常态,有失礼节的与那个小东西生气,蒂莉雅觉得有些好奇,而这份好奇也随着脑电波传给了对方。

                “这不能怪我。”奎森愤愤的解释道:“我敢发誓,他们这个种族是整个多元宇宙最令人烦的种族,其危害甚至超过德利雷,他们会总跟在你的后头喋喋不休吵吵的没晚没了,最可怕的是老把你的东西顺走,而当时我是来到一个坎德人的村庄!知道么?整整一个村庄!嘿!你怎么又把我的压缩饼干拿走了,快给我……”

                那个被称做坎德人的小东西一边躲开对方的追捕,一边满脸无辜的说:“这是你的裤带么?刚才你没有系着它,我便以为你不需要它了,卡拉蒙这两天吵吵着要减肥,我想他会需要的……饼干是给他带的,不过既然他减肥,我想还是还给你吧,不过坦尼斯会喜欢他的,坦尼斯很喜欢旅行的,你不是说这是压缩饼干么?你真不害臊,这么好的东西你居然一个人留着。对了,至于空间传送,的确是个有意思的体育运动,以前费资本就老来回来去带着我传着玩,我甚至跟雷斯林跑到过去的时代玩过,不过他似乎不喜欢带我去,费资本也有很久没见了。对了,你认识雷斯林么?他可不是什么德利雷,不过我认识德瑞克,他是个骑士,发起怒来和你一样……”

                听着小家伙不停的唧唧喳喳,蒂莉雅有些感受到奎森大师所遭遇的痛苦了。

                “该死的东西,我要彻底把你弄走。好了,蒂莉雅,等我忙完了我会尽快找你的,好,再……喂!我的匕首……”

                心灵影象到此结束了,蒂莉雅长叹一口气,不禁为奎森可怕的遭遇捏了把汗。

                她就这样悄悄走了回去,突然发现,在他们原来休息的地方,修文已经没了踪影。

                ◇ ◇ ◇ ◇ ◇◇ ◇ ◇ ◇ ◇◇ ◇ ◇ ◇ ◇◇ ◇ ◇ ◇ ◇◇ ◇ ◇

                蒂莉雅悄然起身的动静,却怎能躲过从小在贼窝长大的修文。

                修文见她鬼鬼祟祟的走到远处,非常好奇,不过他也不知道蒂莉雅要去干什么。突然,他感到有些尿急,便起身方便。那时正在广场,根本没有厕所,于是修文随便找了一个黑暗的角落,刚解开裤子,听到前面传来女人的轻呼声。

                “你来了?”

                修文起先吓一跳,还以为是蒂莉雅,问我来了?我来是小便,你刚才来这里干什么?也是小便,那,哎,真是,这还打什么招呼呢。修文刚要答应,突然听道有个男人说:“是,我来了。”这时他才知道女人叫的不是自己,他在仔细看,男人原来就是老帕夫曼的儿子,今天的新郎林克莱特・帕夫曼,他刚结婚,不好好享受,怎么又勾搭上蒂莉雅了,修文正胡思乱想,突然又听那个女人说话:“这真的可以么?我不想连累你。”这时,修文才听出,相比蒂莉雅那充满灵性的声音,这个女人的声音更有磁性,啊!他想起来了,是新娘卡基娜。修文没怎么听她说话,因此半天才想起来,这对小两口不在屋子里“翻云覆雨”,跑出来干什么?找浪漫么?那连累不连累是什么意思?

                修文感到好奇,也不解手了,提着裤子,像一只黑猫一样蹑手蹑脚的蹲了下来,借助高超的躲藏技能和黑影的帮助,对方根本没有察觉他。修文悄悄的观察着,林克莱特先是温柔的拉卡基娜坐下,然后默默的对女人说:“蓝卓拉女士,其实我多么希望今天这一切都是真的。”

                修文此时感到一丝不安,原来他们结婚真的是假,本来自己只是觉得他们没有夫妻相而已。而且,新娘不是叫卡基娜么?为什么林克莱特叫她蓝卓拉?或许是昵称吧,那么他们有什么秘密么?此时,林克莱特继续说了下去:

                “对不起,你放心,我知道,我不会再动这些杂念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将你送走。”

                “林克莱特,该说对不起的其实是我。我了解你的感受,但,我们,我们……”修文见卡基娜伸手轻轻抚摩男子的脸遐,继续说道:“可是现在的时局,你是知道的,现在不是谈论这些的时候。如果尤瑟拉的战乱与军阀割据不结束,人民,我们何时才有真正的幸福呢?”

                “我知道这些,我也愿为之努力,星溪(恩,像是个精灵的姓,修文暗想),我更知道,你对我的感情如何……”

                “林克莱特,不,你不明白……”

                “不,我明白。其实你根本不用委屈自己假装嫁给我的,只是,哎,不管是谁当权,你都同样受到通缉,不过……”

                “等一下,有人。”

                卡基娜突然警告道。这让修文出了一身冷汗,难道他们注意到自己了。只听卡基娜继续说道:“就在那里,似乎是给我们主持婚礼的年轻神父的女伴。”

                修文顺着卡基娜指的方向看去,果然,隐约像是蒂莉雅的身影,只见她一个人躲在一个角落,不知在干什么。

                这时,卡基娜拉着林克莱特的手走了,修文在确定他们远去后,慢慢向蒂莉雅那里潜行过去,他对姑娘的举动很好奇,可是,他才潜行了一半距离,蒂莉雅就离开了。修文只好继续躲在那里,脑海里不断思考着蒂莉雅、卡基娜和林克莱特奇怪的事情,过了一会儿,他才慢慢走了回去。

                蒂莉雅正躺在那里,看到他回来,问道:“修文,你去那里了?”

                “没事,只是去方便一下。”修文笑着说,坐了下来,眼睛却向帕夫曼家望去,许多房间灯火通明,应该是老帕夫曼在宴请好友吧,不过林克莱特的房间却一直熄着灯。

                “赶紧睡吧。”修文说道,尽管满腹狐疑,但他还是忍住没问。
                “明天我们就要上路了。”他说道。

                ◇ ◇ ◇ ◇ ◇◇ ◇ ◇ ◇ ◇◇ ◇ ◇ ◇ ◇◇ ◇ ◇ ◇ ◇◇ ◇ ◇

                清晨,天边出现第一道曙光的时候,修文就将东西收拾好,他背上拿白布裹好的剑杖,准备与蒂莉雅继续他们的旅行。

                在他们就要上路的时候,却被老帕夫曼叫住了,除了表示应该的感谢外,老帕夫曼还告诉他们一个可靠的情报。在往前走,将是博克利城,博克利前不久发生了一件大事,领主摩瑟遭到刺客暗杀,不过最后凭借侍卫的努力拣回一条命,但却身负重伤。当时博克利人都认为刺客是他们附近的与博克利敌视的克雷图亚派来的,因此,一时对克雷图亚的敌视情绪日以高涨,甚至要兵戎相间。而克雷图亚则认为应该先下手为强,于是突然组织了奇袭,博克利的领主摩瑟随病重在身,但还是领兵作战,双方兵马打了三天三夜,终于克雷图亚证明了他们没有派出刺客,摩瑟也相信了他们,于是战争最后以和平结束。可是,还没等摩瑟回城,一直处心积虑谋权篡位的侍卫长克米特趁领主不在发动了政变,夺取了城里的政权。还软禁了刚回城的摩瑟。

                而最糟糕的是,听说,仅仅是听说,老帕夫曼还告诉他们,克雷图亚认为博克利内部现在正是乱成一片,而克米特暂时还不能服众,于是,他们很可能再次进攻博克利。因此,老帕夫曼提醒修文和蒂莉雅,一定要小心,这段时间千万不要闹事,他们是外地人,虽然身怀绝技而且修文还是神职人员,不过还是很容易遭到怀疑。

                修文向老帕夫曼表示忠心的感谢,他们又寒暄了一会儿,后者甚至要求修文能成他未来孙子的教父。修文没有立即接受,不过他说如果孩子生下来,名字不妨就叫哈抹亚吧,这是个吉利的称呼。老帕夫曼表示虽然这个名字很奇怪,但他会考虑做孩子的小名的。就在他们进行着愉快的告别时。一辆漂亮的马车从园子里驰出来,马车经过老帕夫曼和修文时停了下来,林克莱特携“妻子” 卡基娜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他们很有礼貌的向父亲、修文和蒂莉雅问候,并向他们再见。

                “你要去那里?”修文问。

                “他们去云雾镇,我儿媳妇家。”老帕夫曼替儿子回答道。

                “是么,那祝你旅途愉快。当你以后疲劳的时候可以看看《有传奇色彩的英勇无谓泡菜骑士的故事》。”修文伸出手,对林克莱特说道。

                “我会的,请您保重身体。最后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我的朋友。”林克莱特用力的握住修文的手。然后他和卡基娜向蒂莉雅表示了感激与离别之情。

                结束这一切后,他们上了马车,修文与蒂莉雅也上了马,彼此分开,各自驶向他们的目的地。
                ◇ ◇ ◇ ◇ ◇◇ ◇ ◇ ◇ ◇◇ ◇ ◇ ◇ ◇◇ ◇ ◇ ◇ ◇◇ ◇ ◇

                注:
                ①:罗大佑《现象》中的歌词。

                ②:键盘王子雅尼曾说过:人生就是不停的编造梦想、寻找梦想乃至最后完成梦想。而他那首《一个男人的梦想》,也是作者最喜欢的音乐之一。

                ③:由于黑暗之王仍是今天世界上几乎所有种族的头号公敌,所以通常他的信徒不敢公开身份在世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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