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魂夜恸》连载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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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前头

      因为《千魂夜恸》被批评名字不知所云,我曾打算改名为《我血我心》,然而正所谓“易涨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复小人心”,修改的书名又不得人心,如此,决定还用以前的名称,而保留《我血我心》做别名,正像我安慰自己的话“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不是也又名《风云第一刀》”吗?呜呼,失败啊失败。

      ――――――――――――――――――――――

      自序

      金庸先生说过:他所有小说中的人物都是他的孩子。我理解这种感情,但是我却没有资格做自己小说中人物的父亲。我之所以描写这些人物,是因为他们令我钦佩,惹我向往,让我感动,我把他们当作老师、榜样、朋友……也许这很愚蠢,但是这份情感是实实在在的。

      这绝不是一部在幻想世界中自我实现的小说,也许它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故事,尽管我不知道是在宇宙中的哪个角落。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像历史学家一样把深埋于地下的传说挖掘出来,整理成篇。

      如果你们喜欢这部小说,我将不胜荣幸。

      黑压

      2003年3月7日

      #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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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魂夜恸

        卷首

          

                  灵魂收割者的船
                         
                  驶离沉默的渡口,
                         
                  锁链崩解,
                         
                  解放了众神的狱囚,
                         
                  天地摇动,冥河翻滚,
                         
                  死亡,
                         
                  一如浓重的黑夜
                         
                  滚滚而来,
                         
                  淹没亡者的脸,
                         
                  在寂静的墓园上空
                         
                  悄悄打造她那寂寞的宫殿。
                         
                  坟墓下面,
                         
                  埋葬着逝去的生命和荣耀,
                         
                  有时候,
                         
                  也将失却灵魂与爱的生者
                         
                  一并埋葬。

        序章 墓中人

        ――

        哈伦是个守墓人,一辈子看惯了死亡和哭泣的他,早已记不起悲伤是什么味道。如今,他那微驼的身躯斜倚在墓园大门前的石凳上,两颗浑浊的眸子漫无目的地搜寻着前方的路。

        细雨,一直下,飘飘洒洒,若有若无,仿佛自世界创生之始,这雨便不曾停歇,而且还要继续到永恒之日才肯罢休似的。

        雨雾中,一个灰蒙蒙的轮廓缓缓走来,大约是一个人,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在擦过哈伦身侧时,这个人的脚步停了一下。

        哈伦漫不经心地打量这个来客:修长的手指,也许是因为雨水浸淋的关系而显得分外苍白,灰黑的长衣已被淋得湿透,紧紧地将他的身躯包裹起来,这个人的左眼下,有一道死白色的刀疤。

        “扫谁的墓?”守墓人重复着几十年不变的单调问话。

        “七英雄。”来客轻启了苍白的嘴唇,缓缓答道。

        哈伦这下稍稍打起了点精神,这些年来,前来拜祭七英雄的人已经不多见了,毕竟已有十六年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在承平时代,英雄们就不那么为人想念了。前来拜祭十年前牺牲了的英雄,想必本身也是个常常热血沸腾的人吧。所以,哈伦为了表达他对这个来客的敬意,慷慨地抬起了慵懒的左手向墓园深处指了指:“最里边。”

        “多谢。”来客很有礼貌地致谢,可是他刚刚迈起左脚,守墓人又将他叫住了。

        “等等,你叫什么?”

        “阿洛尔。”

        “阿洛尔?嗯……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哈伦捋着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自言自语,似乎对自己糟糕的记忆力很是不满,但他很快就使劲摇了摇头,提醒自己停止这种徒劳的思索,并且干笑着对阿洛尔说:“算了,算了,不必去计较那么多,反正你早晚有一天也会住进来的。”

        阿洛尔也笑了,但是那笑容里既没有欢乐,也没有哀伤,他只是移动脸部的肌肉,作出类似微笑的表情而已。

        十年了,他没真正笑过。

        下着灰色雨水的灰色的天空,空旷得没有一只飞鸟。墓园里除了守墓人哈伦,也就只有阿洛尔一个活人。这之外,就是林立的墓碑,无尽的坟场,一块块青色的石碑或长或短,记录着或喜或忧的一个个命运。人们是如此地珍视坟墓,毕竟,坟墓是死者仅有的财产,也是很多人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曾经存在的唯一证据。

        七英雄,为了伟大的正义与真理战斗的七位圣武士,光荣地埋葬于此。他们的灵魂已铸入他们为之献身的事业之中,铸入他们一生遵循的高贵信仰之中,七英雄英灵不灭,将永远卫护所有为真理战斗的高贵灵魂,并与这些灵魂一起接受世人至高无上的敬意。

        下葬的时候,应该念这样的悼词吧?阿洛尔没能亲见当时的情景,但是大致的内容他猜得出。

        七座墓碑上,凿刻着同一个内容,记述七英雄事迹的文字铭刻其上,阿洛尔用他那颤抖的手指抚摸这些凹陷的文字,如同在触摸自己已逝的灵魂。

        “……这七位英雄在教皇面临危险时挺身而出,勇敢地和邪恶的魔法刺客搏斗,虽然他们没能打败刺客,但是却为教皇施展神术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他们如一堵血肉之墙立于教皇身前,屹立不倒,也许邪恶可以毁灭他们的肉体,却无法伤及他们高贵的灵魂。无论时间怎样流逝,拉何尔教廷的教团骑士都将以这七人为榜样,挺立在真理和正义身旁战斗不止……”

        “真理……正义……?”

        “可那又是谁的真理,谁的正义?”

        阿洛尔俯身下去,双膝跪倒,深深地跪倒,用自己苍白的嘴唇亲吻墓园的泥土,他的两眼中燃烧着足以烧尽整个世界的愤怒,这目光一动不动地直射面前矗立的七座丰碑。在那一刻,阿洛尔看见乌翅的复仇天使就徘徊在自己身侧。

        “兄弟们……我回来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时间,阿洛尔才起身离去。访客这令人费解的举动引起了守墓人的怀疑,在阿洛尔走出墓园大门之后,哈伦步履蹒跚地走到七英雄的墓碑前面。

        “怪人……”望着访客渐行渐远的背影,哈伦喃喃道。

        可是当他把目光移向七座墓碑中间的一座时,他昏花的老眼不由得睁大了,那碑额上最突出的位置分明凿刻着这样的字句:

        “圣武士,阿洛尔・云,葬于新纪449年。”

        #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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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七英雄

          ――

          冷雨初停,微风阵阵,拂面而来。

          “你们在这里吗?”阿洛尔右手轻扣在胸前,自言自语。

          “你们并没有退出战斗,自我们响应召唤成为圣武士之时,我们就注定永远肩并着肩。……非常侥幸,教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把拉何尔卖给魔鬼,我不知道是什么拖延了他的计划,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将彻底阻止他。”阿洛尔继续向前走,同时牢牢地攥紧了拳头。

          阿洛尔身后不远处,一个满脸泥污的小童正坐在墙角把玩从阿洛尔那里乞讨来的金币,并且用好奇的眼光打量阿洛尔伟岸的背影。他显然惊异于旅行者的慷慨,虽然这个旅行者的脸色既苍白又冰冷,但小乞丐还是很喜欢他。现在小乞丐考虑的是应该如何支配这枚金币,是去换一顿饱餐,还是添几件御寒的衣服,但是当小乞丐仔细观察金币上面的图案后,他发现手中的金币与他从前见过的不大一样。

          金币正面铸印的并不是常见的龙首,而是一个胖商人的形象,在金币的边沿刻着一行字母,念出来应该是“达兰”。

          “达兰?那是什么地方?可能是很遥远的一座城市吧。”小乞丐用污渍的袖子将金币抹了又抹,然后把这件宝贝小心地收进怀里。

          是的,相当遥远,自由都市达兰,远在另一个位面!(①指平行宇宙)

          阿洛尔本来也希望可以不使用另一个位面的货币做施舍,无奈现在他身上只有这种钱币。具有嘲讽意味的是:乞丐可以向他乞求食物,但他自己却应向谁乞求正义?花费十年,辗转三个位面,历尽千辛万苦回到自己的出生地飘浮大陆法缔尔,他只感到疲惫,发自内心的疲惫。然而,有些事必须由他去完成,这不是任务,是目的。阿洛尔永远都不会忘记在自己的胸膛里,还有另外六颗圣武士的灵魂在熊熊燃烧。

          天色渐暗,周围的景色也从小城镇换成了乡村,阿洛尔看着不远处的一间茅屋,脸上泛出一丝欣慰:毕竟我还不是一个人。

          阿洛尔走到茅屋跟前,先在木门上连续敲击了三下,继而又慢慢地敲了两下。

          门开了一条小缝,一个猎人模样的络腮胡子男子通过门缝向外观察,当他看清了门外站立的人是阿洛尔后,便笑着把大门完全敞开了。

          “欢迎回家。”猎人亲热地拍了一下阿洛尔的肩膀,隔着被雨淋湿的长衣他清晰地感受到阿洛尔肩部隆起的肌肉,这时他的脸色却变得很奇怪。

          “你真的没在外衣下面穿着铠甲?我以为你不会这么大意呢!”猎人语气中略含责备。

          阿洛尔看着对面同伴热诚的目光,心头升出一层感激。自从阿洛尔在阿托里亚大陆的里加山脉附近由食人巨魔的口中救下了他,这个名叫法赫多德的弓箭手就一直与自己并肩作战,直至今日。而且,当他听说阿洛尔要一个人回到法缔尔大陆为死去的同伴复仇的时候,法赫多德不惜身犯险地,自愿跟随阿洛尔来到这里进行一场危险的赌博,而赌注就是他们两个人的生命。

          “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感激。”

          阿洛尔在心中默默想到,但是他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他并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更多的时候,他用行动来保护同伴不受伤害。

          “连剑也没带,你简直太不小心了!”法赫多德埋怨道,他今天看起来脸色不大好,说话也比从前罗嗦了许多,也许是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感到紧张吧,阿洛尔想。

          “你一定猜不到。”法赫多德向阿洛尔神秘地眨了一下眼睛,转移了话题,“今天在你出去后不久,我的一个老朋友托人送给我一件武器,这件武器会对我们未来的冒险大有帮助!”

          “老朋友?在法缔尔?以前怎么没听你对我说过?”阿洛尔诧异地问。

          法赫多德冲他扮了一个鬼脸:“每个人都允许保留一点秘密的,是吧?想要看看那件特别的武器吗?我现在就把它拿出来。”说完,法赫多德就转过身去,走到屋子的另一端,在一堆杂物中翻弄起来。阿洛尔看着伙伴忙碌的背影,脑子里猜测这件特别的武器到底是什么,可以听得出来,法赫多德正试图把一个裹着几层油布的盒子打开,但大概10分钟过去了,他似乎还是没有成功。

          “到底是什么,要帮忙吗――”阿洛尔觉得有必要催促自己的朋友一下,但眼前的情景立刻就让他惊呆了:站在茅屋另一端的法赫多德手中正握着一把上好了弓箭的青铜十字弓,而那尖锐的箭端就瞄准着阿洛尔的胸膛!

          法赫多德脸上认真的表情告诉阿洛尔这不是在开玩笑,然而阿洛尔心中却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不合时宜的玩笑啊。

          “为什么?”阿洛尔痛苦地问,他感觉自己的心正在下沉,同时另一种冰冷的感觉逐渐从脚底向上升,席卷全身。

          “不为什么。”法赫多德狞笑着,“你只要知道我那个老朋友就是教皇肯赛思就行了!”

          听了肯赛思这个名字,阿洛尔垂下了头,他回想起十年前自己的战友是怎样在教皇厅的阶梯前惨遭杀害。那时他只听见背后有人惨叫一声,那声惨叫应该就是伙伴中被称作“岩石”的大力士福克法发出来的,阿洛尔还没来得及回头,又有几声惨叫在背后响起,这个敌人实在是太可怕了,竟然可以在一瞬间将一小队圣武士置于死地。那时候,阿洛尔总是走在最前面,他年轻、强壮、机敏,所以每次总是他提出要充当前锋的位置,同伴中也没有人反对,并且大家都亲昵地称他为“前行者”。可是这一次,危险却来自背后,只有这个前行者保住了性命。当时,阿洛尔听到自己的同伴中有人念了一句咒语,随后他就被一只有力的手向前推去,跌入了由同伴仓促间打开的位面门之中。阿洛尔知道这个位面门是由通晓空间魔法的战友基瑞斯制造出来的,七个人中只有基瑞斯拥有这样的能力,他更可以感觉到,那只把自己推向前方的手在半途就变成了冰冷的,失去了生命。阿洛尔曾经努力地别过脸,想看一眼敌人的面孔,可是并没有如愿,他只看到最后一个战友倒在血泊中,而自己则被扭曲的时空撕扯着,消失在空间的另一端。

          当时那个时空门并没有指定确切的目的,准确地说,那算不上一个时空门魔法,只能说是一种时空乱流。魔法总是这样,当你需要得到一个确定的结果时,所消耗的法力就会很大,准备的时间也会更长,相反,如果想得到一个毫无规律可寻的结果,就不必费什么力气。就像在荒野中召唤一场无规则的大雷暴并不十分困难,而想召唤一道精确的闪电击中特定的敌人却只有高等法师才做得到。

          所以,当阿洛尔从时空乱流中挣脱出来后,第一步踏上的土地却是血红色的。

          他来到了地狱。

          如果不是恰好有一位圣天使巡行至此,正在救赎悔改的灵魂的话,阿洛尔肯定要被地狱的熔岩吞噬掉。然而当圣天使询问阿洛尔是否要将灵魂交给她,由她接引至被称作光辉牧野的云端天国的时候,阿洛尔的回答是:“不!”阿洛尔只想立刻回到人间,即使是有更多的痛苦和伤害在等待着他,他都必须回去。所以,他又途经两个位面,花费十年,才回到了法缔尔这块伤心之地。

          这就是现在他为什么站在这,为什么要以区区一人之力向法缔尔大陆上最大的权势者教皇肯赛思发出挑战。但他万万想不到,历尽万难回到法缔尔,第一个要面对的敌人竟是在阿托里亚与自己并肩战斗了整整三年的同伴!

          阿洛尔抬起头,他那湛蓝色的双瞳悲哀地闪烁着,并不是出于对自己命运的感伤,而是出于对面前这个做出如此卑鄙行径的昔日战友的悲悯。

          “别拿这种眼神看我!”法赫多德嚷道,接着,他并没有立即致阿洛尔于死地,而是不厌其烦地冗谈了起来,仿佛喋喋不休的说辞就可以为自己的背叛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也能让他扣动机簧时可以觉得比较心安理得。

          “……踏上这块大陆我才知道,反抗教皇是一件多么不明智的事情!肯赛思的权力几乎覆盖半个大陆!和这样的当权者对抗,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你害怕,当初为什么要跟我一起来?”阿洛尔目光炯炯,使得法赫多德几乎不敢与之对视,但他还是不忘紧紧抓住手中的十字弓。

          “不,我早在阿托里亚就害怕了!非常害怕这趟前途未卜的旅程!但我不能不来,因为你救过我的命,如果我不提出一道前往,那我以后就别想在阿托里亚的冒险者公会混下去了。大家都会说我是个无胆鼠辈,并且不值得信赖!”法赫多德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仿佛为终于能够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而消解了胸中的块垒。接着,他的五官突然变得扭曲、丑陋,就像是真的中了邪,发了疯,他突然明白了对一个人来说,敢于袒露自己的卑鄙也是一件非常舒畅的快事,他薄薄的嘴唇恶毒地开启,一字一顿地说道:“但是,当我踏上一块完全陌生的土地时,一切都改变了!我不必在乎自己过去的名声,也没有人会来指责我的背叛!而你,才是教皇的权威的背叛者!杀了你,我可以从教皇那里得到我一辈子也挣不到的财富,一辈子也花不完呐!”

          “就这些?”阿洛尔问道,声音中略带沙哑。

          “对,就这些。”

          两个人僵持着,站在一间狭窄茅屋的两头一动不动,法赫多德扣紧了手中的十字弓,恶狠狠地盯着阿洛尔的咽喉,而阿洛尔赤手空拳,两手紧握在身侧,孤零零地站着。

          阿洛尔突然转过身去,背对法赫多德的弓箭。

          “你干什么?”法赫多德几乎是咬着舌根叫出来,但他没有得到回答。

          “你知道,站在你面前的不只是一个人。”阿洛尔平静地说。

          “是的,我当然知道,”听到阿洛尔谈论起这个,法赫多德松了一口气,“你们圣武士可以在濒临死亡的时候通过特殊仪式将力量转移给另一个人……你的身上,就有七个人的力量。”

          “没错,虽然在他们遇害时我们没有进行继承仪式,但是我们七个人之间曾经有一个约定:如果其中有人不幸战死,他的力量将会留给活下来的人。所以……契约女神亚玛在那之后把六个人的力量都给了我,你不想了解得更详细些吗?”

          “我不想听!”法赫多德怪叫到,然而阿洛尔不理睬他,自顾继续说下去。

          “‘鹰眼’埃弗拉给予我神射手的能力;‘海王’肖森给予我身负甲胄仍能横渡江河的能力;‘智者’基瑞斯让我心思缜密;‘旋风’费劳恩让我奔跑如飞;‘岩石’福克法的力量让我可以空手搏熊……”讲到这里,阿洛尔突然停住不说了。

          “还有一个呢?”法赫多德忍不住问道。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的队长柏西巴恩,他的力量我不知道。”

          “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我的灵魂还未到达队长那样的高度,这力量正在我的身上沉睡,我相信它总会复苏,当那一天来临时,我就会知道队长的赠礼是什么了。”

          “哼,”法赫多德奸诘地笑了,“太可惜了,就算今天就是你觉醒的日子,你的队长也不会给予你‘刀枪不入’的能力吧!”

          “没错。”阿洛尔叹了一口气,他缓缓地伸出右手,用食指在面前的土墙上划了一个十字架。

          法赫多德没有在意这个动作,他认为这只是圣武士在临死之前为自己做的最后祷告,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在阿洛尔画过十字的地方,突然窜出来一条条金色的火舌,吞噬着一切接触到的物体。那种和着杂草砌成的土墙本来是很难点燃的,现在竟也迅速地燃烧起来,并且从屋顶和地面向四外蔓延开去,当法赫多德重新镇静下来的时候,神圣之火已经燃烧到了他的身边。法赫多德几次想射出自己的弓箭,但是对于“第六种能力”的顾虑总是萦绕在他的心头,他知道只要一击不中,自己就必死无疑――他怕死。

          两个人都处于熊熊火焰的包围之中,浓烟呛得法赫多德简直无法睁开双眼,他恐惧极了,他从来没有见过阿洛尔施展神术,阿洛尔神术的源泉――理性之神的力量是无法到达阿托里亚的。现在不同了,这里是他的家乡,他的力量就来自这。

          “该死!你犯了个错误,”法赫多德恼很地对自己说,“你只记得阿洛尔是个危险的战士,却忘记了他是个圣武士!”

          “可是,别以为你赢了!”法赫多德忍受不了浓烟的熏呛而闭上了眼睛,但他还在信心十足地威胁,“阿洛尔,你干得很漂亮,但没有眼睛我一样可以射击!我是个合格的猎人,你在这个狭窄的空间根本无法躲避,而且箭尖有毒,你逃不了的!”

          火舌更加靠近了,法赫多德感觉到暴露在外的皮肤传过来阵阵炙痛,汗水从他的额头、鬓角流下来,火焰的烘烤使他的双手也覆满了油污,青铜十字弓传过来的热量已经使手掌热得发烫。

          “射死他!”法赫多德催促自己,“没什么好怕的,让他那第六种能力见鬼去吧!”

          “咔――”扳机扣下,法赫多德听见利箭射出的声音,耳边却没有传来期望的惨叫,反倒是那种弓箭有气无力地跌落在中途的声响。

          恐惧使他不顾一切地睁开了眼睛,迎接他的将是阿洛尔无坚不摧的愤怒。

          “为什么……”法赫多德只来得及从喉咙里吐出前半句话,因为他的脖子已经被阿洛尔牢牢扼住,他的整个身体被阿洛尔一只手提离地面,两只脚则在空气中绝望地乱踢。

          阿洛尔还是那样悲哀地看着法赫多德那张恐怖的,两眼努出眶外的脸,在那声可怕的扭断脖子的响声发出后,阿洛尔闭上了眼睛。

          “知道吗?我比你还要痛苦。”

          法赫多德的尸体重重地摔在地上,掉落在他眼前的十字弓将答案告诉了他:牛筋弓弦承受不了周围的热度,在最后一刻绷断了。

          火继续烧。

          阿洛尔身披金黄色的圣武士战甲,右手紧紧握住印刻圣十字徽的长剑,快步走在原野上,对身后升起的那一柱黑烟没有再看一眼。

          “还有谁可以信任呢?”阿洛尔望着初升的天狼星问自己,良久,少年的记忆告诉他一个名字:“拿慕鲁。”

          #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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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拿慕鲁

            ――

            与岁月一同开始流淌的星辰河,平静的时候,她像一匹抖动的丝绸,像蓝飘带,在大地的胸怀中随风荡起涟漪;然而发怒的时候,她就要泛起波涛,掀起滔天巨浪,这时的她,所向无敌,无坚不摧,会让法缔尔大陆上的生灵万物为之战栗,为之震撼。

            星辰河蓝色的河水中流淌的,是法缔尔的血液。她随着法缔尔哭,随着法缔尔笑,随着法缔尔哀愁,随着法缔尔愤怒。

            十六年前,当法缔尔震怒的时候,星辰河水曾经真的被染成血红色。

            暗之王休普,千年古国杜默的霸者,试图再次统一大陆。

            然而,他最终失败了,即使是休普的大军跨过星辰河,以征服者的姿态踏上拉何尔的土地的时候,他也不能忘记:为了这一步,他有一万三千二百二十七名士兵战死沙场。

            这就是拉何尔,教皇国统治下的四个城邦的合称,永不屈服,永不后退,只能被毁灭,不可以被奴役。

            当年与杜默大军作战的最前方,就是城邦苏里昂。

            今天,像往常一样,拿慕鲁在厨房的地铺上迎来了清晨的第一束阳光。

            对于拿慕鲁来说,享受这种“特殊待遇”已经有近三十个年头的悠久历史了,每次他喝醉了酒或是赌钱输得精光,那就别痴心妄想通过老婆大人那一关走进卧室,而只能选择在锅碗瓢盆的拥簇下进入梦乡。

            久而久之,拿慕鲁练成了无论在什么样的恶劣环境下都能安然入睡,而且睡得比别人更酣畅的本领,并深以为傲。拿慕鲁其实是个很知足的人,他不会去追求一些不属于自己的生活,更不会去随便嫉妒别人,然而他却真的有些嫉妒拉何尔教皇肯赛思,这倒不是因为肯赛思拥有极大的权力和威望,而是因为教皇可以不用娶老婆。

            像这样沉湎于骰子和酒瓶已经有很多年了,拿慕鲁并没有感到空虚和失落,他觉得凡是可夸耀的伟绩都已经在年轻的时候做过了,现在的他,是应该坐在火炉边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拿慕鲁了。但是,昨天晚上他却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年轻时的自己,那是许久不曾梦见的事情了,遥远得几乎遗忘,可是这个梦似乎又使拿慕鲁回到了年轻的季节里……

            那是一个星期日的傍晚,“七里树”酒店里人头攒动,热闹得不得了。谁都可以看出来这是尼斯号的船员们正在庆祝船只平安返航,所有人都喝得烂醉,酒店里一片狼藉,在这种混乱的场合,谁都没有注意到当时还是个水手的拿慕鲁已经偷偷跑到柜台前面去结自己的账,而那时的天色刚刚转暗。

            可是酒店老板,长着一脸大胡子的光头吉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酒气重重地喷到他脸上,对他大声吼道:“站住,拿慕鲁!大伙儿聚在一起是准备闹到深夜的,你为什么这么早回家?”

            拿慕鲁记得当时自己低着头,躲躲藏藏,希望不要被吉桑看清自己的脸,因为他的脸上印着几道好似猫爪造成的伤痕,而吉桑比谁都清楚他并不养猫。

            不过一切还是没能逃出吉桑的眼睛,已经喝得半醉的吉桑指着拿慕鲁的鼻子问出了一句拿慕鲁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哼!我知道了!你小子一定是怕老婆!你说:你到底是男人还是老鼠?”

            而拿慕鲁当时的回答更令人难忘,他带着些许骄傲的口气对大家宣布:“我当然是男人,而我老婆怕的是老鼠。”

            说来令人可笑,那天晚上拿慕鲁走在回家的路上,踢着脚边的小石子,居然作出了一个影响自己一生的决定:或许我应该换一个可以名正言顺不回家,长期游荡在外的职业。

            这就是为什么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拿慕鲁会被全法缔尔大陆的人称为大探险家,并且因为其在“霸者之战”中为联军作出的贡献而享誉海内,更由于寻得了大批的宝藏和神兵而富甲一方。

            可是现在,这个心情很好的冒险家不知道自己陷入了一场从未经历过的可怕冒险之中――他未经妻子的允许就提前打开了宅院的大门。

            于是,一个愤怒的枕头带着千钧之力飞过来,重重地砸在冒险家的鼻子上。

            今天也是星期日,阳光灿烂,年过半百的拿慕鲁脸上挂着血淋淋的指甲印,两条腿一高一低地走进七里树酒店,背上背着一个塞得满满的旅行袋,嘴里含糊不清地用七种语言来回咕哝着他所能想到的最难听的话。

            永远都不忘记开他玩笑的店主吉桑在第一时间跟他打招呼:“喂,拿慕鲁,你背袋子的样子就像一只肿背熊!”

            酒店里的人都哄笑了起来,虽然拿慕鲁在整个大陆普遍受人尊敬,但在自己的家乡苏里昂却可以说是个例外,在这里所有的同乡都喜欢拿他的惧内开玩笑。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生活在伟人身边,你就会发现原来在心目中高不可攀的光辉形象与面前的这个人不完全是同一回事。好在拿慕鲁的脾气不错,从没有因此跟别人发生过口角,尽管如此,今天拿慕鲁却显得有些挂不住了,他气呼呼地捡了张空桌子坐下,把旅行袋撂在一边。

            看出情形不对头,吉桑亲自端来两杯热茶(之所以不拿酒是怕拿慕鲁借酒撒疯),拿慕鲁一杯,自己一杯,他们两个老朋友就这样坐在一起聊起来。

            吉桑小心翼翼地先开口问道:“又吵架了?”声音小得甚至必须看他的口型才能知道话的内容。

            拿慕鲁指了指自己脸上的伤:“你自己看吧,都写在脸上了!”

            吉桑想憋住笑,以免再刺激到拿慕鲁,但这样恰恰适得其反,因为这种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使得拿慕鲁更为光火。

            “想笑就笑,大声笑出来!”拿慕鲁嘴唇上的一丛胡子气得直颤,他用力敲着桌子,引得酒店里的其他人都盯着他俩。

            “喂,小心你的假腿!”吉桑指着拿慕鲁木制的左脚,希望引开他的注意力。

            这一招果然灵验,拿慕鲁看着自己伤残的左腿,失落之感又涌上心头。

            “哎,老吉桑,我就是弄不明白,”拿慕鲁两手胡乱地揪着自己斑白的头发,使得本来就乱蓬蓬的头发显得更乱,“为什么别人可以娶到一个女人,我却只能娶到一个魔鬼?从前你们都认为我把那么多宝物放在家里不安全,其实它们安全得很!我老婆在看守财宝方面比得上一头龙或是一只三头地狱犬!绝没有哪个小偷能从她的手指缝里摸走一个铜板,我发誓!嗯……你看看我,现在我是个什么样子?她这么恶毒地对待我,也许是因为十六年前我把一半财产捐给了联军,还把最珍贵的宝物圣剑[息痛]送给了迪姆丹马斯,可是她不好好用她那生锈的脑子想想:如果我不这么做,现在连她在内的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奴隶――不,休普不会要她做奴隶,那样就大材小用了――她会被任命为金库看管员……噢,不对,我的推论站不住脚,原因不是这个,在我是个穷光蛋的时候,她就对我不满意,等到我寻宝发了财,她还是不称心,这么多年来,我就没见她客客气气地对我说过话――你说,这究竟是为什么?”

            吉桑不是解决家庭纠纷的专家,他当然想不出该怎样回答,他抿了口茶,试着再次岔开话题:“你背着旅行袋是要――”

            “旅行,寻宝,探索新大陆――怎样都行!为了躲开那个凶婆娘,我决定再出去探险!”说话的时候,拿慕鲁攥紧了拳头,他充满激情的认真样子似乎是回到了三十年前。

            “开玩笑,老弟!你已经上年纪了!”吉桑脱口而出。

            拿慕鲁撇撇嘴,不以为然:“我不老,老兄!而且这回我不准备一个人去,我会找个帮手。”

            “他是谁?”

            “现在还没找到……但我一定要找个帮手的。”顿了顿,拿慕鲁开始计算起曾经的失败来了,“算起来我最后的三次探险,没有一次是全身而退的。寻找狂王剑的时候,我被罗那夫山顶的白头鹰啄瞎了一只眼,现在装上橡胶的假眼;在红沙漠的木乃伊坑道里我几乎摔掉了满口的牙,现在全换成了假牙;最倒霉的是在黑塔大沼泽里被金鳞鳄咬掉了左小腿,差点没办法从那里回来!”

            “也许我能给你介绍一个合适的人选。”吉桑用无比神秘的口吻说道。

            “你――?”拿慕鲁挪动坐在椅子上的上半身,以使自己尽量离吉桑远些,然后他才满面狐疑地说道,“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你的推荐呢――要知道我老婆就是你介绍给我认识的!”

            当天下午,拿慕鲁没有雇任何人,自己一个人上路了。

            探宝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它要求人们勇敢、机智、果断,而且不允许你犯任何错误,有时一个小小的纰漏,就会让你成为宝藏旁边的骸骨。

            所以,如果找不到可靠的帮手,那就只好依赖自己的经验。

            拿慕鲁掏出羊皮地图,标记下现在的位置:秃鹰荒谷。对,就是这里,影子一样的秃鹰在干燥的空气中盘旋,烈日肆意烘烤着干裂的大地。这里具备一切死亡的要素,强盗,食人魔,干旱,样样都能要你的小命。

            远处的碎石堆旁边,就躺着一具尸体。

            拿慕鲁朝尸体走过去,希望从他身上得到一些信息,探险家们总是好奇的。随着距离的接近,拿慕鲁从尸体身穿的灰白色战甲上辨认出,这个人的身份应该是纽新斯要塞的战士(他额头上系着的红条带也说明这判断是正确的),据说纽新斯要塞正和兽人们在打仗,这个人大概是被打散的纽新斯士兵吧,居然死在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战争还真是可怕呀!

            这个可怜的死难者看起来年龄不太大,他仰面朝天躺着,两眼翻白,嘴张得老大,舌头吐出口外。不用问,他肯定是渴死的。渴死的滋味一定不好受,想到这儿,拿慕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水袋。

            “安息吧,可怜人。”拿慕鲁掏出一方手帕盖在尸体的脸上。然而拿慕鲁肯定要为这一好心的举动而后悔,因为手帕刚一接触到尸体的脸,尸体就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

            接下来,拿慕鲁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具尸体夺过自己的水袋,毫无节制地对着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当水袋瘪下去三分之一时,拿慕鲁清醒过来了。

            “把水还我,你这个骗子!”

            尸体想一边喝水一边答话,结果当然是呛得够呛,于是他把水袋递还拿慕鲁,自己敲着胸口咳嗽起来。

            “咳咳――嗯――大叔,我不渴了,不过我现在有点饿,好心的您肯定不会拒绝一个三天没吃饭的可怜人的要求吧!”说完,尸体就朝拿慕鲁伸出了脏兮兮的手。

            拿慕鲁气得脸色发青,不是因为对方喝掉了自己宝贵的水,而是因为经验老到的自己居然会中了这种幼稚的圈套。

            尸体见拿慕鲁脸色不好看,知道是自己惹怒了他,于是急忙辩解道:“大叔!你一定得原谅我!我和大部队走散了,又迷了路,在这个鬼地方游荡了三天找不到一滴水,现在有一个旅行者走过来,我只好装死吸引他靠近了!”

            “为什么要装死呢?你大声呼救难道不行吗?”

            “唉――”尸体夸张地叹了一口气,“在你之前也有一个旅行者经过,可是他明明听到我呼救,却不肯帮忙。我疲劳极了,没有力气追上他。也许他认为我这副模样像个强盗,也许他携带的水只够一个人的份量,但是我可不能再让这些也许浇灭我的希望了,现在你来了,我这样做不对,可是我得救了。”

            听对方这样说,拿慕鲁稍微平息了怒气,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面包递给陌生人,陌生人则把面包塞进口里干净利落地解决了它,然后再一次朝拿慕鲁伸出了手,脸上微笑着。

            “你叫什么名字?”拿慕鲁一边掏面包一边问。

            尸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称呼这个人为尸体――在将面包送入口前的一瞬答道:“宾布・宾布。你给我面包,我为你工作。”

            #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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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怪物

              ――

              宾布和拿慕鲁一块儿上路了。

              拿慕鲁并不是真的想找宾布打下手,吉桑介绍的不少“优秀人选”自己都没瞧上一眼,又怎么会随随便便地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呢?

              拿慕鲁只打算把宾布送出荒地之后就和他分道扬镳,但显然宾布并不这么想,他围绕在拿慕鲁的耳边喋喋不休地表示自己多么有用,就像是个急于将自己的货物脱手的商人。

              “你不需要保镖吗,老头儿?这年头儿可不像过去那样太平了,听说罗那夫山脚下的众议庭被一把怪火烧得精光,维尔罗尼亚的男爵夫人被人拐跑了,万人墓园里的僵尸大白天跑出来吃人的脑子,还有――别摇头,认真听我说!”

              “或者,你想要一个旅伴?噢――我猜对了是不是?路途遥远,孤孤单单一个人确实很寂寞――喂!你可以睡着走路吗?如果不行就睁开你的眼睛!”

              “……听我说,老头儿,你绝对需要一个像我这样出色的人,我打赌你需要我!”

              “是吗?那你怎么证明给我看?”

              “怎么证明……”宾布搔着头皮思考了一阵,突然间拔腿跑了起来,一副运动健将的架势,只是那么一小会儿,就跑完了大约四百米的距离。宾布在远处站下,朝拿慕鲁得意地挥手:“怎么样,不错吧?”

              “这能说明什么?逃跑时比较迅速?”拿慕鲁对宾布脚下的能耐丝毫不感兴趣,他紧走几步,很快就赶上了宾布。

              “挑剔的老头。”宾布正想再说些什么,却看到拿慕鲁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出声。

              “怎么了?”宾布意识到自己背后潜伏着危险。

              “别弄出动静来,”拿慕鲁按着宾布的肩膀把他的身形压低,“食人魔,就在我们前方不远。”

              宾布小心地回过头,看到在一个小土丘后面有三个浅绿色的食人魔正在生火做饭。串在铁叉上烤的东西似乎是一条大腿,真可怕,又有哪个倒霉蛋成了食人魔的午饭了。

              “别出声,我们绕过去。”拿慕鲁以仅高过耳语的声音对宾布说。

              宾布低着头没有反应。

              “别愣着!你也想被它们放在火上烤么?”

              “哈哈哈哈……”宾布突然间咧开嘴巴怪笑出来,尽管声音不大,但还是着实吓了拿慕鲁一跳,拿慕鲁马上扑上去把他那该诅咒的进食器官捂住。

              “你疯了?”

              “没有!我只是知道该怎样证明自己了!只要我打赢了它们,你就非雇我不可!”

              拿慕鲁摇了摇头:“不行!那可是身高3米的食人魔,我可不认为它们外强中干!如果你要去送死,那就一个人去好了!”说完,拿慕鲁就把宾布留在原地,自己去旁边观察地形,寻找绕开这里的路径。

              “回来!”宾布尽可能地提高声调低声喊道,“不许走!否则我就大声喊‘这里有两个好味道的人类,快过来吃掉我们!’”

              “你真是疯了!”拿慕鲁恶狠狠地骂道。

              “我没疯,如果它们追过来,一定只抓到你,因为‘我逃跑的时候比较迅速。’”

              “你――”拿慕鲁只得折回原处,他往地下一坐,双手交抱在胸前,摆出了观众的姿态,“好,那我就看着你怎样被食人魔的荆棒敲碎脑袋!”

              宾布的脸上浮现出得胜者的微笑,他摆出了一个很漂亮的姿势,右手闪电般地伸到腰间去拔剑,这可能是一个久经训练的动作,非常熟练和流畅。然而――宾布在那里却什么也没摸到。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腰间悬着的剑鞘里面空荡荡的,像是一个饥饿的人大张的嘴巴。

              如果说有一种表情只能用“气急败坏”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现在宾布脸上的这种表情。

              “见鬼,我的剑丢了!一定是那个时候弄丢的!老头儿,把你的剑借给我用用!”

              “我不带那种东西上路,”拿慕鲁觉得面前的人是个小丑,说不定正被好几个马戏团通缉。“探险者一般只携带匕首和绳索。”

              “唉――这些我都用不惯……有没有木棒呢!木棒也行!”宾布大失所望地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宾布的眼睛滴溜溜地扫过拿慕鲁的背包。

              “以探险者的名誉发誓,我没有木棒!”

              宾布还是不肯死心,他仔细打量拿慕鲁:不胖不瘦,乱乱的头发有些白了,右边的眼睛是假眼――突然他发现拿慕鲁的左腿也是假肢。

              “你还真有货,老头儿!”宾布嘴角扬起阴险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就去拆拿慕鲁的假腿。

              “你干什么……”

              “别反抗,不然我就叫了!”

              拿慕鲁毕竟是一个50多岁的老人,再加上他着实有些害怕宾布的威胁,所以,他的木头假肢很快就被卸下来了。

              宾布攥住假腿的脚碗,在空气中挥舞了几下。

              “手感不错!”

              拿慕鲁越来越肯定让宾布跟在自己身边是他一生中所作出的最愚蠢的一个决定,好么,现在他只剩一条腿了,只要宾布被打败,自己就得用独腿和食人魔比赛长跑,干成这种事情的难度恐怕不下于从矮人手里抢走他们视为生命的啤酒桶。

              “也许你该再考虑一下……”

              拿慕鲁很快就要后悔开口说这句话,因为正在为木棒的攻击力欠佳而发愁的宾布看见了他满口的假牙。

              “嘿!我服了你了,老头儿!快,拿四颗假牙给我,我并不贪心,你也不要小气,你很快就会看到宾布先生发明的一项杰作!”

              拿慕鲁气得直哼哼,但又无可奈何,他反抗无效,只好任由宾布撬开他的嘴,摘下自己的假牙。宾布从一副假牙的上牙床上把两颗犬齿掰下来,又从下牙床掰下了另外两颗,然后把残缺不全的假牙还给了拿慕鲁,现在那副假牙只适用于食草动物了。

              宾布像钉钉子一样把犬齿全扎进假腿的一侧,做成一件阴毒的武器,然后他晃了晃假腿,确定牢固后,向拿慕鲁得意地展示说:“怎么样?这就是简易的钉头锤!”

              宾布这句话的声音明显过大了,食人魔们有所察觉,它们像猎犬一样用鼻子嗅着周围的空气。

              既然已经被发现,那就不必躲躲藏藏了。宾布在冲上去之前还不忘安慰坐在地上的拿慕鲁:“老头儿,别为你的假牙痛心,我知道假牙都是医生们从战场的尸体嘴里拔出来的――呕,想起来我就恶心!不过,我可以拔几颗食人魔的牙齿给你!”

              他忘了,食人魔的牙齿有鸡蛋那么粗。

              三个浑身长瘤的食人魔刚刚吃完一个瘦弱的旅行者,发现又有人来送死,个个兴高采烈地拾起了手头的荆棒。

              个头儿最大的食人魔外号叫作大嘴,他是这里最年长,最有经验,当然也是最能吃的一个。

              然而,当他看见宾布手中的武器时,他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刚刚睡了一千年才醒过来,或是到现在还没睡醒。

              “他为什么要拿着一只靴子上战场?人类的武器又全面改革了吗?”大嘴想不通,就算这个食人魔用光自己全部的脑浆也不会想到,宾布手中兵器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假牙的木腿”!

              就在这时,宾布已经冲到近前,他奋起一跳,使出全身的力气,抡起假腿就朝大嘴的前额猛砸下去。

              只听见“碰”的一声,大嘴只是本能地用荆棒一格,宾布手中的奇门兵器就翻着跟头飞上了天。

              宾布赤手空拳了。

              拿慕鲁绝望地紧闭了双眼:这回完了。没想到这家伙这么不济,真不知道他那样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可怜的宾布则把上嘴唇埋进下嘴唇里,脖子机械地扭动,使脸部朝向已经空了的右手,似乎还是不肯相信自己的精彩创造就这样退出了战斗舞台。

              食人魔围着宾布呵呵地傻笑着,口水从他们的大嘴里漾出来,那是捕食者的笑,他们已经把宾布当作是送上门来的餐后甜点了。

              然而宾布并没有像拿慕鲁预想的那样慌张,他莫名其妙地耸了耸肩,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然后就像是街头散步一样,准备从三个食人魔中间轻松地穿出去。

              食人魔当然不会把点心这样放走,一根荆棒狭着急风砸向宾布的后脑。

              “小点儿劲!砸得太烂就不好吃了!”大嘴连忙提醒同伴,这些没有经验的后生晚辈经常暴殄天物,有好几次大嘴不得不皱着眉头跟他们一起吃脑浆沙拉。

              挥棒的食人魔稍一迟疑,宾布已经矮身从包围圈中钻了出去,他脚跟一站稳,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立刻绞扣在一起,在胸前捏了一个奇怪的手势,拿慕鲁认得:那是元素魔法的施用手势。

              “捂住你的眼睛,老冒险家!”宾布大声喊道,接着他自己也闭上了眼睛,口里朗朗念道:“露・露什卡!”

              正准备饱餐一顿的食人魔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一团强光就在他们眼前炸了开来。这刺目的白光如同凭空造出一个太阳,方圆五十尺内的一切都被这强光吞没了,甚至连食人魔的惊呼声也被包裹在内。

              把脸藏在双手之后的拿慕鲁耳中只听见几声惨叫,然后就是庞然大物倒下去发出的闷响。终于,耳朵里安静下来了,除了火堆中熊熊燃烧着的干柴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外,四周一片沉寂。

              不知过了多久,拿慕鲁听到有人走近,他睁开双眼,看见宾布手里拿着假腿正往这边走过来。在宾布身后,三具丑陋的绿色尸体面目扭曲地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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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真面目

                ――

                拿慕鲁装上假腿后,立刻迫不及待地跑过去观察食人魔的尸体。即使对于一个见多识广的冒险家来说,在这样近的距离内仔细研究食人魔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长满了大大小小的肉瘤,看起来让人反胃的绿色皮肤,粗壮的四肢,满口粘着血丝和人类肌键的獠牙,现在已经属于一个无害的大块头了。“最好的怪物就是死怪物。”这话一点儿不错。

                看了一会儿,拿慕鲁看出来一个问题――这些尸体上找不到伤口。

                “你是怎么做到的?”拿慕鲁疑惑不解地问。

                “用这个。”宾布小心地从皮制护腕的暗囊里取出一根细小的芒刺,用指甲尖夹住,把它展示给拿慕鲁看。“别用手碰它,这是一种剧毒植物的刺,吐巴拉地区的土人叫它‘芒卡’,用在吹箭上。”

                拿慕鲁敬畏地瞧了一眼那形状酷似仙人掌刺的枯叶色的“芒卡”,然后又蹲下身子在食人魔的尸体上仔细搜寻了一番,终于让他发现在每一个食人魔的颈子上都有一个小小的血点。看来宾布就是趁魔法闪光封住食人魔眼睛的时候把“芒卡”刺进去的。怪不得食人魔的面孔个个抽搐变形,原来是中了土著人的剧毒。

                一个疑问刚刚解开,另一个疑问又紧接着在拿慕鲁的大脑中浮现出来。

                “你不是普通人,”拿慕鲁立即重估了面前的年轻士兵,“你既会使用这种罕见的植物杀敌,又能运用元素魔法――你是谁?”

                宾布还是笑容可掬地站着:“宾布・宾布,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不过如果你肯改变主意雇佣我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更多。”

                “好,”拿慕鲁郑重其事地宣布,“宾布,从现在起,你为探险者拿慕鲁工作了。”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拿慕鲁至此为止的表现还是非常沉稳老练的,可是刚要接着往下说,远方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的声响,听声音可以判断出正有一匹快马向这边疾驰而来。听着听着,拿慕鲁突然间脸上变了颜色,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下来,他突然以令宾布惊讶的迅速几脚踩熄了火堆,然后把宾布拉到一块大岩石后面藏了起来。

                “怎么回事,难道有一头骑在马上的巨龙在追你吗?你吓成这个样子?”

                “比巨龙还可怕……”拿慕鲁还没有说完就闭住了口,因为让他恐惧万分的魔头已经来到他们面前,拿慕鲁在胸前划了二十次十字,念了三十遍天父的圣名,向四十个他所知道的神灵、亚神许愿,为的只是不要让自己的形迹被马上的人发现。

                面前的战马的确是一匹好马,毛色赤棕,筋肉强健,黝黑的巨大马蹄看上去就让人心生畏惧,实在是一匹法缔尔大陆上难得一见的好马!

                马上的骑者看来也绝非寻常之辈,这人一身古铜色甲胄,护甲光亮如镜,反射出的阳光令人目眩眼花,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身战甲就是当年杜默四骑将之首――黄金骑将卡里发身上穿过的大地战袍!据说只要穿着者双脚接触地面,大地战袍就可以把所有针对穿着者的物理攻击转移到大地上去,当年剑圣迪姆丹玛斯是凭剑斗气才打败卡里发的,这显然是一件神器!再来看这人手中握着的长枪,长六尺三寸,枪身泛着乌光,枪尖银亮,有一团不停地变幻着的虹色光晕始终笼罩在枪端,让人感觉说不出的诡异奇妙。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柄长枪就是传说中在星辰河底冲刷了三千年的幻银矛!一枪刺出,即便是最坚硬的龙鳞也要被刺穿,这又是一件神器!还有这个人双手上戴的戒指,左手5个,右手5个,十根手指头戴得满满的,一处空隙也不留,每个戒指上都或多或少地刻着几个奇怪的符号。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些全都是魔法戒指,从左手的大拇指数起,作用应该依次是:隐身、照明、强力、迅速、减轻疲劳、魔法反弹等等等等等等。

                看完了身上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神器,再回过头来看这个人本身,一定会让人大失所望。只见这个人并不是男人,而是一个中年妇女,身材胖得像一个啤酒桶,十指就像是十根小擀面杖(也难为她是怎样戴上戒指的),一头棕色的卷发,肥脸上的两只眼睛原来可能还不算小,可现在被脸上的肥肉抢占了地盘,缩小了自己的阵地。那小巧的鼻子若是长在哪个年轻漂亮的公主的脸上,必定十分可爱,可是长在这个肥妇人的脸上,那真叫是一个不伦不类,还有那张大嘴……不提也罢,总的来说,这个女人长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还有,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个女人应该就是传说中拿慕鲁家里大大有名的贪得无厌的凶残无比的肥老婆!

                也许是拿慕鲁志诚的祈祷感动了上天,胖女人把短脖子向前伸,四下张望,却看不见她要找的人。于是胖女人气得下巴上的肥肉拧成两个结,火冒三丈地破口大骂起来:“老不死的拿慕鲁,你居然敢背着老娘离家出走!你不想想你一走,早晚饭谁来做,碗和餐叉谁来涮?你害得老娘我要雇人来干活,你知不知道这要花掉我多少钱!好,我找不着你,你最擅长的就是像鼹鼠一样躲在地底下,不过我知道你一定就在附近,你给我听好:这次出去,如果不给老娘找回几件值钱的神器,补上你给我造成的损失,那就别想回来!”

                说完,胖女人手里一用力,幻银矛向离她最近的一块脸盆大的石头上刺过去,也不知这块石头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要承受上天如此不公正的待遇。胖女人的臂力本就不算小,再加上她还带着增加臂力的戒指,一时间,神器幻银矛将三元素攻击――冰冻、火焚、雷击全都加诸其上,于是这块可怜的石头一声都没吭就粉身碎骨,一命呜呼了。

                胖女人谋杀了石头之后,脸上的怒气减轻了许多,甚至还挂上了一层微笑,好像刚刚敲碎的是拿慕鲁的脑袋似的。于是她满意地一扬缰绳,掉转马头,不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看到拿慕鲁的灾星走掉,宾布急不可耐地从石头后站起来,直了直腰板,可是拿慕鲁还大汗淋漓地蹲在那儿,好像虚脱了一样。

                “你老婆真威风!”宾布幸灾乐祸地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有好长一段时间拿慕鲁说不出一句话,在宾布重复问了十七遍“你打算怎么办?”后,拿慕鲁才活转过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现在回家去请罪……”

                “什么?”宾布睁大眼睛瞪着他,好像是在瞧一只十条腿三只眼睛的怪物,“你这样也算是是大陆著名的探险家吗?”

                “那你说怎么办!”拿慕鲁神智开始清醒过来,他对宾布的表情十分不满,于是也没好气地冲他喊道,“现在大陆上哪还有几件无主的神器?神器最多的地方既不是罗那夫山顶,也不是星辰河河底,更不是影子森林和迷失走廊,大陆上神器的集中地就是我的家!现在大陆上已经几乎找不到一件神器了!我去哪里找?我去抢劫自己的家吗?”

                见到拿慕鲁发脾气,宾布照样微笑着,他的眼睛调皮地望了望一筹莫展的委托人,故意慢吞吞地说:“我知道还有一件。”

                “还有一件?”

                “魔剑[黯痕]不在你手上。”

                所谓神器,并不是神所使用的武器,而是神赐予人间的馈赠。魔剑[黯痕]和圣剑[息痛]一样,是爱与憎之神耶赫迪法拉赐与人间的神器,分别代表恨与爱。[黯痕]的持有者是暗之王休普,[息痛]的持有者是剑圣迪姆丹玛斯,在十六年前的大战中,这两个人在杜默王都菲利坦决斗并同归于尽,而两把剑也不知去向。

                “你知道[黯痕]在哪?”拿慕鲁此时已经不是完全由于老婆的命令而急于了解魔剑的下落了,冒险者的好奇心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比例。毕竟在法缔尔大陆上,拿慕鲁仅有这件神器还没有亲手触摸过,[息痛]是由他转赠给剑圣的,所以并不如从未谋面的[暗痕]来得吸引人。

                “你难道真的没有注意到吗?”宾布托住下巴,脸上露出十分神秘的笑容,沉吟半晌后,他突然伸出一根手指指向拿慕鲁身后,同时说道:“其实,它一直就在那儿!”

                拿慕鲁连想都没想,马上转头去看,然而还没等他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他的头上已经挨了重重的一下,大陆首席探险家就这样干净利索地晕倒在地不省人事了。

                宾布揉了揉自己的拳头,皱起眉头抱怨道:“这老家伙的脑袋还真硬!呼――疼死我了!”然而隔了一会,他的脸上又浮现出满意的神色,他对着天空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是啊,终于可以回去交差了。”

                光是这样,宾布觉得还不足以表达自己心中的兴奋,他忍不住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又对着蓝天白云大声喊道:“圣武士――这回我可不欠你什么了!”

                这声音在空旷的山谷中久久回荡,慢慢的,才被唏嘘的晚风吹散。

                当拿慕鲁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的双手已经被反绑起来了。当然,用的是拿慕鲁自己的绳子,这条绳索曾经伴随拿慕鲁登上法缔尔大陆的至高点罗那夫山顶,也曾下到东方的大地裂痕――那处据说是最接近地狱的地方,现在,它却捆住了自己的主人,让他的主人像一个被流放的苦役犯一样被宾布牵着走。

                拿慕鲁想破口大骂,但是他发现自己的嘴也被堵住了,用的正好是他大发善心时要盖在宾布尸体脸上的手帕,于是拿慕鲁只好用还没有瞎的左眼向宾布发射自己的愤怒,可惜宾布背对着他,根本瞧不见。

                在前面走的宾布低着头,弓着腰,像拉纤的船夫,看起来好像比拿慕鲁还累。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宾布正背着拿慕鲁的旅行袋,想起来,可能是宾布担心拿慕鲁逃跑吧,虽然手被捆着,拿慕鲁的双脚还是自由的,但他肯定舍不得丢下自己的一袋子冒险工具独自逃走,宾布的这个主意打得还算不错。可是那只袋子到底有多大份量,宾布却实在没有料到,拿慕鲁看见被压得哼哼唧唧的宾布,心里总算觉得平衡了一些。

                宾布不说话,拿慕鲁想说但不能说,于是两个人一直走到天色变暗,直到远远地出现了一座塔楼的墨色的轮廓,这时宾布停下来不走了。

                “咦?来的时候没有那东西啊?”宾布抓抓后脑勺自言自语,“别是又迷路了吧?”

                他眨眨眼睛,回身将塞在拿慕鲁口中的布团取了出来,问:“喂,老头儿,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拿慕鲁本来想一口唾沫吐过去,但冷静下来想想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脱身机会。于是他装作也对这里非常陌生的样子四下望望,然后说:“天色太暗,我要再走近些才能告诉你。”

                如果宾布再仔细考虑一下的话,他就不会这样轻易上当――大陆上著名的活地图怎么会有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的时候呢?但是他太累了,他正忙于诅咒所有的探险工具,锤子、尖头镐、绳子、小帐篷以及诅咒所有的探险家并祝福所有探险家的老婆,于是他们又向塔楼走近了一段。

                眼看就要走到塔楼的脚下了,这是一座简陋的两层圆柱形塔楼,居住在这里面的人一般都是离群索居的研究魔法和炼金术的古怪法师,塔楼顶层还有若隐若现的灯光射出来,里面的人可能还没睡。

                宾布指了指塔楼,问拿慕鲁:“怎样,你认出来这是哪里了吗?”

                只见拿慕鲁神情严肃,慢慢地调匀呼吸,慢慢地往肺内吸了一大口空气,突然间扯开喉咙大喊道:“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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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宇宙之声

                  ――

                  草丛里的蟋蟀,这些暗夜的骑士,不知疲倦地唱着自己的情歌,恬淡的月光下,偶尔也会传来一两声蛙鸣,为这欢快的小夜曲更添了几分闲适。这样的夜景本来最适合热恋中的情人来此说说情话,或是遇到难题的哲人来此思考谜团,这本来是大好的意境,可惜让拿慕鲁的几声长嚎破坏了气氛。

                  拿慕鲁蹦着高喊道:“救命啊!救人呐!救――”

                  “嘭”那只举足轻重的旅行袋被宾布抛到拿慕鲁的脑袋上,顿时令他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那重量压得他说不出一句话来,更别提从地上挣扎起来了。

                  但是紧急措施为时已晚,宾布感觉到身后传来阵阵凉意,塔楼上的魔法师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的背后。

                  这个法师身披装饰着古铜色花纹的黑色长袍,手持一根常见且实用的梧桐木法杖,整个人干瘦干瘦的,年龄看起来可能有30,或者是40,也可能是50,凭外表来判断一个法师的真实年龄通常是不准确的。

                  “尊敬的法师先生,”宾布决定采取主动,他很有礼貌地向对方行了一个骑士的礼节――尽管他没有在任何国家和城堡受封为骑士,“很抱歉在深夜里打扰您的休息,刚才无礼吵闹的人我已经帮您干掉了。”说完,宾布煞有介事地指了指地面上的拿慕鲁。

                  法师用深灰色的眼睛瞥了一眼拿慕鲁,很快又回到宾布身上来,他的目光在宾布全身游走,令宾布感觉非常的不舒服,就像有100只毛毛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似的。在这个关键时刻,拿慕鲁居然靠蠕动身体的办法将嘴巴从袋子底下挪出来了,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快收拾这个强盗和骗子!我是拿慕鲁!”

                  在法缔尔大陆上,拿慕鲁的名字就等于一条咒语,能够驱使不少人为他心甘情愿地卖命,不光因为拿慕鲁家财万贯,还因为拿慕鲁在30年的冒险生涯中交往甚多,如果能够成为拿慕鲁的朋友,就几乎成了所有知名人士的朋友。

                  宾布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不等法师先动手,自己就握紧拳头冲了上去。他的如意算盘是在法师完成咒语之前就把法师打翻在地,为了这一计划的顺利实施,宾布在跑上前去的同时嘴里还怪叫着另一条咒语(这是从战争领域召唤狂战士的咒语,宾布只是听别人念过,现在照猫画虎而已),这样一来既可以干扰对方施法,二来也可以吓吓对方,来一招先声夺人。

                  “负满人世间所有伤痛的肉体,舍弃一切的孤高战士,以同样的愤怒之心,召唤你来此……”

                  说到这里,宾布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忘记了下面的咒语是要狂战士“来此帮忙”还是“来此一游”或是“来此喝茶”。

                  即使宾布念完整段咒语,正在战争领域杀戮不止的狂战士也会对宾布的召唤无动于衷,因为宾布既没有打开领域门的本事,又缺乏作为该契约召唤之必要条件的愤怒之心,更因为咒语还没念完,一团火球就擦着宾布的发梢从他的头顶上飞了过去,燎着了他的几绺头发,同时也让宾布惊出了一身冷汗。

                  “该死的野蛮法师……”宾布摸着自己已被烧得弯弯曲曲的头发咬牙切齿地骂道,这时又有一团火球险些烧到他的腿上。

                  法师默念咒语,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以不同的角度和速度向宾布袭来,将宾布逼得手忙脚乱,最可气的是仰面朝天的拿慕鲁还在地上为法师不停地叫好,搅得宾布心烦意乱,恨不得搬一块大石头来丢到拿慕鲁嘴里。

                  这时法师的进攻有了短暂的间歇,大概是法师觉得宾布行动灵活,火球术捕捉不到他的动作,准备改换别的魔法。也许是会让人动弹不得的蛛网术,也许是会让人昏昏欲睡的困倦之风,还有可能是会把大家一块儿炸上天的末日启示录魔法,宾布可没有时间猜测那么多(所以他只猜了三次),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趁此良机将尚未完成魔法的法师打倒在地,而是转身加速跑到拿慕鲁身边,趁拿慕鲁正在张嘴大喊“快收拾他”的时候,提起压在拿慕鲁身上的包裹,再重重地砸到他的脸上,第二次让拿慕鲁进入了昏厥状态。

                  “这下安静了……”宾布的心里痛快了不少,然而他两只脚却向他的大脑报告说:“主人,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宾布当然知道脚丫子不会说谎,于是他急忙转身,看见站在自己对面二十步远处的法师正准备结束第二个魔法的释放过程。法师将法杖插在大地上(这说明这很有可能是一个土系魔法),空出双手,两手一上一下,按顺时针方向在身前划了一个虚无的圆,顿时大地发出一声闷响,脚下的坚硬泥土瞬时变成了烂泥,不用说宾布就已经知道这个魔法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让飞禽无法腾空,走兽无法奔跑的什么“大地泥泞术”了,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等到膝盖也陷入烂泥的时候就只好束手就擒了。而对付这样一种魔法的最佳办法当然就是――跳。

                  于是宾布屏住呼吸,集中精神,奋力一跃,腾空而起足足飞了九尺有余。太可惜了!宾布只要再多跳九尺,就一定能离开这个鬼魔法的影响范围,可是现实始终是冷酷无情的,因为宾布的跳跃能力差了那么一点点,所以当他从空中落下的时候,双脚接触到的还是那些恼人的烂泥巴,更因为下落的势头,他这次陷得更深,脚踝以下都失去了自由,宾布似乎觉得脚下的泥巴们正向自己问候说:“您又回来了?欢迎……”

                  宾布被困住了,现在只要法师随便念个什么咒语都不怕宾布躲开,也不用担心会遭到反击,如果他愿意,他大可以借此机会来试验各种虽然威力强大却因为准备时间过长而没有机会在敌人身上尝试的魔法,比如他可以念一个咒语,念上一天一夜,这样在他的魔法释放之前他的俘虏就会由于困倦和饥饿而陷入昏迷状态……

                  这时宾布使劲儿摇晃了一下脑袋,中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最近他总是心不在焉,好像在担心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他对此深感不满。

                  “这不像你。”宾布告诉自己,然后他突然想起对面的法师自始至终没有讲过一句话,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拿慕鲁。也许,法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拯救拿慕鲁,而只是为了检验自己的魔法能力?――这样的对手才可怕,他们在与敌人交手时深深地沉浸到战斗的喜悦之中,除了对魔法的领悟,他们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完全没有兴趣,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魔法!

                  “魔法……你想看的话,我这里也有。”说完,宾布勉强控制住正在下陷的身体的平衡,两只手平举在胸前,十指指尖根根相对,让两手在侧面看去组成一个梭型,而将的梭型的尖端瞄准了法师的头部。

                  宾布口里低声念诵了一句咒语,两手中心立即舞起了一团白色的碟形旋风,像陀螺一样越转越快,当手臂和肩膀也跟着震动起来后,宾布双手一振,将手中的风之使者放了出去。一离开手指的牢笼,旋风的碟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向法师直飞过去,速度之快简直令人眼无法捕捉。

                  “嗖”,一绺头发,一线红色,法师的额角被擦破了,几滴鲜血从他那张灰色的脸上流出来。然而他却没有发怒,没有咬牙切齿和气急败坏,有的只是更深的笑容和更深的狂热。“……风镰魔法,用的不错嘛,原来你竟然是个魔法战士……”宾布看到法师变得更加可怕的眼神,心里一下凉了半截:看来本着同道间切磋技艺的精神,他绝不会对我手下留情了,可怜我还这么年轻……

                  然而事件接下来的发展却出乎宾布意料,法师正眯缝着眼睛盯着宾布看,忽然间他的眼睛一亮,发现宾布的两只手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带指环,面部也没有任何头饰,只有一条红发带扎在额头――而布料是不能作为释放元素魔法的媒介的,只有金属、木材和宝石可以,一个法师通常使用法杖来充当施法媒介,而大陆上为数不多的魔法战士则使用指环和头环,剑是不能作为施法媒介的,因为凡是尖锐之物都远离了自然,而且宾布虽然腰上佩剑,剑鞘里面却是空的,他到底是使用什么施法的呢?

                  “你,手张开,我要仔细看看!”法师命令道。

                  对于这个奇怪的要求宾布感到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好心地满足了法师的愿望。在法师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情在宾布手上搜索施法媒介的时候,宾布也借来月色欣赏自己的光滑的手背,反正也没有别的事儿可干。

                  一刻钟过去了,宾布感到双臂发麻,于是便放下了手,而法师的眼神还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东西。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法师的声音听来分明有些颤抖。

                  “什么怎么做到的?”

                  “魔法――魔法啊,你不用任何媒介就使用了魔法,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看到法师既迷茫又执着的眼神,宾布知道自己交上了好运,于是他一改颓相,挺直了腰板开始装腔作势:“嗯哼――你是指这个嘛,呵呵呵,我来问你,魔法的原理是什么?”

                  宾布的口气就像是老师在考教学生,但法师已经陷入了狂热,对这些丝毫不生气,他恭恭敬敬地回答:“世界是由星辰之主天父法缔尔创造的,世界万物都是由法缔尔的思想凝结而成,但是在世界创造之后,造物主的思想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游离状态,我们称这些仍未凝结的法缔尔思想为[宇宙之声]。千百辈的法师经过苦心钻研,明澈了语言和宇宙之声之间的联系,我们通过[真言]即咒语与无所不在宇宙之声发生共鸣,当然前提是要有一个自然物充当媒介,共振在媒介内部产生,再向外界四散,激荡宇宙之声从而完成魔法的释放。”停了停后,法师再次问道:“你怎么能不用媒介就……”

                  借用这段时间,宾布已经筹划完了自己的阴谋,于是他以高人一等的目光扫视了法师一遍,吊了吊他的胃口,然后指着自己的耳朵懒洋洋地说道:“我可以直接听到宇宙之声。”

                  “什么!?”法师睁大眼睛,然后就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了。

                  宾布今天实在是太走运了,他遇上的这名法师在塔楼里刻苦钻研了十年,已经把魔法当成了他的第一生命,为了更有效地使用一个魔法可以彻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现在听说有一个高人可以直接聆听到宇宙之声这至高无上的存在,简直欣喜若狂,当即把宾布奉若神明,一副如果你不把宇宙之声的秘密讲出来我就缠你一辈子的架势。宾布也乐得法师如此,他一连给法师下了好几道旨意:把泥巴弄没,去准备一顿晚饭,配制出一种可以让人昏睡一整天的药来,好让拿慕鲁变得安静。法师一一照办,另外,宾布在法师的塔楼里看到什么好就拿什么,一辆两轮平板车和一张杉木弓就这样被宾布剥削走了。

                  深夜,宾布睡在法师的起居室,法师则搬去自己的实验室凑合,在宾布往拿慕鲁嘴里灌睡眠药水的时候,这个老家伙居然再次从昏迷中醒过来,宁死不肯张开嘴巴。宾布没有办法,只好把他绑在平板车上,捏住拿慕鲁的鼻子开始数数:“1、2、3、4、5……”别说,拿慕鲁还真行,宾布数到256的时候他还能憋住气,总算是以前没白当多年的水手。宾布只得采取了第二套方案,朝拿慕鲁的腹部猛击一拳,趁他负痛大叫的时候把药水一股脑地倒了进去。别说,这药还真灵,法师们配制的那些救人的药效果都有待考查,害人的药却是个个质量过关。

                  临睡前,法师低三下四地蹲在宾布床前请教宇宙之声的秘密,宾布开始只是胡乱敷衍他,直到被问烦了,才一句“明天再告诉你!”将法师踢出了自己的卧室。躺在法师简陋的床铺上,宾布一想到明天连拉车的人手也有了,便不觉得身下的床又潮又硬了,如果不是睡在平板车上的拿慕鲁整夜打着雷鸣般的呼噜,这一觉一定是个好觉。

                  第二天,走了大半天功夫,日头已经高高挂在天空正中了。宾布看见拉车的法师已经累得要死,步伐越来越慢,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于是就叫他停下来,郑重其事地对法师说:“其实你上当了。”

                  “什么?”气喘吁吁的法师只会讲这句话了。

                  宾布抬起头望向远方,目光深邃,他缓缓说道:“其实宇宙之声不是用来听的,而是用来看的。但是人们谁也看不到,因为它就像是传说中的附身幽灵[双重行走者]一样,你走路的时候感觉有人跟踪你,可是一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

                  “那,怎么才能让我看到呢?”法师可怜巴巴地问。

                  “当然有办法,有我嘛!”宾布拍打自己的胸脯以显示自己是多么地值得信赖,他接着以神秘莫测的口气命令法师把法杖递给他,法师毫不迟疑地照办了。

                  宾布掂量了一下法杖的重量,觉得手感还不错,于是他命令法师:“什么也别想,回头之前脑袋里绝不能先有准备回头的想法,我说什么时候回头,你就什么时候回头!”

                  两个人面对面一动不动地站着,法师闭上眼睛以屏除杂念,平板车上呼呼大睡的拿慕鲁对即将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经过令人心焦的很长一段时间后,宾布突然喊:“回头!”

                  法师急不可耐地回过头去,然后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后脑被一种很熟悉的重物狠狠敲了一下,那物器大概不是灌顶的醍醐,而似乎就是一般法师手中普通且实用的梧桐木法杖,经过了这么一下后,法师也和拿慕鲁当天一样匍匐在地,丧失了知觉。

                  宾布丝毫不为此感到良心不安,他觉得自己这样做正是将法师从他的苦力生涯中解脱了出来,他装模作样地问法师:“喂,你看到宇宙之声了吗?”见没有回答,宾布又说道:“哦,正在研究着呢,那就不打扰了,我们可要走了!”

                  两个轮子的平板车在宾布的牵引下吱扭吱扭地前进,平板车上昏昏沉沉熟睡着的拿慕鲁轻轻地打着鼾声,而秃鹰荒谷,也即将到了尽头。

                  而一个尽头,常常就是另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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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宾布的决定

                    ――

                    珍妮芙一直对自己不够白皙,而是略带小麦色的皮肤颇感不满。现在好了,要是她手头有一面铜镜,用来照一照自己的脸,那她就可以知道什么叫做苍白得面无人色。

                    本来她不在这次行动的人选之列,她是因为有人生病才替补入选的,她觉得这对自己是一个机会:一个佣兵只有经过实战的磨练才能成长,这些是珍妮芙的叔叔告诉她的。自从双亲过早亡故后,珍妮芙就在做佣兵的叔叔李克的抚养下长大,长久和佣兵们相接触,使得珍妮芙最终也成了一名佣兵――当然,叔叔从不准许她接手任务,不光是为她的安全考虑,也是为了自己所在的黑鹰佣兵团的名誉着想。李克心里清楚,自己刚刚十九岁的侄女还完全不具备一个佣兵所需要的基本素质。

                    这回,珍妮芙趁叔叔因公事外出,人选名单中又出现了空缺的天赐良机,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了这次行动的资格。在来到这处僻静树林中的废弃伐木场之前,她还一直在回忆自己是如何在团长面前苦苦哀求,并且拍胸脯保证她已经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需要别人的照顾等等的话,并且为自己敢于在团长面前说出那些豪言壮语和她的愿望最终达成而兴奋不已。

                    然而现在,珍妮芙却真的希望能有一个人站在身边保护自己。

                    因为,和她一块儿来追捕“江洋大盗”的二十个佣兵已经全部丧命。

                    一个人,他们全都死在一个人剑下!这个人身穿金盔,身材魁梧的像一座山,手中提着一把金色剑柄的长剑,剑面镶刻的十字徽已经被鲜血淹没,透出十二分的冰冷感觉,让珍妮芙从胸口一直冷到骨髓里。

                    这个男人的右眼下,有一道死白色的刀疤。

                    如果不是有身后的大树在支撑珍妮芙的身体,她现在马上就会坐倒在地。她从未想过佣兵的生活是这样可怕,这样血腥,一个人可能一秒钟前还好端端地站在那儿,同你说话,冲你笑,可是一秒钟后就变成了地上的一滩血和一块肉。要是这次珍妮芙还能活着走回去,她一定立即放弃做史上最伟大的女佣兵的愚蠢念头,而是去做一个酒吧女招待,教堂唱诗员,以及一个反对用暴力解决问题的热心鼓吹者。

                    但是这个奢侈的愿望看来已经遥不可及了,因为那个手持利剑的杀人魔王已经向她走了过来。

                    “拜托杀我的时候轻一点吧……”珍妮芙嘴里咕哝着谁也听不到的声音,如果不是仅存的最后一点佣兵的自尊在支撑她,她肯定会扔掉手里的剑坐倒在地上放声大哭。

                    “教皇派你来的?”阿洛尔脸上不带表情地问。

                    “不不不不不是!”珍妮芙连忙摇头否认,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次行动的委托人究竟是谁,但是即使任务失败也不可以透露委托人的姓名,这是一个佣兵应该遵守的起码规则。

                    阿洛尔望了望地面上的二十具尸体,他们已经无法回答任何问题了,也许阿洛尔本就不必问,这些佣兵无疑是教皇肯赛思派来的。为了除掉心腹大患又不想惊动教廷里的其他人,借助外力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匿名委托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佣兵与圣武士不同,他们对于付钱的雇主有着不问是非的忠诚,并且懂得保守秘密。

                    阿洛尔又看了看眼前的年轻女佣兵,换了别人一定可以看到这个中等身材的女战士身材健美,四肢匀称,一头红棕色的卷发垂到腰际,浑身透出青春的活力。然而圣武士对这些视而不见,圣武士已经与神的意志合为一体,他只是神和正义的战士,仅仅是。阿洛尔注意到女战士双手握紧一把小号的战士长剑,握剑的姿势还算正确,但她的身体却分明在发抖,双肩明显地上下抖动,似乎正在啜泣,活象是一只猫爪下的夜莺,狼吻前的羔羊。

                    如果一个女人拿起剑,她就是一个战士,不再是女人。

                    但是如果一个战士开始哭泣,他也就不再是战士,作为战士他已死亡。

                    也许这二十名佣兵根本就不必死,阿洛尔想到,他们只是傀儡,是替罪羊,但是阿洛尔实在无法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他们――杀死你的敌人比制服你的敌人容易得多,尤其是遭到围攻的时候,这时犹豫和同情就代表死亡,而阿洛尔不能死,他有些事情必须去完成。阿洛尔只恨,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强大一些,为什么不能让人世间的伤痛再少一些,让这些不该发生,也不可挽回的悲剧不再重演!

                    “你走吧。”阿洛尔对珍妮芙说,“回去告诉你的委托人,圣武士阿洛尔不会躲也不会藏,如果他要杀我,就自己来!”

                    停了停后,阿洛尔又补充道:“别再让这些无关的人来送死!”

                    “真……的?”珍妮芙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觉得眼泪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在仔细观察了阿洛尔的表情后,她觉得这个自称是圣武士的人不像是在说谎,但她还是不敢肯定自己就这样摆脱了死神的阴影,她再一次问道:“放……我走?”

                    “是的,我放你走。”阿洛尔重复,并且甩去了剑上的血迹,还剑入鞘。

                    珍妮芙这才完全放心,因为她听说有很多杀人狂喜欢慢慢玩弄自己的猎物,他们通常给猎物以活下去的希望,然后在猎物欣喜若狂地离去时又从背后下手,那可真叫人害怕!

                    现在珍妮芙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趁杀人魔王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赶快离开,珍妮芙身子一转,离开了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一直支撑她的大树,顺着来时的路狂奔出去,由于速度太快,她被脚下的石子绊了一个趔趄,但是没有摔倒。

                    “生命女神柯由卡啊,我从今以后每天都向你祈祷……”珍妮芙的眼泪已经控制不住地夺眶而出,逆着她奔跑的方向向后飞成一条银线。

                    “站住!”

                    声音不是来自身后,而是来自面前的树丛,珍妮芙心头一紧,绝望地停住了脚步。女佣兵茫然盯着面前的一棵棵木然挺立的山毛榉树,树林里静悄悄的,阿洛尔一语不发,但是显然已经知道了来者的身份。微风瑟瑟,珍妮芙的手臂和腿部泛起一阵阵凉意,原因当然不只是由于寒冷。

                    过了一会儿,树林里响起了轮子滚动发出的“吱扭吱扭”的声音,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男人低声抱怨的碎语,这种诡异的气氛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从两棵树中间探出了一张略显消瘦的脸。

                    淡黄色的头发,松松地覆盖在头顶,额头上系着一条暗红色的发带,发带的末端轻搭在后肩上。两只淡蓝色的眼睛似乎很无神,是那种很多天没睡好觉造成的无精打采,普普通通的鼻子下面是一张轮廓不太分明的嘴,只有嘴角上若有若无的笑意是勾勒面庞的线条中唯一浓重的墨线。

                    宾布和珍妮芙擦肩而过,但是没有和她搭话,而是朝不远处的阿洛尔喊道:“喂,圣武士,你的好心会害死大家的。她已经看到了你的――尤其是我的脸,绝对不能让她走!”珍妮芙随后就看到了宾布身后的平板车以及车上被绳子捆得只露出鼻孔的拿慕鲁,不禁吓得往后倒退了一步。她几乎立刻肯定那是一具尸体,而宾布则是专门负责处理尸体的人,自己稍后也会被面前的这两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残忍地杀死,然后被做成像平板车上的那种丑陋的木乃伊。这时珍妮芙觉得自己一定是天底下最不幸,最可怜的姑娘,一切本不该是这样的啊!

                    “如果一定会死,那还不如……”珍妮芙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她突然举起剑,猛地朝宾布毫无防备的后背刺了过去。

                    然而宾布只是随随便便地侧过身子,珍妮芙的剑就落空了,而她的人也因为失去了平衡而向地面上栽倒,宾布微微一笑,极快地伸出左手抓住了她的上衣后领,像是老鹰抓小鸡一样揪着珍妮芙向阿洛尔那边走。珍妮芙只好服从,但是她却一直没有放开手中的剑,唯有如此,她才能提醒自己还是一名佣兵,而不是落入敌人魔掌又毫无反抗能力的少女。

                    “我说过放她走。”阿洛尔向宾布重复,当他看见平板车上的拿慕鲁时,圣武士的眉头皱一下,“我可没让你这么请拿慕鲁先生来。”

                    “等――等!”宾布摆手阻止阿洛尔继续说下去,“首先,我不是你的手下,我是因为欠你的人情才帮你去找拿慕鲁的,既然是我自己的事,那就由我全权负责,至于我使用什么方法,你没有权力过问!”

                    阿洛尔又看了看被宾布胁持的女佣兵,她很勉强地站着,把眼睛埋在哆哆嗦嗦的头发里,一语不发。

                    “放她走!”阿洛尔这次用的是命令的口吻,宾布觉得阿洛尔耐心已经到了极限,继续违背圣武士的意愿显然并非明智之举。

                    “好吧好吧,”宾布无奈地点头,他面向珍妮芙,对她说,“你运气不赖,不过在放你走之前我们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去办,你会写字吗?”

                    “会――会!”看到了一线希望,珍妮芙忙不迭地答应,她庆幸自己早年跟叔叔学过不少书本上的东西,她连连说道:“我会写字,会写很多字!你要我写什么,我一定写好!”

                    “是吗,你连字都会写啊……”宾布发愁地挠着后脑勺,冲珍妮芙扮了一个苦瓜脸,“真抱歉呐,我原以为只要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就可以放你走了,没想到你还会写字,那只好连两只手也一块剁下来了!”说完,宾布用阴沉严肃的眼睛打量着珍妮芙,摆出“非常遗憾,但是我只能这么办”的表情。

                    “太过份了……”不能写,不能说,不能拿剑?珍妮芙怎么能想象如此模样的自己呢?她突然觉得头重脚轻,脸上的最后一丝血色瞬间褪尽,一下子晕倒在地上,姿势就如同一条被拖上岸的鱼那样优雅。

                    “这就完了?”宾布觉得自己的玩笑才刚刚开始而已,完全没有尽兴,而一旁的阿洛尔已经用非常可怕的眼神在瞪着宾布了。

                    “她醒来后就放她走,”然后阿洛尔看了看宾布,“你也走。”

                    “我?”宾布不解地回过头,“我为什么要走?”

                    “你欠我的都还清了,我本来就不认为那次是救了你的命,即使没有我,你也能全身而退。”

                    “不不不,”宾布竖起一根手指在面前摇来晃去,否认说,“如果你不来帮我,我就死定了。既然我收了村民合伙凑出来的钱,答应帮他们驱除怪物,我就不会临阵逃脱,就算是逃跑了,以后也会自己羞死。所以说你救了我的命,一点都不夸张。”

                    阿洛尔望了望宾布充满笑意的眼睛,说:“你倒是和圣武士是有相同之处。”

                    “不,有本质的不同,圣武士是一群自虐的家伙,而我只是想心里轻松,仅此而已。”

                    “你必须走,再过半个小时还会有人来,你完全没有理由站在我这边。”

                    “我难道不能留下吗?”

                    “不能!”

                    宾布看着阿洛尔高大伟岸的身躯,他突然觉得这具躯壳是如此地孤独,孤独得不想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他只和自己死去的兄弟对话,寻求他们的支持,他们是和自己不同的一群,是一些为心目中至高无上的真理而奋斗的人,不求报酬,不计得失,不求世人的谅解,自愿承担本该由所有人一块承担的责任的人!

                    宾布缓慢地抬起右手,从左手护腕暗囊中抽出一根“芒卡”,仔细欣赏它,脸上不时浮现出残酷的笑容,就像恶魔在欣赏鲜花的枯萎,生命的消逝。

                    宾布的护腕中藏有三十三根毒刺,每一根毒刺都可以在一瞬间致人死命,是不是也可以说,在他的手腕中藏有三十三个死亡呢?

                    现在,宾布把手中的死亡指向了阿洛尔,高大的圣武士不解其意,虽然他认为宾布是个怪家伙,但并不认为宾布是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但阿洛尔错了,宾布不只怪得离谱,而且还是个十足的疯子!只见他目露凶光,脚下急速向阿洛尔冲来,两根指头夹着的“芒卡”在晚秋的树林中反射着暗淡的光芒,那完全是一副誓要将阿洛尔置于死地的架势。

                    由于宾布的速度太快并且难以捉摸,阿洛尔决定用自己的肩去迎击,他把上半身放低,调整了肩膀的角度,估计在这个进攻面上差不多没有裸露的肌肤了,才大喝一声迎面撞去。

                    胜负立分!

                    阿洛尔的肩膀撞在宾布的小腹上,宾布的身体则从阿洛尔肩膀上翻了过去,又重重地摔到地上,但似乎没受什么重伤。

                    “哎哟哟……”宾布捂着肚子跪在地上呻吟了一阵,那十分做作的呻吟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干笑,宾布侧过眼睛瞟向迷惑不解的阿洛尔,嘿嘿笑道,“有你的,圣武士,我输给你了,杀我吧。”

                    “走!你需要的不是战斗而是治疗。”

                    “你不杀我?”宾布微笑着从地上站起来,他的表情分明是一个得胜的赌徒,“我袭击你,而你打败了我又放过我,那么我就又欠了你一条命。现在,我有留下来的理由了吧?”他不等阿洛尔反对,又接着说下去,这时他的表情足以让阿洛尔相信下面的话是绝对不是玩笑。

                    “听着,我决定的事,无论是谁都不可能阻止,你也不例外。”

                    阿洛尔还能说什么呢,加入自己的冒险完全捞取不到任何好处,反而随时有可能丢掉性命,既然宾布明知如此还打算加入,圣武士只能对宾布说:“随你的便。”

                    “唔――唔”这个时候平板车上发出了声音,显然我们的大探险家拿慕鲁已经从一天一夜的药物睡眠中苏醒了过来,当他睁开眼睛后,第一个看见的将是已经在大陆上近乎绝迹的金盔金甲,威风凛凛的圣武士。

                    #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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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命运

                      ――

                      由于长久不曾使用,伐木场的小屋散发着霉烂木头的味道,唯一一张土床上躺着丧失知觉的珍妮芙,阿洛尔和宾布则站立在平板车旁等待拿慕鲁的完全苏醒。

                      拿慕鲁醒来后见到一个圣武士站在自己面前,并没有显出过多的惊讶,只是当他看到站在一旁笑嘻嘻的宾布时,眼睛里才燃起来一团愤怒的火焰,几乎忍不住要立刻上前和宾布扭作一团。

                      “等等。”阿洛尔伸出一只手挡在拿慕鲁和宾布中间,“拿慕鲁先生,我本该这样称呼您,但是考虑到今后在一起合作的时间很长,我决定以后只以姓名相称。”

                      拿慕鲁疑惑地看着圣武士,长时间注视着他的脸,他突然轻声叫出来:“阿洛尔!我是见鬼了吗?”

                      “我没有死,我本该死的,但是兄弟们让我活了下来,这意味着什么,我想你会知道。”

                      “是的是的,我知道。”说到这里,拿慕鲁觉得自己的眼睛潮润了,他走向阿洛尔,准备给他一个拥抱,但是被圣武士摆手拒绝了。

                      十六年前,阿洛尔的成人礼是在战场上举行的,刚刚结束了少年时代,阿洛尔就与父亲史朗迪军团长一起参加了反抗暗之王休普的战斗。战况十分惨烈,有数不清的教团骑士和圣武士默念着真理之神歌若肯的名字战死沙场。 而那个时候为拉何尔的军队充当向导,使他们不致在敌方法师所造成的一片黑暗中迷失方向的人,便是大旅行家拿慕鲁。

                      当时正值壮年的拿慕鲁,靠自己对地形的熟悉三番五次地将史朗迪军团长和他的部队从倾覆的命运中拯救出来,而年轻气盛的阿洛尔也由于英勇果敢,给拿慕鲁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天空被战云笼罩之际,两个人开玩笑般地约定,如果战后还活着的话,阿洛尔就放弃自己的骑士生涯,和拿慕鲁一块出去旅行,远离战争的血腥。

                      但是战后阿洛尔成了圣武士,神的召唤令他必须为正义奉献终生,拿慕鲁虽然为他高兴,但也莫名地感到伤感。

                      不出所料,六年后,拿慕鲁得知阿洛尔为了保护教皇力战而死,拿慕鲁不吃惊,对于一个圣武士来说,力战而死通常都是他们不可逃避的人生落幕。

                      现在阿洛尔却回来了,而且比以往更强壮,更坚定!

                      那样的话,万人墓园的墓碑下面埋的是谁?教皇肯赛思为什么要向人们隐瞒阿洛尔未死的真相?这中间难道有什么阴谋吗?

                      “没错。”阿洛尔打断拿慕鲁的思索,“那个统治着拉何尔四方君主的肯赛思,现在已经背叛了我们的神!”

                      黑暗,一望无际的黑暗,比黑夜还冷寂,比鲜血还浓稠,这黑暗不受控地直往人的嘴巴里鼻孔里猛灌,呛得人直想咳嗽。

                      在这铅一样的黑暗里,闪着两点扑不灭的银色灯火。

                      那是肯赛思银色的瞳孔。

                      肯赛思疲惫地坐在靠椅上,呼吸着四周的黑暗,许久,他抬起一只手默默地看。

                      那是一只骨节颀长,虽然干枯无肉但倍显尊严的手。手掌上肌肤平缓,没有一处农民和战士手上形成的那种厚茧。这是当然的,究其一生,肯赛思没有碰过一件农具、一把剑,他只和书籍与礼仪为伍,授予圣武士称号,为国王加冕,宣布神灵的意旨,在世人的头顶和内心挥舞歌若肯的真理之剑。

                      但这只是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这只手的主人已经无法使用任何一个歌若肯神术治疗最微不足道的伤害,也不能使用神术击倒歌若肯最不堪一击的敌人。

                      因为他自己已经成了歌若肯的敌人!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肯赛思发觉自己聆听不到神的声音了,歌若肯弃他而去,让他变成孤独一人。刚开始他以为这是暂时的,可即使是通过秘密赎罪歌若肯也不肯回到他的身边。这时肯赛思知道:自己完了。

                      当时他有两个选择,一是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到世界尽头去追寻歌若肯的宽宥;再有,就是依然占据在拉何尔的高高宝座上,以其它的力量将歌若肯取而代之。

                      他选择了后者。

                      他选择了真理之神歌若肯的死敌,欲望之神谢伊因,现在不止是在拉何尔,在整个飘浮大陆都被称做混乱支配神和邪神的谢伊因。

                      他选择谢伊因,选择混乱,选择欺骗和出卖,他不择手段,为了不让这件事败露,他已经杀了不少人,从十年前就开始杀……他不后悔,如果需要,他还可以杀更多的人。

                      是啊,为什么要后悔?古代黑魔法试验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很快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惩罚他了。肯赛思满意地闭上了眼睛:我有力量。

                      这时,黑暗里响起了一个声音。

                      “大人,情报属实,阿洛尔没有死。”

                      肯赛思缓缓张开了双眼,从他银色的眼眸中透出诡异的光芒,他望着眼前的虚无沉吟片刻后,向黑暗中的声音问道:“你早就知道他没死,是吗?”

                      黑暗中的声音嗫嚅一会,终于承认:“属下知错,我这就去办。”说完,他就像鬼魅一般无声无息地从教皇身边消失了。

                      肯赛思却再也无法合上双眼,疑幻疑真地,他听到被自己出卖的神和人都在耳畔向他大声警告,而冥河之门似乎也正在他面前缓缓开启,通过这道门,他看见了无数死在自己手下的灵魂徘徊在冥河岸边,其中一个身穿金色铠甲的人尤其与众不同,在死人的队伍中间,这个人突然转过头对肯赛思怒目而视,这个从地狱归来的圣武士傲然挺立在生与死的边界,左眼下死白色的伤痕仿佛代表着歌若肯的沉默和审判。一瞬间有一股恐惧紧紧抓住了教皇的心,使他像试图摆脱梦魇一样惊呼了一声。

                      “杀掉他……”肯赛思的身体向前弯曲成一个奇怪的形状,似乎非常痛苦,从他的嘴里低低地挤出几个字,“快把他们杀掉!快……”

                      周围的黑暗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急速地离开,但即使是黑暗如何地减少,没有光,黑暗的壁垒仍将坚不可催。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我帮你。”听完阿洛尔讲述事情的真相后,拿慕鲁立即表态。这种雷厉风行的做法让宾布觉得面前的独眼独腿老头儿可爱了不少。

                      然而还没等阿洛尔回答,拿慕鲁瞟了宾布一眼,立刻又忿忿地说:“但是――我决不和这个人一起行动!”拿慕鲁这种小肚鸡肠的表现又让宾布觉得这个死老头变得可厌了不少。

                      “宾布是――”阿洛尔正想说下去,就被宾布尖利的声音打断了。阿洛尔有时会怀疑宾布的怪腔调是有意装出来的,因为宾布在极少的时候也拥有柔和深沉的嗓音,就像是三天前合力对付尸魔女王时的那样。而一旦宾布用这种怪腔说话,就代表他又在想坏主意了。

                      “喂!老头儿,大男人怎么能小里小气呢?算了算了,大家是好兄弟们嘛。”说着,他把手臂搭在拿慕鲁的肩头,以示亲热。

                      可是拿慕鲁并不领这个好兄弟的情,老冒险家使劲把宾布的胳膊甩脱,用愤怒的眼光瞪着宾布,宾布甚至觉得即使是传说中可以用眼睛杀死对手的石化蜥蜴和鸡蛇怪的目光也不过如此。

                      “喜欢赌吗?”宾布突然问。

                      拿慕鲁喜欢赌的,赌博和喝酒曾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即使到了冥河那一头,拿慕鲁也会很希望能跟三头地狱犬掷掷骰子。

                      “抛硬币吧,我赌反面。”宾布笑着提议,但是他掏空了自己所有的口袋也没能找出一个铜板,于是只好厚着脸皮向阿洛尔借了一个,而阿洛尔的金币都是异位面的稀罕货。

                      “赌什么?”拿慕鲁接过金币后问。

                      “赌我能不能留下来,你赢,我就走。”宾布满脸的微笑让拿慕鲁感觉对方的自信满满来得莫名其妙。

                      “好,我赌正面!”说完,拿慕鲁用拇指摩擦了一下正面的图案,祈望指导冒险者的勇气之神撒克丽尔带给自己好运,随即将手中的硬币向空中高高一抛。

                      秋日的阳光透过木屋的缝隙照射进来,千万颗细小的尘粒在光线中飞舞,金光闪闪的金币静悄悄地在空气中翻滚,一圈又一圈,到达顶点时,它反射出的光芒也最为明亮刺眼,随即它的光芒黯淡了下来,金币开始下落,赌徒的心也开始下落。当金币落到拿慕鲁胸前的高度时,久经赌场的拿慕鲁和目光锐利的阿洛尔都可以看出:照这个旋转速度和下落速度,金币落到地面上时十有八九是拿慕鲁所要的“正”。

                      拿慕鲁得意地瞥了一眼宾布,灼灼的目光已经在向对手宣布“我赢了”。然而这一瞥,拿慕鲁却发现宾布眼睛里似乎闪着悲哀的神色,一种和火焰灰烬完全相同的色彩,他的嘴角仍挂着笑,但那种微笑却是那么勉强,勉强得简直叫别人替他伤心。

                      拿慕鲁突然心头一颤,伸手从中接住了正在下落的金币,嘴里囔囔道:“这次不算,重扔一回!”

                      宾布的脸上现出了暖色,阿洛尔察觉到了这一变化,而拿慕鲁没有再去看宾布的脸,他暗暗打定主意:这回我可不会再手软了。拿慕鲁闭上眼睛,又睁开,将手中的金币重新往空中一抛。

                      与此发生在同时,躺在床上的珍妮芙由于身旁的谈话声苏醒了过来,她虽然恢复了意识,却还是昏昏沉沉的,几乎把先前遇到的噩梦般的景象遗忘得一干二净,也许她就是真的把那些事情当成了一场噩梦。所以当她醒来的时候,她还以为自己身在佣兵工会旁边的家里。对她来说,这个时间应该是到隔壁的佳丽婶婶家帮助她忙活晚饭的时间,叔叔不在家的日子,每到这个时候她都到隔壁去陪孤身一人的佳丽婶婶,这是叔叔吩咐的,珍妮芙也愿意这样做,每次看到佳丽婶婶渴望关怀的表情,她的心里面总是暖洋洋的。

                      于是珍妮芙迷迷糊糊地从床上下来后,就迷迷糊糊地向门口走去,屋子里的另外三个人虽然发现了她的动作,但因为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飞舞的金币上,所以谁也没有阻拦她。

                      金币向上飞,向下落,翻滚着,变幻着,世上有多少喜悦与哀伤,成功与失败,竟全都注入这小小的硬币之中?人们为什么要掷硬币?是人在赌硬币,还是硬币在赌人?还是你恐惧,忧虑,不愿再思考,想把自己的命运和未来,交付给那一无所知的冰冷金属?

                      又是正!拿慕鲁和阿洛尔都看得出来,虽然不知道宾布的眼力如何,但这个率性而为,一任兴之所至的流浪者却实实在在地在忧虑。虽然已经下定决心,拿慕鲁还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望了宾布一眼。只一瞬间,他感觉到宾布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痴狂、忧伤、愤怒和痛苦的集合体,是啊,他为什么要加入自己和阿洛尔的战斗呢?阿洛尔是圣武士,而自己是圣武士的朋友,可宾布是谁?是什么令他不惧与危险和死亡为伍?反面对于宾布来说难道不是代表死亡吗,既然如此,得到正面,为什么要难过?拿慕鲁几乎又忍不住要伸手去抓走那枚硬币。但他没有那么做,如果说在近三十年的冒险生涯中除了智慧和耐心外拿慕鲁还依靠了别的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运气。如果运气决意要他这么做,他就不能违抗,这是你的命运,也是我的命运!

                      在金币即将落地的一瞬,处于半梦游状态的珍妮芙也打开了木屋的门,但她没有看到家乡亚西顿城中熟悉的街道,甚至也没看到伐木场周围茂密浓绿的树,她只看见了一个硕大无比,将整个门口都堵住,而且闻起来臭气熏天的一个洞穴巨人光秃秃的脑袋!

                      洞穴巨人的智力只能说介于石头与木头之间,他刚刚把脑袋伸得那样低,目的是为了研究打开一扇门的正确方法,然而这扇门却自己打开了,不由得让巨人吃了一惊,但他并没有马上就把脸从门口移开,而是稍等了4、5秒钟,等到“吃惊”这个信号从神经末梢慢腾腾地传至大脑――如果他真的有大脑的话――才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吼叫一声,身体后撤,他那坚如磐石的脑袋在后撤的过程中不小心触到了门梁,使得整个木屋为之一震。

                      金币在这同时接触地面,由于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它没有牢牢贴在地板上,而是竖起来开始在地上旋转。虽然已经察觉外面来了一个巨人,但拿慕鲁和宾布的目光仍紧紧盯着旋转如飞的金币,而阿洛尔已经抽出了鞘中的剑。

                      至于与巨人面对面的珍妮芙,当然也吃惊不小,或者说吃了一个很大的惊,使她的身体非常彻底地,以无比优雅的方式向后倒去,再次昏倒在地,看来非是一时半会可以转醒的了。

                      阿洛尔把剑竖在胸前向歌若肯祷告了一句,立即疾步挡到昏厥的女士面前,并且使用[神圣领域]神术将巨人向后逼退了一步。

                      被真理之神的神术击退,巨人迷惑了一阵,当他的大脑将面前发生的事情分析完毕后,他的身体得到一个命令――愤怒。于是他仰天大叫,那巨响席卷了丛林和山脉,让人的耳膜震得生疼。

                      洞穴巨人还不满意,他重重地跺了地面一脚,这一脚可以踩死三头大象,五头狮子,并且造成了周围规模不小的地震。阿洛尔严阵以待,没有后退半步,他再次使用[神圣领域]迫使巨人后退。

                      小屋内聚精会神的拿慕鲁和宾布正低着头,眼珠随着地板上的金币滴溜溜地乱滚,不料巨人那一脚的撼动将金币震上了天,两个赌徒的眼睛也随着金币从地下转移到了空中。

                      巨人又跺了一脚,年久失修的伐木场小屋开始落下层层尘土和木屑,但是拿慕鲁跟宾布丝毫不为所动,仍死死盯住空中闪烁的一点金黄。

                      “轰――”木屋的一半被巨人用拳头砸烂,珍妮芙由于幸运地得到了阿洛尔的保护,毫发未伤――神圣领域法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于任何不洁生物的伤害。拿慕鲁和宾布就没那么走运了,掉落的木板将两个人砸在底下,虽然没受什么伤,但后背也是火辣辣地疼,即使如此,趴在废墟里的两个人眼睛仍睁得像玻璃球那么圆。

                      终于,盼望已久的金币从空中落下来,阳光中朝上的一面分明写着“欢迎来到自由之都。――诺瓦・特拉斯”。

                      拿慕鲁呵呵笑了几声,望着喜笑逐开的宾布眨眨眼睛:“你赢了!”

                      恢复了精神的宾布立刻回应:“那还等什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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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首战

                        ――

                        在许多不同的文明中,巨人都被描述为一种先于人类存在的物种,他们力大无比,相貌英伟,浑身上下散发着神秘的远古魅力。

                        但巨人绝不是人类的祖先,至少宾布不愿承认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洞穴巨人是自己的祖先。

                        洞穴巨人是一种低等的巨人,也是最常见的巨人,他们面目丑陋,行动迟缓,大青石一样的皮肤永远散发着令人掩鼻的恶臭。把他们归于邪恶生物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因为巨人少得可怜的脑浆根本就不足以分辩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洞穴巨人唯一的生存目的就是吃,不停地吃,不停地寻找猎物,不停地咀嚼。

                        这个巨人有七个珍妮芙那么高,六个阿洛尔高,他只要咧开大嘴,就可以吞下一架马车。

                        现在他咧开嘴了。

                        他不是笑,他只是想吃饭。

                        吃人。

                        巨人抬起门板大小的巴掌,傻呵呵地笑笑,突然狭着劲风向地面上的阿洛尔猛拍过去,早有准备的阿洛尔则向上挺起长剑,准备将巨人的手掌戳个窟窿。

                        但是巨人的皮肤实在太硬了!阿洛尔的剑只能在巨人的手掌上留下一道白印儿,没能伤害巨人半分,只是勉强让巨人无法伤及自己的身体而已。巨人也没能从这次较量中捞到便宜,但他却不死心,也不改变进攻方式,依然对着阿洛尔又是一拍。

                        好大的力气!由于自上而下倾泻而来的山一样的巨力,阿洛尔的双足竟陷入了泥土之中,而巨人又接着往下砸,那样子活像是在钉一根木桩。

                        阿洛尔咬了咬牙,请求歌若肯赐与自己力量,手中的长剑上,分明开始附着了金色的神圣光辉。

                        巨人又一掌砸来,阿洛尔迎着他大吼一声,手中的长剑递了上去,这次尖锐的圣十字剑发挥了作用,如果凝聚了神圣的意志,圣十字剑就会由一件凡铁化为神兵利器。

                        利刃撕扯开皮肉,击碎骨头,彻底打败了巨人的攻势,暗红色的血液如喷泉般从巨人的手掌中喷射出来,溅在圣武士盔上。

                        巨人负痛后退,他恼羞成怒,蠢笨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突然抓住身旁的一棵山毛榉树,单手将这棵树连根拔起,当成是棍棒向阿洛尔挥去。

                        圣十字剑迎着树干斜斜砍去,将大树从顶端斩断,但断了一截的大树尖端反而成了更为致命的武器,阿洛尔只好后退了半步,避开了巨人又一次凌厉的攻势。

                        拿慕鲁和宾布从木屋的残骸里爬了出来。

                        “谁先上?这回不用掷硬币了吧?”宾布一边抖落身上的尘土一边同拿慕鲁开玩笑。

                        “当然是我,”拿慕鲁回答,许久不曾经历的战斗令他的脸上因兴奋而泛出酒醉一样的红晕,“这把老骨头多年不用,不知还成不成。”

                        拿慕鲁把两根手指塞进嘴里打了一声长长的呼哨,天边立刻飞来了一只铁黑色的雄鹰。这头鹰身姿矫健,双翅有力,通身透着王者的气派,而且身形比自然界最大的鹰还要大上一倍。

                        “铁苍鹰托盖尔!”宾布吃惊地叫道,同时用赞叹的眼光望了望拿慕鲁,虽然他知道探险家拿慕鲁并非徒有虚名,但是在飘浮大陆上能够召唤五大氏族圣兽的人还是屈指可数。

                        拿慕鲁向铁苍鹰打了一个手势,托盖尔立刻箭一样向巨人头顶冲去,一声骇人的吼叫声后,铁苍鹰已经将巨人那拳头大小的眼珠啄了一颗出来。

                        “让你也尝一尝一只眼睛的滋味!”拿慕鲁对巨人大声嘲笑,同时遗憾地摸了摸自己没有知觉的右眼:为了收服托盖尔,在罗那夫山顶他自己也吃够了苦头。

                        失去了左眼的巨人疼痛难忍,他紧闭了两只眼睛,发狂地将手中的树干挥舞开来,舞得虎虎生风,攻势虽不成章法,却更加凶猛。面对这样的对手,阿洛尔明白最好的办法就是等,等待巨人力气用完,那时就可以上前去补上一剑。真理之神虽然要求圣武士在对敌时光明正大,但并不代表连最基本的战术也不可以使用。

                        阿洛尔把剑举在胸前,向后一步步倒退,尽量不让铠甲相互撞击,这样一来失去了视物能力的巨人就无法通过声音判断出他的正确位置了。

                        一排排树木被巨人击倒,呈辐射状地倒在地上,巨人身体四周扬起了漫天尘土,轰隆隆的地裂声像是云端的炸雷,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景象,宾布不由得也呆了一呆,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随后他注意到拿慕鲁和阿洛尔似乎已经对面前的景象司空见惯,脸上毫无惊奇之色,于是自己也赶忙改换了常态。

                        巨人突然停止了独自一人的战斗,他站在原地愣了半晌,竟然开始摸索着转身逃走了。一开始的步伐不快,后来简直是狂奔起来,挡在他面前的树木可遭了殃,数不清的山毛榉和榆树被踢得飞上半空,更多的下场是被撞得四分五裂,要是伐木场的工人看见这么好的木材被这样糟蹋,不知会有多伤心。

                        “不好!”阿洛尔叫道,“附近有一个村庄!”

                        确实如此,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无论对于何种规模的村庄都是一个灭顶之灾,而想追上跃足狂奔的巨人只凭两条腿又完全没可能。

                        “怎么办?”阿洛尔焦急地问自己,拿慕鲁也在一旁皱起了眉头。

                        然而在这紧要关头,宾布却不知去了哪里,过了好一会儿,宾布才气喘吁吁地从木屋废墟那边跑过来,手里拿着从废墟底下翻出来的弓箭,将它递给阿洛尔。

                        “拿着,我早就知道这个会有用!”

                        阿洛尔点了点头,收起长剑接过了杉木弓,但这时巨人已经跑远,而且巨人坚硬的皮肤完全足以抵挡从这个距离射出去的铁头箭。

                        “铁苍鹰,拿慕鲁!”阿洛尔喊道,拿慕鲁立即领会了圣武士的意图,他一挥手,铁苍鹰展开庞大的双翼从拿慕鲁身边盘旋到了阿洛尔头顶。

                        阿洛尔举起左臂,抓住铁苍鹰钢钩一样的爪,右手持弓,嘴里咬住一根箭的箭羽。拿慕鲁一声呼哨,高山氏族的神兽铁苍鹰托盖尔拍着强大的翅膀将阿洛尔的身体提离地面,然后急速向巨人逃走的方向追去,速度并没有因为载了一个人而有所减慢。

                        拿慕鲁在地面上仰起头提醒阿洛尔:“瞄准巨人的耳孔!两只耳朵的连线中央就是巨人的致命点,和大象一模一样!”

                        阿洛尔点点头,随后他耳边只能听见呼啸的风声,不一会儿,巨人那庞大的脊背已经在阿洛尔的鸟瞰之下,他命令铁苍鹰降低高度,托盖尔很好地完成了圣武士的要求。

                        巨人满眼是血,呲着尖牙,脸上的肌肉拧成古怪的形状,两只手不停地拨开身前的树木,碎木桩满天飞舞,有几次险些打在阿洛尔的身上。铁苍鹰保持着和巨人相同的行进速度,慢慢地迂回到巨人的身侧,阿洛尔可以清楚地看到巨人那肮脏的耳朵深洞。

                        把弓弦伸到嘴里,借助舌头将箭羽搭稳,阿洛尔侧着头用牙齿咬住箭尾,一只手打开了弓,经过很短时间的瞄准,阿洛尔松开牙关,让利箭朝它的目标呼啸而去。

                        “我不需要瞄准,埃弗拉,‘鹰眼’,我的兄弟,瞄准的是你,对吗?”

                        耳孔连线的中央,就是巨人的脑。

                        巨人的脑虽然没能给巨人带来智慧,却可以给巨人带来死亡。

                        “噗”,一声轻微的响声过后,大地沉寂了一会,随后一阵更大的响声在地面上传播开来,巨人那硕大无朋的身体斜斜倒在了森林里,又将许多树木拦腰折断,甚至压成粉屑。

                        结束了。

                        铁苍鹰带着圣武士在巨人尸体上空打了个旋,巡视一番后,高山圣兽带着胜利者的骄傲鸣叫几声,展翅返航。

                        阿洛尔回到地面上时,正赶上拿慕鲁和宾布又在争吵,拿慕鲁嘲笑宾布在整件事情中什么都没做,而宾布则不停强调“弓箭是我的呀!”

                        “已经收拾掉了。”阿洛尔中止了他们的争吵,并且以询问的口吻对拿慕鲁说,“很明显这个巨人不是恰巧路过,不然我们不会在他来到之前听不到一点声音,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这个巨人是我们的对手从浑沌领域召唤来的,”拿慕鲁表示,“虽然洞穴巨人不是十分强大的生物,但是能打开足以让巨人的身体通过的领域门,肯定不是寻常的召唤师,至少在我认识的人中,可以做到这点不多。”

                        拿慕鲁这样说,就意味着这个人在今天之前根本就未被世人所知,否则拿慕鲁一定可以说出他的名字。隔了一会儿,拿慕鲁又接着说道:“对手可能还是个黑魔法师,看来今后有的忙了。”

                        “黑魔法师……”宾布扬起一条眉毛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这么快……”

                        树林深处突然传来了念诵咒语的声音。

                        “负满人世间所有伤痛的肉体,舍弃一切的孤高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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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故人

                          ――

                          “负满人世间所有伤痛的肉体,舍弃一切的孤高战士,以同样的愤怒之心,请求你降临到这个混乱之所,将愚蠢的生物送归尘土!”

                          突然间太阳的光芒黯淡了下去,随即又爆发般地亮了一下,刺得人眼睛生疼,似乎有什么力量干扰了这个世界的运转。耳朵里听到轻微的爆裂声,树林中似乎有某种物体蠢蠢欲动,铁苍鹰长鸣一声,尖锐的叫声划破焦灼欲裂的空气,使得周围的气氛更加肃杀。

                          拿慕鲁和阿洛尔交换了一下眼色,互相提醒对方小心,阿洛尔早已警惕地握紧长剑,或者说他从未放松过警惕,拿慕鲁则眯起仅存的左眼,仔细观察四周的动静,就连歪歪斜斜地站在一旁的宾布,脸上的戏谑表情也褪去了不少,代之以临战的紧迫感――所有人都明白这将是一场恶战。

                          狂战士,愤怒的使者,疯狂的代表,毁灭的同义词!在法缔尔大陆上是不存在狂战士的,传说他们来自一个叫做战争领域的地方,也有人说那里就是地狱的第三层――杀戮之原。在那里,太阳是血的颜色,天空灰蒙蒙的,大地寸草不生,遍地是残缺的躯体和碎裂的武器。这些生前双手沾满鲜血的战士不停地互相砍杀,直至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倒在大地上,在黄昏之后还会有从天空飞下来的秃鹫和乌鸦啄食他们的眼球和内脏,令他们痛苦不堪。第二天黎明,他们又重新复活,再次开始一天的杀戮。

                          现在宾布头顶上的太阳,已经是血红色的。

                          天空,也是灰的。

                          虽然不知道黑魔法师在哪里,狂战士在哪里,但他明显已经来了,狂战士的出现已经影响到了周围的一切,即使是一块石头,一棵树,也逐渐显出与平常不同的样貌,因三层地狱生物的到来而感到不安。

                          大地突然裂开了口子!

                          一只手,一只伤痕累累的土灰色的手从地底伸了出来。

                          手上有一把剑,一把锈迹斑斑的剑,这斑斑锈迹,难道就是狂战士们用鲜血浇铸的烙印,痛苦和愤怒的证明?

                          战场上,还躺着黑鹰佣兵团的二十具尸体,死人的血已冰冷,但是与他们相比,狂战士的模样更接近死亡!

                          狂战士站在三个人面前,双手握住那把宽大的铁剑,衣衫褴褛,皮甲已经破得不成样子,头发根根向后竖起,好似一头雄狮,而那两颗深嵌入眼眶的眼珠却像是一匹狼,被猎人追赶得走投无路,业已不再恐惧,不再犹豫,只剩下愤怒和憎恨的狼!

                          如果把愤怒和憎恨掺在一起,那一定是大地的颜色。

                          “你们退后,只要帮我注意背后的敌人就行了。”阿洛尔说,并且向那传说中所向无敌的狂战士走近了一步。

                          “你不属于这里,你的出现是对秩序的侮辱。”阿洛尔说到,尽管圣武士不愿意看到疯狂和愤怒也可以造就出无与伦比的战士,他还是举起剑向狂战士致以敬意,阿洛尔尊敬所有与他面对面作战的对手。

                          狂战士却什么也听不到,他的嘴里发出野兽一样的低声嘶吼,猛地跨前一步,手中的重剑朝阿洛尔劈头砍去。

                          呼――

                          圣十字剑迎了上去。

                          秩序与混乱,执着与疯狂,谁更强?

                          混乱难道不是秩序的碰撞交击?疯狂难道不是执着的同胞兄弟?

                          一样强!

                          双剑相交之处迸出火花,照亮了阿洛尔和狂战士的脸,面对在臂力上同自己势均力敌的对手,狂战士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一下,很快地,狂战士又将自己的身体不顾一切地往前推,压迫阿洛尔的剑,试图将阿洛尔推倒。

                          阿洛尔尽力抵抗,然而对面的力量却像潮水一样向自己涌过来,看来狂战士的力量确实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即使是凝聚七人之力的阿洛尔还是被一步步推开,双脚开始在泥土上滑动,在地上拖出了两道垄沟。

                          阿洛尔知道,当自己力尽之时,就是他被狂战士的铁剑劈为两段之时。

                          “歌若肯,天庭的执法者,给你的战士以力量!”

                          阿洛尔请求真理之神的护佑,局势顿时发生了变化,在狂战士身上裂开了大大小小的十字形伤口,每一个伤口都在向外喷火,让狂战士变成了一座爆发的火山。这次愤怒的狂战士体会到了神的愤怒,这就是真理之神的神术[火十字 ]。

                          焦烂的皮肤从狂战士的身体上剥落下来,阿洛尔感觉手上的压力减轻了,但狂战士的眼神依然充满愤怒,让阿洛尔不敢掉以轻心。尽管身上燃着熊熊烈火,狂战士屹立不倒,手中的铁剑向后撤去,离开了阿洛尔的十字剑,但刚一离开,立即又向下砍了回去。

                          千钧之力!

                          阿洛尔挺剑上格,双剑再次交击,由于狂战士的剑太过残破,这次的结果是狂战士的剑从距离剑尖三分之一处折断,断裂的剑头余势未消,将阿洛尔胸前的圣武士铠击出一个不浅的坑,而失去了平衡的狂战士则握着断剑扑到在地,地面上扬起了大片的尘土。

                          “拿慕鲁,你和宾布去收拾召唤师,他应该就在附近的林子里!”圣武士喊道。狂战士很快就会爬起来,对付一个不知疲倦,不知恐惧的战士,除非你自己也不知疲倦,不知恐惧,否则根本就没有胜算。

                          “没问题!”拿慕鲁回答,这时他却突然发现刚刚还在身边和自己斗嘴的宾布又不见了。

                          宾布在树林里奔跑。

                          一棵棵树向视线后面飞去,耳朵里尽是风声和鞋子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响声。

                          笑容逐渐从宾布的脸上隐去,犹如一面因投入小石子而荡起波纹的湖水又渐渐地复归平静,宾布的笑意逐渐减弱,消褪,最后竟至完全消失,和在人前嘻嘻哈哈的宾布判若两人。

                          宾布停住了脚步。

                          面前的路笼罩在一片黑暗中,三面都是黑暗,只有身后有一线光,黑暗代表着神秘,代表着危险,在黑暗面前,有几个人能勇往直前?

                          “你还是老样子,宾布。”

                          树林深处有一个年轻的声音说道。

                          宾布不答话,但是把身子向后挪了一步。

                          “独自一人的时候,你就会变得沉默不语。”

                          “人们说孤身一人的宾布最强大,是吗?”

                          宾布问:“切列维?”

                          “是我。”密林中的声音回答,“两年没有见面,去了哪里?”

                          “世界的某个角落。”在切列维面前宾布又逐渐恢复了眼神中的嘲弄与玩世不恭,他耸耸肩,以半开玩笑的口气回答对方。

                          切列维并没有发怒,他继续问:“你不打算报仇?”

                          “抱什么仇?”

                          “两年前你败给了刚刚加入组织的巴马丁人朗修・博罗沙,你难道可以忍受耻辱吗?”

                          宾布的两片嘴唇动了一下:“可以。”

                          树林里一时间沉默无语,远远传来阿洛尔和狂战士拼杀的声音,铁苍鹰挥动翅膀助阵的鸣叫声也清晰可辨。

                          宾布说:“召唤狂战士的人是哈德克吧,你现在和他搭档?”

                          “是,现在和他。”

                          “既然教皇出动了王牌杀手团[冥河],又何必让黑鹰的几个草包来送死?”

                          “黑鹰的委托不是教皇下的,是哈德克,哈德克希望能够在这里得到施法的材料,比如说:尸体。”

                          “尸爆术!”宾布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峻,“他想炸死我们!”

                          “对。”密林中的声音显得有些无奈,“是不是有些大材小用?召唤狂战士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和转移注意,再过一会麻烦的尸爆术就可以完成,二十具尸体,足够送圣武士和拿慕鲁上路。”

                          “怎么样,连那个以前时常被你戏弄的哈德克也到了这样的程度,两年前一败,你一蹶不振,甚至不再用剑,现在是不是感觉有些伤感呢,宾布?”

                          宾布不说话,眼睛里没有一丝变化,似乎对切列维的话完全麻木。

                          切列维说:“和我做个交易。”

                          “我帮你阻止哈德克,而你……去杀了阿洛尔!”

                          “为什么?”

                          “因为……即使你败给了朗修,我也始终认为[冥河]的第一杀手是你!”

                          宾布的拳头开始握紧。

                          “听着,这是一个机会,去杀了阿洛尔,再打败朗修夺回第一杀手的称号,然后――”

                          “然后什么?”

                          “……你知道的,世界是我们的。”

                          宾布松开了拳头,他冲切列维笑笑:

                          “我没有剑。”

                          “我的剑丢了。”

                          切列维沉默片刻,说:“看你的背后。”

                          宾布随随便便地转过头,如果是在两年前,这时的宾布会右脚移后一步,侧着身子回头,使得自己随时可以应付来自背后的攻击,然而现在他把背后的空档完全暴露在切列维面前,黑暗中的切列维不禁皱起了眉头。

                          背后不远处插着一把剑。

                          宾布的剑。

                          不长不短,不宽不窄,不怎么惹人注目的剑。

                          这柄剑并不是出自哪个赫赫有名的矮人工匠之手,也并没有经由英雄豪杰的历代传承,它只是一柄普普通通的剑,也许只是诞生在一间简陋打铁铺的铁砧上,由一个蹩脚的铁匠打造出来,曾经和其它一样普普通通的乡村铁器随意摆放在一块儿。

                          然而它却不同。

                          剑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拿剑的手,持剑的人!

                          “我花了一年时间找回来的,可惜没能原物奉还,以前套在剑柄上的巨人戒指不知失落在哪里了。”切列维略带歉意地说,随即他命令道:“拿你的剑!”

                          宾布弯腰拾起脚边的一片落叶,放在手里瞧了又瞧,再丢下,看着它打着转落回脚边。

                          切列维似乎理解了宾布的用意,他说:“你还是喜欢猜谜,宾布,你想告诉我:昔日的理想,现在只和枯叶一样被你丢在脚边,是吗?”

                          宾布不置可否,他问:“恨我吗?”

                          “是!我一直把你当成可敬佩的大哥,可是你却在即将成功的时候全无理由地放弃……你不会不知道,[冥河]表面上虽然只是秘密杀手集团,可是它的实力已足以同一个国家抗衡,等到资金和人力积攒足够的时候,我们最终将得到整个世界!”

                          “为什么放弃,为什么?”

                          宾布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望着树林之上的天空:“我累了……”然后他的目光又转回切列维身上,“如果我不按你说的办,你就让哈德克引爆尸体?”

                          “是。”

                          宾布突然一扬手,脚下的一堆枯叶被风卷起,吹散,飞向身侧的树丛。

                          树丛里有另一个声音惊呼一声,同时宾布面前的黑暗消散开来,身穿黑色短披风的切列维在面前显现。

                          这声音来自哈德克,准备使用黑魔法的哈德克一直站在宾布和切列维的旁边,宾布用枯叶干扰了他的施法,让他也暴露在自己的视线之下。

                          切列维有些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哈德克就在身边?”

                          宾布笑了笑:“你对阻止哈德克施展尸爆术那么有信心,我的剑又突然在背后出现,而你一直隐身于不自然的黑暗中,以上三点,让我知道了哈德克的位置。”

                          切列维点点头:“但是我们的优势并没有改变……”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因为他注意到站在一边的哈德克脸上变了颜色。

                          哈德克两只眼球骇人地突出,他用颤抖的手臂指向宾布,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呜……你……”随即他的嘴角和鼻孔里淌出黑色的血,身体僵直扑倒在地上。

                          切列维俊美的脸庞充溢了惊讶之色。

                          宾布开口道:“奇怪吗?我刚才将一根毒刺别在枯叶上,然后用魔法吹过去,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只是哈德克的运气不好――他的运气总是不好。”

                          切列维看着宾布,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看,终于他笑了起来:“好!绝妙的主意!你现在不用剑而是用魔法……可惜,像你这样的三脚猫魔法还是比不了一把好剑,拔剑和我斗!”

                          宾布暧昧地笑着,转身走近自己的剑,他看着这柄剑,眼神中似乎有一丝哀伤。剑和自己的主人是有感情的,它是手臂的延伸,是力量,是信念,是决不会背叛你的朋友。

                          然而宾布怪怪地笑了一下,抛下自己的朋友头也不回拔腿便逃,奔跑如急速的北风,在法缔尔大陆上只有极少数人能追上他。

                          可是切列维就是极少数人之一。

                          “逃跑?把后背留给你的对手,抛弃战士所有的尊严逃走吗?”切列维身子一低,拔出了地上宾布的剑,迈开大步向宾布追去。

                          宾布不答话,树木的影子飞快地在两个人的身上掠过,踩踏枯叶的声音和光影的交织组成了诡异的图画。

                          切列维跃身挡到了宾布面前。

                          “你简直成了个废人!”切列维有意刺激宾布,希望能从宾布眼睛里看见以往那刀一样锐利的目光,然而他只看见了宾布淡蓝色的,慵懒的眼睛。

                          “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可是我现在觉得你这样子还不如死了好!”切列维忍不住接着喊道。

                          宾布抬起一只手无力地来回摇晃:“我还没死,你看到的,没有了剑,我用魔法……”

                          切列维愤怒地打断宾布的话:“魔法?魔法是懦弱和卑怯的人才用的!魔法战士是战士中的败类!这难道不是以前你对我说过的话吗?”

                          宾布摇头晃脑地反驳:“其实魔法也不错啊,魔法可以攻击到很远的地方,比剑方便多了……”

                          切列维把手中的剑横在胸前,那是宾布的剑,在两年前还被杀手界视为最高价凶器的死亡之剑。

                          “你认为一把剑的攻击范围永远只能在一臂之遥吗?”

                          切列维盯着宾布的眼睛接着说下去。

                          “[剑圣]迪姆丹玛斯在十六年前使用过一种叫做[剑斗气]的战技。”

                          “它不是魔法,但是却可以和魔法一样进行远程攻击,用凌厉的风刃撕裂对手,而且几乎不需要准备时间,如果获得这种力量,魔法只不过是猴戏罢了。”

                          宾布稍微睁大了眼睛:“可是自从迪姆丹玛斯之后没有人掌握剑斗气。”

                          切列维瞧瞧手里的剑,又瞧瞧宾布,淡淡地问:“想看吗?”

                          切列维将手中的剑一抖!

                          一阵劲风吹过,宾布的头发被刮得狂乱地跃动,脑后的发带也随风飞扬起来,发出猎猎的响声,当切列维的剑停住后,狂风依然过了很久才停息。

                          宾布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切列维转身离去。

                          “我给你一个月时间,你必须恢复到从前的水准。在这之后,无论是继续和圣武士一起作战,还是回到[冥河]完成我们的理想,都由你决定。总之,你一定要取回以前失去的东西,首先,取回你心中的剑,然后到我这里取回你手里的剑。”

                          “一个月过后,我就杀死阿洛尔,一个歌若肯的圣武士在我眼里算不了什么。凭剑斗气,我可以轻易解决掉所有的敌人。”

                          “等你回来。”

                          树林里只剩下宾布一个人,他孤零零地站着,从脸上渗下了条条汗水汇成的河道,他四肢僵硬,久久不肯活动,片片枯叶从空中飘落下来。终于,宾布身后发出了清脆的断裂声。

                          身后的十几棵树拦腰齐齐断为两截,轰然倒下,断口处光滑如洗。

                          #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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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两条路

                            ――

                            狂战士第六次从地上爬了起来。

                            如果他的智能没有被愤怒吞噬,狂战士是否是最强的生物?

                            “呼……呼……”

                            狂战士低吼着,他身上的肌肉已经被神圣之火烧尽,焦黑的全身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燃烧的了,有的地方露出了森森白骨。可是他还活着,或者说他早已死了,总之狂战士绝不会先于自己的敌人倒下。

                            召唤法术涉及到[绝对魔法]中相对于[时间魔法]的[空间魔法],理论上讲生物召唤与许愿魔法有相似之处,由契约女神亚玛在两个领域生物――召唤者与被召唤者之间建立契约,由召唤者的精神力维持领域门的开启状态。

                            如果被召唤生物还未回到原来的领域之前召唤者就被杀死,那么该生物的下场通常是立即死亡。

                            狂战士例外。

                            召唤狂战士需要愤怒之心,为了可以随时随地燃起怒火,瘦弱的黑魔法师哈德克经常去招惹市井无赖,让他们将自己饱揍一顿,好以此来积攒自己的愤怒。每天早晨对着镜子咬牙切齿是哈德克必修的课程,他迫使自己仇恨周围的所有人,艳羡达官贵人的显赫,忌妒寻常百姓的安适,然后再转化为愤怒返给自己,将自己弄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才勉强可以召唤狂战士。

                            可人类的愤怒毕竟是有限的。

                            或者说,以人类的愤怒作为驱动,反而压抑了狂战士的能力。

                            现在召唤者死掉,狂战士将按照自己的本能去攻击。

                            以其自身的愤怒去攻击!

                            阿洛尔再次挥剑,由于长时间的搏斗他已经开始大口喘气。

                            “小心!”拿慕鲁提醒阿洛尔注意,因为他看出狂战士的下一剑势必使出开山之力。

                            铁苍鹰在拿慕鲁的指挥下向狂战士扑去,在这之前狂战士的两颗眼珠已经全被托盖尔啄了出来,但这对狂战士似乎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狂战士不使用视觉和听觉来作战,他全身笼罩着的愤怒气息就如同他的触角。

                            铁苍鹰盘旋到狂战士背后,打算用坚利的喙啄击狂战士的后脑。

                            狂战士突然转身。

                            手里的断剑向上猛地一挥,将铁苍鹰劈为两半!

                            铁苍鹰哀叫了一声,铁黑色的羽毛从两翅散落,如同影子融化于光明中一样逐渐消失在空气当中。

                            “该死!”拿慕鲁骂道,试图再次召唤托盖尔,但圣武士阻止了他。

                            “没用的,现在召唤出来的铁苍鹰只会比刚才更弱。”

                            拿慕鲁不甘心地放低了手,他当然明白这些:高山氏族的圣兽铁苍鹰托盖尔同其他四圣兽一样是灵,是遵循精神法则凝聚而成的奇异生命形态。动物没有灵魂,动物死后,它们的意识凝聚为一个统一的精神体,很多部落至今仍把这些精神体作为图腾来崇拜。其中最为出名的五圣兽除了铁苍鹰托盖尔外,还有闪电蛇莫那尼,世界熊哈冬,冰狼乔因和剑脊虎班。五圣兽不会死,但它们每被消灭一次都需要重新接纳动物灵补充力量。刚刚被消灭就重新召唤出来的托盖尔大概只会有鸽子那么大。

                            “喝!”

                            圣武士承受了重重一击,一连倒退了好几步,拿慕鲁跑过去打算扶稳圣武士,但是圣武士的体重加上盔甲总共有二三百斤,这样大的惯性让两个人一起跌坐在地上。

                            狂战士佝偻着身子向他们一步步走近。

                            阿洛尔用剑支撑着身体跪坐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步步逼近的狂战士。拿慕鲁低声向圣武士建议:“只能逃走了,对方不是人间生物,这样做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圣武士摇摇头示意拿慕鲁不要继续说下去。

                            “拿慕鲁,狂战士需要食物来维持生命吗?”

                            “……不需要。”

                            “他们的生存目的?”

                            “杀戮,破坏,毁灭。”

                            圣武士把目光投向拿慕鲁的脸:“我们不打倒他,他就会去寻找其他人,附近的村庄就有可能遭殃……”

                            “可我们无能为力!”

                            “不!”圣武士挣扎着站起身,铠甲相互撞击发出沉重的钢铁声。

                            “还有一个办法……”

                            宾布急匆匆地从树林里跑出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地面上那条深深的裂痕。

                            裂痕足有20尺宽,长不见头尾,人类根本无法从上面跃过,往裂痕中间看去,甚至可以看见流动着的闪热的岩浆,那滚沸的熔岩似乎标示这条裂痕通往地狱。

                            “刚才的巨响就是它吧……”

                            当时正在断树旁边呆立的宾布突然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他以为是尸爆术的结果,来不及多想就跑了回来,但如他所见,黑鹰佣兵团的二十具尸体还完整无缺地躺在地面上,然而不仅仅是狂战士,连拿慕鲁和阿洛尔也不见了踪迹。

                            宾布望了望脚底那条已经成为深涧的裂痕,咽了口唾沫。

                            是谁干的呢?狂战士虽然强大但还不足以造成如此恐怖的破坏。拿慕鲁的特长在于召唤圣兽,但即使他可以召唤五圣兽中力量最大的世界熊哈冬,也不可能把大地一分为二。

                            是阿洛尔?

                            如果是圣武士的话,宾布真的会很吃惊,这种属于歌若肯的力量竟然如此恐怖。真理之神被人类视作天庭的执法者,被矮人视作天庭的铸造官,人类和矮人的牧师对于歌若肯的武器究竟是巨剑还是铁锤而争论不休,比较讨好两方的说法是歌若肯是灵魂的铸造者,虽然手持长剑但同时也将灵魂之锤作为惩罚敌人的武器,不过持这种说法的投机家还是不敢到歌若肯的狂热信徒中间去兜售他们的先进理论,他们知道自己的下场很可能是被人类用长剑砍死或是被矮人用铁锤砸死,不走运的话还可能同时被长剑和铁锤弄死。

                            宾布现在却找到了证据,足以证明歌若肯的真正武器是制裁之剑――大地上的裂痕明显不是用锤子砸出来的。

                            然而圣武士和拿慕鲁呢?难道歌若肯降下自己愤怒的时候忘记了手下留情,把自己的信徒也一块收拾掉了?或者他为了嘉奖阿洛尔直接把他们召往云端天国,让他们像吟游诗人阿里阿米巴的蹩脚童话里说的那样永远永远傻乎乎地快乐去了?奇怪!那样的话怎么独独把我落下了呢?

                            宾布又看了看脚下的深渊。

                            “不会全都跳到里面去了吧?”

                            伐木场的木屋旁突然有个人影闪了一下。

                            “谁?”宾布闪电般跳过去,拦在那个人前面。

                            “呀――!”尖锐的女声反而将宾布吓了一跳,宾布发现站在对面的是那个笨手笨脚的女佣兵,看来她的苏醒比预期的要早得多。

                            “阿洛尔到哪里去了?”宾布劈头便问。

                            “我……我不知道,不是我干的,真的!”珍妮芙哆哆嗦嗦地回答。

                            宾布揉揉脑门,接着问下去:“是的,是的,我相信不是你干的,我问你圣武士到哪里去了。”

                            珍妮芙本打算编个谎话应付过去,但她呆呆地想了5、6分钟也没有谎话出笼,加上一脸严肃的宾布又不耐烦地催促她,她只好照实说了。

                            “我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这条深沟,他们在沟对岸过不来,说真的,我吓坏了,看到大地裂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口子,我以为世界末日到了……”

                            “捡些主要的说,然后呢?”

                            “……然后他们就走了。”

                            “走了?”

                            “是的……他们让我把这个交给你。”珍妮芙把手伸进衣袋,那只有些不听使唤的左手用了很长时间才摸索出一个金币,她用拇指跟食指夹住金币放在宾布张开的手掌中,而指尖刚一接触宾布的皮肤,就立刻缩回去,像是在躲避一条剧毒的响尾蛇。

                            宾布把金币拿到眼前,发现这枚金币正是自己和拿慕鲁打赌时用的那一枚,不禁皱起了眉头。

                            “谁把金币交到你手里的?圣武士还是一个老年人?”

                            “是穿着金色盔甲的那个……他隔着深沟扔过来的……”

                            “他对你说了什么?”

                            “他说……”珍妮芙命令自己笑出来,即使是傻傻地笑出来也好,这样可以使得她在说谎的时候显得自然一些,“他说你的工作结束了,这枚金币是给你的报酬……他说你可以离开了。”

                            “真――的?”宾布跨前一步,用检视的目光扫向珍妮芙的双眼,珍妮芙害怕地向后躲闪,直到后背靠在一棵树上。

                            宾布冷笑着不说话,始终用眼睛盯着她。

                            珍妮芙终于忍受不住坦白了出来:“不要再过来了!对,我说了谎!圣武士让我把金币交给你,告诉你‘把这位小姐安全护送走,你的任务就完成了’,我一个字也没有改动,真的!”

                            宾布阴沉着脸思考了半天,转过头望着不可逾越的深涧和深涧那一头茂密的树林。

                            “你认为我胜任不了路途中的危险吗?”

                            “还是,你始终认为我是局外人?”

                            “我被该诅咒的家伙们抛弃了……”

                            宾布自言自语,沉默一会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宾布抬起头问珍妮芙:“既然阿洛尔这么说,你为什么还躲着我?”

                            没等珍妮芙回答,宾布自己就总结了出答案。

                            “我明白了,你觉得我不可靠,打算自己一个人逃跑是不是?”

                            珍妮芙只好点头默认。

                            “哼!我生平最恨别人瞧不起我,”宾布气哼哼地抓过珍妮芙的一只胳膊,“走!那个狡猾的圣武士把你这个累赘交给我,自己和拿慕鲁去拯救世界,让我来充当跑龙套的小角色……哼,等着瞧,我一定会去找他算帐!”

                            发过一通脾气后,宾布抬起一条眉毛对珍妮芙说:“好吧好吧,迷路的小女孩,现在告诉我,你的家住在哪儿?”

                            珍妮芙有气无力地回答:“亚西顿城。”一想到接下来要和面前的坏蛋一块上路,珍妮芙就觉得自己前途未卜。

                            “亚西顿?”宾布呆了一呆,似乎思绪正飘向远方。

                            “是啊,有很久没回去了……”

                            #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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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魔变

                              ――

                              “什么是自由?”

                              “不受任何奴役和审判,只听从心底的召唤而生存,那就是自由!”

                              “照你这样说,原来想要自由地生活也是很难……”

                              “我一定会得到!”

                              “那种力量……”

                              “宾布,宾布!”

                              宾布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睁开了睡意沉沉的眼睛,一旁坐着的珍妮芙正在呼唤他的名字。

                              “我们该下车了,再往前去就到伯日丁了。”

                              那天宾布带着珍妮芙走出树林后,就迎面遇上了一辆马车。马车的主人打算去圣城伯日丁朝圣,由于顺路,宾布请求主人载自己一程。就这样,两天后他和珍妮芙就来到了一个名叫“卡福”的村子附近,再翻过一座小山就可以到达珍妮芙的故乡亚西顿城。

                              一路上珍妮芙逐渐不再害怕宾布了,原因首先是宾布的脸上没有圣武士那样可怕的刀疤,再者宾布总是有意无意地讲一些有趣的故事给大家听,他讲了雪国维尔罗尼亚的男爵如何因为自己长不出胡须就勒令全城男子剃光胡子,还有那场由于使用了一个侏儒发明的小小点烟机而造成的斯坦提尔大爆炸是怎样将十二个魔法师和三十个宫廷卫士炸上了天,连赶车的老把式也时常被逗得笑疼肚子,马车的主人――一个和蔼可亲的年老贵族对装在宾布脑袋里的趣闻赞赏有加,等到他们离开的时候,老贵族还特意与宾布告别:“再见,年轻人!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听到这么有趣的故事,祝你们好运!”

                              看到马车远去,宾布发现珍妮芙好像一点儿也不怕自己了,反而感觉很不满意。

                              宾布回过头去认真地问:“喂,你怎么不怕我了?”

                              “你笑的时候一点也不吓人。”珍妮芙这样说。

                              宾布只能承认珍妮芙没有说错。

                              宾布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护送珍妮芙回家,现在想起来可能只是因为圣武士的一句话,骑士们有“荣誉即吾命”的说法,相对的宾布也有“诺言即吾命”的准则,既然他决定帮助圣武士,那就一定会帮到底。

                              “许诺给别人的我一定会办到……”宾布心里默默想着,然而一个想法忽然闯入他的心房:“许诺给自己的呢?”

                              宾布突然觉得有些伤感,他望着蓝天上悠然飘动的白云,叹了一口气。

                              无忧无虑的珍妮芙把两只手背在身后,欢快地迈着步子,接近故乡的喜悦使她全身精力充沛,慢腾腾地迈着四方步的宾布则被甩出老远。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宾布突然觉得自己不必再跟下去,到这里珍妮芙已经不再需要什么保护,愚蠢的圣武士保护女性不受伤害的心情也会得到满足,自己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是的,已经没有时间停下来看风景了。

                              然而他的步子还是在迈。

                              每一步都不大,每一步似乎都经过深思熟虑,每一步似乎都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迈出了那一步。

                              “那么想回去吗?”宾布问自己。

                              “回去干什么呢,你已经输了……”

                              “喂,喂!”珍妮芙催促宾布走得再快一些,宾布看见珍妮芙站在路边,好奇地打量着一株非常艳丽的植物,它金黄色的花盘有车轮那么大,看样子珍妮芙打算用手去摸摸看。

                              “把手拿开,那是日轮花,是一种食人花!”宾布急忙冲珍妮芙喊道。

                              “骗人。”珍妮芙嘟起嘴巴说道,“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食人花要么长刺,要么长一些怪怪的袋子,叔叔对我说过那些叫――叫消化囊!这种植物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吃人呢?”

                              “不过倒是很奇怪,山的那一边就没有这种花。”珍妮芙不顾宾布的劝阻把手伸了过去,可是手指刚一碰到植物的叶子,日轮花马上就用自己的宽大枝叶将珍妮芙缠了个结结实实,而四周的灌木丛里突然窜出了一群海龟大小的毛蜘蛛。如果不是宾布及时用魔法驱散它们的话,珍妮芙肯定会被争食成一堆白骨。

                              “……蜘蛛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珍妮芙被救后仍惊魂未定。

                              “是日轮花把它们叫出来的,日轮花只要一逮住猎物就会分泌一种香味,毛蜘蛛马上就闻讯赶来,把像你这样的笨蛋啃个精光!”宾布教训道,他现在发现珍妮芙对于惹麻烦很在行。

                              “可是……”珍妮芙还是不明白,“日轮花这么做,对它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当然!毛蜘蛛吃剩的骨头和血肉,就成了日轮花赖以生长的肥料。”宾布不耐烦地解释。

                              “真不可思议……”珍妮芙回头望了望那株妖艳挺拔的危险植物,在它的根部有几具田鼠和麻雀的骨骼半掩在泥土里。

                              宾布觉得一切都很正常。

                              为了生存,什么样的方法都可以想得出来。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嘶鸣,紧接着一队人马就从他们眼前疾驰而过,宾布看到马上的骑者好像是拉何尔的教团骑士,他们一个个身穿白盔,行装整齐,似乎正要去执行什么紧急任务。

                              拉何尔教团骑士,直接由教皇肯赛思统领,一般都执行诸如调解城邦之间的纠纷,守卫村庄免于强盗的骚扰,追捕蓄意破坏教廷财产的匪徒,保护朝圣者前往圣地这样的任务。有时也有例外,十六年前为了反抗休普的侵略,拉何尔顷全国之力与之对抗,当时不知有多少教团骑士默念着真理之神歌若肯的名字战死疆场。

                              但是现在面对这些行色庄重的教团骑士,珍妮芙却指着其中的领队咯咯地小声笑了起来,宾布也不知道她现在为什么这样兴奋,也许回家真的是一件非常令人期待的事情。

                              “唔――你看,真有意思,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人……”

                              宾布捂住珍妮芙的嘴,恐吓她说:“别再给我惹麻烦,如果我生气了就把你卖到维尔罗尼亚去!”

                              自称全才而实际上被后人评价为半吊子的吟游诗人阿里阿米巴说过:“好运不可邀约,恶运不请自到”,何况珍妮芙又对恶运招手呢?果然,领队的那位骑士调转马头,向着珍妮芙奔了过来,他身后的十二名骑士也跟随着他的行动。

                              “他的耳朵可真够灵的,”宾布撇了撇嘴,对罪魁祸首低声说,“我要使用一次[太阳闪光]魔法,你闭好眼睛,我们趁机跑得远远的。”

                              看到骑士是冲自己来的,惹祸的珍妮芙很快收敛了笑容,往宾布背后一钻。

                              宾布哭笑不得,他扭过头去看,珍妮芙嘲笑的主角已经从马背上跃下,径直朝他们走过来了,当宾布看清对面骑士的脸时,他知道珍妮芙发笑的原因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宾布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弯下了腰,一个劲地跺脚,放开喉咙敞开嗓门笑,如果再离他近一点,你会发现他的眼角已经笑出了泪星。现在轮到珍妮芙担心了。

                              那位全副武装,身材高大的骑士,却长着一张十足的女人面孔!他那荡在额前的紫色长发,不合规格的扁核桃形眼睛,以及又薄又长的青色嘴唇都令人置疑他的性别,更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的两片嘴唇中间还衔着一枝白玫瑰,那朵玫瑰是如此的苍白,好像它本来的红润都已被这个骑士通过花茎吮吸得一干二净似的。

                              这个骑士就是教皇肯赛思身前的大红人“染血玫瑰”索斯朗,这个人是在近些年来异军突起,登上精英骑士团团长的高位的。传闻索斯朗治军严厉,近乎苛刻,而对待敌人则十分残忍。他有一个习惯是:每当一个敌人倒在他剑下,他都要把白玫瑰抛在敌人的胸口上,让鲜血把它染成红色,“染血玫瑰”之称也由此而来。

                              索斯朗本来是冲着珍妮芙来的,但现在他发现宾布笑得更加起劲儿,于是索斯朗以他独特的优雅步伐走到宾布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中等身材的宾布,而宾布也用迎战的眼神盯着索斯朗的脸。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索斯朗低沉地问,说话的时候他无意识地甩了甩挡在脸前的长发。

                              “不知道。”为了模仿索斯朗的动作,宾布也用力地甩了一下脑袋,可是他的头发没有对方那么长,效果只能算差强人意。

                              索斯朗的双瞳突然收缩,他用冰冷的眼神扫过宾布全身,当看见宾布腰间悬挂的空剑鞘时,他扁长的嘴唇轻蔑地向上挑起,冷冷地问:“你想死?”

                              宾布扬起左边的眉毛,什么话也不说,用眼睛的余光盯着索斯朗握住剑柄的右手,要看一看对方什么时候拔出那柄又细又长的剑。

                              眼看争斗一触即发,珍妮芙趴在宾布的耳边说了一句:“这个人好像是索斯朗,我看到了他剑鞘上的名字……我们不要惹他吧,他是教皇的人。”

                              (还不是你引起的?)宾布想一想,觉得在这里起冲突实在没有必要,但是看来对面的骑士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想要脱身,得想别的办法。

                              宾布突然说:“切列维要我代他向你问好。”

                              听到这句话,索斯朗的眼神中掠过一丝惊讶,随后惊奇的火焰熄灭下来,莫名地又掺入了冰冷的怨毒,最后,他强压住自己的怒火,返身上马,并对手下的十二名谨慎待命的手下喊了一声:“走!”

                              一阵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响过后,教团骑士们消失在远方的烟尘之中,珍妮芙深深地吁了一口气,同时也感到奇怪,她问宾布:“谁是切列维?”

                              “我的一个能干的朋友。”宾布晃着肩膀说,随后他突然捂着肚子问珍妮芙:“你猜我看见索斯朗那张脸以后最想干什么?”

                              “你想干什么?”

                              宾布作出十分难受的表情:“我想吐哇……”

                              宾布那滑稽的表情让珍妮芙忍俊不禁,于是她笑着说:“好,你吐吧,不过不要对着我,到那边去好了!”

                              宾布就真的弯下腰,弓着背,张大嘴巴对着地面干呕起来,如果索斯朗看到这幅画面,肯定会把他那朵白玫瑰也气成红玫瑰。

                              吐了半天,宾布什么也没吐出来,由此他回忆起今天还没有吃过早饭,于是他决定和珍妮芙到卡福村去对付人类最大的死敌――饥饿。

                              卡福村坐落在亚西顿城西侧20里远的地方,这里接近山区,道路崎岖,马匹行进很不方便,一般游客到了这里,大多是下马改用步行。

                              再往前去一些就是种植小麦和豌豆的田地,可是青翠的绿色中,却看不到一个正在工作的农民,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卡福村的人不可能全都躲在屋子里睡大觉,宾布和珍妮芙都对此感到奇怪。

                              说卡福村的农田里一个人也没有是不正确的,眼前就有一个穿绿外套带灰帽子的买卖人迎着两人走了过来。这个人的胸前横着一块木板,上面摆了零零碎碎的好些东西,珍妮芙本以为是一个卖烟草的人,接近后才发现他的货物全都是护身符。

                              “还要往前走吗,客人?如果不打算回头的话就买个护身符吧,我保证您不会花冤枉钱!”油头粉面的中年生意人向他们打招呼。同时举着手中画着五角星、六芒星、同心圆和破魔阵的纸护身符向他们展示。商人先跟珍妮芙搭话,因为一旁的宾布衣着寒酸,实在不像是一个有钱的主儿。

                              “虔诚的信徒不需要纸片来保护,这是叔叔告诉我的。”珍妮芙微笑着拒绝说,宾布想推开生意人继续走路,然而生意人紧追不舍,为了自己的生意,他面向宾布和珍妮芙做推销,而自己则倒退着走。

                              “……也许身内的魔鬼您能抵挡,但是身外的,您就要靠我的护身符了。”

                              “身外的?”珍妮芙停住了脚步,宾布也把目光移到了生意人身上。

                              看到顾客对自己发生了兴趣,生意人十分满意,为了进一步勾起他们的好奇,生意人故意慢吞吞地说:“是的,身外的魔鬼,刚刚从这里过去的十几个骑士就是去收拾那个魔鬼的……”

                              “骑士?是不是教团骑士?”宾布问,“他们的首领是什么样子?”

                              “首领吗?”生意人发现客人对这件事情的兴趣远胜过身外的魔鬼和自己的护身符,于是他抬起脑袋望着天空,装作努力思考的样子喃喃道,“咦,什么样呢,我明明记得……”

                              宾布摸出十余个铜币塞到生意人手里,对他说:“满意了吧,快点告诉我你知道的!”

                              生意人接过铜币,脸上露出阴谋得逞的笑容,他立即本着商人钱货两讫的可贵座右铭连珠炮似地答道:“先生,如果您向我询问十三个骑士每一个人的姓名,那我可答不上来,每一个人的相貌我也无法一一描述,但是他们的首领长得很古怪,就是说,像一个――”

                              “像个女人?”珍妮芙接过话头。

                              “您认识她?不,我是说,您认识他?”这次轮到商人提问了。

                              “是索斯朗!”珍妮芙和宾布几乎是同时叫出来。

                              “索斯朗?”生意人突然惊叫起来,像是听到了恶魔的诅咒一样,他惊惶失措地向远离卡福村的方向跑去,似乎拼命想离他所听到的索斯朗远一点,在奔跑的时候,他还时不时回过头看,好象害怕什么人追上他一样。

                              “怎么回事?”宾布和珍妮芙望着生意人跑远的背影莫名其妙,宾布实在想不通“染血玫瑰”这个名字怎么会对一个常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刺激,也许自己两年来过的生活太封闭了,珍妮芙似乎也仅仅是听过索斯朗这个名字而已,对解开宾布的疑问起不到什么帮助。

                              “一定有问题,希望他的护身符能帮他驱走身内的魔鬼,”宾布说,“至于我们,还得继续前进,去看一看那个‘身外的魔鬼’――当然,我更喜欢看到早餐。”

                              小村庄中心站满了人,大概有三十个左右,清一色是贫苦的农民,他们围成一个大圈子,在圈子内,又有八名教团骑士松松地围成一个小圈子,在小圈子中心,正是以自己独特的优雅姿态站立的索斯朗。他面向一间小木屋,而屋子里不时传出来几声推搡叫骂的声音,看来不见了的那四名教团骑士是进屋逮捕犯人去了。

                              索斯朗用眼角的余光满意地扫视周围村民的一张张忐忑不安的面孔,突然他发现在这些面孔中间有四只眼睛与周围的气氛十分不协调――他看见了宾布和珍妮芙。

                              “你竟又来了……”说这句话的时候,索斯朗并没有把头转向宾布,似乎生怕这样做会破坏了自己完美的立姿。

                              “就是我。”宾布和珍妮芙分开人群,里圈的教团骑士本来想阻拦他们,但索斯朗示意他们不要跟宾布起争执。

                              宾布走到索斯朗身侧,在宾布身后珍妮芙紧张地把手放在未出鞘的剑柄上,宾布先看了一眼面前毫不起眼的木屋,然后问道:“索斯朗……先生,你确定里面有教团的敌人吗?”

                              “就是这样。”索斯朗回答,并提高声音强调,“而且是一个应该得到重罚的大敌。”

                              正说着,四名教团骑士押解着他们的囚犯出来了:第一个骑士押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农人,第二个骑士也一样,这两个农人年纪相仿,都不过三十岁,长相也很相像,估计是两兄弟,从他们满面委屈的憨直样子上实在看不出来有哪一点像“教团最大的敌人”。宾布忍不住问索斯朗:“这就是你说的大敌?”

                              话还没说完,宾布就看到了第三个犯人,这个犯人由两名骑士紧紧擒住手臂,费力地往前推着走,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犯人还试图挣脱出来,双眼不时向索斯朗投射出怨恨的目光,似乎恨不得冲上去咬断他的喉管。

                              看到这个犯人,宾布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而珍妮芙捂住嘴巴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来。这个犯人衣衫破烂,上身赤裸,肌肉结实,而皮肤是红色的,全身没有一根毛发,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额头上生着一双恶毒的角!那样子,分明就是宗教典籍上描述的地狱之民。

                              他们抓住了一个魔鬼!

                              #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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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逃离

                                ――

                                人群里面一阵骚动,但是没有人敢大声说话。

                                索斯朗用细长的手指撩拨开脸前那绺挡住视线的头发,向四周宣布:“经过审判,犯人已经对他的罪状供认不讳,他与地狱恶魔签订合同而变成了魔鬼,这是不可饶恕的大罪!现在以歌若肯的名义判处他死刑!”

                                “不!”先被押出来的那两个农人齐声叫出来,其中一个胡子比较重的回头看了一眼被称为魔鬼的人,向索斯朗申辩说:“我大哥是被别人害成这样的!一个月前他被抓到……”

                                索斯朗冲押解黑胡子农人的教团骑士使了个眼色,教团骑士立即抽出剑刺入了正在喊叫的农人的胸膛。

                                旁观的人群还来不及惊愕,又有一具尸体倒在了地上:剩下的一个悲愤交加的农人刚想再说什么,押解他的教团骑士无需索斯朗的命令就将他的人头砍了下来。

                                围观的人群脸色全都变成白纸一样,有几个胆小的甚至伸手去摸自己的后脖颈,想知道自己的脑袋还在不在。

                                魔鬼看到自己的两个弟弟被杀,变得更加狂暴,两个教团骑士已经制伏不了他,于是又上去两个。在魔鬼张开嘴咆哮,露出尖利獠牙的时候,宾布发现他的嘴里只有半截舌头。

                                “太过分了!”珍妮芙蹙起眉头说。

                                宾布也觉得索斯朗过于残忍,即使是[冥河]组织里的杀手也不会这样对待无反抗能力的人。看索斯朗他们的样子似乎是想隐瞒些什么。在几年前宾布对教团骑士的印象还没这么糟糕,并且他知道阿洛尔在成为圣武士之前也曾经是一个教团骑士。宾布决心帮助阿洛尔并非是因为他见到了教皇如何残暴,他只是觉得阿洛尔正在做一件很了不起,并且能让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而已。如果没有阿洛尔,宾布绝不会去反抗教皇,他一直认为只要民众生活得好,即使是由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来统治也未尝不可。

                                但是他现在知道自己忽略了一点:一个人的脑子害了不治之症,他的身体四肢也总有一天会遭殃!

                                赤红色的魔鬼继续反抗着,油乎乎的皮肤泛着刺眼的红光,让四个教团骑士疲于应付。这时索斯朗拔出他那柄细长的剑走了上去,同时命令教团骑士再补上去两个人,将魔鬼的身形压低,使他屈膝跪在地上,头颅向前方探出。

                                索斯朗又走近一步,在魔鬼的面前停住,让魔鬼大张的嘴刚好咬不到自己。

                                “等等,”宾布阻止说,“你不允许他为自己辩护吗?”

                                “它?”索斯朗转过头看了宾布一眼,笑笑,“你想听来自地狱的声音?”

                                “噗”,索斯朗看都不看,凭直觉将手中的剑扎入了魔鬼的一只眼球里,然后慢慢地深入,搅动,带着愉快的表情欣赏被割掉舌头的魔鬼从喉咙里发出凄惨的吼叫,并且以挑衅的眼光看着宾布,当他感觉剑上传来的震动停止后,他命令骑士放倒魔鬼,然后把一只脚踩在魔鬼的头上拔出了自己的剑,厌恶地将上面的血迹甩干。没有白玫瑰,索斯朗认为一只丑陋的怪物没有资格享有这种荣耀。

                                人群里寂静得怕人。

                                “你……”珍妮芙对索斯朗的残忍说不出一句话来。

                                索斯朗无视于珍妮芙向自己投过来的怨恨目光,得意洋洋地命令身边的两个教团骑士去牵马,看来处决了犯人后他们就准备立即离开,教团骑士倒是很懂得时间宝贵。

                                一片沉默声中,宾布走上前,打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大哈欠。

                                “啊――”

                                宾布睡眼惺忪地走到索斯朗跟前,突然回过头问:“珍妮芙,你叔叔有没有告诉过你骑士八大美德是什么?”

                                “有!”珍妮芙以少有的领悟力理解了宾布的用意,她用清晰的嗓音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骑士八大美德是谦卑、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灵魂、荣誉。”

                                “好孩子。”宾布冲珍妮芙嘉许地点点头,又转回头问索斯朗:“你做到了哪一条?”

                                索斯朗握紧了自己的剑。

                                “你的名字?”索斯朗冷冷地问。

                                “宾布・宾布。”

                                “你真的认识切列维?”

                                “我们很熟。”

                                “他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朋友?”

                                “……不知道。”

                                “哼哼哼……”索斯朗阴毒地笑着,把那柄又细又长的剑在宾布面前轻轻晃动了两下。

                                “骑士八德已经过时了。”索斯朗低沉地告诉宾布。

                                “是吗?”宾布很吃惊地睁大眼睛,又转头问珍妮芙,“你知道人类的七个死敌是什么吗,小姐?”

                                “这个……”珍妮芙想不起来了。

                                “我来说吧!”宾布转回头迎战索斯朗的挑战目光,“七个死敌是贪婪、欺诈、怯懦、嫉妒、懒惰、无度、傲慢。”

                                停一停后,宾布眨着眼睛对索斯朗说:“你正与七个死敌为伍。”

                                宾布看到眼前白光一闪!

                                他及时后跃,让索斯朗的第一剑落空,然而第二剑马上又紧跟着刺来。

                                一柄将近四尺的剑在空气中飞舞起来,极少有劈砍的动作,大多数都是疾刺,白光闪闪,就像一条银色的毒蛇,紧盯着对手的要害,随时准备咬上一口,致人于死地。

                                宾布把这些剑全闪了过去。

                                他完全没有向前递招,手头也没有可用的武器,他且战且退,惬意地看着恼羞成怒的索斯朗凶猛地向自己扑来。宾布灵活地左躲右闪,在地上的三具尸体旁边形迹飘忽,终于使索斯朗被魔鬼的尸体绊了一跤,险些以极难看的姿势鼻子着地。

                                没有索斯朗的命令,教团骑士们没有一个敢上前助战,而此时的索斯朗又怎么能扯下面子来要求别人助战呢?他咬紧两排整齐的牙齿,狭长的眼睛瞄着宾布,扫视人群,而在一旁拍手叫好的珍妮芙让索斯朗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耳朵里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水声,众人闻声望去,发现那具魔鬼的尸体发生了变化:红色的肌肤像泡沫一样软下去,腐烂成水,而流出的血液变成了腥黄色,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最后只余下一摊白骨,骨头周围还缠着不知从哪里来的鸭毛,景象直令人作呕,珍妮芙捂着嘴转过头去。

                                也许索斯朗的审美观与众不同,别人都在呕吐,他却可以从尸体的变化和众人的惊栗表情中补充信心。索斯朗调整呼吸,准备再次进攻,他现在不敢小看宾布,接下来他会把宾布当成一个平等的对手来对待。然而这个时候,他在魔鬼手边的土地上看到了一行字,很明显是魔鬼在断气前用手指划上去的,虽然不很清晰,但借着正午的阳光还是可以看清写的是什么。

                                索斯朗突然跑过去将地上的字迹踢乱,然而仅仅如此他还不能肯定是否及时,他怀着复杂的心情看着围观的人群,尤其是宾布跟珍妮芙。

                                “他们是不是已经看见了……”

                                索斯朗脸上的怒气突然一扫而光,他站直身子,转过头对教团骑士们说了一句话,珍妮芙以为他是良心发现而要惭愧地撤走,然而索斯朗说的那句话是:“杀了这里所有的人!”

                                一声令下,教团骑士们如猛虎下山般扑向周围的农民,这一变化连宾布也没有想到,他认为即使索斯朗的命令不可违抗,教团骑士也至少应该稍微犹豫一下再去执行。可是现在这些歌若肯的教团骑士就像是嗜血成性的盗匪一样屠杀平民,宾布只能认为他们对这种任务已经司空见惯。

                                一个高大的教团骑士向珍妮芙扑来,珍妮芙只是看到对手高举过头顶的长剑,上下牙床就开始打架,所幸宾布在她身边。

                                “没什么好怕的,他们只是外强中干!”

                                宾布侧身闪过骑士的攻击,一进身随手将一根“芒卡”刺入了骑士的咽喉,骑士的面盔和胸甲之间只有一丝空隙,但这一丝空隙已经足够!

                                骑士却没有死。

                                他扔了剑,痛苦地退到一旁,双手捂住脸像受伤的公牛一样吼叫起来,宾布非常惊愕,在此之前毒刺还从未失效过。这段时间,在村庄田垄间逃命的农民已经全部被杀死,看来这些教团骑士在屠杀平民方面真是训练有素。

                                “你对他干了些什么?”珍妮芙没有见过宾布的毒刺,她好奇地问,同时又改换了一种握剑的姿势,叮嘱自己下次不要再临阵退缩。

                                十一个教团骑士加上索斯朗围住宾布两人,在宾布面前不远处那个已经中了毒刺的骑士痛苦地嘶号着,而索斯朗脸上分明已经现出胜利者的笑容。

                                骑士的盔甲突然炸开了!

                                从里面跳出一个浑身赤红,筋肉强壮,额生双角的怪物。

                                又一个魔鬼!

                                珍妮芙打了一个哆嗦,脸上的表情既不像哭也不像笑,宾布眉头上的结反而解开了,他平静地问索斯朗:“清除叛徒行动,对吗?”

                                索斯朗不答话,他傲慢地打了一个手势,余下的十一名教团骑士全都甩脱了身上的盔甲。盔甲下面,俨然都是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魔鬼,他们气势汹汹,随时准备冲上去将宾布撕成碎片。

                                宾布依然是笑嘻嘻的,在他的脸上找不到一丝担忧,但是宾布突然注意到珍妮芙在自己身后瑟瑟发抖,再仔细听更发现珍妮芙已经开始祈祷了,宾布不禁大发脾气:“我这么不值得信任吗?”宾布的眉毛向上挑成一个奇怪的形状,他大声问珍妮芙,声音大得让周围的人全能听到。

                                “喂,胆小鬼,我记得我又把阿洛尔的那枚金币还给你了,是不是?”

                                珍妮芙盯着对面凶恶的魔鬼不答话,而一旁本来很得意的索斯朗听到阿洛尔这个名字之后,脸色变得很难看。

                                宾布接着说下去:“我会保护金币的主人不受伤害,你拥有那枚金币,就什么都不用怕!”

                                宾布把食指和中指绞合在胸前。

                                “露・露什卡!”

                                一团耀眼的白光爆炸开来,让卡福村融化在强光之中,珍妮芙的眼睛也被这白光暂时致盲――宾布为了不让对方有所防范而没有事先通知珍妮芙。他本以为珍妮芙会记得上午对她讲过的有关[太阳闪光]魔法的话,可要命的是现在的珍妮芙连该用哪只手画十字都已经记不清了。

                                趁此良机,宾布把珍妮芙夹在腋下狂奔起来,被强光封住了眼睛的魔鬼连一根手指头也没能伸出来阻止他们。

                                宾布几步跑到村口,从拴马桩上解开了马缰绳,并且放肆地笑着在每匹马的屁股上都狠狠踹了一脚让它们受惊狂奔,只留下一匹最好的粟色战马自己和珍妮芙骑上去,那匹马原来的主人好像是索斯朗。

                                “驾!”宾布一抖缰绳,座下的骏马便放开四蹄疾驰而去,只给咬牙切齿的索斯朗留下一片飞扬的厚厚尘土。

                                #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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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传说

                                  ――

                                  “我的眼睛瞎掉了,一定是瞎掉了!”坐在地上的珍妮芙带着哭腔说。

                                  在这之前宾布已经向她解释过七遍,告诉她这只是暂时性失明,过个一两天就会好,可是珍妮芙总以为宾布在骗她,闹得宾布不得安宁。

                                  纵马奔驰到日落,宾布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从没到过的地方,这里到处是戈壁荒野,一片苍凉,毫无生机。宾布奇怪天父为什么把这里造成这个鬼样子,如果换成他是造物主的话,也决不至于这么糟糕。

                                  食物的问题容易解决,索斯朗的马鞍后面挂着一个背囊,里面装了不少有用的东西:水一牛皮袋,毯子一条,白面包四个,肉干若干,外加一张拉何尔地区的地图,虽然不太完善,但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它了,宾布很对自己当时选对了马匹而洋洋自得。

                                  有了水和食物,下一步就是怎样避免成为荒野上狼群的食物,最好的办法就是生起篝火。宾布现在突然羡慕起拿慕鲁来了,现在正和圣武士在一块的他肯定用不着动手,就连守夜的工作圣武士也会自愿承担,在这里就不行了,全得由宾布一个人操持。

                                  “我的眼睛……”躺在毯子下面的珍妮芙还对她宝贵的视力念念不忘。

                                  “天哪,我的好小姐,行行好吧!如果明天你的眼睛还看不见东西,我就把自己的眼珠挖出来给你!”蹲在地上守夜的宾布已经被珍妮芙的哀叹声折磨得心力憔悴了。

                                  听宾布这样说,珍妮芙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在劈劈啪啪的木柴燃烧声中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宾布出神地望著火堆,珍妮芙又在毯子下翻了个身,圆圆的脸庞由于火焰的关系而显得发红,她闭着眼睛请求宾布:“我睡不着,给我讲一个故事吧,我从小就喜欢听故事。”

                                  宾布答应了。

                                  这次他没有讲那些令人发笑的趣闻,没有讲矮人们的喝酒比赛和侏儒们的古怪发明,他讲了一个最普通的故事,在吟游诗人的琴弦上传唱了无数次的故事。

                                  创世传说。

                                  “……在时间与空间的起点,始源力量在宇宙之卵中碰撞,诞生了始源神[法缔尔],在其漫长的一生里,只有一个从不说话的卫士陪伴着他。天父法缔尔孤独地在虚无中徘徊,靠无休止的思考来消磨时间,就这样,一万年过去了。终于,他耐不住寂寞,在脑海里描绘了一个圆盘型的世界,他虚构山川河流,山川河流便真的出现,他虚构生命,于是生命便也成形,但他们却如木雕泥塑一般,无法活动。法缔尔很苦恼,他把眼泪做雨,呼吸做风,但生命依然不能活动。法缔尔伤心极了,他只好继续编织着自己的故事。在他的故事里,有生,有死,有快乐,有哀伤,人类、精灵、矮人、兽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而奋战,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方坠落,所有拥有灵魂的生命都可以选择自己死后的世界。

                                  然而这一切只是梦。

                                  终于有一天,法缔尔崩溃了,他要求卫士杀死自己。卫士照着做了,他永远遵从法缔尔的命令。

                                  法缔尔被切开的肉体化为群星,他的脑和心也被裂为两半。

                                  自脑中诞生了理性之神歌若肯和欲望之神谢伊因,自心中诞生了生命之神柯由卡和感情之神耶赫迪法拉,法缔尔的灵魂与大地同化,静止的世界开始运转。生命女神赋予万物生命,感情之神令众生懂得喜悦与哀伤;欲望之神教以个体生存的基础,理性之神授以共同生活的法则。时间之轮开始转动,生命之歌由此唱响。

                                  此时,被称作始源战士的卫士罗那夫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的肉体分化为契约女神、死神和继承罗那夫守护使命的巨龙,灵魂则与大陆上最高的山脉同化,人们把这座山脉称作罗那夫山脉。

                                  一万年过去了,飘浮大陆法缔尔上的居民早早地学会了各种技术,懂得发明创造,但是,他们不会魔法,由于众神的教导,法缔尔大陆上的居民安居乐业,从未发生过战争。然而这时,由于垂涎于法缔尔的富饶,远在另一个宇宙的魔域突然向飘浮大陆发起了进攻。漂浮大陆上的人们毫不妥协,奋起抵抗,无奈实力相差得实在是太悬殊了,一时间尸横遍野,白骨如山,幸存的人们对着天空哭喊,请求众神拯救这个世界。

                                  为了和强大的魔域对抗,众神派遣了神域的许多神兽到人间协助人类战斗,但战况并未因此扭转。眼看大陆就要为魔域所吞没,众神不得不教会人们魔法,即使这有悖于始源神的忠告。众神把一切跟战斗有关的知识都教给漂浮大陆上的人类,赐给人类神器用以战斗,又在大地尽头修建了四根通天柱。分别代表理性、欲望、生命、感情的四根神柱张开的结界削弱了魔物的力量,而且如果有人能通过重重考验到达其中一根神柱面前,便可以成为这个神的神选战士,拥有无匹的战斗力!在这样的形势下,魔域退缩了,神把通天柱的结界加持得更加牢固,完全封闭了魔域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就这样,退魔战争以法缔尔大陆的完全胜利而告终,却也埋下了变乱的种子。

                                  接下来的一万年里,众神与法缔尔大陆上的居民守护各自的秩序,相安无事,直至有一天一个掌握始源力量的人类打乱了一切。

                                  这个被称为原罪者的人类名字早已为人忘却,或是不想提起。

                                  他反抗上天诸神,挑起人与神之间的大战。想不到的是,欲望之神也在此时堕落,变为恐怖与混乱的魔神。

                                  原罪者引诱契约女神,而后又抛弃她。他不受感情之神的支配,因为他的心早已献给黑暗。死神和生命女神也不是他的对手,生命女神被毁灭了肉体,死神则弃械投降。原罪者狡猾地邀请歌若肯共同消灭谢伊因,结果,谢伊因被理性之神消灭,但歌若肯也身负重伤,‘他’没有帮忙。

                                  歌若肯也死在原罪者手里。

                                  契约女神无法原谅原罪者,她在深深的哀愁中凋谢,情感之神感到了同为神的契约神的痛苦,他冲动地向原罪者挑战,结果可想而知。

                                  死神也被毁灭了肉体,详情无人知晓。

                                  就这样,众神失去了在飘浮大陆的肉体,对飘浮大陆的影响减至最低,他们再也不能自由出入这块被遗弃的大陆,唯有通过他们的牧师显示他们的神迹。”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宾布的表情明显有些伤感,是不是因为珍妮芙现在看不见,宾布才会讲起这种故事?平时说给大家听的笑话,又是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悲伤而说出来的呢?

                                  宾布说不清,珍妮芙好像已经睡着了,夜深人静。

                                  宾布拄着头看着面前的火焰,一丛丛金色的,红色的火焰在眼睛里窜动着,缠绕着,宾布彷佛看见了火的精灵,那些小小的火星,飘向空中,洒向地面,忽悠又不见,隐没于黑暗之中,勾起人的一串串联想。

                                  背后有一个声音说道:“还有二十八天。”

                                  宾布不用转身也知道是切列维。

                                  夜很沉,看不见星星,月亮也藏在乌云后头不肯出来,万籁俱寂。

                                  切列维走到火堆旁,和宾布并排坐下,一起看着面前的篝火。

                                  两个人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终于切列维先开口了,他指着已经睡熟的珍妮芙问宾布:“你怎么会成了一个女孩的保镖?”

                                  宾布面向火堆笑笑:“命运。”

                                  “命运?”切列维的语调一下子激动起来,“从你的嘴里竟说出了这个词!你还是我从前认识的宾布吗?我记得你是和暗之王休普是同一种人的!”

                                  宾布问:“你相信神吗?”

                                  “神存在,但神不是不可战胜的,一万年前那个被称作[原罪者]的男人就做到了。”

                                  “[原罪者]并没有打败所有的神,至少天父法缔尔是不会被打败的。”

                                  “你认为法缔尔就是命运吗?”

                                  “不是吗?我们本身就是法缔尔的一部分,就像一片指甲,一绺头发,怎么能够违抗整体的意志呢?”

                                  火光映红了切列维的脸。

                                  “愚不可及!你向命运投降了!”

                                  宾布摇摇头。

                                  “为什么要把自己放在命运的对立面上呢?这样的话无论你是胜是败都有一个敌人摆在你面前,败你无地自容,胜你骄傲自满,你总是孤独的……我把命运当成自己的父亲。”

                                  “一个不停考验自己儿子的人。”

                                  “……你遇到的不幸大多是自己的错误造成的,而不是命运。”

                                  切列维看着宾布,脸上的表情逐渐缓和下来。

                                  “像从前一样,你总是会说出一些让我吃惊的话。”

                                  “还要继续帮助圣武士吗?”

                                  “是。”

                                  “不回来?”

                                  “不。”

                                  切列维抬起右手,把自己倔强的黑发向后捋,两个人之间又是一段沉默,跳动的火焰让他们在地上的影子忽长忽短,宾布向火堆里添了一块枯柴。

                                  “宾布,过了今夜我们就是敌人。”

                                  “我知道。”

                                  “告诉我你为什么帮助圣武士。”

                                  “……因为他是个活人。”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死人?”

                                  “不,你也是活人……我是死人。”

                                  夜幕沉沉。

                                  切列维从地上站起来,转身走开一步。

                                  宾布叫住了他。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说。”

                                  “这个女孩叫珍妮芙,是黑鹰的佣兵,但是完全没有实战磨练,现在她也被卷入这件事情当中,我想说……如果我死了,求你替我照看她。”

                                  “她和你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我受人所托。”

                                  “你答应了?”

                                  宾布点头。

                                  切列维转过头看了一眼正熟睡着的珍妮芙:“好,我会的。”随之消失在黑暗中。

                                  东方的天际露出了鱼肚白。

                                  “二十七天。”宾布对着天空傻傻地笑了一下,“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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