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盗的一点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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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盗的知识


      作者:ken 来源:永远的光荣   

      海盗一词在英文中的三种说法:
      PIRATE(海盗)
        “PIRATE”的基本意思是指海上抢劫者。而“PIRACY”则是指在海军部的司法权以内的海上掠夺。由政府授意、组织的“官方海盗”。

      CORSAIR(回教徒海盗)
        这个词被用来指在地中海进行劫掠的海盗或私略者。他们中最著名的是从北非来的蛮族(欧洲人称伊斯兰教徒野蛮人)海盗。他们的政府授权他们以便攻击基督国家的海上运送。

        名声略逊的是由圣约翰骑士领导,不断与土耳其人争斗的马尔他海盗。起初他们的热情由宗教来推动,但是后来海上掠夺成了真正目的。

      PRIVATEER(私掠者)
        “PRIVATEER”既可以指武装的船只(武装民船),又可以指它的首领(私掠者)或它的船员。私掠者与海盗之间的主要的差别是:私掠者得到政府的命令及授权来俘获敌对民族的商船。

        来自政府或是商会的信件公文是国际通用的。战时各国常采用武装民船来攻击敌对船只,因为这样既省下了造船费,又保存了正规海军的实力。

        私掠许可证――在战争期间授权私人驾驶武装民船来攻击,俘获,和抢劫敌国商船的正式公文。

        一封私掠许可证的原始功能是将私人犯的错误合法化。听起来匪夷所思,真是强盗的逻辑。例如,一个荷兰商人的货物在德国被偷,而他不能通过合法或外交的手段来获得对于他的损失的补偿,他就能得到一封荷兰政府授权的私掠许可证。这样的许可证允许他俘获德国商船来弥补他的损失。自打18世纪初它就不再被用来做这样的事。私掠许可证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政府使用这些许可证作为国家工具来加强海军。这就使得本国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凭空多出一支能攻击敌国商船的海上力量。按规定,被俘获的船只必须被带往海军部,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物,而非中立国家的财产。

        私掠者在国家的法律之下执行命令。私掠许可证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哪些国家的船只能被合法地俘获。如果船长不幸抢夺了其它国家的船只,那么将要付出的代价无疑是极大的。

        当然,许可证并不完全给私掠者提供安全保障。当私掠者与他的武装民船被敌对国家俘获时,往往他们会被作为海盗,迅速处死。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交战两国缔结和平协议,而私掠者不知道这消息,继续攻击现在是友邦的船只的话,他也将被捕。有时侯,私掠者离陆地时间太长,这样一来当他返回大陆时他只听到和平条约的消息。

        私掠许可证的使用在1856年终止。当时许多国家在巴黎签订了声明。美国以及若干另外的国家较迟签订该国际条约。美国那时候十分依靠私掠者来壮大他们的海上力量,因为他们缺少强大的海军。

      海盗旗

        骷髅旗――也就是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绝对是海盗的标志。虽然来源已不可考,但很多人认为这个词其实是来自法语单词JOLI,“非常红”的意思。从前的海盗们用这个词来描述船桅上高高飘扬的血色旗帜。不管它源自何处,骷髅旗的作用是没有争议的――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海上猎物的心底。以前的海盗在平时使用称为“假色”的任意国国旗,而战时则升起“真色”――骷髅旗,来联络,以及恐吓那些牺牲品。

        在18世纪时,第一面海盗旗由艾曼纽・韦恩船长在加勒比海升起。多数情况下,海盗在追逐猎物时,升起白色旗帜,表明身份――有时猎物会因此降下国王的旗帜而屈服;如果猎物拒绝投降,则升起黑白两色旗帜,表明意图;而若猎物继续逃窜,或是海盗船长过于残暴的话,红色旗帜会在桅顶飘扬,意思是一旦捕获猎物,不留任何活口。当然,海盗旗上的图形也是为了表达其特定含义而被设计出来的。

      海盗的规章

        很多海盗在组织上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通常都是写成条文,并由全体船员签名共同遵守的。大多数情况下,它包含了劫掠得手后的战利品分配比例。自然,条文中还包括了的违纪者的处罚――当然都是极其严厉的。

      以下是巴沙洛缪・罗伯茨船长和他的船员所用的规章。(BY查尔斯・詹森船长,1724)
      1:每人都有选举权
      2:人人公平,但在财产方面不得欺骗,违者放逐
      3:禁止赌博
      4:晚八点熄灯,此后想喝酒的到甲板上去喝
      5:保持武器的整洁,随时可用
      6:男孩和女子不得加入队伍,若有船员带女子到海上,他将被处死
      7:延误战机者,处死或放逐
      8:船上不得互斗,争端到岸上用剑或手枪解决
      9:不得谈论改变生活方式的话题
      10:船长得两份战利品,炮手一份半,其他人等一又四分之一份。

      例2 约翰・非利浦船长和他的船员所用的规章(BY非利浦・高瑟,1924)。
      1:人人遵从内部命令,船长得所有战利品的一半
      2:逃跑者和对同伴守秘者将被放逐(给予一桶火药,一桶水,一件小武器)
      3:从群体中偷盗财物者,视价值大小,放逐或枪决
      4:当遇见别的被放逐者,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5:当条文在军中时,殴打他人者给予摩西之法(赤裸的背上打四十鞭)
      6:折断武器者,持蜡烛不加灯罩者,同上
      7:不能保持武器整洁者,玩忽职守者,扣除应得的战利品,或给予船长和船 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8:战斗中失去一关节者,给予四百金币,失去一肢者,八百
      9:调戏女子者立即处死。
      海盗的武器

        海盗们过的是亡命海上的生活,自然得想尽办法让自己“活下去”。没有一件武器的海盗注定无法生存。当时流行的武器是手枪和水手弯刀――当然他们也使用其他各种各样的武器。当欧洲海盗开始使用手枪时,多数他们的蛮族竞争者们还在用着弓箭。

      匕首
      匕首是用作突袭的理想武器,另外,在挥剑不便的狭小空间也十分有用。

      登船斧
      这件武器的设计的确很妙.多数这种斧子都比较粗糙,铁板一块加上木柄而已,但在登船时用来砍断索具和网,倒是格外地有效。

      火枪
      在海盗船上,火枪可是种比较豪华的装备,不是人人都有的啦!当时的人们用碳,硫和硝酸钾混合制成黑火药,来驱动火枪所使用的圆形铅弹。在十八世纪,多数火枪还是依靠燧石打火器来点火。燧石被紧紧夹在一个钳子中,当扣压扳机时,燧石撞击对面的金属块而产生火花。火花被导入装有火药的盘子,BOOOOOOOM!子弹就由枪口射出了!
      和今天的枪支不同,那时的火枪是没有膛线的。

      霰弹枪

      虽然找不到现成的名字,笔者认为叫它霰弹枪还是恰当的。这武器和火枪十分相似,只不过后者一次发射一颗子弹,它能一次发射数颗。在这一点上,它和今天的猎枪有点象。霰弹枪通常比火枪短,还带有一个张开的枪口,龇牙咧嘴地对着想射杀的家伙。

      手枪

      和火枪功能相似,手枪在当时可是常用得多。虽然在射程上无法相比,但由于体积的关系,手枪在使用和携带上更为方便。海盗对手枪一向推崇倍至。通常第一个登上敌人船只的船员有任意挑选战利品的奖赏,而大多数人挑的第一件东东就是――手枪!传说黑胡子有一条子弹带,上面有好几把装在套子里的手枪。

      水手刀

      水手刀可以说是海盗最最主要的武器了。为了适应接近战,水手刀被设计得比一般的刀剑稍短。它是一件劈砍用的武器,而且呈弧状,以增加劈砍的威力。水手刀并不需要使用者有高深的技术,同时它也是海军舰船上的标准武器。步兵所使用的军刀和水手刀颇为相象。

      大炮

      黑火药出现不久,大炮也应运而生。其实,它的构造并不复杂。一根中空的粗管子,堵塞一头,就是它的全部。大铁球炮弹从空的一头填入炮管,推到底。而炮弹和底部之间,就是火药。 大炮的末端有点火孔,可以用火柴来点燃火药。大炮的威力是巨大的。大炮可以发射圆球弹,葡萄弹和铁链弹。圆球弹就是一个大铁球,用来在船板上打洞十分有效;葡萄弹是好多小炮弹,用于撕裂敌船的帆,或是对甲板上的人员造成大面积杀伤;至于铁链弹,则是用长铁链连接的两颗大铁球,打断敌船的桅杆好用得很。
      当时的大炮是用“磅”来分级的,例如十磅大炮,或是十二磅大炮等等。

      食物清单

      主食――发霉的面粉与米饭(几个月啊,想让它不发霉也难);腌乳酪;

      菜肴――咸肉与鱼;蔬菜;

      饮品――不新鲜的淡水;在太阳下曝晒了数星期之久的陈啤酒;蒸馏提取的白兰地;由白兰地、茶、柠檬汁与各种香料调制而成的奇怪混合饮品(加入柠檬主要是为了避免坏血病与佝偻病);

      水果――钉着铁钉的木菠萝,芒果,香蕉与苹果(钉上铁钉是为了在水果里加入铁质来防止贫血);

      非常时期的配菜――海鸟;猫;狗;老鼠与臭虫(怕了吧?不过和饿死相比,你吃还是不吃呢?)。 船长的审判

        在从前海上的日子里,你知道吗?船长就是法律!船员如果对船长不敬或是在战时表现怯懦,他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以下是当时常见的刑罚。

      抛入海中:受到该项惩罚的船员被从行进中船中扔到海里,仅此而已。

      抛入海中・改・拖曳:受惩罚者被一条扎牢在船尾的绳子拖曳向前。受惩罚者通常在死前要遭受数天的痛苦。

      放逐:是指将受惩罚者独自丢在荒岛上。

      放逐・改・“One Man Island”:在附近没有岛屿的情况下,受惩罚者被置于舢板上独自漂流,直到死于日射病或鲨鱼之口。

      猫的九条尾:这个怪异的名字指的是一种用九股涂过柏油的绳子制成的绳鞭。有些残忍的船长还特地在绳鞭的末梢装上鱼钩或是火枪的弹丸,并且在受鞭笞者的背部涂上盐及醋来增加痛苦。

      猫的九条尾・改・摩西之法:一种专为船长的侍从保留的鞭打变化形式称为摩西之法,通常在星期一执行。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由于耶稣从前也受过同样的三十九鞭。大家相信这种刑罚能够平息神的情绪并给下个礼拜带来好天气。

      浸水:将受惩罚者残酷地浸在水里,再在刺骨的海风中将他悬挂在主桅下数小时。

      浸水・改・船底拖曳:“浸水”的致命版是声名狼籍的“keel hauling(船底拖曳)”。绳通过船底从右舷拉到左舷,将受惩罚者固定在船底的绳上,使其受到来自龙骨的摩擦。大多数的木制船底满是剃刀般锋利的毛刺与碎片。

      #17928
      五十弦五十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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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船、武器和海盗战术及日常生活、风俗习惯、象征性标志和旗子

        象征符号和旗子
        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船只都在桅杆上挂各种不同的、标明它们的国别或其他属性的标志――小旗、三角旗、大旗、军旗。
        海盗在这方面也不例外。他们在各个时代里都在自己的船桅上升旗。各种各样的旗子都有,它们并没有规定得很严格的功能,因此无法对它们作明确的分类。我们也无法十分准确地说出,加勒比海的海盗在自己的桅杆上挂些什么旗子,而地中海的海盗挂的又是什么旗子。凡是想断定哪些海盗升哪些旗子的人(好像他知道似的)定会彻底失望的。

        例如,通常认为,所谓的“快乐的罗杰”――即画着骷髅头和骨架的旗子――是加勒比海的海盗或中世纪后期在其他海域行动的海盗们的“商行”旗。但是,最新的科学著作对这一个好像已被完全证实的事实提出了质疑。现在,从古代文献资料出发,已经确定,奇里乞亚的海盗为了吓唬敌人而在自己的船桅上升起画着骷髅头和骨架的旗子――即死亡的象征符号。就这样,结果发现,不止一次被讴歌过的“快乐的罗杰”有着多么深远的渊源。

        但是,这一符号并非是各个时代和各个民族的海盗们的唯一标记。例如,罗马海盗很乐意用墨丘利神的权杖来装饰自己的船帆。在那个时代的多神教象征符号中,这是一根缠绕着两条蛇的权杖。权杖是罗马的贸易神墨丘利的标志物,他还会保佑机灵鬼、骗子和贼。因此,罗马海盗并不是无缘无故地把墨丘利选为自己的庇护神的。但是他们在这样做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其他神明――用作海盗图标的还有雅典娜的猫头鹰、宙斯的鹰、狄安娜的鹿。

        11世纪时,丹麦海盗用绣品来装饰自己的旗子,绣的图案是一只展开翅膀和张着喙的黑乌鸦。征服者威廉的旗舰“莫拉号”的桅杆上有画着十字架的纹章,而艉柱上则有吹号角的天使形象。

        诺曼人的旗子上(指战船)画的一般都是龙;商船上用的图案则是羊羔。在这两种船上,旗子都是从右面安在船首的。
        但是,最著名的海盗象征标记还是所谓的“快乐的罗杰”――海盗们在攻击敌船前升到自己桅杆上去的画着骸骸头和骨架的黑旗。这面旗子的历史又长又复杂,其中有许多模糊之处,但是它大致可归纳如下。

        历史学家们断言,画在红色大幅布上的裹着缠头的白色骷髅头起源于19世纪著名的瓦尔瓦里海盗巴尔巴罗萨二世。这种旗子正是在他的船上开始升起来的。
        至于说到较晚一些的时代,那么英国的武装民船按照国王的命令,从1694年起,在打接舷战之前,除了国旗外,务必还要在自己的桅杆上升一面红旗。它似乎是在警告被攻击者:要是进行反抗,那就得不到宽恕。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红色的海盗旗开始越来越频繁地让位于黑色的海盗旗――”快乐的罗杰”。这一名称的出处没有弄明白。有人认为,它出现于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时,并且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正是法国海盗所使用的法国用语“Joli
        Ronge”的洋泾浜说法。
        第二种推测是,这一名称源自于东方海域,并表示封号“Ali Raja,(阿里・拉贾)――即“大海之王”。英国人把这两个词读成“Olly
        Roger”(奥里・罗杰)。
        还有下面这种解释:这一说法源自于单词“roger”――乞讨的流浪汉。英国1725年出版的词典里有一个词组“Old
        Roger,’(老罗杰)――意思是魔鬼。
        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那样,一开始,海盗们升的或是红旗,或是黑旗,旗上均无图案。有人认为,骷髅头和骨架作为海盗的专用标志是于1700年出现在法国海盗伊曼纽尔・韦的旗子上的。除了骷髅骨头,旗上还画了一只计时的沙漏。它同样也有明确的意义:向被攻击者暗示,在沙漏里的沙漏光时,他们还有时间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并作出投降的决定。

        还有一种旗子,上面画的是一具骷髅,它的一只手里握着沙漏,另一只手里握着一颗还在滴血的被镖矛击穿的心。
        有证据说,一些海盗使用画着黑色骷髅头和骨架的白色旗子,图案下面还有一勾题词:“为了上帝和自由”。
        海盗们还会经常升起两面旗子――先升“快乐的罗杰”,然后升红旗。第一面旗子似乎是邀请对方自愿投降。要是这一邀请被拒绝,那么海盗船的桅杆上就会飘扬起一面腥红的旗子。它证明敌人将得不到宽恕。

        但是,从上述的一切中到底该得出什么结论呢?毫无疑问,只有一个结论:无论海盗们在自己的船上升什么旗子――黑旗、白旗或红旗,它们始终都是同一种死亡之旗。

        ――摘自《死神旗下》

        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
        只有针对加勒比海海盗的情况,才能有点可靠地谈论海盗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从那时候流传到今天的海盗文献虽说数量并不多,但毕竟是真本,而且还有一些文学资料――我们指的是埃克斯克韦梅林的《美洲海盗》和约翰逊船长的《海盗史》,顺便说一说,从某个时候起,后者的真实性就引起了人们的争论。

        至于说到古希腊罗马或中世纪的海盗的日常生活和生活准则,那么我们基本上只能作一些猜测,因为学者们所掌握的那些少得可怜的资料只能勾勒出那些时代的海盗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概貌。比如,众所周知,奇里乞亚海盗成立帮会就不光是为了抢劫,而且还为了在所谓的和平时代生活在这些帮会中,并遵守自己的法律。但是,到底是些什么法律,它们如何规定一个人在社团中的地位,对人有什么要求和承诺――这些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同样也不知道瓦尔瓦里海盗的生活准则,虽说他们创建的不只是社团,而是完整的国家。这就为臆想和推测提供了一块很大的余地,但是这种方法只有艺术家才能使用;研究者只能以事实为依据。

        关于加勒比海的“成功的绅士”的生活,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岸上,另一部分在海上。这两部分生活相互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征战间隙期的岸上生活实际上并不要求海盗们严格遵守任何法律。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过日子。由于托尔图加岛和牙买加岛上的气候温和,所以不必营造坚固的住房,只要有一个可以让他们在小酒馆里狂饮后回去好好睡上一觉的窝棚就够了。醉后打架和各种各样的纠纷在海盗中是经常发生的,在这方面,他们有自己的规则,要是纠纷符合这些规则,那么一切都会被认为是合法的,哪怕是杀人。

        1667年之前,没有一位托尔图加的总督想到过要改善一下海盗们的生活。但是就在1667年,贝特朗・德奥热隆解决了海盗生活的一个重大问题――妇女问题。不能说,托尔图加岛上根本就没有女人,但是经常会觉得女人不够用,所以和平和安定在海盗根据地上是一些极其淡薄的概念。

        于是,德奥热隆租了一艘专用的船,把一批法国女人运到了托尔图加岛上。她们共有150个人,有关这一举措的警方报告使我们能绝对正确地说出,这些女人以前是些什么人――全都是从拉罗谢尔和其他法国城市的妓馆里召来的,有些人甚至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但是,海盗们对此一点也不计较。他们自己也是脚底抹油只想逃跑的那种人,因此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弄到了一个妻子。不过是用钱买来的――德奥热隆定下了每个女人的价钱,以便抵补把她们运到托尔图加岛上来的费用。

        像所有的铤而走险的人一样,海盗们过一天是一天,并不惜一切地寻欢作乐。信奉这一条生活原则的不仅仅是普通海盗,而且还有他们的头头,因此使大家团结在一起的只是一件应办的事:快一点把抢来的钱吃光喝光,然后再去寻找新的猎物。

        在托尔图加也好,以及后来在牙买加也好――即在他们的京都巴斯特尔和罗伊雅尔港――每天都是一派狂欢的景象。海盗们身穿华服,手戴贵重的嵌宝戒指,成群结队地逛着马路,决不错过任何一家小酒馆和任何一个娱乐场所。整笔整笔的财产都会在大吃大喝中花掉,因为那里端上来的酒都是最好的,而饭菜都是用金银餐具端上来的。要是开始赌博,那就会一连路上几天几夜,谁也数不清有多少金杜卡特或皮阿斯特从一些人的钱包转移到另一些人的钱包里去了。

        海盗的武器也会令鉴赏家们感到惊讶不已。它们是从新大陆最富的人家家里抢来的。都是真正的艺术品;必须给予海盗以应有的评价,他们关心武器胜过关心自己。它们是以理想的方式保存起来的,并且是用专用丝带佩戴在身上的,这种丝带在欧洲只有公爵才能使用。

        几乎所有的海盗都有绰号,它们或是反映他们的性格特点,或是反映他们的外表特征。我们只要回忆一下我们的老朋友约翰・雷卡姆就行了,大部分海盗都只知道他叫印花布杰克。但是也有一些比这奇异得多的绰号――铁手、瘸腿比利、黑胡子、难以制服者等等。

        海盗们起绰号的习俗不是平空产生出来的,也不是为了自夸而产生的。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的绰号被人家叫得特别起劲时,人家就会注意它,并开始害怕它,这一点在打仗时往往会带来成功:只要某个“商人”一听到可怕的绰号,他就会不战而降的。

        上述一切足以表现出那个时代海盗日常生活的特征,这种日常生活也可以说是和平时期的生活;至于征战时的生活,那就与海盗们在征战间隙期间所过的那种日常生活大相径庭了。

        只要海盗们一踏上甲板,他们的旧生活也就留给了过去,而占据它的位置的则是一种至少是受严厉约束的生活,这种生活中的一切举止行为的基础只有一条――那就是铁的纪律。做到这一点靠的倒并不是请求或威胁,而是签署一份被称之为协议书、合同或条令的文件,每个海盗都要先以圣经宣誓,然后再在该文件上签名或画十字押(在有人不识字的情况下才这样做)。

        海盗协议书并没有统一文本,它们各有不同。流传至今的有几种这样的文本,比如签署日期为1723年的约翰・菲利普斯船长的文本,但是据我们看来,英国海盗巴托罗缪・罗伯茨和他的同谋者们在1719。1722年之间所签署的那份合同书是一份最完全的文件。

        它的文本是:

        1.每个船员都有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只要一抢到新鲜的食物和含酒精的饮料,每个船员都同样有权得到它们。
        2.每个船员都应当以预先决定的次序被叫到被捕船只的甲板上去,以便他除了自己的一份战利品外还能获得一套新衣服。
        3.船上的人一律不准用纸牌或段子赌钱。
        4.灯光和烛光都要在晚上8点钟熄掉。凡是想要继续喝酒的人,都应当在上甲板上喝酒。
        5.每个船员务必使大炮、手枪和马刀保持清洁和完好无损。
        6.禁止女人和孩子待在船上。把乔装打扮过的女人带上船来的人应当被处死。
        7.擅自离船或离开战斗岗位的人要被处以死刑或被抛到一个无人居住的岛上去。
        8.船上禁止打架。所有的争吵都应当在岸上用马刀或手枪来解决。
        9.在每个船员尚未收到自己那份1000英镑的基金时,任何人也无权离开协会。
        10.在打仗时失去手足或变成残废的人可从公款中获得800元;受轻伤的人得到的钱也较少。
        11.船长和航海长在分战利品时好得到两份。
        12.乐师们每逢星期天都可以休息,而在其余的六天里,他们都应当奏乐供船员们消遣。

        违反任何一条规则的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直到被放逐到无人居住的海岸上或被处以死刑为止。
        本协议书的第十条可用已知的其他海盗合同书的条文来加以补充,这些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标明了肢体受损的补偿金。
        这样就会看到下述规定:

        ――付给失去右手的受难者600皮阿斯特或6个奴隶,
        ――失去左手的是500皮阿斯特或5个奴隶,
        ――失去右脚的是500皮阿斯特或5个奴隶,
        ――失去左脚的是400皮阿斯特或4个奴隶,
        ――失去一只眼睛的是100皮阿斯特或1个奴隶,
        ――失去一只手指的与失去一只眼睛的一样。

        有关海盗们划分战利品的情况还需要作如下的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平均分配是不存在的,每个人都会得到自己的一份定额,它的盈实程度取决于海盗集团每个成员所担任的工作的重要性。各个时代都是这样做的,只有两个海盗集团――利克德勒兄弟会和俄国的哥萨克是不管参与分赃者的级别而平均分配战利品的。

        但是,海盗的生活并不仅仅是由追捕和战斗组成。为了有机会一次又一次地行劫,海盗们不得不经常做许多艰苦的、甚至可以说是可恨的、却又是十分必要的工作。比如起锚和张帆的工作。它们是由全体船员一起做的,而这么多人工作时不可能默不作声。每一声叹息、每一声冲口而出的叫喊、每一句说出来的话都会消解落在身上的负荷,缓释胸中郁结的愁情。曲调和宣叙调正是这样在航海业的初期被编制出来的,而后来又编出一些有助于水手们干全船的活儿的歌曲。

        海盗也是水手,当他们用尽全力勉强地在甲板上拖拉很粗的缆绳,或者把胸脯压在绞盘棒上,把锚起上来时,就诞生了被称之为水手号子的独特的歌曲,它们在17世纪的船队里得到了特别快的发展,因为当时出现了大帆船,船上配备着一整套大帆和几只相当沉重的锚。这些锚是用竖式绞盘起上来的,绞盘的头部插着专用的杠棒――绞盘棒,前甲板上的船员边兜圈子,边推自己面前的绞盘棒。

        在这种时候助他们一臂之力的正是有着各种不同名称的水手号子:起锚号子、绞车号子、竖式绞盘号子。它们有自己独特的节奏,这种节奏会向在绞盘上干活的水手们指出,什么时候该多用一点力,而什么时候则刚好相反――要松一点劲。

        还有另一种水手号子,即所谓的索具号子,是在与帆和缆索打交道时唱的‘下面就是这种号子的一个例子:

        拉缆索吧!真吓人呀!
        长长的缆绳!你真没用!
        棒小伙子们!抓住绳头!
        肉――撕烂啦!上衣――破啦!
        背上布满伤疤!真糟糕!
        辫子是棕红色的!背再低一点!
        快动手吧,平民百姓!跳板正在等着你们!
        老老少少一起上呀!无一例外!
        拉吧!拉紧!叫得应天响吧!

        不难看出这首水手号子是典型的劳动歌曲,就像著名的俄罗斯“船夫曲”一样粗犷奔放。
        另一些水手号子和歌曲,尤其是那些歌颂著名海盗们的功绩的歌曲,在海盗中也极为流行。例如,歌颂克劳斯・施特尔特贝克尔的那首歌:

        施特尔特贝克尔和戈德克・米海尔总是一起,
        狠狠地用龙骨切割着海浪。
        但是,看来上帝已不再理睬他们,他们的舱房里只填满了耻辱。
        于是施特尔特贝克尔说:“真该死!我们熟悉西方所有的海域。
        “启航吧!
        “商人们在那里忘记用钱和美酒向我们付账啦!”

        或者是歌颂著名的海盗――船长基德的歌曲,他虽然没有成为本书的主人公,但还是留在了人们的记忆中:

        我的名字叫威廉・基德。
        扬帆吧,扬帆吧。
        魔鬼就站在我旁边,接舷战的刀子熠熠生辉。
        扬帆吧!
        齐射后的硝烟宛如水面上的波纹。
        扬帆吧,升帆吧。
        我吹哨命令:操帆停泊,亲自打开保险柜吧!
        扬帆吧!
        降下敌方的长旒。
        扬帆吧,扬帆吧。
        死神使我们与商人们相遇。他们的身体落入了鲨鱼之口!
        扬帆吧!
        我极喜欢战利品。
        扬帆吧,扬帆吧。
        金子流成河。没有比这种命运更美好的东西。
        扬帆吧!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两首水手号子讲的是同一个内容――金子、银子、抢劫和战利品。这种号子像歌曲一样有很多很多,但是与它们并存的还有各种各样以爱情为题材的海盗情歌。这种情歌就像整个海盗生活一样,的确也很独特:

        我的路在大海上,爱情是我的星辰;
        美丽的娇女郎总是吸引人。
        一早我待在莉泽塔身边,中午时玛丽与我在一起,
        我在亨利耶塔家喝茶,在索菲家过夜。

        歌颂葡萄酒、罗姆酒、威土忌的歌曲在海盗中间十分流行,因为少掉它们,“成功的绅士”就会不想再活下去了:

        所有的道路中令我们
        念念不忘的――是那条淌着格罗格酒的路。
        它会焐暖我们的心
        并将与我们相伴到底。

        或者是那首已成为精选之作的、关于死人箱子的海盗歌曲:

        十五个人坐到一只死人箱子上,
        哟一嗬一嗬,还有一瓶罗姆酒!
        喝吧,魔鬼会带着你走到底的,
        哟一嗬一嗬,还有一瓶罗姆酒!

        众所周知,在帆船船队的整部历史中,葡萄酒、罗姆酒和威士忌都是发给船员们的;海盗也是水手,同样也享有这一权利。区别只有一点,那就是葡萄酒在海盗船上真所谓是流成河了;既没有任何定额,也不加任何限制;皇家船队的船只上的情况就不能这么说了,因为在他们的船上是有些限制的。

        有关箱子和有关死人的歌曲本身倒是没什么可多谈的。一种认为它是由罗伯特・斯蒂文森想出来的看法流传很广,因为我们是从他的小说《金银岛》中发现这种说法的。实际上,英国水手们约在斯蒂文森问世前100年就在高唱这首歌了,它在作家的笔下变成了一种海盗的颂歌。

        但是,海盗们企图用来美化自己的艰辛生活的不单单是歌曲和水手号子。海盗船上自古以来就有以各种各样乐器组成的乐队。这一传统源自于古希腊罗马的水手,他们为了悦耳而吹奏海里的贝壳或样子与长笛相似的自制乐器(后来,海盗船甲板上悠扬回荡着的声音多是来自长笛,而且船员的名册中也出现了一个新的公职人员――长笛手)。中世纪时,实际上每艘船上都有自己的乐队,假如没有乐队,那么即使在最蹩脚的船上也一定会有小号手或小提琴手的。顺便说一说,小提琴手往往是在干全船性的活时,特别是在起锚时派用场的,因为那时候前甲板船员们不得不转动竖式绞盘――一节节锚链是在船上小提琴手拉出来的简单旋律的伴奏下绞到绞盘上去的。

        在德雷克做环球航行时,他的船上就有一个乐队;在巴托洛米尤・罗伯茨的一份协议书中,乐师的职责是专门列出来作说明的,这证明业余乐团在海盗生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顺便说一说,罗伯茨船上的那支乐队甚至在打仗时也要演奏。

        但是,正如在任何人的生活中一样,在海盗的生活中,生命的乐趣是以最出人意料的方式与痛苦及死亡交织在一起的。经常受强烈欲望(通常是一些卑鄙的欲望)控制的海盗们,即使不说是每小时,那也是每天都在扮演为自己所干的事和所犯的罪而受惩罚的人的角色。如果有过失的人没有招来死刑,那末他们有时也会遭受以死亡而告终的肉刑。

        鞭打、上镣烤、吊在桅杆上、“侧放”就是这种刑罚。在海盗船长约翰・菲利普斯的船员们于1723年签署的那份协议书中,有一条就是说:“假如有人亮出武器,在舱里用无盖的烟斗抽烟,或拿着无插座的光蜡烛,那么他就要按‘摩西法规’在光背上挨40缺一下多尾皮鞭的抽打。”

        要想象出“40缺一下鞭打”是怎么一回事,就需要明白,惩罚是用所谓的“九尾猫皮鞭”来执行的,这种皮鞭从古希腊罗马的大桡船时代起就已臭名昭彰,并在19世纪初的舰队上也保留着。它是手柄上装了九根皮条的鞭子。因此,用这种鞭子抽一下就会在受罚者的背上留下九条血痕。那么“40缺一下”呢?我们不打算吊读者的胃口:打过40缺一下后,就皮开肉绽了。

        给有过失的人戴上镣铐是较轻的惩罚。尽管他要戴着镣铐,只靠面包和水在黑洞洞的牢房里一连待上几星期,但是他不会受到别的体罚,只会受到一点惊吓――体重轻掉几公斤。

        吊桅杆的惩罚是把绳子捆在受罚者的腋下,并把他吊到主桅的顶上。不管天气和海面上的情况如何,他都得在上面吊一夜。
        但是,最残酷的刑罚(这里不把死刑算在内)是所谓的“侧放”,也就是把人放在船的龙骨下拖。这种惩罚在古希腊罗马时代是否有――我们不知道;证实这一点的文件是属于13世纪的,我们在那时的汉萨同盟的一份指令中找得到下面这番话:“凡是说下流话、赌博、滥用自己的武器或在值班时睡觉的人,都应该被放在龙骨下拖行。”

        “侧放”时,就像吊上桅杆时一样,要用绳子捆住受罚者,把他放在船下面,从船的一侧拖到另一侧,再从另一侧拖回来。需要有强壮的身体素质才能挺得住“侧放”的全过程而又不呛水,这一点是没什么可说的。而绳子把人绞住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

        水手和海盗们所面临的来自于四面八方的危险早在远古时代就迫使他们想出某种似乎能使航海者免遭命运的大量打击的奇异记号,即一种有艺术趣味的誓愿。我们是在谈论纹身,因为它的原始功能就是要吓退恶鬼和敌人。后来它才变成了一种装饰。

        海上流浪者们身上的纹身图案非常丰富多彩,但是表现得最多的是那些按水手的说法能帮助他们安然无恙地回家的有关日常生活的标志。很流行的一种纹身是,在肩上或胸脯上刺上爱人的名字,旁边再加刺一个带耶酥受难像的十字架。据说,拥有这种记号的人可以免遭各种各样的灾难。

        另一种图案是爱人置身于帆船和灯塔之间的画面。此外,船照例应当是有三根桅杆的,因为“3”是个幸运数字。
        这两种情况――用爱人的名字和她的肖像作纹身――有着同一种意思:有这种纹身的水手应当是一定能回到故居的,因为据说女人具有一种能加快船的航速、并使它回到故乡海岸来的本领。女人的画像也象征着成功和顺风。

        海盗们所喜爱的纹身图案还有被视为爱情之花的玫瑰,以及象征着至死不渝的爱情的两颗快要被火焰吞没的交叉在一起的心。有一点虽说很奇怪,但却是事实:海盗们在进行袭击和血洗时既不会怜惜女人,也不会可怜孩子,却非常喜欢突出他们对女士的“温柔”态度。在上面提到过的约翰・菲利普斯的那份协议书的最后一条中,我们读得到一段真的很著名的记载:“假如我们遇到一个可敬的女人,而又有个人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就追求她,那他将被当场处死。”

        风行的图案还有会使水手的敌人们感到害怕的蛇,以及刺在身体各个部位上的十字架。这些被认为是针对鲨鱼的咒语,据说,要是有这种纹身的人掉到了海里,它们是不敢去攻击他的。

        但是,海盗的生命迟早(往往是很早)会天折的。他可能会因临阵怯战或因开小差而被吊挂在桅杆上,可能会在冲锋时溺死或在打接舷战时倒下。假如海盗被浪头卷走,那就一了百了,无需忙碌了,假如是在船上牺牲或死掉的,船员们就会急于替他操办葬礼。的确是急急忙忙地办丧事的,因为按海上的常识,死人久搁在船上就预示着它的船员们将要倒霉了。因此,他们毫不耽搁地把死人缝进帆里,在他的两只脚上系上重物(往往是炮弹),把尸体放在一块搁在船舷上的木板上,读过祈祷词后,就把死者从板上放下水去。正如常言所说的,死得既无十字架,又无桂冠。关于这一点,在一首名为《水手的坟墓》的古老的水手号子中是这样唱的:

        后甲板上发出了命令:
        “全都到操帆索旁去!操帆停泊!”
        降下的半旗不再飘扬,
        有个人夭折了。
        照水手中形成的习惯,
        尸体被裹进帆里,
        再用绳子捆紧一点,
        然后就把他推到船外去。
        海面上既没有十字架,
        也没有一朵花。
        水手的坟墓上方
        只有波浪,只有霞光。

        战略
        海盗们打仗时用的策略是由许多因素促成的。在这一点上起作用的有作战时间、作战地点、船舶设备的发展程度、己方的武装状况、敌方的军事装备状况,还有其他许多因素。进行海盗战的形式和方法都是根据这一点来制订的。它们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发展,变化,并获得新的特色。

        但是,在整部海盗史上还是形成了一些战术方法,并几乎一成不变地保存了下来,古代海盗使用过它们,现代的“成功的绅士”也同样在使用着它们。
        这些方法是:接舷战;伏击;各种诱骗花招;侦察。

        接舷战有史以来就是海战的最终一幕。海盗们从一场战斗的最初时刻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实施的一切策略和编队活动都只是为打接舷战所做的准备工作,因为只有抓住敌船,才能弄到它运送的贵重物品。

        但是,在船舷相撞的那一刻到来之前,船只不会在寂静中,也不会在消极等待中相互靠拢的,――在这决定成败的全部时间里,进攻者和被进攻者都会拼命地用他们所拥有的战斗武器相互残杀。

        从古希腊罗马时代起,海盗们在船相互靠拢时就用弓、投石器、石管和弯炮向敌方发射雨点般密集的箭、梭镖、镖枪和石头。在这种场合里,用能击中距离达150米之遥的目标的远射程弓武装起来的弓箭手的火力特别有效。弓箭手被安置在安设于桅杆顶端的篮筐里,他们就从那里有选择地消灭敌船的指挥人员。可以说,这是最先出现的狙击手,他们后来在全世界的海军中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例如,海军统帅纳尔逊在特拉法尔加角海战中就是被这种狙击手射死的)。

        但是,在14~15世纪时,弓开始被弩所取代。弩是弓和稍后的火枪的杂交品种,确切地说是枪的被称作枪托的那个部分。弩发射的不仅是箭,而且还有石头,但是石头用得较少。弩的杀伤力很大――它们射得穿普通箭会被之弹走或会卡在上面的盾牌和铠甲。

        在各个时期,海盗们都采用牵制这种战术。比如,在南方海域就经常使用受过专门训练的潜水者。他们在水下偷偷潜到敌船旁边,割断敌方的锚缆,破坏龙骨、水面下的壳板、舵的转动结构。

        从古希腊罗马时代起,人们就知道有一种叫纵火船的海战手段――这种船上装满了可燃材料,是准备放到敌船集结处去的。首先采用纵火船的是迦太基人,后来它们在有海盗施虐的各个海域上不止一次地被使用过。比如,在17世纪末,海盗的”海军统帅”摩根在马拉开波附近就用过纵火船。

        伏击是海盗所喜爱的方法之一。海盗们常常在沿海地区活动,有些地方的海岸线极其曲折,有些地方则由岩礁、岛屿、海湾、狭航道组成一座座迷宫。那里总是有许多隐蔽之处,海盗对它们了如指掌,并且就在那里守候自己的牺牲品。为了通讯,就在沿岸地带上设置了观察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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