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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之境>传 说殿堂>原创集锦>千魂夜 恸>第五十七章


第五十七章 五日的忘却

黑压

 

——

黄铜的三脚架上放着煮沸的坩锅,水银和硫磺被掺进魔法溶剂里,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这里是哈洛林的炼金实验室,这里被神秘和晦暗包围,水晶球闪着幽蓝的光, 魔法蒸气如梦似幻。稍有闲暇,哈洛林就会钻到实验室里来,在试管和药剂旁边找回自己失去的岁月。

今天,老占卜师在试验室里呆的时间比往日都要长,但是他却没能成功地完成一个实验。

一个沉重的脚步声穿过了试验室的大门,哈洛林知道是领主格龙德来到了自己背后。

格龙德一句话也不说,似乎在等待哈洛林向自己报告什么事情,微弱的烛光下格龙德脸色铁青。

哈洛林却仍然聚精会神地继续自己的实验,像是没有注意到领主的到来,尽管哈洛林手头上的实验毫无意义,老占卜师甚至都不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但是哈洛 林还是要用这种方法告诉领主“我很忙,我非常忙,我不想和你说话。”

然而他最终还是开口:“我原以为对公爵尽职和忠于夫人是一回事,可是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

格龙德脸上的肌肉抽动。

哈洛林转过身,他不曾对领主用过逼问的语气,但是他现在却要用:“为什么要偷听我和公爵夫人的谈话,我的公爵大人?”

他不给格龙德申辩的机会,又接着说道:“我按照您的吩咐配制了可以让人忘掉一切的药,恐怕夫人已经让宾布喝下它了。……这就像忘川中的水,饮了这个,别说 是记忆,就连喜怒哀乐也会全然忘记吧。”

“这样我就可以向您复命了,公爵大人。”

哈洛林的语调完全是下属向上级汇报时用的那种,好像他此刻已不是格龙德的长辈和导师。哈洛林心绪烦乱,他终于失手打破了一只试管。

灼热的液体溅在地板上,从脚下向上升起一股焦糊的味道。

哈洛林向后退开两步,仰起头望着格龙德的眼睛。

“我以为你是个勇士。”

“我以为你是个和你父亲一样胸怀磊落、光明正大的勇士。”

“可是现在……你让我这个老头子很失望。”

哈洛林把拐杖抱在怀里,让拐杖承受身体的大部分重量,他想听格龙德的解释,尽管他知道无论什么样的解释也无法让他满意。

格龙德感觉皮肤下面的血热得发烫,他张开口,希望借此缓解体内的燥热压力,却发现自己的舌头干涩无比。

“我确实不算勇士。”

“我从前也听过安赛托家族里有一个叫宾布的剑术好手,但是我实在没想到会是这么巧。当我把教廷的通缉犯名单念给夏露丽丝听的时候,她的脸上出现了难以形容 的表情,我原以为是我的宿敌阿洛尔和大冒险家拿慕鲁的名字让她吃惊,但是从你们的谈话里,我才了解到……了解到让她吃惊的原因是另一个名字……”

哈洛林忍不住插嘴:“你害怕夫人背叛你,所以要这么做吗?”他还想要继续质问下去,可是哈洛林突然发现领主向自己投过来的目光分明在乞求宽恕,这样的眼神 使他呆了一呆,哈洛林觉得自己的心被怜悯之箭射中了。

“我爱夏露丽丝。”格龙德没有正面回答哈洛林的问题。

“所以我不能失去她……哈洛林老师,你说得对,我不是勇士,我真的愧对我的父亲。”

格龙德转过身,赤红色的钢甲在他身上铿锵作响,他迈开步子,开始回到战士们中间,他留给哈洛林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只是一个害怕失去的男人。”




『 死亡河上徘徊的亡者啊,

不幸的灵魂,

万不可饮那忘川中的水哟!

一旦饮过,忧伤和烦恼离你而去,

欢乐与喜悦也再不来寻你,

牢记啊,灵魂,

你会失落了自己,

并记不起怎样哀伤,为这心灵的逝去…… 』

宾布走了整整一个晚上,或许更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该走向何方,为什么不能停下,那里是他的终点,他只是一味走下去,好像他生来的目的就是行走, 走到时间的尽头。他走过田野,走过松林,走过崎岖的山路,他跌倒了无数次,他的身上沾满泥污,冷酷的山岩划破他的手脚,狞笑的荆棘扯烂他的衣服,宾布伤口 殷红,衣衫破碎,他的红发带在夜风中猎猎地飞。他继续走,仿佛对这世界早已麻木,他的眼神空洞,不含任何杂质好似不通世事的孩子,但是与孩童充满希望的眼 眸相比,宾布的眼睛又是多么死气沉沉!那双眼睛不像是任何活物的眼睛,那双眼睛已经浸透了死亡河水的颜色。

众神之父也一定看得见:在这块孤独的飘浮大陆上,有一个小小灰点孤独地移动着,在身后印下孤独的证据。

空洞、迷茫,然而在迷茫之中,却深深隐藏着一份执着。

忘川的水当真能洗去一切?

在这趟孤独的旅程里,总有一个陌生的声音与他为伴,那个拥有奇特声线的陌生人总是郁闷地重复一句话:

『 门!打开门……把门打开…… 』

可是一旦宾布用心来倾听这个声音,他们之间的联系就立刻被不可知的力量切断,如果宾布不去有意思考,这个声音反而又会不期而至。

宾布一直不明白对方要自己干什么,他无法听懂对方的要求,似乎这个声音也终于明白自己是白费力气,所以当他再次出现时,便不再提什么要求,而是开始讲一些 毫不相关的故事,宾布也就默默地听。

第一天,他讲了公主和骑士的老套故事。

第二天的故事更加可笑,两个国家的战争被不遗巨细地复述,足以让最有耐心的倾听者放弃礼貌。

宾布没有撑过第三天,他疲惫不堪地倒在一座农庄的入口。

“我是老爹。”农庄的主人这样介绍自己。

“我的孩子们都这么叫我,原来的名字我已经忘了,看你的样子也挺年轻,我七十多岁,你叫我老爹也不算吃亏。”

宾布看到有大大小小的二十来个孩子围拢在“老爹”身边,这些孩子好奇而友好地盯着对面的陌生人,组成一排笑脸,于是宾布也向他们抱以傻笑。

“你是傻的吗,小子?”坏脾气的老爹劈头就问,当他看见宾布似懂非懂地只会点头,老爹的语气又舒缓下来了。

“傻也不要紧,我这里缺手缺脚的孩子也不在少数,以后你就和他们住一起吧。不过事先声明:我可不白供你吃饭!耕种、收割,力所能及的活儿你也一样要干!”

宾布仍是傻笑着,似懂非懂地点头。

老爹问他的名字,宾布说不出来,于是老爹叫他“傻子”。

傻子有一样好处,那就是遇上烦恼不顺心的事,可以尽管对傻子说,不用担心他把秘密泄露给别人,所以老爹有些不方便跟孩子们讲的话,总来找傻子谈。

“我说傻子,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养活这么多孩子。”

“我告诉你,这些都是孤儿——战争生出来的。他们的父母在战乱里死了,有些孩子还成了残废,我能忍心放着不管吗?秃鹫就在他们周围等着呢!”

“战争,战争,没完没了。圣者安·乔伊说战争总有一天会消失,可谁知道呢?就像老话说的——远在罗那夫山之外!这些孩子……天地容不下他们,我偏要给他们 一个家……”

“嘿……我跟你说这些干什么?你又听不懂,哼,你还笑……”

傻子很能干,虽然他总是把锄头抡得过高,总是不小心泼翻碗里的牛奶,总是傻笑,但是老爹很喜欢他,孤儿们也愿意找他一块儿玩。

可是傻子好像天生不喜欢做游戏,尤其是他看见孤儿们拿着木头短剑互相追打的时候。

傻子很和气,但是奶牛不允许傻子给他挤奶,农场里唯一一匹马也不让傻子靠近,对他尥蹶子。

他身上似乎有什么秘密让动物们害怕。

但做傻子无疑是快乐的,天才诗人阿里阿米巴曾经对每一个见到的人说:“祝你像傻子一样快乐!”

三天,傻子心满意足地在农庄里度过了三天。他脸上笑得很开心,好像他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他勤勤恳恳,打算在这个地方干上一辈子。

但是法缔尔却不允许他这么做,即使法缔尔允许,爱也不会允许。

他不是傻子,他是宾布。

宾布·安赛托。




第三天清晨,很吵的马蹄声让宾布睁开了眼睛,孩子们也纷纷跳下了大床。

他趴在窗户旁看,看见许多骑马的兵士闯进了农庄,即将收获的麦田被马蹄践踏在下面,军官任由坐骑啃食稻谷,老爹正挡在为首的军老爷马前,同他大声理论。

“看在天父面上你们不能这么干!这是我们过冬的粮食!”

然而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军官对老爹不屑一顾,他打着官腔挥起鞭子:“少废话!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们是教廷的部队!能为教廷服务是你们的荣幸!还有——你的 农庄居然建在离教堂这么远的地方,显然是为了逃税!说,你有多少年没有缴纳过什一税了?好在我心地仁慈不想计较,听好——我决定把这个地方当作临时营地, 一日三餐,还有马匹的草料,你都要按时供给!如果哪个地方让我不满意的话,我就放火烧光这里!”

“喂!你看什么!还不快去准备!”鞭梢抽在老爹脸上,让他感觉腮帮子火辣辣地疼。

老爹看着军官的部队,看着这些大嚼“嫩草”的马匹,气得浑身哆嗦,热血不受控制地涌上他的脸,老爹一把拽住军官的马笼头,紧紧拽住不肯松手。

“干什么?造反啊你?”更多的鞭子打在老爹头上、肩上,但是老爹死命拽住不放。

这是无言的抗争,这是弱者的控诉,但是若没有力量,这一切又能换来什么?

军官抽出了长剑。

老爹的孩子们全都惊叫出来,他们什么都顾不得了,二十多个孩子没命地跑出屋门,跑到老爹身旁,用自己瘦弱的身体护住老爹,同时也是陷入士兵的包围当中。

宾布也跟了出去,但是他没有跑,而是慢慢地走。他的脚踏在农庄的土地上,他的眼扫过凶恶的士兵,他的手攥成拳头,仿佛有什么力量注入他的身体,仿佛有什么 影像在远方召唤,异样的气息燃烧在他的身体四周。宾布背上的箭伤开始淌血,一滴又一滴,然而这些血液却让两边飞扬跋扈的骑兵不由自主地为他让开了道路。

军官没有注意到宾布,他正扬起手中的利剑,对属下大声命令:“把这个老头子给我拖下去!把这些奇形怪状的小孩儿绑起来,我要把他们活活吊死!”

但是却没有人听他的号令。

宾布在这个地方,他的血滴落在大地上,狂王剑正伏在地壳深处随时待命,等待啜饮敌人的鲜血。奥心是谢伊因的侍灵,他的威吓无比强大,所有的士兵都被这无法 抵抗的力量压制了动作,他们的剑就像是锈在了剑鞘里面,怎么也抽不出来。

宾布大步走到军官马前。

宾布不认识这个军官,但是对方却认识他,因为这个军官是阿尔汉佐。

阿尔汉佐一看见宾布,立刻吓得脸色发白,险些从马背上掉下去。先后跟随教皇和索斯朗,阿尔汉佐对宾布的威力十分了解,他知道以教皇之尊贵竟然曾经与宾布一 决胜负。他歇斯底里地大喊:“快!杀了他!赶快!”他明明怕得要死,手中的剑却斜斜向宾布头上砍去——阿尔汉佐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电光火石,阿尔汉佐什么都没看清,他的人就已经从马背上高高飞了起来,然后狼狈地摔了个仰面朝天。

阿尔汉佐没命地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跳到一个下属的马屁股上,用颤抖的声音喊道:“快!撤退!到伯日丁和索斯朗大人会合!”

近百人的部队一会儿工夫就溜得无影无踪,然而被他们踏坏的苗圃总是没有办法再长好了,农庄里一片狼藉。

毁灭总是如此轻而易举,创造却这样艰辛,所以有很多人醉心于毁灭,无悔的创造者却很少。

但是如果让你来选择,恨与毁灭,爱与创造,你又会选择哪一种?

宾布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

也许他从未忘却过,他只是欺骗自己,他自暴自弃,试问一个掌握始源力量的人又怎会被忘川的河水完全洗去情感和记忆?

但是他的心仍是封闭的,虽然他已经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将要去做什么,知道伯日丁还有阿洛尔等待他的协助,但是他仍旧记不起一个对他最重要的人。他没有 心。

所以,他的力量并不完整,虽然狂王剑替他赶走了魔鬼,可那只是无意识的唤醒,只要宾布找不回那深藏的记忆,他就永远无法用剑。

老爹由孩子们搀扶着,大口喘着气,余怒未平,但是最让他纳闷的当然是傻子的变化。

“你……你不是傻子?”

“我不是。”宾布平和地望向老爹,“我倒真的希望我是。”

宾布也望着这三天来朝夕相处的孤儿们,给了他们一个正常的笑容。

“你们还可以叫我傻子,真的,这几天和你们相处得很愉快,我会记住你们——现在你们可不可以告诉我今天是星期几?”

眼前的改变让老爹一时无法接受,老爹感到莫名的怅惘,因为他意识到傻子马上就要离开农庄。老爹慢吞吞地数着自己的手指头,用最原始的方法计算日期,终于答 案出来了:“星期五,我的孩子。”

“谢谢,老爹……”宾布仰头看见天空上微微发亮的启明星,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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