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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墓人

利兹瓦娜

 

1 突然造访的孤独客人

夜雨依旧不紧不慢地下着,老骑手跨下的马儿踏起熟悉的鼓点时,就是这个感觉。稠密的雨丝织成的幕犹如神鸟的翼抖落安详和困乏,落在人们的眼睑上。

每逢阴雨连绵的季节,除了贩雨具的商家,各户的生意总会跟着大打折扣,也许是上天故意降下的惩罚。

石板路上人影稀疏,通宵酒店冷冷清清,店门好象尴尬地张开的嘴巴,透出的灯光在雨雾的黑暗中徒撑着一方昏黄模糊的光亮。酒店老板倦殆地打着呵欠,长久地望着空空如野的桌椅阵,脑子也跟着迟钝起来。

滴滴答答的声音终于让他干涩的目光找到了个新鲜点的落脚点——一个夜哨打扮的人站在店门,没有穿雨衣的他浑身淋个精透,雨珠凝重地滴落脚边。

“等鼎鼎有名的阿思队长抓到你们这帮懒蛋。”店老板低声嘟囔着,每搁些天就会有玩忽职守的哨兵耐不住雨水和寂寞偷懒躲到店里。

回答他牢骚的,是一道利刃似的白光,在刺穿两人之间的距离的同时,半枚银币应声嵌进柜台精致的木纹里,另一半留在外面,炫耀主人武勇似的闪过半月状的银光。
......
雨珠噼里啪啦地敲击着屋顶,抚过屋脊又顺着屋檐匆忙滑下。淤积的水洼中层层叠叠的涟漪在男人棕色的瞳孔中扩散开来。

“你说,”毫无厘头地,男人突然开口问道,“现在,还会有谁比雨点更忙碌么?”

“恶魔?”老板努力要拔出银币,声音显得十分恶劣,“要么就是彻彻底底的傻瓜!”

既讨好又恐惧的怪异表情几乎同时出现在老板的脸上,他在确认了手中银币价值的同时,也看到了其上新鲜嫣红的血色。

 

2 盗贼酒吧里

在巴别利亚这个大城市看起来最荒凉冷僻的地方,隐蔽着全市最大也是最复杂的娱乐场所——盗贼酒吧——它的性质和它阴暗的氛围惊人的一致,昏暗灯光下三三两两扎成一堆的人们交头接耳地传达着城中几乎全额的犯罪信息,他们被称为渣子、杂碎、混混、败类。当这些恶毒的咒骂终于融入他们的血液时,就如同金刚焦灼之后拥有了不坏之身似的,他们的罪恶也变得欲发的不留情面,因为他们的心也已变得无知无觉,坚如铁,顽如石。

没有谁是天生的坏人,只是面对生活,总不能束手无策。

当然,可以在这里正式注册的,顾名思义,是盗贼。上至躲过层层守卫溜进王宫,撬下王位上最无价的宝石,下至闲逛流窜在街头,趁人不备抢下乞丐碗里的碎钱。一千多名合格在职的盗贼像设下圈套的蜘蛛,隐藏在巴别利亚的每一个角落,只待时机成熟,他们就会亮出大小各异的毒牙。但其中有一种人是不同的,甚至被盗贼们称做无畏和高尚,可百姓们则叫他们渎圣徒,对他们更多充满的是畏惧和忌讳,人们觉得他们就好象喝纯洁独角兽之血增加自己邪恶力量的人,这帮家伙必定是把灵魂卖给了撒旦。的确,那些就位的人体,除了神甫和天使谁敢僭越侵犯,而他们敢,冒着被上帝抛弃的危险和恶名,他们挖墓偷尸。

巴别利亚真正可以当之无愧于“掘墓人”这个头衔的只有两个人,他们是老实人心中的恶魔,恶魔心中的圣人——掘墓世家巴雷特.凡.格林和独行者苛察.隆巴顿。

所以,在这里作记录工作五十余年的哈拉现在面容麻木,身心疲惫得好象刚大病了一场——这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来说可以要了他的命。犹豫的目光在对面男人的脸上游移不定,花白的须发、坚定的眼神、宽阔的代表毅力的前额、从下巴一直贯穿到额角的伤疤,从这张看了几十年神情依旧的扑克脸上,老人甚至找不到一丝一毫妥协的意味。

“伤疤,”老记录员不放弃最后的尝试,“看来,你终究是要违背你的父亲了?”

“伤疤,”一贯平静的语调中突然泛起些嘲讽的味道,“他终究是逼着我做了这么多年。”

松弛的手微微一颤,老人又重新抓紧鹅毛笔,默默地在墨汁里沾了沾,最后确认似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终于在已经泛黄的扉页上下了笔。

“巴雷特.凡.格林”被一条黑而浓重的墨迹横劈为二。

好象完成艰巨任务似的,两个人同时呼了一口气。

“又失去了一个,而且是最棒的,”哈拉浑浊的眼眸中又蒸腾起当年岁月的回忆,“你都走了,我却还留在这里,时间过得也太快了......记得我刚到这里的时候,你还是个孩子,我也不过十五六岁,你爸爸虽然才三十出头,却已经是个远近闻名的人物了,就像他的父亲,他父亲的父亲。说起来,你爸爸真是和高大这个词搭不上边儿,这点你和他一点也不象,可这一点也不防碍威猛的气势,事实上,无论多么重的棺木他都可以独力提起大气都不喘一口,他从没失过手,就像会喝酒的人决不会把一瓶灌个精光,这一点点的保留可以代表但却不能包含他的风度和胆识,是的,可以代表......你知道这一点点是留给谁的么?”

巴雷特脸上露出讽刺的微笑,无视那毫无掩饰的笑容,哈拉继续说下去:“你母亲和你,那是他生命的底线,只要不跨越,他就可以永远安全的回到你和你母亲身边,好个优秀的人物啊,”老记录员虔诚的说,“我一直坚持这份枯燥的工作,完全因为你爸爸,他曾对我说,‘小哈拉,你很伟大,所有盗贼都要通过你的手记下自己盗窃史上的一笔,即便是最伟大的’......”

“所以他害了我,也害了你!”巴雷特眉头拧成了三角,干脆利落似乎无可辩驳地接过话头,“他的确只给了我和母亲一点点,即使是在她弥留的时候,他也宁可大把大把地把汗珠撒在尸体上而不肯在她面前流最后一滴眼泪,这种话我真是不愿一遍一遍地重复。”下意识地摸了摸疤痕,痛苦的表情转而被一种更深刻的讽刺所代替,“你错了,哈拉,他留给我的难道是一点点么?多亏老天没给他更大的力量,否则我的左眼球恐怕早就先一步下了地狱。”

“多大的力量他都有,别提什么老天上帝,干我们这行的自己就是神!”老头气得胡子也抖了起来,“如果你不是他的亲儿子,他不会用火钳教训你,就因为你是他的独子,他才会盛怒之下戳伤了你。英雄不容易当,更不容冒犯,你是却当着他的面侮辱他的职业,还敢说你要彻底抛弃这个祖业,你简直就是个混帐!”

“混帐,太抬举我了,混帐忏悔之后还可以去天堂,可干这行的,别说为我祈祷了,神父会直接把圣水泼到我身上,希望我能立即化成死灰。”

如同烈火遇到冷水一样,哈拉的火气顿时灭得只剩下薄烟了,不是为巴雷特“奇怪的上帝论”,而是为他的神情感到悲哀,那种静默的表情就好象雄赳赳的老公鸡被拔了毛,等待着滚烫的地狱。

“所幸的是,悲剧到我彻底结束。”

“我还能说什么呢,没有一个格林是从名册上划下去的,”哈拉叹口气道,“理由就是,你不配,所以被踢出局了。”

那些毕生都在为伟大的盗窃事业贡献的人都是不会被划去的,有另一种方法标志他们的逝去,对于哈拉,他们如同倒在战场上的斗士,很明显,雷巴特想,自己不是斗 士,而且也永远不要成为斗士,除了赞同,他对这个理由没有任何异议,除了一点惋惜。

“可惜,我做的还不是真正的背叛,我的儿子,他才是真正的背叛者,我一手培养的儿子,才是这个掘墓世家的掘墓人。”

“特尔泽?”看着老伙计高傲的表情,哈拉嘴角泛起一丝温柔的讥笑,讥笑是给雷巴特的,温柔留给特尔泽,“他的确和你不一样......没你那样固执。”

雷巴特是他的兄弟,特尔泽就是他的儿子。

虽然哈拉在威名上无法与王牌盗墓者相提并论,但不难看出,在他们年久深沉的感情下,一旦遇着严肃问题,巴雷特就会像尊敬大哥一样尊敬哈拉。他们俩除了固执这一点,几乎是性格志向完全相反的人,但命运还是把他们安排在同一条路上。哈拉是个执着的独身主义者,可是打人类创生起就父爱的种子也在他心里深深埋藏着,他把这人类最原始的感动毫无保留地付出给了特尔泽,他爱着兄弟的孩子,就像所有父亲的爱一样,自私又无私,单纯又复杂。

能让哈拉抱着同样热爱的,是盗贼这个职业,其忠爱程度与巴雷特对其彻底的憎恶不相上下。

“如果它是火,我希望自己是冰,如果它是飞鸟,我希望自己是树根,如果它是森林精灵,我希望自己是地下鬼魂,如果它是球,我还要先狠狠踢一脚,总之滚得离我越远越好。”

这是雷巴特私下里常常嘟囔的话,因为又快又轻,哈拉一直搞不明白他说什么,也就少了无数次的唇枪舌战。但他很清楚自己是人类,而盗贼这个职业也不会是个皮球,相反,就好象太妃糖,一但粘上牙,冲也冲不掉。所以从儿子降生起,他就让他远离甚至完全回避盗墓的气氛,除了哈拉和苛察这两个人实在是没办法隐瞒外,其他盗贼圈儿里的人都以为他和哈拉一样,是个单身。被他隐瞒的,还有自己的身份,在儿子面前,他是个体面的武器商人,他盗墓全部所得几乎全数用于儿子的教育和武器的购买,他请最全面的剑术师,买最昂贵的武器给儿子用,他家全数武器陈列在一起,完全可以搞一个声势浩大的精锐兵器展。对于儿子,他既是严父也是慈母,夫人的早逝促使他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儿子身上,巨大的开支又逼迫他偷偷摸摸做自己不愿做的工作,不光作,还要作好,否则就不会再有委托人主动找你(讽刺的是,这反而促成了他在圈子里的振耳声明),长时间的疲劳全都挂在脸上,也沉甸甸地压在儿子的心里。特尔泽是乖巧得不多见的孩子,对于父亲的命令他像军人一样,只有服从,没有疑问。

忙碌的工作让雷巴特很少有机会陪儿子聊聊天,倒是哈拉总是乐颠颠的跑去承担他的义务,所以亲生父亲反没有自己的兄弟更明白儿子的心,提到这个,雷巴特就会面色铁青,就好象谁抢了自己的宝贝儿子,而哈拉讪讪地笑着,一副很不要脸的神情,不过雷巴特知道,该保守的秘密哈拉和苛察都不会说。

其实,雷巴特要的很简单,简单的要求让他变得更加豁达,他要他的儿子走他曾经想走的路,也是最好的路——成为英雄,是那种可以站在阳光下面对欢呼着的百姓的英雄。

“别忘了,他已经长大了,孩子的心跟笼子里的山雀一个样,一旦大了,你关是关不住的。”

“是的,”雷巴特严肃的脸上霎时间涌出收都收不住的宽慰笑容,“长大了,而且成了首席巡逻长,我从来没想要关他,翅膀硬了就该飞起来,飞得越高越好。”

“他成了老鹰,我们这群小鸡不是要倒霉了?”

“今晚以前我可能也是小鸡,不过今晚以后,我就可以舒舒服服地为我的英雄在家放哨了。”骨节突出的食指敲击着记录册,老盗墓者平展的皱纹昭示着至亲带来的莫大荣耀。

“我们,也有雄鹰啊,而且是为我们放哨的英雄。”

“贼窝里的英雄,上了天也是秃鹰,让人厌恶。”兴致正高的雷巴特毫无保留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亲情可真是神奇的东西。”老哈拉一反常态没有和他争论。

“甚于爱情,你这个老顽固是无法体会的。”

“爱情,那的确是我的极限,”老的牙都快掉光的哈拉对爱情仍没有严正的态度,“说到顽固,究竟是你顽固呢,还是我比较顽固?”

“老顽固。”

“老顽固。”

就在两个老友拌嘴的当儿,潮湿的冷风夹杂着雨味鱼贯如酒吧,室内积攒的温热被扫荡得干干净净,同时被扫荡干净的,还有嗡嗡的人声。所有盗贼的眼神,都好象教徒仰视神像那样,充满了景仰。能够领受这样目光的人只有两个,一个在老记录员身边,另一个现在身着黑斗篷,站在门口的夜雨中迟疑好一会儿,终于走了进来,似乎这需要很大的决心。门在身后“乓铛”一声关上了。

鼻头的凉意渐渐被温暖取代,随着气温回升的还有人声。

黑衣人迅速穿过嘈杂的人群,径直向登记台走过来。

“哦,苛察,老伙计。”

两个人同时向苛察.隆巴顿伸出热情的双臂,却被苛察抬起的脸着实吓了一跳。苍白,除了苍白就是悲哀,如果再仔细端详的话,还有些许的恐惧,这是在苛察脸上从没看见过的表情,一个满腹阅历的独行者,一个受人景仰的掘墓人,此刻的神情却象是刚入门的骑士遇到了恶龙,面对命运的安排充满了无奈的愤慨。

面对摸不着头脑的朋友,苛察一时难发一言,他僵硬地看了看哈拉,又把更凝重的目光投向雷巴特,锥子似的目光直接逼视他的眼睛。

寒意突然爬上雷巴特的胸口,不详的预感在头顶盘旋。

“什么事情,你说吧。”雷巴特心中不又自主地祈祷着。

“坚、坚持住,我知道你可以的......特尔泽他,出了件大事,”停了一会儿,苛察用压抑得只有他们两能听清的声音说,“他死了。”

“死了?”雷巴特不懂这个词的意思似的小声叨念着,脑门一阵尖利的锥痛,一个极轻的声音在耳畔回旋着。

“在格尔安公墓,几个人已经把他草草掩埋了,”苛察轻擦了下眼角,“我亲眼看见,而且问了那他们,不会错了。”

“死了,怎么死的,他怎么能死呢?是在巡逻的时候吧,谁干的,是谁杀了我的儿子......”雷巴特脸色好象常常被他打扰的死人,而平平的声音,让人听不出他是在问自己还是在问别人。

“阿里......”

“这根本不可能!!”就像突然暴怒的雄狮,雷巴特一把拽过苛察的肩,这个比他年轻健壮得多的中年人被拉得一个趔趄,肩膀剧烈地晃动着,“你看错了,你一定看错了,不可能是儿子,不可能是阿里,他们是一起长大的朋友啊!这是假的,你这个骗子!!”

“是他,是他用枪戳死的!你冷静,冷静啊!”苛察被晃得恢复了清醒,他一把反拽过雷巴特的肩,强行让他镇静下来,同时迅速向哈拉投去询问的目光,早就瘫坐在地的哈拉愣了一下,呆滞地摇着头。

同负盛名的盗墓者叹了口气:“我想我们还是有办法的......对,城南的老法师!”

“对!法师!只有他,只有他可以做到!他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对魔法基本毫无所知的雷巴特好象抓住了救命稻草。

“但是需要一万金,他的老规矩。可我们谁都没亲眼看过,他究竟有没有这个本事......”

“没有有没有,是一定有!”

“总之,老伙计,两方面的心理准备你都要做好。”苛察重重地拍了拍老盗墓者的后背,“至于怎么能马上凑出巨款,我们大家想办法一定没问题。”

“不,我有办法,”久经风雨的老盗贼拉起一直坐在地上的哈拉,很郑重地看着两个多年来患难与共的朋友,“儿子是我的,他的命是我的,我自己来救。”

“你难道......不是这样的,你还没有听完......”

“儿子,等着爸爸。”

把装着儿子画像的银扣紧握在手里,没等朋友把话说完,雷巴特心急火燎,风一般旋出了酒吧。

 

3 尸体交易

银烛台上跳跃着的烛光忽明忽暗,富丽精致的室内陈设闪闪烁烁,壁毯上玛利亚圣母的半张脸沉浸在瑟缩的阴影里,她怀中的婴孩儿苍白无助。

男爵穿着睡衣,外面披着紫丝绒的昂贵斗篷,堆坐在柏木桌后,脸上流露出不满和困乏。

“前半夜不是把帐目算得很清了么?你是怎么搞的,深更半夜还要来打扰......”

“啪”,雷巴特无法忍受男爵的不紧不慢的态度,双手撑到了桌子上。男爵不屑地瞟了眼盗墓者,心里想着是不是叫卫兵把这老家伙轰出去,平时还挺沉的一个老头儿今天是不是突然疯了。

“关于那个尸体,我同意接手了。”

“什么尸体?”

“给你带来官运的尸体,我要一万金,一个籽儿也不能少!”

如雷巴特所料,懈怠的神情一扫而空,男爵好象突然长高了似的坐得笔直,精神矍铄两眼放光,但他很快控制了情绪,缓声道:
“一万金也......”

“我没空跟你废话,一万金。全城你休想找出第二个贼肯挖他的墓,而且,和鹏程相比,你赚了。”

虽然眼前这个糟老头反常的暴躁,但他的话确实句句在理,切中要害。男爵鬣狗一样的眼睛老滑的转了转,一笔明白帐有条不紊地出现在脑海里。他生前是全城盗贼的“保护神”,出于敬畏和业内道德,一般的贼绝对不会染指此事。“保护神”夜里来白天去,行踪诡异缜密,很难抓到,得到他暴死的消息比惊雷劈死暴君还要偶然,跟踪到了埋藏地更是幸运中的幸运。如此绝密的信息如果被老头带出去肯定被别人抢得功劳,要知道,侯爵贵族甚至有些王公贵胄都早就恨他恨得要碎槽牙,在他的搅扰下,无数即将落网的窃贼逃之夭夭,所有的贵重赃物跟着有去无回,像大海的沉石一样无法无影无踪。只要能找到他的尸体,把无主的功劳顺手一揽,荣誉地位金钱美女,他所企望的一切无不会接踵而来,而他没敢设想的也未尝不会来,好处就如同囊中之物,唾手可得......不过......

“你不是拒绝这项工作么?为什么又突然接受了?”

“你根本不能理解,除非你也是个盗墓者,”面对野着贪婪无限的贵人,巴特雷比猎人还有敏锐,“你不用,总会有人用我。”

说着话,巴特雷转身便走。

“成交!”男爵急得蹦起来,一把抓住老“猎人”的袖子。


4 孤独客人的醉语

雨没有丝毫减小的趋势,不绝如缕的声响在酒店里肆意地游荡,除了偶尔有灌酒的咕咚声,和空酒瓶相撞声干扰。

桌子上的酒瓶东倒西歪。

“你,你不认识阿里吧。”

缩在柜台后的老板一哆嗦,大气都不敢喘的他一时口碱。

“你肯定不认识,”红肿的眼睛布满血丝,当这个哨兵打扮的人晃悠悠抬起头时,店老板吓得差点叫出娘来,那是怎样一双眼睛,鲜血比之也会逊色,除了巨大的仇恨或痛苦,只有魔鬼可以把人压榨成这副模样。“你绝对不认识他,他是个恶魔!”哨兵自顾自地说下去,“你知道么,那个混蛋,他今晚杀了人了!当然,他经常杀人,恶人的鲜血总是可以换来许多东西......可难道只为这个??......不是的,他是个恶魔,他没有心......所以他只杀了一个人,今天晚上,只有一个......”哨兵的腮帮突然象鱼泡那样鼓起来,但他没有让自己舒舒服服地吐出来,相反地,他又大大灌了口酒,“那个人,哼,也是个笨蛋,蠢材,天大的蠢材!放着巡逻长不作,偏要为那些渣子逞英雄......英雄?狗熊!不就是因为那女孩么?值得么?她是盗贼,可以就地处死的败类,是公爵的要犯!‘我亲眼看见她施舍穷人,你怎么能就这么把她杀了,她是好人!’......荒唐!妇人之仁!再怎么善良也是个小偷,难道能让她从此改邪归正么?那是骨子里就决定的事情,你他妈怎么不懂!!你放过她一次两次,一辈子么?......你就这么走了,处处跟我作对,妨碍我抓住任何一个盗贼......我还傻忽忽为了你的孝顺保守秘密,我最终保守了什么??妈的!刺那个小偷儿了时候,你怎么不躲,躲不开?哼,知道技不如人就不要强称好汉!......你躲开,躲开,快给我躲开!!”

门“当”一声关上了,酒店只剩下他一个人。这个酒醉的男人完全陷入了疯狂,不顾疼痛狠命砸着桌子。

“你要证明什么?五年了,你还没证明够么!我成全你,让你伟大,为事业献身!......也曾说过一起成为英雄,你是要告诉我英雄原来在两条路上么?当初、当初你怎么不说明白!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为什么!你的血沾在我的手上,我怎么交代,怎么向你的老父亲交代,怎么向两位叔叔交代,怎么向我的良心交代啊,我杀了我最好的朋友!!特尔泽,你给我活过来!!”


5 掘尸

阴天总给人一种时令颠倒、昼夜难分的错觉。

黑斗篷与夜色连成一片,雨打愁肠渐起的白色水花隐约勾勒出高大而苍老的身型,而他失血般的脸色被夜挤压得更加苍白。

赤裸的双手毫无顾忌地扒拉着尚未坚实的泥土,雷巴特心中不断呼唤儿子的名字,就好象行掘出的不是“保护神”而是他儿子似的。

充血的指尖终于撞触到了柏木棺材,巴雷特一阵狂喜,他直接跳进墓穴。

“儿子,爸爸马上救你回家!”

尖利的钢头撬杆灵巧地插进棺盖的细缝中,巴雷特颤抖的手腕轻轻一抖,新鲜尸体的味道像被捅了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

这个久赴盛名的盗墓者和同样声明远播的盗贼保护神,在不经意间,会面了。
......
哀号在坟头林立的墓地回荡开来,其声悲哀,如一匹丧子的母狼,东方的天边也忍不住掉下纯白的眼泪。


6 画外的回响

“爸爸,人还会死的么?”

“会,人当然会死的。”

“每个人都要死的么?”

“是的,宝贝,只有死亡才能证明我们曾经存在。”

“那‘死’是什么样子呢?”

“‘死’就是......到很远很美的地方去。”

“妈妈去了对么?爸爸也会去?”

“好孩子,妈妈现在很幸福。”

“爸爸呢?”

“爸爸会祝福你们。”

“那去了那个地方,只能看见妈妈,看不见爸爸,我舍不得爸爸......爸,我怕,我不要死!”

“傻儿子,只要爸爸在,你就永远在我身边。”

星光滑过夜幕,竟可以遮盖天狼星的灿烂也仅仅是一刻。


——END——
2004年8月28日